事故事件报告制度

时间:2023-08-16 09:15:50 诗琳 制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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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事件报告制度(通用10篇)

  在发展不断提速的社会中,制度的使用频率呈上升趋势,制度具有使我们知道,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惩恶扬善、维护公平的作用。拟定制度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事故事件报告制度,欢迎大家分享。

事故事件报告制度(通用10篇)

  事故事件报告制度 1

  为了贯彻安全生产法关于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生产事故后“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不得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毁灭有关证据”等规定。遵照国家颁发的有关工伤事故报告调查处理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1、事故是指在生产作业进程中,突然发生的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生产终断的意外事件。凡发生事故,无论产生的损失结果如何,都必须逐级上报,并进行分析、处理、采取防范措施。

  2、凡发生事故、当事人、知情人或单位负责人必须立即向领导报告,事故报告要真实、准确、及时。

  3、发生伤亡事故后,负伤者或现场人员应当直接或者逐级报告企业负责人,企业必须立即组织人员,对受伤者进行及时的医疗救治。并做好相应工作。

  4、公司负责人接到重伤、死亡、重大伤亡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将事故概况(包括事故的时间、地点、类别、伤亡情况、简要经过和初步分析的事故原因)报告公司主管部门和公司所在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公安部门、工会;急性中毒事故还应当报告卫生部门。

  5、轻伤和其它一般事故,由各单位负责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查清事故原因,明确责任,提出处理意见,制定出整改和防范措施后书面报告公司。

  6、重伤及重伤以上事故和情形严重的其它事故,由公司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7、事故调查程序必须严格遵循《企业职工伤亡事故调查分析规则》,事故必须严格按“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调查分析和处理,即事故原因没有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人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整改防范措施或措施不完善不放过;事故有关的领导和责任人没有受到处理不放过。

  8、凡事故分析中确定防范措施时,必须同时确定措施落实时间,措施在不同范围内落实的责任人,并把事故防范措施作整理、通报,上报相关对口部门,下发到相关工区、班组(岗位)。各类安全检查时,必须将近两年内职能责任范围内发生的事故的防范措施落实情况作检查。

  9、工伤职工在医疗期内(住院期间和医生建议休养期间),未经单位领导同意不准擅自回家休养,否则应按旷工处理,造成伤势加重的.应由本人负责。职工治疗出院后应把出院证明复印件分别交公司安全环保部、单位安全员各一份,本人保存一份。

  10、事故调查分析报告的内容应包括时间、地点(单位、班组),人物(包含现场相关人员、班组长)的自然状况(指年龄、政治面貌、参加工作时间、岗位变动、住址、持证情况等)、经过、原因、直接经济损失、事故性质、责任划分(主要责任者基本情况)、防范措施、处理意见等,报告还应注明调查组人员姓名、职务、参加分析人员姓名等内容。

  11、在事故调查中有下列情形的人应给予行政处分:隐瞒事故不报、谎报,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拒绝接受调查,隐瞒事故真相,作伪证等不利于事故调查的行为人。

  12、对事故主要责任者给予行政处分时,必须事实依据清楚,经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讨论决定。

  事故事件报告制度 2

  一、目的

  为规范公司的事故、事件报告管理,使在公司范围发生的事故、事件能够达到快速、准确的逐级上报。

  二、范围

  发生在公司范围内的所有生产、生活中的一切事故、事件都必须按规定程序向有关领导和部门上报。

  三、术语和定义

  事故是指人们在进行有目的的活动过程中,发生了违背人们意愿,可能导致人员的`伤亡或物质的损失的意外事件,称为事故。 事件是指导致或可能导致事故的情况。

  四、职责

  公司安全环保部是事故事件报告的归口管理部门。

  五、工作程序

  1、事故、事件类别

  (1)人身伤害事故、事件

  (2)职业病

  (3)设备事故、事件

  (4)火灾

  (5)交通事故、事件

  (6)未遂、违章

  (7)相关方投诉

  2、报告时间

  (1)事故上报时间规定:

  发生轻伤事故,当天电话报告公司安全环保部;发生重伤事故,事故单位1小时内电话上报公司安全环保部;发生死亡事故,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必须在10分钟内向上级单位报告。

  (2)事件上报规定

  生产过程中发生的生产性事件,现场人员必须立即报告班组长,班组长在采取控制措施的同时向安全员报告,并根据事件处理情况实行逐级上报。生活中发生的非生产性事件,现场人员要先进行调解,在无法调解或可能发生难以控制的情况下,必须向公司安全环保部、公司负责人或镇政府派出所报告。

  (3)事故、事件的响应程序规定

  事故、事件发生单位负责人在接到报告后,必须对现场采取处置措施,同时向上级部门和领导报告。

  (4)其它要求

  ①事故、事件报告应当及时、准确、完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事故不得迟报、漏报、谎报或瞒报。

  ②保护好事故、事件现场,有关单位和人员应当妥善保护事故现场以及相关证据,任何人和单位不得破坏事故现场、毁灭相关证。 ③事故、事件发生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采取有效措施,进行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④单位安全管理部门要建立事故、事件报告登记台帐,并对较大的事故事件造册登记、存档保存。

  六、相关记录

  1、《生产安全事故台账》

  2、《生产安全事件台账》

  事故事件报告制度 3

  1、目的

  为规范本厂事故、事件报告管理,使在本厂范围发生的事故、事件能够达到快速、准确的逐级上报,减少事故损失,特制定本制度。

  2、主要内容与适用

  本制度适用于采厂各部门。

  3、引用标准和政策规定

  3.1 国务院34号令《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

  3.2 国务院75号令《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

  3.3 建设部3号令《工程建设重大事故报告和调查程序规定》。

  3.4国家建设部、有关省市安全监督管理局相关规定。

  3.5事故的报告、调查、处理和统计工作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

  4、定义

  4.1事故是指人们在进行有目的的活动过程中,发生了违背人们意愿,可能导致人员的伤亡或物质的.损失的意外事件,称为事故。

  4.2事件是指导致或可能导致事故的情况。

  5、事故、事件类别

  5.1人身伤害事故、事件

  5.2职业病

  5.3设备事故、事件

  5.4火灾

  5.5交通事故、事件

  5.6未遂、违章

  5.7相关方投诉

  6、报告范围

  发生在本厂范围内的所有生产、生活中的一切事故、事件都必须按规定程序向安全科上报。

  7、报告时间规定

  7.1事故上报时间规定:

  7.1 事故发生后,事故当事人或发现人应立即报告班组长或安全科,班组安全员或生产负责人应立即向采厂安全科和厂领导进行报告,若发生火灾事故,且火灾性质较严重时应立即报火警119。

  7.2 属上报政府部门的事故,本厂立即将事故发生时间、地点、经过情况、造成后果、原因初步分析、已采取的措施等情况,以电话、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用《事故快报》形式)上报县安全监督局、镇安监站、派出所。

  7.3发生事故和重大未遂事件时,个人或班组应及时向采厂安全科进行报告,并做好相关记录。

  8、事件上报规定

  生产过程中发生的生产性事件,现场人员必须立即报告班组长,班组长在采取控制措施的同时向安全科报告,并根据事件处理情况实行逐级上报。生活中发生的非生产性事件,现场人员要先进行调解,在无法调解或可能发生难以控制的情况下,必须向安全科或镇政府派出所报告。

  9、事故、事件的响应程序规定 事故、事件发生单位负责人在接到报告后,必须对现场采取处置措施,同时向上级部门和领导报告。

  10、事故的登记和报告:

  10.1厂里发生死亡、重伤或多人事故,所在部门领导必须立即报告厂长、安全科,厂领导必须在1时内将事故发生时间、地点。伤亡者姓名、性别、工种、职称、伤害程度、事故简要经过及直接原因等用电话或其他方法迅速报告县安监局等有关部门。

  10.2厂里发生轻伤事故,所在部门领导必须在1小时内报告厂安全科。

  10.3事故现场必须保护。因抢救伤员或防止事故扩大需移动现场物件时,应指定专人(两名以上)画出草图或拍照。如无特殊原因,轻伤事故现场需安全科同意,重伤事故,多人事故、死亡事故需经市劳动局同意方可拆除。

  11、其它要求

  11.1事故、事件报告应当及时、准确、完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事故不得迟报、漏报、谎报或瞒报。

  11.2保护好事故、事件现场,有关单位和人员应当妥善保护事故现场以及相关证据,任何人和单位不得破坏事故现场、毁灭相关证。

  11.3事故、事件发生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采取有效措施,进行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1.4安全科要建立事故、事件报告登记台帐,并对较大的事故事件造册登记、存档保存。

  事故事件报告制度 4

  1、目的

  为规范安全事件管理,确保公司及相关部门及时、准确、全面地掌握厂内安全情况和安全生产信息。总结事故教训,研究事故规律,查找和分析不符合项,有针对性地制定纠正措施,预防和减少危及安全生产事件的发生,制定本管理制度。

  2、适用范围

  2.1适用于本公司及工程项目合同签约方、各外包、外委单位。

  2.2本制度所指安全事件为在公司管辖区域内的生产事件,是发生的各种类别与级别的事故、障碍、异常的通称。

  3、职责

  3.1安全生产部是公司安全事件的归口管理部门。对下列工作负责。

  3.1.1依据集团公司安全事件管理制度,制定本公司安全事件管理制度,除按照集团公司要求将轻伤及以上人身事故、机组非计划停运及以上运行事件、人为责任的一类障碍、一般及以上火灾事故、交通事故等纳入其管理制度中外,还应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将设备和人为责任异常、二类障碍、人身未遂列入事件管理。

  3.1.2安全事件发生后,依据本公司管理程序,及时组织有关人员对事件进行应急处理,防止事件的扩大和蔓延。

  3.1.3依据本公司和上级安全事件管理制度,组织或参加事件的调查与处理。属于轻伤及以上人身事故、机组非计划停运及以上运行事件、人为责任的一类障碍、一般及以上火灾事故、交通事故等,必须及时准确地进行跟踪分析,根据事件的进展,向集团公司安生部填报安全事件报告单;属于其它事件者也要按照本企业安全事件管理制度进行内部调查分析。

  3.1.4在对安全事件进行调查、分析的`基础上,对不符合项采取纠正措施,严格按“四不放过”的原则完成,直至不符合项闭环。

  3.1.5对本公司安全事件实施闭环管理,监督基层单位安全事件管理工作,监督纠正措施的落实。

  3.1.6及时转发上级的安全事件,组织学习讨论,并结合实际制定有针对性的纠正措施,认真落实。

  3.1.7根据本公司发生的安全事件规律和特点,完善本企业的事故应急预案。

  3.2所辖基层单位职责

  3.2.1安全事件发生后,及时组织有关人员对事件进行应急处理,防止事件扩大。

  3.2.2依据上级与电厂安全事件管理要求,协助或组织有关事件的调查、分析与处理,落实不符合项纠正措施,直至不符合项关闭。

  3.2.3严格按照程序和要求,向安全生产部汇报安全事件情况,报送安全事件报告单。

  3.2.4组织学习集团公司及上级安全事件报告单,并结合实际落实有针对性的纠正措施,完善危险点分析及预控措施。

  4、要求与程序

  4.1报告原则

  4.1.1安全事件的报告一般采取自下而上逐级报告和从上到下逐级调查了解的方式,必要时公司安全生产部与上级单位可越级直接向基层单位对事件细节做进一步了解调查。

  4.1.2公司所辖基层单位凡发生异常、未遂及以上事件时,填写事件报告单,报告安全生产部。

  4.1.3属于轻伤及以上人身事故、机组非计划停运及以上运行事件、人为责任的一类障碍、一般及以上火灾事故、交通事故等必须报告集团公司。

  4.1.4发生重特大安全事件,除了同时向集团公司安全监督部门报告外,还应按照有关规定向有关政府部门报告。

  4.2报告方式、时间和内容

  安全事件的报告采取初步报告、分析报告两种方式。分析报告应填写书面的事件报告单。

  4.2.1初步报告

  4.2.1.1安全事件发生后,凡构成二类障碍、人身轻伤以上的事件,责任单位必须在1小时之内报告安全生产部,安全生产部相关人员主持或参与事件分析会。检修热工专业应及时打印相关参数趋势图,事件分析会前报送安全生产部。

  4.2.1.2安全事件发生后,由当值值长把事件的简要经过以口头的方式向公司领导汇报;安全生产部用电话、电传、邮件等方式报告集团公司安全生产部。属于重伤及以上人身事故、机组非计划停运及以上运行事件、一般及以上火灾事故、交通事故等要同时报告集团公司。发生人身死亡和3人以上重伤事故、重大及以上设备事故、火灾事故、交通事故等重特大安全事故,应在6小时内报告集团公司安全生产部,在12小时内报市有关主管部门。

  4.2.1.3初步报告内容应包括:事件发生时间、地点、单位、事件发生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设备损坏的初步情况、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限制事件发展采取的措施;事件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等。

  4.2.2分析报告:

  各单位要加强对每一起事件的管理跟踪,认真分析产生不符合项的根本原因,及时纠正。在安全事件处理结束后的20小时内,将最终的安全事件分析报告以电子文档形式报安安全生产部,经安全生产部补充、确认和审核,报主管安全生产的领导批

  准后,报集团公司安生部。

  4.3报告要求

  4.3.1安全生产部的安全事件报告由安监部分类建档,以便跟踪落实纠正措施。

  4.3.2填写事件报告必须按报告格式的规定执行,严禁擅自改变报告格式及结构;要求准确、及时、完整,杜绝以任何理由隐瞒、谎报、拖延报告。应由责任单位、有关部室填写的内容不得空白,在发送报告时有关部门和领导要签署姓名。

  4.3.3公司安全负责人是安全事件报告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安全事件报告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各基层单位安全第一责任者是本部门、本单位安全事件管理工作的直接负责人。

  4.3.4设备的安全事件报告单由公司安全生产部负责填写,主管领导负责审定,安全生产部负责上报。

  4.3.5发生人身伤亡安全事件,其报告由公司安全生产部负责填写,公司领导负责审定,安全生产部负责上报。

  4.4受托方安全事件报告

  4.4.1受托方在生产现场发生人身安全事件,委托方和受托方均要上报主管单位,由公司安全生产部整理后报集团公司安全监督部门。

  4.4.2发生受托方责任的设备事故、火灾事故等时,由委托方填写相应安全事件报告,委托方负责审核,并集团公司安生部。

  事故事件报告制度 5

  天池店煤业瓦斯防治统计分析制度为切实加强我矿瓦斯防治工作,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结合我矿实际,特制定瓦斯事故统计分析制度。

  1、瓦检队和监测监控队每日认真检查和填写瓦斯日报并按时上报和相关领导签字。

  2、瓦斯办要加强瓦斯防治信息的采集工作,并把新采集的信息技术面向全矿展开学习。

  3、瓦斯超限等瓦斯事故由通风科和矿安全部门部门负责建立台账,每5日前统计煤矿瓦斯事故、瓦斯超限情况,并及时上报上级相关部门。

  4、瓦斯办不断完善瓦斯事故数据库,并按规定统计、分析、找出事故发生规律,采取得力措施杜绝事故发生。

  5、瓦检队加强对井下盲巷、密闭、上隅角等特殊地点的瓦斯检查工作。

  6、监测监控队负责人带头定期对监测数据进行分析,归纳和总结瓦斯防治的.新趋势,新情况,新问题。

  7、本规定与上级规定相抵触的,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上级下发新规定时,相关部分按新规定标准执行。

  事故事件报告制度 6

  1 目的与适用范围

  1.1 目的

  为加强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根据《安全生产法》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企业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1.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本公司事故的报告、调查、分析处理和预防管理。

  2 引用文件

  2.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0号)

  2.2《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93号)

  2.3《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安监总管四〔2011〕128号

  3 职责

  3.1总经理协助事故调查组工亡事故的抢救和调查处理,及时、如实向上级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3.2总经理助理协助总经事组织重大事故的抢救和调查处理。

  3.3生产部

  3.3.1负责组织轻伤事故、重大未遂事故及中毒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

  3.3.2协助组织工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工作。

  3.3.3负责事故、事件的统计、分析和处理。

  3.4工会

  3.4.1参与工伤事故的调查和分析工作。

  3.4.2负责重大事故的善后处理工作。

  3.4.3代表员工和家属对造成伤亡事故和财产损失的责任者,提出控告,追究其行政或法律责任。

  3.5 综合办公室

  3.5.1参与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和收集报送工伤鉴定资料。

  3.5.2负责员工工伤保险的办理和地方社保机构协调相关事宜。

  3.6相关部门

  3.6.1配合对本单位各类事故、事件的调查、分析和处理。

  3.6.2落实纠正和预防措施。

  4 管理要求

  4.1 事故等级划分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事故一般分为以下等级:

  4.1.1特大安全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4.1.2 重大安全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4.1.3较大安全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4.1.4一般安全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4.1.5轻伤事故:构不成重伤、死亡的人身伤害事故。

  4.2事故报告

  4.2.1报告程序

  1)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最先发现者应立即报告到安全管理人员或分管安全的领导或企业负责人。企业负责人接到一般及以上事故报告后,在1小时内向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和有关部门报告。

  2)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以直接向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和有关部门报告。

  3)事故报告后出现新情况的,应当及时补报。自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补报。道路交通事故、火灾事故自发生之日起7日内,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补报。

  4.2.2报告事故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事故发生单位概况;

  (2)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

  (3)事故的简要经过;

  (4)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

  (5)已经采取的措施;

  (6)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

  4.3事故的救援

  4.3.1接到事故报告的科室及企业领导,在进行事故逐级上报的同时,应采取有效措施,或立即启动事故相应的应急预案,组织抢险救援,防止事故扩大和财产损失。

  4.3.2发生人身伤害事故,现场人员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杜绝继发事故,防止事故扩大,并立即将受伤人员用适当的方法和器具搬运出危险地带,并根据具体情况施行急救措施。在医务人员未赶到现场前,现场人员不得停止对伤害人员的抢救和护理。

  4.3.3事故发生后,要妥善保护事故现场和相关证据,因抢救人员、防止事故扩大以及疏散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事故现场物件的,要做出标志,绘制简图并做出书面记录。

  4.4事故调查处理

  在事故调查处理中要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要严格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处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4.4.1发生一般及以上等级事故,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规定由相应级别政府组织调查,企业有关领导、部门以及事故发生单位要做好积极配合工作,对事故按照“四不放过”(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处理。

  4.4.2发生轻伤事故,由公司主管领导负安全的领导组织调查。调查组由公司有关领导、生产部、事故部门、工会、综合办公室以及有关部门人员组成。

  4.4.3事故调查的成员要求:应当具备有事故调查所需的知识和专长,并与所调查的事故没有直接利害关系。

  4.4.4调查组职责有:查明事故经过、原因、人员伤害情况、直接经济损失,认定事故性质和事故责任,提出对责任者的处理意见,总结教训,提出防范和整改措施等。

  4.4.5在追究责任时要分清直接责任和领导责任,责任分析要严格按照以下步骤:

  (1)按照事故调查确认的事实

  (2)按照有关组织管理及生产技术因素,追究最初造成不安全状态的责任。

  (3)按照有关技术规定的性质、明确程度、技术难度,追究属于明显违反技术规定的责任,不追究属于未知领域的责任。

  (4)根据事故后果和责任应负的责任以及认识态度提出处理意见。

  4.5事故事件统计与分析

  4.5.1事故事件统计

  发生一般及以上事故时按当地安监管理部门的要求如实填写和报送月度报表。 发生事故事件后及时填写《事故事件统计表》。

  并按季度对事故

  4.5.2事故事件分析

  按季度对事故事件进行分析,分析内容包括:事故事件类别、原因、发生频率、损失费用等,并将统计分析结果报告公司主管安全领导和在安全领导小组会议上通报、宣传栏中予以公布。

  4.6事故事件回顾

  每季度的全员安全会议中应对上季度事故事件发生的原因、防范措施进行讨论,并将事故事件回顾记录在《安全会议记录》中。

  5 记录

  5.1《伤亡事故、事件统计台帐》

  5.2 《事故、事件调查表》

  6 附录

  本制度解释权属:XXX公司。

  事故事件报告制度 7

  一、目的

  为严格执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以及省、市的相关文件、认真做好企业职工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查明原因,分清责任,总结经验教训,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重复发生的目的,特制定本制度。

  二、职责

  1、项目安监科负责因工伤亡事故的归口管理。

  2、各部门负责人应对生产安全事故及突发环境事件调查、统计和报告的正确性负责。

  三、管理内容与要求

  事故分类

  1、机械伤害事故;

  2、火灾事故;

  3、道路交通事故;

  4、食物中毒事故;

  5、高空坠落事故;

  6、物体打击事故;

  7、触电事故。

  事故报告

  1、发生事故后,发生事故部门负责人应立即报告项目安监科和公司领导,发生火灾事故、道路交通事故应同时上报消防和交通部门。

  2、事故报告内容

  (1)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

  (2)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具体伤亡人员简况。

  (3)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

  (4)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

  (5)事故报告人、事故报告部门。

  3、安全科负责人接收事故信息后,立即向公司报告。

  4、发生人身伤害事故必须在事故发生所在地工伤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入院时所在部门应向医院出具因工负伤初步证明,危、急、重工伤职工需转往外地医院救治的必须由医院出具转诊单,并上报公司备案。

  事故事件报告制度 8

  严格执行国务院第493号令《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和地方相关部门规定、中铁十七局集团公司的有关规定,切实做好事故的`报告、统计、调查和处理工作,严禁隐瞒不报。

  (一)事故报告

  (1)凡发生因工一次轻伤3人及以下事故或经济损失在5万元及以下事故,应在48小时内报项目部、公司安质部;同时报告监理部、业主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2)凡发生因工一次轻伤3人以上或重伤、死亡事故或经济损失在5万元以上事故,必须在1小时内报项目部、公司安质部;同时报告监理部、业主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3)发生因工死亡事故,必须在1小时内报项目部、公司安质部;同时报告监理部、业主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二)事故调查

  凡发生重伤、死亡和重大死亡事故,必须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调查处理,并向上级写出事故调查处理报告。

  (1)发生一次轻伤3人及以下事故或经济损失在5万元及以下事故,由项目经理部安全质量部组成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处理。由项目安质部在10日内向项目经理部写出书面《事故调查处理报告》,由项目部结案。

  (2)发生一次轻伤3人以上、3人及以下重伤事故或经济损失在5万元以上、20万及以下事故,由项目部主管领导或由其指定人员组成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处理。由项目部在30日内向公司写出书面《事故调查处理报告》,由公司结案

  (3)发生一次因工亡3人及以下事故或一次重伤3人以上的事故或经济损失在20万元以上事故,由项目部经理组成事故调查组,协助负有生产安全事故处理权限的事故调查组调查处理。

  (4)发生一次死亡3人及以上的重大事故或经济损失在50万元以上事故,由公司领导组织成立事故调查组,配合负有生产安全事故处理权限的事故调查组、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5)调查组要查明事故原因、过程和人员伤亡及经济损失情况,确定事故责任,提出事故整改意见和防范措施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碍、干涉调查组工作。

  事故事件报告制度 9

  为做好xx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进一步把安全工作落到实处,保障企业的财产和员工的安全,确保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为企业的稳定和发展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xx公司对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提出严格要求,并制定公司突发事故的通报机制。

  第一条安全生产管理要求

  1、公司全体干部及员工要充分认识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各公司领导一定要把安全生产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来抓。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

  2、各公司在原有基础上进一步制定和完善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明确机械工作人员的'岗位操作规程,并定期组织有关人员学习,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

  3、各公司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组织管理网络,设置落实安全生产管理领导小组,明确安全生产责任人,安全生产工作实行层级管理,各级责任人要对所管辖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定期的监督检查,杜绝事故隐患。

  4、各公司应把本单位关于安全生产管理的文件资料如: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机械工岗位操作规程、事故防范及应急措施、生产安全责任人名单等报送公司总经理室备案。

  第二条突发事故通报机制

  为了及时掌握各分支机构的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做到及时映问题,在发生突发事故时能迅速采取有力措施进行控制和处理,把事故的影响和损失减至最低。我司通过对有关情况的通报使各单位及全体员工吸取事故教训,对事故的发生做到防患于未燃。制定突发事故通报制度如下:

  1、一般事故(指无人员受伤,经济损失在3000元以下)。各分公司负责人可根据实际情况作出处理,并在处理完成后第一个工作天内向总经理办公室汇报有关情况。

  2、机械及伤人事故(指有人员轻伤或经济损失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事故发生后各单位在做好紧急处理工作后应第一时间向总经理办公室汇报。

  3、较严重的事故(指有人员伤亡或经济损失10000元以上)。事故发生后各公司在做好人员拯救和报案工作后应第一时间向总经理办公室和负责安全生产的副总经理报告。

  4、报告突发事故时应先以电话向各分公司经理及部门经理报告情况,由公司经理致电总经理室报告。此后在事故发生后的第一个工作日,事故单位应以书面形式把事故的原因、发生经过、处理情况、责任划分等汇报总经理室。事故处理工作结束后,事故单位应填报《突发事故报告表》(参考附表)交总经理办公室存档。

  5、任何单位或个人对突发事故不得瞒报、迟报、谎报,不得阻碍他人报告,如发现有隐瞒事故不报的情况,将根据事故的小,严肃追究领导责任,并要对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负全部责任。

  上述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要求及突发事故通报制度,希各单位严格认真执行。

  事故事件报告制度 10

  安全工作是学校的重要工作,为了妥善处理学校的重大事故,使不利因素降低到最低程度,加强教师管理,增强保护意识和防范能力,保证学生健康、安全、和谐全面的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一、安全事故界定

  1、不论何因造成的师生人身伤害,并造成流血及其它严重后果。

  2、不论何因造成的师生心理侵害、人格侮辱等,可能造成严重后果,可能产生恶劣影响。

  3、校园内各类贵重设备设施遭自己损坏、盗窃、人为破坏可能产生的不良后果。

  二、安全事故报告程序

  1、报告主体为责任人。若首先发现的非责任人,原则上应通知责任人,如情况紧急,必须充当临时责任人。

  2、责任人或临时责任人要根据现场条件和自身能力对事故作最好的应急处理,如遇学生受伤,要亲自及时把学生送往学校医务室,由医务室进行诊断和处理,如果医务室要求送医院,要由责任人立即送往医院救治,并及时联系学生家长。

  3、责任人在应急处理后,以最快速度上报年级组长以及当天的'行政领导、校级领导。

  4、责任人在最短时间内对事故作深入调查分析、写出详细的书面报告,呈校长室参考。

  5、校长室及时召集有关人员对事故作进一步调查分析,确定事故性质。

  6、校长室根据有关规定,对事故相关人员作出处理。并加强对责任人和当事人的教育。

  7、处理结果备案归档。

  三、对未履行安全事故报告制度人员的处理。

  对安全事故采取漠视、遇避、推诿、掩盖等情况者,与当月级部考核挂钩,如果造成严重后果者取消当年评优评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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