诊所管理制度

时间:2023-06-01 18:23:35 制度 我要投稿

诊所管理制度集锦

  在不断进步的社会中,很多地方都会使用到制度,制度是要求成员共同遵守的规章或准则。什么样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诊所管理制度集锦,欢迎大家分享。

诊所管理制度集锦

诊所管理制度集锦1

  1、发扬救死扶伤精神,全心全意为病人服务,努力钻研业务,提高医疗技术水平;

  2、文明礼貌服务,举止端庄,语言文明,态度和蔼,同情、关心和体贴病人;

  3、尊重病人的人格与权利,对待病人一视同仁;

  4、自觉遵纪守法,不得收取病人礼金,模范地执行各项卫生法规;

  5、为病人保守医密,实行保护性医疗,不泄漏病人隐私和秘密;

  6、服从组织,关心集体,团结协作,正确处理同行同事间的关系;

  7、对工作认真负责,履行岗位职责,严格执行规章制度和操作常规;

  8、保持医馆整洁,美化环境,创造温馨的就医环境。

  9、遵守法律、法规,遵守技术操作规范;

  10、树立敬业精神,遵守职业道德,履行医师职责。关心、爱护、尊重患者,保护患者的隐私;

  11、宣传卫生保健知识,对患者进行健康教育;

  12、医师不得出具与自己执业范围无关或不实的医学证明文件;

  13、对重危患者,医师应当采取紧急措施,或及时推荐到有更好医疗条件的医院去就诊;

  14、医师应当使用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使用的药品、消毒药剂和医疗器械;

  15、医师应当如实向患者或者家属介绍病情,但应注意避免对患者产生不良后果;

  16、医师不得利用职务之便,索取、非法收受患者财物或者牟取其他不正当利益;

  17、医师发生医疗事故或者发现传染病疫情时,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向医馆或者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18、建立差错事故登记簿,对所发生的'差错应及时查清原因,明确责任,依照规定的《医疗差错事故处理原则》严肃处理,并做好善后工作;

  19、发生严重差错或医疗事故后,除立即组织抢救外,同时要向领导报告;

  20、发生差错事故的部门和个人要及时报告,如不按规定报告,其责任人要承担一切后果;

诊所管理制度集锦2

  1、加强中医科室的建设,继承、发掘、整理、提高祖国医药学遗产;

  2、由中医负责管理。中医科病员的入院、出院、饮食、护理均由中医决定,诊断、治疗以中医方法为主,必要时可请西医协助;

  3、中医可按病员病情签署诊断、病假、死亡等有关医疗证明书。根据理、法、方、药的原则,认真及时书写中医或中西结合病历(包括门诊病历)。病历记载要完整、准确、整洁,要签全名;

  4、对于年老经验丰富的中医,应配备水平较高的青壮年中医或西学中医师,作为助手,继承并整理其学术经验。积极开展中医的科研工作;

  5、承担中医和西医学习中医的教学工作,认真带好进修、实习人员,定期开展中医学术活动;

  6、积极采集民间土、单、验方,进行整理、筛选、验证,对确有疗效的要推广应用。

  27、诊所的所有设备应保证安全运行,所有的非诊所的工作人员不得私自对诊所的设备进行操作;

  28、工作人员在使用相应的设备应按照设备的操作规程进行,不得进行违规操作;

  29、设备使用时要填写相应设备运行记录,并关注设备的安全运行;

  30、工作人员将设备使用完毕后,将设备的电源关闭;并做好设备的安全检察,以避免设备给我们造成安全隐患;

  31、设备有专门的人员定期进行运行检查并定期进行养护;

  32、部分设备使用后需要进行消毒处理的必须经过消毒后方能进行再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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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4、配备医疗废物的暂时贮存设施、设备,不得露天存放,暂时贮存时间不得超过2天。

  35、使用专用运送工具,防渗漏、防遗撒,将废物收集送至贮存地点。

  36、根据就近集中处置的原则,及时将医疗废物交由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处置。

  37、产生的污水、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人的排泄物按国家规定用浓度400pmm优氯净严格消毒,达到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后,方可排入污水处理系统。

  38、医用垃圾、输液器、注射器需毁形处理后,用浓度400pmm优氯净浸泡。

  39、医用垃圾能焚烧的,应当及时焚烧,不能焚烧的,消毒后集中填埋。

  40、做好门诊日志消毒登记制度。

  41、做好医疗废物处理登记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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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3、口腔诊疗器械消毒灭菌与监测工作必须由专人负责。

  44、医疗机构应当对口腔诊疗器械消毒与灭菌的效果进行监测,确保消毒、灭菌合格。

  45、灭菌效果监测采用工艺监测、化学监测和生物监测。

  46、工艺监测包括灭菌物品、洗涤、包装质量合格;灭菌物品放置灭菌器的方法合格;灭菌器的运行程序正常。压力蒸汽灭菌监测合格后在常规使用条件下做到每锅工艺监测。

  47、新灭菌设备和维修后的设备在投入使用前,应当确定设备灭菌操作程序、灭菌物品包装形式和灭菌物品重量,进行生物监测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在设备灭菌操作程序、灭菌物品包装形式和灭菌物品重量发生改变时,应当进行灭菌效果确认性生物监测。灭菌设备常规使用条件下,无菌物品每包化学监测,每月进行一次生物监测并做好记录。

  48、用包装方式进行压力蒸汽灭菌或环氧乙烷灭菌的,应当进行工艺监测、化学监测和生物监测。

  49、使用中的化学消毒剂应进行浓度监测和微生物污染监测。

  50、浓度监测:对于含氯消毒剂、过氧乙酸等易挥发的消毒剂应当每日监测浓度,对较稳定的消毒剂如2%戊二醛应当每周监测浓度,使用频繁应缩短监测时间并记录。

  51、微生物污染监测:使用中的化学消毒剂每季度监测一次,使用中的灭菌剂每月监测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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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3、用人所长

  54、员工绩效不好,经理常常从员工身上找原因,其实,还应该反省一下自己在人员的使用上是不是存在问题,有没有用其所长,发挥员工的特长。如果用人不善,很难取得好的绩效。要取得好绩效,用人所长是第一。不要安排一条狗去爬树,然后又去责怪它爬得不好,因为狗并不擅长爬树,即便是一条优秀的狗,也很难把树爬得很好,而应该检讨我们自己是否应该安排一只普通的猫去爬树。

  55、加强培训

  56、通过培训可以改善员工的绩效,进而改善部门和整个组织的绩效。这里需要指出的是,并不是当公司出现问题的时候才安排培训,也不是只对那些公司认为有问题的员工实施培训。或者象有些公司那样只对优秀的员工才培训。其实,公司的培训应该是依据企业需求长期的、持续的、有计划的进行。

  57、明确目标

  58、我们有没有清楚地告诉员工,他们的工作应该是销量第一?还是服务第一?还是利润优先?或者是三者兼顾。如果员工没有明确的工作目标,那么通常会比较迷惑、彷徨,没有方向感,当然工作效率会受到影响,同时,由于员工没有得到明确的目标指引,员工的努力方向同公司所希望达到的结果难免有所不同。

  59、建立绩效标准清晰的绩效标准可以让高绩效的员工有成就感,知道自己已经达到或者超出了公司的要求,这种成就激励的效果对层次较高的管理人员或者专业人士非常明显。清晰的绩效标准可以使没达到标准的员工有一个努力的目标,知道自己同其他人的差距,从而激发工作干劲,努力完成工作指标。注意:清晰的绩效标准,必须成为公司薪酬发放的依据,才能保证激励的有效。

  60、及时监控绩效考评

  61、考评周期可以是一个月、一个季度或者一年。但是,监控应该是随时随地进行的。监控不及时,当然不能获得全面、客观的第一手资料。很容易导致考评之前争表现的现象发生,使“聪明人”钻空子,考评不公平。

  62、及时反馈考评结果

  63、在绩效考评刚刚出结果的时候,正是员工对绩效问题最关心的时候,也是思考最多的时候。这个时候反馈效率高,员工比较投入,效果好,并且利于对一些出现的问题进行及时改进。如果过了这个时期,考评者和被考评者都已经把考评的事放在一边了,效率一定降低;同时,员工会对公司的考评产生不良印象,会认为公司也不重视考评。由于其他工作已经展开,考评反馈也会占用工作时间,对其他工作难免会带来不良影响。

  64、帮助下属找到改进绩效的方法

  65、当发现您的下属的绩效不好时,仅仅告诉他/她“你的绩效不够理想”是不够的,重要的是您还应该要指出他/她绩效不好的原因是什么?改进的方法有哪些?

  66、业绩不好的下属一般自己也很着急,但是,苦于找不到原因,也不知道如何改进。问自己的同事担心别人认为自己无知、没面子。请教经理又害怕由于业绩不好挨批评。

  67、这时候,做经理的应该主动找到他/她们,同他/她们分析业绩不佳的原因,并且帮助他/她们找到改善的方法,同时,如果有可能得话,最好提供相应改善的机会和一定资源支持。经理人能够成功,重要的一点是他/她能指导下属,能够想到、看到、做到下属做不到的。如果管理者本人不能超越员工,员工怎么服她呢?这种情况下,员工多半不会非常努力,业绩自然不会好。诊所管理制度5

  68、第一章总则

  69、第一条为加强个体诊所使用药品和医疗器械的监督管理,保证人体用药安全有效,维护人民群众用药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范。

  70、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辖区内已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个体诊所。

  71、第三条市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主管辖区内个体诊所的药品、医疗器械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县(区)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辖区内的个体诊所药品、医疗器械质量监督管理工作。

  72、第四条本规范适用于个体诊所药品、医疗器械的购进、验收、储存、调配、使用和管理。

  73、第二章人员与培训

  74、第五条个体诊所的'负责人及其有关人员应熟悉药品、医疗器械管理法律法规,掌握药品基本知识。

  75、第六条个体诊所从事药品管理、处方审核、调配的人员必须是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学技术人员或由已获得临床执业助理医师以上资格及通过劳动部门技能鉴定、符合规定的药学人员担任。

  76、第七条个体诊所负责人应负责涉药人员药品管理法律法规、专业技术知识的继续教育培训,并建立相应的档案。

  77、第八条直接接触药品的工作人员必须每年进行一次健康体检,并建立健康档案。精神病、传染病或其他可能污染药品的疾病患者不得从事直接接触药品的工作。

  78、第三章进货与验收

  79、第九条个体诊所必须从具有药品生产、经营资格的企业采购药品,禁止从其他渠道采购药品。对首营企业应审核其合法资格,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索取供货单位加盖原印章的合法证照复印件。

  80、第十条购进药品应逐批进行检查验收,并建立真实、完整的药品购进验收记录。药品购进验收记录必须注明药品通用名称、剂型、规格、批准文号、生产批号、生产厂商、有效期、供货单位、购货数量、购货日期、质量状况、验收结论和验收人员等项内容。购进进口药品还应索取加盖供货单位质量管理机构原印章的《进口药品注册证》或《医药产品注册证》和《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或《进口药品通关单》复印件。供货凭证和验收记录应至少保留两年备查。

  81、购进医疗器械还应索取供货单位加盖原印章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复印件,并建立购进验收记录。内容包括:产品名称、生产企业名称、产品注册证号、型号规格、产品数量、生产批号、灭菌批号、产品有效期、供货单位等。供货凭证和验收记录至少保存两年备查。

  82、第十一条经检查验收不合格的药品和医疗器械不得购进使用。发现假劣药品或质量可疑药品,必须及时报告当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不得使用或自行作退、换货处理。

  83、第十二条个体诊所应配备与经批准的诊疗、服务范围相一致的药品,制订基本用药目录。常用药品和急救药品的范围和品种按照省卫生厅和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确定的《省个人设置的门诊部、诊所常用及急救药品目录》执行。

  84、第十三条个体诊所未经批准,不得擅自配制制剂。

  85、第十四条对特殊管理药品应按有关规定执行。

  86、第四章储存与保管

  87、第十五条个体诊所的药品、医疗器械的储存条件应与诊疗活动相适应。储存场所四周应平整光洁,屋顶、墙壁应无脱落物,不渗漏。并采取防潮、防冻、防虫、防鼠及通风、避光等措施。

  88、第十六条个体诊所必须配备与使用药品相适应的药柜、药架、底垫、冷藏柜、温湿度计等设施。药品按不同储存要求分别在常温、阴凉及冷藏条件下储存,相对湿度控制在45%—75%,并每日做好温湿度记录。

  89、第十七条个体诊所储存药品的药柜、冷藏柜内不得存放其它物品。

  90、第十八条药品储存放置必须分类定位,做到药品和非药品分开;内服药与外用药分开。第十九条个体诊所应定期对储存的药品进行检查养护,并予以记录。对近效期药品、医疗器械(指有效期6个月内)应加强管理,防止药品、医疗器械过期失效。

  91、第二十条个体诊所的药品储存场所应与生活、办公、诊疗场所明确分隔,不得临街设置药柜。

  92、第五章药品使用与调配

  93、第二十一条个体诊所应当凭本诊所医师处方使用药品,不得无处方调配药品。调配处方必须经过核对,对处方所列的药品不得擅自更改或者代用,对有配伍禁忌或者超剂量的处方应当拒绝调配,必要时经处方医师更改或者重新签字,方可调配。

  94、处方调剂和药品拆零所用的工具、包装袋应清洁、卫生,发药时应在药袋、投药瓶上写明药品名称、规格、用法、用量、有效期等内容。

  95、第二十二条一次性使用的医疗器械,不得重复使用,使用过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销毁并做好记录。

  96、第二十三条个体诊所必须经常观察本单位使用的药品质量、疗效和反应。发现药品不良反应及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必须及时向卫生行政部门和药品监管部门报告。

  97、第六章制度与管理

  98、第二十四条个体诊所应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规范,结合实际制定和落实药品质量管理制度,并定期检查和考核,做好相关记录。

  99、药品质量管理制度应包括:

  100、药品和医疗器械购进、验收管理制度;

  101、药品储存、保管和养护管理制度;

  102、处方调配和药品拆零管理制度;

  103、不合格药品管理和质量事故报告制度;

  104、特殊药品管理制度;

  105、药品不良反应及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制度;

  106、直接接触药品人员健康档案管理制度;

  107、从药人员业务学习制度;

  108、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销毁处理制度;

  109、相关记录应包括:

  110、药品购进验收记录;

  111、药品养护记录;

  112、药品存放场所的温湿度记录;

  113、不合格药品处理记录;

  114、废弃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的销毁记录;

  115、从药人员业务学习记录。

  116、第七章附则

  117、第二十五条个体诊所必须按本规范加强药品、医疗器械的质量管理,如违反本规定,予以限期整改、通报批评;如违反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将依法予以处罚。

  118、第二十六条本规范中个体诊所是指个人设置的门诊部、诊所等医疗机构。

  119、第二十七条本规范所指的首营企业是指购进药品时与本诊所首次发生供需关系的药品生产或药品批发企业。

  120、第二十八条本规范自年6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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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2、严格遵守《药品管理法》及配套法规,为医疗保健提供有效、安全的药品。

  123、药品(一次性医疗用品)一律从合法的药品经销企业采购。对购进药品(一次性医疗用品)应逐一检查验收登记。定期进行药品质量检查,防止药品过期、失效、变质,杜绝采购使用假冒伪劣药品(一次性医疗用品)。

  124、药品不着地存放,旋转应定点定位、分类有序。妥善保管须特殊存放的药品。配备必要的急救药品。没有诊疗科目范围之外的药品。

  125、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使用后必须剪断、、毁形、浸泡消毒、统一销毁并有记录备查。

  126、凭医师处方发药,发药时要执行查对、复核双签字制度。如处方有错误,应由医师更改后配发。

  127、坚持因病施治,合理用药。处方书写规范、内容齐全。

  128、做好药品进、销、存明细账,做到帐物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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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0、坚持救死扶伤,实行人道主义精神,树立全心全意为伤病员服务的宗旨。

  131、对待病员要有“爱心、耐心、细心、责任心”,认真负责地为病员诊治,解答病员提出的问题,保护病员的隐私权。

  132、遇到重、危、疑难病人,要及时转诊。病情危急不宜转诊采取紧急抢救措施,同时尽快通知“120”或请上级医院派员现场急救。

  133、执业医师必须持证上岗,按登记许可的执业地点、范围依法从事诊疗活动。

  134、诊疗场所经常保护清洁卫生,药房保持整洁,药品存放排列有序。标签清晰,不得进购和使用过期、失效或伪劣药品。

  135、各种医疗收费标准和药品价格公布上墙,收费要向病人出具收费凭据。

  136、建立门诊登记制度,门诊登记薄上规定项目按要求填写完整,处方、门诊登记薄等医疗文书保存五年以上。

  137、接诊较重患者要求书写门诊病历,主诉、现病史、既往史、查体、辅助检查、初步诊断依据充分,治疗原则正切。门诊病历保存不得少于15年。

  138、发现传染病要按《传染病防治法》要求及时报告病情,并按规定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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