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宿舍管理制度

时间:2024-05-24 23:00:40 宜欢 制度 我要投稿

学生宿舍管理制度(精选20篇)

  在不断进步的时代,制度使用的频率越来越高,制度是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为了维护正常的工作、劳动、学习、生活的秩序,保证国家各项政策的顺利执行和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依照法律、法令、政策而制订的具有法规性或指导性与约束力的应用文。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定制度感到非常苦恼吧,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学生宿舍管理制度,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学生宿舍管理制度(精选20篇)

  学生宿舍管理制度 1

  一、高空坠物:

  1、定期检查楼层、阳台、扶手,消除花盆、磁片等物品坠落隐患。

  2、禁止用重物在走廊压晒衣物。

  3、禁止在楼道走廊打球。

  4、禁止高空抛物(抛球、抛书本等)。

  5、禁止学生在阳台护栏上,坐、站、躺。

  二、用电安全:

  1、禁止在宿舍乱拉接电线、网线、电话线。

  2、禁止使用违章电器(电热丝、电热杯、电饭煲、电水壶、电磁炉等)。

  3、提醒同学离开宿舍时切开电源。

  4、提醒同学正确使用其它高危电器(如手机充电器、电脑、饮水机等)。

  5、禁止私接电线、私装插座。

  6、管理员每周检查宿舍用电情况并收缴违章电器。

  7、小区管理员每天检查电房电表运行情况,了解宿舍用电动态。

  8、电工负责宿舍保险丝的更换,分析用电情况。

  9、管理员定期检查灭火器材、制定火灾应急方案。

  三、预防火灾管理规定

  1、管理员定期清理学生宿舍乱拉乱接电线,清理违章用电工具,清理学生宿舍杂物。

  2、管理员定期检查楼道灭火设备及绘制灭火设备有效位置图。

  3、管理员绘制紧急安全通道标志图,在各小区显眼位置公布。

  4、管理员定期宣传消防安全知识,师生齐抓共管,共同防火。

  5、管理员调动各院系学生干部队伍,定期检查宿舍消防安全情况,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防患于未然。

  6、组织宿管中心全体员工、学生联防队员学习使用消防器材。

  四、宿舍区消防设施管理

  1、中心定期报告保卫处,要求对消防器材检查、维修。

  2、中心保证重点区域(一楼值班室,一楼梯口),消防器材合格能用。

  3、小区加强检查,制止学生破坏消防器材。

  4、不定期举行消防安全知识讲座,在专人指导下进行消防器材使用演练。

  五、其它安全:

  1、禁止机动车在宿舍区内高速行驶。

  2、禁止在宿舍区地面集会、活动。

  3、禁止携带刀具、水管、枪枝等武器进入宿舍区。

  4、禁止在宿舍进行传销(推销)等违纪违法行为。

  为加强学生宿舍的消防安全管理,预防火灾事故发生,保护学校财产和师生生命财产的安全,特制订如下规定:

  1、严格执行楼栋值班纪律规定,坚守值班岗位;

  2、认真做好每日防火安全巡查并按要求填写《每日防火巡查纪录本》,及时发现和处理火灾隐患;

  3、认真做好楼栋公共消防安全设置的管理和维护,严禁挪做他用,发现缺损应查明原因并及时上报;

  4、认真做好学生楼栋配电房的检查和管理,严禁违规操作;

  5、严禁在安全门、楼梯和走道堆放杂物,保证学生楼栋安全通道的`畅通;

  6、严禁携带酒精、煤气、汽油等易燃易爆危险品进入学生楼栋;

  7、学生宿舍内禁止使用热得快、电饭煲、电炒锅、电热杯、电炉等大功率电器设施,对违规人员,应当场责令整改,不听劝阻的,可予以没收处理;

  8、严禁在学生宿舍内使用明火;

  9、严格执行学校其他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维护学生宿舍秩序,保障安全。

  学生宿舍管理制度 2

  第一条 为加强校园精神文明建设,搞好文明宿舍创建活动,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学生宿舍卫生包括学生个人卫生,学生宿舍室内卫生和公共卫生三个部分。规定了学生宿舍卫生的基本要求,是衡量、检查、评比学生宿舍卫生的标准与依据。

  第三条 学生个人要求

  1、保持正常合理的`生活规律,积极锻炼身体。

  2、经常洗澡、理发,及时换洗衣服、床单、枕巾。

  3、个人生活用品、物品按规定摆放有序,整齐合理。

  第四条 宿舍内卫生由该宿舍全体人员共同负责,实行轮流值日制度(室内人员每人值日一周)。

  宿舍值日生的职责是:

  1、按宿舍卫生基本要求和学生室内物品摆放标准打扫整理房间。

  2、督促本宿舍同学整理个人卫生,按规定摆放物品。

  3、完成本宿舍规定的其他值日工作。

  第五条 学生宿舍卫生要求

  1、门窗:门窗洁净,玻璃明亮,无破损,无糊纸及张贴物。

  2、地面:地面整洁无痰迹、积水、污迹、烟蒂、果壳、废物等。

  3、墙壁:墙壁整洁无涂画,无张贴字画及乱贴装饰物品。

  4、床:床上被子叠放整齐,床单干净平整。

  5、桌子:桌面干净整洁,物品摆放整齐。

  6、空气:室内空气清新。

  7、宿舍仪容:宿舍面貌应文明、整洁、高雅,室内物品摆放得当、合理,无乱拉绳索、电线,乱晾挂衣物及其他破坏整体形象的物品,不用违禁物品。

  学生宿舍管理制度 3

  1、白天学生上课期间,宿舍要有一名值班人员在值班室值班,职责是:接听电话、接待家长来访,防止闲杂人进入宿舍等。

  2、上午学生放学进入宿舍,要求管理人员提前全部上班管理学生。学生午休后进入教学区(除值班人员外)其余管理人员休息。

  3、下午学生放学后进入宿舍,要求管理人员全部上班。首先组织学生签到,对未到宿舍的学生查明原因,及时与班主任取得联系,以防学生外出。

  4、晚上学生上晚自习后,宿舍管理人员要全员上班,锁好大门,随时处理学生出现的问题,并在生活区院子进行巡查,以防闲杂人进入院内,保证生活区财产安全。

  5、晚9:40熄灯后,管理人员要在宿舍内外巡视,确保学生全部就寝后,公寓楼留一名管理员值班巡查,旧楼两名管理员分前半夜、后半夜进行值班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学生安全。

  6、宿舍值班人员对厕所的用水每天分三次开启阀门冲洗厕所,每次不得超过30分钟。分早、中、晚,其余时间关掉阀门。检查发现阀门未关,一次处罚当班人员50元罚款。

  7、生活区院内灯及楼道灯由每天值班人员负责开、关,宿舍灯由管理人员统一开、关。晚上宿舍熄灯后。要保证楼梯、楼道及厕所灯亮,确保学生夜间上厕所安全。

  8、双休日要求宿舍有两名管理人员值班。从周五上午学生放学后至周日下午学生到校前,主要负责双休日路远留校学生及初三补课学生的.管理。

  9、以上各条要求宿舍管理人员遵照执行,学校领导随时进行检查,如发现值班脱岗、巡查不到位、水电管理未按制度要求办等情况,发现一次处罚值班人员或宿舍管理人员30—50元罚款。

  学生宿舍管理制度 4

  宿舍是学生在校期间生活、学习、休息和交流思想的重要场所,也是学校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重要阵地。宿舍管理的好坏优劣,直接关系到校风建设,还影响到正常的教学、生活秩序和学生的身心健康。为了给学生创造一个整齐美观、秩序优良、清洁卫生、安全舒适的生活环境,使宿舍成为体现学校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窗口,特制定如下宿舍管理制度:

  1、宿舍区的环境安静、整洁、优美、安全文明,同时尽量做到净化、美化。

  2、宿舍内外应按文明宿舍的要求,保持整洁、清洁、卫生。

  3、学生宿舍内应保持门窗完好,墙壁洁净,地面整洁,空气新鲜,盥洗室、厕所内保持水笼头完好,上下水道畅通,小便池无黄锈臭味,便池内外清洁无垢。

  4、宿舍内的一切物品要按规范放置有序,做到毛巾、脸盆、茶杯、热水瓶、被子、鞋子等六个一条线,垃圾应倒入指定的地方。

  5、爱护公物,节约水电,随手关水笼头,不得随意张贴字画或乱刻乱涂、乱写、乱画、乱钉钉子,对学校配置的公用物品要爱护使用,凡损坏或遗失应及时向宿管中心报告并按规定赔偿,凡属非人为损坏的公物,也应及时向宿管中心报告,以便及时维修。

  6、宿舍内不得私拉电线,私接电源插座和擅自使用各种电器,不得烧煮食物,点蜡烛和油灯,一经发现,当场没收并按规定严肃处理。

  7、按时就寝,按时起床,保持宿舍安静,举止文明,不大声喧哗,不起哄,熄灯后或午休时不准大声说话、玩乐器、听收音机和录音机,熄灯以后不准打牌、下棋等影响他人的不文明 10、讲究环境卫生,不准在宿舍内就餐(病者除外),严禁向窗外、走廊、阳台等公共场所泼水和乱丢弃物品(包括纸屑、瓶子等)以保护室内外清洁卫生。

  8、注意安全,学生离开宿舍内必须收藏好自己的钱票和贵重物品,最后离开宿舍的'学生必须及时关锁好门窗、水电,如发现失窃或可疑迹象应保护好现场并及时向保卫处报告,严禁翻围墙爬门窗。

  9、严禁在宿舍内私自留客,男女同学不得在宿舍内互访、逗留。

  10、宿舍作适当调整时,应服从安排,不得无故拖延或拒搬。

  11、应服从教师、宿舍管理人员、学生干部的管理,对不服从管理、不听劝告、不讲卫生、不按规定执行、无理取闹者,将视情节轻重与认识程度,给予必要的行政处分。

  12、根据文明宿舍标准积极开展文明宿舍竞赛活动,成绩突出的个人和集体予以表彰和奖励。

  学生宿舍管理制度 5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学生宿舍规范化、制度化、人文化、科学化管理,创造和谐礼貌、环境优雅舒适的学习生活环境,推动学院礼貌校风、优良学风和工匠精神建设,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宿管中心负责全院宿舍的统筹管理。系部根据该部门已住宿学生数量以及新生预计招生数量,按男、女分类统计上报宿管中心。宿管中心协调系部依据实际安排宿舍。

  第三条学生宿舍实行宿管中心与系部联合管理机制,系部学生科、宿管中心共同负责学生宿舍的安全、卫生、纪律、设施等日常管理。宿管中心具体负责各项检查、考核及问题发现反馈,配合协助总务处、安保处、系部学生科、班主任及值班教师开展宿舍管理工作;总务处、系部学生科、班主任及值班教师负责问题的解决和处理。

  第四条住宿学生系已按有关规定缴纳住宿费的学生。

  第二章住宿管理

  第五条宿管中心按各系部所需床位如数分配给系部。系部根据各自实际,安排所属楼层宿舍、床位等。入学新生按新生报道入学相关流程,办理住宿。

  第六条学生宿舍的使用、调整,由宿管中心本着相对集中、便于管理、周到服务的原则合理调配。

  第七条住宿学生不得自行调换宿舍或床位,确有特殊情景需要调换,需经系部学生科同意并通知宿管员安排调换。

  第八条非本宿舍楼学生或外来人员(包括亲属)未经宿管中心同意,不准进入宿舍楼,严禁在宿舍内留宿。

  第九条各系部根据实际情景安排学生住宿,在新学期开学两周后,将学生住宿情景报宿管中心备案。

  第十条周末或节假日,留宿学生以班级、系部为单位认真、清楚填写周末、节假日回家、留宿名单报与宿管员。名单中若有涂改需班主任在涂改处签字。因字迹潦草、模糊造成宿管员无法准确核对学生人数,一切后果由系部自行承担。周末留宿学生名单经班主任签字后于周五13:00前报送宿管员。小长假留宿名单由系部学生科汇总,学生科长签字后于放假前一天报送宿舍管理员。

  第十一条寒、暑假原则上不允许学生留校住宿,因学院统一组织的补课、培训和其他活动等特殊原因需留校住宿,需由系部请示分管院领导同意、批准后报与宿管中心,由宿管中心协调安排学生住宿。寒、暑假因车票等原因学生不能及时离校的,只允许留宿1至2天,按照周末留宿流程办理。

  第十二条学生宿舍实行舍长负责制,每间宿舍设舍长一人,负责本宿舍的管理和服务。主要职责是安排宿舍值日,组织宿舍内务卫生清理,开展宿舍文化和宿舍礼貌建设,负责督导检查内务、卫生、纪律等。

  第十三条宿舍内按规定在床头处设置床卡,登记住宿学生有关信息,便于宿舍管理。

  第十四条住宿学生要自觉遵守作息时间,按时起床、就寝、熄灯,遵守宿舍纪律,不得以任何形式影响他人休息。

  第十五条学生进入宿舍一律佩戴胸卡,未配带胸卡者需由班主任或学生科开据证明。否则不得进入。非正常时段需进入宿舍的学生,需由学生科或者班主任开具请假条,凭条进入,宿管中心严格登记出入信息。

  第十六条宿舍内应坚持安静,不得大声喧哗、吵闹、嬉戏、乱串宿舍等;禁止男女生进入对方宿舍,违者给予相应纪律处分。

  第十七条宿舍内要风清气正,和谐温馨,不允许钉钉子,张贴海报,乱写乱涂乱画,共同坚持宿舍礼貌整洁。

  第十八条建立学生住宿档案。学生住宿档案由系部建立并负责管理,新生入学后2个月内需将电子版档案报送宿管中心备案。学生住宿档案信息包括宿舍楼号、系别、班级、班主任(辅导员)及联系方式,学生姓名、性别、房间号、床位等信息。毕业班级(工学交替)宿舍数量、人数等信息由系部于学生离校前三个月报与宿管中心。

  第三章退宿管理

  第十九条住宿学生退学、转走读、开除等需退宿,由系部出具退宿证明,会同宿舍管理员查验宿舍内公物、设施、回收床位卡。公物、设施等若有损坏,待按价赔偿后,方能办理退宿手续离校。

  第二十条学生因毕业和实习离校,需在学院规定的时间内办理退宿手续,由系部学生科或班主任(辅导员)会同宿舍管理员清点、检查、验收宿舍内公物、设施、回收床卡等。公物和设施等如有损坏,当事人按价赔偿,统一到财务处缴费,凭财务处缴费收据,到宿舍管理员处签字办理退宿离校手续;因故不能按时退宿,需系部学生科出具证明,宿管中心给予延迟办理退宿相关手续。

  第二十一条走读、退学、毕业(实习)、开除的学生不得进入学生宿舍,特殊情景需本人申请,经系部学生科批准出具证明方能进入,不得在宿舍内长时间逗留。

  第二十二条学生工学交替期间需要在宿舍住宿,需由班主任(辅导员)或系部学生科出具证明,方能安排住宿。

  第四章卫生管理

  第二十三条学生宿舍卫生由宿管中心和系部共同负责管理。公共区域卫生由宿舍管理员组织协同值周学生打扫清理;宿舍内卫生由本室学生负责打扫清理;宿舍楼内公共区域由宿舍管理员负责进行定期消毒。宿管员负责对宿舍内务和卫生进行检查考核,建立卫生检查考核记录台账,作为系部年终绩效考核资料,考核结果在宿舍公告栏公示。宿管中心协助系部定期对学生宿舍进行危险违禁品检查,检查结果在学院OA进行通报,并作为系部年终绩效考核依据。

  第二十四条宿舍内务卫生标准

  1、宿舍走廊地面、楼梯干净无污迹、痰迹和杂物;楼梯扶手无灰尘;墙面无脚印、污迹;门窗玻璃洁净无破损;楼道灯具无灰尘;天棚无蛛网积尘;厕所洁净无异味;暖气片、水管及下方无灰尘、杂物。

  2、床铺平整无杂物,被子叠放标准规范;枕头整理摆放平整规范,枕下无杂物;床下鞋子摆放整齐,成一条直线,脸盆按上下床顺序一线摆放床头一侧;脸盆内洁净无杂物,盆内毛巾叠成方型紧贴脸盆外沿;牙缸放置脸盆内右侧,把手在外,牙刷垂放在牙缸内,毛刷向上;皂盒纯净,放置于牙缸左侧。

  3、暖瓶洁净无污渍,根据房间具体方位统一放置在指定位置,把手在外成一线摆放。

  4、行李箱按规定位置整齐摆放,无灰尘,美观整齐。

  5、拖把、笤帚、撮子等卫生工具,按拖把在里、笤帚在外、笤帚垂于撮子次序位置摆放。

  6、空床整洁无杂物,无乱堆、乱放、乱挂现象。

  7、宿舍内照明灯、开关、床、柜门、窗等公物用品无破损。

  第二十五条宿舍卫生检查考核由宿管中心和系部共同负责。宿管员发现问题、反映问题,并协助系部及班主任、值班教师解决处理问题。

  宿舍卫生内务百分制考核细则

  1、地面(20分):地面、门口有污迹、烟头、垃圾杂物等,扣1—10分,鞋、脸盆不安规范摆放,扣1-10分。

  2、床铺(25分):床单、被褥、枕巾不整洁,床上堆放杂物,扣1-10分;被子叠放不规范(成方成块),扣1-10分:被子、枕头摆放不在床铺中轴线,扣1-5分。

  3、物品摆放(15分):行李箱不按规范摆放,扣1-3分;空床上放置杂物,扣1-3分;暖瓶等不净、摆放不规范,扣1-3分;卫生工具摆放不规范及阳台杂乱等,扣1-5分。

  4、门窗家具(10分):门不洁净有污渍,扣1-3分;窗不明净,窗帘不整洁,扣1-4分;家具不干净,摆放不整齐,扣1-3分。

  5、卫生间(10分):面盆、便池、水池、地面不整洁,扣1-3分;墙壁有蜘蛛网、污渍,扣1-3分;有异味,扣1-3分。

  6、垃圾(5分):宿舍内有垃圾,扣1-3分;门口堆存垃圾,扣1-2分。

  7、阳台(5分):地面墙壁不干净有污迹,扣1-3分;衣服晾晒不整齐,扣1-2分。

  8、宿舍礼貌(10分):墙壁乱写、乱涂、乱画、乱钉钉子,张贴不健康贴画,无积极向上文化氛围等,扣1-6分;有吸烟、喝酒、赌博、违章使用电器、不节俭水电等现象,扣1-4分。

  第五章财产管理

  第二十六条学生宿舍床、桌、柜等家具及公物用品由总务处统一配置,由宿管中心负责分类编号、设卡登记建账管理使用。

  第二十七条爱护公物,严禁人为损坏门窗、玻璃、床、桌、柜等公用物品和水、电、暖、消防等设施。如有损坏遗失由职责人按价赔偿,职责无法落实的交由系部学生科处理,落实赔偿。

  第二十八条未经宿管中心许可,任何人不得私自将宿舍内公物用品带出或搬出宿舍,不允许私自增加或安装其他用具设备,一经发现,交由系部学生科严肃处理,造成一切后果由当事人负责。

  第二十九条宿舍内家具等公物用品及设施损坏或出现故障由宿管员负责向总务处报修。

  第六章水电管理

  第三十条学生要养成勤俭节俭意识和礼貌生活习惯,自觉节俭资源、能源;树立节俭光荣,浪费可耻的节俭风尚,厉行节俭反对浪费,做到人走灯灭,人走水关,杜绝长明灯、长流水现象。

  第三十一条光线充足时不得开灯。宿舍管理员负责管理和监督学生在宿舍内节水节电行为,对违反、不听劝阻和屡教不改者,除开展批评和教育外,向系部学生科或班主任反映,视情节严重程度,根据有关规定上报有关部门作相应处理。

  第三十二条宿舍内禁止使用电炉子、电热杯、电热器、电热毯、电饭锅、电饭煲等大功率电器,一经发现立即没收违禁品;并通知系部学生科对使用者给予警告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第三十三条宿舍内禁止增加照明设备、私接电线等,不得私自换用灯泡、灯管等大功率照明设备,违者宿管员通知系部学生科,给予警告处分。

  第七章安全治安管理

  第三十四条住宿学生应严格服从宿舍管理员、值班教师和执勤学生干部的管理,积极支持配合宿舍管理工作,共同创造安全和谐的住宿环境。

  第三十五条严禁在宿舍内喝酒,抽烟;严禁在宿舍或阳台打闹、攀爬;严禁在楼道打篮球、羽毛球、踢足球、滑轮滑等行为;严禁大音量播放各种音频、视频或做影响他人学习、休息的事情。违者交由系部学生科或按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纪律处分。

  第三十六条严禁在宿舍内聚众闹事、打架斗殴,严禁私藏管制刀具,一经发现一律没收,违者交由系部学生科或学院安全保卫科处理,视情节给予相应纪律处分。

  第三十七条礼貌上网,自觉抵御淫秽、色情、低俗腐朽等网上信息,养成科学、礼貌、健康上网习惯。严禁各种形式的赌博行为,严禁观看传播反动、淫秽书刊、视频、软件等,违者视情节给予相应纪律处分。

  第三十八条未经宿管中心批准,不得在宿舍内留宿他人,违者按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纪律处分。

  第三十九条熄灯前宿舍管理员及宿管部执勤学生干部,联合对各宿舍进行人数清查和纪律检查,主要检查住宿学生的到位情景,有无外来人员及串住宿舍现象,对不按规定住宿和对夜不归宿者及时反馈给值班教师或系部学生科,系部负责联系、查找。按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纪律处分。

  第四十条严禁在宿舍楼内燃放鞭炮、焚烧物品、生火做饭,严禁使用酒精炉、蜡烛等易燃易爆物品,对违反者从重、从严处罚,违反国家治安管理条例者送国家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第四十一条未经相关部门批准,严禁任何人员进入学生宿舍进行商品买卖或交易活动;违者没收物品,并反馈给系部学生科或送学院安全保卫科按有关规定处理。

  第四十二条辱骂、侮辱或故意刁难宿舍管理人员,妨碍宿舍管理人员及学生会宿管干部正常工作的,从重、从严给予处理。

  第四十三条住宿学生夜间晚归、夜间外出管理规定。

  1、学生应严格遵守门卫管理制度。在宿舍关门之前回到宿舍,早晨开门之前不得外出。

  2、晚归学生回到宿舍时,必须持有效证件填写好晚归记录,宿舍管理员认真核实确认其身份后,方能进入宿舍。

  3、私自爬窗进入宿舍或为他人晚归进入宿舍供给方便者,学校按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4、因公外派等原因晚归的学生,由系部出具相关证明进入宿舍。

  5、夜间因生病等紧急情景需外出的学生,由宿管员与夜间值班教师联系,由值班教师负责处理。

  6、为本宿舍同学夜不归宿作假证者,给予警告处分。

  7、无正当理由(若不能提交有关证明)夜间晚归,视情节轻重按相关规定处理。

  第四十四条对条例中未列举的其它违背社会公德,破坏宿舍管理规定的行为,依照本规定相近条款处理。

  第八章住宿教工管理

  第四十五条需要在学生宿舍住宿的员工,以部门为单位提出申请,分管院领导签字同意后,由宿管中心统一安排。

  第四十六条住宿教工要服从宿管中心管理,不允许使用大功率电器,私接电线,自觉遵守宿舍各项规章制度。

  第四十七条已搬离学校宿舍的教职工,应及时告知宿管中心并将宿舍钥匙亲自交还给宿管员,不得擅自交给他人,更不能擅自转给他人居住。

  第四十八条搬离宿舍的教职工,搬离前和宿管员共同查看该宿舍内的'各项设施、公物。如有损坏、遗失按价赔偿。

  第四十九条对不遵守宿舍管理规定的教职工,视情节严重程度,宿管中心将勒令其搬出宿舍或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五十条在宿舍住宿的餐厅工作人员,因工作需要可到宿管中心领取消防门钥匙一把,严格进出锁门,如不遵守,勒令其搬出学生宿舍。

  第九章寒、暑假住宿师生管理

  第五十一条为便于学院统一管理,原则上不允许师生假期留校住宿,对确需因公留校住宿的师生实行审批备案制度,按照集中住宿的原则安排住宿。

  第五十二条贴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师生可申请寒、暑假期间留校住宿:

  1、参加学院有关部门、系部组织的社会实践的师生。

  2、参加教学计划内学习、工学交替和实习的学生。

  3、集中培训、备战大赛的师生。

  4、协助学院相关职能部门或系部进行学校管理工作的学生。

  第五十三条寒、暑假留校住宿申请、审批程序:

  1、申请寒、暑假期间留校住宿的师生,在学生放假前3天,以系部为单位供给住宿时间、师生名单、联系方式、住宿期间值班教师姓名、联系方式,签署意见,逾期不予办理。

  2、所有假期留校住宿的师生以系部为单位进行汇总,宿管中心按照学院假期总体住宿计划进行统筹安排并安排宿管员值班管理。

  3、系部因开设专业培训班需安排外校人员住宿的,以系部名义向学院提出申请,院领导签署意见后,方可安排住宿。

  第五十四条寒、暑假留校住宿学生的收费管理

  1、寒、暑假留校住宿的本校学生原则上只收取实际使用的水电费,不另行收取住宿费和管理费。

  2、非本校学生借住的,需按学院有关规定缴纳住宿费。

  第五十五条假期住宿学生的安全管理

  1、假期住宿师生的管理以“谁申请,谁负责”为基本原则。相关部门要指派值班教师负责对假期住宿学生的教育和管理。

  2、非本校学生住宿的,所属部门必须派值班教师负责安全管理,并和宿管员坚持联系。

  3、假期留校住宿学生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注意自身的人身和财产安全,防止各种事故发生。

  4、假期留校住宿学生必须严格遵守学院的请销假制度,与部门值班教师坚持联系。如需延长或缩短住宿时间,或中途离校的,应提前向值班教师提出申请,申请需注明外出地点、时间及事由,并通知到宿管员方可离开学校。

  5、假期留校住宿师生必须严格遵守宿舍的作息制度。暑假期间须在22:00前回到宿舍,寒假期间在20:30前回到宿舍。

  6、假期留校住宿师生必须严格遵守宿舍管理制度,严禁私自留宿外来人员,严禁私自调换宿舍,严禁违章用电,严禁赌博酗酒等,并妥善保管好自我的贵重物品。

  7、师生在住宿期间,一旦发现有违纪现象,立即取消其在校住宿资格,并按照学院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8、假期借宿我院的外校学生必须严格遵守以上安全管理规定,借宿人员安全职责一律由申请住宿部门负责。

  第十章实行巡查和职责追究制度

  第五十六条建立巡查考核制度。宿管中心、各系部定期对学生宿舍进行纪律秩序、消防安全、内务卫生、违禁物品、公物设施、记录台账等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反馈上报。系部需将在宿舍内违纪学生处理结果及时反馈给宿管中心。宿管中心负责检查、落实整改情景并建立巡查考核台账,将巡查考核结果记录详实,作为年终绩效考核重要依据。

  第五十七条建立事故职责追究制度。对宿舍管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和职责事故,根据职责大小依章依规分别追究系部、宿管中心和宿舍管理员的职责,对职责人视问题性质和情节轻重按学院有关规章制度给予相应处理,构成刑事职责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第十一章附则

  第五十八条本办法由学生处宿管中心负责解释。

  以上资料由烟台工贸技师学院友情供给,谨致感激。

  学生宿舍管理制度 6

  为加强对学生住宿管理,创建文明、健康、安全、整洁、舒适的学习和生活环境,培养学生讲文明、守纪律、爱劳动的良好习惯,强化学生团结友爱、互相合作的集体主义精神,经研究决定在各学生宿舍楼设层长,由自管会男女生部干事担任,为更好的发挥层长对宿舍的管理与服务职能,特制定本制度。

  一、工作职责与权限

  层长是宿舍楼楼层的学生负责人,负责做好本楼层学生宿舍服务、管理工作,各楼层实行层长责任制,签订责任书,其具体工作职责如下:

  1.强化服务意识,深入寝室,加强与宿舍成员的思想沟通,掌握思想动态,认真听取学生对宿舍管理提出的意见要求并及时整理上报。

  2.定期开展舍长会议,每周至少一次,做好会议记录。

  3.做好卫生检查,督促学生搞好寝室卫生,做到定期与不定期检查相结合,认真做好记录,按时上报检查结果。

  4.尽快熟知本楼层各寝室成员,发现可疑人员及时汇报。

  5.做好宿舍本楼层夜间查房的人数清点,做好记录。突发情况的处理汇报工作。

  6.熟知自管会章程,扣分细则,明确自身责任。

  7.在工作中公正严明,带头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及本考核细则。

  8.建立工作日志,认真做好记录,定期与其他层长进行交流。

  二、考评标准、办法及奖惩制度

  层长考核实行绩效考核,并进行亮化打分,满分一百分,基本完成上述层长职责所规定的`任务为及格分60,余下40分为考核人根据层长在工作期间表现及成绩酌情加分。

  1.出色完成学生处、系部、自管会等部门所布置工作,为系部宿舍的荣誉或发展作出显著贡献的加个人分15分;

  2.主动为宿舍服务、管理建设提出卓有成效的建议并被采纳的加5分;

  3.能够妥善处理好职责范围内各成员之间的关系,并能不计得失主动协助本楼栋的其他相关工作的加5分;

  4.所负责楼层整体良好,各宿舍氛围融洽,卫生状况良好,且有优秀典型宿舍出现,加个人分15分。

  5.通过自己的服务与管理,所负责楼层宿舍状况明显改善,加个人分15分。

  6.因个人原因造成部门扣分,自管会名誉受损,扣个人分10分;

  7. 作风散漫,未真实记录工作日志、如实反映楼层宿舍状况的扣个人分10分;

  8.因自身原因被处以警告处罚的,扣15分;

  9.其他原因造成不良影响的考核人员酌情扣分。

  三、工作考评时间及人员

  1.考评按月和按学期进行,每月评选结果在自管会例会上进行通报;每学期进行学期工作总评,具体时间为每学期的期末考试前一周完成本学期的考评工作,其余时间列入下学期考核范围。

  2.由男、女生部正副部长、对各层层长按照上述考核办法对层长进行考核打分。

  四、奖惩办法

  凡层长学期量化考核分在90分以上者为优秀,80分以上为良好,60~70分为及格,60分以下为不及格;

  1.凡被评为学期优秀者将颁发荣誉证书,加个人综合考核分10分,并享有自管会副部以上优先录用权;

  2.凡被评为学期良好者享有优秀学干评优先选权,加个人综合考核分6分;

  3.学期工作为及格者,加个人综合考核分2分;

  4.学期工作为不及格者,予以退除。

  凡查实符合以下情况者予以警告:

  ①在一学期中无故缺席寝室长相关会议与活动累计超过2次。

  ②私自在楼栋里开展任何形式的活动,但尚未造成后果者。

  ③在担任相关职务工作期间玩忽职守尚未造成后果者。

  ④在工作中出现徇私包庇现象超过1次者。

  ⑤在工作中因出现意见分歧而辱骂同学者。

  凡查实符合以下情况者予以即时退除:

  ①私自篡改卫生检查记录或提供虚假数据,予以退除。

  ②在一学期中累计警告2次者予以退除,在一学年中累计警告3次者予以退除。

  ③凡私自在楼栋里开展任何形式的活动,并造成后果者,予以退除。

  ④凡在楼栋中拉帮结派、散播谣言、影响正常工作的予以退除。

  ⑤在任期间受到学校任何处分或成绩有不合格者予以退除。

  ⑥工作期间玩忽职守直接造成后果者予以退除。

  ⑦在一学期中无故缺席例会及相关会议或活动累计超过3次的予以退除。

  学生宿舍管理制度 7

  为加强对学生宿舍楼的安全保卫、组织纪律、清洁卫生及财产、公共设施的管理,维护学生正常的教学、生活秩序,特制订本宿舍规则。

  一、学生一律按指定的房间、床位住宿,不随意迁动,不串宿舍,不住宿他人床位,每宿舍选一名宿舍长,负责本宿舍工作。

  二、按指定位置张贴本宿舍成员表、值日表、宿舍公约。

  三、宿舍长安排本宿舍成员轮流值日,每日按军训内务要求整理宿舍内务,搞好宿舍和个人卫生。

  四、任何人不得容留外来人员住宿,擅自留宿造成事故,追究当事人责任。

  五、宿舍楼内必须保持安静,不准高声喧哗,打闹奔跑、吹哨、滑旱冰、打球等,及从事妨碍他人休息的活动。熄灯前两分钟上床作息,熄灯后五分钟内进入睡眠状态,不许点蜡。

  六、爱护宿舍内外的一切公物。

  (1)不要在宿舍内乱钉、乱拉、乱挂、乱贴,防止涂抹、蹬踏、污损墙壁。

  (2)爱护和管理好宿舍楼内的门窗、玻璃、照明器具、床铺等公物

  (3)节约水电、注意关灯和关闭水龙头。

  七、遵守午休、晚休纪律,按时就寝,不在外留宿。

  八、宿舍内不准存放大量现金及贵重物品,防止失窃,离开宿舍时必须关闭门窗并上锁。

  九、注意保持楼道、水房和厕所卫生,禁止向水房、厕所、楼道、窗外及水池、便池内乱扔、乱倒杂物,不在楼道内泼水,严禁将饭菜等倒入楼内及将饭菜倒入宿舍卫生间。发现下水道阻塞及时疏通或报告宿管人员。

  十、舍内要经常保持清洁,建立卫生值日制度,做到每天打扫、拖地板;每天检查,评分公布。要求每个宿舍做到:窗明几净,被褥叠放规范,物品摆放整齐。

  十一、按时起床、出操、上课,上课期间不在宿舍内逗留,有病需卧床休息者,需经校医务室证明、教育处同意并向班主任请假方可,上课时间及课间无特殊原因不准回宿舍。

  十二、注意安全,严防事故,不在宿舍内存有蜡烛,打火机等任何火种。严禁点蜡烛、蚊香,以防失火。严禁私用电器,宿舍内不得私装灯座插头,乱拉电线,严禁使用电炉、电熨斗、电热杯、电褥子等电器,保证用电安全。严禁放置易燃、易爆物品,不在床上蹦跳打逗,不搞危险攀登。

  十三、创建文明宿舍,提倡文明健康的宿舍文化,不谈低级趣味的'话题,禁止学唱和收放不健康歌曲,不看内容不健康的书刊。

  十四、凡违犯上述规定者,视情节轻重和认识态度给予必要的教育、纪律处分和经济赔偿,确保宿舍楼安全、文明、舒适、整洁、卫生,给学生提供一个良好的休息环境。

  学生宿舍管理制度 8

  (一)非公寓中心工作人员和住宿学生,未经门卫许可,不得进入学生公寓。

  (二)住宿学生和本校职工进入学生公寓必须佩戴本院校徽或主动出示本人证件。

  (三)来访人须主动出示本人证件,并如实填写会客登记,经允许后,方可进入。

  (四)女生楼严禁外来人员进入,找人可与值班室值班人员联系。

  (五)严禁将机动车和自行车放入学生公寓。

  (六)携(载)物品出公寓,须主动接受门卫查询,经值班人员核查物证相符方可出公寓大门。

  (七)学生公寓大门前禁止设摊和停放车辆。

  (八)门卫值班人员要忠于职守,严格管理,热情服务,重大和突发事件应及时报告有关人员和部门。

  (九)公寓大门晚间关闭时间:每周日-周四22:30,周五、周六23:30。晚归学生必须主动出示学生证并登记方可进入公寓。

  (十)凡违反门卫管理制度,不听劝阻,无理取闹,妨碍值班人员工作者,将根据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

  学生宿舍管理制度 9

  1、住宿生要团结友爱,互相帮助,尊重和服从管理员老师的管理检查,虚心听从意见并迅速改正缺点,配合管理员做好宿舍管理工作。

  2、每一寝室设室长一人,负责宿舍各项工作。住宿学生轮流值日,履行值日生的职责,完成值日任务,每周安排一次大扫除(包括清整床下、擦阳台窗子、墙壁、过道灰尘及蜘蛛网等)。

  3、保持宿舍清洁、整齐。宿舍每天的垃圾送学校的垃圾箱内,不得丢抛厕所和宿舍区内,更不得从窗口向外抛垃圾及污水。

  4、保持厕所及水池的.清洁畅通,不得将快餐盒、剩饭、剩菜、肉骨头、洗头膏小袋子等杂物倒入水池、厕所。女生将卫生巾等丢入厕所的纸篓内,以保证厕所畅通。

  5、上课时间及晚自习期间,学生一律不准在宿舍,如有特殊情况(病假等),必须持有班主任签名同意的请假条,主动交宿舍管理员,以便于管理。

  6、遵守作息时间,按时起床、就寝,按时熄灯,熄灯后不得大声喧哗、嘻闹,不得在室内抽烟、喝酒、打牌,不乱拿、乱翻他人物品。就寝时间不得随意离开宿舍外出。

  7、离开宿舍请锁好门,妥病善保管好自己的物品,损坏公物要赔偿,发现宿舍区内有闲杂人员及其它异常情况及时向宿舍管理员汇报,提高安全防范意识。

  8、自觉参加早锻炼,准时进入操场,按班排队进行早锻炼。

  9、双休日回家的学生,须在周五上午前到班级生活委员处登记名单,生活委员将名单整理后交学工处。

  10、住宿生按指定房间入宿,不准带非住宿人员进入宿舍,非住宿生也不得将物品存放在宿舍。

  11、爱护公物、节约水电,不在墙上乱画、乱涂,不在室内、走道焚烧物品,不得在宿舍点蜡烛、点蚊香、用电器等,注意防火及用电安全。

  12、讲文明、讲礼貌,不准在宿舍内说脏话,不看不健康书刊。

  学生宿舍管理制度 10

  为了加强和规范学生宿舍的消防安全管理,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浙江省消防条例》和《浙江省消防管理处罚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学生宿舍是学生学习生活的主要场所,是人员密集的地方,必须严格执行消防安全管理规章,全体学生必须自觉遵守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自觉维护集体利益和生命财产安全。

  二、学生宿舍消防安全要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要杜绝违法违规行为,要依靠全体职工和学生做好火灾的预防和自救工作。

  三、学生宿舍消防安全工作实行齐抓共管,分工负责,责任追究。具体分工如下:

  (一)安保处对学生宿舍消防安全工作进行指导、监督、检查,负责消防法律、法规和防火安全知识宣传,制定相关制度,掌握学生宿舍防火情况。

  (二)政教处负责对学生宿舍日常消防设施及工作巡查,及时发现和处置整改火灾隐患。定期向分管领导汇报学生宿舍消防安全工作情况

  (三)学校要经常性开展消防安全教育,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宣传防火知识和违反消防规定学生的教育工作。

  (四)总务处负责保障学生宿舍的正常用水、用电及日常生活协调工作。

  (五)学生宿舍舍长负责督促落实本宿舍的`日常防火安全工作。

  四、宿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一)严禁在学生宿舍内使用电炉、电炒锅、电饭煲、电磁炉、电热毯、电热杯、电取暖炉、电熨斗、电吹风、电开水壶(热得快)等大功率及危险电器设备。

  (二)严禁在学生宿舍内私拉乱接电源线和损坏供电设施。

  (三)严禁在学生宿舍内将交流电器(如台灯、电取暖炉、充电器、接线板等)放置在床上和易燃物质上使用。

  (四)严禁在学生宿舍内使用或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及危险物品,如:煤油炉、酒精炉、液化气炉(罐)及各种燃气炉具,硫酸、盐酸等危险物品;严禁在学生宿舍内存放及燃放烟花爆竹。

  (五)严禁在学生宿舍内违章使用明火,如:点蜡烛和使用明火燃烧一切物品。

  (六)严禁躺在床上吸烟,乱丢烟头。

  (七)严禁在电线灯头、灯管及电器设备上拴挂蚊帐。

  (八)严禁损坏或非火灾时擅用灭火器材和消防设施。

  (九)违反以上规定,将没收其违章物品,并按照校规校纪严肃处理。一旦引发火灾,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浙江省消防管理处罚规定》的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人及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各住宿学生要学会使用灭火器,如发生着火事故,立即采取措施扑灭初期火灾,同时迅速疏散人员并报警。

  火警电话:119,报警时讲明着火单位名称、地址、电话、火势大小、报案人姓名并及时派人到路口迎接消防车。

  学生宿舍管理制度 11

  学生宿舍系住校生的主要生活、学习的场所,住宿生的一日生活是否有序,直接关系到校风的建议,关系到住宿生的切身利益。为提高住宿生的品德修养,提高住宿生的独立生活能力,自控能力,确保学生有一个良好的学习、生活条件,树立正确的舆论风气。特做如下规定:

  一、学生宿舍纪律要求

  1.要遵守作息时间。每天按时起床,按时清扫卫生,按时进教学楼上课。并带齐学习用具。无特殊情况不得随便回宿舍楼。按时上晚自习,按时熄灯就寝。熄灯后,必须保持安静,不得洗漱、看书、说笑吃喝、听收录机,熄灯后不得使用手电。任何人不得自行安装和使用台灯。

  2.在楼内必须保持肃静,不得追跑打闹,不得大声喧哗,使用音响时不要干扰他人。

  3.住宿生必须按指定床位就寝,不得自行更换;住宿生不得串楼层,串宿舍,男女不得互串宿舍,住校生不得带校内外非住宿生进宿舍和留宿。不要在宿舍存放非住宿生的东西。

  4.住宿生平日因病、因事回家,必须亲自找值日老师请假并进行考勤登记,返校后主动销假,同时交家长证明。让别人代请假或事后补假均无效。星期六、日不回家者,应主动通报宿舍值日老师。住宿生未经家长或学校教师同意不得在学校外任何地点留宿。

  5.在上课和上晚自习时间,住宿生未经老师批准不得擅自在宿舍休息,睡觉,晚间不得任意离校。

  6.严格遵守晚自习纪律,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必须在规定教室上晚自习。对于在校园内其他地方学习或故不上晚自习的学生一律按旷课处理。上晚自习要保持静。不说话,不下位子,不吃东西,不随便离开教室,不在黑板上乱写画,不乱仍废弃物,做好卫生保洁工作,下课不得在教室楼道从事任何体育活动。

  7.晚自习下课铃响后,学生应在十分钟内关好教室门窗,关好灯,迅速离开教学楼,回宿舍做好睡前准备工作。

  8.住宿生要严格遵守中学生行为规范,不吸烟,不喝酒,不违法经商,不谈恋爱,不传播淫秽思想,不打架、不骂人,不偷盗。住宿生要明辨是非,发现违纪行为应及时劝阻,并向老师反映。

  9.住宿生要特别注意学校对学生提出的“三个为重”、“四个关心”的原则,严格要求自己。不做损害他人利益的事情,不妨碍干扰他人的正常休息。

  10.未经允许不拆看他人的信件,不随便使用和翻动他人物品,不随便吃别人的食品。不随便抄拿他人的物品,(如:暖瓶,文具,日常用品等)借钱、借物要归还。

  11.提倡艰苦奋斗的精神。住宿生的消费水平应符合家庭经济状况,要节约开支,不攀比,不要追求过度消费。

  12.住宿生节假日回家时应主动向家长汇报自己在学校的生活学习情况,积极主动帮助家里做力所能及的事情。

  13.住宿生要有较强的人身安全意识。平日注意登高时的人身安全,用电、用火的安全。学生宿舍未经允许不得引进火种,不得安装和使用台灯、电炉、电锅、电扇、电吹风等用具。不得随便拆改电路、乱拉电线、乱安插座。

  14.住宿生个人钱物放在小柜内要及时锁好,贵重的物品不要带到学校来。宿舍内不得存放箱包。

  15.住宿生要尊重教师和工人师傅,见面主动打招呼,要服从老师的教育和管理,要尊重工人师傅的劳动,不得以任何理由顶撞他人。

  二、学习宿舍内务卫生要求

  1.学生宿舍必须全天保持清洁卫生。做到地面无垃圾,无碎纸、无果皮、无痰迹、无积水。做到墙壁上无脚印。不在宿舍内外乱扔废弃物。

  2.学生宿舍必须整齐划一。做到窗台、柜顶、床上无杂物(杂物一律放入物品柜)。床头只能摆放学习书籍,书籍要摆放整齐。床上被褥要按要求叠好,码放整齐。床上不得放各种包、袋、书本,衣物及他杂物。床下只许放脸盆,毛巾统一挂齐,床架上不挂任何东西。

  3.住宿生每天必须按时、按要求完成个人内务宿舍卫生的清扫工作,早上7:10前,下午1:50前,晚上10:10前,做好宿舍卫生,接受老师和值周生的检查。

  4.坚持扫除制度。每个住宿必须按照扫除分工的具体内容和要求,在早上7:10前认真完成个人的扫除任务。

  5.住宿生一律在食堂就餐。(包括周一从家带饭者)不得在宿舍进餐或吃零食。

  6.要保持盥洗室、浴室、厕所的整洁卫生。不得将废弃物、剩菜剩饭、果皮等倒入洗脸池、大、小便池中。大便后要放水冲洗便池。

  7.注意节水、节电,做到人少少开灯,人走灯灭。

  8.熄灯后不得大声喧哗。

  9.住宿生要搞好个人卫生,每天晚上熄灯前要洗脸、洗脚、刷牙。床单、枕巾、被罩要保持清洁,定期换洗。

  10.不得将个人衣服、鞋袜、破旧杂物等堆放在宿舍内以保持房内干净整齐。

  12.住宿生要支持室长和值周生的工作,有不同意见要向老师提出,合理解决。

  13.实行纪律卫生检查评比制度,当天公布检查结果,每周进行以室为单位的积分评分统计,评比纳入学校优秀寝室评比。

  三、值日生和室长工作职责

  (一)值日生职责

  1.各宿舍按床位顺序,每人轮流负责宿舍一周的值日工作。

  2.值日生负责本宿舍全天的卫生工作,做到通风换气、扫地、拖地、擦窗台及柜顶。暖瓶排放整齐,及时清理垃圾,不得将垃圾扫至床下及门外楼道,注意关灯锁门。

  3.值日生要按照宿舍一日常规要求,在起床、卫生、扫除、熄灯等方面监督检查全宿舍同学的落实情况。如发现好人好事或违纪行为,必须于当日或次日晨主动向老师报告。

  4.值日生必须服从室长的监督和检查,支持室长工作。

  (二)室长职责

  1.每学期友宿舍全体同学选出一名表现突出的同学做室长。室长要和宿舍成员一起,努力把本宿舍建成优秀宿舍。

  2.室长必须提醒本宿舍同学按时起床、出操、按规定执行有关请假制度、按时上课、上晚自习、按时熄灯。室长有权监督检查值日生及舍员的纪律、卫生、财产保管等工作。室长不负责任将追究舍长责任,同学不服从管理将追究同学责任。

  3.室长每天要清楚本宿舍同学的出勤情况,对有事情请假回家或外出未归的同学,要在熄灯前及时汇报给值班老师。

  4.室长要注意事故隐患及事故苗头,发现问题及时请示汇报。

  5.室长对工作应认真负责,以身作则起好模范带头作用。全宿舍同学应支持室长工作。

  四、学生宿舍公物保护要求

  1.学生宿舍楼的一切设施不得安装、拆改电路,不得在宿舍使用电炉,热得快、电吹风等电器。

  2.爱护宿舍的门窗、玻璃、窗帘、床、物品柜、抽屉、取暖设备等公物,不得任意破坏。用手开门、关门要轻,不得摔门踢门。离开宿舍时要锁好门。周六或节假日离校时要切断电源,关好窗户锁好门。由于打闹或管理不善而损坏公物要赔偿。

  3.要爱护室内、楼道的墙壁、楼梯扶手,不准在上面涂写刻画,不得在墙上钉钉子挂物品,贴画等。

  4.不得向楼下泼水、仍废弃物。

  5.公物损坏后应主动向值班老师报告并到主管部门赔偿,若不主动报告,经查出加倍赔偿。

  6.凡故意破坏公物者,从严处理。

  五、学生宿舍安全保卫制度

  1.提高警惕,注意防火、防盗、防坏人,做好安全保卫工作。

  2.学生个人的钱、餐卡、收录机等物品,一律放入物品柜中,用自己的锁锁好。

  3.学生住宿只带简单行李、日常用品、常用必备的衣物等。贵重物品、多余物品及各种箱子、大提包等均不要带到学校。

  六、学生宿舍的奖罚办法

  1.学校对住宿生的各项要求,均要经常检查并及时公布检查结果。

  2.每学期评选出优秀寝室、优秀室长、优秀个人等荣誉称号,给以表扬和奖励。平日对于模范遵守各项宿舍规定的表现突出的寝室个人可酿情加分。

  评选优秀个人和集体的条件是:

  1)思想健康,是非清楚、

  2)努力学习,积极向上。

  3)遵守纪律,爱护公物。

  4)团结协作,互相帮助。

  5)尊敬老师,听从指挥。

  3.学校的三好学生、优秀生在寝室必须获得“寝室优秀个人”的称号,否则将失去评三好学生、优秀生的权利。

  4.对违犯宿舍管理条例的学生将酿情给于批评教育,通报批评,停宿和退宿的处罚。

  七、对住校学生家长的要求

  1.注意多在思想品德上关心孩子,发现问题及时给予正确的引导和教育,加强于学校的.联系。

  2.住宿生由自己安排使用的时间较多,家长应特别注意培养学生在思想、学业、娱乐等各方面的自控能力。

  3.注意处理好既要培养孩子自立能力又要加强教育管理的关系。

  4.严格把握和了解节假日,离校和返校的时间及留宿地点。

  5.孩子因病、因事不能返校,应在当日打电话通知学校,事后补交书面证明。

  6.节假日回家要注意孩子的饮食卫生,不要暴饮暴食。

  7.应根据家庭的实际水平帮助掌握孩子合理的消费水准,提倡艰苦奋斗的精神,反对铺张浪费,多读消费,不要让孩子随声带过量的钱,对孩子的开支情况要做到心中有数。反对攀比,不要助长孩子的虚荣心。

  8.帮助老师了解您孩子的身体情况及病史,准备少量的常用药。

  9.督促孩子搞好个人卫生,每隔三周换洗一次床上用品。

  10.无重要事情请不要到校看望孩子,必要时到校找孩子,应先到值班室登记,允许后方可进入宿舍。未经允许家长不要用自己孩子的钥匙自行打开门,进入宿舍取放物品,或在宿舍休息。

  11.家长请勿在学生床上躺卧,请勿在楼道、宿舍吸烟。对负责学生宿舍工作人员,请称呼“老师”,请勿使用不规范用语。

  12.要培养孩子的生活自理能力,请家长不要到宿舍帮助孩子洗衣服,整理内务及清扫宿舍卫生。

  13.学校宿舍办公室电话系工作电话,不作传呼电话使用。请勿用办公室电话找孩子。

  14.住宿生若因违纪备学校给以停宿或退宿处理,家长应配合学校教育,尽快妥善安排好学生的住宿问题。

  15.家长应将自己的家庭及单位的详细地址和电话告知学校,以便必要时联系。

  16.学生在校上课期间,因临时患重病需送医院救治时,学校将立刻通知家长或监护人。但是如因特殊原因,无法找到家长或监护人的情况下,为了学生安全和康复,学校老师有权按照医院要求,作出医疗担保,不同意此项条款的家长需在住校前,将自己的意见告知学校,学校可另作处理。

  学生宿舍管理制度 12

  1、宿舍的财产由宿管员全面负责保管,有损坏由宿管员追查责任人赔偿。

  2、学期开学初,宿管员对各寝室的公用财产进行一次检查登记,由寝室长过目签名。

  3、各寝室的.公用财产,包括床板、床架、门窗、玻璃、上下水道设施、照明设施、四周墙壁等,由住入的学生使用、保管好,若有丢失或损坏,由该寝室集体负责赔偿。

  4、每日清房或查房时,检查各寝室的公用财产的使用、爱护情况,发现有丢失或损坏的,立即通知寝室长,责令该寝室集体负责修复或赔偿。

  5、每个月对各寝室的公用财产进行一次全面检查,确保账与物相符。对损坏和丢失的公用财产,列表报送宿管处,并责其赔偿。

  6、对故意损坏宿舍公用财产和宿舍走廊、楼道、卫生间、洗刷间的公物的学生,报送有关系、部和宿管处从严处罚。

  7、学生毕业离校时,做好寝室财产的验收工作。

  8、学院组织学生住房调整时,宿管员要到各寝室巡回检查,发现有损坏公物的行为,立即查处。

  9、学生放假离舍时,督促检查各寝室的水、电、门、窗要关好,安全防范措施要落实到位,检查和办理学生离校行李的手续。

  10、宿管员每天都要检查宿舍四周、走廊,楼梯底下等地方是否有乱抛、乱丢、乱摆物品(包括拖把扫把),如有,要进行清理。

  学生宿舍管理制度 13

  一、五不准:

  1、不准随地吐痰,乱扔废纸、白色垃圾、果皮等;

  2、不准向窗外倒水和乱扔杂物;(污水倒到学校规定地点)

  3、不准在宿舍内乱拉绳子、铁丝和随意攀挂;

  4、不准在墙壁门窗上张贴字画,严禁在墙上涂写踢脚;

  5、不准在宿舍内打扑克、下棋、疯闹及其他剧烈体育活动。

  二、四做到:

  1、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做到勤洗脚、勤理发、勤换衣服、勤晒被褥;

  2、学生宿舍及宿舍外区域和树坑要做到每天三清扫(早中晚各一次);

  3、做到五个“整齐统一”:床上被服用品叠放整齐统一;洗漱饮食用具摆放整齐统一;书籍物品存放整齐统一;衣帽用品挂放整齐统一;床下鞋子用品排放整齐统一。

  4、做到地面、墙壁、门窗整洁干净,保证无灰尘、痰迹、蛛网等。

  三、值日制:

  学生宿舍卫生由各宿舍舍长全面负责,轮流值日;

  四、检查制:

  1、平时学校组织有关人员随时检查“五不准”执行情况,凡违反者,一经发现立即令其改正,情节严重者要严肃处理。

  2、学生宿舍由学校政教处、团委学生会负责检查,检查结果要记入学校,作为评比学生宿舍的标准和依据。

  学生宿舍管理制度 14

  1、学生宿舍是学生集体居住的场所,全体同学必须自觉做好集体安全工作,发现不安全的情况应及时报告,积极主动采取防范措施,杜绝一切案件和事故的发生。

  2、在宿舍区内发现可疑的人和事,学生都有义务报告生管老师或学校有关部门。

  3、任何学生不准将外人留住本宿舍内。学生除父母外,一律不准在宿舍内接待外来客人。

  4、上课时间学生宿舍实行封闭式管理,未办理请假手续的一律不准私自留在宿舍里。

  5、学生宿舍实行舍长安全负责制,舍长(或轮值的值日生)必须按时关锁门窗,保管好钥匙不得乱借乱丢,负责安全检查。

  6、学生宿舍严禁使用明火,禁止烧电炉、热得快,点燃蜡烛、蚊香,严禁吸烟,严禁私拉乱接电源。及时收好晾晒衣物。

  7、宿舍区内的消防设施、器材,任何人不准乱动,无故损坏严加处理。

  8、我校为住宿制学校,除学校划定的.周边社区外,其它区域的学生原则上一律要求住校,如有特殊情况要申请外宿的,应由学生家长或法定监护人提出书面申请,并明确安全责任,到政教处领取《季延中学外宿申请表》填写,班主任、年段长核实申请理由交由分管的校级领导批准方可外宿,外宿前应到学校生管组先注销内宿床位再到保卫处办理出入证。

  学生宿舍管理制度 15

  一、生活指导老师和各班班主任是学生宿舍消防安全管理的直接责任人,要对学生宿舍的消防安全负好则。应对所管理的.住宿生进行住宿守则教育和消防安全的指导教育。

  二、生活指导老师、各班班主任每天应到住宿生宿舍进行消防安全检查,严格禁止住宿生在宿舍内抽烟、点蜡烛、用电炉等用电器。如发现有违反消防安全制度,应及时严肃教育处理,并向值周行政汇报。

  三、值周行政、老师,生活指导老师、班主任在熄灯后,应对男、女生宿舍区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和巡逻,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汇报。要认真履行职责,确保师生安全。

  四、各班班主任要认真开展住宿生生活自理教育、安全常识教育,让住宿生尽快适应在校集体生活,认真贯彻落实学校制定的《寝室公约》。

  五、注重发挥班队干部、寝室长的作用,管理好学生在宿舍就寝情况,维持就寝纪律,确保就寝安全。发现问题要及时给班主任、值周行政、老师汇报,以便在第一时间作出处理。宿舍内的照明开关要有专人负责,并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开关好室内的灯。

  学生宿舍管理制度 16

  一、目的

  为加强学生公寓防火防盗的安全管理工作,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以及财产损失,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重庆资源与环境保护职业学院学生公寓内的学生人身财产安全管理工作。

  三、内容

  1.爱护消防器材。不得乱拆乱动设置在公寓内的消火栓、消防水龙头、消防水带和灭火器等消防器材。

  2.严禁在公寓内私拉乱接电线,严禁使用或存放各种大功率电器。一经查获,一律没收。

  3.寝室内使用电脑、台灯等电器时,不得围绕床铺拉电源线。

  4.使用电器应安全、规范。学生全部离开寝室时要断开电器的.电源,即:将各种电器的电源插头从插座上拔掉,避免因短路等原因引发火灾。若发生火灾,灭火前应先切断电源。

  5.公寓内严禁携带和使用煤油炉、汽化炉、酒精炉等,严禁在公寓内生火、点腊烛、焚烧废纸、烹煮食物。

  6.在夏秋季节使用蚊香或灭蚊器时,应使其远离易燃物,不得直接放在桌、凳、床上或电视机等设备上。

  7.严禁在床上吸烟以及乱丢烟头。

  8.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进入公寓,严禁在公寓内燃放烟花爆竹。

  9.加强自我防护意识,离开寝室时应关好门窗,妥善保管寝室钥匙,钥匙不得转借他人使用。钥匙丢失应立即报告公寓管理服务人员,以便及时更换门锁,不得自配钥匙。

  10.发现上门推销及散发宣传单者应立即报告公寓管理服务人员。

  11.贵重物品应妥善保管。不要将身份证与信用卡放在一起,现金应随身携带,不要放在寝室内。若发生失窃,应保护好现场并及时向派出所或公寓值班室报案。

  学生宿舍管理制度 17

  学生宿舍管理是学校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给学生创造一个幽雅、舒畅的生活环境,促进学生身心健康的发展,培养生活自理能力,增强集体观念和自主意识,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宿舍管理条例。

  一、为了确保学生安全和提高学习效率,学校规定不具备走读条件(非淳溪镇常住户口)的学生在校住宿。住宿学生在校住宿三年,分学期办理有关住宿手续。期间如转学、休学、退学,离校前办理消除住宿记录手续。此外,任何住宿生没有特殊原因,中途不得搬出校外居住,有特殊情况者必须经过学校严格审批同意后方可搬离。

  二、日常规管理

  1.早晨起身铃响,所有学生必须十五分钟之内离开宿舍在规定时间到食堂按秩序就餐,然后到教室早自习

  2.中午放学后,40分钟内回宿舍文明休息,在下午课前20分钟起身回教室。

  3.晚饭后,宿舍成员分成两组,轮流回舍洗澡洗衣。晚自习前20分钟全部离开宿舍回教室。

  4.下晚自习后,15分钟内必须回到宿舍,行动迅速、谦让、注意安全。漱洗、宵夜等事项安排紧凑。半小时内必须洗漱完毕,然后进入宿舍内自习,熄灯后立即休息。熄灯后不准点蜡烛、打电筒,不准讲话喧哗,按时就寝。

  5.学生上课期间,一律不得回宿舍,生病学生需出示班主任批准单。开门时间:下午放学前十分钟;锁门时间:早、晚自习前十分钟。其余时间,非特殊情况一律不得进入宿舍。

  6.有事外出,需向管理员请假。

  三、自习和就寝纪律

  1.严禁抽烟、串宿舍、串楼层、打扑克、玩游戏、大声喧哗、追跑打闹及进行任何形式的体育活动。

  2.严禁吹奏乐器、听歌、唱歌以及进行各种联欢、聚会、活动等。

  3.严禁看阅、传播不健康的书刊和音像制品。

  4.严禁卧床看书。

  5.不做影响他人看书和休息的任何活动。

  6.按时睡、起,不拖拉,个人内务整理有序,自己的事自己做。

  7.禁止换铺,未经许可,严禁带非住宿生进入宿舍。禁止留宿他人。

  8.如果住校生有特殊情况需要回家,须向班主任请假,并告知管理员,获得许可,由家长到校登记签字后方可离开。若私自回家或外出逗留,取消住宿资格。

  9.尊重管理员,室友间相处要和睦融洽,宿舍物品排放整齐,营造良好的生活氛围。

  四、物品摆放

  1.床上用品:被子叠放整齐,棱角分明,统一面向门方向摆放;床面床单平整,没有纹褶;不允许放书籍及其他物品。

  2.鞋子必须摆放在鞋架上,鞋头朝外。不要在窗台上晾晒鞋子、袜子等。

  3.衣袜一律晾晒到阳台上,一楼的宿舍晾晒外面,舍内不允许拉绳乱挂衣物;暂时不穿的`衣服、袜子一律入柜。

  4.水瓶、水杯、盆子、牙膏、牙刷,洗发水、毛巾一律按要求整齐地摆放到架子上。

  5.扫把、垃圾桶,衣叉等按要求整齐地摆放到指定位置。

  6.柜子里放不下的包、箱、大的澡盆等物品不能带入宿舍。

  五、卫生

  1.各舍安排好值日生,轮流值日打扫,保持卫生间洁净无味。

  2.要做到门、窗、玻璃、桌面清洁。

  3.要做到宿舍内无灰尘。

  4.要做到早、晚拖地两次,地面清洁、无积水。

  5.每天打扫床下,室内无卫生死角。

  6.要做到卫生用具清洁,垃圾篓在离舍前清理干净。

  7.要做到墙面、柜橱面清洁。

  8.要做到衣、鞋、袜、脸盆、毛巾等用品清洁卫生。

  9.要做到被褥整洁卫生,室内空气清洁,无异味。

  六、安全

  1.严禁将贵重物品带入舍内。

  2.严禁随意接触防火器材,严禁使用各种自带电器和危险用品(电炉、电热杯、电吹风、电褥子、电蚊香、热得快、火柴、打火机、蜡烛、接线板及其他易燃、易爆物品),插座只能用台灯。

  3.严禁翻越门窗和校园栏墙,严禁夜不归宿。

  4.要有安全意识,最后离开宿舍的人要关好门窗,防止失窃。有困难找宿舍管理员、值班教师及班主任帮助解决。

  七、管理

  1.所有在校住宿生必须服从学校宿舍管理,积极配合学校宿舍管理员做好各项工作,遵规守时,按时交纳宿舍费,水费等,损坏公物照价赔偿,不无理取

  2.熄灯前后,学校值班领导、值班班主任应来回巡视,直至学生安静入睡。

  3.宿舍管理员及学校值班人员应及时向班主任通报各班学生违纪情况,严重违纪行为应上报教导处。

  4.每天进行卫生检查,教导处每月评比宿舍管理优秀班级,学期结束评比先进宿舍及个人。评比计入班级常规考核。

  5.室长负责本宿舍的卫生纪律等检查督促工作,出现违纪情况应及时制止,并向值班教师和管理员报告。并及时向班主任反映,以便处理。

  学生宿舍管理制度 18

  一、组织管理

  1、学生宿舍的管理主要负责学生宿舍的日常管理工作,学生宿舍管理的基本任务是加强宿舍全面管理,培养广大学生讲文明、懂礼貌,守纪律的良好习惯,确保宿舍安全。给学生提供一个清洁、安静、舒适、安全的`学习和生活环境,使同学们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把学生宿舍的管理建设纳入学校精神文明建设范畴。

  2、成立学生宿舍管理领导小组,设组长一人(主要责任人),副组长、组员若干,寝室设室长一人。主要职责是协助学校和学生宿舍执行宿舍管理规章制度,维护宿舍正常的生活秩序,协助搞好寝室清洁卫生和治安消防工作,组织学生开展文明寝室创建活动,评比宿舍管理优质服务人员的活动及其他校园文化建设活动。

  二、学生住宿管理

  1、学生入校后应根据学校统一安排和分配的寝室住宿,不得随意调换转让。

  2、学生按规定进出宿舍。非本宿舍人员,未经值班人员同意,不得擅自进入。

  3、男生不准进入女生宿舍;女生不准进入男生宿舍。

  4、携物(贵重物品)外出,须持室长签字证明,并经值班人员检查确认无疑后方能外出。学生应当积极配合值班人员工作,不准无理取闹。

  5、不准在宿舍内起哄、打架斗殴,停放自行车。违者,将视情节和态度予以批评教育,直至行政处分。

  6、提高警惕,防火防盗。不准在宿舍内燃烧纸屑、杂物及其他易燃物品,不准使用任何违章电器,违者将进行批评教育,造成重大损害的还将交与有关部门严肃处理。

  7、爱护室内公物。室内的一切设施均由该室的全体同学使用、管理,不得随意搬动、损坏、丢失。床、桌、凳、柜、锁、门窗、玻璃、灯具等公物应当爱护,如有人为损坏、丢失必须按价赔偿,故意损坏的加倍赔偿。

  8、爱清洁、讲卫生,坚持每日轮流值班制度。起床后按室内同一方向叠好被子,整理好床铺和其它用具,清扫出垃圾。

  9、遵守宿舍作息制度,按时就寝。午休和晚上熄灯后,禁止高声喧哗、打闹、歌唱等,不得影响他人休息。严禁晚上熄灯后在寝室点蜡烛!

  学生宿舍管理制度 19

  一、住宿和退宿制度

  1、学生宿舍由德育办统一管理,所有住校学生必须服从德育办管理,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

  2、学生按分配的房间和床位住宿,严禁擅自调换;不准留宿客人。

  3、学生离校(含毕业、转学、退学等),必须到德育办、总务处退宿手续。学生因故休学均须办理退宿手续,复学时重新办理住宿登记手续。

  4、学生离校必须在接到学校通知后的3天内办理完有关退宿手续,对无故拖延时间滞留学生宿舍者,学校将采取措施处理。

  5、宿舍管理实行寝室长负责制。室长应做到:全面关心同学,如有室内同学生病或遗失钱物、钥匙等应及时向老师、班主任汇报;督促值日生认真负责做好工作,督促同学遵守纪律、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等。

  6、学生因故短期需要回家住的,必须先向班主任、生活老师请假并由家长到校办理书面请假手续,办好由班主任同意的请假审批表交宿舍管理员。

  7、住校期间,学生晚休擅自离开校园,学校将视情节轻重,对学生实行警告、记过等处分。

  二、学生宿舍纪律要求

  1、要遵守作息时间,每天按时起床,按时清扫卫生,按时进教学楼上课并带齐学习用具,无特殊情况不得随便回宿舍,按时上晚自习,按时熄灯就寝。熄灯后,必须保持安静,不得洗漱、看书、说笑、吃喝、听录音机,熄灯后不得使用手电,任何人不得自行安装和使用台灯。

  2、在宿舍内必须保持安静,不得追跑,不得大声喧哗,使用音响时不要干扰他人。

  3、住宿生必须按指定床位就寝,不得自行更换,住宿生不得串宿舍,男女生不得互串宿舍,住校生不得带校内外非住宿生进宿舍留宿,不要在宿舍存放非住宿生的东西。

  4、住宿生平日因病、因事回家,必须亲自找班主任德育处请假并签名,将请假表交宿舍管理员登记保管,返校后主动销假,同时交家长证明,让别人代请假或事后补假均无效。留校期间出门要主动填写外出申请表。

  5、在上课和上晚自习时间,住宿生未经教师批准不得擅自在宿舍休息、睡觉,中途需要回寝室的要有班主任同意批条,晚间不得任意离校。

  6、严格遵守晚自习纪律,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必须在规定时间到教室上晚自习。

  7、晚自习下课铃响后,学生应在十分钟内关好门窗,关好灯,迅速离开教室,回宿舍做好睡前准备工作.8、住宿生要严格遵守中学生行为规范,不吸烟、不喝酒,不谈恋爱,不打架,不骂人,不偷盗。住宿生要明辨是非,发现违纪行为应及时劝阻,并向教师反映。

  9、未经允许不拆看他人的信件,不随便使用和翻动他人物品,不随便拿他人的物品,借钱、借物要归还。

  10、提倡艰苦奋斗的精神。住宿生的消费水平应符合家庭经济状况,要节约开支,不攀比,不要追求过度消费。

  11、住宿生节假日回家应主动向家长汇报自己在学校有生活学习情况,积极主动帮助家里做力所能及的事情。

  12、住宿生要有较强的人身安全意识,平日注意登高时的人身安全,用电、用火的安全,不得安装和使用台灯、电炉、电锅、电扇、电吹风,电热袋,电热毯,热得快等用具,不得随便拆改电路、乱拉电线、乱安插座。

  14、住宿生个人物品放在小柜内,贵重物品不要带到学校。

  15、住宿生要尊重教师,见面主动打招呼,要服从教师的.教育和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顶撞他人。

  三、学生宿舍卫生管理制度

  1、学生宿舍必须全天保持清洁卫生。做到地面无垃圾,无碎纸、无果皮、无痰迹、无积水。做到墙壁上无脚印,不在宿舍内外乱扔废弃物。

  2、学生宿舍必须整齐划一。做到窗台、柜顶、床上无杂物(杂物一律放入物品柜),床上被褥要按要求叠好,折码整齐。床上不得放各种包、袋、书本、衣物及其它杂物。床下只许放脸盆,毛巾统一挂齐,床架上不挂任何东西。

  3、住宿生每天必须按时、按要求完成个人内务宿舍卫生的清扫工作,早上6:30前,做好宿舍卫生,接受教师和值周生的检查。

  4、全校大扫除时每个住宿生必须按照大扫除分工的具体内容和要求,完成大扫除。

  5、住宿生一律在食堂就餐。不得在宿舍进餐。

  6、要保持卫生间的整洁卫生,不得将废弃物、剩菜剩饭、果皮等倒入洗脸池及大小便池中,便后要立即洗水。

  7、注意节水、节电,做到人走水关。

  8、熄灯后不得使用电话。

  9、住宿生要搞好个人卫生,每天晚上熄灯前要洗脸、洗脚、刷牙。床单、枕巾、被罩要保持清洁,定期换洗。

  10、住宿生要支持寝室长和值周生的工作,有不同意见要向教师提出,合理解决。

  11、实行个人纪律卫生检查评比制度,每周汇总成绩。进行评优活动。

  学生宿舍管理制度 20

  为了使学生宿舍安全、文明、有序,培养住校生良好的行为习惯,根据本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宿舍日常行为规范:

  1、学校实行封闭式管理,学生住宿实行男、女生分区定位住宿,学生一律不允许进入异性宿舍。

  2、学生应严格按学院安排的宿舍铺位入住,不得擅自调换床位、宿舍,不得擅自动用、搬弄他人物品,妥善保管好宿舍财物,学期结束前将钥匙、遥控器,由舍长统一上交宿舍管理员处。

  3、就寝后严禁高声谈笑,吵闹喧哗等有碍于他人休息睡眠的活动,熄灯后不得到其它宿舍串宿、留宿。

  4、宿舍内不得留宿外人,个人贵重物品要妥善保管。

  5、保持宿舍卫生,每天按时整理内务,保证宿舍整洁。学生宿舍卫生由宿舍长制定值日表张贴于门后,做到一天一小扫,每周一大扫。保持好室内外整洁,室内物品摆放有序,床下无脏物,墙上无污垢,门窗明亮,严禁往走廊、窗外倒水,抛扔杂物,不得向洗簌间水池和便池倒杂物,以免堵塞下水道。坚持开窗通气,保持空气新鲜。

  6、爱护宿舍内的公物,不得在墙上乱涂抹刻画,不得用脚踢门;宿舍钥匙专人保管随身携带,不准留存在宿舍门周边或交给他人,不得砸玻璃,撬门、撬锁;不准拆卸和损坏公共设施。

  7、注意安全,离开宿舍时关好门窗。严防事故,严禁在宿舍内燃烧纸屑、杂物,室内禁止存放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及管理刀具。不准擅自接电线,不准烧电热杯、电炉、煤炉、酒精灯等大功率电器。

  8、学生宿舍内严禁饲养狗、猫、鸟等宠物。

  9、学生严禁在宿舍公共区域私自张贴小广告、通知、告示。

  10、学生宿舍发生违纪事件突发情况第一时间通知值班辅导员。

  二、公物管理:

  1、室内公物管理责任到人,入住时登记造册,宿舍长签字确认,负责人保管使用,毕业搬宿时验收。

  2、爱护宿舍公物,发现破坏行为,必须立即制止,宿舍长及时报告,宿舍公物的自然损坏,应到宿管处登记,学校后勤处派人维修。

  3、宿舍公物损坏或丢失,由责任人赔偿。查不出责任人,由室内全体人员分摊。

  4、损坏公物的赔偿办法:

  (1)不慎损坏,主动承认者,照价赔偿;

  (2)不慎损坏,学校查获者,按原价的二倍赔偿:

  ⑶故意损坏,事后又主动认错者,按原价的'二倍赔偿;

  (4)故意损坏,学校查获者,按原价的三倍赔偿,并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5、宿舍公共区域设施由宿管员负责管理和责任承担。

  三、学生住宿违纪处理:

  学生在校期间应严格遵守宿舍管理制度,违反者视情节轻重给予扣除学分:

  1、无正当理由晚归或未经允许留宿外来人员者,一次扣3分;在一学年内,学生夜不归宿一次扣5分,三次给予留校察看处分,五次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2、不按规定住宿,未经允许擅自调换宿舍,或抢占宿舍房间、床位,经劝说拒不改正者一次扣3分。

  3、在宿舍内随手向窗外随手倒水、倒饭、乱倒垃圾者扣2分,高空抛物者视情节和后果严重扣3-5分。

  4、违反规定私接电源线、网线者,扣5分。因上述违规行为而引发火灾事故者,除赔偿全部损失外,视情节给予记过或留校察看处分。

  5、违反规定使用大功率电器扣5分,并没收违规电器。

  6、凡在宿舍内参与赌博、提供赌的用具、赌场者,扣5分。经教育后再次参与赌博者,给予留校察看或开除学籍处分。

  6、酗酒滋事,对他人虽未造成不良后果,但未作出深刻反省者,扣5分;危及他人人身财务安全,或扰乱公共秩序,影响他人正常学习、生活者扣10分。

  7、在宿舍内饲养宠物扣5分。

  8、男女混宿扣10分

  四、奖励措施:开展创建“文明宿舍”活动。

  各系每周对学生宿舍进行定期检查,学生处对学生宿舍进行定期抽查。每月根据卫生、纪律各方面学生处在各系评选出一个优秀宿舍,给予表彰、奖励,对长期脏乱差的寝室,取消其全室成员当学期一切荣誉称号的评比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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