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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职学校招生管理制度
在现在社会,人们运用到制度的场合不断增多,制度是维护公平、公正的有效手段,是我们做事的底线要求。那么你真正懂得怎么制定制度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中职学校招生管理制度,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中职学校招生管理制度1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服务为宗旨,就业为导向”的办学思想,以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建设标准为工作目标,全面落实学校提出的“抓管理,强内涵,提质量”的工作任务,将招生就业处工作推上一个新的台阶。
二、工作模块的基本思路和措施
模块1、招生工作
1、思路:招生情况,落实招生奖惩。
2、措施:澄清招生来源,明确区域招生完成情况,分析原因,对照学校招生方案,奖惩兑现,同时总结招生成果,召开招生总结大会。
模块2、就业工作
1、思路
多渠道了解就业信息,把提高学生就业质量做为重中之重。
2、措施
(1)、摸清学校待就业专业及人数情况,积极主动与用人单位联系,重点考虑本地企业,为明年上学期将学生安置到有利于学生前途的岗位和企业工作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2)、切实做好学生就业指导工作,加强对学生吃苦耐劳、爱岗敬业的.教育,培养学生创业成才意识,为适应企业岗位需求及今后的创业成才奠定基础。
(3)、强化就业制度,严格按就业程序操作,确保就业工作质量稳步提高。
(4)、加强对学生就业跟踪调查和服务工作、确保学生就业满意。
(5)、挖掘毕业生典型、及时总结。组织毕业生成才报告会,培养学生爱学校、爱专业的思想,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主动性。同时总结职教成果,向社会加大宣传度,提高社会各界对职业教育的认识。
模块3、校企合作
1、思路
与企业深度合作、资源共享、互惠互利。
2、措施
积极与三一重工、广汽集团、威胜集团、中山纬创资通、北京唐宫集团等企业深度合作,以订单培养为主线,改变办学模式,加大实训投入,完善考核机制,把学生培养成为企业岗位需求的技能型实用人才。
模块4、顶岗实习
1、思路
为了巩固学生专业知识,培养实用技能,及时按教学计划组织学生到校外实习基地顶岗实习。
2、措施
在巩固现有实习基地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校外实习基地信息库,开辟有利于学生实习的新基地,特别是本地实习基地。
3、完善顶岗实习制度,签订协议,明确学校、企业、学生及家长三方责任和义务,真正把顶岗实习落到实处。
三、主要工作行事历
20xx年下学期招生就业处行事历
时间
主要工作(活动)
九月份
1、新生报到编班,处室工作计划制定。
2、二年级电子检测计算机主板维修C341C342班去威胜集团定岗实习
3、招生区域人数摸底。
4、纬创资通领导来校洽谈电子专业办班事宜。
5、与北京唐宫集团联系酒店管理联合办班事宜。十月份
1、招生经费结算。
2、招生总结座谈会。
3、优秀毕业生跟踪调查。
4、专访广汽菲亚特、威胜集团了解学生定岗实习情况。十一月份
1、优秀毕业生创业成才报告。
2、对二年级就业学生就业意向摸底。
3、整理处室资料。
4、专访企业。
十二月份
1、了解企业用人招聘信息,考察用人单位,寻求合作伙伴,为明年上学期学生顶岗实习及优质安置学生做准备。
2、就业班学生职业指导。
元月份
1、专访企业提高校企合作办学力度。
2、统计就业学生人数,联系就业单位。
3、处室资料整理。
中职学校招生管理制度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加强职业学校内涵建设,提高职业学校管理水平,依据教育部、省教育厅关于中等职业教育有关管理规定,制定本管理工作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我市中等职业学校,各校按本规定结合实际制定实施细则或相应的管理制度。
第二章教师队伍管理
第三条建设规划。学校制定教师队伍建设三年规划和年度计划,建设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高素质“双师型”教师队伍,逐年提高专任专业课教师“双师型”比例,提升师资质量。
第四条培养培训。学校加强对青年教师、骨干教师、专业(学科)带头人和教学名师的培养。建立优秀教师发展机制和平台,重点专业(学科)建有名师工作室。
学校开展多种形式的教师全员培训,有计划、有目的地组织专业课教师到企业进行专业实践锻炼(每两年达两个月以上)。每年参加省级以上培训的教师不低于15%,学校每年用于教师培养培训经费占教师工资总额的8%以上。
第五条兼职教师。学校根据需要通过“特岗、特聘、特邀”等形式,向行业组织、企业、教科研单位和高等院校等聘任专业课教师或实习指导教师,建立兼职教师人才信息库。
第六条班主任队伍。学校加强班主任选拔、聘任、培训、业绩考核工作,开展班主任工作经验交流、基本功竞赛、优秀班主任评选等活动,促进班主任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
第七条管理机制。学校科学制定教师聘任管理制度和具体管理办法,开展师德师风教育,建立和完善教师岗位职责和考评奖励机制。
第三章专业建设管理
第八条专业规划。学校根据地方产业结构和职业岗位现状及趋势,结合学校办学条件编制学校专业建设三年规划和年度计划。按专业大类建立由行业、企业、职业界人士参加的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学校开展中高职衔接试点项目。
第九条专业设置与调整。学校根据专业建设规划开设的新专业,须符合国家、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条件和程序,每年年底前报县(区)、市教育局审批。
原则上学校每年新设(包括调整专业专门化方向)专业数不超过3个。专业专门化方向的调整情况需报市教育局备案。
第十条重点专业建设。学校重点专业开展品牌(特色)专业及现代化专业群建设,做到思路清晰、目标明确、措施得力,体现专业优势和学校特色。
第四章教学管理
第十一条管理机构。学校设立教务处、实训处、专业系(部)、教科研室等教学管理职能部门和研究机构,制定并不断完善各项教学管理制度。学校按专业(学科)成立教研组,作为教学管理与研究的'基层组织,有明确的职责和工作要求。
第十二条人才培养方案。学校按照省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发布的指导性教学文件,制定专业实施性人才培养方案。专业实施性人才培养方案须经学校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论证,报县(区)教育局审核、市教育局审批。
学校根据区域经济结构调整和市场与企业的需求变化,每学年组织对专业实施性人才培养方案进行滚动修订,修订后的人才培养方案需报县(区)、市教育局备案。
第十三条课程管理。学校按专业实施性人才培养方案开齐开足课程。在规定范围内征订教材、选用课程标准(教学大纲)。使用教师自主开发的课程标准、校本教材及数字化教学资源需经教务处组织审核,分管教学校长审批。
教材选用及征订情况于每学期期末前报县(区)、市教育局备案。
第十四条常规管理。学校按学期制定教学工作计划,加强教学常规管理,规范教师备课、授课、作业、辅导、考核等各个环节。学校使用教务管理信息化平台。
第十五条实训实习。学校建立稳定的具有教学功能、体现专业特点的校内外实训实习基地,制定学生实训实习管理制度,切实加强对学生实训实习的安全教育。实训开出率不低于95%。
第十六条教科研。教科研室负责学校教科研管理工作、建立健全教科研工作制度和课题研究经费政策,开展优秀教科研成果评选及重点课题研究,做好研究成果的推广工作。
第十七条质量监控。学校建立健全教学质量监控体系,校长每学年主持1—2次综合性教学质量评估,教学管理职能部门每学期分别开展2—3次教学常规督导及评教评学活动。发挥省、市级学业水平测试对教学质量的监测和评价功能。开展教学诊断与改进工作。学校组织检查性听课,分管教学校领导及教务处、专业部(系)、教科室、教研组负责人每学期至少听课20节,其他教师每学期至少听课15节。
第五章学生管理
第十八条管理体制。学生管理实行三级管理体制,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学生管理网络,构建全面育人、全程育人、全员育人的管理格局。
第十九条教育内容。学校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职业教育人才培养的全过程,以文明礼仪、职业道德、理想信念、就业创业、遵纪守法、心理健康等为主要教育内容,开展系列化主题教育活动,做到有计划、有方案、有效果。
第二十条德育工作。学校根据《中等职业学校德育大纲》等规定,成立专兼职德育管理队伍,建立和完善学生思想道德评价及综合素质测评制度,开设德育课程,开展德育活动,改进德育考核方法。按规定配备德育课教师和专兼职心理健康教师。
第二十一条校园文化。学校具有体现办学特色的“校训、校风、教风、学风以及校史、校徽、校歌”。重点专业建有鲜明专业特色和优秀企业文化的学习场所。学校社团组织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活动,学生社团参与率达到90%以上。学校建立集教育性和服务性于一体的网络平台,规范学生上网行为。
第二十二条学籍管理。学校按规定办理新生录取、入学和注册手续,建立学籍档案,不得抢注学籍、空挂学籍。每学期及时做好学籍异动的处置工作。
第六章招生和就业管理
第二十三条招生计划。学校根据办学条件和能力,制定年度招生计划,五年制高职与中职(含分段培养)招生计划分别由省、市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后统一下达。
第二十四条招生宣传。学校要在各个不同阶段开展多种形式的招生宣传活动,宣传学校专业优势和办学特色。学校制定的《招生简章》须报县(区)、市教育局审核备案。在招生工作中,学校不得委托非法中介招生,不得进行虚假宣传,不得进行有偿招生。
第二十五条就业和创业服务。学校开设就业、创业指导课程,建有学生创业基地,来组织创业、创新大赛,发布就业信息,做好学生就业推荐及跟踪服务工作。每年10月上旬将应届毕业生就业情况调查分析报告报送县(区)、市教育局。
第七章后勤与安全管理
第二十六条校园管理。学校有校园建设总体规划,教学区、实训区、生活区、活动区四区分置合理,凸显室外绿化、室内美化、校园净化的自然环境,体现职业教育特色。
第二十七条财务管理。学校依照法规建立健全会计账簿,规范财务收支行为,加强内控制度审计。严格执行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补助资金政策。
第二十八条后勤管理。学校建立和完善固定资产登记、设施设备采购及使用等制度,健全食品安全卫生、宿舍管理等台账,组织日常性的专项检查,提供师生在校内消费一卡通服务,建设安全、整洁、文明、优美的生活环境。
第二十九条安全管理。学校加强安全管理组织领导,制定《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建立先进、完备的信息化监控系统,定期组织各类安全工作检查,健全并完善各类安全工作档案。学校要加强安全教育,提高学生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第八章附则
第三十条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试行。
中职学校招生管理制度3
为了加强对初中学生的职业技术教育,提高初中学生实用技术水平,圆满完成xx年中职招生工作任务,今年,我们做了一些工作,现汇报如下:
一、安排专门时间,开展职业技术教育
按照课程计划设置,初中学校从地方课程中安排一节实用技术课,从综合实践活动课程中安排一节劳动技术课,加强对学生的职业技术教育,培养学生劳动技能提高他们日常生活能力。
二、采取措施,确保完成09年中职招生任务
1、加强领导
中心初中成立了中职招生领导小组,各校成立了中职招生工作专班,中心初中校长和学校校长分别任组长。
2、明确职责
中心初中校长为全乡第一责任人,分管副校长为第二责任人;学校校长为学校第一责任人,分管副校长为第二责任人。由分管副校长负责组织中职招生相关工作。中心初中与两所学校校长分别签订了2009年中职招生工作责任状,各校与毕业班班主任也签订了责任书。
3、分解任务
根据市局下达的09年中职招生计划数32人,根据两所初中毕业生人数,按比例将任务数分解到两所学校,韩集中学为25人,虾集中学为7人。
4、加强宣传
⑴各校利用晨会、班会、中考誓师会,向广大毕业生宣讲国家资助政策和中职学校优势,学校组织开展了主题班会活动,对学生进行理想与前途教育,鼓励学生报考中职。
⑵将汉川市中职学校招生简章张贴在校内外醒目处,并发放到每个初中毕业生手上,做到人人皆知。同时在中考前,将《职业教育手册》发放到九年级学生手中,人手一册,并安排专门课时对学生进行集中讲解和宣传。市中职学校领导和教师也深入班级,引导学生毕业后合理分流。
5、奖罚分明
把中职招生完成情况作为初中学校工作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与校长工作,班主任工作结合起来。完成任务和超额完成任务的`学校,中心初中再按每生100元进行加奖,对完不成任务的学校给予通报批评和考核量化扣分,同时严肃查处招生中不正当行为。
三、完成任务情况与存在的问题
今年,我乡完成中职招生10人,完成率为31。3%,其中韩集中学完成6人,完成率为24%,虾集中学完成4人,完成率为57。1%。完成情况不佳,与市局下达的任务数有较大差距
出现问题的原因有以下几个方面:
1、部分学生和家长认识不高、舍近求远中职招生工作总结中专招生。一是有的家长总是鼓励学生读高中或放弃升学;二是误认为我市中职办学质量不高、规模不大、就业难;三是学生爱面子喜欢到大城市的中职学校学习,舍近求远。
2、极少数教师私自暗地招生。极少教师受部分招生单位的诱惑和各方面人际关系的牵制,做自己学生的工作,将学生输送给相应的招生单位。
3、有些教师在中职招生工作中缺乏耐心,不能细致地做学生思想工作,走访不够,对家长解释和说服力度不大。
中职学校招生管理制度4
为了做好全市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根据教育部和市教委有关文件精神,制定本办法。
经市教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同意,并在主流媒体上公示的中职学校及经市教委批准可以开展中职学历教育的高等职业学院,可开展中职招生工作。经教育部批准跨省招生的中职学校,可以开展跨省招生工作。
1、市内学校跨省招生。
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跨省招生工作统一按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部门的要求进行。
经教育部审批的跨省招生的中职学校,要将招生专业、学制和收费标准等情况及时函告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部门,并报重庆市中职招办备案。跨省招生学校应在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的'统筹下,加强招生管理,规范招生行为,完成跨省招生任务,但“五年一贯制”、“三?二分段制”中职段不得跨省招生。跨省招生学校凭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部门加盖公章的录取名册到市中职招办审核后到市教委进行新生注册。凡教育部未下达跨省招生计划的学校不得跨省招生。
市内中职学校跨省招收的市外学生和经我委同意的外省市转入我市中职学校的学生,如参加我市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必须符合教育部有关规定以及重庆市高考报名“三年户籍、三年学籍”的管理规定(详见《关于重庆市全国普通高考招生考试报考人员户籍、户籍资格审查的通知》(渝招委〔2006〕33号))。跨省招收或转入的高中起点的市外中职学生,一律不得在我市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含“三校生”招生考试),严禁中等职业学校参与“高考移民”行为。
2、市外学校来渝招生。市外学校来渝招生,在市中职招办的组织安排下,按照教育部下达的在渝招生计划和招生对象执行(“五年一贯制”、“三、二分段制”中职段不得跨省招生),将招生对象、招收专业、学制和收费标准等情况报重庆市中职招办备案,并办理录取手续。凡教育部未下达在渝招生计划的市外中职学校,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和生源学校不得允许其开展招生宣传和组织招生。
中职学校招生管理制度5
一、指导思想
严格贯彻落实《义务教育法》,保障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权利,进一步规范学校办学行为,依据《瑞昌市20xx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指导意见》及《瑞昌市20xx年小学招生工作实施办法》要求,制定本计划。
二、组织机构
成立招生领导小组
组长:
组员:
成立招生工作小组
组长:
组员:
三、报名条件
1、入学年龄:年满六周岁,即20xx年8月31日(含8月31日)以前出生。
严禁招收不足龄的儿童入学。
适龄儿童确因身体状况或其他原因需要延缓入学的,应由其监护人提出申请,提供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身体状况证明,由市教育局教育科批准。残疾儿童入学年龄可针对具体情况放宽到7周岁或8周岁。
2、辖区内内适龄儿童适龄儿童应随父母(法定监护人)在同一户籍,且应在20xx年6月10日前取得所在辖区内家庭正式常住户籍。
户籍与实际常住地可报名入学(注:20xx年秋季入学的适龄儿童及其监护人须在20xx年12月31日前取得所在辖区内家庭正式常住户籍)。
四、报名时间和入学办法
1、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带相关证件到禄口小学报名登记。
2、适龄儿童监护人报名时需出具以下证件:监护人及适龄子女在禄口的户口簿、产权证、出生证、预防接种证等有关证明。
3、新生入学后,学校要按省教育厅《关于统一实施义务教育阶段学籍电子化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用统一的学籍管理软件建立学生电子档案,按时、准确填写学生数据,并报教育局教育科备审。
4、本辖区内适龄儿童凡是因故要到辖区内外借读的新生,也应先在我校办理报名手续,取得学籍后才能到借读学校办理借读手续,并注明借读年限。
5、凡有参加电脑号需求的'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在辖区内小学报名登记的同时,逾期不报,为自动放弃处理。
6、凡是小学新生报名工作结束后出现适龄儿童家庭住房、户籍变更的、过期报名的,由学校登记情况并报教育局教育科,由市招生办根据具体情况安排学校就读。
五、招生工作主要日程安排
1、制定我校20xx年招生计划和招生公告。
2、在宣传栏、学校公示栏、张榜公布招生公告。
3、一年级新生报名。
4、张榜公布新生入学名单。 5、完成新生学籍注册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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