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员的规章制度(合集)
在充满活力,日益开放的今天,很多场合都离不了制度,制度是指一定的规格或法令礼俗。那么什么样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驾驶员的规章制度,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驾驶员的规章制度1
1.目的
1.1为了进一步规范租用车的标准及驾驶员的管理,不断完善用车、派车、租车及维修、安全、保养、报账等的管理。
2.范围
2.1凡公司小车及其驾驶员(包括外租车及驾驶员)的管理等均涵盖之。
3.权责
3.1公司办为本办法的管理单位,本办法经总经理批准后予以实施,公司办负责解释和监督执行。
4.名词定义
4.1用车包括公司所有的小轿车、商务用车、货车等(叉车、采购专用车、运输专用车等除外);租车包括公司对外所有租用车辆。
5.作业内容
5.1组织与职责
5.1.1车队驾驶员分三种岗位:1、行政驾驶员,负责公司层面的行车任务;2、特种车驾驶员,负责某一特种(特定)车的行车任务;3、厂区驾驶员,负责某一厂区的行车任务。
5.1.2车队隶属公司办。公司办副经理监督跟进。
5.1.3公司办对租用车辆及驾驶员的各项管理(包括派车、租车的确认权;维修、保养、报帐的审核权;安全、6S管理、纪律、文明形象的监督权…),公司办副经理监督跟进。
5.2油费补贴
5.2.1按公司规定因公出差办事的私车在温岭范围内的每月补贴450元的油一壶(不计里程)。
5.3用车与派车
5.3.1公务车辆实行统一调配使用制度。
5.3.2车辆调度实行《用车申请单》及《租车申请单》制度。
5.3.3《用车申请单》必须写清用车事由,起止地点及用车时间;由用车申请人填写,部门经理签字批准后交公司办安排驾驶员出车;用车申请人必须提前半个小时将《用车申请单》送公司办(特殊情况除外)。
5.3.4接到经批准的《用车申请单》的驾驶员,必须按出车时间准时出车,出车前要对车辆进行全面检查,确保行车安全;开出厂门时,主动向保安出示《用车申请单》,由保安查看《里程表》上的数据,并记录在《出车登记表》上,返回时同样由保安查看《里程表》上的数据,并记录在《出车登记表》上并交《用车申请单》,以便核计行车公里数。
5.3.5驾驶员必须凭《用车申请单》出车,公司董事出车可由驾驶员驾车后补填《用车申请单》;凡未持审批后的《用车申请单》(公司董事随车除外),保安一律不予放行,且所行驶的公里数不计入补贴。
5.3.6驾驶员要做好《驾驶员随车登记表》填写。
5.3.7在外车辆注意保持公司形象,禁止车辆用于非公务活动(经公司领导批准借用的除外)。
5.3.8公司员工因私申请用车的,经公司领导批准后,在车队车辆剩余的情况下,原则上给予安排用车,但相关费用由申请人支付。
5.3.9各驾驶员的行车公里数,由公司办每天根据值班保安登记的'《用车申请单》、《出车登记表》进行电脑输入,月底将各《随车登记表》收回,由公司办核对,公司办副经理审核,总经理审批后交财务核计工资。
5.3.10用车、派车、记账流程
5.4租车
5.4.1非公司车辆的租用统一由公司办负责,其他任何部门无权租用(自己支付费用除外)。
5.4.2所有车辆的租用,由公司办负责联系,并即时登记输入电脑,以便月底统计上报。
5.4.3公司办人员凭审批后的《用车申请单》,在公司常用车辆外出或驾驶员全部外出的情况下,方可外租车辆(紧急情况除外)。
5.4.4公司办凭《租车单》安排租车,及时登记外租车辆的车主,联系号码,起止时间及公里数,其租车费用由公司办审核,公司办副经理审定,月底报总经理审批后由财务核计租车费用。
5.4.5外租车驾驶员每月20号来公司,与公司办文员核对上月租车费用,无误后公司办文员填写《领款收据》,公司办副经理、审定经总经理审批后,由财务部支付租车费用。
5.4.6外租车驾驶员由公司办组织适时进行礼仪及安全培训,严格按照公司驾驶员的管理规定办事,否则不予租用其车辆。
5.4.7所有外租车驾驶员必须凭审批后的《租车单》方可行车,否则不予核销其行车费用。
5.5维修与保养
5.5.1各驾驶员要主动对各自负责车辆进行保养与维修。
5.5.2正常情况下,按车辆保养与维修要求实施。
5.5.3所有维护、修理、更换零部件、易损件都须经公司办副经理审定同意后方可实施(超过1000元的需经总经理批准)。
5.5.4驾驶员须当月办理车辆及驾驶证年审事务。
5.5.5驾驶员因违规及其它自身原因而发生车辆损坏修理或赔偿的,则驾驶员个人承担30%的费用(如保险公司赔付的,按差额计)。
5.5.6车辆保养及车辆6S管理分工由公司办安排,驾驶员要负责各自车辆的保养与6S管理工作。
5.6安全规则及相关规定
5.6.1当驾驶员远离车子时,必须使用安全锁及报警器。
5.6.2公司办设定好车辆保险品种、金额及保险单位,报公司办副经理审定、总经理批准后实施;并且及时处理保险及续保事务。
5.6.3驾驶员要遵守交通规则,特别在道口、无人行防护栏道路、雨雪天、上下坡、车辆交汇等场合要减速行驶。
5.6.4有重要客人或国外客户乘座时,要注意控制车速。
5.6.5不得酒后驾车,不得疲劳驾车,不得将车辆交给他人驾驶。未经总经理批准,驾驶员不得随带非公司员工同行。
5.6.6车辆行驶如违返道路交通安全法而被处罚的,超速等罚款驾驶员承担50%费用,闯红灯、不按车道行驶等罚款由驾驶员承担。
5.6.7有紧急出车任务,经相关部门经理及以上人员签字,驾驶员可适当提速,如被超速罚款,费用由公司承担。
5.6.8公司办必须在次月的10日前负责处理完毕前一月车辆违规罚单,并汇总逐级上报审批(如在台州外的罚单可在第二次用车前往的时间处理,特殊情况除外)。
5.6.9车辆未出车时,必须停在公司指定点。如有特殊情况,经公司办副经理批准后,严格按出车流程出车并停在指定位置,如因私的其公里数不计入个人补贴。
5.7车辆相关费用报销
5.7.1做好账务报(核)销,无特殊原因在三天内贴好发票,由部门经理核准、总经理处签字报财务与原借条核销(具体操作由财务部规定执行)。
5.7.2停车费、过路(桥)费、修车费等的费用票据填单后,按5.7.1报销。
5.7.3车辆具体费用报销按财务报销制度执行。
5.8驾驶员文明纪律守则
5.8.1不得将车辆开到家里。
5.8.2按《用车申请单》路线行车,不得自行改道;若有改道,须经公司办副经理同意。
5.8.3服从领导的指令,不得违背。
5.8.4账务报销要及时、准确。
5.8.5讲话文明,态度和善,不得有怨言。
5.8.6经常擦洗车子,保持车内、车外整洁、空气清新无味,保持车内物品摆放整齐。
5.8.7保持音响完好,音乐多样;保持空调装备的良好状态。
5.8.8驾驶员要备用常去城市的交通路线图。
5.8.9保证车内摆放公司最新样本及有关宣传资料。
5.8.10每到一个地方停车时,要将车调好头停放,以便及时按既定方向行驶。
5.8.11驾驶员无特殊情况手机需24小时开机,而且在未出车时,保持手机信号在服务区内。
5.9驾驶员值班守则
5.9.1车队必须保证每日至少有一名驾驶员值班(时间:夏季18:10~21:10,冬季17:40~21:10)。(厂区驾驶员、特种车驾驶员不安排值班,但如有驾车任务必须服从安排,原则上在10分钟内到达)
5.9.2值班驾驶员要坚守岗位(接到通知,在3分钟内到达大厅),不准擅离职守,不准找人顶替(经公司办审批除外)、不准做与值班无关的事等。
5.9.3值班期内(包括上班时间),如业务繁多,必须坚持先内部调度再委外雇车原则。
5.9.4值班驾驶员由公司办副经理负责调排(原则上轮流进行)。
5.10附则
5.10.1相关部门、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此规定,具体奖惩按《人事管理制度》执行。
5.10.2如有与本办法相抵触的,以本办法为准。
驾驶员的规章制度2
1、严格遵守交通规则,确保行车安全。服从调动、听从指挥。注意与客户沟通,树立公司形象。
2、及时、准确、安全地按规定的行车路线驾驶车辆、接送有关人员、配合现场操作的实际情况(航班时间,报关交接时间等)装载货物或到规定的各点领全资料(初步审核报关资料),分辨不同客户的货物,完成各项运输及接送任务。清点接送货物的件数和货物外包情况,有异常第一时间向上级主管报告确认解决方案,对装载在所负责车辆上的货物必须保证其安全。
3、每日根据现场主管的安排到客人所在地派送发票、核销单等重要资料,需要时带回现金结帐。
4、填写每月费用报销单,报公司领导审批,负责落实车辆搬运等正常费用的报销。
5、负责车辆的保养、维修,妥善保护随车必须携带的工具与证件。
6、经常对车辆进行全面检查及清洗,及时排除各类故障、上报用油情况,保证随时派工随时出车。
7、不准公车私用,运输接送途中不准随意耽搁。遵守纪律,对未经领导同意或未办理用车手续的用车要求,应予拒绝,对违反交通规则或不合理的用车申请,应予拒绝。
物流公司司机管理规章制度3
1、叉车司机牢记“安全第一”,按照《叉车操作规程》行车。
2、服从主管的工作安排,安全、及时、准确的`完成货物装卸及运送任务。
3、叉车操作规范、装卸高效、无货损、货物码放整齐,并按要求在指定区域叉放货物。
4、做好叉车的日常维护工作,保管并使用好自己所开车辆。
5、严格执行叉车启动前的车况检查,安全驾驶,做到行车无事故;做好叉车相关记录的填写工作
6、配合并协助仓管员发货,装车前进行车辆状态检查,确保车辆无异味、无异物、非潮湿。。
7、上司交付的其他工作任务
驾驶员的规章制度3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守法经营,落实各级交通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组织学习安全生产知识,最限度地控制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2、道路运输经营者负责经营许可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
3、聘请符合道路运输经营条件的驾驶人员,并与驾驶员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将责任书内容分解到每个工作环节和工作岗位,职责明确,责任分清,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4、积极参与各项安全生产活动,设立安全生产专项经费,保证安全生产工作的开展。
5、落实事故处理“四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教训不吸取不放过。
6、建立营运车辆维护、检修工作制度,督促车辆按时做好综合性能检测及二级维护,确保车辆技术状况良好。
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1、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工作规范,严肃安全生产操作规程,落实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制度,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活动和安全知识学习,提高全员安全生产意识。
2、对道路运输驾驶人员要求做到“八不”。即:“不超载超限、不超速行车、不强行超车、不开带病车、不开情绪车、不开急躁车、不开冒险车、不酒后开车”。保证精力充沛,谨慎驾驶,严格遵守道路交通规则和交通运输法规。
3、做好危险路段记录并积极采取应对措施,特别是山区道路行车安全,要做到“一慢、二看、三通过”。
4、不运输法律、行规禁止运输的货物,法律、行规规定必须办理有关手续后方可运输的货物,应当按规定查验有关手续,符合要求的方可承运。
5、保持车辆良好技术状况,不擅自改装营运车辆。
6、做到三违:不违劳动纪律,不违章指挥,不违操作规程。
7、发生事故时,应立即停车、保护现场、及时报警、抢救伤员和货物财产,协助事故调查。
8、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扬撒等。
9、不违章作业,驾驶人员连续驾驶时间不超过4小时。
三、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
1、每月至少进行一次全面安全检查,重点检查安全生产责任制、规章制度的建立完善、安全隐患整改、应急预案、有关法律法规及会议精神的学习贯彻落实情况,并做好记录。
2、做好出车前、停车后的准备、检查工作,确保行车安全,发现隐患要及时修复后方可出车。
3、装货时严查超载和擅自装载危险品。
4、不定期检查车辆的安全装置、灯光信号、证件。
5、检查驾驶员是否带病或疲劳开车,是否违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6、检查消防设施是否安全有效。
7、建立安全生产奖惩制度,依制度进行奖惩。
四、消除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制度
为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遏制交通事故发生,须做到:
1、对交通主管部门检查发现的安全生产隐患整改事项,按时逐项予以整改、落实。
2、每月至少开展一次全面安全检查,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立即通知整改,并立即抓好落实,及时消除。
3、驾驶员要定期做健康体检及心理的职业适应性检查。
4、每趟次出车前,要对车辆的安全性能进行全方位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排除,不消除隐患不得出车。
5、装载货物时,须检查超载及危险品等情况,确认无误后方可出车。
6、要不定时检查驾驶员及车辆是否符合安全管理规定。
7、车辆经检测、二级维护,查出的隐患要及时整改,整改不到位不得出车。
8、定期对车辆和办公场所的消防器材、电路、车辆机件等进行自查自纠。
9、对安全隐患不及时整改的责任者给予从严追究。
10、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档案,吸取经验教训,举一三,组织研究和探讨新技术应用。
五、交通事故应急预案
为把交通事故的损失降到最低程度,须做到:
1、发生交通事故,当事人应立即进行自救,并报警。电话:122(交警)、119(消防)、120(急救),应简明讲清事故地点、伤亡、损失等情况,以及事故对周围环境的危害程度,保护现场,抢救伤员,保护货物财产并通报运输经营者与保险公司。
2、当事人应立即切断车辆电源开关,使用消防器材,布置好安全警戒线,应果断处置,不要惊慌出错,避免造成更的灾害。
3、对伤者的外伤应立即进行包扎止血处理,发生骨折者应就地取材进行骨折定位,并移至安全地带,对死亡人员也应移至安全地带妥善安置。积极协助120救护人员救死扶伤,避免事故扩化,把伤害减至最低程度。
4、保护好自身的安全,积极配合交警、消防等部门进行救护并做好各项善后工作。
5、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运输事故,应在6小时内报告当地交通主管部门。
六、自然灾害、突发性事件应急预案
1、做好应急运输保障工作,在发生自然灾害、突发性事件时,要服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交通主管部门的统一调度、指挥。
2、报告:遇有自然灾害、突发性事件发生,应立即在最短时间内逐级向交通主管部门报告(在异地遇有自然灾害、突发性事件的应同时向当地人民政府和交通主管部门报告)。
3、车辆:投入应急运输车辆使用年限不超过5年,并经检测合格的在用车;车辆运行单程在500公里以上必须配备2名驾驶员,每位驾驶员连续驾驶时间不得超过3小时。
4、人员:参运人员年龄在20至50岁之间,符合道路运输经营条件的驾驶人员,且技术过硬、作风正派、身体健康。
5、接受应急运输任务后,运输车辆、人员必须整合待命,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指定地点集合,且必须由道路运输经营者亲自带队。
6、执行应急运输任务时,运输车辆及参运驾驶人员要遵守应急预案的有关规定,服从交通主管部门的统一调度、指挥,遇事主动请示、汇报,协调解决好各项工作事务。
7、完成应急运输任务后,必须向各有关部门汇报任务完成情况,及时做好车辆维护、保修,总结经验,提高应急应变能力和处置能力。
8、根据应急运输保障工作的需要,做好相关应急物资的储备,完成交通主管部门交给的其他运输任务。
4、驾驶员管理规章制度
一、驾驶员的`安全责任
1、驾驶员必须认真学习国家法律、法规,自觉遵守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内蒙古自治区道路运输条例》等规章制度。
2、驾驶员要严格遵守交通法规,服从交通管理人员的指挥,务必做到安全驾驶、文明行车。
3、驾驶员要树立服务理念,保持良好的职业道德修养和服务态度,绝对服从单位调度,每次出车时都要做到主动、热情、耐心、周到、守时。
4、驾驶员要随时检查车辆性能,定期进行检查保养,对车辆存在的故障要早发现,早报告,早维修,保持车况良好,避免发生交通事故,保证派之即发,安全行驶。
二、安全管理规定
1、为了保证车辆的安全行驶,对车辆应坚持出车前、行驶中和返回后的“三段检查”,杜绝故障车上路行驶。
2、驾驶员要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和车辆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工作期间不得饮酒,严禁酒后驾车;未经批准不得私自出车,不准将车辆私自交于他人驾驶;要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保证充足的休息,不得疲劳驾驶;严格遵守行车规则,不准超速行驶、不准超载出车、不准带故障出车。
3、非出车期间车辆原则上停放在单位指定的停车位置,车辆外出要停放在有关部门规定的停车点,不得乱停乱放,停车后应关好车窗、锁好车门,防止车辆出现失窃或被损。
4、局内驾驶员以外的工作人员不得私自驾驶公务车辆,若遇特殊情况,确需驾驶公务车辆外出的,须经局长批准。
5、驾驶员应坚守工作岗位,按时出车,服从调度,上班时间要在办公室待岗,不得无故私自脱岗。
三、责任追究
1、车辆一旦发生事故,驾驶员应及时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同时向办公室及交警、保险等有关部门报告,不得擅自处理,严禁逃逸。如自行处理或逃逸造成的一切后果由驾驶员承担全部责任。
2、驾驶员发生严重违交通法规、酒后驾车、疲劳驾驶、超速行驶、超载行车、私自出车、私自将车辆交于他人驾驶等现象,造成交通安全责任事故的,一切责任由驾驶员承担。
3、由于驾驶员使用不当违车辆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或疏于检查、保养,导致车辆损坏或机件故障,其维修费用由驾驶员承担。
4、由于驾驶员对车辆保管不善或未按规定停放等,发生车辆或配件失窃、车辆损坏的,驾驶员负责全额赔偿。
5、局内驾驶员以外的工作人员私自驾驶公务车辆,造成交通事故或车辆损毁、失窃、发生故障等,一切责任由驾车人负责。
6、对发生严重交通事故或严重违章造成恶劣影响的,在追究驾驶员相关责任后,正式工调离驾驶员岗位,临时工解除聘用合同。
驾驶员的规章制度4
一、惩罚制度。
1、严禁迟到与早退,违者罚款20元/次。一年中有10次违规或一个月累计达到3次违规者,公司可直接解除劳动合同。
2、严厉禁止旷工,违者罚款200元/次。一年中旷工5次或一个月累计旷工达2次者,公司可直接解除劳动合同。
3、上班期间应由车队长统一实行车辆调配,任何司机无权私自将所用车辆开出公司,如若正遇车队长不在办公室且用车部门需要紧急用车的情况下,也应告知用车部门电话通知车队长。如果在车队长不知情的情况下,将车辆开出公司,视情节严重处以50-200元/次的罚款,以此而造成的对车辆的破坏或人身伤害,一切损失由违规者自行负责,公司并可视情节严重选择是否继续劳动合同,违此规定4次者,公司可直接解除劳动合同。
4、上班期间,驾驶员除工作出车外,均必须留守在工作岗位上,如若要外出也要先请示车队长,并必须保持手机畅通,以便于车队长进行统一调度。如果在车队长不知情的情况下,或即使在车队长知情的情况下,驾驶员因非工作原因在外超过1个小时者,可直接按旷工处理,如果外出不开手机者,视情节严重处以50-100元/次的罚款。每个驾驶员一个星期只有3次这样的申请机会,请大家合理安排。
5、严厉禁止疲劳驾驶,若有客户投诉开车过程中打瞌睡的,没有精神的,视情节严重处以50-200元/次的罚款。
6、严厉禁止酒后驾驶,若有发现,或者客户投诉的,公司可直接解除劳动合同。
7、禁止驾驶员开快车和飚车,如果有同车成员投诉车速过快的,视情节严重处以20-100元/次的罚款,因此而产生的车辆刮擦费用由驾驶员自行负责。
8、驾驶员应主动保持车内的卫生清洁,尽量少在车内吸烟。如有客户在车上,驾驶员则因先征求客户的同意,才能在车内公共场所吸烟,如若客户不同意,驾驶员则应主动带头禁止在车内吸烟。此条例如有客户进行投诉,则处以20元/次的罚款。
9、必须统一服从车队长的调度命令,不听命令或者车队长下达命令后不执行的,处以100元/次的罚款。
10、为保行车安全,驾驶员在行驶过程中应禁止接听手机,更应该禁发短信,如有客户投诉的,处以50元/次的罚款。
11、驾驶员不得私自将自己所保管的车辆交与车队成员以外的人员驾驶,违者视情节严重处以100-200元/次的罚款,因此而产生的车辆磨损费由违规者自行负责。如若交与不会驾驶的人员学驾驶,公司可直接解除劳动合同。
二、奖励制度。
1、每个季度进行一次总结评比,凡在这一个季度内没有上述任何一项违规的,全都给予100元/人的奖励。每一年再进行一次大的评比,凡在这一年都没有上述任何一项违规的,公司再给予200元/人的奖励
2、每个季度进行的总结评比中,由车队长根据这一个季度的出车情况和表现情况提出4位最佳驾驶员的候选人(车队长和该季度有过违规的人不在此提名范围内),由全体驾驶人员进行不记名投票,票数最多者给予200元的奖励。同样的,每年也要进行一次大的评比,所有这一年内没有过任何一项违规的驾驶员都可以参与评比(车队长除外),如果全年中没有无违规的驾驶人员,则由每个季度的.候选人参与评比,由全体驾驶人员进行不记名投票,票数最多者给予800元的奖励。投票决定权按照司机40%,车队长30%,长丰公司30%的比例来决定。
3、连续2年未出现任何违规的或者获得过5次季度最佳驾驶员的,公司可以与该名驾驶员签订正式劳动合同。
4、每个季度进行一次“安全车”评选活动,由服务公司车辆组结合所有使用车辆的维修情况进行评比,维修费用最少者给予200元的奖励,全年进行一次大的评选,维修费用最少者给予500元的奖励。
驾驶员的规章制度篇第一条为鼓励先进,规范管理,提升服务形象,打造服务品牌,根据《温州医学院车队管理办法》,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对驾驶员的考核与奖惩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标准统一、有奖有罚的原则。
第三条驾驶员的考核内容:遵守法律法规和纪律情况、履行职责情况、服务质量情况等。
第四条考核方式包括日常巡查、突击检查、师生问卷调查、受理投诉等。对考核中发现的问题,每月汇总一次。
第五条对考核结果实行奖扣分制度,并作为发放岗位津贴、奖金、评选先进、解除劳动合同的依据。奖扣分标准按照《驾驶员考核奖扣分表》执行。
第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奖励分值:
1.车辆服务得到处级及以上领导认可,并以书面形式建议后勤发展处予以表扬的;
2.车辆服务质量调查满意率高于95%的;
3.在参加抢险救灾或处理突发事件中,表现突出的;
4.积极为车队出谋献策,提出合理化建议,被采纳后取得明显效果的;
5.积极参加各类比赛,并取得一定名次的; 6.全年没有被扣点数的;
7.其他可予以表扬奖励行为情形的。
第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学校事业编制的驾驶员退回人事处,学校聘用的驾驶员解除劳动合同:
1.一年内超过6次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或在一个记分周期(一年)内超过12分记分处罚的;
2.发生交通事故时,按照交警部门对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驾驶员应承担的经济赔偿超过10000元的,或在一年内发生3次交通事故的;
3.发生交通事故,不及时处理或报告,逃离现场,或故意破坏现场,伪造事实的;
4.酒后驾车并发生交通事故的;
5.发生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受到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拘留及以上处罚的;
6.因驾驶员自身的行为给学校造成恶劣影响的;
7.发生机务事故,应承担金额超过5000元的,或一年内发生2次机务事故的;
8.当年累计奖扣分超过18分的。
第八条驾驶员每年12分的基准分,中途进入我校的驾驶员按照每月1分乘以当年所剩月份数为基准分。当年累计奖扣分超过基准分的,超过部分按照每分100元扣发岗位津贴。试用期驾驶员试用期满奖扣分累计超过5分的,视为试用不合格,不予聘用。
第九条驾驶员公车私用的,私自出车、借车的,每次处罚500元。
第十条驾驶员全年没有发生交通事故的,或一年内发生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小于(含等于)3次的,年终发放安全奖500元。被评为温州市安全驾驶员的,另行奖励500元。
第十一条每年年终汇总一次驾驶员奖扣分数,并进行以下奖励。
1.推选各级各类先进时,按照分数从高向低排序,分数高者优先推选。
2.设立年终奖。按照分数从高向低排序选前3名,分别奖励800元、600元、400元。
第十二条驾驶员的奖扣分由车队长具体负责,并制表登记。发现违反规定的,应及时核实,按照规定奖扣分,并书面通知驾驶员本人。被奖扣分的驾驶员,如对奖扣分有异议的,应在2个工作日内向后勤发展处申请复议。
第十三条本实施办法由后勤发展处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本实施办法自二〇xx年一月一日起实行。
驾驶员的规章制度5
为加强环境卫生专用车辆管理工作,提高车辆的完好率和利用率,促进新区环境卫生干净整洁,特制定本制度。
一、环卫部门领导负责环卫车辆统一管理和调度,按时按质完成垃圾清运、道路清扫、洒水等环卫工作。
二、车辆实行定点维修,需维修车辆,报批流程如下:由司机填写维修保养审批单—车队队长核实并记录—修理厂报价—环卫科科长审核—分管副局长或局长审批—送车到修理厂维修—车队队长、司机共同验收签字确认修理完成,费用按月结制,由修理厂到局财务结账。未经批准的维修费用自负。
三、车辆加油遵循“先登记审批后加油”原则。
四、每天车辆作业,驾驶员必须如实填写《行车记录表》,以便车队队长核实里程和油耗情况,驾驶员不得事后补填或造假,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五、车辆发生事故,驾驶员必须第一时间报告车队队长,根据情况报保险公司和交警大队处理,车队队长不能作出决定的须报环卫科科长和或局领导审定。
六、车辆每次作业完成后,驾驶员必须清洗车辆,并按指定地点和车位停放并锁好车门。
七、车辆由环卫站里统一管理,严格控制私人用车和外单位借车。特殊情况确需用车的,由车队队长填写《其它单位用车单》,环卫科科长审核,报局领导审批后方能派车。未经允许出车,发生意外事故造成的后果,由派车个人及用车单位或个人负责并承担全部责任。
八、每月车辆修理、加油、出车情况,车队队长要负责及时汇总,经环卫科科长核实,报局领导审核后,作为财务报销凭据。
九、驾驶员日常检查保养车辆规定
(一)出车前检查
1、检查燃油、机油、冷却水是否加足,有无渗漏现象。
2、检查照明信号、喇叭和雨刮器的工作情况。
3、检查制动装置的工作情况。
4、检查转运装置的连接和工作情况。
5、检查轮胎气压。
6、检查随车工具和附件。
7、检查其它情况。
(二)途中检查
1、在行驶中,注意各仪表、发动机和底盘各部的工作状态。
2、在不同转速下检查发动机和各仪表的工作情况。
3、检查发动机润滑油与冷却水液面的高度和有坎渗透现象。
4、检查转向和制动装置的状态紧定情况。
5、检查转运轴,紧定情况。
6、检查轮胎螺帽的紧定情况和轮胎的状态。
7、检查其它情况。
(三)车辆作业完毕后保养
1、清洁车辆。
2、检查风扇皮带和空调压缩机皮带的紧度,必要时调整。
3、检查轮胎气压,必要时充气。
4、清洁蓄电池外部,并检查极柱的连接和蓄电池的安装固定情况。
5、排除故障。
6、加添燃油、机油、冷却水并根据需要润滑有关润滑点。
7、检查整理随车工具和附件。
十、车辆维修规定
(一)一般常见故障,由司机、车队队长、环卫科科长想办法解决,需要费用的维修必须按程序报批,实行先批后修,驾驶员本人不得擅自作主维修或故意做出车辆故障。
(二)对车辆所更换的部件,价格如实上报,待批后方能更换,旧件随车带回验证。
(三)车辆维修和保养必须在指定的技术好、服务好、价格合理的汽车维修厂进行,要确保一次性维修质量合格,避免同一故障多次进行维修。
(四)行车途中如发生故障,驾驶员应尽力排除、减轻损坏,确实无法排除时,在保障行车安全的前提下返回车队维修;如确实需要在故障地点维修,应通过电话汇报、审批后就地维修。
(五)逾龄且车况差、存在安全隐患无法修复、达到报废年限的'车辆应及时报废,确保行车安全。
十一、车辆加油规定
(一)驾驶员如实填写《出车记录表》,车辆需要加油时,及时报告车队队长,并如实填写《车辆加油登记表》,车队队长和驾驶员同时签字。
(二)车辆下一次加油时,车队队长必须核实加油情况是否与出车里程相符。
(四)每月1—10日前,车队队长负责核实前一个月车辆加油量与原始登记和石油公司明细单是否相符,附上发票并报环卫科科长审核,局长审批后,交财务报销。
十二、车辆保险管理
车辆保险采用统一投保方式,根据保险周期,统一选择一家保险公司,统一签订所有车辆保险合同。
十三、车队岗位职责
(一)队长职责
1、协助环卫科科长组织做好车队车辆维修、保养、加油、新车入户、年审、报废等工作,按权限实施日常维修,确保车辆正常运转。
2、负责抓好全体司机人员的思想教育和业务培训工作,做好安全生产。
3、负责对车队车辆及驾驶员的出车作业情况进行督查工作。
4、统计好车辆每月所发生的维修费用和作业量、出车里程、油耗等,为局领导决策出谋献计。
5、负责处理突发事故,根据需要填写事故报告。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驾驶员职责
(1)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按时上、下班,服从领导调配。
(2)实行定车、定员、定路线、定范围,分清责任,各司其责,主动配合完成任务。
(3)认真按照操作规程作业。
(4)装车作业完成后,负责督促装车工盖好网,避免垃圾清运过程中二次污染,做到车走地净。
(5)所有垃圾必须清运到指定地点,做到垃圾日产日清,不偷工减料、半车运送或半路自行卸车。
(6)驾驶员要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出车时一定保证证件齐全。
(7)驾驶员严禁酒后开车,驾驶车辆时禁止吸烟,饮食、打电话和闲谈,文明驾驶,确保行车安全。
(8)驾驶员不得擅自将车辆转交(借)给他人驾驶。
(9)驾驶员按要求出车,没有特殊情况途中不得任意改变去向,确因工作需要增加或改变去向,则向领导或车队队长报告申请。
(10)驾驶员要爱护车辆,经常检修、保养、擦洗车辆,保证车辆完好,随时可以出动。
(11)司机因个人原因造成的违章后果由当事人负全部责任。
十四、本管理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驾驶员的规章制度6
为了加强和规范机动车驾驶员的日常管理,确保行车安全,进一步提高管理和服务水平,节约车辆费用,制定本管理制度,严格遵照执行。
一、适用范围
1.本制度适应全所有公务车辆驾驶人员。
二、安全行车
2.加强交通安全法规的学习,严格遵守交通规则,服从交警管理,不违章行驶。
3.日常行车要文明驾驶,安全礼让,不争道抢行,不开斗气车,不乱鸣笛,过人行横道减速让行,注意避让特种车辆,不乱停乱放。
4.驾驶车辆时要保持精力高度集中,不准吃东西、打电话、吸烟,严禁酒后开车、超速行驶和疲劳驾驶,停车时注意防盗。
5.按规定周期定期做好车辆维修保养,不破坏性使用车辆,做到出车前、行车中、收车后对车辆例行检查和保养,确保车辆状况良好。
6.驾驶员在行驶途中发现车辆故障,必须停车检查,排除故障,不准带隐患行驶。确实不能自修时,应马上与办公室或分管领导联系修理。
7.发生事故后要迅速通知办公室,以便及时处理。
三、日常管理
8.小车驾驶员由办公室统一管理、安排调度。驾驶员根据办公室的安排按时出车,不论哪位x领导安排出车,驾驶员都应提前主动向办公室告知,完成出车任务后及时返回,向办公室汇报。发现不告知行踪行为的,第1次处罚50元、第2次处罚100元、第3次处罚x元,依此类推加倍处罚。
9.实行专人专车的管理原则,驾驶员对本人使用的车辆负全责,行车前必须办理好一切手续,因自带手续不全造成的罚款和损失由个人自负,不予报销。驾驶员应在行驶证、保险等手续到期前10天,及时告知办公室,提前办理相关手续。未办理相关手续所产生的费用由驾驶员承担。
10.未经批准,不准随意调换车辆,不准私自出车,不准私自外借车辆。公车私用发现1次处罚1000元、第2次处罚x0元、第3次处罚9000元,并停职检查。
11.军用车辆、防雹及其它公务车辆,维修保养按照机关公务用车程序办理,统一由办公室负责安排。管理与调度由相关部门及分管业务的领导负责。
12.未经批准,禁止驾驶员利用出车机会办理私事。
13.严禁酒后驾车,酒后驾车发现1次处罚x0元,并停职检查。全年酒后驾车2次的处罚6000元,并予以开除。
14.驾驶员无故不参加早操,发现1次处罚50元、第2次处罚x元、第3次处罚800元,并在机关大会上作检查;驾驶员保证随叫随到,对无故不接听电话或不能及时出车的,发现第1次处罚100元、第2次处罚400元、第3次处罚800元,并予以停职。
15.公务车辆一律停放在车库。不按规定将车停放在车库的,发现第1次处罚50元、第2次处罚x元、第3次处罚800元,并予以停职。
16.驾驶员要保持自身形象,注意修饰,仪态衣着要大方整洁,并保持车辆卫生整洁,对不注意自身形象或车辆不整洁的现象及时整改,对整改不力的发现1次处罚x元、第2次处罚800元、第3次3x元,并予以停职。
17.驾驶员要端正服务态度,提高个人素质,保持良好的工作作风,生活作风,注意维护场及个人形象,提高保密意识,严禁有粗鲁、欺负、辱骂、打架等不文明行为。发现或经人举报,经查证属实的,处1000—9000元的经济处罚。打架1次处罚1000元、打架2次处罚3000元、打架3次处罚9000元,并予以停职。
18.除固定车辆外,临时派驾驶员开其它公务车辆外出,出现违章驾驶及其它事故的,由当时开车驾驶员负全责,根据违章和事故的'情节追究驾驶员的责任。
四、加油、维修及费用报销
19.驾驶员持加油票到指定加油站加油,加油票号应与车牌号相符。
20.所有公车维修纳入办公室统一管理,车辆需要维修或更换零部件时,驾驶员填写维修单,注明维修部件,经办公室审查,报分管领导审批、主管领导同意后,持维修单到指定维修点维修,修车后驾驶员应对修车费用签字确认。驾驶员私自到指定点以外的修理厂维修车辆,维修费用由驾驶员承担。小车驾驶员本着节约的原则,严格执行xx办发〔x3〕23号《关于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的通知》文件中车辆预算要求,节约经费。
21.费用结算:油料在每月的20日前后结算一次,车辆维修费用每季度结算一次。由加油站、维修站点持正式发票,经xx办公室、分管领导、主管领导签字后报销。
22.驾驶员应本着公正、诚信的原则进行加油和维修,严禁给私人车辆加油或空加维修费,违者一经发现按偷盗处理,按所得利益10倍罚款并予以停职。
23.对油耗、维修等车辆费用实行定额包干管理,由办公室制定费用标准,结余奖励,超支自负。
五、违章处理
24.驾驶员因违章被交通部门罚款,由当事人自负。若发生交通事故,视责任大小和损失情况每次处以1000-3000元的罚款。一年内发生两次交通事故,予以开除。
25.交通违章被扣满分者,一律自费参加培训后再上岗培训,培训学习及考试期间不记出勤,按事假处理。
26.未经办公室同意私自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一切损失及后果由本人负责,并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予处罚。
六、附则
27.若办公室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欺上瞒下的不良行为,经查证属实的同等处罚。
28.本制度由办公室负责解释,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驾驶员的规章制度7
为进一步加强局机关公车管理,切实降低公务车辆管理使用费用,提高公车使用效率,确保局机关公务用车,现就进一步完善局机关公车管理使用制度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完善公车管理使用制度
(一)完善定人管理制度。局机关公务车辆由局办公室负责管理、安排使用。局机关公车主要保证局领导和局机关干部公务用车,各用车人应提前向局办公室提出用车要求,由局办公室统一调配:上班后15分钟内,局领导需要用车的,首先确保局领导公务用车;15分钟后,根据工作缓急,再安排业务科室工作用车。驾驶员凭局办公室出车单出车。
特殊情况非公务用车,须经局长批准后由局办公室安排。
(二)实行用车登记制度。驾驶员根据局办公室安排的出车任务对出车情况进行登记,并填写《出车登记表》,明确出车事由、地点等事项。《登记表》须经用车人签字。局办公室按月负责对《登记表》进行审核。
(三)完善定人驾驶制度。局机关公务车辆实行定人定车专职负责驾驶,其他人员不得兼任驾驶员,驾驶员不得随意相互更换驾驶车辆。如有特殊岗位工作人员确需驾驶公车的,按省市主管部门文件或有关规定执行,由单位从严掌握并报县分管领导批准,然后报县纪委、监察局备案。
(四)执行刷卡加油制度。公务车辆用油采取一车一卡加油,管理人员要及时检查车辆油费支出情况,如有特殊情况,需及时向本单位主要领导汇报。加油卡由局财务统一办理、充值。
二、进一步明确驾驶员职责
(一)严格执行定点停放制度。除出车在外地的车辆外,驾驶员完成出车任务后(含节假日、双休日),必须及时将车辆停放在车库或指定地点。特殊情况不能入库停放的,须经局领导批准。对没有按规定将车辆入库或停放指定地点的,视情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因车辆不入库或不按指定地点停放造成的损失由当事人负责。无特殊公务,不准将车辆停放在公共娱乐场所或饭店门口等。
(二)严格执行定点维修制度。车辆维修(保养)要在局固定的汽车修理厂家或维修点进行。车辆需维修(保养)时,由驾驶员填写维修(保养)申请单,经局办公室审核,报经局长批准后,到定点厂家维修(保养),否则,局财务不予报销。维修(保养)费用由局办公室审核后统一结算。
(三)严格执行车辆管理制度。驾驶员要自觉遵守局机关公车管理使用制度,不得擅自外借或让车辆让他人驾驶,不得自行出车,严禁私驾公车。要做好车辆日常保养工作,保持车辆整洁、车况良好。车辆修理、保养、年检需提前报告局办公室。要做好厉行节约,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努力降低车辆费用。
(四)严格遵守交通规则。驾驶员要自觉遵守交通规则、职业道德,做到文明行车,不酒后开车,不带故障出车,确保行车安全。要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因执行操作规范不正确,造成违规受罚,责任自负。
1、不得早退、迟到,在工作时间内,严格自觉接受监察系统的.监察,着工作服,私人物品按规定位置摆放,私人钱币禁止进入点钞室。工作台面不得堆放杂物,不得个人兑换任何钱币,不得谈论或从事任何与工作无关的事情,违反任意一项扣款30元;中途离岗视为旷工,考核100元/次。
2、每日必须按规定程序操作,认真填写每条线路的单车营收,营收包括姓名、大小写金额,如有错填,一次扣款5元,以此类推;
3、认真清点每日各条线路车辆营收,错账不得超过千分之三,如超过此数的50%,扣点钞员5元,以此类推;
4、复核员和点钞员每日入库有错账,50元以下每次扣5元,50元至100元扣款10元,100元以上扣款20元;
5、如发现点钞员有自己留存钱币的行为,按公司有关票务管理规定处理后,一律解除劳动合同。
驾驶员的规章制度8
车辆三检制度
出车前检查
1、检查燃油、机油、冷却水是否加满,有无渗漏现象。
2、检查液压部分升降是否正常。
3、检查方向、制动、喇叭、轮胎、雨刮器是否正常。
4、检查随车工具、辅助配件是否带齐。
行驶中注意
1、行驶途中,注意各仪表、发动机和底盘各部的工作状态是否正常。
2、中途适当停车检查传动轴、轮胎、钢板、转向和制动装置的状态是否正常。
3、检查装载的物品是否合理、安全可靠。
收车后检查
1、冲刷车辆,车上垃圾及时清除。
2、加添燃油、机油、液压油、冷却水,并根据需要润滑各注油点。
3、检查风扇皮带和空气压缩机皮带松紧度。
4、排除储气筒内的分离水和凝结物。
5、排除故障,使车辆达到出车标准。
6、检查整理随车工具。
车辆管理制度
1、车辆管理按照“统一”的原则,特车队要建立全站车辆台帐。
2、车辆外借时,必须经站长同意,方准出车,车辆超出辖区,必须经局领导、站长同意,方准出车。
3、车辆驾驶员,任何时间不准出私车,有事必须提前请示领导,如发现未经领导同意私自出车的驾驶员,按照奖罚规定处理。
4、车辆驾驶员,定车定人,未经领导同意不准外借他人驾驶、串开车辆。
5、车辆驾驶员作业时,必须严格遵守行车路线、行驶里程,收车后特车队设专人进行核实。
6、车辆驾驶员不允许私自脱线或改变工作任务。
车队设备维修,保养制度
为了使设备经常保持良好的技术状态,贯彻预防为主,强制维修、保养的方针,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汽车队设备维修、保养制度。
1、驾驶员必须经常对所操作的设备进行检查、完成初级保养和操作供应知的`设备维修、保养知识。
2、设备维修、保养需要更换配件或总成时,必须报告上级领导,以旧换新,经专业维修人员鉴定后方可领取或购买,因操作不当或违章作业造成的损坏要根据情节,按奖罚规定处理。
3、设备维修、保养分定期和不定期,定期是入冬前、开春后和季度,不定期由操作工临时安排。
4、设备由专人操作,未经允许其他人员不得操作,设备发生故障时,要及时排除,不得带病运行。
5、设备外观要经常保持干净。
现有环卫车辆油耗标准
经多次驾驶不同型号的环卫车辆往返龙工作固定路线进行公里和用油量测算,确定目前线路运行的垃圾运输车百公里油耗标准,各车辆油耗均按实际核定为准。参考上面油耗标准做为发放节油奖励标准、
环卫车辆驾驶工作流程
1、按时上班
2、车辆出车前安全检查
3、接受出车调度安排,明确行车路线和工作任务
4、随车环卫人员明确分工安排到位
5.到达垃圾转运站,按安全规范流程操作,对行驶路线
6、里程,车辆情况,垃圾清运地点,时间等配合垃圾中转站如实做好记录
7、出车任务完成,及时回到车队交接待命,调度单和行车记录上交主管人员保管,按照车辆管理制度及时进行检查,确保车辆保持正常安全工作状态,无异常。
8、下班前,对车辆进行清洁检查,并保证车辆停放在指定安全位置,确保车辆熄火上锁方可离开。
驾驶员的规章制度9
为了规范驾驶员的行为,以便驾驶员更好地为公司服务,公司先就制定该制度,供驾驶员遵照执行。
第一章、宗旨
一、本制度旨在加强对公司驾驶员的管理,本制度未涉及事项按其他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章、工作要求
二、所有驾驶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章规则,安全驾车。
三、端正驾驶作风,遵循职业道德。所有驾驶员必须遵守本公司制定的相关规章制度。
四、与用车部门搞好协作,未经批准不得用公车办私事。
五、上班时间不出车时,驾驶员必须在办公室等候,若临时有事离开必须向人事部请假。
六、有驾驶任务的驾驶员,要准时出车,不得误点。
七、驾驶员请事假,必须经人事部批准。高层管理人员专车驾驶员须经领导同意后,方可请假。
八、开公司高层管理人员专车的驾驶员,相关人员公事外出或外地学习开会期间,驾驶员工作由车管员负责安排。
九、所有驾驶员应严格执行考勤制度,无故缺勤者一律按旷工处理,驾驶员不听从安排耽误公事,严重者给予开除处理。
十、晚间驾驶员要注意休息,不准开疲劳车,不准酒后驾车。
十一、实行“谁驾驶谁负责保管的原则”。
十二、任何时间任何地点,驾驶员均不得将自己保管的交给他人驾驶或练习驾驶,严禁将交给无证人员驾驶。
十三、驾驶员驾车一定要遵守交通规则,文明开车,不准危险驾车(包括高速爬头紧跟争道赛车等)。
十四、驾驶员应经常检查自己所开的各种证件的有效性,出车时一定要保证证件齐全。
十五、公务车内不准吸烟。本公司员工在车内吸烟时,应有礼貌地制止;公司外客人在车内吸烟时,可婉转告知本公司陪同人,但不能直接制止。
十六、严禁在车内赌博播放带和,一经发现,第一次给予警告,第二次报治安管理部门依法查处。
十七、驾驶员下班后,需回库(不配驾驶员的高层管理人员除外)。第一次违者,批评教育并罚款;第二次起,每次加倍处罚,附件一切损失均由驾驶员负责,如失窃,驾驶员须负一定的赔偿责任。
十八、离开时,驾驶员应注意以下两件事项。
1、驾驶员需要离开时,必须关好车窗锁死车门。
2、车中放有物品或文件资料,驾驶员又必须离开时,应将它们放于后行李厢内并加锁。
十九、出发前,驾驶员应做好出车准备;收车后,做好相关工作。在出发前,应确认路线和目的地,选择最佳的行车路线。
二十、所开必须经综合部及相关领导同意并办理手续后,才能进行大修理。修理完后,应认真做好确认工作。
二十一、出现事故时,驾驶员应能迅速报警,并向综合部和公司领导报告。
第三章、礼仪规范
二十二、驾驶员应注意保持良好的个人形象:
1、保持服装的整洁卫生。
2、注意头发手足的清洁。
3、个人言行得体大方。
4、在驾驶过程中,要遵照规定规范驾驶。
二十三、驾驶员对乘车人员要热情礼貌,说话应文明。
1、驾驶员应执行接待小心驾驶,遵守交通规则,确保交通安全。
2、驾驶员应在乘车人(特别是公司客人和领导)上下车时,主动打招呼。
3、当乘车人上车后,驾驶员应向其确认目的地。
4、乘车人下车办事时,驾驶员等候时不得有任何不耐烦的表示,应选择好地形将车停好等候。等候时,不准远离,不得翻阅乘车人放在车上的物品。
5、乘车人带大件物品上车时,驾驶员应予以帮助。
二十四、载客时,车内客人谈话时,不准随便插嘴。客人问话,应礼貌回答。
二十五、驾驶员必须注意保密,不得传播乘车者讲话的内容,违者给予批评教育,严重者严肃处理。
二十六、接送公司的客人时,驾驶员应主动向客人打招呼,及时开启车门,关车门时要注意乘客的身体和衣物,防止被车门挤压。
二十七、行车中应及时使用冷热风,听收音机或听音乐应征得乘车人的同意,声音不要太大,以免影响客人思考或休息。
第四章、保护规范
二十八、驾驶员应爱惜公司,平时要注意的保养,经常检查的主要机车。每月至少用半天时间对自己所开进行检修,确保正常行驶。
二十九、驾驶员每天抽一定的时间擦洗自己所开,打蜡擦亮,做到晴天停车后无灰尘,雨雪停车后无泥点。前后挡风玻璃和车门玻璃要保持清洁,轮胎外侧和防护罩要经常清洗,做到无积土。
三十、出车在外或出车归来停放,一定要注意选取停放地点和位置,不能在不准停车的路段或危险地段停车。驾驶员离开时,要锁好锁。防止被盗。
三十一、出车前,注意车容车貌,车外要抹洗干净,打蜡擦亮,也要勤打扫,保持车内的'整洁美观。
三十二、出车前,要坚持“三检四勤”制,做到机油汽油刹车油冷却水轮胎气压制动转向喇叭灯光的安全可靠,保证汽车处于良好安全状态。
三十三、出车前,要例行检查的燃料滑润油料电液、冷却、液制动器和离合器总泵油是否足够,检查轮胎气压及轮胎坚固情况,检查喇叭灯光是否良好,路单票证是否齐全,检查随车工具是否齐备。
三十四、按照技术规程启动引擎,听声音是否正常,查看引擎装置坚固情况,查看有无漏油漏水漏气。如有故障应予排除并报车管部门。
三十五、出车前严禁喝酒,行驶中注意力要高度集中,严禁抽烟谈笑及做其他有碍驾驶的动作。
三十六、行车过程中,密切注意道路上的车行人动态,与前车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通过十字路口繁杂地段转弯拐角要严格执行有关规定。遇到对方违章行驶,应主动避让,避免发生事故。
第五章、违章与事故处理
三十七、违反交通规则,因驾驶员故意或本人重大过失发生交通事故,造成的人身伤害,其赔偿金额由当事人承担。
三十八、在执行公务过程中,除认定是驾驶员故意或其本人重大过失的情况下,违反交通规则,或发生交通事故时,其处理办法如下。
1、违章停车,证件不全,高速驾车或违反交通规则等罚款,由人负担全额罚金。
2、因交通事故造成人身或伤害时,如属公司损害范围,当事人可免除赔偿责任。但在范围之外,当事人应负责损失实额与金额差额的二分之一。
3、当公司交通违章次数超出安全委员会限定的指标时,对公司的罚款由当事人负担。
三十九、酒后开车损坏者,由驾驶员负责维修费用;如发生交通事故,除负责维修费用外,按相关法律规定承担相应的刑事或民事责任。
四十、当发生交通事故时,在事故现场,驾驶员应做到:
1、迅速与公司联系,接受公司的相关指示。
2、如发生人身伤害,应将伤者迅速送到最近的医院进行治疗。
3、应记录下对方的驾驶证号和车牌号,做好事故报告单。
4、从对方驾驶证上,记录下对方的住址姓名工作单位电话身份证号码等。
5、尽量取得对方的名片,以便事后联系相关事宜。
6、牢记对方损坏的部位与程度条件许可时,可利用手机照相机拍下现场实景。
7、记录事故现场目击者的姓名住址联系电话等资料。
8、对模糊不清或把握不大的问题,不得随意回答交通警察的询问。
第六章、考核与奖惩
四十一、驾驶员考核依综合部绩效考核实施细则。
四十二、对于工作怠慢违反制度发生事故者,视具体情节给予警告直至开除处理。
第七章、其他
四十三、驾驶员入职时要提供有效证件进行登记,并履行报告义务。单位在驾驶员入职后的一个月内要与驾驶签订劳动合同;驾驶员辞职的,应提前30天提出申请。
四十四、本制度由综合部负责解释。
驾驶员的规章制度10
一、热爱邮政事业、热爱本职工作,增强纪律观念,自觉遵守职工纪律。
二、认真学习道路交通管理条例,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必须遵守的十三条职业纪律。
1、驾驶车辆时,须携带驾驶证行驶证。
2、不准转借,涂改或伪造驾驶证。
3、不准将车辆交给没有驾驶证的人驾驶。
4、不准驾驶与驾驶证不相符合的车辆。
5、未按规定审验或审不合格的,不准驾驶车辆。
6、饮酒后不准驾驶车辆。
7、不准驾驶安全设备不全或机件失灵的车辆。
8、在患有妨碍安全行车的.疾病或过度疲劳时,不准驾驶车辆。
9、不准拉国家规定的禁运物品。
10、不准客货混载。
11、车门、车厢没有关好时,不准行车。
12、不准穿拖鞋驾驶车辆。
13、不准在驾驶车辆时吸烟,饮食、闲谈或其它妨碍安全行车的行为。
三、过铁路交叉路口时要做到一站、二看、三通过。
四、服从局领导分配,听从指挥,自觉遵守劳动纪律。
1、按时上班,不准迟到,不准早退,上班时不准喝酒,酒后上班扣奖金50元,酒后驾车调离驾驶员岗位,上班时间不准有娱乐活动,如发现罚款50元。
2、请病、事假到办公室填写请假单,经局领导批准可以休假,星期天上班的,局里统一安排串休。
3、车司机出车前不准请假,确实需要请假的,无论什么原因一律按事假处理。并用本人的工资雇其它司机或社会司机出车回来后,可消假正常上班。
4、在取送款车不够用时,可调动其它车辆补充取送款,驾驶员必须服从分配。
5、出车回班后,要对车辆进行检查保养,不准耽误下一班工作。
驾驶员的规章制度1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市区工程渣土运输管理,减少环境污染,根据建设部《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建设部关于纳入国务院决定的十五项行政许可的条件的规定》和徐政发〔20xx〕135号《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区建筑垃圾、工程渣土管理工作的通知》的精神,结合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及创建国家级卫生城市的标准和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工程渣土(以下简称渣土)是指本市规划区内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和拆除、修缮、养护、装饰装修各类建筑物、构筑物、管网等其他设施及居民装饰装修房屋过程中所产生的除有毒有害等特殊垃圾以外的弃土、弃料及其他废弃物。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徐州市城市规划区。
第四条徐州市工程渣土管理处受市市容管理局委托依照本办法规定具体负责渣土的倾倒、运输、中转、受纳、利用等处置活动的管理与查处工作。区市容与城管执法局负责本辖区渣土运输撒漏的查处工作。
第五条各施工单位对进入施工现场的各类运输车辆要严格管理,严禁车轮带泥驶出工地,保持工地出入口外道路无污染。
第二章处置管理
第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市市容部门核准不得处置渣土。
单位和个人产生的渣土,应当按照市市容部门核准的时间、路线、地点和方式依法处置,并与市工程渣土管理处签订《市区工程渣土处置责任书》。
第七条需受纳渣土的单位和个人应在受纳前向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市容窗口提交建设用地通知书(或土地使用权证)及计算受纳容量的'有效图纸等资料;申报所需渣土的时间、地点、种类、数量,由市市容部门统一安排调剂。受纳场地应有道路和排水、机械、照明等设施,对入场的渣土应及时湿化和推平碾压,防止扬尘污染。
第八条禁止将工业固体废弃物、危险废物、生活垃圾及科研机构、医院、疗养院、屠宰场、生物制品企业等产生的废弃物,混入渣土中运输或填埋。
第三章运输管理
第九条各建设、施工单位和个人不得委托未经市市容部门核准从事渣土运输的单位运输渣土,不得将渣土交给个人运输。
第十条运输单位洽谈渣土运输合同时,须确认标的所在工地的渣土处置已取得市市容部门的核准,未经核准的,不得承运。
第十一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维护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的义务,并有权对违反本办法的行为进行举报。
施工单位和从事渣土运输的单位,应当及时按照市容部门的要求自行清理工地出入口及运输过程中造成的道路、公共场地污染;不具备清理能力的,可委托有资质的环卫企业有偿清理;未及时按照市容部门的要求清理的,由市容部门安排有资质的环卫企业清理,清理道路、公共场地的费用由造成污染的责任单位承担。
第十二条运输渣土的单位应当在实施运输前一日内到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市容窗口申报运输线路。
第十三条申报运输渣土线路的单位和车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运输单位具有《徐州市从事建筑垃圾、渣土运输单位核准证书》;
(二)运输车辆具有《徐州市建筑垃圾和渣土运输车辆准运证书》。
第十四条渣土运输单位申报运输线路核准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一)运输单位在运输渣土时的应急处理措施、专职清扫队伍及现场负责人、联系电话;
(二)社会公益性工程、市政工程、重点工程需突击运输渣土的,运输单位应持有政府相关部门的文件或证明到市行政服务中心市容窗口办理有关手续,并提供第一项所列内容的相关资料;建设单位应缴纳该工程应缴处置费用的30%作为渣土处置押金;
(三)其他各项工程的渣土运输单位应当与市工程渣土管理处签订《渣土运输管理协议》,交纳一定比例的渣土处置押金;
(四)受纳渣土的场所须具有渣土处置核准手续或持有所在村、居委会及以上政府或受纳场所产权单位出具的证明。
第十五条经核准从事渣土运输时,工地出入口应有专职人员和专门设备冲洗进出工地车辆的车轮、车身,保证净车出场、净车上路。运输渣土的车辆应当密闭运输,并随车携带渣土处置核准文件,到指定的场所倾倒。
第十六条运输渣土的单位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严禁未经市市容部门核准运输(回填)渣土;
(二)雨、雪、大风等灾害性天气或重大活动期间禁止运输;
(三)运输线路申报每次不得超过七天;
(四)渣土运输应当按照市市容部门规定的时间段(晚21点至次日凌晨5点)从事运输活动;
(五)运输渣土应当按照市市容管理局指定的路线运输,不得在市区中山路(庆云桥至云龙山隧道)和淮海路(复兴路至二环西路)及居民密集区通行;位于市区主干道两侧的施工工地运输渣土时应就近驶入邻近次干道运输;
(六)初次申报渣土运输线路时,须经市工程渣土管理处工作人员勘察确定运输路线,如确需变更运输路线,须由勘察人员提出书面意见;
(七)严禁涂改、伪造、转借渣土处置核准文件。
第四章相关责任
第十七条违反本办法的,由市、区市容部门依法实施行政处罚。
驾驶员的规章制度12
为减少医院感染,加强医院感染的管理,我们制定了救护车的消毒管理制度,对救护车内空气、物品进行相应的消毒处理,
1、建立救护车的消毒管理制度消毒管理制度:
(1)急诊科护士长负责救护车的消毒管理工作,救护车使用后,必须报告救护车污染情况,以便对救护车及时进行清洁消毒。
(2)建立救护车消毒登记制度,定期检查执行情况。
(3)医院感染管理科将其纳入监控范围,监控内容包括制度是否完善、消毒的.措施是否得当、消毒效果是否符合要求等。
2、救护车内空气、物品的消毒措施:
(1)每次救护车出诊完毕,用1∶200“84”消毒液擦拭救护车地面,同时、开窗、开门通风15 min。
(2)救护车内每日用30w紫外线灯照射30 min,为确保此项措施落到实处,并做好记录。
(3)救护车内的物品,在每次紫外线照射时,将止血带、听诊器、面罩等物品直接照射。
(4)救护车内的一次性物品不得重复使用,并及时补充,以保证完整状态。
驾驶员的规章制度13
1、严格遵守交通规则,确保行车安全。服从调动、听从指挥。注意与客户沟通,树立公司形象。
2、及时、准确、安全地按规定的行车路线驾驶车辆、接送有关人员、配合现场操作的实际情况(航班时间,报关交接时间等)装载货物或到规定的各点领全资料(初步审核报关资料),分辨不同客户的货物,完成各项运输及接送任务。清点接送货物的件数和货物外包情况,有异常第一时间向上级主管报告确认解决方案,对装载在所负责车辆上的货物必须保证其安全。
3、每日根据现场主管的安排到客人所在地派送发票、核销单等重要资料,需要时带回现金结帐。
4、填写每月费用报销单,报公司领导审批,负责落实车辆搬运等正常费用的报销。
5、负责车辆的保养、维修,妥善保护随车必须携带的工具与证件。
6、经常对车辆进行全面检查及清洗,及时排除各类故障、上报用油情况,保证随时派工随时出车。
7、不准公车私用,运输接送途中不准随意耽搁。遵守纪律,对未经领导同意或未办理用车手续的用车要求,应予拒绝,对违反交通规则或不合理的用车申请,应予拒绝。
物流货车驾驶员管理规章制度11
一、惩罚制度。
1、严禁迟到与早退,违者罚款20元/次。一年中有10次违规或一个月累计达到3次违规者,公司可直接解除劳动合同。
2、严厉禁止旷工,违者罚款200元/次。一年中旷工5次或一个月累计旷工达2次者,公司可直接解除劳动合同。
3、上班期间应由车队长统一实行车辆调配,任何司机无权私自将所用车辆开出公司,如若正遇车队长不在办公室且用车部门需要紧急用车的情况下,也应告知用车部门电话通知车队长。如果在车队长不知情的情况下,将车辆开出公司,视情节严重处以50-200元/次的罚款,以此而造成的对车辆的破坏或人身伤害,一切损失由违规者自行负责,公司并可视情节严重选择是否继续劳动合同,违此规定4次者,公司可直接解除劳动合同。
4、上班期间,驾驶员除工作出车外,均必须留守在工作岗位上,如若要外出也要先请示车队长,并必须保持手机畅通,以便于车队长进行统一调度。如果在车队长不知情的情况下,或即使在车队长知情的情况下,驾驶员因非工作原因在外超过1个小时者,可直接按旷工处理,如果外出不开手机者,视情节严重处以50-100元/次的罚款。每个驾驶员一个星期只有3次这样的申请机会,请大家合理安排。
5、严厉禁止疲劳驾驶,若有客户投诉开车过程中打瞌睡的,没有精神的',视情节严重处以50-200元/次的罚款。
6、严厉禁止酒后驾驶,若有发现,或者客户投诉的,公司可直接解除劳动合同。
7、禁止驾驶员开快车和飚车,如果有同车成员投诉车速过快的,视情节严重处以20-100元/次的罚款,因此而产生的车辆刮擦费用由驾驶员自行负责。
8、驾驶员应主动保持车内的卫生清洁,尽量少在车内吸烟。如有客户在车上,驾驶员则因先征求客户的同意,才能在车内公共场所吸烟,如若客户不同意,驾驶员则应主动带头禁止在车内吸烟。此条例如有客户进行投诉,则处以20元/次的罚款。
9、必须统一服从车队长的调度命令,不听命令或者车队长下达命令后不执行的,处以100元/次的罚款。
10、为保行车安全,驾驶员在行驶过程中应禁止接听手机,更应该禁发短信,如有客户投诉的,处以50元/次的罚款。
11、驾驶员不得私自将自己所保管的车辆交与车队成员以外的人员驾驶,违者视情节严重处以100-200元/次的罚款,因此而产生的车辆磨损费由违规者自行负责。如若交与不会驾驶的人员学驾驶,公司可直接解除劳动合同。
二、奖励制度。
1、每个季度进行一次总结评比,凡在这一个季度内没有上述任何一项违规的,全都给予100元/人的奖励。每一年再进行一次大的评比,凡在这一年都没有上述任何一项违规的,公司再给予200元/人的奖励
2、每个季度进行的总结评比中,由车队长根据这一个季度的出车情况和表现情况提出4位最佳驾驶员的候选人(车队长和该季度有过违规的人不在此提名范围内),由全体驾驶人员进行不记名投票,票数最多者给予200元的奖励。同样的,每年也要进行一次大的评比,所有这一年内没有过任何一项违规的驾驶员都可以参与评比(车队长除外),如果全年中没有无违规的驾驶人员,则由每个季度的候选人参与评比,由全体驾驶人员进行不记名投票,票数最多者给予800元的奖励。投票决定权按照司机40%,车队长30%,长丰公司30%的比例来决定。
3、连续2年未出现任何违规的或者获得过5次季度最佳驾驶员的,公司可以与该名驾驶员签订正式劳动合同。
4、每个季度进行一次“安全车”评选活动,由服务公司车辆组结合所有使用车辆的维修情况进行评比,维修费用最少者给予200元的奖励,全年进行一次大的评选,维修费用最少者给予500元的奖励。
驾驶员的规章制度14
一、热爱邮政事业、热爱本职工作,增强纪律观念,自觉遵守职工纪律。
二、认真学习道路交通管理条例,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必须遵守的十三条职业纪律。
1、驾驶车辆时,须携带驾驶证行驶证。
2、不准转借,涂改或伪造驾驶证。
3、不准将车辆交给没有驾驶证的人驾驶。
4、不准驾驶与驾驶证不相符合的车辆。
5、未按规定审验或审不合格的,不准驾驶车辆。
6、饮酒后不准驾驶车辆。
7、不准驾驶安全设备不全或机件失灵的车辆。
8、在患有妨碍安全行车的疾病或过度疲劳时,不准驾驶车辆。
9、不准拉国家规定的'禁运物品。
10、不准客货混载。
11、车门、车厢没有关好时,不准行车。
12、不准穿拖鞋驾驶车辆。
13、不准在驾驶车辆时吸烟,饮食、闲谈或其它妨碍安全行车的行为。
三、过铁路交叉路口时要做到一站、二看、三通过。
四、服从局领导分配,听从指挥,自觉遵守劳动纪律。
1、按时上班,不准迟到,不准早退,上班时不准喝酒,酒后上班扣奖金50元,酒后驾车调离驾驶员岗位,上班时间不准有娱乐活动,如发现罚款50元。
2、请病、事假到办公室填写请假单,经局领导批准可以休假,星期天上班的,局里统一安排串休。
3、车司机出车前不准请假,确实需要请假的,无论什么原因一律按事假处理。并用本人的工资雇其它司机或社会司机出车回来后,可消假正常上班。
4、在取送款车不够用时,可调动其它车辆补充取送款,驾驶员必须服从分配。
5、出车回班后,要对车辆进行检查保养,不准耽误下一班工作。
驾驶员的规章制度15
为了加强驾驶员管理,提高驾驶员队伍的工作积极性,使其充分认识所从事工作的重要性,启发其爱岗敬业的自觉性,更好地服务于公司的经营活动,特制订本制度:
一、公司驾驶员必须遵浙江省、温州市、乐清市等有关交通安全管理部门的规章制度,安全行车并严格遵守本公司的相关制度和规定。
二、驾驶员必须与公司签定聘书,聘用条件为:
1、须持有合法的驾驶执照。
2、年龄不超过50周岁,能吃苦耐劳,身体健康,品行端正。
3、具有道掠业资格证书和三年以上驾驶经验。
4、经公司人力资源部面试,用人单位进行理论和机械常识、道路驾驶技术测试合格。
三、驾驶员的管理、宣传和教育:
1、公司聘用的驾驶员应逐步培养其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为客户提供安全、及时、便捷、优质的服务。
2、公司将不定时、经常性地对驾驶员进行安全教育、职业道德教育、业务知识、操作规程等的培训和考试,考试不合格的',不得上车。
3、爱惜公司车辆,平时要注意车辆保养,经常检查车辆的机件,每月必须用半天时间对自己所开车辆进行检修,确保车辆状况良好,保持车辆的清洁(包括车内、车外引擎的清洁),驾驶员发现车辆有故障要立即检修。不会检修的,应立即报告管理人员并提出具体的维修意见(包括维修项目和致需要的经费等)。未经批准不允许私自将车辆送厂维修。
4、对自己所开车辆的各种证件的有效性应经常检查,出车时保证证件齐全。
5、出车提货前和回来后要认真填写,按指定路线行车。禁止公车私用或随意改变行车方向。公司机关、分公司非提货用车,须向运营部申请,经同意后方可使用。未经运营部同意出车的,视为私自出车,发现一次处罚司机50元;未经运营部同意私自改变行车路线的,罚款30元;发生事故的,由驾驶员负全责。
6、司机在提货的过程中要认真细心,不能出现货损、货差的现象,出现的由提货的司机负责赔偿损失。
7、注意保持车辆清洁卫生,包括车体、车厢、轮胎、驾驶室的清洁,经检查或抽查发现车容车貌过脏的,发现一次罚款10元。
8、如果发生交通事故,根据交警部门认定事实上的责任小,驾驶员应就交通事故承担赔偿责任。全部责任赔偿实际损失额的20%;主要责任赔偿实际损失额的10%;同等责任赔偿实际损失额定的8%;次要责任赔偿实际损失额的5%。
9、连续半年无责任事故,服务态度好、车况良好、维修费用低、出车次数多、油耗低,车容车貌好、无丢少货、结合历次检查情况,由运营部公布历次统计资料和分公司上报的情况后,集体评议出的优秀个人,公司半年总结时奖励300元;全年表现好的,另行奖励。
四、凡诗司聘用的驾驶员,必须无条件遵守本公司,违者视情节轻重,进行经济处罚,直至解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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