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薪金管理制度

时间:2023-12-27 12:15:26 制度 我要投稿

公司薪金管理制度

  在学习、工作、生活中,大家逐渐认识到制度的重要性,制度是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你所接触过的制度都是什么样子的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公司薪金管理制度,欢迎大家分享。

公司薪金管理制度

公司薪金管理制度1

  一、薪金标准制定

  员工薪金等级标准由公司人力资源部制定,董事长批准实施,报上级公司人力资源部备案。月薪等级标准是根据员工行政职务、技术职务、职称、学历等条件确定,并从报到之日起执行。新入职员工实习期工资标准原则上按拟任职位的薪金的80%执行。

  公司总经理薪金与奖金由上级公司统一发放,公司领导班子成员薪金标准由上级公司制定,未经上级公司批准不得增加领导班子的薪金、福利。

  公司年终奖金发放方案须报董事长批准后执行。

  二、薪金内容

  员工月薪中内容:基本工资、伙食补贴、加班工资、奖金和住房补贴、交通补贴、劳保费、洗理费、取暖费、降温费、保健费、医疗津贴、卫生费等部分组成,基本工资是员工的基本工资标准,奖金是根据员工的工作业绩实行的浮动标准,伙食补贴等按实际工作日发放。

  三、薪金发放时间

  每月薪金发放时间为:每月5日前发放上月薪金。

  四、薪金纪律

  员工之间严禁相互打探薪金级别、待遇、各种费用发放数额,对本人月收入薪金如有疑问可向公司人力资源部查询。

  五、调薪

  1、转正加薪:新入职实习期满通过考核,从转正日期起执行定级月薪标准。

  2、提职加薪:凡职务提升的员工,其原月薪等级标准未达到新任职务最低等级线的',其工资标准可进入最低工资等级线,已达到最低职务等级线的在不突破规定档次范围可调升一级工资。

  3、奖励加薪:员工为公司做出突出贡献、日常工作表现突出,总经理可决定奖励一级工资。

  4、提职加薪、奖励加薪从获得批准日的次月起执行。

  5、凡降职或岗位调整的,由人力资源部重新核定其月薪标准。

  6、员工工资实行月薪制,日工资为月工资除以20.92天,小时工资为日工资除以8,日应发工资的标准随国家规定进行调整。

  六、离职结算

  1、合同到期结算:按劳动合同约定,在合同到期日前一个月内通知合同乙方不再续约,合同期满甲方不给予乙方经济补偿。

  2、合同未到期,乙方(员工方)未按劳动合同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公司)而辞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以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违约金;合同未到期,甲方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甲方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3、乙方提前解除劳动合同提出辞职或合同到期甲或乙方提出不再续约甲方不给予经济补偿。

  4、员工个人收入所得税由员工本人负担,其金额由公司从员工月薪中代扣代缴。

公司薪金管理制度2

  第一条为使公司员工的薪金管理规范化,国际化,标准化,合理化,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员工有关职薪,薪金计为,薪金发放,除另有规定外,均按照本制度办理。

  第三条本公司员工的职薪,依据学历,工作经验,技能,内在潜力及其担任工作的难易程度,责任轻重等综合因素核定。

  第四条本公司顾问及特约人员,临时人员的薪金,根据实际情况另行规定或参考本制度核发。

  第五条公司员工的薪金类别,薪金含义如下:

  1、本薪(基本月薪)

  2、加给:主管加给,职务加给,技术加给,特别加给。

  3、津贴:伙食津贴,加班(勤)津贴和其他公司规定的津贴。

  4、奖金:全勤奖金,绩效奖金,年终奖金,和其他奖金。

  第六条从业人员薪金分项说明如下:

  1、本薪:本薪及基本月薪,其金额根据公司《职薪等级表》的规定核发。

  2、主要加给:凡主管人员根据其职务、职责的轻重,按月支付加给。

  3、职务加给:凡担任公司特别职务的人员根据其职务的轻重,按月只给一定的加给。

  4、技术加给(特别加给):凡担任公司技术部门或在其职务上有特别表现的员工,酌情支付技术加给(特别加给)。

  5、伙食津贴:凡公司未供应伙食的员工,均发给一定数额的伙食津贴。

  6、加班津贴:凡于规定工作时间延长上班时间的',按照实际情况酌情支付加班津贴,或按时计发加班津贴。若于休假日出勤而未不休者,按日发给加勤津贴。

  7、绩效奖金:凡本公司员工,均享有绩效、奖金支领权利,其办法另行规定。

  8、年终奖金:凡本公司员工,年终奖金由公司领导根据其表现及公司利润情况和其在本年度的考绩等级核给,其办法另行规定。

  第七条公司从业人员的薪金计算时间为报到服务之日起到辞退之日止。对于转住及辞退的员工,当月薪金均以其实际工作天数已当月薪给日额发给。若是下月26日以后报道的员工,为了便于薪金作业,合并于下月份发给薪金。

  第八条从业人员在工作中若遇调动,提升,情况,从工作变更之日起,适用新职等级薪金。

  第九条兼任下级或同级主管者,视情形支给或不支给特别加给。

  第十条较低级别的员工代理较高级之职时,仍按其原等级加给,但支领代理职称的职务加给。

  第十一条公司员工的薪金发放订为每月10日发给上月份的薪金,除另有规定外,在扣除薪金所得税,保险费以及其他扣款项。

  第十二条公司员工领取薪金时必须本人亲自签章有效领取,如有特殊原因,不能亲自领取时,由指定人代领,但本人应事先通知财务部门。

  第十三条员工领薪时,须将钱数点清,如有疑问或错误应尽快呈报主管求征,以免日后发生纠纷。

  第十四条公司员工晋升规定如下:

  1、效率晋升:凡平日表现优秀,情况特殊者,由主管办理临时考绩,给予效率晋升。效率晋升包括职称,职等,职级晋升三种。

  2、定期晋升:每年的1月1日起为上年度考绩办理期,每年3月1日为晋级晋升生效日,晋级依考绩等次分别加设。

  3、本公司特别职务人员其晋升等级最高不得超过本公司主管之职。

  4、晋升、晋级的薪金供给从晋升、晋级之日算起,财务部门将根据晋升日起核算薪金。

  第十五条《职薪等级表》的金额及各项加给津贴,可价波动及公司财务状况作适当的弹性调整。

  第十六条本制度经公司领导核准批示后实施,修正时亦同。

  第十七条此制度自下发之日起实施。

公司薪金管理制度3

  一、基本原则

  公司以具有竞争力的薪酬吸引优秀人才,以确保公司拥有一只业界最优秀的'员工队伍。公司将定期对内考察公司员工各级薪酬水平,对外收集本行业劳动力市场薪酬状况,力求建立公平、合理、极具竞争力的薪酬体系。工资定级根据员工的职务、职称、学历、工作能力、技可根据员工个人表现、公司效益、石家庄市平均工资升降幅度调整。具体实施由人力资源部执行。

  二、工资构成

  基本工资:根据部门、职务、学历核算的工资。

  工龄工资:随员工在公司服务的时间而增加

  奖金:因工作突出或公司业绩较好发放的奖励

  各种应扣项目:如代缴个人所得税等。

  三、试用期间

  试用期间工资按正式员工工资 70%发放,无工龄工资及奖金。

  四、工资核发程序

  每月15 日为发薪日。各部门应于每月3日前向人力资源报上报本部门上月考勤。薪资核算由人力资源部完成,由财务部审核,报总经理核准后,由财务部发放。

公司薪金管理制度4

  一、总则

  第一条

  本公司兼职人员的薪金支付,均按本制度的内容办理。

  基准内薪金——基本工资

  超时工作津贴

  基准外基金

  交通津贴

  其他薪金

  奖金

  第二条

  兼职人员的薪金计算期间规定如下:

  1、兼职人员的薪金计算期间,从每月1日起至当月月底止,并于每月15日支付薪金。若当日薪金支付日中恰逢休假日,则提前一日发放。

  2、兼职人员的薪金计算期间,也可依照聘用合同书所规定的日期支付。

  3、退职或被解聘者的薪金,应于当日在办理完解职手续后,立即支付其应得的薪金。

  第三条

  公司与兼职人员所签订的协议中,如果有写明应有下列规定的扣除金额,或法令所规定的扣除事项,则应由公司从薪金中扣除,扣除之后的其他部分以现金形式直接支付给兼职员工本人。

  1、个人所得税。

  2、社会保险费(个人应负担部分)。

  3、团体意外保险费。

  4、违反公司规定的罚款(罚款金额全部转入员工福利金)。

  5、公司与工会代表协议经半数以上同意的代扣事项。

  第四条

  兼职人员的工作时数的计算规定如下:

  1、薪金计算期间的加班、假日出勤、深夜执行公务以及迟到、早退、私自外出的缺勤时间,均须按照实际的加班时数、缺勤时数计算。

  2、时数若有不满1小时的尾数产生时,则依下列方式计算:

  (1)30分钟以上,以1小时计算。

  (2)15分钟以上但未满30分钟时,以半小时计。

  (3)未满15分钟时,则不予以计算。

  第五条

  薪金支付类型共有下列三种:

  1、日薪制。采用此种计算方式的薪金,应以每天的固定薪金额乘以实际工作日数,于每月薪金支付日发放。但如果在聘用合同规定的工作时间内缺勤时,则须从薪金中扣除实际缺勤时数的薪金。

  2、小时薪金制。依每小时的固定薪金额乘以实际工作时数,即得兼职人员应得奖金额。

  3、计件制。依每一单位产品的固定薪金乘以个人于每一薪金计算期间的总产量,即为员工应得薪金额。

  薪金支付类型应在聘用合同中明确作出规定。

  二、基准内薪金

  第六条

  兼职人员的基本工资规定如下:

  1、基本工资决定的标准,应在签订聘用合同书时,经双方协议后制订。

  2、基本工资的支付标准,不得低于劳动部门所制定的最低支付标准。

  3、在决定基本工资标准时,须对同行业间的基本工资支付水平一并加以考虑。

  三、基准外基金

  第七条

  兼职人员若因业务上需要,必须在规定工作时间外继续执行工作,导致其实际工作时数超过原聘用合同书所规定的工作时数时,则须依照加班津贴标准额的规定办理。

  第八条

  交通津贴的支付对象,是因上班执行公务而须负担额外交通费用的兼职人员,原则上,公司根据其实际发生的必要交通,采用全额发给的.办法。

  四、其他薪金

  第九条

  于休假日返回公司继续工作时,应按第八条的规定,办理休假日工作津贴的支付。

  第十条

  依据人事管理规章的规定,向公司申请特别休假时,其薪金按下列方式处理:

  1、婚假、丧假等特别休假,不支付薪金。

  2、因公负伤、疾病而缺勤时,若有代办保险的医疗的医疗补助及团体意外险的灾害赔偿等事宜,薪金则不予以支付。

  五、奖金

  第十一条

  公司根据年度经营增长比例,且考虑到兼职人员的工作绩效及贡献,根据其不同表现程度,分别制订奖金金额。

  第十二条

  奖金的支付日期原则上根据聘用合同书的内容来决定。

  六、薪金调升

  第十三条

  公司为激励兼职人员的士气,在提高工作绩效的前提下,应视个人在工作上的表现及考绩(含出勤率),制订薪金调升标准,并定每年的12月31日为薪金调升日。

  七、附则

  第十四条

  本制度自XX年XX月XX日起实施。

【公司薪金管理制度】相关文章:

公司薪金管理制度08-12

薪金管理制度12-07

薪金管理制度6篇12-07

工资薪金管理办法工资的管理制度11-18

个人薪金收入证明05-04

个人薪金收入证明06-26

员工工资薪金管理制度(通用11篇)06-02

个人薪金收入证明通用02-24

个人薪金收入证明优秀03-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