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图书馆管理制度(精选22篇)
在日新月异的现代社会中,制度对人们来说越来越重要,制度是一种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规章或准则。那么你真正懂得怎么制定制度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学校图书馆管理制度,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学校图书馆管理制度 1
为规范学校图书室管理工作,发挥学校图书的最大效益,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图书管理员要认真学习管理业务知识,做好图书管理工作,为学校的教育、教学、教研工作服务,培养学生的阅读兴趣,及时为师生提供学习、教育、教学方面的信息资料。
二、图书管理员及时做好图书登记、整理和借阅。图书室要建立财产登记、分类登记和注销登记三种帐册,藏书室、阅览室,应建立相应的帐册,做到帐物相符。图书分类按规定执行。
三、根据教学和学生的需要建议学校及时添置图书。认真制订书刊资料的.选购标准,使之结构合理,复本量适当,不断提高藏书质量,对于内容陈旧、借阅率低、复本量过大和破损严重的图书要定期剔除,及时注销。
四、新购置图书,要及时验收、登记,在两周内完成分类、编目、出架等工作,以加速图书流通。
五、严格执行图书借阅制度。为提高图书资料的利用率,工具书、大型成书只供查阅,不得外借。教师教学图书每次借阅不超过5本,借期两周。每班可集体借阅,每次人均不超过2本,借期两周。逾期不还者,追还后罚停借一月。
六、遗失书刊,原则上应赔偿原书。如不能实现,应2倍赔偿,孤本等贵重图书按原价3~5倍赔款。成套书刊遗失一册,按全套价赔款,余书仍留室存藏。对书刊有轻微损坏者要给以批评教育,并责其认真修好。对于珍贵文献、资料要妥善保存,非经领导同意不得外借,对于破损书籍应及时修补,延长使用寿命。
七、做好图书室、阅览室卫生整洁工作,并督促读者保持室内安静。
八、认真做好藏书利用率、书刊流通率、学生借阅率等项资料的统计工作。
九、经常保持室内整洁,积极采取措施,做好防火、防盗、防尘、防霉变、防虫蛀等项工作,保持图书完好。
十、教工调离、学生毕业、转学等,要主动还清借阅图书,否则不予办理离校的相关手续。
学校图书馆管理制度 2
一、本阅览室由图书管理人员负责管理,凡本校师生均可入阅读。
二、读者入室阅读,须将书包放在室外,不得携带入室。
三、本阅览室实行开架阅览,为照顾所有读者,每人限取1册,阅毕放回原处,不得乱插乱放。
四、本阅览室的报刊杂志概不外借,只许在室内阅读,如有特殊需要,经管理人员同意,并办理借阅手续后方可携带室外,借期不超过3天。
五、为保持阅览室安静的阅读环境及清洁卫生,读者入室阅览,言谈举止要讲文明礼貌,切勿高声喧哗,不得随地吐痰和抛撒纸屑,不得在室内吃零食等。
六、读者阅毕离开阅览室时,将座椅子凳子放回原处,做到轻放、轻走。
七、读者要爱护书刊,不得在书刊上涂写、圈点、卷折,不得撕剪报刊资料或带阅览室外,如有违者按赔偿制度处理。
八、管理人员待读者要主动热情,提供咨询。读者要尊重管理人员,服从管理制度。
学校图书馆管理制度 3
一、图书馆借阅制度
(一)借书制度
1、图书馆图书(对教职工及学生)实行全开架的书库管理方式。读者入室必须交验本人借书证,无证不得入室。
借出:读者在室内选书,不得将图书乱拿乱放,从室内中选好图书后持图书到借阅处,经检查仪检查并由计算机处理后,由管理人员将借书证和所借图书一并交还给读者。
还书:读者须将所借图书交还到借阅处,经检查并由计算机处理确认书籍未超期和完整无损后,方可离去。
挂失:读者一旦发现图书丢失,须持本人借书证立即到借书处对所丢失图书进行挂失。
2、办借书手续之前,读者要仔细查看书中有无缺页和污损,如发现图书已有损坏,应及时告知图书管理人员。
3、要按时归还。因外出等原因不能按期还书的须提前办理续借手续或提前归还。
4、未按借阅制度擅自将图书带出图书馆者,即按偷书论处。
(二)借书数量及期限
1、教职工每人每次可借10册图书,借阅期限为90天。
2、学生每人每次只可借5册图书,借阅期限为30天。
3、图书借阅7天后方可归还图书。
4、图书借阅20天后可续借,续借次数仅限一次,自续借之日起,续借期限为30天。
(三)其它规定
1、外单位人员到图书室借书需经教务处批准后,方可办理借阅手续,并按期归还。
2、图书室对所有外借图书均有权随时收回。
3、对丢失、损坏的图书,可按“图书遗失,损坏赔偿办法”进行赔偿。
二、图书(刊)遗失、损坏赔偿办法
图书馆图书属于学校财产,读者应对图书、报刊予以爱护,以便使其发挥更大作用。若发生以下情况,应进行赔偿。
(一)读者在借书时应认真检查所借图书有无缺页,污损现象。若发生有上述情况,可交图书管理员做好登记。否则,在还书时发现有以上情况,批评教育外,以原书的1倍罚款。情况较为严重者,按原书的2倍罚款。
(二)图书条形码的.完好是保证图书正常流通的重要条件。如发现有丢失条形码或损坏条形码者,丢失,损坏一个条形码罚款2元。丢失,损坏一根磁条,罚款3元。
(三)图书超期每册每天罚款0.3元。
(四)遗失一般图书可按书原价罚款并支付10元手续费,若遗失珍贵图书或现已无法购买到的书籍,可处以2倍的罚款。
(五)成套图书若丢失或损坏其中一本,应按整套价格赔偿。
(六)采用撕条形码,损坏磁条等恶劣手段偷窃图书,除报请学校给予纪律处分外,可按原书价的2倍罚款。
(七)如发现借书证代借,转借等情况,除批评教育外,停借图书一个月。
(八)遗失的书刊经赔偿后,经过一段时间又找到原书刊时,可将原书刊交回图书馆,原赔偿款收据经图书管理员签字认可后交回财务,由财务处退回赔偿金,超期款另算。
(九)涂抹、损坏期刊者,加倍罚款。
三、图书馆书库管理制度
(一)图书馆服务对象仅限于本校师生。
(二)为了给大家创造一个幽雅宁静的环境,凡到图书室借阅者,严禁吃东西、吐痰、乱扔果皮、吸烟。借阅者一律不准穿拖鞋、背心、裤头,严禁大声喧哗、不得抢占座位等,以免影响他人。
(三)借阅者进入室后,一律到借阅处登记签名,放下借书证,方可进行借阅。
(四)每人每次限取一册图书,如果阅览,将代书板放在图书相应位置上,然后归座阅览;如果借图书,请把图书拿到借阅处登记;不得在图书架前停留太久,以免影响他人取图书。
(五)阅览者在阅览时,应爱护图书,不得折页、勾画、撕毁,违者酌情罚款。
(六)借书者,将图书拿到借阅处后,经检查仪检查并由计算机处理后,由图书管理员将借书证和所借图书一并交还给借书者后,方可离开。
(七)阅览者在阅览时,不得将书携带出室外。若有违章,并停止借阅权30天。
学校图书馆管理制度 4
1、学生管理员到岗后,图书馆将根据岗位不同,分别进行岗位职责培训。学生管理员应尽快熟悉本岗工作,自觉遵守图书馆各项规章制度。
2、为读者服务是图书馆工作的宗旨,为此,要求每个学生管理员对待读者要说话和气,耐心讲解,不能与读者争吵,树立图书馆优质服务的良好形象。
3、学生管理员应该按时上岗,做到不迟到、不早退。星期一到星期五上岗时间为12:50—13:20。
4、如遇到课程临时调整或临时性的学生活动与工作时间相冲突,可以找本班或本年级的学生管理员替班。如无法自行调整的,必须向所在图书馆的老师请假,由老师安排其他学生管理员上岗。
5、学生管理员上岗前应把手机调为震动或静音,杜绝手机发出声音。
6、学生管理员应认真履行自己所在图书室岗位职责,重点做好借阅学生借阅过程的监督和提醒。工作中要团结协作,配合老师认真搞好图书借阅、书架整理、环境卫生等工作。
7、学生管理员应坚守工作岗位,未经允许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不准将他人私自带入工作区域内。
8、学生管理员应维持好书库、阅览室的秩序,对大声喧哗者可劝其离馆,情况严重者应报告图书馆老师。
9、爱护公共财产,节约用电,学生管理员下班后应整理好书库、阅览室,注意及时关灯、关窗,阅览室的期刊一律不准私自带出室外。
10、对工作态度不严谨、散漫、没有组织性纪律性的学生管理员,图书馆老师有权进行批评教育。
11、在阅览室工作的学生管理员,应认真刊登好各自的`值班管理记录,不能虚登、代登、涂改,学生管理员的考勤由所在图书室老师执行,严禁私自更改,一经发现严肃处理。每月底图书馆老师根据考勤情况进行统计。
12、学生管理员禁止利用工作之便违反图书馆的相关规定,否则,图书馆将予以辞退。情节严重者,将报德育处给予相应处分。
13、受聘学生管理员如遇到特殊情况需要退岗,需要提前两周与班主任老师联系,并由班主任老师与图书馆老师联系,商议解决办法。
学校图书馆管理制度 5
入馆须知:
一、读者进入阅览室,需向管理人员出示本人学生证或借书证方可阅览;未带证件者,谢绝入内。
二、期刊、报纸只供室内阅读,概不外借。
三、读者手头只能保留一份刊物或报纸,不许多占;阅后按架上所标名称复位,不可乱放,注意保持架面整齐。
四、不得将书包、提包、书籍等带入室内,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入内。
五、爱护期刊、报纸,不得随意勾画、写字、撕页或开天窗,不得私自将刊物带出馆外,违者按有关规定处罚。
六、保持室内安静、卫生,不得喧哗,不得乱扔果皮、纸屑,共同维护良好的阅览环境。
七、妥善保管借书证,若遗失,读者立即到图书馆办理挂失手续。
八、学生每次可借图书1册,15天还回或续借,教职工6册,30天还回或续借,除文学类图书外,各类图书在没有人预约的前提下可续借一次。
九、读者在办理借书手续前,要先检查图书有无污损、缺页、缺条码或其它损坏等,如有损毁,应及时向工作人员声明,否则一经发现,由借阅者负责。
图书馆开放时间:周一~周五8:00————17:00
学校图书馆管理制度 6
凡借阅我馆书刊如有遗失、撕毁、污损等,原则上必须赔偿同版新书刊,确实无法购得同版书刊,则按下列办法赔偿:
(1)损坏书、刊,(如批点、涂改和污损等)视情节轻重按书刊价格的10—20或原价赔偿;
(2)遗失书刊赔偿。由于书价逐年上涨,遗失书刊罚款比例不能一成不变。
根据历年涨浮比例,特作如下规定:
1、一般图书:1985年以前出版图书;10—20倍。1985年至1990年出版图书:5—10倍;1990年以后出版的图书:3—5倍;每册图书另加收0.5元加工费。
2、贵重图书,工具书,库存孤本书视情节轻重,参照以上年代加重比例罚款来乃至报告学校处分。
3、成套图书的`一本,按全套书价赔偿;遗失多卷的全部或部分按全套价5—10倍赔偿。
4、中外文杂志散本一本,报纸一份分别按全年,全月价格赔偿;期刊,报纸合订本一册,按全年价加3倍以上另加装订费赔偿。
5、凡借出书刊,未经本馆同意,不得私自拆散,违者按损坏规则赔偿。
学校图书馆管理制度 7
1、图书室要努力为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服务,培养学生的阅读兴趣和能力,及时为教师提供教育、教学信息资料。
2、图书室要建立财产登记、分类登记和注销登记三种帐册,藏书室、资料室、阅读室,应建立相应的`帐册,做到帐物相符。
3、图书分类按《中国图书馆图书分类法中小学使用书》的规定执行。
4、认真制订书刊资料的选购标准,使之结构合理,复本量适当,不断提高藏书质量。对于内容陈旧和破损严重的图书要定期修补、剔除,及时注销。
5、新购置图书,要及时验收、登记,在两周内完成分类、编目、出架等工作,以加速图书流通。
6、为提高图书资料的利用率,工具书、大型成套图书只供查阅,不得出借。教师借书须持借书证,每次借阅教学图书不超过5本,文艺作品不超过2本,时间不超过一个月。学生借书须持借书证,每次借阅只限一册,时间不超过一周。班主任为学生集体借阅,每次人均2本,借期2个月。逾期不还者,罚停借一月。
7、遗失或严重损坏书刊,原则上应赔偿原书。如不能实现,应加倍赔偿,孤本等珍贵图书按原价3——5倍赔款。成套书刊遗失一册,按全套价赔款,余书仍留室存藏。对书刊有轻微损坏者给予批评教育,并责成其修补好。
8、经常保持室内整洁,积极采取措施,做好防火、防盗、防尘、防霉变、防虫蛀、防鼠咬等项工作,保持图书完好。
9、教工调离和学生休学、转学、毕业要主动还清借阅图书,交回借书证,否则,不予以办理离校手续。
学校图书馆管理制度 8
为了维持有序的借阅流程,配合正常的教学进度,保证馆藏资源的安全,维护读者的利益,从而更好地为师生服务,结合学校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一、图书借还规则。
1、读者凭本人有效借阅证借书。
2、图书馆实行开架借书,请勿将本人书刊及物品带入馆内。
3、爱护书籍,不破坏书标和条形码、不在书籍上涂划,做习题、不撕页裁剪,如发现污损,按章索赔。
4、借书册数及期限:
a、借书册数:教师每人限借图书6册,学生每人限借2册。
b、借书期限:教师的借阅期限为每册120天,学生的借阅期限为每册30天。所借图书应按时归还,超期借阅需办理续借手续。
全校师生一律凭借阅证借书,借阅证只限本人使用不得转借他人。如有遗失应立即到图书馆凭教师证、学生证或身份证挂失,办理补证手续。因遗失借阅证而造成的.损失,由本人负责。
毕业生离校前,教职工调离时,应先清还图书,交清罚款,注销借阅证,然后统一办理离校手续。
二、图书赔偿制度。
本馆所藏图书,是学校财产,爱护图书,人人有责。如有批点、涂改、污损、剪裁、影描、撕毁或遗失现象,按以下规定处理:
1、凡遗失书刊,可用同版本书或新版图书来补偿,不得以其他图书冲抵,否则以书刊的原价的三倍赔偿。
2、成套的多卷书,书店不分册出售的,如遗失其中一册或数册,按原价赔偿全套,余下各卷不发给赔偿人。
三、窃书处理方法。
1、凡未办理借阅手续、擅自将图书带出书库,或在书库内将书藏于身或转移到库外,一经发现,作窃书论处。
2、对窃书者严肃批评教育,责令其写出深刻的书面检讨,通知学生处,公开通报批评,并处以罚款,每册图书按书价的10倍处理,每册期刊按年价的3倍处理。情节严重者上报学校予以校纪处分。
3、偷剪、撕毁书刊者,视同窃书处理。
四、注销制度。
1、破烂不堪、内容不健康、复本量过多,套册不全图书。
2、师生遗失书刊赔偿或,有会计室发票为证的书刊。
3、注销图书必须有主管领导、校产管理员、会计处审核,并同时消减固定资产帐。
五、本办法的解释权归图书馆。
学校图书馆管理制度 9
一、借书必须凭借书证,由本人签字,不得代签、代借,不得无证借书。
二、借书证只限本人使用,不得转借,如发现将其借书证收回。
三、借书证应妥善保管,如不慎遗失,应立即到图书馆登记注销;登记时如发现图书已被借出或其他情况,均由领证人负责。
四、工具书一般不外借,特殊情况必须借用时需经教务处批准,使用后应立即归还。
五、对已破损的.图书,不予借出,经修补后方可出借。
六、本馆图书只限本校师生借阅,特殊情况应由有关领导同意方可借阅。
七、阅览室只供本校师生使用,非本校师生,未经许可谢绝入室。
八、阅览室报刊资料仅供在室阅读,未经许可一律不准拿出室外,若需拿出室外复印,须经阅览室管理员批准。
九、每人每次限借阅报纸或期刊一册,阅后放回原处可更换另一册。
十、不允许占位,离开座位须将私人物品带走,离开座位30分钟以上,其他读者可以使用该座位。
十一、注意清洁卫生,不得随地吐痰、吐口香糖和乱丢纸屑果皮等。
十二、爱护室内物品,不准在报刊桌凳上乱写乱画,更不准有撕页、写画、污损、剪裁等行为。
十三、保持安静,严禁在室内喧哗、闲聊、吃东西、吸烟、躺卧、打手机等。
十四、丢失或损坏报刊的,需拿同名同期同版本的报刊来赔偿,否则将按此报刊的全年价予以赔款。
学校图书馆管理制度 10
为了维持有序的借阅流程,配合正常的教学进度,保证馆藏资源的安全,维护读者的利益,从而更好地为师生服务,结合学校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一、入室须知
1、严格遵守本室规章制度,一切行为务必做到文明礼貌。
2、学生一律不得将书包带入阅览室。
3、注意仪表,保持安静。
4、爱护图书,不在图书上乱写、乱画,不破坏书标和条形码,爱护报刊、设备等一切公共财物。
5、借书时应自觉遵守纪律,不得拥挤,不得高声谈话,保持室内安静,服从管理。严禁将食品、饮料带入室内。严禁随地吐痰、乱扔果皮纸屑等杂物。
二、借阅时间
借还书时间:中午12:50—13:20
周一:初一年级
周二:初二年级
周三:高一年级
周四:高二年级
周五:初三、高三年级
借阅地点:二楼北阅览室
阅览时间:每天中午12:50—13:20
三、借阅方式、册数和期限
1、每个学生每次最多借两册,但不能借两册同一类书,教辅类书最长借阅期限28天(四周),其它类书期限为21天(三周),看完后在图书馆规定工作时间内还书。特殊情况可续借一次,但必须办理续借手续。
2、凡限期借阅图书,要按期归还,逾期不还者,罚停借一个月。
3、阅览室是开架阅览。在室内阅览,可随时更换,阅后放回阅后图书回收架,不可带出。
4、学生中途转学、退学、休学时,应还清所借图书,并经馆长核准签字后学校方可出具有关证明。学生毕业离校时,应还清全部借阅图书,方可发放《毕业证书》。
四、遗失、损坏图书报刊赔偿办法
图书室的书刊是人类文明的伟大结晶,读者必须倍加爱护、妥善保管,不得污损、撕剪、圈点、批注、划线、印描、折叠或遗失。如有上述情况,除给予必要的批评教育外,均按本规定处理。
(一)凡遗失图书,应在一个月内以相同版本相同价格图书偿还,不能偿还者,按如下规定赔偿。
1、一般图书按原价两倍价钱赔偿。
2、各种业务专业书和孤本书,市场上难以购买图书,按原价的.3—5倍赔偿。
3、成套多卷书,配套工具书,遗失其中一册或数册者,按全套书价赔偿,余书仍留室存藏。
(二)、污损书刊,按其污损程度,照下列规定处理。
1、读者借阅图书时应仔细检查书内是否有圈点、勾划、缺页等情况,如发现则应立即向图书管理员报告进行处理。污损书刊,按其污损程度较轻,不影响书刊内容和纸质,对他人阅读无大影响者,除给予批评教育外,赔偿书刊原价的10—50%。
2、污损严重(十处)以上,严重影响他人阅读或污损无法清除的,按图书遗失赔偿并交回污损图书。
(三)偷窃、撕毁书刊的处理
1、凡偷窃、撕毁书刊中的资料、图片、数据、表格等可按原价的双倍乃至于更大倍数处于罚款。对窃书者严肃批评教育,责令其写出深刻的书面检讨,通知德育处,并视情节轻重、态度的好坏给予通报批评。
2、隐匿书刊中的图表,附属物等不归还图书室的“以偷窃,撕毁书刊”论处。
五、注销制度
1、破烂不堪、内容不健康、复本量过多,套册不全图书。
2、师生遗失书刊赔偿或有会计室发票为证的书刊。
3、注销图书必须有主管领导、校产管理员、会计处审核,并同时消减固定资产帐。
学校图书馆管理制度 11
图书借阅工作是图书室日常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直接关系到学校图书管理质量和效率,为规范此项工作,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师生借阅图书资料,必须办理借阅手续,借、还均须签名,并注明日期。教师教学图书每次借阅不超过5本,借期两周。学生每班可集体借阅,每次人均不超过2本,借期两周。因故不能按期归还者应办理续借手续。资料查找在图书室完成,资料书籍、杂志一律不外借。
二、学生阅读课借阅图书,由指导教师负责办理借阅手续,归还时应清理图书数量,按图书类别放回原处。
三、学校为教师订阅的杂志由图书室统一管理,各教师阅读后送交图书室作资料保存,如有丢失照价赔偿。
四、图书要加强爱护,全校师生都要爱惜图书,不得将图书、杂志、报刊斯毁、涂污划线摺角等,不允许乱写乱画。如有违反按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酌情赔偿或罚款处理。
五、遗失书刊,原则上应赔偿原书。如不能实现,应2倍赔偿,孤本等贵重图书按原价3~5倍赔款。成套书刊遗失一册,按全套价赔款,余书仍留室存藏。对书刊有轻微损坏者要给以批评教育,并责其认真修好。对于珍贵文献、资料要妥善保存,非经领导同意不得外借,对于破损书籍应及时修补,延长使用寿命。
六、如果发现偷书者,一律处理,按该书的.五至十倍罚款,并全校通告批评。
学校图书馆管理制度 12
一、图书阅览室由学校安排兼职教师负责管理。
二、管理人员要认真做好图书添置和借出登记,图书。
三、轮流到阅览图书的班级要组织学生有秩序进入室内,要遵守图书开放的'时间和服从图书管理人员的管理。
四、室内保持清洁、安静,不准喧哗、打闹,不准乱丢纸屑、杂物,不准在书台、墙壁乱刻乱画。
五、爱护图书,不准在图书上乱写乱画或撕烂,违者照价赔偿。
六、阅完图书要放回原处,离室时,不得私自带书出去,违者批评教育,不听劝告者公开点名批评或罚款。
七、加强图书维护。严格做好防晒。防尘。防潮。防霉。防蛀。防火。防盗,同时要及时做好经常性的图书修补工作,提高利用率。
八、学校图书室有图书账册,新购图书应及时造册,按要求做好分类编号,贴签工作。并尽快上架流通,否则不能上架。
学校图书馆管理制度 13
1、学生一律凭借书证前往图书馆借书,无证者不得入内。
2、不得转借、冒用他人借书证借书。违者一经发现,收回借书证。借书证遗失,如无特殊理由一般不予补发,平时应妥善保管。
3、进入图书馆要保持室内安静,禁止大声喧哗,禁止携带食物、饮料入内。
4、借阅的.图书须加爱护,如有损坏或遗失图书的情况则应自行购买同册新书赔偿图书馆,若买不到相同图书,则按照遗失图书价格赔偿同等价格的书籍一本。
5、学生借书采用全开架借阅,书架上的书籍是按照《中图法》分类排架,请注意书号顺序,切勿乱插乱放。
6、学生凭本人借书证最多可借书籍2本,图书管理员最多可借4本。书籍借阅期限为30天,每人可续借1次。续借图书须携带借书证和需续借的图书到图书馆办理相关手续。
7、学生找到所需借阅书籍后自行到工作台自助借阅机或找图书馆老师办理借书手续。
8、学生中途转学或毕业,则应还清图书,办理好手续方可离校。
9、开放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1:00下午:11:30—16:30
学校图书馆管理制度 14
图书馆收藏的文献资料均属易燃物品,图书馆属重点消防单位。为保证图书馆的安全,确保国家财产免遭损失,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图书馆内严禁一切明火,禁止吸烟,严禁在馆内存放易燃、易爆及其它可燃物品。消防器材保持良好状态,置于醒目方便处,做到及时取得来,用得上。
二、严禁随意拉联电线,严禁超负荷用电。学校电工经常检查电线、电路的`情况,以防漏电造成火灾。
三、经常检查各种电器设备,发现故障及时维修。
四、下班前,工作人员必须对所在书库、阅览室、工作室进行认真核对与检查,切断电源,关闭水源,关好门窗,防止造成灾害事故。
五、本校教工和学生办妥借阅手续后,方能带出书刊资料,其他人不得随意进入书库。
六、图书馆工作人员要记住火警、盗警的电话号码,以便及时报警。
七、工作人员必须妥善保管好各自书库、阅览室、工作室的门锁钥匙,若不慎丢失,应及时上报并采取措施,防止物品失窃。
学校图书馆管理制度 15
为充分利用图书馆现有的人力、物力、财力资源为教育工作服务,对图书馆工作人员、藏书、设备、技术方法等实行科学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一、制定完善的规章条例。
1、读者服务的规章制度:分别制定教师、学生的借还书制,阅览制度。不仅对借阅时间、外借件数、损失的赔偿作出一定的规定,还对不同读者对象的借阅范围、借阅方式、借阅内容作出了一定的规定。
2、业务工作制度:对采编、流通、阅览、参考咨询、业务研究等部门的'职责范围和各个工作环节、操作过程进行详细说明。避免由于各行其是,众说不一造成的基础工作的混乱,藏书的混乱,流通率低的现象。
二、规定图书馆工作标准。
1、图书馆各个工作环节操作过程实现标准化。
实行计算机管理图书。有图书、报刊验收记录,图书分类登记齐全,有报刊登记簿,图书剔旧记录,记载详细,帐物相符。按《中图法》分类图书,分类正确,按《标准》著录目录卡,编制规范,排列合理,差错率不超过百分之三。图书室、阅览室分类按束书号排架。
2、图书馆设备实现标准化。
藏书数量,书库面积,阅览室面积、座位数要达到省教委规定的标准。
三、做好统计工作。
从图书馆活动过程的数量方面反映图书馆活动的基本情况,做好以下几项统计:藏书统计、读者统计、借阅统计、服务效果的统计、工作人员工作量的统计、图书馆基本资源统计。
四、加强对工作人员的管理。
明确分工,建立岗位责任制。提高工作效能。善于总结、积累经验,不断提高管理水平。
学校图书馆管理制度 16
图书馆是学院的公共聚集场所之一,也是消防重点部位,人流量大,可燃、易燃物多。为此特制定消防安全制度如下:
1、对图书馆工作人员要定期开展消防安全教育,提高其消防安全意识。
2、所有人员必须经有关消防安全知识和技能培训后方可上岗。
3、图书馆要定期对馆内消防安全进行自查,及时排除各种火灾隐患。
4、图书馆内不得随意乱接乱拉电器设备和线路,确保馆内电器设备的`安全运行。
5、各种书架、展板等摆放不得遮挡消防设施;照明灯具下严禁摆放可燃物品.进入图书馆内不得吸烟,不得将易燃易爆物品等带入馆内。
6、进出各阅览室的楼梯、通道必须畅通,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不得堆放任何杂物。
7、严格执行图书馆的消防安全值班制度,值班员要认真履行职责,并进行值班登记。
学校图书馆管理制度 17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强化学校消防安全工作管理,为保障学校及师生员工的生命安全和国家财产不受损失,特制定本馆消防安全工作制度。
1.围绕本馆的安全工作,成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经常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从政治的高度,提高职工对安全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和防范意识。进行经常性的防火安全宣传教育,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报告,迅速整改。
2.图书馆作为消防重点部门,杜绝一切烟火。工作人员严禁在馆内吸烟,不携带易燃、易爆及危难性较大的'化学物品进入馆内。并有责任纠正读者的违章行为。爱护安全设备,不擅自变动安全设备的位置。
3.经常检查各种电器设备,发现故障及时维修。不在馆内通道上乱堆放杂物,保持通道畅通。
4.每天闭馆前,工作人员必须对所在书库、阅览室等办公地点进行认真检查,切断电源,关闭门窗和水龙头,防止造成灾害事故。做到“四关一拉”。即关电器设备、关灯、关窗、关门,拉部门用电总闸。
5.消防器材必须放置在醒目和便于使用的地方。全馆工作人员和义务消防队员必须熟悉灭火器材的放置位置和使用方法。发生火警时做到“四知”:知火警电话,知重点部位,知消防水源位置,知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
6.发生火灾时要立即切断电源,及时报警、组织扑救、疏散读者。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施,解释权在图书馆。
学校图书馆管理制度 18
为增强全体馆员的安全消防意识,认真做好图书馆消防安全工作,减少和避免火灾的发生,确保学校财产和读者人身安全,结合本馆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图书馆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学校和馆内有关安全保卫制度,坚持预防为主的原则,严格执行岗位安全责任制,各室主要负责人重点负责本部门的安全工作,每位工作人员负责所承担工作范围内的消防安全工作,自觉做好防火、防盗、防水等安全保卫工作。
二、实行安全区域责任制。图书馆消防安全工作实行区域责任制,谁的管理区域谁负责和谁当班谁负责的制度,责任落实到人,责任人对自己所管理的岗位消防安全工作负责。
三、积极配合学校保卫处定期检查消防器材及防盗系统,以保证工作正常运作和急时所需;认真履行日常及节假日的安全责任制度,遇到问题与突发事故应立即报告有关领导和学院保卫处,及时处理,以免发生重大损失。
四、严禁任何人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进馆,馆内严禁吸烟或使用明火;严禁闲散人员进入图书馆内。未经允许,任何人不得私拉电线、网络线,严禁使用电炉等负荷较大的电器。
五、安全工作以预防为主,工作人员下班前要切断电源,关好门窗,做到防患于未然。门卫每天闭馆后,到各屋巡逻、检查,消除一切不安全的隐患。并每天认真填写《防火巡查记录》、《消防设施检查记录表》。一旦发现安全隐患应及时报告,以便及时采取措施,消除隐患。
六、对违反以上规定造成国家财产受损害者,严格按照学校有关制度执行,将追究其责任。
学校图书馆管理制度 19
1、图书、资料严格编目、登记制度,借出收回簿册齐全,不定期检查防盗、防湿、防霉、防鼠害、防虫害、防火等设施是否完好。
2、图书、资料分等级存放,特别贵重书刊的借阅实行校长特批制度,贵重书刊要有专人、专橱收藏,保管人应定期核查。
3、图书阅览室管理员是本室的安全员和义务消防员,负责检查本室的防火安全工作,并进行经常性的防火安全宣传,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报告,迅速整改。
4、室内严格控制一切用火,严禁吸烟和带入其他火种,不准在室内存放易燃及其他可燃物品。内部消防器材应摆放明显位置,便于救急使用,平时注意检查,保持性能良好。工作人员必须熟悉灭火器材的放置位置和使用方法。发生火警时会扑救、会报警。
5、经常检查各种电器设备,发现故障及时报修。照明灯泡与图书、资料等可燃物品应保持不小于0.5米的距离。
6、室内不准使用电炉、电烙铁、电烘箱等设备。不准随便乱拉电线。严禁超负荷用电。
7、图书室管理员下班时要认真做好清洁卫生和安全检查工作。门窗要有防盗设施。人离时要随手关窗锁门,并注意切断电源,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8、师生进入图书阅览室时,必须遵守《阅览规则》。
9、图书馆的门锁钥匙必须妥善保管,不经有关部门领导批准,不得外借给家属、亲友、同学使用。
10、节假日期间,实行封闭式管理。由学校值班人员负责防火、防盗安全工作。
学校图书馆管理制度 20
为科学管理、有效利用科研资源,根据学校规定,本校由科研经费购买的、用于科研的图书,需列入图书馆固定资产,经图书馆加工入库后作为特殊馆藏资源统一管理依规借阅。
一、入库、加工、借阅
(一)各科研项目、团队需携带以下材料至图书馆采编部办理入库手续:
1、需办理加工入库的全部图书原本;
2、图书采购的报销材料(发票和报销单等);
3、与图书和发票对应的科研机构(团队)、项目图书购置入库明细表(附件2),该清单留存图书馆作为入库凭据。
(二)加工入库
图书馆按照图书加工流程编辑数据、贴标贴签,登记资产、录入系统。
(三)借阅
图书加工完毕后,图书馆采编部联系科研图书经办人领取图书。外借图书由院(部)或课题负责人自行保管,定期续借。
二、借阅规则
(一)专书专借,即原则上只能是购置图书的科研机构(团队)、项目的参与人员可以借阅对应的图书。
(二)本人到图书馆采编部填写《山东管理学院科研机构(团队)、项目图书借阅明细表》(附件3)完成借阅。
(三)借阅期限为1年,每年春季学期开学2周内办理续借。最多可续借4次。
(四)图书外借期间出现的'污损、遗失、借阅超期等问题,根据谁借阅谁负责的原则,严格按照《图书馆读者违规处理办法》相关规定处理。
(五)科研机构(团队)变更时,需持书来馆做相应变更。
(六)科研机构(团队)撤销时,需将该机构借阅的图书于1周内归还图书馆。
学校图书馆管理制度 21
一、本室所藏图书,为我馆珍贵文献,必须重点保护,实行闭架查阅,不外借。
二、本阅览室只对本校教师及有科研能力的读者开放。
三、校外读者须持馆际互借证或单位介绍信,并出示本人身份证,经馆领导同意后,到本阅览室办理相关手续,方可查阅。
四、读者进入本室,需出示证件,登记阅览。
五、除办公室及阅览室工作人员之外,其他人员不得随意进入书库。读者所需图书由工作人员提取,并做好借阅登记。读者在本室阅览,当班清还,不得擅自将图书带出阅览室。
六、读者归还图书时,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按借阅登记以部、册顺序检查,如有污损,从严、从重处罚。
七、为保护珍贵文献,本室图书资料不允许私自复印、拍照。确因教学科研工作需要,需经馆长批准,并由工作人员代办。古籍图书一律不得复印、拍照。
八、本室图书资料的存放,要特别注意防潮、防燥、防蛀、防鼠,保持室内清洁卫生。
九、自觉维护阅览室秩序,严禁喧哗、大声交谈、接打手机。
学校图书馆管理制度 22
图书馆是一级防火单位,消防安全责任重于泰山,为确保图书馆的消防安全,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全馆人员要认真学习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上级主管部门防火安全的相关规定,提高对消防安全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和防范意识。
1.全馆人员必须熟知必要的消防安全知识,做到“一能三会”:能发现火险隐患;会报火警,会使用灭火器材,会组织读者疏散。
2.全馆人员要做到“六知”:知火警电话(119),知部门用电总闸,知消防水源位置,知消防器材的.存放位置和使用方法,知消防通道的位置,知火灾时不能使用电梯。
二、全馆人员实行馆、部(室)、各岗位三级安全管理体制,设立消防安全领导小组,组长由馆长胡军担任,成员由各部门负责人和有关人员组成,负责全馆的消防安全工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负责馆内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落实安全措施,把一切不安全因素消除在萌芽状态中。
1.实行消防安全巡查制度。对责任区的人员要勤查、勤问、勤提醒,对责任区要经常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督促检查工作人员每天下班前必须做好“四关”:关电器设备、关灯、关门、关窗。
三、馆内严格控制一切用火,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及火种入馆,工作人员不准在馆内吸烟和使用明火,并有责任纠正读者的违章行为。
四、严格执行安全用电制度,馆内严禁使用各种电热器设备。不准随便乱拉电线,严禁超负荷用电。
五、消防疏散通道必须通畅,严禁在通道旁堆放任何物品。
六、严禁在电器附近堆放可燃物品,随时清理废纸等可燃物品。
七、妥善保管消防设施、器材设备,保证完好无缺,随时处于正常使用状态。消防警示标志醒目,灭火器存放位置醒目。
八、寒暑假及法定节假日要作好安全防范工作,做好巡查,全馆组织检查,消除隐患,堵塞漏洞,防止火灾事故发生。
九、值班人员必须严格履行岗位职责和义务。如遇到火灾事故发生时,必须迅速切断电源,立即报警,快速有序疏散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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