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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伤害预防制度(精选14篇)
在不断进步的时代,需要使用制度的场合越来越多,制度是指在特定社会范围内统一的、调节人与人之间社会关系的一系列习惯、道德、法律(包括宪法和各种具体法规)、戒律、规章(包括政府制定的条例)等的总和它由社会认可的非正式约束、国家规定的正式约束和实施机制三个部分构成。我们该怎么拟定制度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幼儿园伤害预防制度,欢迎大家分享。
幼儿园伤害预防制度 1
一、幼儿园安全工作的特殊性
1、认识能力尚在启蒙阶段,对自我和社会的认识水平难以进行自我保护。
2、身体发育不健全,避免和承受伤害的能力差。
3、规则意识尚未建立。
4、对孩子管理、照顾的不科学。
二、幼儿园安全责任范围
1、幼儿园对幼儿人身安全保护责任的时间范围
从孩子入园到离园的时间段内 幼儿园组织的园外活动时间内 如果有园车,从早上上车,到下午送孩子下车
2、幼儿园安全保护责任的空间范围
幼儿园负有管理责任的园舍、场地,及其他教育教学设施、生活设施。(包括直接使用的,间接使用的所有房屋、场地、设施设备、用品、用具)
3、关于意外伤害
“意外”不等于“没想到”
法律上的“意外”:是指不可抗力,难以预料、预防、难以控制的原因造成的,并非是指“没想到”,幼儿园有责任尽到“注意义务”,没有尽到注意义务就是失职,就是过错,就要承担法律责任。
幼儿园的安全工作主要是尽到“注意”义务,做好幼儿人身伤害事故的预防。
三、幼儿园人身伤害事故的预防
(一)设施安全
设施不安全是幼儿园伤害事故发生的重要原因
1、幼儿园要符合选址标准。
2、设施、用品、用具符合规定的质量、安全标准。购买物品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保存购货凭证。
3、幼儿园要设置安全通道。
4、设备、器械安装规范、牢固。
5、按规定对设施、用品、用具进行维修、更新。
6、设备设施、用品、用具符合幼儿用品的规格和标准。 设施安全包括直接使用的设施、用品、用具;也包括库房、消防、治安、电器等基础设施设备。
(二)教育经常
幼儿园的'安全教育重点是全体员工。
1、幼儿园安全是新员工的第一课。
2、安全教育经常化。
对员工进行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保护幼儿人身安全的教育;及时报告安全隐患,制止幼儿危险行为。
3、大型活动对相关人员进行有针对性安全教育。
4、应对突发事件的教育。
5、根据幼儿的年龄和认知能力对幼儿进行安全教育,培养规则意识。
(三)管理到位
做到尽职尽责是预防伤害事故的根本。
幼儿园大多数伤害事故都是失职造成的,不能归责为孩子违反制度。
所有安全预防措施都必须以教师和员工尽职尽责,加强管理为前提。每个环节、每位工作人员都必须尽职尽责,制度、措施才能起作用。
(四)救治及时
发生伤害事故,首先是救治孩子。
对幼儿发生病痛或伤害不要不懂装懂。
(五) 预案常备
幼儿园要有应对突发事件的紧急预案。
根据幼儿的年龄特征适当进行应对突发事件的演习。
四、幼儿园安全工作中需特别注意的几项工作
1、门卫制度及家长接送
2、幼儿活动、休息场所必须有人值守
3、不得对幼儿进体罚或变相体罚
4、不得让幼儿独处
5、严格管理幼儿餐饮
6、大型活动要有严密的安全工作部署
7、不得安排幼儿参加不适宜的活动
8、寄宿制幼儿的管理
9、及时向家长报告幼儿的安全信息(身体、精神状况)
10、重视家长反映的幼儿安全信息(身体、 精神、接送时间)
11、幼儿园园车
五、幼儿园对幼儿的安全教育、管理必须与幼儿的年龄、认知能力和法律行为能力相适应
(一)保护、管理措施必须与孩子的年龄和认知、能力相适应。不能把安全建立在幼儿自我保护的基础上。
(二)对幼儿的安全教育必须让幼儿听懂,对幼儿的要求必须是幼儿可以做到的。
六、 在园幼儿的监护权问题
1、幼儿园不是幼儿的法定监护人
在幼儿园未接受法定监护人委托的情况下,幼儿园对在园幼儿的人身安全履行教育、管理职责。
2、幼儿父母应履行监护责任
对幼儿进行安全教育。
不要让幼儿把有安全隐患的物品、玩具带到幼儿园。
法定监护人应与幼儿园共同做好幼儿的人身安全保护工作。
七、幼儿园伤害事故的处理
(一)相关法律概念
民事行为能力:民事行为能力是指能以自己的行为取得、承担的资格。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满18周岁。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10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16周岁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生活来源,则视为完全民事无民事行为能力人:10周岁以下儿童。 简单地讲:10岁以下儿童不能独立行使法律规定的各项民事权利(人身权、财产权),也不能独立承担相应幼儿园孩子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是未成年人中受保护力度最大的群体。因此幼儿园对幼儿承担的保护责 根据我国《民法通则》规定: 行为能力)。 的法律义务。 任也是最大的,做好安全保护,预防人身伤害的工作也是最重的。
(二)幼儿园伤害事故归责原则:过错责任
过失:疏忽或者过于自信。
故意:明知结果会发生,希望或放任发生。
幼儿园的伤害事故绝大部分属于过失造成的。
过失即是失职,失职即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孩子的法律行为能力不同,教育机构对发生的人身伤害承担的责任也不同。
(二)伤害事故处理的法律依据
1、现行规定:(适用到20xx年6月30日前)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
160.在幼儿园、学校生活学习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在精神病院治疗的精神病人,受到伤害或者给他人造成损害,单位有过错的,可以责令这些单位适当给予赔偿(1988年)
(适用一般过错原则)
2、新的法律依据 (20xx年7月1日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
第三十八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按照民事诉讼“谁主张,谁举证”原则,过错责任一般由原告承担举证责任,但按照《民事侵权责任法》规定,教育机构对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人身伤害事故适用: 过错推定原则。
即:只要10岁以下的孩子在幼儿园或者学校受到人身伤害,即认为幼儿园、学校有过错,就应承担法律责任,除非幼儿园能证明自己已尽职尽责,教育、管理上没有过错,才能免责。 也就是适用“被告”举证。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教育机构受到人身伤害,先认为教育机构有错, 如果幼儿园不能证明自身已尽到教育管理职责,就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现行的<《民法通则》贯彻实施规定>160条规定的一般的“过错责任”在《民事侵权责任法》中只适用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即10岁以上,18岁以下):
《侵权责任法》
第三十九条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责任。
新的法律规定意味着加大了对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保护力度,加重了幼儿园、学校对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安全保护责任。
八、第三方责任
第三方责任:幼儿在园负有安全保护责任的期间,因第三方的过错造成幼儿人身伤害的。
《侵权责任法》规定:
第四十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以外的人员人身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管理职责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一)首先由直接侵权方(即第三方)承担责任
如果为幼儿园提供服务,或其他园外人员造成幼儿人身伤害,首先由提供服务方或其他园外人员承担侵权责任。
(二)幼儿园未尽到管理职责的承担补充责任
但如果幼儿园有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过错需承担补充责任。(承担自身过错的那部分)
九、伤害事故的处理途径
(一)遵循“依法、客观公正、合理适当、妥善及时” 原则
(二)处理途径
民事纠纷:民不举,官不究。
解决途径:协商(私了);调解;诉讼
(三)伤害事故的责任承担主体
1、首先由幼儿园承担责任。
2、然后根据教师错误的具体情况再对教师做相应处理。
幼儿园教师无资格证,如果发生伤害事故会导致幼儿园侵权责任加重。
(四)保存证据:幼儿园应当注意保存发生伤害事故事实的证据:摄像、录像、照片、病情诊断书、导致伤害的物证、及相关证人的证言。
十、人身伤害保险
如果政府给幼儿园上了“幼儿园责任险”,应该由幼儿园承担赔偿责任时,由保险公司赔偿。 如果家长给幼儿上的意外伤害险,保险公司的赔偿不能代替幼儿园的赔偿。幼儿园仍需依法赔偿。 孩子主要活动场所和大门口最好安装监视器。以便发生事故时提供相应证据。
幼儿园安全大于天,必须高度重视,认认真真,谨小慎微做好安全工作,避免发生伤害事故,保障幼儿人身安全,使幼儿健康快乐成长。
幼儿园伤害预防制度 2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省、市、区级关于“规范幼儿园保育教育工作,防止‘小学化’现象”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幼儿园保育教育工作,积极遵循幼儿年龄特点和身心发展规律,做到以游戏为幼儿园的基本活动,科学制订保教工作计划,合理安排和组织幼儿一日活动,特制订如下方案:
一、组织教师认真学习文件内容,深刻领会文件精神。
为了规范幼儿园保育教育工作,防止和纠正小学化现象,幼儿园要组织全体教师认真学习文件内容,深刻领会文件精神,为进一步规范幼儿园保育教育工作,提高一日活动质量,提升幼儿园办园内涵奠定基础。
二、对照文件要求,开展自查自纠。
对照教育部“规范幼儿园保育教育工作,防止和纠正‘小学化’现象”文件要求,结合我园实际,及时利用午休和下午办公时间开展自查自纠活动,将文件内容印发人手一份,让每位教师与文件精神逐条对照,查找各自工作中的不足及存在的问题,以书面和交流等不同形式进行汇报,以便每位教师及时且有针对性地进行整改,以达到规范幼儿园保育教育工作的目的。
三、园内组织督查,确保工作落实。
对照文件要求,组织全园教师开展不同形式的自查自纠活动(如全园性集体自查,年级组自查及个人自查),认真查找幼儿园保育教育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不足,讨论解决整改方案,制订切实可行有效的整改措施并及时予以落实。幼儿园成立以王军校长为组长的督查小组,对整改情况分项分时间进行督查,确保整改工作落实到位。
四、具体措施
1、对照“规范幼儿园保育教育工作,防止和纠正‘小学化’现象”文件要求,从幼儿年龄特点和身心发展规律出发,纠正幼儿园工作中存在的“小学化”教育内容和方式,严格执行保教工作计划,合理安排和组织幼儿一日活动内容,真正把游戏作为幼儿园的基本活动,灵活运用集体、小组、个别活动等多种形式锻炼幼儿的体魄,激发幼儿探究欲望和学习兴趣,使幼儿从小养成良好的'品德习惯,促进幼儿身心全面和谐发展。
2、认真落实文件精神,进一步丰富幼儿一日活动内容,积极为幼儿创设多种活动空间,如户外活动、区域活动等,为幼儿配备丰富的玩具、游戏材料和幼儿读物,为幼儿自主游戏和学习探索提供条件。
3、积极与小学配合做好幼小衔接工作,严格义务教育招生政策,规范招生程序,严格执行就近免试入学制度,不让不足入学年龄的幼儿接受义务教育。
4、加大社会宣传,形成家园合力。
通过各种形式(如家长会、家园共育栏、告家长书)向家长宣传“规范幼儿园保育教育工作,防止和纠正小学化现象”文件精神,向家长宣传科学的、先进的学前教育理念,实现家园共育,让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学前教育工作。
五、时间安排:
时间
内容
负责人
2月29日
组织教师学习文件内容,领会文件精神及要求
2月29日至3月1日
园内开展自查自纠活动,(全员性)
3月1日至3月4日
整改落实阶段
全体教师
3月5日
检查总结并将自查工作汇报及整改情况上报教育局教育科
附:丁嘴中心幼儿园开展“规范幼儿园保育教育工作,防止和纠正小学化现象”领导小组名单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幼儿园全体教师
幼儿园伤害预防制度 3
一、预防烫伤
1、暖水瓶、开水壶、热饭、热菜、热汤要放在幼儿摸不到的地方。
2、不允许幼儿进厨房、配电室等危险区域,进出时须随手关门防止孩子私自溜入、误入或跟随教职工混入其中。
3、幼儿尿湿衣裤须换衣、冲洗时,在盥洗前,一定要调试好水温(用手背试水温适宜为佳)。
4、幼儿进餐、饮水或喂药时,温度要适宜,手摸杯子不烫手为宜。
5、冬季取暖期时,要保证热水袋和取暖设备的安全。
二、预防外伤
1、清除园内房屋、场地、教玩具等设施、设备和物品、物件所存在的一切不安全因素。
2、墙体的拐角、柱子的棱角、器械边角等要做好软化包装处理和安全防护措施保持安全圆滑,不留隐患。
3、墙面要做软处理。
4、大型玩具每天检查一次,发现隐患立即排除,隐患存在或未排除前要停止使用。5、发现设施设备破损和损坏时要及时组织人员修复。
6、组织户外活动时,教师要随时观察每个孩子,及时清点人数,规范孩子的违规违纪行为。
7、外出活动时,范围不要太分散,要在教师的视线及可控范围内。
8、进行户外活动时要避免因过于疲劳或保护不力、措施不到位,保护方法不当所造成的意外事故发生。
9、小班的户外活动时间和地点要与中、大班分开。
10、幼儿使用的设备要稳固。
11、桌椅、板凳、教、玩具等要没有毛刺,饮水桶、毛巾架等要固定好。
12、剪刀、刀子、针等锐利物品要放在成人专用材料柜、储藏室内,要放在幼儿够不着、摸不到的地方。
13、通过开展游戏活动的形式,在游戏活动中经常对幼儿进行安全教育,增强孩子的安全意识,提高孩子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
三、严防异物导入耳、鼻、喉、口、气管等处所造成的伤害(简称异物伤害)
1、给幼儿投入的玩具要较大,防止幼儿误把小玩具当食物吃进肚子或含在口中。
2、进行户外活动时要注意幼儿是否捡了石子、小棍等物品,如发现要及时清除,防止幼儿把异物塞进耳、鼻、喉、口中。
3、如发生异物进入耳、鼻、口、气管的安全事故时,教师不要随意采取措施,弄清情况后,在保健医生的协助下进行科学安全的排除。如保健医生或老师都解决不了,应及时送往附近医院进行抢救,并立即通知家长、园长。
4、每天晨检、午检时要询问孩子是否带有异物,发现后统一收缴,由教师集中保管。
5、幼儿睡眠时,值班教师要随时巡视幼儿睡眠情况,观察幼儿是否在吃豆子、巧克力糖、咖啡糖、泡泡糖、花生、胡豆、果冻、糖果等食品,防止食品被孩子误吸入气管。
6、建议家长不要给孩子佩戴各种饰物。
7、建议家长不要让孩子携带零食或不适玩具入园。
四、预防中毒
1、儿童活动室内不准存放有毒物品。
2、消毒液、洗涤剂、洗衣粉、洗手液等物品禁止存放在教室及活动室内,要放在幼儿摸不到的专用物品柜内。
3、培养孩子良好的卫生和生活习惯,让幼儿学会并养成不把物品放在嘴里的良好习惯。
4、防止塑料或其它材料的玩具或物品对孩子所造成的中毒事故。
5、食堂每日购进的食品,必须严格按照食品卫生管理制度和有关规定执行,采购食品时要索要票据,防止有毒食品和过期变质的食品购入。
6、杜绝腐烂变质食品购入。
7、防止不新鲜食品购入。
8、所有药品必须交由保健医生或老师妥善保管,须放置于孩子触及不到的药品存放柜子里或其他恰当的`地方。
9、每个孩子所带的药要写上幼儿姓名和服用剂量。
10、服用前,保健医生或教师要仔细核对,防止误服、错服。
11、服药时要遵照医嘱和说明要求,防止过量服用和乱用。
12、做好服、喂药交接工作记录。如幼儿有异常情况和服药反应要有明确记载,并及时采取措施补救或排解。
五、预防走失
1、建立科学规范严格的接送制度。
2、送孩子入园时,家长要与教师见面,把孩子送到教师手里,方可离开,不得让孩子单独行动。
3、接送人员要固定,授权委托人的信息要提前登记,实行专人专送,专人专接。
4、家长如遇特殊情况需委托他人接送孩子时,应与班上老师提前联系或将书面委托交给受托人带回幼儿园,并提前通知园方,否则不与放行。
5、门卫要坚守岗位,发现没有家长带领的孩子,不得放出幼儿园大门,并电话通知园长办公室或当班老师。
6、进行户外活动回班或交接班时,教师要及时清点人数,防止孩子走失。
7、禁止孩子单独离园。
8、禁止未成年孩子单独来园接送幼儿,若家长执意要求,须让家长做出书面承诺和责任免除保证,以防事故发生后所引发的连带责任。
9、防止孩子偷偷溜出幼儿园。
10、防止孩子被陌生人接走。
11、防止孩子跟随家长偷偷出园。
12、防止外力侵入时所造成孩子的走失。
13、防止危机爆发时孩子走失。
14、防止意外和自然灾害发生时孩子走失。
15、防止孩子被人口贩子诱骗、诱拐而走失。
16、防止公共事件爆发时孩子走失。
17、防止一切可能导致孩子走失的事故发生。
六、预防触电
1、录音机、手提电脑须放在幼儿够不到的地方。
2、让孩子远离电源和带电物体。
3、电源插座(尤其是接线板)要放在幼儿摸不到的地方。
4、经常检查电器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5、电子琴、电钢琴、点乐器等一切带电和需要用电的音乐教育器械不用时要切断电源,关闭开关。
6、微波炉、电冰箱、消毒柜、饮水机、电视机等一切电器的电源都要置于孩子够不到、摸不着的地方,不用时须切断电源。
7、打雷下雨时不要让幼儿靠近电源和电器及插座。
8、不要让孩子在湿手情况下接触电器。
幼儿园伤害预防制度 4
在幼儿园,孩子们正处于生活和学习的关键阶段,他们的安全是非常重要的。意外伤害是幼儿园中的常见事件,因此建立一个完善的意外伤害防护制度至关重要。本文将深入探讨幼儿园意外伤害防护制度的多个方面,包括其重要性、内容以及实施策略,并分享我对这个主题的观点和理解。
一、意外伤害防护制度的重要性
1、提升幼儿园安全水平
幼儿园作为儿童的第二个家庭,有责任提供一个安全的学习环境。建立意外伤害防护制度可以有效预防和减少意外伤害的发生,保证幼儿园的安全水平。
2、保护幼儿身心健康
意外伤害不仅会给儿童身体带来伤害,还会对其心理健康产生影响。通过建立完善的防护制度,幼儿园可以最大限度地保护幼儿的身心健康,让他们在安全的环境中成长和学习。
二、意外伤害防护制度的内容
1、安全设施和装备
幼儿园应配备适宜的安全设施和装备,如护栏、安全门、防滑地板等,以减少孩子们的意外伤害风险。幼儿园还应组织定期的安全检查,确保这些设施和装备的'正常运作。
2、培训和教育
幼儿园工作人员应接受必要的培训,了解儿童意外伤害防护的知识和技能。他们需要学习如何预防、应对和处理各种常见的幼儿意外伤害,以提供及时有效的帮助。
3、安全规章制度
建立一套明确的安全规章制度是至关重要的。幼儿园需要制定相关政策,包括孩子们的行为规范、安全游戏和活动的规定等,以确保孩子们在参与各项活动时都能安全无虞。
4、家校合作
幼儿园和家长之间的密切合作也是意外伤害防护的一部分。双方应建立有效的沟通机制,及时交流幼儿在家庭中发生的意外伤害情况,并共同制定预防策略,以保证幼儿在家庭和幼儿园两个环境中都能得到安全保护。
三、实施策略
1、依法规制
幼儿园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包括建筑和安全方面的法规。政府有关部门也需要加强对幼儿园的监管,确保其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安全保障责任。
2、定期演练和培训
幼儿园应定期组织防护演练,以增强幼儿和工作人员的应急能力和自救能力。定期开展安全知识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意识和素养,能更好地应对各种意外伤害。
3、审查和更新制度
意外伤害防护制度需要根据实践经验进行审查和更新。幼儿园应定期对既有的防护制度进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并根据需求进行更新和改进,以不断提升整体的防护水平。
我对幼儿园意外伤害防护制度的观点和理解是,幼儿园意外伤害防护制度的建立对于保护幼儿的身心健康至关重要。通过提供安全设施和装备、培训工作人员、建立安全规章制度以及与家长进行紧密合作,可以降低幼儿园意外伤害的风险,保障孩子们的安全。幼儿园应定期审查和更新防护制度,以适应不断变化的环境和需求。只有全面而有效地实施意外伤害防护制度,我们才能让孩子们在幼儿园中健康、快乐地成长。在我国,幼儿园意外伤害防护制度的建立和完善是保障幼儿身心健康的重要举措。然而,在实践中,许多幼儿园往往存在意外伤害防范工作不到位、监管不力等问题,给幼儿的安全带来了潜在的风险。为此,需要加强对幼儿园的监管,确保其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安全保障责任。
对于幼儿园意外伤害防护制度的建立,我认为需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定期演练和培训
幼儿园应定期组织防护演练,以增强幼儿和工作人员的应急能力和自救能力。演练可以包括火灾逃生演练、道路交通安全演练等,通过真实情境的模拟,让幼儿和工作人员能够熟悉应对方法和逃生路线。定期开展安全知识培训也是必不可少的,提高工作人员的意识和素养,能更好地应对各种意外伤害。
2、审查和更新制度
意外伤害防护制度需要根据实践经验进行审查和更新。幼儿园应定期对既有的防护制度进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并根据需求进行更新和改进,以不断提升整体的防护水平。制度的更新也需要参考国内外有关幼儿园意外伤害防护的最新研究成果,借鉴其他地区和国家的防护经验,以确保制度的科学性和先进性。
3、家长的参与和监督
幼儿园意外伤害防护制度的建立和实施需要家长的积极参与和监督。家长可以通过签订家园安全协议、参与家长会议等方式,了解、反馈和监督幼儿园的防护工作。另外,建立家园沟通机制,及时向家长通报幼儿园安全方面的情况和措施,增强家长对幼儿园的信任和支持,形成共同关心幼儿安全的良好氛围。
4、监管部门的加强监管
相关监管部门应加大对幼儿园的监管力度,确保幼儿园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安全保障责任。对于严重违反安全规定的幼儿园,应及时采取措施,包括责令整改、暂停办学资格等,以确保幼儿的安全权益不受侵害。
加强对幼儿园的监管,确保其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安全保障责任,对于保障幼儿的身心健康具有重要意义。只有全面而有效地实施意外伤害防护制度,我们才能让孩子们在幼儿园中健康、快乐地成长。
幼儿园伤害预防制度 5
一、幼儿来园和离园教师负责照顾,交接班不能有空档,必须清点幼儿人数。
二、幼儿户外活动要有明确的目的,要注意动静交替;要适合幼儿的年龄特点,时间不宜过长,活动前后一定要清点幼儿人数,确保幼儿的安全。
三、向幼儿进行安全教育,不要打闹乱跑,进园后不得擅自离开幼儿园。增强幼儿自我保护意识,使幼儿知道幼儿园的名称、具体地址、父母姓名等,防止意外事故,提高幼儿自我保护能力。
四、加强每天晨、午检工作,教育幼儿不要带危险品来园(如:别针、纽扣、尖针、玻璃球、小刀、小豆豆等),防止异物落入鼻腔、口腔、耳内。
五、园内各活动室要定期消毒,消毒时防止人员入内。
六、每天下班前要对全园各活动室进行检查。如:教室、厕所等,防止幼儿遗留在室内。
七、园长每天早晚要巡视一遍园所,发现有不安全因素要及时处理,教师在活动中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报告。
八、意外事故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包括家长工作。然后必须写出事故报告,并根据产生影响程度、情节轻重给予处理。户外活动和放学老师负责,其他时间由当班老师负责。
九、热开水要放在幼儿碰不到的地方,防止烫伤事故。
十、凡是幼儿经过的地方及活动场地要经常检查,不准乱放杂物。
十一、幼儿玩大型玩具要加强监护,随时纠正幼儿的.不安全动作,组织活动要有秩序。活动完后,要清点幼儿人数。
十二、幼儿室内外活动时,教育幼儿不大声喧哗,要有秩序、不乱跑乱撞,划定活动范围,所有教师到位。
十三、幼儿各环节的安全防护措施一定严格执行,针对具体情况对幼儿加强常规教育,不得有半点疏忽。
十四、坚持正面教育,严禁态度粗暴、动作生硬、体罚、变相体罚幼儿,杜绝因上述情况造成事故。
十五、值班时不会客,不打、接电话,如有急事,须经领导同意后予以安排。
十六、值班教师下班前,检查并关闭门窗、水管、电源等。
幼儿园伤害预防制度 6
1、幼儿安全教育“五不”。不触摸各种电器开关;不乱食花、草、种子、药物、食品;不把小物件衔在口中;不把脏东西和危险品放在口袋里;不随便离开老师。
2、上课及活动时间教师不得与人聊天,不得离开幼儿,要时刻关注每个孩子,让所有孩子始终处于老师视线之内。一般情况下,不接电话和会见客人。
3、活动前做“三检查”(即检查场地、设备、幼儿情绪和衣着):“一交代”(向幼儿交待纪律与玩法);活动时注意观察幼儿活动内容和方式;活动后清点幼儿人数并总结讲评。
4、拿饭、拿水时要打招呼,要躲开幼儿走。刚煮沸的汤和水要放在幼儿碰不到的地方。开饭时,饭菜、汤不烫手时才能让幼儿端,饭、菜、汤不能从幼儿头上过。
5、不让幼儿接触电源开关、刀器、滚水和火
6、下班前要仔细核对幼儿人数;关好门窗;关闭电器并关闭开关;锁好贵重物品。
7、幼儿受伤后,带班老师要冷静沉着,耐心询问,仔细查看伤口。如果是烫伤要迅速离开热源,是骨折要固定好伤口位置,再迅速护送到医院。
8、发生事故后,要立即报告园长。
幼儿园伤害预防制度 7
一、幼儿园要注意房屋、场地、玩具、用具及运动器械的使用安全,定期检查,及时维修,避免触电、砸伤、摔伤、烫伤及火灾等重大事故的发生。
二、保健医生必须妥善保管幼儿的药品,病儿服药时,必须仔细核对药名、药量、幼儿姓名,按时给幼儿服药。药物必须妥善保管,放在幼儿摸不到的地方。药物一定要专箱专人负责。
三、定期向幼儿及家长宣传安全知识,在幼儿园在危险的地方张贴醒目的`安全警戒标志,提高幼儿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的能力。
四、加强教职工的职业道德教育,严禁态度粗暴,动作生硬,体罚或变相体罚幼儿。
五、认真贯彻卫生防疫部门下达的有关食品卫生的规定,严把食品的进园关和食品入口关,严防食品中毒事件的发生。
六、幼儿园组织的各项活动都应以幼儿的安全为第一要素,进行认真细致的事先准备,考虑周详,严禁带幼儿到有危险的地方开展活动。谁组织谁负责。
七、幼儿来离园严格实行安全接送制度,并由门卫加强管理,禁止幼儿出大门走失,禁止外来人员来园玩耍、借宿。
八、稀粥、菜汤、开水等要放在安全的地方进行降温处理后方能给幼儿饮用。
九、幼儿厕所、洗手间地面保持清洁干燥,洗手水或洗涤水用前先放冷水,再放热水,防止出现烫伤。
十、掌握灭火器的使用方法,并且要放在成人知道的地方。灭火器要定期检查、更换。
十一、静园后应有专人检查门窗、水管、电灯、录音机,拉电闸。要灭炉火、锁门,防止意外事故。
十二、取暖设备要定期进行检查,操作人员及设备,取得有关部门考核和鉴定,取暖前检查烟道,烟筒,炉子的安全,避免煤气中毒。炉子周围不可置放易燃物,下班要灭火。
十三、不准私自带幼儿去锅炉房,伙房,水房等不安全的地方。
十四、要建立健全幼儿接送制度。传达室门卫人员、带班教师要把好大门,工作时间不能脱岗或干其它事务。传达室内应设有电话、时钟,并有值班记录。
十五、外人不得随意来园,不得进班,有事可在传达室等候接待。
十六、电源插座应放在1.7米以上地方,电门开关最好是拉绳。门锁,插销应安装在幼儿摸不到的地方。
十七、工作人员要保证幼儿的行为安全,出现情况应及时汇报,不得延误。
幼儿园伤害预防制度 8
1、外出看电影及春游要有明确的目的,要注意动静交替,注意运动器具要适合幼儿的年龄特点,时间不宜过长,沿路乘车、过马路要确保幼儿的安全,上下车、进出口要清点人数,以免遗失幼儿。
2、要向幼儿进行安全教育增强幼儿自我保护能力,不要乱奔乱跑,进园后不能擅自离开幼儿园,教会幼儿知道幼儿园的名称、家庭地址、父母的名字等,不能随意地支差幼儿到别处替老师取物,防止出意外事故。
3、教育幼儿不带危险品到幼儿园(如:别针、钮扣、夹针、小刀等物)防止异物落入口腔、鼻腔等,每天晨检时要注意幼儿带的物品。
4、园内烟熏、厨房火种等要有人负责。
5、卫生老师负责保管幼儿园的药物,内服药,外服药要有名字,有明显的标志,过期变质的.药物及时处理。有毒药物要谨慎保管。防止服药或注射发生错误。
6、发现有不安全因素要及时处理。
7、厨房严禁幼儿入内。热汤、热菜、热开水要放在安全的地方,开饭时一定要注意幼儿安全,防止事故伤人。
8、凡是幼儿经过的地方及活动场所要经常检查,不准乱放杂物。
9、在园内不私自使用电器用具,录音机用好切断电源。
10、外出活动随手关灯、关电扇、关水龙头,录音机平时锁在橱内。
幼儿园伤害预防制度 9
1、幼儿园食堂要依照《食品安全法》要求到市卫生防疫站申领《食品卫生许可证》,并定期年审。
2、食堂要制定卫生、管理制度,有相应的防蝇、防鼠、防尘、清毒、更衣、盥洗、污水排放、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施。保证学生的膳食安全和食品安全。
3、食堂从业人员应每年一次到当地卫生防疫部门进行健康体检,领取合格的《健康证》后方可上岗工作,发现患传染病人员应立即换岗。平时应保持个人卫生,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销售直接入口食品时,必须使用售货工具。
4、食堂工作间要与餐厅隔开,非工作人员不得入内,以防万一。
5、严格进货渠道,建立进货登记制度,并设置档案。采购人员不得采购来路不明的食品,制售各类食品要保证卫生质量。
6、食堂供应学生的膳食应注重营养搭配,保持新鲜,严禁向学生供应有毒、有害、腐烂、变质、过期食品;新鲜的瓜果蔬菜要认真清洗;严防食物中毒或农药中毒。
7、保持食堂内外的'环境卫生,每天对餐具用具进行清洗消毒,生熟案板刀具要分开存放。
8、存放食品的仓库应当干燥、通风,采取消除苍蝇、老鼠、蟑螂和其它有害昆虫及其孳生条件的措施,贮存食品的容器必须安全、无害,防止食品污染。
9、厨房工作人员要认真做好防盗、防火、防毒、用电用气安全,不准私拉乱接电源,防止发生事故。电器、制冷设备应由专人管理。
10、认真接受卫生、防疫、质监、市局工作人员对食堂的检查,凡有不合要求之处立即整改、追究相关违规人员责任。
幼儿园伤害预防制度 10
为确保幼儿园消防安全,规范消防安全管理,根据我校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幼儿园园长是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分工负责消防安全的副园长是消防安全直接直接管理人。幼儿园全体教工为义务消防队员,并有权制止违反本规定的任何行为,有权维护消防设施有义务参加扑救和协助调查有关情况。
二、定期对幼儿教师、保育员进行消防安全教育,熟知必要的消防安全知识,会报火警、会使用灭火器材、会组织幼儿疏散、逃生。
三、把好每日晨检第一关,认真检查、收缴幼儿带入园中的.火源,并严格保管。
四、因势利导、不定期向幼儿传授简单、基础的消防安全知识和防火知识教育,教育幼儿不做玩火游戏。同时,幼儿教师、保育员用的火柴、打火机等引火物,要妥善保管,放置在孩子拿不到的地方。
五、疏散走道应双向疏散,走道净宽不应小于1.2m,地面应保持平直,不得设置影响幼儿疏散的障碍物;
六、幼儿园教室、休息室及活动室禁止烟火,严禁使用明火照明。
七、教室及办公室禁止使用各类违章电器;及时更换老化电线;禁止乱拉私接电源线路。需要使用电器时,由班主任老师严格看管。
八、幼儿园室内装饰材料宜采用非燃或难燃材料,禁止使用塑料制品装饰、装修。
九、幼儿床位的摆放,横向间距应保证大于60公分的通道、纵向应保证1米以上通道。教室及休息室门口不得设置门帘、屏风、桌、椅等影响疏散的遮挡物。儿童休息期间,老师必须陪同。
十、学校应至少每半年组织一次有学生参加的演练,并结合实际不断完善预案。
学校应明确一定数量的`疏散引导员,火灾发生时,疏散引导员应通过喊话、广播等方式,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要求通知、引导火场人员正确逃生。发生火灾时,正在授课的教师应组织学生疏散逃生。
十一、电源线穿过闷顶时应穿金属管做保护,照明灯具等电气设备不应直接安装在可燃结构上,不得靠近可燃物品,不得使用落地灯、台灯,寝室内禁止使用电加热设备和乱拉临时电线,电源开关、插座等距地面不应小于1.5米,灯头距地面不应小于2米。
十二、电气设施(如电视机、空调机等)周围不得存放易燃物品,设施要接地良好,用完后立即断电。电视机的室外天线要安装避雷器,窗帘不能搭在空调器上。
十三、厨房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使用电器及明火。
十四、值班员需在下班后进行消防安全巡视检查。
十五、对违反本规定的行为,依据公安部第61号令《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消访安全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幼儿园伤害预防制度 11
1、经常组织教职工学习消防知识,参加消防安全知识培训,增强消防安全意识。不定期向幼儿传授简单、基础的消防安全知识。
2、认真执行消防安全条例的有关规定,高度重视,做好单位内部火灾预防工作。
3、加强对幼儿活动室、午睡室、教师办公室等人员密集区域的防火安全检查,杜绝火灾事故隐患。
4、经常检查伙房、食堂等明火使用场所的防火安全工作,防止火灾发生。
5、按消防要求,在显眼的.位置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并定期检查。
6、严禁在园内焚烧垃圾等物。幼儿午睡室禁止点蜡烛、蚊香。
7、严格控制电水壶、空调等电器的使用,禁止使用电炉,防止电线超载引发火灾事故。下班前要关掉活动室、午睡室、办公室及各功能用房电源。
8、幼儿园重要场所如电脑房、伙房、档案室等,严禁吸烟,杜绝火种。
9、重要部位(如食堂、幼儿午睡室、活动室等)安排专门人员定期检查电器及电路设备,及时更换破旧的消防器材,防止因电路老化引起事故。
幼儿园伤害预防制度 12
一、幼儿园要注意房屋、场地、玩具、用具及运动器械的使用安全,定期检查,及时维修,避免触电、砸伤、摔伤、烫伤及火灾等重大事故的发生。
二、保健医生必须妥善保管幼儿的药品,病儿服药时,必须仔细核对药名、药量、幼儿姓名,按时给幼儿服药。
三、定期向幼儿及家长宣传安全知识,在幼儿园在危险的地方张贴醒目的安全警戒标志,提高幼儿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的能力。
四、加强教职工的职业道德教育,对幼儿坚持正面教育,严禁态度粗暴,动作生硬,体罚或变相体罚。
五、认真贯彻卫生防疫部门下达的有关食品卫生的规定,严把食品的进园关和食品入口关,严防食品中毒事件的发生。
六、幼儿园组织的'各项活动都应以幼儿的安全为第一要素,进行认真细致的事先准备,考虑周详,严禁带幼儿到有危险的地方开展活动。
七、幼儿来离园严格实行安全接送制度,并由门卫加强管理,防止幼儿出大门走失,禁止幼儿出大门走失,禁止外来人员来园玩耍、借宿。
八、班级保教人员必须按照“幼儿园一日工作规范”要求来操作,长期、经常性地对幼儿进行常规安全教育,文明说话、文明做事、文明交往,每个活动前提出活动要求,活动后有小结,活动前后清点人数,以防幼儿走失。
九、教师不得指导幼儿开展有危险性的活动,幼儿要听从教师指导,学会正确的运动技术和自我保护。
十、在户外活动中教师有组织、指导的责任,保育员有指导责任,因组织指导的过错造成幼儿身体伤害事故保教人员要负责人。凡出现受伤情况,应及时送往医务室,必要时送医院,并及时向园长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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⒈实行幼儿园值班巡逻制度,凡值班者,必须对全园治安保卫工作全面负责。
⒉值班巡逻根据季节特点进行,加强对教学楼各要害部位防盗、防火巡逻。
⒊遇有节假日,由幼儿园安排值班人员,负责值班巡逻,平时由护园队巡逻。
⒋值班巡逻人员必须保持高度警惕,要有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发现问题及时处置,遇到难以解决的问题及时报告有关领导。
⒌在值班巡逻期间,能及时发现和处置突发事件成绩显著的、幼儿园将予以表彰和奖励。
⒍值班人员必须忠于职守,在值班巡逻期间擅自外出、玩忽职守,发生案件和治安灾害事故,造成国家财产、集体财产、人身安全损害者,幼儿园将给予处罚。
⒎值班巡逻人员必须认真填写值班记录。
幼儿园伤害预防制度 14
1、儿童饮水杯个人专用,每天清洗并消毒一次。
2、桌面餐前要清洁擦拭并消毒,餐后要擦拭干净。
3、循环使用的餐具每次使用后,分班级进行消毒。
4、生吃瓜果要洗净或削皮,并防止食用的污染。
5、接触儿童饮食的工作人员工作前要用肥皂和流动水洗手。
6、儿童饮食实行民主管理:成立伙委会,由园长、保健人员、教师、保育员、炊事员、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儿童伙食中存在的问题并随时征求家长意见,总结经验,以求不断提高伙食质量。
7、儿童与工作人员(包括炊事员)伙食与食物储存和制做要严格分开,儿童伙食费要专款专用,盈亏小于3%。
8、制定四季带量食谱,每周制定适合儿童年龄特点的食谱,尽量自制点心,做到品种多样,搭配合理,按量供给,烹调色香味好。每周更换食谱,保证日托热量、蛋白质平均摄入量均达70%—80%以上,每学期对食品结果有分析总结,对存在问题有改进措施。
9、每天各班统计出勤、报告厨房,炊事员应根据各班当天报来的.实有人数按量按食谱做饭。做到少剩饭不浪费,买不到所定食品可临时以同类食物代替,并要在食谱上更改,不吃隔夜饭菜。
10、炊事用具生熟分开,食具餐具严格消毒。
11、为儿童饮水提供条件,保证能随时饮水。
12、按时开饭,保证幼儿吃好,吃饱每餐饭,进餐时间不少于20分钟。
13、合理安排饮食,养成幼儿良好的进餐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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