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舍管理制度

时间:2024-08-04 15:00:40 制度 我要投稿

宿舍管理制度(精选)

  在当下社会,制度使用的情况越来越多,制度泛指以规则或运作模式,规范个体行动的一种社会结构。这些规则蕴含着社会的价值,其运行表彰着一个社会的秩序。制度到底怎么拟定才合适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宿舍管理制度,欢迎大家分享。

宿舍管理制度(精选)

宿舍管理制度1

  宿舍管理制度旨在维护学生的生活秩序,保障住宿环境的安全与和谐,促进学生的身心健康,以及培养他们的自律和团队协作精神。通过明确的规则和执行机制,它能够解决宿舍内的'常见问题,如噪音控制、卫生管理、财产保护等,从而为学生提供一个良好的学习和生活环境。

  内容概述:

  1. 宿舍安全:规定火源管理、电器使用、门窗关闭等安全措施。

  2. 卫生清洁:设定定期清扫、垃圾处理、个人卫生标准。

  3. 熄灯时间:设定合理的作息时间,确保休息质量。

  4. 财产管理:明确公共物品的使用与维护责任。

  5. 社交行为:规范访客制度,防止过度打扰他人。

  6. 纪律处罚:设立违规行为的警告、扣分或其他惩罚措施。

  7. 自我管理:鼓励宿舍内部的自我监督和互助机制。

宿舍管理制度2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学生宿舍日常管理,维护学生宿舍正常秩序,营造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1号)、《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教育部关于切实加强高校学生住宿管理的通知》《郑州大学学生管理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学校所有学生宿舍管理。

  第三条 学生宿舍管理坚持思想教育和管理服务相结合,以“强化管理、预防为主”为基本原则,进一步加强协作、明确职责,建立各单位齐抓共管、共同维护学生宿舍文明安全的长效机制,避免各类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学校正常的教学、生活秩序和安全稳定。

  第二章 管理机构及职能

  第四条 学校成立“郑州大学学生宿舍管理委员会”,全面负责学生宿舍管理工作。学生宿舍管理委员会主任、副主任由有关校领导担任,委员由学生工作部(学生处)、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校团委、后勤管理处、保卫处、后勤集团公司、各院(系)主要负责同志担任。

  学生宿舍管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挂靠在学生工作部(学生处)、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办公室主任分别由学生工作部(学生处)、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负责同志担任。学生工作部(学生处)负责本科生日常管理工作,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负责研究生宿舍管理工作。学生宿舍管理委员会是学校学生宿舍管理的领导机构。委员会各组成部门接受学生宿舍管理委员会的领导,各组成部门和院(系)负责人为本单位宿舍管理第一责任人,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分工,厘清职责,贯彻落实学生宿舍管理委员会的决定。

  第五条 学生宿舍管理委员会的主要职责:

  (一)制定和修改宿舍管理办法;

  (二)对学生宿舍建设和管理的重大事项、措施及问题进行决策;

  (三)监督检查宿舍经营、管理、服务和收费等事项;

  (四)协商解决学生、学校和宿舍管理部门之间的矛盾和纠纷;

  (五)维护学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

  第六条 学校应设立园区管理员工作津贴,每人每月应不低于480元,按月发放。

  第七条 学生工作部(学生处)、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分别负责本科生、研究生宿舍管理工作的统筹协调,是组织各院(系)对学生进行行为规范管理和安全教育的责任单位,履行下列职责:

  (一)贯彻落实学生宿舍管理委员会的决定,协调、执行学生宿舍管理委员会的工作安排;

  (二)协调各单位和各院(系)开展学生宿舍内部安全、卫生、文明教育和“星级文明宿舍”检查评比工作,提高学生安全防范意识,倡导文明健康的宿舍文化生活;

  (三)加强学生行为规范管理,组织开展相关活动,对违反宿舍管理规定的学生进行教育与处理;

  (四)做好学生退宿、换宿、校外住宿的审批工作;

  (五)选聘宿舍园区管理员,指导成立学生宿舍自律委员会,并对其工作进行监督考核;

  (六)落实辅导员入住宿舍制度,加强辅导员宿舍楼值班管理。

  第八条 校团委是负责学生宿舍文化活动组织开展、宿舍文明养成的责任单位,履行下列职责:

  (一)贯彻落实学生宿舍管理委员会的决定,执行学生宿舍管理委员会的工作安排;

  (二)协调开展宿舍文化节等宿舍文化活动,培育积极、向上、温馨的宿舍文化;

  (三)加强学生宿舍安全知识宣传;

  (四)组织开展大学生宿舍文明养成教育;

  (五)配合开展“星级文明宿舍”检查评比工作,促进学生养成良好的生活、卫生习惯。

  第九条 后勤管理处、后勤集团公司、郑新公司是负责学生宿舍服务、管理的.责任单位,履行下列职责:

  (一)贯彻落实学生宿舍管理委员会的决定,执行学生宿舍管理委员会的工作安排;

  (二)负责学生宿舍的分配、调整、退宿和日常管理,学生宿舍分配应按院(系)、年级、班级集中住宿的原则进行,少数民族学生不单独安排宿舍;

  (三)负责学生宿舍楼基本设施的管理和日常维护工作,负责宿舍楼内部公共区域的卫生保洁;

  (四)负责学生宿舍的水电暖供应、维修等后勤保障工作,定期对学生宿舍供水、供电、供暖线路等设施进行安全检查,及时更换不合格设备,采取切实措施加强学生宿舍安全用水、用电管理;

  (五)选拔、培训学生宿舍管理人员,实行24小时值班制,组织宿舍管理人员定期开展宿舍检查,及时查处违章电器和违章用品;

  (六)制定学生宿舍管理细则,加强宿舍门禁系统管理,严格学生宿舍住宿管理,除统招全日制普通本科生和研究生外禁止安排其他人员入住,如有特殊情况须报学生宿舍管理委员会批准后办理;

  (七)每个学生宿舍园区应安排一间园区管理员值班室,宿舍楼每层(单元楼每单元)应安排一间辅导员值班室;

  (八)在学生宿舍楼内设置监控设备,负责监控设备的运行、维修及监控资料的存储;

  (九)对宿舍楼相关设施、宿舍管理服务工作进行全方位、多角度彻底排查,对排查出来的隐患和问题要列出清单,建立台账,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整改;

  (十)其他有关学生宿舍服务、管理工作。

  第十条 保卫处是督查学生宿舍消防、治安安全的责任单位,履行下列职责:

  (一)贯彻落实学生宿舍管理委员会的决定,执行学生宿舍管理委员会的工作安排;

  (二)在学生宿舍楼内建立消防监测系统,在学生宿舍楼周边设置视频监控系统和报警系统,及时更新学生宿舍各种安全设施;

  (三)定期对学生宿舍楼内消防设施、安全通道进行检查,及时配齐消防设施和更换消防器材;

  (四)指导、配合相关单位组织消防安全演练;

  (五)查处在校园内售卖禁用、劣质电器的商户;

  (六)加强学生生活园区安全巡逻,深入排查安全隐患;

  (七)对学生宿舍消防、治安安全等进行全方位、多角度彻底排查,对排查出的隐患和问题要列出清单,督促相关部门建立台账,采取有效措施及时进行整改;

  (八)其他有关学生宿舍消防、治安安全工作。

  第十一条 院(系)是学生行为规范管理和安全教育的直接责任单位,履行下列职责:

  (一)贯彻落实学生宿舍管理委员会的决定,执行学生宿舍管理委员会的工作安排;

  (二)组织开展学生宿舍安全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提高学生防火防盗等安全防范意识和应急事件处理能力;

  (三)培育积极、向上、温馨的宿舍文化,积极配合开展“星级文明宿舍”检查评比工作,促进学生养成良好的行为和生活习惯;

  (四)组织实施辅导员入住宿舍制度、辅导员夜间值班制度、副书记和班主任走访宿舍制度,及时发现安全隐患,严查学生外宿等情况;

  (五)定期开展学生宿舍内部安全、卫生和文明检查,并做好记录;

  (六)及时、准确向学生宿舍管理委员会上报学生宿舍安全隐患和安全事故;

  (七)及时、妥善处理本院(系)学生宿舍各种突发事件和安全事故;

  (八)严格校外住宿审批管理,认真组织好在校生回迁老校区住宿工作。

  第十二条 各单位要按照相应职责,把学生宿舍安全放在重要位置,切实履行维护学生宿舍安全稳定的责任。

  第十三条 学生宿舍楼设辅导员宿舍,入住人员应为学生辅导员或研究生助管等工作人员。学生宿舍按楼设宿舍管理员,由后勤集团公司或郑新公司选聘、管理和考核;按园区设园区管理员,由学生工作部(学生处)、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选聘、管理和考核。

  第十四条 学校充分发挥学生自我服务、自我监督、自我管理的作用,成立“郑州大学学生宿舍自律委员会”,成员由学生宿舍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从学生干部、研究生助管中选拔产生。学生宿舍自律委员会属于学生自治组织,在学生宿舍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的指导下开展工作,反映学生的意见和要求,参与学生宿舍的管理服务,监督学生宿舍管理规定的执行。

  第三章 学生校外住宿管理

  第十五条 学生在学校学生宿舍内住宿。确有特殊情况需要在学生宿舍以外居住的,应填写《郑州大学校外住宿申请登记表》,经学生家长、所在院系辅导员和主管院领导签字同意,并经学生处和后勤处签字盖章,同时交到园区宿管备案后方可在校外住宿。

  第十六条 各学院应当加强对在校外住宿学生的管理,准确掌握在外住宿学生人数、地址及联系方式,并报学生处、后勤处、保卫处备案。

  第十七条 学生在校外居住期间,应当遵纪守法。学生在校外居住期间出现问题的,由本人和家长承担。

  第四章 奖惩制度

  第十八条 住宿学生应积极配合学校对宿舍设施、安全、卫生的检查。学生在宿舍内的表现将直接纳入学生综合测评、品德鉴定等工作中,并与个人、班级、学院等评先评优资格挂钩。

  第十九条 学校鼓励学生自觉养成讲文明、讲卫生、团结互助、热爱集体的良好作风,学生宿舍管理委员会定期开展学生宿舍安全、卫生检查。

  第二十条 对在维护学生宿舍安全、文明、健康、和谐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或个人,学校将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十一条 学生在宿舍有存放、使用禁用电器、私拉乱接电线、故意损坏公私财物等违反宿舍管理规定或其他违反校规校纪的行为,给予当事学生以下相应的纪律处分,并取消年度评优评先资格。

  (一)在宿舍存放和持有违章电器的给予警告处分;在宿舍内私拉电线和使用违章电器的给予严重警告以上处分;在宿舍使用明火、焚烧物品的给予严重警告以上处分。

  (二)在宿舍饲养宠物的给予严重警告以上处分。

  (三)在宿舍酗酒、吸烟的给予警告处分。

  (四)携带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品和刀具凶器等进入宿舍的给予记过以上处分。

  (五)在宿舍寻衅滋事、打架斗殴者,对参与打架者给予严重警告以上处分,对组织策划者给予记过以上处分。

  (六)未经批准,随便调换、私自占用学生宿舍或出租床位,经批评教育不改者,给予警告以上处分;未经批准,擅自留宿非本宿舍成员,经批评教育不改者,给予警告处分;因留宿非本宿舍成员或让其进入宿舍而造成不良后果者,给予记过以上处分。

  (七)正常休息期间,在宿舍内聚众喧哗、打闹以及举办活动聚会,经批评教育不改者,给予警告以上处分。

  (八)凡用麻将、扑克及其他任何方式和手段进行赌博或变相赌博者,一经发现,没收其工具,给予记过以上处分;组织赌博者,给予留校察看以上处分。

  (九)收看和传播书刊、网页、录像者,给予严重警告处分,经教育不改者,给予记过以上处分。

  (十)通过网络、手机短信等方式传播虚假信息、不良信息、泄密或对计算机系统、网络进行攻击者,给予记过以上处分。

  (十一)破坏宿舍环境卫生,扰乱学校宿舍公共场所正常秩序,视其情节,给予警告以上处分。

  (十二)扰乱宿舍管理秩序,对其他人的正常学习生活造成影响,经教育不改者,给予警告以上处分。

  (十三)在宿舍内擅自装修;刻画、涂抹、张贴、弄脏室内外墙壁者给予严重警告处分并交纳维修金。

  (十四)在公寓内从事以盈利为目的的营销活动(如:宣传、散发、张贴广告、启事者,代理、招揽生意者,上门推销、摆摊设点、销售货物、从事传销活动等)者,视其情节轻重,给予警告以上处分。

  (十五)擅自移动、挪用、损坏消防器材或安全设施者给予警告及以上处分;因移动、挪用、损坏消防器材或安全设施者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留校察看以上处分。

  (十六)其它违反学生宿舍管理规定的行为,视其情节,给予警告以上处分。

  造成公私财物损坏的,应恢复原状或照价赔偿;对于依照法律规定应承担法律责任的人员,学校将把有关责任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学生发生上述行为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学生宿舍管理委员会根据检查结果给予该生辅导员通报批评,并在辅导员工作综合考评中予以扣分。一学年内被通报批评三次及以上的,取消该生所在院(系)与该生辅导员全年的评优评先资格。

  第二十二条 对于因学生管理工作不力、处置不当造成严重后果的,学校将追究学生工作部(学生处)、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和相关院(系)有关人员的责任。对于依照法律规定应承担法律责任的人员,学校将把有关责任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二十三条 对于在校团委牵头组织的学生宿舍文化活动中出现安全事故的,学校将追究校团委相关人员责任。对于依照法律规定应承担法律责任的人员,学校将把有关责任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二十四条 对于因学生宿舍水电设计、安装等宿舍服务不到位、基本设施维护更换不当、住宿管理不严等引发安全事故的,学校将追究后勤管理处、后勤集团公司或郑新公司相关人员责任。对于依照法律规定应承担法律责任的人员,学校将把有关责任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二十五条 对于使用单位发现上报的治安、消防隐患,如消防器材、监控设施缺失、治安防范漏洞等问题,保卫处未进行及时整改维护而引发安全事故的,学校将追究保卫处相关人员责任。对于依照法律规定应承担法律责任的人员,学校将把有关责任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二十六条 学生有违反本相关规定的行为,但情节轻微,不足给予处分的,应由学生所在院系给予通报批评,监督其改正错误。

宿舍管理制度3

  临时工宿舍管理制度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它有助于:

  1. 提升员工满意度:良好的生活环境有助于提高临时工的'工作积极性和效率。

  2. 维护企业形象:一个有序、整洁的宿舍环境反映企业的管理水平和对员工的尊重。

  3. 预防安全隐患:严格的管理制度能预防火灾、盗窃等安全事故,保障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

  4. 建立和谐社区:通过制度约束,减少人际冲突,营造和谐的集体生活氛围。

宿舍管理制度4

  为了创设一个良好的住宿环境,使大家的身心得以良好的`发展,希望大家协同寝室长共同做好以下几点:

  一、就寝:

  1.每晚熄灯钟敲响前2分钟,各小寝室长负责清点人数,然后由寝室长统计,并及时向老师汇报未到或请假学生名单。

  2.熄灯钟响后,要做到熄灯、熄声,未洗漱完毕的由各小寝室长督促完成,不得拖延。

  3.熄灯钟响后,不得有妨碍别人休息的行为。禁止有吃东西、乱跑、乱窜、说话等现象的发生。

  二、纪律:

  1.在校住宿期间,晚上一般不得回家,若有急事必须回家者,必须由班主任批准,并且结伴而行,方可回家。

  2.晚上不得留宿校外人员。

  3.不得私调床位。

  三、安全:

  1.上下楼梯要注意安全,不得挤扛、推拉,以免发生不安全事件。

  2.晚上休息时,注意将门窗关好,以防发生意外。

  3.在日常生活中应注意防火、防电,以免出现火灾等事故。

  四、卫生:

  1.寝室由寝室长负责安排所在寝室人员每天1-2名进行值日。

  2.寝室内应做到常通风换气,使室内保持空气流通。

  3.每位同学应注意卫生保持,有生活垃圾尽量自己带到垃圾桶或垃圾池内。

  4.不要将剩饭、剩馍、剩菜等乱扔、乱倒,以免影响室内整洁,或造成无谓的浪费。

  以上规定望各位同学认真遵守,同时以寝室长为中心、各位班委协助并由每个同学监督执行。

宿舍管理制度5

  1、自觉养成良好的`社会公德与卫生习惯,持续宿舍的良好秩序与卫生环境,使大家有一个良好的住宿环境。

  2、宿舍人员建立值班制度,做到天天有人打扫室内外卫生,持续宿舍环境清洁。

  3、爱护公物,损坏按价赔偿,并追究职责工地宿舍规章制度工地宿舍规章制度。

  4、墙上严禁乱涂乱画,不随地吐痰,乱扔瓜皮果屑。

  5、室内布置应井井有条,不得乱摆乱放。

  6、持续宿舍安静,不得大声喧哗,同事之间不得找任何借口争吵、打架。

  7、不得在宿舍聚众赌博、酗酒闹事。不得将外来人带到宿舍内住宿。

  8、持续高度防火意识,做到安全用电用火。

  9、出入宿舍随手关门,注意提防盗贼,做好治安防范工作。

  10、晚上有事外出,应向上一级领导通报,并于23点前回到宿舍。

  11、不得随意乱接乱拉电线,做到人走灯灭,电源断电。宿舍内不允许用电炉,发现一律没收。

  12、宿舍人员发现有偷窃行为者,一律处以罚款后开除。

宿舍管理制度6

  员工宿舍是宾馆为员工带给舒适、安全的休息和学习场所。为了保证有良好的住宿环境,特制定管理制度如下:

  1、室内注意持续清洁,不许乱扯绳、拉线、钉墙、贴画等。

  2、爱护公物,损坏照价赔偿。

  3、配给个人的.物品需完好无损。

  4、不许带外人进入宿舍,离职人员不得进入宿舍。

  5、禁止进入异性人员宿舍。

  6、严禁在宿舍内私接电源以及使用各种电器等。

  7、不许在宿舍烧煤炉、做饭、烧水、聚赌等。

  8、不许在宿舍大声喧哗和进行影响他人休息的活动。

  9、不许在宿舍饮酒。

  10、讲究个人卫生,持续室内外清洁,不得向窗外、走廊、楼下泼水、丢废弃物,更不得在走廊、平台上随地大小便。

  11、住宿员工须在晚24时前归宿就寝,值班晚归人员除外,过点后寝室长或宿舍管理员有权拒绝开门。

  12、当晚有事不能回宿舍者,须向寝室长或宿舍管理员写出书面请假条,不得擅自夜不归宿,当月累计两次者,清出宿舍。

  13、个人物品要妥善保管,提高警惕,防火防盗。

  14、自觉维护宿舍卫生。

  15、节约用水、用电,做到人走灯熄,人离水关。

  16、每间宿舍设有寝室长1名,负责宿舍内务卫生及安全管理。

  17、宿舍门钥匙由寝室长掌握,不得交与他人。

  18、所有在住员工,应互相监督,对举报者,事实清楚,将给予奖励。

  19、在住员工每月交纳10元卫生费,从工资中扣除。

  注:对违反以上制度的员工,宾馆将处以每次10元的罚款,情节严重者另行处理。

宿舍管理制度7

  1. 提升员工满意度:良好的住宿条件有助于提高员工的工作满意度和忠诚度。

  2. 维护企业形象:整洁有序的宿舍环境反映公司的管理水平,增强外界对公司的好感。

  3. 保障员工安全:严格的`安全规定能预防意外事故,保障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

  4. 增进团队凝聚力:通过共同遵守宿舍规则,培养员工的团队精神和协作意识。

宿舍管理制度8

  宿舍所有人员必须做好用电防火为重点安全工作,必须严格遵守厂内统一管理和安排。根据《消防法》实行防火制度,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宿舍主管部门对宿的'安全负责,各住宿人员为第一责任人。各住宿人员要会使用灭火器,发现着火、立即采取措施扑灭初期火灾,同时迅速疏散人员并报警,火警电话119。

  1、禁止在宿舍吸烟、生火、玩火、焚烧物品及燃放烟花、爆竹和点燃蜡烛、蚊香等。

  2、禁止携入或私存易燃、易爆、有毒、居毒以及腐蚀性、传染性等妨碍公共安全卫生的危险物品。

  3、宿舍内安全用电严防火灾,禁止烧煮、烹饪等。

  4、禁止在宿舍内私接电源、安装括座。

  5、禁止在蚊帐内点炷设灯看书。

  6、禁止将插座、电器等带电体放于床下。

  7、禁止在电线灯头、灯管等电器设备上搭挂衣物或烘烧物品。

  8、人员离室锁门时,务必检查并关门窗户及电灯、电扇、电脑、充电器等所有电器设备电源。

宿舍管理制度9

  学校宿舍卫生管理制度是一项旨在维护学生生活环境整洁、有序的规范体系,它涵盖了宿舍内的'日常清洁、个人卫生习惯、公共卫生设施管理以及卫生检查与评价等多个方面。

  内容概述:

  1.日常清洁:规定每日清扫时间,明确个人卫生区与公共区域的清洁责任。

  2.个人卫生习惯:强调个人卫生行为,如定期洗漱、保持床铺整洁等。

  3.公共卫生设施管理:规定公共卫生设施的使用与维护规则,如浴室、卫生间、公共储物区等。

  4.卫生检查与评价:设立定期卫生检查机制,对宿舍卫生状况进行评估,并对优秀宿舍给予奖励。

宿舍管理制度10

  1. 制定详细的规章制度:编写清晰易懂的宿舍管理手册,发放给每位住宿人员,并进行讲解说明。

  2. 建立监督机制:设立宿舍管理员,负责日常巡查,及时发现问题并督促改正。

  3. 开展培训活动:定期举办安全教育和卫生知识讲座,提高住宿人员的意识。

  4. 加强沟通反馈:设置意见箱或在线平台,鼓励住宿人员提出建议和问题,及时解决。

  5. 定期评估与调整:根据实施效果,定期评估制度的'执行情况,必要时进行调整优化。

  通过上述方案,我们期望能构建一个安全、整洁、和谐的单身宿舍环境,让住宿人员在这里享受到舒适的生活,同时也能收获宝贵的社交经验和团队精神。

宿舍管理制度11

  一、目的

  为了规范学生公寓水、电的管理,确保正常供应、使用安全,为同学们的正常生活与学习提供基本的能源保障,特制定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

  重庆资源与环境保护职业学院学生公寓

  三、职责和具体管理办法

  1.后勤处物业管理中心负责学生公寓的水电设备、设施的使用安全和维护。

  2.后勤处物业管理中心、信息管理中心负责学生公寓水电两表的抄录、计算。

  3.后勤处资产管理中心负责学生公寓水电气设施、设备日常管理使用、报修、违章查处和超用水电气费用的协助收取。

  4.学院财务处负责学生公寓水电超用费用和相关费用的收费管理。

  四、水电设施、设备使用范围识别

  1.允许使用:录音机、电视、收音机、台灯、饮水机等或学校统一配置电器。

  2.不允许使用:电炉、电热杯、电热传感器、电饭煲、电饭锅、电炒锅等。

  五、学生公寓水电具体管理办法

  1.对于损坏的水电设施、设备,由学校后勤处派专业人员并会同学生公寓管理服务员一同进行鉴定,如果属学生人为损坏或使用不当造成损坏,将由学生自行负责维修费、材料费等。

  2.学生公寓的水电设施是由学校统一安装、配置的,不允许学生私自改动或随意乱接,学校后勤处将定期派出专业人员进行检查维护。如果发现有私拉乱接的行为,将按本管理办法及学生公寓管理的相关制度进行处理。

  3.因私自使用电炒锅、电炉、电热杯等不允许使用的设备,将由学生公寓管理服务人员全部予以没收,对于因此而造成的用电事故和损失,责任学生要负责赔偿,情节严重者要追究法律责任。

  4.严禁学生擅自拆电压线圈连接片,不准表前接线,严禁乱动水电计量装置设备等,违者将按学生公寓管理制度和能源相关法规进行处理。对于违规的寝室,后勤处将停止能源供应,并由后勤处通报学生处处理和追补水电费。

  5.学校统一配置热供系统,学生必须按照学校所印发的热供系统安全使用说明书的规定进行使用,由于学生操作不当、违规违章造成的后果自行负责。

  6.水电使用坚持节约原则

  (1)做到人走随手关灯,用水后拧紧水龙头等,对于不节约使用水电的行为,一经查实,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追补水电费或报送学校纪律处分。

  (2)水电有跑、冒、漏、滴现象,要及时向学生公寓管理服务人员报告。

  7.后勤处设立意见收集箱,学生对水电供应、管理、维修等相关工作的建议或意见,以书面形式投递到意见收集箱或学生公寓管理服务人员处,后勤处将及时处理与回复。

  8.水电维护维修,由学生填写报修单,报学生公寓管理服务人员处,由管理服务人员通知后勤处物业管理中心进行维修,维修完成后由管理服务人员和维修人员共同签字认可。

  9.学生公寓水电补助指标及结算标准

  (1)水电补助标准:按财政局批准的标准(水:2吨/人/月;电:5度/人/月),学校统一设定至智能水电表内,采用“定量免费、超量付费”的原则。

  (2)热水供应采取计量方式,单价为元/每升,直接对接校园一卡通使用。

  (3)水电结算单价:水费价格按大足城区居民综合水价标准执行(4元/吨),电费价格按照重庆市电网销售电价表居民合表用户标准执行(元/千瓦时)。

  (4)公寓的水电使用结算均采用智能水、电表控制,水电余额为零时,智能表将自动停止能源供给,学生可在公寓大门处的触屏查询机即时查询本寝室所余水、电费,如余额不足,可通过触屏查询机划转一卡通交纳水、电费用,也可以直接到财务处缴费后由一卡通管理中心划转水、电费用以保障水电正常供应。

  (5)学生公寓水、电费结算以每个计量表为一结算单位。

  六、工作流程

  1.学生入住寝室时,主动到学校财务处预存水电费用,并可在系统内对水、电底数进行核实。

  3.学生检查水电设备设施的运行状态,若有异常情况向宿舍管理服务人员提出,并要求予以修复。宿舍管理服务人员及时上报后勤处物业管理中心进行维修,维修完成后双方签字备查。

  4.宿舍管理服务人员随时检查学生寝室水电设施设备,后勤处不定期抽查学生寝室水电设备设施运行状况及学生使用情况,发现异常情况按有关规定及时处理。

  5.毕业生离校前,必须保证室内水电设施、设备的完好,完清水电费,否则学校后勤处、财务处不予办理相关离校手续。

  后勤处办理离校手续的工作程序(要求): 第一步:宿舍公物清查、核对、赔付。第二步:打扫宿舍清洁卫生。

  第三步:退还钥匙、遥控器。(要求以寝室为单位,由室长统一退回)。第四步:验收钥匙、遥控器和赔偿、整改。对于同学们回交的钥匙、遥控器,工作人员将进行验收,如验收发现不符或损坏的,按规定照价赔偿。

  第五步:退费。对于水电剩余比较多的毕业生寝室,进行退费,在离校前到学校财务处办理,以便离校前用电。

  第六步:签字办理离校手续。

  学生宿舍空调设备使用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条 为规范学生宿舍空调设备的使用管理,确保学生宿舍空调安全、正常运转,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指空调设备,包括分体空调机(室内机、室外机及附件)、遥控器、电源专用插座、电源线路及空开设施等。

  第三条 学生宿舍空调设备属学校固定资产,由学校财务处统一管理。第四条 学生使用空调前,应认真阅读《空调使用说明书》和《学生寝室电器使用说明书》,并严格按照规定进行操作。

  第五条 空调设备为公共财物,应爱护使用。严禁在空调设施上乱写、乱画、乱贴、乱刻和在空调设备上摆放或悬挂物品,不得使用任何物品遮挡空调室内、外机进出风口。

  第六条 学生寝室空调属随房设备,学生入住后,空调设备的使用管理责任由本寝室学生共同承担;每个寝室推选空调管理员一人,负责协调、办理空调使用的相关具体事宜。

  第七条 学生宿舍调整或学生毕业离校时,由后勤处资产管理中心对空调设备进行检查验收,确认设备完好无损后方可办理相关手续。

  第八条 空调插座为专用插座,严格禁止在空调专用电源插座上使用任何电器和私接乱拉电源,一经发现,将根据学校相关规定给予处罚。

  第九条 因使用不当(不按空调使用说明书使用)造成空调设备损坏的,由责任人照价赔偿;不能确认责任人的`,由寝室学生共同承担赔偿责任。人为故意破坏空调设备的,除照价赔偿外,将根据学校相关规定给予处理。

  第十条 在空调设备的使用中,因违章操作,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人身伤害的,由责任人承担相应的经济与法律责任。

  第十一条 空调设备的专业维护和维修,包括空调的清洗、加氟和故障排除等,由学校指定的空调设备供应商负责。其他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私自拆除或打开空调设备。

  第十二条 空调在使用过程中出现故障或异常情况时,应立即停止使用,及时向宿舍管理服务人员报告,由后勤处安排空调设备供应商售后服务点报修。

  第十三条 学生宿舍安装空调由学校投入,所耗电费由学生承担。空调电费的收取以寝室为单位先购电后使用,采用“定量免费、超量付费”的原则,学校原定每间寝室免费用电量不变。

  第十四条 寝室空调和照明共用一个电表计量,超出定额免费电量部分,按重庆市电网销售电价表居民合表用户标准收费,电费由寝室全体同学友好协商,共同分摊。

  第十五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由后勤处负责解释。

宿舍管理制度12

  1. 塑造良好校风:通过制度引导,营造积极向上的校园文化,提升学校整体形象。

  2. 保障学生权益:明确权利与义务,保护学生免受不公平待遇。

  3. 培养自律能力:通过规范行为,帮助学生形成自我管理和自我约束的能力。

  4. 促进全面发展:制度的执行有助于学生的`学业进步和社会技能的提升。

  5. 家庭与学校的协同:增强家校合作,共同促进学生健康成长。

宿舍管理制度13

  1. 制定详细规章制度:明确各项规定,确保每个学生都清楚自己的责任和权利。

  2. 定期培训与教育:开展安全知识和生活技能的'教育活动,提升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

  3. 设立宿舍管理员:指派专人负责宿舍日常管理,及时解决学生的问题和纠纷。

  4. 家长参与:邀请家长参与宿舍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形成家校共育的氛围。

  5. 反馈与改进:定期收集学生、教师和家长的反馈,对制度进行调整和完善,确保其适应性与有效性。

  通过以上措施,我们期望构建一个有序、安全、温馨的宿舍环境,让每一个学生在这里既能学习,又能快乐成长。

宿舍管理制度14

  一、目的

  为加强学生公寓的日常安全维护工作,预防人身和财产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学生在校期间的正常学习生活秩序,特制定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

  重庆资源与环境保护职业学院学生公寓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

  三、内容

  (一)公寓宿管人员工作职责

  1.负责学生在公寓内的日常安全事务的管理。

  2.组织学生干部参与学生公寓安全防范管理工作。

  3.对学生公寓造成安全管理危害的各类因素及发现的安全隐患应及时向学生处和后勤处报告并提出改进建议或整改措施。

  4.定时对公寓内公共设施、消防设施进行安全排查,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及时处理,形成记录报学生处、后勤处登记备案。

  5.配合学生处等相关部门和人员做好学生公寓的安全检查、宣传和管理工作。

  6.坚持安全巡查制度,发现火险、火情等突发事件,应按照《应急事故处理预案》及时报告、处置,并做好相关记录。

  (二)公寓安全禁止行为

  1.禁止使用电炉、电热杯、电热传感器、电饭煲、电饭锅、电炒锅等大功率电器。

  2.禁止私拉乱接电源线及私藏管制刀具。

  3.禁止学生打架、斗殴、起哄、赌博、酗酒等行为。4.禁止乱丢、乱扔、乱倒、乱砸等行为。

  5.禁止携带有毒有害物品、反动淫秽书刊(音像制品)等进入学生公寓。6.禁止留宿外来及异性人员。7.禁止男女学生互窜寝室。

  8.禁止公寓内举办舞会、唱卡拉OK或搞体育活动等影响他人休息的`行为。9.禁止在公寓内从事商业经营和饲养各种动物。

  (三)学生公寓安全注意事项

  1.遵守国家治安管理相关条例和学校安全管理相关规定。

  2.学生应自觉遵守公寓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公寓宿管人员的管理。3.公寓管理服务人员及学校工作人员执行公务时有权查看学生的有关证件,学生必须配合,不得以任何方式和借口妨碍、阻挠执行公务。

  (1)学生应随身携带有效的身份证件,公寓管理服务人员有权随时核实进出公寓人员的身份;

  (2)学生会客或外来人员来访,应出示有效身份证件并履行登记手续;(3)公寓宿管人员有权对进出公寓的物品进行检查和登记。

  4.发生突发事件或发现有可疑人员,应及时向公寓管理服务人员或校内安保人员报告。

  5.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贵重物品。

宿舍管理制度15

  为创建整洁舒适的住宿环境,切实维护住校学生的人身和财产安全,严肃住校纪律,促进对住校生的规范化管理,培养学生的自理和自立能力,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寝室卫生

  1、各种生活用品、卫生工具要摆放整齐,保持地面、门窗、墙面、卫生间和走廊的'清洁。

  2、养成爱整洁、讲卫生、勤俭节约的良好习惯。不在寝室就餐、不乱丢杂物、不乱购零食、不浪费水电。

  3、使用卫生间后,必须及时冲洗干净;蹲坑内不留废水、杂物。保持寝室干燥、通风。

  4、严格执行卫生值日制度,值日生必须每天早晚打扫卫生,早晨必须清理纸篓、垃圾桶等。寝室长每天督促、检查值日工作和生活用品的摆放情况并协助老师做好点名和检查工作。

  二、寝室纪律、安全

  1、住校生要严格执行学校制定的作息制度,按时起床、按时就寝,晚上点名以后不许外出,平时无急事不进出寝室。除节、假日及学校组织活动外住校生一律不准出校门,如确有急事需外出者事先应书面请假,并经班主任(或学校值班领导)以及生活指导教师签字同意后方可外出。

  2、严格按照安排的寝室、铺位住宿,未经同意任何人不准随意调换床铺、寝室。

  3、不把非住校人员带入宿舍。非住校生及住校生的亲属不准在学生宿舍内留宿,在学生休息时严禁异性学生家长进入其子女寝室。

  4、不追逐打闹起哄、高声喧哗以及打架斗殴。

  5、不私自外出去游泳或买东西等。

  6、不吸烟、喝酒;不在宿舍里打牌、赌博及变相赌博。

  7、未经生活指导教师和班主任许可,不换铺、合铺睡觉,不窜寝室,不在校外或其他寝室留宿。

  8、不穿奇装异服或衣冠不整以及染发进入学生宿舍。

  9、不将不健康以及不利于正常学习的书籍、图片、影碟或其他有危害性的器械带入学生宿舍。

  10、不在墙上随意张贴宣传画,钉钉子,不在楼内外墙上乱涂、乱刻、乱画。

  11、不在床铺上蹦跳、嬉戏,以免发生意外,不拨弄电风扇,电灯等设备。

  12、不翻越栏杆、窗台;不在就寝期间离开寝室,更不离开寝室楼。

  13、不在宿舍里烧煮食物,不乱接电源。注意用火安全,不点蜡烛,正确使用蚊香。

  14、不在寝室内乱丢杂物及向窗外抛、丢杂物和倒水。

  15、未经许可不得翻、拿他人的物品;严禁住校生有小偷小摸的行为发生,对有偷窃行为的将严肃处理。

  16、不在就餐时外出就餐及到校外购物。

  17、加强自身安全意识,善于同坏人坏事作斗争,发现违纪现象、突发事件应立即报告有关教师。

  18、保管好自己财物。不携带大量现金及贵重物品进入学生宿舍。

  19、爱护公共财物,损坏公物时应照价赔偿,有故意损坏的除照价赔偿外,同时也按违纪处理。

  三、寝室文明

  1、团结友爱、互相帮助,共创良好的生活环境。

  2、尊重生活指导教师、值周教师、寝室长和他人。

  3、争创“文明寝室”,争做“文明住校生”。

【宿舍管理制度】相关文章:

宿舍宿舍管理制度09-28

宿舍管理制度10-09

宿舍的管理制度04-17

宿舍管理制度06-10

高校宿舍管理制度02-11

宿舍员工管理制度03-27

初中宿舍管理制度04-14

民工宿舍管理制度09-04

宿舍卫生管理制度[经典]07-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