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培训管理制度

时间:2024-08-15 09:43:35 制度 我要投稿

教育培训管理制度

  在学习、工作、生活中,需要使用制度的场合越来越多,制度具有合理性和合法性分配功能。那么制度怎么拟定才能发挥它最大的作用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教育培训管理制度,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教育培训管理制度

教育培训管理制度1

  1、教科室对参与的培训人员,应严格审查,非培训对象不得参与培训。

  2、校长办公室管辖的旅馆部,应严格根据公安部的要求接待住客。住宿人员要证件齐全,严格登记手续,无合法有效身份证件者不得留宿。

  3、效劳员应随时把握住宿人员进出状况,对形迹可疑的人员要做好掌握工作,并准时和学校有关部门或当地派出所取得联系。

  4、参与培训、临时住宿人员的珍贵物品、机密文件,效劳台应供应代为保存效劳。客人不得任凭将以上物品自行存放在客房内,预防发生失窃案件或泄密事故。

  5、效劳人员进入客房清扫应随时关窗锁门,非工作人员不准带入客房。房间内接待来访客人,晚上12时前必需离开。

  6、培训的讲师和学员名册、来客登记、每天住客状况,必需承受学校有关部门和公安机关的'检查,突击检查时工作人员应主动供应资料赐予便利。

  7、培训活动内发生案件、事故,学校应主动组织人员爱护好现场,准时报警,积极协作保卫、公安部门做好对案件、事故的调查工作。

  8、校长办公室有责任对旅(宾)馆加强安全治理,催促其做好防火、防盗、防事故工作。

教育培训管理制度2

  安全教育是公司安全生产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提高公司负责人、生产管理人员和生产工人安全素质,防止不安全行为的重要途径,需要制定并实施相应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一、为规范酒店各级管理人员及生产员工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使安全培训纳入制度化、规范化的工作轨道,根据本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制度》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酒店内全体员工,包括各级安全管理人员。

  三、本公司实行《安全培训卡》(见附件)登记制度,所有公司员工每人一卡,用于对该员工所受安全教育和培训情况的记录。各级管理人员及生产员工接受安全教育或培训后,由授课人员在《安全培训卡》登记,并由参加培训人员签名确认。

  四、各级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卡》由公司人事部保管,生产员工的《安全培训卡》由公司安全部保管。授课人员记录时从上述两个部门借出《安全培训卡》,记录完毕后归还。

  五、安全部负责本制度的监督执行,各部门须积极主动,做好(或配合安全部做好)全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

  第二章 管理人员岗前安全教育和培训

  六、保安部经理(王安禄)为公司主要负责人,须按国家规定接受安监部门组织的安全生产知识培训,并经考核合格,每年参加由安全监部门组织的安全知识再培训。具体报名手续由安全部负责。

  七、保安部经理以及协助保安部经理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须按《山西省注册安全主任管理规定》的要求具有安全主任以上资格证书,或有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证书,持证上岗。

  安全部其他人员须有高中以上学历,具备一定的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规程方面的`知识,能协助解决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与技术问题。

  八、各部门主管上岗前须接受安全部组织的安全生产培训,培训的内容为本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以及相关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相关的安全生产知识,培训可采取集中培训或单独约谈的方式进行,并在《安全培训卡》登记。

  第三章 新员工安全教育和培训

  九、所有新进生产一线员工均需经过公司级、班组级“三级”安全培训后才允许上岗作业,非生产一线员工须接受公司级安全教育。

  十、公司级安全教育由公司安全部负责统一组织安全培训,学习时间不少于8课时,培训教育内容包括:

  (一)酒店简介,介绍本酒店的生产经营范围、生产工艺特点、主要设备设施、生产生活规律等方面情况。(0.5课时)

  (二)介绍本酒店存在的主要危险有害因素及有关防范措施,包括:1、本酒店使用危险化学品的种类、数量、性质及可能产生的伤害后果与防范措施;2、本酒店存在易燃物质容易导致火灾事故的车间与防范措施;3、本酒店存在的冲剪压切设备的危险性与防范措施;4、本酒店用电安全情况。(2.5课时)

  (三)介绍本酒店主要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包括安全责任制度、安全考核奖惩制度、安全培训制度、安全检查制度、设备维护保养制度、危险化学品使用管理制度、劳动保护用品使用制度等。(3课时)

  (四)介绍本酒店应对重大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1课时)

  (五)与本酒店生产工艺特点相关的一般安全技术知识、重大典型事故案例等。(1课时)

  十一、保安部根据上述内容,编制并根据实际情况适时修改公司级安全培训教材,其中的公司规章制度另行单独汇编成册并发给被培训员工。

  十二、酒店级安全培训由公司保安部经理或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授课,授课方式采取电脑投影幻灯片方式,授课人员须制作课件。

  十三、公司级安全培训后方可进行部门级安全教育。部门级安全教育由用人部门负责,教育内容包括:主要设备的性能、安全技术规程、安全管理制度、事故教训、防护用品、防护设施的使用方法、安全注意事项等。

  十四、车间级安全教育由部门或车间主管负责授课,亦可授权相关的技术人员授课。课时不少于2小时。

  十五、员工上岗前须接受岗前安全教育。岗前安全教育由各部门经理以现场讲解的方式授课,教育内容包括:岗位生产、工作特点、主要设备结构原理、操作注意事项、岗位责任制、岗位安全操作规程、事故案例及事故预防措施、个人防护用品、安全装置、安全监测、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和维护等,教育课时根据岗位特点由班组长自定。

  十六、从事危险作业岗位的员工须经专门的岗前安全培训,并经考核鉴定合格后领取《操作合格证》,方可独立上岗作业。

  十七、危险作业岗位的岗前安全培训由部门负责人指定专门技术员工负责。没有《操作合格证》的员工属于“学徒工”,不能单独上岗作业,只能在专门技术熟练工的指导下从事辅助工作。

  十八、锅炉工的岗前培训为3~6个月,其他危险岗位员工的岗前培训期为7个工作日以上。如受训员工在入厂前在其他单位从事过相关工作,系“熟手”,培训期也可适当缩短,提前进行考核鉴定。

  十九、危险岗位的岗前培训结束后,由受训员工所在部门负责人组织指导该员工的熟手工和安全部一名工作人员进行现场考核鉴定。考核鉴定合格的,由指导该员工的熟手工填写《安全培训卡》并报安全部,安全部核发《操作合格证》。

  二十、员工转岗,如此前未接受过新岗位的岗前安全教育,须接受新岗位的岗前安全教育。如转到危险作业岗位的,则须经岗前安全培训并领取《操作合格证》后才可独立上岗作业。

  第四章 特种作业和特种设备操作人员的培训

  二十一、本公司特种作业(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包括:电工、焊工、电梯操作工和司炉工。

  二十二、特种作业(特种设备操作)人员须经国家有关部门专门培训合格后发操作资格者,持证上岗,并按规定参加复审。

  二十三、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参加培训获得操作资格证有关费用由本人承担,公司不招录无证特种作业(特种设备操作)人员从事特种作业或特种设备操作。

  二十四、被公司招用的特种作业(特种设备操作)人员须提交操作资格证原件,公司安全部对资格证原件的真实性进行查验合格后,留复印件归档备查。

  二十五、新招用的特种作业(特种设备操作)人员由机电部统一管理,须参加“三级”安全教育的公司级安全教育,可不参加部门级安全教育和岗前安全教育。

  第五章 日常安全宣传教育

  二十六、公司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传播安全知识,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各项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由安全部统一组织,各部门(车间)主管应组织员工积极参与。

  二十七、公司设立安全生产宣传栏,由安全部具体负责,保证每个季度更新宣传栏的内容。宣传栏主要宣传与本公司有关的安全知识,宣传本公司的安全生产模范标兵和模范行为,组织有关安全方面的讨论。

  二十八、鼓励广大员工向安全部踊跃投稿,选用一篇文章付稿费50~200元。

  二十九、在日常管理或安全生产检查活动中,发现员工存在违章违纪行为的,除按《安全生产奖惩规定》处理外,当事员工还须接受安全部的训诫教育,并由安全部在《安全培训卡》登记备案。

  第六章 附则

  三十、本制度授权安全部负责解释。

  三十一、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在本制度发布之日前未按照本制度规定的要求接受安全培训和教育的,按照本制度所规定的要求补充培训。

  三十二、补充培训由安全部具体组织。已经上岗3个月的危险作业生产员工可不再安排岗前培训,但仍须进行考核鉴定,合格后核发《操作合格证》。

教育培训管理制度3

  1.目的

  为了提高公司员工的安全防范意识和防范技能,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危害,保护劳动者的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职业病防治法》、《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直接接触存在职业危害因素岗位工种的本公司员工,以及在本公司从事相关职业病防治、安全生产的管理人员。

  3.职责和权限

  公司总经理负责审批职业健康宣传教育培训计划和所需经费并监督实施,由公司安环部负责培训工作的具体实施。

  4.教育培训内容

  公司各岗位相关职业健康知识、岗位危害特点、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职业健康、岗位安全操作规程、防护措施的保养及维护注意事项、防护用品使用要求、职业危害防治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等。具体包括:

  ①国家安全生产职业危害防治方针、政策和有关安全生产职业危害防治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

  ②安全生产管理基本知识,安全生产技术、安全生产专业知识。

  ③重大危险源管理、重大事故防范、应急管理和救援组织以及事故调查处理的有关规定。

  ④职业危害及其预防措施。

  ⑤典型事职业危害及其预防措施。

  ⑥应急演练。

  ⑦结合具体岗位所需要培训的内容。

  5.教育培训形式

  获得有关职业技能和职业卫生方面的培训既是每一个员工的权利,又是应当履行的义务。公司有关部门应当保障职工的这一权利,安环部应当及时做好统计考核工作。

  按照教育培训的内容,分为专项培训和集体培训。专项培训针对的是从事专门作业的人员,就其作业过程当中涉及到的专门知识进行的培训,集体培训针对的是所有从作业的人员,就作业场所当中必须掌握的技能和职业卫生知识进行的培训。

  按照教育培训的形式,分为宣传栏、集中讲座、参观学习、观看录像以及公司组织的实地应急演练。

  6.凡是进入本公司的新员工,在体检合格后,由安环部对其进行上岗前的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卫生培训,经培训合格后方可安排具体工作。已经在本公司工作的员工进行每年一次的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卫生培训。7.本制度从下发之日起开始执行。

教育培训管理制度4

  第一条 为加强xxx公司(项目部)对各部门、部门、项目部、班组、作业队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工作,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意识及操作技能,有效管控风险,防范安全事故,维护从业人员职业健康,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和公司(项目部)相关安全管理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xxx公司所有在建项目(xxx项目管辖范围)。

  第二条 安全培训遵循“统一规划、归口管理、分级负责、分类实施”的原则,公司(项目部)应根据职责分工,明确教育培训责任部门。

  第三条 凡在公司及公司所属各项目进行生产活动的从业人员必须按照“先培训、后上岗”的原则,接受安全培训教育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四条 公司(项目)安全管理部门为公司安全生产培训工作实施和监督的责任部门。

  第五条 各项目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培训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应保证安全培训所需人、财、物等资源的配置。

  第六条 安全管理部门是安全培训的责任部门,负责本单位安全生产培训工作的实施和监督,并定期对培训工作进行总结。

  第七条 项目部、分包单位、生产班组负责对现场管理、作业人员和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三级安全培训及日常安全知识和技能培训工作。

  第八条 项目安全管理部门应按规定对新员工进行岗前安全生产专项培训。分包单位应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培训全面负责,并向发包单位提供经过安全培训合格的劳务人员。

  第九条 应将分包单位安全培训工作纳入项目部的统一管理,并对分包单位的安全培训工作进行指导、监督管理,分包单位项目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应按规定取得相应的安全资格证书。

  第十条 安全教育实行逐级负责制,应确保从业人员受到应有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定、安全操作规程知识和相应的安全与健康知识、安全素质的教育培训。

  第十一条 公司(项目部)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本办法的规定,加强对安全生产培训工作的监督管理,建立安全生产培训工作情况检查机制,结合开展的各类安全检查工作一并对安全培训情况进行检查。

  (一)安全生产培训制度、年度培训计划的制定、实施和安全生产培训档案的管理情况;

  (二)相关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及操作人员安全培训和持证上岗情况;

  (三)以现场作业人员、新进人员为重点的其他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情况。

  第十三条 公司(项目)安全管理部门门每年应对开展的安全生产培训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和评估,并将工作成效纳入对单位的年度安全考核。

  第十四条 安全管理人员安全教育包括:各项目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主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现场生产经理、副经理、总工程师)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主管、安全工程师、专兼职安全员)的安全教育等。

  以上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必须经过相关部门的安全专业培训教育、考核,合格取证后方能上岗任职。

  第十五条 安全管理人员的业务培训,原则上由安全管理部门组织。

  第十六条 生产岗位人员安全教育包括:入场三级安全教育、转场教育、复工安全教育、变换工种教育、特种作业人员教育、经常性安全教育(专项安全教育)、现场安全活动、班前安全讲话(安全晨会)、违章行为安全教育等。各项安全教育由安全管理部门统一组织、指导,其他各部门和各分包单位有关人员配合完成,并留存教育记录。

  新工人入场必须进行公司级、项目级、作业班组级,三级安全教育并做好记录,经考试合格、登记备案后,方可上岗作业。新进场的各类人员包括所有进入施工现场的管理人及作业人员。教育时间:公司级教育不得少于15小时,项目级教育不得少于15小时,作业班组级教育不得少于20小时。工程项目可根据工程规模及特点对各级安全教育的.时间做适当的延长。

  1、公司级安全教育培训:由公司级安全培训专员进行培训,主要内容为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企业规章制度。

  2、项目级安全教育培训:由项目部安全培训专员进行培训,主要内容为本项目工程规况、施工特点、注意要点、风险重点、案例分析及项目管理制度、现场施工环境、安全风险因素及基本的事故报告流程等。

  3、班组级安全教育培训:由班长或班组安全员进行培训,主要内容为本岗位施工风险因素、安全操作规程、施工环境、劳动防护用品使用、机械设备、工器具的性能及施工注意要点等。

  三级安全教育培训结束后,应进行能力考试,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受教育者本人在三级安全教育卡上签字,做到一人一卡,并将三级安全教育资料交总承包安全管理部门存档。

  从其他工程项目转入新工程项目进行施工作业时,必须接受安装工区组织的至少8小时的转场安全教育,并做好记录,经安装工区考核合格、登记备案后上岗。

  教育内容:新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状况及施工条件;施工现场中危险部位的防护措施及典型事故案例;新工程项目的安全管理体系、规定及制度。

  对于春节放假回家或因各种原因离岗30天以上(伤愈复工、休假复工、待岗复工)的人员,重新上岗时必须由所在作业队、班组进行相应的安全教育。

  教育内容:描述节后综合征应对办法,宣贯项目安全管理制度、规程概况、周边环境特点、现场作业安全要求及注意事项、岗位操作规程、员工安全生产职责及“四不伤害”等内容。

  对休假不足30天的复工者,一般由班组长或班组安全员对其进行复工教育。

  凡改变工种或调换工作岗位的工人必须接受变换工种安全教育,做好记录。变换工种安全教育时间不得少于4小时,经项目考核合格、登记备案后方准上岗。

  教育内容:新工作岗位或生产班组安全生产概况、工作性质和职责;新工作岗位必要的安全知识,各种机具设备及安全防护设施的性能和作用;新工作岗位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和保管。

  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除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外,还必须按国家颁发的有关规定进行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经考核合格取得操作证后方可独立作业,并按特种作业人员有关管理办法按要求进行年审,同时进入现场作业时应将有效的操作证复印件交总承包综合管理部登记备案。凡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将追究安排者的责任。

  各项目对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要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并做好记录,频率为每月一次,每次不得少于4小时。

  教育内容:特种作业人员所在岗位的工作特点,可能存在的危险、隐患和安全注意事项;特种作业岗位的安全技术要领及个人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方法;本岗位曾经发生的事故案例及经验教训;在进行大件拼装、吊运、加工和进行其它有危险性作业前,应对操作人员和有关人员进行安全操作技术的培训教育及安全操作技术的交底,要有明确具体的要求和规定。

  工程项目出现以下几种情况时,应对施工人员进行适时的安全生产教育,做好记录,时间不少于2小时:因故无法完全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实施重大和季节性安全技术措施;更新仪器、设备和工具,推广新工艺、新技术;发生因工伤亡事故、机械损坏事故及重大未遂事故;节前假后及执行特殊施工任务;出现其他不安全因素,出现经常性违规违章行为等,安全生产发生了变化。

  班组应坚持每日召开安全晨会,(雨雪等特殊天于室内召开),参会工友不低于当天上班人数的80%,公司将以智慧工地导出数据为准进行检查,晨会召开地点需要在智慧工地系统晨会视频监控范围内。晨会进行不少于5分钟的班前安全活动交底,并收集影像资料,做好签字记录,视频体现讲解当天危险源宣贯、隐患治理措施、工序转换及施工中的注意事项。

  教育内容:本班组安全生产须知;本班工作内容、施工中的危险点和应采取的对策;本班工作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内容等。

  对存在违章行为的人员,除按照公司《安全管理奖惩实施细则》进行相应的处罚外,还应进行不少于0.5小时安全教育。

  教育内容: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根据违章可能导致的事故后果);公司及各项目有关安全生产管理规定、违章处罚实施细则;安全操作规程(根据违章事实);有关事故案例(根据教育需要)。

  第十七条 除开展安全管理部门组织的活动外,还应根据各项目特点,开展全员、全方位的安全教育,每年全员安全教育面达到100%。开展全员安全教育的主要形式有:

  1.利用广播、电视、录像、报纸、黑板报、宣传栏、图片展览、报告会、讲座、演讲、知识竞赛、安全知识授课与考试等。

  第十八条 各项目应加强安全培训教材的编写,不断总结安全培训教育经验,提高培训效果。安全管理部门建立健全安全教育培训档案。安全教育培训档案应包括:

  1、作业班组人员视同正式职工一样接受“三级”、“三工”、“四新”等各类安全教育。

  2、作业班组新入场前,由总承包安全管理部门组织协作队伍从业人员分工种进行安全教育和考试,并对受教育人员名单和考试成绩审核和备案。考试及考核合格者后,方可进入现场施工。

  3、作业班组负责人和管理人员必须经过项目部组织的安全培训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并按规定参加省(部)级安全资格培训和继续教育培训;

  4、作业班组凡增补、更换人员或发生工种变更的人员,在上岗前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和考试,考试合格者方可上岗;

  5、作业班组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未经有关主管部门培训的无证人员,不得从事特种作业。

  第二十条 凡未按照本制度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工作、防止伤亡事故、减少职业病危害方面作出成绩的项目负责人、作业队负责人及有关人员将按《安全管理处罚实施细则》中的相关条款给予处罚。

  第二十一条 因违章作业和违章指挥而接受违章教育的人员,除接受相应的处罚外,必须接受违章教育,并且纳入该工区、作业队或班组安全生产考核。

  第二十二条 凡未按本规定进行安全教育并造成伤亡事故的,除责令整改外将按有关规定加重处罚。

  第二十三条 凡无理阻挠安全管理部门开展安全教育培训活动的,按违章行为进行处罚。

  第二十四条 安全教育培训情况将与其它安全指标同时考核,考核情况将作为年度安全工作考核的内容之一。

  第二十五条 本制度由公司(项目)安全管理部负责解释。

教育培训管理制度5

  一、目的

  为强化公司员工的安全意识,努力提高安全技术知识和自我保护能力,预防和减少各类事故发生,实现安全文明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二、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项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三、引用法律法规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十三号(20xx)

  (二)《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安监总局令第80号

  四、职责

  (一)公司负责组织本公司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

  (二)各部门负责本部门的“调岗”、“复工”、“四新”培训。

  五、内容

  (一)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教育

  公司及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参加安全培训,具备相适应的安全知识和能力,并接受再培训。

  (二)特种作业人员及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安全培训教育

  1.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由各公司组织参加政府安监部门举办的培训,并取得合格证。

  2.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由各公司组织参加政府技术监督部门举办的培训,并取得合格证。

  3.离开特种作业岗位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重新进行实际操作考核,经确认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4.特种作业人员及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在有效期满前至少3个月提出复审申请。

  (三)三级安全教育

  “三级安全教育”是指新进公司员工必须进行的“公司级”、“部门级”、“班组级”三级安全教育。“三级安全教育”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公司安全办应建立员工“三级安全教育档案”。

  1.公司级安全教育

  (1)介绍公司现况、安全主要危险源及安全生产基本知识;(2)公司安全生产情况、安全生产规章制度;(3)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权利和义务;

  (4)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及防范措施;(5)进行法制、遵章守纪和事故案例教育。 2.部门安全教育

  (1)本部门的概况、生产管理特点及重点设备、危险源点;(2)本部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或规定;(3)本部门危险作业点及安全注意事项;(4)本部门事故教训;(5)本部门应急预案及相关职业安全卫生知识。 3.班组安全教育

  (1)本班组的生产情况、人员组成、工作性质和职责范围;(2)本班组安全生产特点、作业要求及设备、工具的性能、安全装置的作用和维护方法;

  (3)本班组预防事故的'措施及发生事故后应采取的紧急措施;

  (4)本岗位(工种)相关安全操作规程、交接班制度及有关安全管理制度;

  (5)示范本岗位(工种)实际操作方法,主要讲安全操作步骤、方法、要领及异常情况的识别和处理;

  (6)劳动保护用品及消防器材的正确使用和保管。

  (四)“调岗”和“复工”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调换工种、离开工作岗位六个月重新上岗的员工应进行部门、班组级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1.部门级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内容包括:

  (1)部门安全生产状况和规章制度;

  (2)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

  (3)事故案例。

  2.班组级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内容包括:

  (1)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现场禁止行为;

  (2)设备设施、安全装置、劳动防护用品(用具)的正确使用方法;

  (3)事故案例。

  (五)“四新”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1.在实施新技术、新工艺或使用新设备、新材料时应当对涉及的有关生产作业人员进行相应的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四新”教育由各部门实施,安全办进行监督,培训率应为100%。

  2.“四新”安全教育的时间,根据其教育的内容确定。教育的主要内容: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的特点,可能存在的危险源及其防范措施、应急处置方法,操作要领等。

  (六)全员教育

  全员教育由公司组织,每年至少一次。教育培训内容包括:

  1.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制度;

  2.安全生产责任制;

  3.安全生产新知识、新技术(生产、消防、电气等相关);

  4.作业场所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

  5.职业健康培训;

  6.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7.事故案例等。

  (七)相关方的安全教育

  1.相关方指来公司的下述人员:参观、学习、中介咨询、检查指导工作的人员,临时用工人员,短期、临时性的设备安装、调试、维修、施工人员,租赁承包方、劳务分包方等。

  2.相关方的安全教育坚持“谁主管,谁教育;谁接待,谁告知”的原则。

  3.对进入公司区域的相关方须由主管部门进行安全告知,可采用书面文档、宣传海报等多种形式。

  4.对来公司施工的、承包工程项目的作业人员,除公司安全告知外,应监督相关方对其员工进行针对该工程项目的安全培训,进行安全交底。

  (八)培训计划及实施

  每年末由公司组织培训需求调查,依照结果制定该年度安全培训计划,并报批。

  (九)培训效果评估

  公司组织对每次培训效果进行评估,定期进行统计、分析,根据分析结果进行改进。

  (十)培训产生的记录管理

  1.公司须建立教育培训档案。

  2.公司每年对开展的安全教育培训进行监督检查。

  六、本制度由公司综合管理部负责解释。

  七、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教育培训管理制度6

  物业管理公司教育培训开发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开发提高员工知识水平、工作能力、工作态度等综合素质,通过形成人力资源优势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为规范培训管理,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在职全体从业人员。

  第三条教育培训开发工作应遵循的原则:

  1、需求性和前瞻性原则。培训工作应根据公司战略和新业务开拓以及岗位工作任务对人力资源素质要求,前瞻性地组织开展。

  2、专业性和针对性原则。培训应根据员工所担任岗位工作、所需掌握的知识、技能、态度的不同分专业有针对性地开展。

  第四条公司提倡'团队学习',通过团队学习达成良好共识,形成共同工作语言和行为规范,追求共同进步。

  第二章培训权责分工

  第五条公司的教育培训管理职能部门为公司综合服务部,各部门具有各自职能内组织相应培训的权责。

  第六条公司综合服务部的权责:

  1、制定、修改公司培训制度;

  2、组织开展培训需求分析,拟订并呈报公司年度培训计划;

  3、组织公司共同性培训课程的实施;

  4、检查、评估各部门年度培训计划的实施;

  5、建立、登记培训统计台帐;

  6、审查各项培训费用;

  7、搜集、发布培训信息;

  8、签订培训合同、培训协议。

  第七条各部门的权责:

  1、提出部门年度培训计划;

  2、组织开展部门年度培训计划并落实培训实施的各项工作;

  3、检查、评估部门各项培训计划的实施情况,并根据情况对培训计划提出调整建议。

  4、配合公司相关培训活动组织。

  第三章教育培训开发体系

  第八条为全面开发员工综合素质,公司将形成分层次的教育培训开发体系,倡导员工以自我教育和自我实现为目的的自我开发,构成公司整体的教育培训开发体系。

  第九条分层次教育培训体系

  1、新员工培训

  根据'先培训、后上岗'的原则开展新员工教育培训,主要有:

  (1)入职培训

  为使新进员工适应新的工作环境和工作要求,使其具备最基本的知识、技能和素质,须对员工进行入职教育,以树立相应的职业观念和职业规范。

  该培训由公司综合服务部协调相关部门集中开展,培训时间最少1天,培训内容主要为:

  ①万向创业发展简史;

  ②万向文化、职业道德与员工行为规范;

  ③公司业务范围、组织机构及职能职责;

  ④公司财务、行政、人事等基本管理制度;

  ⑤新老员工交流(视情安排)。

  (2)岗前培训

  由部门负责人进行培训并落实专人辅导,主要介绍部门情况、岗位职责与工作任务、岗位目标要求和操作规范,确保新员工尽快进入角色,适应工作需要。试用期内,公司综合服务部须跟踪并检查评价用人部门对新员工岗位培训效果。

  2、在职培训

  在职培训是教育培训开发的主体,主要针对员工在正式上岗之后的工作技能与绩效情况,结合公司经营管理需要所安排开展的'培训,包括:

  (1)工作技能完善性、提高性培训,包括持续强化公司规章制度、岗位职责、操作规范的培训,以及各类专业知识、管理知识的及时跟进和更新培训;

  (2)非工作技术性的综合素质培训,包括企业文化、职业道德、团队精神、安全教育、环境适应、人际关系等各类培训。

  3、提职、调职培训

  (1)提职培训

  员工从某一职位拟提任到另一职位,提任前需进行提职培训,使其掌握新任职务必须具备的知识与技巧,提职培训主要由所在提任部门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实施,综合服务部配合提供岗位必备知识相关课程支持。

  (2)调职培训

  员工调动工作前,须由调进部门负责人对调动人员进行一次调职培训,使之对新的工作有一个基本的了解。

  第十条自我开发教育培训

  公司鼓励员工利用业余时间、在不影响本职工作前提下参加各种函授学习、资格考试等,并将员工这方面专业知识的掌握和提高作为内部流动和晋升的重要参考条件。

  第十一条根据'管理者就是培训者'和'能者为师'原则,对于相应课程开设,公司提倡由管理者和优秀员工担任培训讲师。

  第四章培训计划的拟定、实施与总结评估

  第十二条各部门根据业务开展需要和人员素质状况,每年10月30日前填写年度培训计划表,送交公司综合服务部审核汇编呈报公司审批。

  第十三条各部门按照下发的年度培训计划按时组织实施,并与公司综合服务部就培训相关事务做好协调。

  第十四条对于临时性培训,由综合服务部协调相关部门提出计划呈报公司批准后实施。

  第十五条培训主办部门应依据培训实施计划表按时实施培训,并负责落实相关事宜:如讲师落实、培训教室与教学工具准备、教材印发、学员签到、培训纪律维护等。

  第十六条参加培训的学员必须遵守培训纪律,准时上课,因故不能参加者,须事前履行请假手续经部门负责人、分管副总裁或授权委托人审批后报培训主办部门备案。

  第十七条培训结束后,主办部门应及时组织培训效果评估与总结工作,包括学员意见调查表、知识测试。

  培训结束一周内,主办部门负责评定出学员成绩,填写好培训学员出勤情况表,收集整理由学员填写的培训意见调查表、试卷答卷以及培训总结等材料送公司综合服务部备案。

  第十八条各部门如不能按计划实施培训,必须提前一周与公司综合服务部说明原因,以便综合服务部综合协调安排。

  第十九条公司综合服务部根据备案的材料,定期检查评估各项培训课程的实施效果,呈报公司领导及相关部门参考。

  第五章外派培训管理

  第二十条培训是公司提供、帮助员工实现自我发展的良好学习机会,公司将更多外派培训机会给予工作表现优秀、具有发展潜力和共享精神的员工。

  第二十一条&nbs

  p; 除公司指定的外出培训外,各部门员工为适应工作、业务等需要,申请外派培训的,须填报培训申请,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同意送交公司综合服务部出具意见报公司审批后实施。

  公司总裁、副总裁培训计划和员工的出国培训、考察计划须报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批准后实施。

  第二十二条受训员工须在培训结束一周内将有关资料(毕业或结业证书复印件、培训总结/心得报告)交公司综合服务部处理、存档。

  外派培训员工学成归来后,有责任和义务向公司员工就所学内容进行内化培训。

  第二十三条对于批准的外派培训,若由于个人原因导致中途退学、辍学,或者培训结束后未能取得相应的毕业(结业)证书的,培训费一律自理,若已由公司代支的,须在回公司半个月内缴还公司全部培训费用。

  凡为达到某种学历、学位、职称、资格报考学习的员工,未经公司书面审批,学费一律自理。

  第二十四条公司为员工出资进行培训,根据'利益获得原则',双方应签订相应的培训协议(附件1),作为公司与员工劳动合同的附件。

  除因工作需要由公司调动或公司同意辞职、终止合同外,员工需在培训结束后在公司继续服务至期满后方允许辞职,否则由本人或接收单位偿付培训费用,培训费指与培训相关的所有费用。

  每期培训费用(元)需服务年限违约赔偿

  *<30001违约金=培训费×(约定年限-已服务年限)÷约定年限

  3000≤*<60002

  6000≤*<100003

  10000≤*<200005

  20000≤*<500008

  *≥5000010

  第二十五条经公司批准员工脱产参加公司组织的为期30天以上的培训,参加培训的第一个月全额享受岗位收入,从参加培训的第二个月起至结束,按员工基本工资序列表中基本工资的二倍发放。

  第二十六条员工在职(业余)自发学习取得国家承认大学本科以上毕业文凭,经个人申请、公司综合服务部考核确认,报公司审批后按制度享受相应待遇。

  第二十七条凡因个人需要参加有关院校脱产学习的,须按规定办理离职手续。学习结束后重新回公司工作的,原则上工龄可以予以前后合并计算。

  第六章奖惩办法

  第二十八条每项培训结束后,主办部门必须依据学员人数、考试成绩、出勤情况等评选出优秀学员1至3名并予以100-300元奖励。

  第二十九条对旷课、迟到、早退等不遵守培训纪律的学员,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罚:

  1、迟到、早退(以20分钟为限,超过20分钟按旷课处理)一次罚款30元,旷课一次罚款100元;

  2、不遵守培训纪律、不尊重讲师、影响别人上课的,如:上课睡觉、经常走动、大声喧哗、交头接耳、手机响铃或接电话等,罚款30元;

  3、全程无故不参加培训,罚款200元。

  第三十条凡无故不参加规定的培训考试,或考试不及格的,过后一律补考;凡违反规定,无故不参加补考,或者补考后仍不及格的,处以100元罚款。

  第三十一条对违反上述第二十八、二十九条规定,公司综合服务部有权根据其当月违反情节的轻重程度对所在部门负责人处以100-500元罚款,并将之纳入该部门的月度经济责任制考核。

  个人若连续处罚3次或全年累计处罚5次以上,综合服务部有权提出责令调离相应岗位,所在部门及个人不得评选公司先进集体、先进个人或优秀员工。

  第三十二条上述各项奖罚均由主办部门在培训结束一周内将拟定人数、名单、奖罚原因、数额等情况列清,送至公司综合服务部,公司综合服务部确认后呈报公司审批执行。

  第三十三条员工培训成绩、培训记录将作为员工素质考评、轮岗、提职等重要参考依据之一。

  第七章教育培训经费管理

  第三十四条培训作为人力资本一项投资活动,需要适当投入保障,年度培训经费根据公司经营发展、从实际出发进行预算,一般按当年工资预算总额的2-5%确定。

  第三十五条教育培训聘请公司或万向以外员工授课的,授课金原则上以小时计,中级或中级以下职称人员授课金一般为每小时500至1000元,具有高级职称或实践经验丰富的专家一般为每小时800元至1500元,具体根据讲师的社会知名度、教学质量和市场价格水平确定,超过上述限额的,须报分管副总裁批准。

  第三十六条教育培训聘请公司或万向员工授课的,公司象征性适当发放授课酬劳,一般按每小时50-200元计,超过限额的,须经公司分管副总裁批准。

  第三十七条为全面掌握培训费用发生情况并统计分析,各主办部门培训费用造册发放或外派培训费用报销须经公司综合服务部(培训管理员)登记确认后按流程审批。

  第三十八条培训奖罚列入教育培训经费管理。

  第八章附则

  第三十九条本办法由综合服务部负责解释。

教育培训管理制度7

  为了让全体职工正确掌握安全生产知识,提高生产技术水平,认识搞好安全生产的重要意义,能够自觉贯彻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和法令,认真地遵守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保证实现安全生产。

  一、充分利用工会职能,利用工会活动的机会,用标语、板报、图展、录象等多种形式,组织开展安全教育。

  二、根据生产性质及技术设备,选用不同工种、工序的安全操作规程,作为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

  三、对员工进行“三级”安全教育:

  (一)、入厂教育

  新进员工需经过公司级、车间级和班组级三安全教育

  公司级安全教育由安全技部门负责,教育内容包括:国家有关生产的法律、法规、企业安全管理制度、一般安全技知识,企业安全生产特点、重大典型事故案例、安全注意事项、工业卫生和职业病的预防等知识,经考试合格,方可分配到车间。教学课时不少于40小时。

  (二)、车间、岗位教育

  车间级安全教育由车间负责人负责,教育内容包括:车间生产工艺特点及流程、主要设备的性能、案例技规程、车间案例管理制度、事故教训、防护用品、防护设施使用方法、安全注意事项等。经考试合格,方可分配到班组。教学课时不少于32小时。

  (三)、岗位(现场)教育

  班组级安全教育由班组长负责,教育内容包括:岗位生产、工作特点、主要设备结构原理、操作注意事项、岗位责任制、岗位安全操作规程、事故案例及事故预防措施、个人防护用品、安全装置、安全监测、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和维护等。考试合格,方可分配安排工作。教学课时不少于24小时。

  五、全员安全教育

  公司必须对各级管理人员每年进行一次以上安全培训,累计时间不少于24小时。主要学习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标准、制度、安全管理、安全技知识和安全生产工作经验教训等内容

  对公司、车间内部岗位调动及脱岗半年以上的员工,必须重新进行车间级和班组级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方可上岗作业。

  六、新工艺、新技术的开始教育

  在新工艺、新技、新设备、新材料、新产品投产前,要按新的`安操作规程,对岗位作业人员和有关人员进行专门培训,经考试合格,方能进行独立操作。

  七、特种作业人员教育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1999年,国家经贸委令第13号)《特种作业人员技培训考核管理办法》的要求进行培训、考核,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上岗工作。

  八、事故教育

  对违章、违纪作业造成事故或未遂事故的人员应停止工作进行安全培训学习

  发生重大事故和恶性未遂事故后,企业主管部门要组织有关人员进行现场培训学习,吸取事故,防止类似事故重复发生

  预防事故的措施及发生事故后应采取的紧急措施。

  九、建立安全活动日和班前班后会上检查安全生产情况等制度,对职工进行经常性教育。并根据不同的时期,进行各种各样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竞赛活动。主要包括以下各项内容:

  总结近期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找出存在的问题,提出近期安全生产工作中应逐一解决的问题。

  检查贯彻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措施的落实情况。

  分析查找部门、班组安全事故的隐患,并制定整改措施。

  表扬好人好事,总结推广安全生产工作的先进经验。

  十、安委会主任定期对安全教育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检查主要内容:会前有否安排,参加有否签到,发言有否记录,缺席有否补课,会后有否汇报。

教育培训管理制度8

  一、开展常常性的消防安全宣传,每年对全体员工进展一次消防安全培训。

  二、对新上岗和进入新岗位的员工进展上岗前消防安全培训。

  三、宣传培训的'形式实行单位与部门、集中与分散、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的方式进展。

  四、对重点工种人员进展特地培训,做到持证上岗。

  五、单位、部门对所组织培训的时间、内容入承受培训人员进展仔细具体的纪录并存档。

  六、宣传培训内容:

  1、有关消防法规、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2、本单位、本岗位的火灾危急性和防火措施;

  3、有关消防设施的性能、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4、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及自救逃命的学问和技能;

  5、组织引导人员疏散的学问和技能。

教育培训管理制度9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公司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提高全员安全素质,增强安全意识和安全防护能力,减轻职业危害,防止各类事故发生,根据集团公司《安全教育管理规定》等有关法规和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单位。

  第三条公司各单位必须加强全员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普及安全知识,倡导安全文化,建立健全安全培训工作各项规章制度,切实落实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第四条安全教育培训实行分级管理,各级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包括安全生产主管领导、专兼职安全员)、特种I;作业人员的取证和复审培训各类人员“井控操作证''和"硫化氢防护技术证书''的取证和复审按照集团公司培训计划,由集团公司指定的具有相应培训资质的培训机构进行;其他岗位人员的安全培训及日常安全教育由公司相关部门和各单位组织实施。

  第五条全公司所有员工均应当接受安全教育培训,熟悉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掌握本岗位安全操作技能,增强预防事故、控制职业危害和应急处理的能力。

  第六条未经安全教育培训合格的员工,不得上岗作业。

  第二章职责

  第七条相关职能部门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负责相应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一)安全环保监督科职责:

  1、制(修)定公司安全教育培训管理规章制度,制定公司中长期安全培训规划;

  2、监督检查各部门、各单位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制度建立情况和教育培训计划执行情况;

  3、按照国家、行业和集团公司的有关规定,及时掌握各类人员安全持证范围和取证及复审情况;

  4、负责监督、检查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HSE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取证(复审)及备案工作;

  5、及时向公司安全生产监督委员会汇报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提出改进意见。

  (二)人力资源科职责:

  1、及时掌握新入公司工人(包括学徒工、劳务合同工、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复转军人、外单位调入员工、合同工、聘用人员、季节性临时工等)和转岗工人情况,并协调职工培训站组织公司级安全教育;

  2、负责监督、检查各单位新入公司工人(包括学徒工、劳务合同工、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复转军人、外单位调入员工、合同工、聘用人员、季节性临时工等)三级安全教育情况。

  (三)职工培训站职责:

  1、及时下达公司年度安全教育培训计划;

  2、负责全公司安全教育培训的组织实施和日常管理工作,制定相关的管理制度;

  3、负责全公司安全教育培训教材开发、师资队伍和培训基地建设等工作;

  4、严格按照国家、行业及集团公司的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安全教育培训项目,努力提高培训质量,及时上报安全培训情况;

  5、HSE、负责做好全公司持证培训工作,组织开展新员工的公司级安全教育,督促基层单位做好日常安全教育。

  第八条公司各单位安全教育培训职责:

  1、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及集团公司的有关制度,制定符合单位实际的安全教育培训规定;

  2、制定切合实际的年度、季度、月度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并做好教育培训工作;

  3、及时准确地上报本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包括井控和硫化氢防护)的年度取证(复审)培训计划,并按要求及时组织人员参加相关培训;

  4、建立健全安全教育培训档案、台帐,及时掌握本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包括井控和硫化氢防护)及员工岗位变动和持证情况;

  5、负责新员工的车间(队)级安全教育培训,督促做好基层班组新员工的班组岗位安全教育;

  6、做好日常安全教育培训工作,落实各类人员及时参加取证和复审培训;

  7、建立健全安全教育培训和各项安全活动的台帐、记录,详细、准确地记录各类人员安全教育培训情况;

  8、确保应取证人员全部持证上岗。

  第三章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

  第九条主要负责人是指公司各单位和基层单位行政主要领导。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各单位及基层单位从事安全生产管理的各级工作人员,包括安全主管领导、专(兼)职安全监督管理人员等。

  第十条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与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接受专门的安全培训,经过省级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安全资格证书》后,方可任职。

  第十一条主要负责人安全培训主要内容:

  (一)国家和集团有关职业安全卫生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制度及有关规章、规程和标准;

  (二)安全生产管理的基本知识、方法与安全生产技术,行业有关安全生产管理专业知识;

  (三)危险化学品基本知识及专业技术知识;

  (四)职业健康及工伤保险知识;

  (五)重大危险源管理、重大事故防范、应急管理和救援组织以及事故调查处理、责任追究的有关规定;

  (六)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

  (七)典型事故和应急救援案例分析;

  (八)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知识。

  第十二条安全管理人员安全培训主要内容:

  (一)国家和集团有关职业安全卫生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制度及有关规章、规程和标准;

  (二)安全生产管理、安全生产技术、职业卫生和安全文化等知识;

  (三)本部门、本岗位职业安全卫生职责;

  (四)伤亡事故统计、报告及职业危害的调查处理方法;

  (五)应急管理、应急预案编制以及应急处置的内容和要求;

  (六)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

  (七)典型事故和应急救援案例分析;

  (八)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知识。

  第十三条公司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初次安全资格培训按照集团公司要求进行;每年需接受再培训,时16间不得少于学时。

  再培训的主要内容:

  (一)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规程、标准和政策;

  (二)安全生产的新技术、新知识;

  (三)安全生产管理经验;

  (四)典型事故案例;

  (五)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知识。

  第四章特种作业人员安全培训

  第十四条特种作业是指直接从事容易发生人员伤亡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及周围设施的安全可能造成重大危害的作业。特种作业包括:

  (一)电工作业(高压电工、低压电工);

  (二)焊接与热切割作业(熔化焊接与热切割、压力焊、钎焊作业);

  (三)企业内机动车辆作业(叉车、工程机械、公司内机动车作业等);

  (四)起重机械作业(起重机械安装维修、指挥、司索、操作作业);

  (五)锅炉作业(锅炉运行操作、锅炉水处理作业);

  (六)压力容器作业(固定式压力容器运行操作、氧舱维护作业);

  (七)压力管道运行操作作业;

  (八)危险化学品装卸、押运作业(燃爆危险化学品、毒性危险化学品装卸、押运作业);

  (九)高处作业(登高架设、高处安装、维护、拆除作业);

  (十)制冷与空调作业(制冷与空调设备运行操作、设备安装修理作业);

  (十一)电梯作业(电梯安装维修、操作作业);

  (十二)司钻作业(作业司钻、钻井司钻作业);

  (十三)民用爆破器材生产涉药、押运作业;

  (十四)经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确定的其他作业。

  第十五条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接受专门的培训,具备相应特种作业的安全技术知识,经安全技术理论考试和实际操作技能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第十六条特种作业人员的操作证取证和复审需在每年末报第二年培训计划。

  第十七条特种作业人员不得随意调换岗位,确需转岗的人员HSE要按照实施程序办理人员变更手续,同时报公司人力资源科和安全环保监督科审查。

  第十八条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每年复审一次,复审培训内容和学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离开本岗位一年以上的特种作业人员,从事原岗位特种作业,应重新对其进行实际操作考核。

  第二十条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逾期未审的,按作废处理。

  第五章生产岗位员工安全教育培训

  第二十一条班组长和兼职安全员的安全教育培训由职工培训站会同安全环保监督科组织实施,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安24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学时。安全培训的主要内容是:

  (一)劳动安全卫生法律、法规、制度和标准;

  (二)安全技术、职业卫生和安全文化等知识;

  (三)本班组和有关岗位的危险危害因素、安全注意事项、本岗位安全生产职责;

  (四)典型事故案例及事故抢救与应急处理措施等。

  第二十二条所有新员工(包括学徒工、劳务合同工、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复转军人、外单位调入员工、合同工、聘用人员、季节性临时工等)上岗前应接受公司级、车间(队)级、班组级三级安全教育。单位对其必须进行强制性安全培训,保证其具备本岗位安全操作、自救互救以及应急处置等所需的知识和技能,HSE考试合格取得《上岗证》,方能安排上岗作业。

  公司级、车间(队)级、班组级三级安全教育培训时间不得7220少于学时,每年接受再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学时。

  第二十三条公司级安全教育由公司职工培训站会同公司安全环保监督科、人力资源科组织实施。

  公司级安全教育内容应包括:

  (一)劳动安全卫生法律、法规、制度;

  (二)通用安全技术、职业卫生和安全文化的基本知识,包括一般机械、电气安全、消防和气体防护等常识;

  (三)公司安全生产的一般状况、性质、特点和特殊危险部位的介绍;

  (四)集团公司和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五项纪律(劳动、操作、工艺、施工和工作纪律);

  (五)职业健康、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相关知识;

  (六)有关事故案例等。

  第二十四条车间(队)级安全教育培训由各单位负责人组织实施。

  车间(队)级安全教育内容应包括:

  (一)本单位(区、队、车间、站、库)的劳动安全卫生状况和规章制度;

  (二)工作环境及危险因素;

  (三)所从事工种的安全职责、操作技能及强制性标准;

  (四)所从事工种可能遭受的职业伤害和伤亡事故;

  (五)自救互救、急救方法、疏散和现场紧急情况的处理;

  (六)安全设备实施、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维护;

  (七)预防事故和职业危害的措施及应注意的安全事项;

  (八)有关事故案例;

  (九)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知识。

  第二十五条班组级安全教育由班组长负责组织实施。班组级安全教育内容应包括:

  (一)岗位生产工艺流程、工作特点和安全注意事项;

  (二)岗位职责范围,应知应会;

  (三)岗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岗位之间工作衔接配合的安全与职业卫生事项;

  (四)岗位事故预防措施,安全防护设施、个人防护用品的性能、作用和使用操作方法。

  第二十六条员工调整工作岗位或离岗一年以上重新上岗时,必须进行相应的车间(队)级和班组级安全教育。

  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或使用新设备、新材料的,必须对有关人员进行相应的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即“四新”教育),未经安全教育培训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HSE第六章培训

  第二十七条培训是针对全体员工进行的普及安全生产、HSE环境保护、职业卫生知识的全面培训,培训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人员类别分类进行,由职工培训站会同安全环保监督科、人HSE力资源科组织实施。全体员工都应进行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

  第二十八条培训时间不得少于学时,培训的主要内容是:

  (一)《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

  (二)中国石化集团管理体系标准;

  (三)环境管理体系

  (四)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

  第二十九条安全环保监督科负责对各单位培训考核实HSE施监督,对考核合格者进行备案,并办理《上岗证》。

  第三十条对新员工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并考核合格后,应HSE及时办理《上岗证》。

  第三十一条《上岗证》有效期为三年,各单位须按照集团公司和公司要求组织实施换证工作。

  第七章员工日常安全教育

  第三十二条各单位应建立班组安全教育制度,并督促开展以班组为单位的安全教育活动。安全活动应有针对性,做到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防止流于形式。单位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基层单位负责人和安全员应对班组安全活动的形式、内容、要求作出明确规定,做到有领导、有计划、有内容、有记录,对安全活动记录进行定期检查、签字,并写出评语。

  第三十三条公司各单位领导,每月必须参加两次班组安全活动;各单位安全管理人员,每周参加一次班组安全活动;

  第三十四条班组安全活动每月不少于次,每次不少于学时;

  第三十五条日常安全教育内容:

  (一)学习国家和政府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和法规;

  (二)学习有关安全生产文件、安全通报、安全技术规程、安全管理制度及安全技术知识;

  (三)结合集团及集团公司的事故汇编和安全信息,讨论分析典型事故,总结和吸取事故教训;

  (四)开展防火、防爆、防中毒及自我保护能力训练,以及异常情况紧急处理和应急预案演练;

  (五)开展岗位安全技术练兵、比武活动;

  (六)开展查隐患、纠违章活动;

  (七)开展安全技术座谈,观看安全教育电影和录像;其他安全活动。

  第八章其他人员的安全教育

  第三十六条非技术岗位且风险性较小的季节性临时工安全8教育时间不应少于学时,安全教育的内容为:入公司须知、所从事工作的性质、生产工艺特点、安全注意事项和有关的安全规章制度等。

  第三十七条外来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按公司实施程序《承包商安全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执行。

  第三十八条外来参观人员的安全教育,由接待部门负责,内容为本单位有关安全规定及安全注意事项等。

  第九章奖惩

  第三十九条对于认真开展安全教育并在防止伤亡事故、减少职业危害方面做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公司予以表彰和奖励。

  第四十条对未按本管理办法进行安全教育培训的单位,由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督促进行整改和完善,并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罚。因未按本管理办法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而发生伤亡事故或造成职业病的,按照相关规定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四十一条各单位未及时安排应取证(复审)人员培训,或者培训部门未能及时组织应取证(复审)人员培训,造成证书过期、作废的,分别纳入公司基础工作考核;由此造成事故的,按有关规定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第十章附则

  第四十二条本管理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施,由安全环保监督科负责解释。

教育培训管理制度10

  企业职业病防治宣传教育培训管理制度

  1 目的与范围

  为规范职业病防治宣传教育培训工作,加强员工遵守职业卫生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的自觉性,提高公司员工职业病防治意识和防范技能,保护劳动者的健康,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规定了教育培训的对象、方式、内容、计划制定及培训实施、记录保存、实施及效果检查等。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单位,以及在本公司参观学习及进行有关作业的人员。

  2 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 《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 《**省安全生产培训管理规定》

  《**省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编制要点》

  3 职责

  3.1 分管职业健康的公司领导是职业病防治宣传教育培训的主管领导。

  3.2 人力资源部为职业病防治宣传教育培训的归口管理单位。负责职业病防治宣传教育培训计划的审定。根据需要统一安排新员工、外来人员(包括外来参观、学习、临时工作、劳务用工人员等)职业病防治宣传教育培训。

  3.3 安全技术部是职业病防治宣传教育培训的配合管理单位,负责组织实施和检查考核职业病防治宣传教育培训。主要职责是:

  a) 负责公司职业病防治宣传教育培训管理,制定《职业病防治宣传教育培训管理制度》,配合所属各部门、单位开展职业病防治宣传教育培训。

  b) 负责公司级主要负责人、职业卫生安全管理人员的职业卫生安全教育培训、再教育培训、考核和资格证取(换)证等工作。

  c) 负责公司级职业卫生教育培训,督促各部门、单位进行职业卫生教育培训。

  d) 负责公司级的新员工、外来人员(外来参观、实习、临时工作、劳务用工人员等)职业卫生安全教育与考核。

  3.4 各部门、单位是公司职业病防治宣传教育培训的具体实施单位。

  主要职责是:

  a) 负责对组织本单位主要负责人、职业卫生安全管理人员的职业卫生安全教育培训、再教育培训、考核和资格证取(换)证等工作。

  b) 负责组织本单位在职员工的日常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病防治宣传教育培训。

  c) 负责本单位新上岗从业人员职业卫生教育工作;新上岗的员工在职业健康体检合格后,由所属单位对其进行上岗前的职业卫生培训,经培训合格后方可安排具体工作。 d) 负责建立本单位员工的职业卫生教育培训台帐,并妥善保存签字记录、考核资料等;

  3.5 工会负责督促并协助开展本单位职业卫生宣传教育和培训。

  4 教育培训内容与方法

  4.1 基本要求

  4.1.1 各部门、单位要重视职业病防治宣传教育培训,坚持做好职业病防治的宣传、教育、培训工作 ,提高员工的职业病防范意识和技能。

  4.1.2 职业病防治宣传教育培训应当以自主培训为主,不具备培训条件时,也可以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病防治培训机构,对员工进行职业病防治宣传教育培训。

  4.1.3 对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岗位的劳动者,应进行专门的职业卫生培训,经考核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4.1.4 对因变更工艺、技术、设备、材料,或者岗位调整导致劳动者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发生变化的,应当重新对劳动者进行上岗前的职业卫生培训。

  4.1.5 职业健康宣传教育培训工作实施分级实施及分级管理,可与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同步实施,各实施单位应做好职业健康宣传教育培训相关记录,建立职业健康宣传教育培训档案,并对培训效果进行评估和改进。

  4.1.6 建立《职业卫生宣传培训档案》,妥善保存至少3年。

  4.2 教育培训方式及类别

  4.2.1 教育培训方式分为宣传栏、集中讲座、参观学习、知识竞赛、现场教育、会议宣讲以及单位组织的实地应急演练等活动。

  4.2.2 教育培训类别:主要负责人及管理人员教育培训、新员工教育培训、在职员工日常教育培训、外来工作人员培训等。

  4.2.2.1主要负责人和管理人员教育培训

  公司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卫生安全管理人员,应具备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职业卫生知识和管理能力,必须接受专门的职业卫生安全培训,经安全生产监督部门对其职业卫生安全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取得职业卫生安全资格证书后,方可履职。

  4.2.2.2 新员工教育培训

  新员工入职前必须进行三级教育培训中的全部职业卫生相关内容培训,保证其具备本岗位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及应急救援设施操作、个人防护用品使用及自救互救所需的知识和技能等,经考核合格后方能安排上岗作业。

  转岗、复岗员工必须完成三级教育培训中的部门级和班组级教育培训。

  4.2.2.3 在职员工日常教育培训

  在职员工在岗期间的定期(不定期)开展职业卫生相关内容培训。

  4.2.2.4 进入各生产区域参观学习及作业的'人员,接待部门必须对其进行职业病防治教育,并在参观学习人员“外来参观人员危害告知卡”签字。教育内容主要包括:本单位所从事生产的特点、各生产装置存在的职业危害因素及防护措施、本单位发生的职业病危害事故案例及事故应急处理措施。

  4.3 教育培训内容

  公司及所属各部门、单位职业病防治教育培训内容具体包括:

  1) 国家职业病防治方针、政策,职业卫生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

  2) 单位职业病防治目标、管理机构、实施计划、方案及生产工艺流程等基本情况;

  3)职业卫生管理相关知识;

  4)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中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预防和控制的基本知识;

  5)公司制定的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职业卫生操作规程;

  6)法律法规及政府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内容;

  7)职业病危害防护设备使用、维护以及个人使用的防护用品佩戴、使用;

  8) 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时的应急救援措施、基本技能等;

  9) 典型职业病危害事故案例分析及防范措施;

教育培训管理制度11

  一、培训目的

  为了及时有效地对所有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知识的学习,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公司安全规章制度的要求,提高广大员工安全知识水平和安全操作技能,以减少和避免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制定项目部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制度,以此来规范项目部各类安全培训的管理,保证安全培训教育工作井然有序地开展和落实,确保培训效果及质量。

  二、培训目标

  2.1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持证上岗率为100%。

  2.2特种设备操作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为100%。

  2.3新员工参加三级安全培训、转岗换岗员工培训合格上岗率为100%。

  2.4员工每年安全再培训参训率为100%,一次培训合格率≥98%。

  三、培训内容

  3.1国家及地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新出台政策文件通知;

  3.2公司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及相关安全通知文件;

  3.3安全管理方法知识;

  3.4危险化学品、机械、电气、防火防爆、交通安全技术知识;

  3.5职业卫生安全防护知识;

  3.6劳动防护用品器具使用、操作、维护知识;

  3.7项目部事故应急救援知识及事故模拟演练;

  3.8事故案例分析总结。

  四、培训形式

  4.1可采取的培训形式有:

  1)采用ppt课件授课。

  2)利用多媒体安全培训工具箱进行培训、考试。

  3)召开座谈会讨论。

  4)现场操作演示、展示。

  5)事故模拟演练。

  6)事故案例分析讨论。

  五、安全教育培训管理

  5.1新入职项目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管理

  新入职项目的员工应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身体健康,符合建筑施工员工有关要求。

  5.1.1新入职项目的员工必须经过三级安全教育,并经安全考试合格。

  5.1.2三级安全教育为公司安全教育,项目部安全教育,班组安全教育三级。

  5.1.3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均必须有专用记录档案。

  5.1.4三级安全教育培训考试不合格人员必须重新安全教育培训并考试合格。

  5.1.5未经安全教育培训考试合格的人员不得进入工作现场,不得进行生产工作。

  5.1.6未经安全教育培训考试合格的人员不得进行专业或特殊工种的培训练习。

  5.1.7生产岗位不同专业的岗位变动人员应经过安全教育培训合格。

  5.1.8新入职员工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均必须有专用记录档案。记录档案应保留三年。

  5.2临时进入项目生产现场进行工作人员的安全教育管理

  5.2.1临时进入项目生产现场工作的人员指:临时工、外包工,在生产场所从事承包工程的人员,到现场实习、试验、技术指导的外单位人员。

  5.2.2临时进入项目生产现场工作的人员应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身体健康,符合建筑施工生产有关要求。

  5.2.3临时进入项目生产现场工作的人员必须进行项目,部门或分项目,班组三级安全教育。

  5.2.4临时进入项目生产现场工作的人员先由用工单位负责填写临时工作人员登记表,填写工作内容,用工时段,审核用工人员状况数量符合工作要求,由用工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确认后交安全环保部。

  5.2.5安全环保部根据临时工作人员作业工作性质进行安全教育,安全教育后进行考试。并填写安全教育登记表,登记表由安全教育讲课人,受教育人本人签字。

  5.2.6安全环保部对临时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考试合格后交用工单位进行进行部门或分项目安全教育(用工单位不确定的由联系单位负责安全教育),并安排做好班组安全教育。同时用工单位应根据作业工艺现场设备情况进行技术交底。

  5.2.7临时工作人员在项目内部专业分项目间流动的应专业作业性质相同,到新的专业分项目必须进行分项目、班组级安全教育。

  5.2.8临时工作人员三级安全教育及技术交底有效期为一年。

  5.2.9临时工作人员三级安全教育及技术交底均必须有专用记录档案。记录档案应保留二年。

  5.3转岗工人的安全教育管理

  凡有转岗的工人,项目部必须及时通知现场安全员进行变更工种工作的安全技术教育,责任划分:由公司变更的,由公司安全部门进行教育。由工地变更的,由现场安全员进行安全教育。变更工种安全教育,由教育人员填写安全教育卡,教育者与受教育者都要签字备查。

  5.4、特殊工种的安全教育管理

  5.4.1特殊工种人员(电气、起重、锅炉、压力容器、焊接、车辆驾驶等)应由国家授权的相应专业管理与监督机构进行培训、取证。

  5.4.2来项目工作的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环保部严格审查特种作业证,无证者不准从事有关工作。

  5.4.3特殊工种人员作业证到期限的应及时培训换证。作业证过期限人员不得进行特殊工种作业。

  5.4.4项目部每月对特殊工种人员进行专业安全教育培训不应少于一次。

  六、安全管理人员安全教育管理

  6.1安全管理人员应获得相应的安全技能认证,安全技能认证是指项目对员工从事安全生产工作的基本安全技能进行培训、考核,并确认其安全资格的活动。

  6.2将员工取得与岗位工作相适应的安全资格,作为员工上岗、转岗、晋升的必备条件,未取得相应安全资格的员工即安全技能达不到岗位要求的员工,均不得从事该岗位的工作。

  6.3项目建立和执行安全资格复审和继续培训制度,应规定安全资格的`有效期,员工的安全资格有效期满后,应参加继续培训和资格复审考试。

  6.4岗位变动的员工在岗位变动时,应通过安全技能培训和认证取得与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安全资格。

  6.5在安全资格有效期满时,应经复审重新取得安全资格认证。

  6.6各类人员的安全技能认证培训应有专用记录档案。该记录档案分级管理,长期保存。

  七、专项安全教育培训

  7.1项目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项安全培训由应由上级主管部门按规定进行培训考试取证。

  7.2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安全培训: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安全培训的对象一般为项目从事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电梯、起重机械等特种设备作业的作业人员及其相关管理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安全培训一般由项目所在地政府质监部门组织培训和考试,通过培训考试后取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

  7.3特种作业人员安全培训:特种作业人员安全培训的对象一般为项目从事电工作业、焊接与热切割作业、高处作业等的人员。

  7.4特种作业人员安全培训由政府部门国家受权的相应专业管理与监督机构进行。

  7.5违章、事故责任者安全培训:项目发生二类障碍及以上、人身轻伤与人

  身严重未遂不安全事件的应进行违章、事故责任者安全培训。人员责任的由安全环保部组织责任人和相关人员进行,设备原因的由物资设备部组织有关专业人员进行。必要时通过培训考试使违章和事故责任者重新取得相应的安全资格。

  八、日常安全教育培训

  8.1针对城市轨道交通及建筑行业系统和项目发生的典型事故案例,组织员工进行典型事故案例的教育学习活动。

  8.2根据情况组织员工参加安全制度培训,对项目年度安全工作报告进行专题学习。

  8.3组织参加上级有关部门组织的安全管理人员培训班、兼职安全员培训班。

  8.4组织员工开展人身急救和紧急逃生技能的培训。

  8.5针对专兼职驾驶员开展的交通安全技能培训。

  8.6结合安全月,安全年,春、秋季安全检查重点内容进行安全教育培训。

  九、班组班前安全活动

  班组班前安全活动,是搞好安全最重要的基础工作。必须当成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为了切实开展好班组班前安全活动,特订如下制度。

  9.1、班组长应根据班组承担的生产和工作任务,科学地安排好班组班前生产日常管理工作。

  9.2、班前班组全体成员要提前15分钟到达岗位,在班组长的组织下,进行交接班,召开班前安全会议,清点人数,由班组长安排工作任务,针对工程施工情况、作业环境、作业项目,交待安全施工要点。

  9.3、班组长和班中兼职安全员(区域安全员)负责督促检查安全防护装置。

  9.4、全体组员要在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后,上岗交接班,熟悉上一班生产管理情况,检查设备和工况完好情况,按作业计划做好生产的一切准备工作。

  9.5、班组必须经常性地在班前开展安全活动,形成制度化,并做好班前安全活动记录。

  9.6、班组不得寻找借口,取消班前安全活动;班组组员决不能无原因不参加班前安全活动。

  9.7、项目经理及其他项目管理人员应分头定期不定期地检查或参加班组班前安全活动会议,以监督其执行或提高安全活动会议的质量。

  9.8、项目安全员应不定期地抽查班组班前安全活动记录,看是否有漏记,对记录质量状况进行检查。

  9.9、班组活动内容:

  (1)讲解现场一般安全知识;

  (2)当前作业环境应掌握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3)落实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4)设立、明确安全监督岗位,并强调其重要作用;

  (5)季节性施工作业环境、作业位置安全;

  (6)检查设备安全装置和工机具的状况;

  (7)个人防护用品的穿戴;

  (8)危险作业的安全技术的检查与落实;

  (9)作业人员身体状况,情绪的检查;

  (10)禁止乱动、损坏安全标志,乱拆安全设施;

  (11)不违章作业,拒绝违章指挥;

  (12)材料、物资整顿;

  (13)工具、设备整顿;

  (14)工完场清工作的落实。

  十、培训要求

  10.1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到教育培训工作在安全管理工作中的重要性,教育培训是端正职工安全态度、强化职工安全意识、提升职工安全知识、提高职工安全素养的重要手段。因此各部门务必按照计划安排要求,如实开展培训工作,若由于特殊原因需要更改培训计划的,须向安全环保部提出申请,并根据实际情况安排临时计划,以保证所有人员都能接受培训教育。

  10.2在每次培训前,需要责任部门提前做好培训所需的各项资源(如培训教材、电脑、投影仪、相机、教学器材设施、培训场所等设施)的准备工作,同时明确培训讲师,培训讲师要做好授课各项准备工作。

  10.3每次培训后必须对培训效果进行考核,考核形式有:答卷、现场提问、现场操作演示等,考核后必须形成考核记录及总结性评价。

  10.4所有安全培训教育必须做好相应的记录档案管理,相关要求如下:

  每次培训必须有培训教材、培训照片、签到表、记录表(具体表格样式详见附件二)。

  a、培训教材要结合本次培训内容进行编写,内容要充实全面实用易懂。

  b、培训过程中必须保存相应的影像资料。

  c、培训实行本人现场签到制,参训人员必须本人在签到表上签字确认参训。

  d、以上培训资料需专人保管,以备查验。

  10.5公司各级部门应为安全培训教育提供各方面的资源支持,以保证培训的质量及效果。

  十一、考核要求

  11.1未按照培训计划开展培训的,对责任部门罚款200元,参训率达不到要求的,对责任部门罚款50元,合格率达不到要求的,对责任部门罚款50元。

  11.2培训工作准备不到位,敷衍应付的,视情况对责任部门罚款50-100元。

  11.3培训记录不全、不完整、未规范存档的,视情况对责任部门罚款20-100元。

教育培训管理制度12

  一、目的为了让全体员工正确掌握安全生产知识,提高生产技术水平,能够自觉贯彻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认真地遵守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努力实现安全生产,特制定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同煤天建钢铁有限公司范围内的公司管理人员及全体员工的安全上岗资格、安全培训教育及日常安全活动等相关工作的管理。

  三、引用文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3、《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

  4、《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

  四、职责

  1、总经理负责批准公司年度培训计划、批准安全培训教育经费。

  2、安全处负责落实公司级安全培训教育,负责检查和监督各部门安全培训教育落实情况,负责对外来施工人员进行入厂安全培训和考核工作。

  3、人力资源处负责组织公司级安全培训教育,负责建立公司全体员工安全培训教育档案,负责公司全体员工上岗资格把关工作,并负责编制公司一级年度培训计划。

  4、保卫处负责对外来参观、学习等人员进行安全培训,然后发给参观证。

  5、各单位负责提出本单位各岗位上岗资格条件及和危险源识别培训要求,提出并组织实施本单位人员的年度培训计划,负责实施部门和班组安全培训和班组安全活动。

  五、工作程序

  (一)管理人员培训教育

  1、公司主要负责人(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安全处长、各相关厂处主要负责人、其它安全管理人员必须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上述人员发生变化时,安全处要及时安排参加大同市安全生产培训中心主要负责人或安全管理人员培训,在取得资格证后方可上岗。

  2、人力资源处要定期组织管理人员参加安全培训教育,安全处负责实施年度安全培训教育计划。安全培训教育的主要内容有:

  (1)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法律、法规和标准;

  (2)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职责;

  (3)安全管理、安全技术、职业卫生等知识;

  (4)有关事故案例及事故应急管理等。

  (二)从业人员培训教育

  1、公司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教育和基本功训练,并经考核合格,保证其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和能力,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

  2、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并按规定参加复审。

  3、从事危险化学品主要负责人必须参加山西省安全生产培训中心安全知识培训,并经考核取得上岗资格证,方可上岗作业;从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必须参加大同市安全生产培训中心安全知识培训,并经考核取得上岗资格证,方可上岗作业。

  4、新工艺、新技术、新装置、新产品投产前,安全处应组织编制新的安全操作规程,并进行专门培训。有关人员经安全处组织的考试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操作。

  5、未经安全培训教育的从业人员,或培训考核不合格者,不得上岗。

  (三)新从业人员培训教育

  公司对新招聘录用的从业人员,除了按照规定需要参加政府主管

  部门组织的培训教育考核外,必须进行公司、部门(车间)、班组三级安全培训教育,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操作。

  1、公司级由人力资源处组织,安全处负责实施,公司级安全培训教育时间不少于24学时,安全培训教育内容主要是:

  (1)有关的法律、法规;

  (2)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基本知识;

  (3)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劳动纪律;

  (4)作业场所存在的风险、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

  (5)有关事故案例等。

  2、部门(车间)级安全培训教育由部门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部门级安全培训教育时间不少于24学时,安全培训教育内容主要是:

  (1)本车间安全生产特点;

  (2)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3)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风险及防范措施;

  (4)典型事故案例及事故应急措施等。

  3、班组级安全培训教育由班组长负责组织实施,班组安全教育时间不少于8学时,班组安全培训教育内容主要是:

  (1)岗位生产工艺流程、生产设备、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及安全注意事项;

  (2)安全装置、劳动防护用品(用具)的性能、作用及正确使用方法;

  (3)岗位事故预防措施,事故案例等。

  4、新从业人员三级培训教育,每一级培训考试结束,均要填写员工教育卡,人力资源处依据教育卡和培训实习期间考核情况办理转证手续。

  5、现有员工的培训

  a 人力资源处按照公司《年度培训计划》的安排,组织实施培训。

  b 各单位按照本单位的《年度培训计划》实施培训。

  c 在每次培训前,培训责任部门/人员拟订《培训实施计划》, 并提前三天通知相关部门或人员;

  d《培训实施计划》应包括以下内容:,Ⅰ培训具体日期

  Ⅱ培训项目名称

  Ⅲ培训教师

  Ⅳ培训对象

  Ⅴ培训内容和适用的教材

  Ⅵ 培训考核的方式

  e 每次公司或各单位内部组织的培训,参加培训的人员应在《培训签到表》上签名。培训迟到或不来的员工按照公司相关规定考核。

  f 对须进行考试的培训项目,由培训责任部门安排人员对考核结果进行评分;

  g 每次培训结束后,培训责任单位应将《培训实施计划》、《培训签到表》、考试记录(包括考试卷)整理归档。

  6、转岗员工的培训

  a 对调换岗位的员工,由各单位负责岗位培训。

  b 各单位培训部门、人员按转岗人员《员工岗位资格和培训要求》中的'二、三级培训要求进行培训。

  (四)员工培训档案的建立

  1、公司人力资源处负责建立公司员工的培训档案, 在培训档案中记录每次培训的结果,包括:

  a 岗位名称

  b 培训日期

  c 培训项目名称

  d 培训考核结果

  2、各单位培训部门负责建立本单位员工的培训档案, 并在档案中记录上一条中规定的内容。

  (五)培训记录的保存

  1、公司人力资源处保存公司一级培训的记录。

  2、各单位培训部门负责保存二级、三级培训的记录、并定期归 档。

  3、培训记录包括:

  a 年度培训教育计划

  b 员工培训登记表

  c 培训考核记录(包括资格证书、试卷)

  (六)其它人员培训教育

  1、从业人员转岗、干部顶岗以及脱离岗位六个月以上者,应进行部门(车间)、班组安全培训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新岗位工作。

  2、保卫处负责对外来参观、学习等人员进行有关安全规定及安全注意事项的培训教育。

  3、安全处负责对外来施工单位的作业人员进行入厂安全培训教育,经考核合格发放入厂证。进入作业现场前,应由作业现场所在单位对其进行进入现场前安全培训教育。

  (七)日常安全教育

  1、公司各部门每月最少一次、各班组每月最少二次组织开展安全日活动,做好基本功训练。安全活动应有针对性、科学性,做到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防止流于形式和走过场。安全日活动应有负责人、有计划、有内容、有记录。公司管理人员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对安全日活动记录进行检查、签字。公司各级管理人员应定期参加班组安全活动。

  2、公司安全处或各部门负责人应结合公司安全生产实际,制定安全日活动计划,规定活动形式、内容和要求。

  3、组织开展安全日活动要填写安全日活动记录表,参加的人员要求签名,安全日活动主要内容包括:

  (1)学习国家和政府的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2)学习有关安全生产文件、安全通报、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及安全技术知识;

  (3)讨论分析典型事故案例,总结和吸取事故教训;

  (4)开展防火、防爆、防中毒及自我保护能力训练,以及异常情况紧急处理和应急预案演练;

  (5)开展岗位安全技术练兵、比武活动;

  (6)开展查隐患、反习惯性违章活动;

  (7)开展安全技术座谈,观看安全教育电影和录相;

  (8)熟悉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风险和防范措施;

  (9)其它安全活动。

  (六)培训教育管理

  1、人力资源处应经常征求安全处、各部门及员工意见并依据国家、地方及行业的规定及岗位需要,制定适宜的安全培训教育目标和要求。

  2、各部门应根据不断变化的实际情况和培训目标,制定、实施安全培训教育计划。

  3、安全处应配合人力资源处健全安全培训教育制度,定期组织培训教育,建立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档案,保证安全培训教育所需人员、资金和设施。

  4、各安全培训教育的责任人应严格按照培训计划实施培训教育,做好安全培训教育记录。

  5、安全培训教育计划变更时,人力资源处应记录变更情况。

  6、人力资源处应收集参加培训人员对培训效果进行评估的意见,并会同安全处分析评估反馈意见,及时调整安全培训教育计划。

  7、公司的各级管理人员应为安全培训教育提供相应的资源保证。

  8、企业应确立终身教育的观念和全员培训的目标,对在岗的从业人员进行经常性安全培训教育。

  六、说明

  本制度从文件下发之日起执行,原有制度同时废止。

教育培训管理制度13

  建设集团公司教育培训管理制度

  1 .为使员工的成长与集团公司的发展相结合,集团公司通过教育培训,培养员工创新知识,超前开放的思维方式、团队协作精神,发挥人才潜质,建立学习型企业组织,实现员工自我价值和企业价值,制订本制度。

  2 .集团公司实行全员、全过程培训,员工边工作边学习,坚持学用结合、学用一致的教育培训原则。

  3 .培训需求

  ( l )部门需求

  每年年初由人力资源部下发到各部门培训需求申报表,各部门依据本部门情况申报,人力资源部审核汇总后,编制成全年培训计划,报总经理审批。计划内的培训按照计划落实,计划外的培训,部门可填写申请经主管副总经理审核后,报总经理审批后实施,人力资源部存档。

  ( 2 )个人需求(外部培训)

  由于工作需要,须进一步提升个人能力的,个人填写培训报表,经部门主管领导审核后,报总经理审批。

  ( 3 )年终培训

  由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及主管领导共同组织年终培训学习,在每年的12 月中旬制订出年终培训方案,报总经理审批。

  4 .员工教育培训管理体系

  ( l )新员工教育培训:

  l )新员工教育培训对象是新录用人员;

  2 )新员工教育培训内容:

  a .企业精神、价值观、理念、宗旨;

  b .企业管理制度、岗位职责、岗位。

  3 )新员工教育培训要求:

  了解集团公司经营理念、企业价值观,熟知必要工作内容、知识、标准和程序。

  ( 2 )普通员工教育培训:

  l )普通员工教育培训对象是集团公司机关和所属企业生产普通员工;

  2 )普通员工教育培训内容:

  a .企业经营理念、方针、发展史及规划;

  b .企业管理制度;

  c .岗位业务知识技能;

  d .交流沟通技巧、团队协作精神。

  3 )普通员工教育培训要求:

  a .正确理解集团公司经营理念、方针、价值观;

  b .遵守企业管理制度,遵守业务程序,达到标准;

  c .具备本职岗位的专业技能;

  d .利用现有条件,主动改进工作,提高工作效率。

  ( 3 )后勤基层管理员工教育培训:

  l )基层管理员工教育培训对象是集团公司各部门科员级和所属公司专业工长及技术人员;

  2 )基层管理员工教育培训内容:

  a .企业发展战略、规划、企业管理制度;

  b .企业基层管理基本知识、方法、技巧;

  c.管理范围内工作分析、创新,提高工作成效的方法;

  d .熟悉公司考核制度,制订方案、执行程序,完成考核工作;

  e .岗位要求的专业素质与技术。

  3 )基层管理员工教育培训要求

  a .明确认识管理职责、作用、工作方法、程序、标准;

  b .熟知制度规定标准、程序,指导检查管理范围内工作;

  c .掌握基层管理的知识方法、技巧,解决工作中实际问题。

  ( 4 )中层管理员工教育培训:

  l )中层管理员工教育培训对象是集团公司机关部门正副经理和所属企业经理及科室负责人或同等管理职务级别的管理人员;

  2 )中层管理员工教育培训内容:

  a .现代企业经营管理制度、创新思维方法、财务制度和考核制度;

  b .职业道德教育;

  c .领导艺术、工作交流、沟通、技巧、激励方法;

  d .专业职能培训。

  3 )中层管理员工教育培训要求:

  a .对集团公司发展战略有较深刻认识;

  b .承担和完成部门职责和对部门管理任务,具有管理、分析、解决问题能力,指导、培训基层管理人员。

  ( 5 )高层管理员工教育培训:

  l )高层管理员工教育培训对象是总经理、副总经理及三总师等职务级别管理人员;

  2 )高层管理员工教育培训内容:

  a .现代企业经营法律法规、政策及相关规定;

  b .企业机制、组织机构、制度、人力资源、行政专业知识和创新意识,对集团公司或所属企业整体发展问题的分析、解决能力;

  c .现代科学决策方法培训;

  d .领导艺术、方法、技巧;

  e .企业规划、计划、组织、实施、检查、反馈等知识能力提高教育培训。

  3 )高层管理人员教育培训要求:

  a .具有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专业能力;

  b .全面提高企业管理素质,提升企业管理平台;

  c .具有全局经营观念、战略眼光和创新精神。

  5 .本集团公司员工内部教育培训分为定期与不定期两种。

  ( l )定期教育培训:按教育培训计划固定时间进行的教育培训。不定期教育培训:依据集团公司需要或上级临时安排的教育培训;

  ( 2 )教育培训时间:普通员工应满80h /年;基层及中层管理人员应满120 h/年;高级管理人员应满巧150h /年;

  ( 3 )定期和不定期教育培动}卜清况记入公司和个人档案。

  6 .教育培训的方式:根据不同教育培训需要、目的对象、内容采用不同教育培训方式。

  ( 1 )课堂教授法;

  ( 2 )问题讨论会;

  ( 3 )案例或专题研讨会;

  ( 4 )现场行为示范和模拟训练法;

  ( 5 )企业实际参观学习。

  7 .员工个别教育培训管理:主要指员工参加国家有关部委、教育机构、社会团体、咨询性企业组织的外部学习。

  ( l )资格认定:集团公司正式员工(临时工和试用期员工不在内);

  ( 2 )集团公司员工参加不同教育培训的界定。

  l )专业技术类人员参加对口专业的教育培训;

  2 )中高层管理人员参加经营管理和与本职工作相关的教育培训;

  3 )工作需要取得各类资格证书参加行业性取得执业专业证书的教育培训;

  4 )员工提高学历,参加科研院所、大专院校教育培训;

  5 )中高层人员参观国内外企业交流学习。

  ( 3 )应参加的教育培训。

  l )生产技术中、高级管理人员每年参加两次专业学习;

  2 )经营管理中、高层管理人员每年参加两次专业学习,一次参观学习。

  8 .外出教育培训办理程序:

  ( l )专业性、参观学习、执业资格证教育培训,由部门或个人提出申请,人力资源部,经总经理或企业经理审批执行;

  ( 2 )企业经理、集团公司高层管理人员教育培训个人提出申请报总经理审批执行;

  ( 3 )在职提高学历的,由个人申请报总经理审批后人力资源部存档。

  9 .由集团公司组织或审批报销费用而取得的各种证书交公司统一保管。

  10 .教育培训效果评估:

  ( l )短期教育培训效果以总结报告形式报人力资源部,在集团公司内部培训时担任教育培训任务;

  ( 2 )取得提高学历获取的学历证书,以检查学习成绩为主。

  11 .员工培训档案管理

  ( l )员工培训档案包括培训计划,原始记录,培训内容、成绩等资料;

  公司教育培训管理规定

  企业竞争归根结底是人才的竞争。公司始终贯彻落实“人才强企”战略,坚持倡导“在学习中成长,在创新中发展”的核心理念,不断加强员工教育培训管理力度。通过各种形式的教育培训,努力培养造就一批经营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和高级技能人才队伍,为公司快速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智力支持和人才保障,将芜湖新兴建设成为员工教育培训制度健全;学习氛围浓厚;专业技能人才竞相涌现;企业竞争力不断增强的国际一流企业。

  一、培训计划的制定

  每年九月份着手编制明年的'培训计划。培训计划的主要内容为芜湖新兴铸管有限责任公司年度职工培训工作的具体内容、时间安排、原则要求、管理考核和费用预算等。编制本计划的目的在于合理利用公司及社会培训资源,加强对培训工作的管理,提高培训工作的计划性、有效性和针对性,使得培训工作能够有效地配合和推动公司年度经营目标和公司战略目标的实现。

  二、培训计划编制的依据

  ◇年度公司经营目标预算和发展战略;

  ◇公司现有人力资源状况分析及公司对员工教育培训工作的要求;

  ◇新开工项目员工岗位技能的应知应会及新品种、新技术的开发与应用;

  ◇各单位年度培训需求计划。

  三、培训工作的原则和方针

  培训原则 :坚持实用性、有效性、针对性原则。

  培训方针:

  ◇服务于企业生产经营需要;

  ◇服务于公司人力资源的培训和开发;

  ◇服务于公司职工素质和工作绩效的提高;

  ◇服务于公司整体战略的需要

  ◇服务于公司科技创新的需要。

  四、培训工作的保障措施

  1、组织保障

  为保障培训工作在组织实施过程中的有效性,公司培训工作的最高负责人为总经理,日常职能管理部门为劳动人事部。各部门明确本单位培训组织机构及人员。劳动人事部在总经理的直接领导下,代表公司具体推进、落实公司的各项培训管理工作。

  2、制度保障

  ◇各单位培训组长是本单位培训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培训计划的执行及结果负总责;对培训实施过程中涉及到的人、财、物等资源负有组织、协调的责任。

  ◇培训干事是各单位培训工作的组织和联络人,具体推进本单位培训计划的落实,在培训领导授权范围内可以具体协调本单位的各项资源以开展相关培训工作;对本单位考评员负有管理责任。

  ◇考评员及兼职教师是培训工作中的“裁判”及“教练”,是直接关系到培训质量的关键人员。考评员及兼职教师从事考评、授课期间除正常享受各项待遇外,还另外享受课酬津贴。考评员不得无正当理由拒绝履行考评工作,否则按不服从正当指挥加以考核。

  ◇劳动人事部对培训计划的实施负有监督、检查和指导职责,在权限范围内有权对各单位的培训工作提出考核及改进建议。

  五、培训管理控制与考核

  1、培训管理控制

  ◇公司级的培训项目作为一级受控项目,各相关单位应保质保量按时完成,建立培训文档记录一式二份;

  ◇二级培训项目作为各单位受控项目,各自组织实施,建立本部门的培训文档,劳动人事部负责监督培训实施情况,不定期抽查培训记录。

  ◇计划外培训是指:不在年度培训计划内的培训项目,但根据生产经营需要,急需外聘教师来公司进行培训,或选派人员外出接受培训的,需填写《部门教育培训审批表》,报总经理审批,经劳人部备案后实施。

  ◇公司安排员工脱产外出学习专业技术半年以上或学历教育的,按照《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员工必须与公司签订《培训服务协议》,若违反协议公司有权按约定予以处罚。

  ◇各生产单位每半年对本单位的培训工作进行小结,并将小结报劳动人事部。对没有按照计划完成培训项目的单位,按半年度给予相应的考核。劳动人事部每季度末对公司级培训项目检查考核。 ◇确保培训计划完成率95%以上;员工参培率95%以上;培训计划项目更改率低于5%。

  2、培训考核

  对没有按照年度培训计划完成的单位:

  一级受控项目半年度未按时完成的,每有一项,考核部门1000元,分管领导300元;

  二级受控培训项目半年度未完成的,每有一项,考核部门500元,分管领导200元。

  清华远程教育课时半年度未按规定完成课时的,考核50元/课时。

教育培训管理制度14

  一、安全培训目的及范围

  1、安全培训目的

  安全培训是培养和保持高素质员工最有效的管理办法之一,它不仅保证了员工掌握开展工作的必要技术,还起到提升公司燃气安全管理水平的作用。

  2、培训对象及范围

  培训对象:新入职员工、在岗员工、工作岗位调动员工、脱岗三个月以上的复岗员工等。

  培训范围:公司从事安全工作的相关人员。

  二、安全培训目标、计划、组织实施

  安全培训目标、计划、组织实施是整个培训活动的实质性过程和关键阶段,它关系到培训任务能否落实,培训目标能否实现。如果组织不好,各项工作之间的衔接就可能出现矛盾,培训目标就无法实现。因此,为做好培训计划的组织实施工作,应注意遵循相关原则并掌握其方法。

  1、确定安全培训的课程目标

  1)通过安全培训使受训人员能够熟练掌握燃气安全使用方法和燃气设施维修、养护、抢险技能,并进一步加强安全意识。

  2)通过安全培训使受训人员能够熟知本岗位的安全工作职责、流程以及有关安全部门的交叉流程,能够在本部门顺畅的开展安全工作。

  3)通过各种技能培训,使受训人员进一步理解燃气行业的安全内涵,并与企业形成共识,从而提高企业的燃气安全管理水平。

  2、安全培训计划的基本原则

  1)计划的严肃性

  必须坚持计划的严肃性,并应通过精心的组织和严格的管理落实计划所提出的各项任务和目标,以保证培训效果。

  2)计划的灵活性

  计划制定后也会出现临时性变动,这就需要公司在实施培训计划时灵活掌握。

  3)计划的科学性

  计划必须从实际出发,必须有可靠的科学依据,包括准确的信息,完整的数据资料等,这样才能使整体计划建立在科学的基础上,既富有创造性,又具有可行性。

  4)计划的有效性

  计划不仅要确保组织目标的实现,而且要从众多的方案中选择最优的方案,以求得合理利用资源和提高效率。

  3、组织实施安全培训计划的方法与步骤

  1)公布安全培训计划

  将安全培训计划打印并发至相关人员,以便明确其具体工作职责,并掌握培训项目的整体情况。

  2)做好安全培训资源的准备

  ①培训管理人员、培训讲师的落实。在公司内选派安全培训管理人员和培训讲师。

  ②培训场所的选择与布置。为确保培训效果,最好选择较安静的培训场所,且室内光线、温度、通风要好,使受训人员感到舒适。

  ③应用工具的准备。培训过程中应用的工具主要有两大类:资料类工具和设施类工具。常用的资料类工具包括安全培训教材、讲义、讨论资料、测试资料等;设施类工具主要包括白板或黑板、投影仪、幻灯机、音响器材、多媒体网络终端等。要确保工具的品种、数量和质量满足并符合培训的需要,因为培训效果的好坏来自于受训人员的听觉、视觉和心里的共同接收效果。

  三、安全培训形式、周期(频次)

  1、新入职员工安全培训

  新入职员工培训是使新入职员工了解所在岗位安全工作的运行原则和步骤以及总体计划,应包括两部分:岗前安全理论培训和上岗安全实践培训,岗前安全理论培训合格后方可进行上岗实践培训。

  安全培训周期(频次):新入职员工安全培训应采取即时培训的方式,第一时间向新入职员工灌输安全常识。

  2、三级安全教育培训

  1)公司安全教育培训(一级):由公司人力资源部门组织,安全监察部门负责,教育内容包括: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制度及安全生产重要意义,一般安全知识,本公司安全生产状况,安全生产危险源、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公司各项规章制度,重大事故案例,绩效考核和职业病预防等知识。

  安全培训周期(频次):公司安全培训为员工调入公司的首次安全教育,之后可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进行不定期的安全培训。

  2)部门安全教育培训(二级):由部门经理负责教育培训,培训内容包括:各部门主要概况、工作流程、安全注意事项、安全事故的典型事例等知识。

  安全培训周期(频次):部门安全培训应按月度进行培训,应以部门月例会为基础,对月度安全工作进行总结和培训。

  3)班组安全教育培训(三级):由主管、班组长或安全员负责教育培训,培训内容包括:本班组和本岗位的安全岗位职责、安全操作规程、安全规章制度、工作性质、服务标准等,并讲解事故教训及案例,使员工始终保持警钟长鸣。

  安全培训周期(频次):班组安全培训应按周进行培训,班长应以周例会为基础,对每周的安全工作进行总结和培训。

  3、重点岗位的安全培训

  公司直接从事燃气生产、加工、运输、存储、检查和燃气设施维修养护及入户安检等工作的重点岗位,应该加大安全培训力度和频次,必须做到持证上岗。

  4、日常安全教育培训

  1)对各部门员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思想、安全技术和遵章守纪教育培训,增强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定期研究员工安全教育培训中的有关问题。

  2)充分利用展览、宣传画、安全专栏、报刊杂志等多种形式,以及先进的互联网培训手段等,开展对员工的安全教育和培训。

  3)应定期开展部门安全活动,班组安全活动(即安全活动月或安全活动日)。

  4)在进行规模化的燃气设施改造、更换、维修的情况下,公司相关安全管理部门要对参加施工的员工进行安全教育。

  5)员工违章及重大事故责任者和工伤人员复工,应由公司安监部门进行安全教育,并将内容记录存档。

  安全培训周期(频次):日常安全培训应按总部要求和公司需要,或结合一些特定的日期和节日定期开展。

  四、安全培训内容

  公司的安全培训主要应由以下方面内容构成。

  1、燃气安全知识(天燃气基础知识,使用、维修、养护燃气设施等安全操作规程及注意事项)

  2、燃气泄漏现场应急处置(燃气泄漏的.检查、现场处置、突发事故应急预案的启动)

  3、具体工作技能(日常工作流程及具体内容、安检、燃气器具基本维修维护技术等)。

  4、其它相关知识培训(各类表具性能及各种燃气设备设施的使用方法)。

  5、职业道德及工作规范(增强全员的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

  6、国家级燃气管理的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3号《城镇燃气管理条例》,自20xx年3月1日起施行。)

  可根据以上安全培训内容结合自身的特点,向员工进行安全培训,并将上述知识有效地与日常安全工作融会贯通,使受训人员能够实现理论和实践相结合,在安全意识和操作水平上实现双重提升。

  五、组织实施安全培训的注意事项

  1、明确分工,落实责任

  培训计划实施前,应召开一个相关人员的会议,一方面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另一方面为今后的培训过程中的沟通配合奠定基础。

  2、密切配合,相互沟通

  安全培训项目的实施是一个系统工程,具有针对性、专业性、长期性等特点,受训人员较多,培训过程中难免存在问题。因此,要特别强调相关工作人员之间的沟通、配合及全局观念。

  3、严格监控,保证进度

  要特别注意按培训计划的进度安排课程,既不要前紧后松,造成后期学员的松懈;也不要前松后紧,后期赶进度,影响培训的质量。

  六、安全培训考评

  在对员工进行安全培训后,要开展有效的考评工作,将考试与评分工作落到实处。

  1、安全培训结业考试

  每项培训结束,必须对参与人员进行理论闭卷考试、专业技能操作考核。考核标准由公司根据岗位的特性来制定统一的评分标准并提交人力资源部备案。考核完毕,公司需对成绩合格与不合格的人员进行《培训档案表》的记载,并进行完整存档。

  2、受训人员学习评估

  公司应以受训人员在安全培训过程中的表现,以及结业考试的成绩为依据,对受训人员进行全面评估,并将安全培训评估结果载入培训档案资料,主要内容有:岗位安全知识掌握程度、考核成绩、员工培训效果等。其目的是:有助于公司掌握员工历次的安全培训情况,为今后的安全培训工作提供借鉴。同时也为员工转正、晋升、加薪提供参考;对考核不合格员工的补考、处罚、降级、调职、转岗提供了有力依据。

教育培训管理制度15

  一、客观的

  为了规范和加强安全培训工作,提高员工安全素质,使员工掌握安全生产知识和安全操作技能,树立正确的安全价值观、安全道德观,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及安全技术水平,防范伤亡事故,减轻职业危害,根据安全生产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生产经营活动中所有安全培训过程的管理和安全培训档案、台帐的管理。

  三、安全培训管理规定

  (一)新员工“三级”安全教育和培训

  新员工上岗前必须接受公司级培训、车间级、班组级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岗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

  1.人力资源部负责新员工的入职培训“三级”安全培训组织工作。新员工办理入职手续后,发放《从业人员三级教育登记卡》,并安排其至安全技术部门、车间、班组进行“三级”安全培训。

  2.公司级教育和培训

  公司级安全教育和培训由安全技术部门负责,培训内容包括: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基本知识;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权利和义务;事故应急救援、事故应急预案演练及防范措施;有关事故案例等。经考试合格,方可分配到车间,并将培训情况填写至《从业人员三级教育登记卡》,同时做好相关台账与记录,教学课时不少于4学时。

  3.车间级教育

  车间级安全教育和培训由车间负责人负责,培训内容包括: 工作环境及危险因素;所从事工种可能遭受的职业伤害和伤亡事故; 所从事工种的安全职责、操作技能及强制性标准;自救互救、急救方法、疏散和现场紧急情况的处理;安全设备设施、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维护;本车间(工段、区、队)安全生产状况及规章制度;预防事故和职业危害的措施和安全预防措施;有关事故案例;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经考试合格,方可分配到班组,并将培训情况填写至《从业人员三级教育登记卡》,同时做好相关台账与记录,教学课时不少于8学时。

  4.团队级教育

  班组级安全教育和培训由班组长负责,培训内容包括:岗位作业特点及安全操作规程;班组安全活动制度及纪律;工作联系和岗位合作的'安全和职业健康事项;正确使用安全防护装置(设施)及个人劳动防护用品;有关事故案例及事故预防措施;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和维护;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考试合格,方可分配安排工作,并将培训情况填写至《从业人员三级教育登记卡》,同时做好相关台账与记录,教学课时不少于12学时。

  5.《从业人员三级教育登记卡》跟随员工进行公司级、车间级、班组级安全教育和培训,直到三级安全教育和培训完毕并全部考核合格后,员工方可上岗,如多次教育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入职。三级教育卡必须在规定期限内交回人力资源部备案。

  (二)所有员工的安全培训

  1.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班组长的培训。安全技术部门每年至少对班组长及以上管理人员进行一次专项安全教育和培训,其教育的内容应包括安全生产的意义和任务,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班组长安全责任制,现代安全科学管理方法及应用等,每年培训时间不少于12学时,并做好相关记录台账;公司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及安全管理人员每年按时参加安全培训并取得安全培训合格证书。

  2“四新”教育。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设备时,要按新的安全操作规程,对岗位操作人员及相关人员进行专项培训,经考试合格,方能进行独立操作,并做好相关记录台账。

  4. 换岗、复工安全培训。对公司、调到车间内其他岗位,离职一年以上,重新上岗的员工,必须重新进行车间级和班组级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方可上岗作业。临时变换工种或调换部门或到其他岗位帮忙的,调入班组应做好班组级培训并做好相关记录。

  5.职业健康培训。安全技术部每年至少对职业危害岗位的员工进行一次职业健康知识培训,培训内容应包括国家法律法规、所在岗位存在的职业危害因素、防范措施等,每年培训时间累计不少于8学时,做好相关培训记录。

  6.其他员工的安全培训。公司必须每年至少对员工进行一次安全培训,累计学时不少于8学时。主要学习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标准、制度、安全管理、安全技术知识和安全生产工作经验教训等内容,做好相关培训记录。

  (三)特种作业人员培训。

  特种作业人员是指直接从事容易发生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的安全健康及设备、设施安全可能造成重大危害的作业员工。

  公司所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并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上岗作业。特种作业操作证有效期为6年,每3年复审1次。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的特种作业人员要按期参加复审培训。人力资源部负责特种作业人员报名取证及复审等工作;安全技术部每年至少对公司特种作业人员进行一次相关安全技术和知识培训,每年累计培训时间不少于8学时,并做好相关培训记录台账。

  (四)经常性安全教育和培训。

  安全技术部门不定期采用多种形式如电教、展览、安全月、安全周、竞赛活动等,对全体员工进行日常安全知识、安全操作、危险因素识别、事故防范措施等经常性安全培训,并做好相关记录;各班组每天在召开班前班后会议时,必须同时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其内容为:“总结近期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找出存在的问题,提出近期安全生产工作中应逐一解决的问题;检查相关安全生产规定和措施的落实情况;分析查找部门、班组安全事故的隐患,并制定整改措施;总结推广安全生产工作的先进经验”。从业人员每年累计培训时间不少于8学时。

  (五)其他内容

  1、各部门管理人员、各岗位员工和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积极接受安全技术部组织的各种安全知识教育和培训。

  2、员工参加公司组织的安全培训按正常出勤率计算,培训所产生的费用由公司承担。

  四、培训文件和账户管理

  (一)公司安全技术部是本单位安全培训档案管理部门,负责本单位安全培训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及销毁工作。

  (二)安全培训台帐的内容和要求

  1、 花名册:企业职工花名册(必须有岗位和工种信息)。

  2、 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安全培训台帐,包括人员姓名、工作部门、证书编号、领证时间及复审记录等项目。

  3、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培训台帐,包括人员姓名、岗位工种、证书编号、领证时间及复审记录等项目。

  4、 所有员工的安全培训台帐(包括新进员工岗前培训、员工转岗、轮岗培训、四新培训、每年对相关员工进行再培训),包括人员姓名、工作部门、培训时间、培训内容、考核成绩等项目。

  5、安全培训台帐由专人负责,保证资料收集的及时、准确、齐全,按年度存入安全培训档案。

  (三)安全培训档案的内容和要求

  1.公司的安全培训文件应包括以下文件、资料:

  (1)上级相关安全培训文件、规定;

  (2)本单位相关安全培训规章制度、文件、规定、计划、总结;

  (3)本单位有关安全培训会议、原始数据,如安全培训和检查记录;

  (4)员工安全培训台帐和记录;

  (5)持有特殊证件员工的相关资料;

  (6)其他需要归档的文件、资料。

  2.安全培训必须如实记录,记录内容为:培训时间、地点、内容、课时、参加人员及考核结果等。

  3.安全培训工作结束后,必须及时归档,归档材料包括以下内容:

  (1)培训通知单;

  (2)培训大纲;

  (3)培训师签到表;

  (4)培训师试卷;

  (5)受训者成绩单;

  (6)培训效果评估表;

  (7)其他应归档的内容。

  4.指定一个人负责档案记录、收集、整理、保管等工作。

  5.档案管理员应定期检查和维护档案,做好档案资料的防火、防盗、防潮、防尘、防高温、防强光等工作。任何人不得随意更改档案中的内容。

  6.档案的使用。凡需要查询培训记录的,应征得部门经理或主管同意后,方可使用档案,查阅人不准抽取或涂改档案,档案资料未经档案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不允许从培训文件存放处拿走或复制。查阅人员需要复制档案时,须提供批准证明。

  7.对离职或失去保存价值的档案,经主管领导审核、经批准后,由档案保管部门组织销毁。

  8.培训档案管理部门应当对干部职工培训档案的使用情况进行记录,并填写干部职工培训档案使用记录。

  五、安全基金投资

  公司每年按员工工资总额的1.5%提取年度培训经费,并对资金的使用和投资情况进行梳理和记录, 形成相关台账,保证培训经费的投入使用。

  六、奖惩

  对未通过各级安全检查的员工进行再培训和补考。考核不合格的新员工不予录用。对其它各种教育培训中不合格,不参加,不积极配合人员根据公司《安全生产奖惩办法》给予相应的处分。

  公司安全部定期检查安全教育制度的落实情况,检查的主要内容:训前是否有安排,参加是否有签到,培训是否有记录,训后是否有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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