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设备管理制度

时间:2024-08-29 08:51:10 制度 我要投稿

安全设备管理制度

  在社会发展不断提速的今天,很多场合都离不了制度,制度泛指以规则或运作模式,规范个体行动的一种社会结构。这些规则蕴含着社会的价值,其运行表彰着一个社会的秩序。那么你真正懂得怎么制定制度吗?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安全设备管理制度,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安全设备管理制度

安全设备管理制度1

  1目的

  为规范公司装卸设备的管理,确保生产安全运行,依据《油码头安全技术基本要求》(gbl6994-1997),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装卸设备的管理。

  3职责

  3.1 安全管理部负责装卸设备的安全管理。负责对装卸设备的检查监督。

  3.2 业务科负责装卸设备的使用与日常维护保养工作。

  4管理内容

  公司装卸设备指码头区域的输油臂设备。

  4.1 输油臂设备安全要求

  1)油码头采用输油臂装卸油类时,应在输油臂上安装一个绝缘法兰,用橡胶软管装卸油类时,应在每条软管管道上装设一根不导电短管(绝缘法兰和不导电短管以下统称防杂散电流段)。

  2)防杂散电流段的.阻值下限不得小于25 kω,上限不得大于2500 kω。

  3)防杂散电流段临水一侧的所有金属应与船体保持电气连续,接岸一侧所有金属均应与码头的接地装置保持电气连续,防止防杂散电流段两侧外部金属接触,敝免短路。

  4)油码头的护舷设施应与靠泊油船绝缘。

  5)使用码头前方设置的专供人员上下的梯道时,不得形成船/岸间的电气通路。

  4.2 安全检查内容

  1)每季度定期对绝缘法兰进行宏观检查和阻值测试。

  2)每年定期对紧急脱离系统进行脱离试验,以确保码头和输油臂在紧急情况或事故状态下的安全,使油轮以最快的速度与输油臂脱离。

  3)不定期的检查控制系统,液压系统是否正常。

  4)检查机械部件、回转支承轴承润滑与磨损情况,是否正常。

  4.3 查出问题的整改按公司《安全检查管理制度》执行。

安全设备管理制度2

  为保证公司烟花爆竹的经营安全,安全设施设备的正常、有效是重要的保证。特制定安全设备设施管理制度如下:

  1、企业主要负责人必须树立高度的消防意识,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法》中的规定,保障安全设施、设备资金的方面投入。

  2、购入的安全设施、设备要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必须从是有资质企业生产的产品。

  3、各种设施设备要分类、编号、入帐,定期盘点,做到帐物相符。

  4、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消防设备设施的'管理,应经常对灭火器的压力进行检查,如发现过期或压力不足,应及时充粉、更换。

  5、消防设备、设施不能随意移动、转借或损坏,对违反操作规程造成的损失,或因管理不善造成的损坏、丢失,应按价赔偿,并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6、消防泵必须至少每周定期启动一次,检验设备是否运行正常、有效,消防水带老化、泄漏时要及时更换。

  7、防雷防静电设施应按气象部门要求定期监测,保证接地电阻满足要求。

  8、对监控设施要进行常规保养、维修,保证正常、有效使用。

安全设备管理制度3

  设备管理的好坏,对企业产品的数量、质量和成本等经济技术指标,都有着决定性的影响,因此要严格按照设备、设施的运转规律,抓好设备的正确使用,精心维护,科学维护,努力提高设备完好率,确保安全生产。

  1.范围

  适用于企业生产过程的设备管理

  2.设备管理的组织和原则

  2.1公司的设备由运营中心下属的生产管理部统一管理,具体包括对设备规划、购置、安装调试、使用、维修、改造、更新和报废的全过程实行综合管理。

  2.2公司的设备实行分级管理

  2.2.1生产管理部负责公司生产设备的综合管理,负责设备检修计划的制订、执行及故障维修,保证设备的正常生产能力,不断提高设备的使用效率和完好率。

  2.2.2生产车间负责正确使用设备,做到定人、定机、定岗;及时发现设备故障,消除隐患,防止事故发生。

  2.2.3生产车间制定专人负责定期对设备进行日常润滑保养,减少设备磨损,延长设备使用寿命,降低能耗,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

  2.3设备管理必须密切为生产工艺服务,必须贯彻“预防为主,保全保养并重”的方针,做到专业维修和操作保养相结合。

  2.4设备管理必须狠抓设备的正确使用、精心维护和科学检修三个环节,广泛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结构、新材料,提高设备产出率。

  3.设备的基础管理

  3.1生产管理部应对公司的所有设备按照规定逐台进行统一编号,建立设备卡片和台账,建立设备档案,做到随机附件和技术资料齐全。如有进口设备的技术资料应及时全套翻译入档。

  3.2财务部门应至少每年对所有设备进行一次复查核实,做到账账相符,账卡相符,账物相符。

  3.3生产管理部要根据设备在生产中的重要程度和对产品质量的影响程度,结合设备的可靠性、维修的难易程序、设备停机损失、购置原值等因素,将设备划分为重点检修设备、一般检修设备和随时维修设备。不同的设备采取不同的管理方法和维修方式。

  3.4设备的封存

  3.4.1因生产任务不足等原因,停用半年以上的设备应进行封存。

  3.4.2封存由生产管理部进行,封存要有明显的标识。

  3.4.3设备封存前要进行一次全面的维护,并采取防尘、防锈和防潮措施。

  3.4.4所有封存设备都要达到完好设备的要求,并列入设备检查范围。

  3.5设备的档案管理

  3.5.1生产管理部设设备管理员,负责设备技术档案和状态档案的管理工作。

  3.5.2设备的技术档案是指设备的安装、零部件、自制设备、特种设备、使用说明书、图纸等技术资料。

  3.5.3状态档案是指设备的分布、购进和安装日期、使用年限、维修记录等资料。

  3.5.4设备管理员负责整理、保管本部门应归档的资料,负责与公司档案室进行相关的业务联系并及时归档本部门的资料。

  3.5.5已归档的设备档案资料发生变更时,应根据实际情况,及时更新归档资料。

  4.设备的购置

  4.1生产管理部应广泛收集设备科技发展的资讯以及市场信息,并收集使用单位对有关设备的使用意见,为新设备的购置提供资料。

  4.2对于新设备的购置,生产管理部应提出设备的先进性、可靠性和维修性等要求,并对关键设备进行经济技术可行性分析,把好选型和安装验收质量关,为搞好设备的后期管理奠定基础。

  4.3对于配套设备及进口设备的规划选型工作,由生产副总组织生产车间、研发部、物业管理部、财务部等部门进行技术论证和经济分析,并按有关规定上报审批。

  4.4选购的设备应备有齐全的设备安装、使用、润滑、维修等技术资料和必要的`维修配件、易损件。选购含有压力容器的设备要“三证”资料齐全。

  4.5设备到货后,由生产管理部组织物管部、生产车间、库管和供方派员共同参加开箱验收,并认真做好开箱记录,按装箱单核对主设备、附件、工具、备件和技术资料,办理入库和安装手续。

  4.6设备安装调试完毕要按说明书及有关规定进行性能检查、试车和试验,办理固定资产移交手续。

  4.6.1验收后生产管理部应负责将安装资料收集、整理、存档。

  5.设备的使用与保养

  5.1生产工人在独立使用设备前,必须对其进行设备的结构、性能、技术规范、维护基础知识和安全操作规程等理论和实际操作的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

  5.2设备操作人员对设备必须做到“三懂”,即懂结构、懂原理、懂性能;“四会”,即会使用、会维护、会检查、会排除故障。特殊工种,须由国家劳动部门发给操作合格证,持证上岗。

  5.3设备的使用管理要实行定人定机方式。对于由多人操作的设备和生产线,实行机长制,由机长负责,原则上机长由设备所在车间的工艺技术员担任。

  5.4操作人员要严格执行设备的操作规程,严禁设备超负荷、超范围和带故障运转。如现场管理人员强令操作员工超负荷、超范围和带故障使用设备时,生产管理部有权制止,操作人员有权拒绝。

  5.5设备操作人员要按时填写设备运行记录,并保证设备运行记录的连续性。

  5.6生产管理部应根据生产计划和设备本身的特点,采用预防检修的方式。对于生放设备应利用一切生产空隙安排好维修和检修工作,并认真安排好大修、中修计划。

  5.7对于国家有特殊规定的特种设备如压力容器等,生产管理部应严格按照国家相关的规定进行维修、保养、检修和报检。

  5.8设备的保养由操作工的日常清洁保养、维修工专业维修保养加中修、大修计划检修三部分组成。生产管理部根据设备情况制定保养的内容、时间、责任人,由于保养不当造成的设备损失或事故,要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5.9设备的日常保养以操作工为主,操作工应当按照生产管理部制定设备日常保养要求和规定进行保养,预防设备的损坏和事故发生。

  5.10维修工和操作工要严格按照润滑周期表执行加油润滑,落实 “五定” (指定时、定点、定量、定质、定人)管理,防止设备断油的现象。

  5.11车间主任、生产管理部经理要定期或不定期对设备保养情况进行检查。

  6.设备的维修

  6.1设备发生故障,操作工人不能解决时,应立即填写设备报修单通知生产管理部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排除,并填好维修记录。

  6.2在接到设备报修以后,生产管理部经理应根据设备的故障程度和原因,派出相应的维修人员前往车间进行修理。

  6.3维修人员在维修完毕后,应通知使用单位的员工进行验收,并在报修及验收单上签字,对维修用时和维修材料进行确认。

  6.4对于公司现有技术力量无法完成的设备报修,应由技术员填写外协修理申请单,经生产管理部经理审核后,报生产副总审批。外协修理申请单应详细注明维修设备的名称、故障原因、外协厂家和预计费用。

  6.5在维修完成以后,使用部门和生产管理部应当对设备进行检查验收,对重大设备改造和大修后和验收还要有研发技术部门参加。

  6.6对于经常发生故障的部位,生产管理部应认真分析,制订改善维修措施,尽量从根本上消除故障以及发生原因。

  6.7设备大修、中修的检查验收

  6.7.1设备大修、中修完工验收必须严格按说明书或大、中修计划书中规定的各项检修内容、技术标准要求进行。

  6.7.2对无法修复到出厂标准的老、旧设备,原制造有严重缺陷的设备,经过两次以上大修的设备,严重损坏过的设备,在保证生产工艺要求的前提下,可适当降低精度标准,或根据工艺要求另行制订大修的标准。

  6.7.3凡降低修理项目精度标准的设备,必须在大修、中修任务书中注明。

  6.7.4设备大修、中修后应及时进行内、外部检查,空运转试验,升压、升温试验,负荷运行试验,试生产等必要的技术性能试验,必须达到设备出厂标准和符合原安装的生产工艺要求。

  6.7.5设备大修、中修验收由生产车间、研发技术部、生产管理部参加,验收合格后填写验收交接单,一式三份,生产车间、技术部、生产管理部各一份。

  6.7.6验收后生产管理部应将大修、中修资料收集、整理、存档。

  7.设备改造与更新

  7.1生产管理部必须根据产品发展规划,结合工艺改进和设备技术状况制订设备改造和更新计划。

  7.2设备改造与更新方案的审批

  7.2.1一般设备的改造与更新,由生产管理部提出方案,报运营中心批准。

  7.2.2凡纳入新建或技改项目中的重大设备改造与更新,应由运营中心组织技术经济分析论证,报总经理批准后执行,生产管理部负责组织实施。

  7.3设备技术改造应结合大修进行。设备更新原则上是用技术性能先进的设备,更换技术性能落后又无法修复、改造的老设备。凡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设备,可以更新。

  7.3.1经过多次大修,技术性能不能达到工艺要求和保证产品质量的。

  7.3.2技术性能落后,经济效果很差的。

  7.3.3通过修理、改造虽恢复性能但不经济的。

  7.3.4耗能大或严重污染环境,危害人身安全与健康,进行改造不经济的。

  7.3.5国家或有关部门规定淘汰的设备。

  7.4设备更新工作应在总经理的领导下,由生产副总具体负责,并应举行以生产管理部为主,生产车间、研发技术、质量、财务各部门参加的论证会,研究更新方案,经总经理批准后,由生产管理部负责实施。

  8.备品备件的管理

  8.1备品备件是指设备维修所用的替换零部件,常用的备品备件应保持一定的库存。短缺时由设备管理人员提出采购申请,生产管理部经理审核,生产副总批准。

  8.2备品备件由生产管理部经理指定专人保管并办理领用手续,具体单据由保管员负责保管,财务部应定期审查所有单据和对库存物品进行盘点。

  8.3保管员应确定最高、最低储备量,做好备品配件定额储备管理,确保设备维修需要。

  8.4备品备件由维修人员提出领用申请,生产管理部经理审批,保管员按领料单发放。当备品备件进行直提、直购时,需补办申领手续。

  8.5生产管理部应做好领用备品备件的保管、保养,严格按操作规程使用备品备件。

  8.6重要专用维修工具由生产管理部经理提出申请,生产副总审核,总经理批准;一般维修工具由维修工提出申请,生产管理部经理审核,生产副总批准。

  8.7生产管理部应做好备品备件和维修工具的使用管理。

  9.设备的闲置与报废

  9.1闲置设备是指由于生产任务不足等原因停用的生产设备,设备闲置在半年以上的应进行封存管理,设备的封存和启封时必须由生产管理部和财务部共同进行。

  9.2因生产结构或技术原因长期不用,连续停用一年以上的闲置设备,应积极组织外调、出租或转让,以提高设备的利用率。

  9.3设备报损、报废条件:

  9.3.1因意外事故或灾害,造成主要部件、主要结构严重损坏而无法使用的设备。

  9.3.2制造质量低劣,达不到最低工艺要求的设备。

  9.3.3生产使用造成损坏、无修复价值的设备。

  9.3.4机器陈旧,技术性能不能满足生产要求,且无法改造的设备。

  9.3.5耗能高,严重污染环境的设备。

  9.3.6超过使用年限的设备。

  9.4报损、报废设备的处理方法

  9.4.1按现有价值整件或整机出售。

  9.4.2拆卸、转让可利用的零部件。

  9.4.3不能利用的部件按废料处理。

  9.5报废申请由使用部门提出,生产管理部进行专业审查同意,报设备使用部门所在系统总监审批。属于固定资产的设备还须由申请部门转财务管理部进行固定资产减速损处理。

  9.6不得把已报损、报废的设备用于生产、维修。

  9.7处理报废设备收入的资金,只能用于设备的更新和改造。

  10.附则

  10.1本制度由生产中心制订,报总经理办公会批准后施行,修改时亦同。

  10.2本制度由生产管理部解释、监督和检查。

  10.3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原有类似的规章制度自行废止。与之相抵触的以本制度为准。

安全设备管理制度4

  学校电子备课室是教师运用现代技术手段进行教研、备课的重要场所,为确保教师人身安全和设施安全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备课室的所有器材设备未经主管人批准,任何人不得私自带出或外借。

  二、服从管人员的指挥,不得私自调换和移动设备,不得私自安装自带软件和使用服务器等设备,确保设备和信息安全。

  三、在微机室备课的教师要严格履行登记手续(上机时间、机号、工作内容、结束时间)。

  四、电子备课室严禁携入易燃、易爆、易碎、易污染和强磁物品,严禁在室内吸烟。由此引发事故当事人负责。

五、室内配齐防火工具,灭火器、沙箱等。

  六、下班时关好门、窗和灯并切断应切电源。

  七、严禁在网上浏览、传播、发布迷信、色情和反动言论,否则,追究刑事责任。

  电子备课室安全管理措施

  一、每天上班后与下班前先检查电源,电线是否漏电现象,检查暖气是否漏水。

  二、室内的设备要做到定期检修、保养和杀毒,确保信息和设备安全。要保持室内的适当温度。

  三、检查电源线布线是否规范,是否有老化、破损的地方。电源插座处及电源开关处有明显标志且周

  不得堆放物品,尤其易燃易爆物品。

  电子备课室安全管理应急处理预案

  一、如果有火灾现象发生,应立即切断电源。室内人员应积极协助管理人员进行扑救,同时立即报警。

  二、发生漏水事件应及时采取临时措施减少损失同时通知总务处进行修理,未维修结束不得离岗。

  三、如果有漏电现象发生,应立即切断电源。同时通知总务处进行修理,未维修结束不得离岗。

  四、如果在晚间突然停电,应及时要求室内人员保持安静,切断电源,使用备用光源组织人员有序离开,人员离开后要认真检查电源开关情况,确认后关窗锁门。

  多媒体教室安全管理制度

  一、每天上班后与下班前先检查电源,电线是否漏电现象,检查暖气是否漏水。

  二、任课教师应提前三天登记上课的节次与日期,(周三后可以登记下周的)。除正常上课外,其它时间使用多媒体教室的必须有科室主任的批条。

  三、任课教师按照正常顺序依次打开相关的'使用设备。未经管理人员同意不能随意安装、更改、删除程序。使用结束后要关好计算机及外接设备并切断一切电源。由管理人员与任课教师共同检查后,方可离开,擅自离开者由任课教师负完全责任。

  四、课前学生排队按顺序依次进入教室,按号入座,严紧携入易燃、易爆、易碎、易污染物品。学生不允许使用多媒体讲台的各种设备。上课期间责任人:上课教师。

  五、室内配齐防火工具,灭火器、沙箱等。

  六、多媒体投影仪的开关要使用遥控器,特别使关闭投影仪一定要等3—5分钟让机器内的热量散尽才能切断电源。

  多媒体教室安全管理措施

  一、每天上班后与下班前先检查电源,电线是否漏电现象,检查暖气是否漏水。

  二、室内的设备要做到定期检修、保养和杀毒,确保信息和设备安全。要保持室内的适当温度。

  三、检查电源线布线是否规范,是否有老化、破损的地方。电源插座处及电源开关处有明显标志且周围不得堆放物品,尤其易燃易爆物品。

  多媒体教室安全管理应急处理预案

  一、如果有火灾现象发生,应立即切断电源。上课教师应要求学生保持安静,打开安全门,组织门口附近的学生先撤,逐排按顺序安全撤离。上课教师和多媒体管理员积极扑救,同时立即报警。

  二、发生漏水事件上课教师应及时采取临时措施同时通知管理员和总务处进行修理,未维修结束管理员不得离岗。

  三、如果有漏电现象发生,上课教师应立即切断电源。同时通知管理员和总务处进行修理,未维修结束管理员不得离岗。

  四、如果在晚间突然停电,上课教师应及时要求学生保持安静,切断电源,使用备用光源组织人员有序离开,人员离开后要认真检查电源开关情况,确认后关窗锁门。

安全设备管理制度5

  1.目的

  为了使生产设施处于安全、可靠、长周期、满负荷运行,对生产设施进行有效控制,确保职工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生产过程中所有生产设施

  3.职责

  3.1生产技术副总经理助理主管公司生产设施安全管理工作,负责审定有关生产设施的安全规章制度、管理办法。

  3.2设备动力部门负责公司生产设施的管理。

  3.3技术部门和设备部门负责公司的生产设施大修计划(含安全设施检修计划)、报生产技术副总经理审批,列入公司生产经营计划。

  3.4供应基建部和技术部负责公司生产设施安装的基础工作。

  3.5安全科对生产设施安全运行进行监督、检查、并参加锅炉、压力容器安全附件的定期调试,参与重大设备事故的调查工作。

  3.6设备动力部门负责公司设备的检验、测量和试验设施的维护、保养、并定期进行校验。

  4.控制程序

  对本公司生产过程中生产设施使用、维护、备件管理,除应严格按照本制度执行,还应遵守以下制度:

  a.《青铜峡市瑞祥建材有限责任公司特种设备管理制度》

  b.《青铜峡市瑞祥建材有限责任公司生产设施拆除和报废管理制度》

  4.1生产设施的`建设

  4.1.1生产设施建设中的安全设施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技术标准,并与建设项目的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三同时”)。

  4.1.2公司建设生产设施,应对项目建设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总体开工方案、开工前安全条件确认和竣工验收六个阶段,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规范管理。

  4.1.3生产设施建设中的变更管理严格执行变更管理制度,履行变更程序,并对变更全过程进行风险管理。

  4.1.4积极采用先进的、安全性能可靠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材料,汇报公司技术研究研发部和公司技术总工进行研究,不断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努力提高安全生产技术水平。

  4.2设备采购

  4.2.1设备的采购应严格按照相关管理规定执行。

  4.2.2特种设备的安全附件、安全设施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采购。

  4.2.3新增、更新设备入厂,需进行验收工作:包括外观、出厂资料、安全附件、检测和测量报告等。

  4.2.4新增、更新设备试车前应进行安全附件、检测,并进行风险分析,同时进行试车验收。

  4.3生产设施的使用

  4.3.1设备动力部门应建立全公司生产设施台账。

  4.3.2设备专业负责人要对各工段的设备进行管理。

  4.3.3设备专业负责人对安全生产设施每月检查一次,并记录。

  4.3.4设备专业负责人根据检查情况提出维护保养计划,由技术部门列入检修计划中。

  4.3.5安全设施如安全阀、压力表、温度计(表)、液位计、泄漏检测装置、防雷接地等应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维护检修。

  4.3.6安全设施检修后,不得随意拆除,必须完整恢复。

  4.3.7生产场所应根据化学品种类、特性不同分别设置相应安全设施。

  4.3.8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气体场所应设置泄漏报警装置。

  4.3.9重大危险源应设置防晒装置、喷淋装置、防火设施、处理回收装置。

  4.4特种设备严格按照特种设备管理制度执行,建立特种设备档案。

  4.4.1每年大修计划中应制定特种设备年检计划。

  4.4.2特种设备使用必须办理使用证。

  4.4.3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必须经培训、考试合格并办理作业证,方可上岗作业。

  4.5监视和测量设备按《山东德裕煤化有限公司监视和测量设备管理制度》管理。

  4.5.1严格按照监视和测量设备有关法律、法规制定相应的校定、检验计划,并记录。

  4.5.2制定相应的监视和测量设备检修计划,并定期维护保养。

  4.6电气

  4.6.1凡基建、扩建、和技改等工程项目需增加用电负荷的,使用时均应办理用电申请。

  4.6.2电气设施检维修、停送或倒闸操作,必需严格执行《临时用电和电气检修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4.6.3临时用电必需办理用电申请,其用电设施和线路,必须符合安全用电的技术要求。

  4.6.4电气作业必须持证上岗。

  4.7生产设施的维护保养

  4.7.1实行专机专责制和包机制,做到“台台设备、条条通道、个个阀门、块块仪表”有人负责。

  4.7.2操作人员应对所使用的设备做到“四懂”(懂结构、懂原理、懂性能、懂用途)、“三会”(会使用、会维护保养、会排除故障),并经考核合格,方可上岗。

  4.7.3操作人员必须做好下列工作:

  a.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设备的启动、运行、停车;

  b.坚守岗位,严格执行巡回检查制度,认真填写设备运行记录;

  c.认真做好设备润滑工作;

  d.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

  e.保持设备整洁、及时消除跑、冒、滴、漏现象;

  4.7.4操作人员发现设备、管道有异常现象,应立即检查原因,及时反映,在紧急情况下,应采取果断措施或立即停车,并上报主管部门和技术部门,不排除故障不得盲目开车,未处理的缺陷要记录在交接班记录上,并向下一班交代清楚。

  4.7.5检维修人员要明确分工,对分工负责包干的生产设施做到:

  a.定时、定点检查,主动向操作工了解设备运行情况;

  b.发现缺陷及时消除,不能立即消除的缺陷,要详细记录,并及时上报;

  c.按质按量完成检维修任务;

  4.7.6所有备用设备应有专人负责定期检查维护,注意防腐、防潮、防尘,对于传动设备应定期进行试车和切换,使所有备用设备处于良好状态;

  4.7.7未经主管部门批准,不能将配套设施拆件使用。

  4.7.8认真做好维护保养记录,记录中应包括:检维修人员、验收人员、日期等。

  5.相关文件、记录

  5.1《安全设施台账》

  5.2《安全设施检查、维护、保养记录》

安全设备管理制度6

  1.为加强单位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预防和减少火灾危害,根据《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及有关消防法规,制定本规定。

  2.建筑自动消防设施(主要指自动喷水、卤代烷、二氧化碳、干粉等固定灭火系统、自动报警系统和机械防排烟系统等)的维护管理(无该设施的本条可取消):

  (1)建筑自动消防设施投入运行后,单位应及时选择维修保养企业,与之签订维修保养合同,对系统进行定期的维修保养。

  (2)应将建筑自动消防设施列入防火检查、巡查的内容。

  (3)负责运行和维护的部门每日应对建筑自动消防设施进行巡查,同时做好记录。

  (4)保安部应定期对建筑自动消防设施的各项功能进行检查试验,并填写记录。

  (5)点型感温、感烟探测器投入运行二年后,应每隔三年对探测器进行清洗。

  3.小型灭火器材(主要指灭火器、消火栓、消防桶、消防斧、消防锨等器材)的维护管理:

  (1)严禁购置不符合国家消防技术标准的灭火器材。对购置的器材应建立详细的'器材台帐,并报保安部备案。

  (2)保安部根据有关消防规范要求对灭火器材进行合理布置,并登记造册。

  (3)各部门应指定专人管理辖区内的灭火器材,灭火器材管理应做到“三定”(定位、定人、定责)。

  (4)各部门灭火器材管理人每周检查一次灭火器材的数量和定位情况,每月检查一次灭火器压力表指针是否在正常区域。在寒冷、炎热、潮湿季节,要对消火栓、灭火器采取防冻、防晒、防潮措施。

  (5)保安部每半年对所有的小型灭火器材进行一次检查,对缺少的灭火器材进行补充,对锈蚀严重、压力不足、干粉结块的灭火器送具备法定资质的灭火器维修厂家进行维修。

  (6)因管理不善,造成灭火器材丢失、损坏的,管理人应赔偿损失,并根据情况对联责部门进行经济考核。

  (7)因扑救本单位或友邻单位火灾而使用了灭火器,有关部门应及时报告保安部,补充灭火器材。

安全设备管理制度7

  1目的和适用范围

  为了适应生产发展的需要,使安全管理逐步实现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进一步规范设备设施的安全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武钢集团昆钢股份炼钢厂所属科室、作业区所辖设备设施。

  2规范性引用文件

  《炼钢安全规程》(aq20xx-2004)

  3术语、定义

  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制度:是指在生产建设工作中必须使用的设备设施,通过安全管理,为保证安全生产,保护员工的安全与健康的规则。

  4职责

  4.1设备能源管理科负责依据《炼钢安全规程》(aq20xx-2004)制定设备设施的安全管理制度,组织定期或不定期检查,督促作业区及相关方对设备设施的安全隐患进行整改。

  4.2安全环保监督管理科对设备设施的检查及安全隐患整改进行监督,并对安全隐患整改提供资金支持。

  4.3各科室、作业区负责配合本专业系统设备设施安全管理的实施,负责对安全隐患的执行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和考核。

  5管理内容

  5.1厂房

  5.1.1冶炼与浇注厂房内产生大量热量及有害气体、烟尘,设计应考虑良好的通风散热与采光条件,转炉、铁水贮运与预处理、钢水浇注等热源点上方,应有良好的通风道;热源点周围的建、构筑物应考虑高温影响,采取相应的隔热防护措施。

  5.1.2厂房结构应考虑风、雨、雪、灰等动(静)载荷及各种自然因素影响,主厂房屋面四周应设栏杆,并在适当位置设置清扫通道等;厂房应合理布置登上屋面的消防梯与检修梯。

  5.1.3炼钢主厂房,应设置贯通各跨间,并与各跨间进出口及主工作平台相通的安全走廊,其宽度不小于1m。

  5.1.4桥式起重机司机室与摩电道,原则上应相对布置;若两者位于同一侧,则应有安全防护措施。

  5.1.5应根据设计规定的安全标志设置要求和实际生产情况,在厂房内生产作业区域和有关建筑物适当部位,设置符合规定的安全标志。

  5.1.6厂房、烟囱等高大建筑物及易燃、易爆等危险设施,应按国家标准安装避雷设施,设施要确保有效。

  5.2建、构筑物

  5.2.1各种建、构筑物的建设,应符合土建规范的各项规定;各种设备与建、构筑物之间,应留有满足生产、检修需要的安全距离;移动车辆与建、构筑物之间,应有0.8m以上的安全距离。

  5.2.2易受高温辐射、液渣喷溅危害的建、构筑物,应有防护措施;所有高温作业场所,如炉前主工作平台、钢包冷热修区等,应设置通风降温设施。

  5.2.3防火设施的设置,应遵守gbj16等消防法规、标准的规定;主控室、电气间、电缆隧道、可燃介质的液压站等易发生火灾的建、构筑物,应设自动火警报警装置,作业区应设置消防水系统和消防通道。

  5.2.4厂房内梯子应采用不大于45°的斜梯(特殊情况允许采用60°斜梯与直爬梯),梯子设置应符合gb4053.1、gb4053.2的规定。转炉、连铸主平台,两侧应设梯子。

  5.2.5操作位置高度超过1.5m的作业区,应设固定或移动式平台;固定式钢平台应符合gb4053.4的规定,平台负荷应满足工艺设计要求。

  高于1.5m的平台,宽于0.25m的平台缝隙,深于1m的敞口沟、坑、池,其周边应设置符合gb4053.3规定的安全栏杆(特殊情况例外),不能设置栏杆的,其上口应高出地坪0.3m以上。

  平台、走廊、梯子应防滑。易受钢水与液渣喷溅的平台工作面,应采用耐火材料铺设。

  5.2.6转炉的炉下区域,应采取防止积水的措施;炉下漏钢坑应按防水要求设计施工,其内表应砌相应防护材料保护,且干燥后方可使用;炉下钢包车、渣盆车运行区域,地面应保持干燥;炉下热泼渣区,周围应设防护结构,其地坪应防止积水;炉渣冲击与挖掘机铲渣地点,应在耐热混凝土基础上铺砌厚铸铁板或采取其它措施保护。

  5.2.7不允许渗水的'坑、槽、沟,应按防水要求设计施工。

  5.2.8炼钢炉、钢水与液渣运输线、钢水吊运通道与浇铸区及其附件的地表与地下,不应设置水管(专用渗水管除外)、电缆等管线;如管线必须从上述区域经过,应采取可靠的保护措施。

  5.2.9易积水的坑、槽、沟,应有排水措施;所有与钢水、液渣接触的包、槽、工具及其作业区域,不应有冰雪、积水,不应堆放潮湿物品和其它易燃、易爆物品。

  5.2.10作业区域电缆隧道应设火警自动报警装置,并应根据需要设置自动灭火装置;长度超过7m的电缆隧道,应设置通风气楼。

  5.2.11密闭的深坑、池、沟,应考虑设置换气设施,以利维护人员进入。

  5.2.12废钢处理设施应有可靠的安全防护措施,落锤破碎间(场)应设封闭型防护结构,废钢爆破应采用泄压式爆破坑。

  5.2.13厂区紧急出入口、通道、走廊、楼梯等,应设应急照明,其设计应符合gb50034的规定。

  5.3炼钢相关设备

  5.3.1铁水包、钢水包、中间包、渣盆

  5.3.1.1铁水包、钢水包、中间包的壳体上,应有排气孔。

  5.3.1.2包体耳轴,应位于包体合成重心以上0.2~0.4m的对称中心,其安全系数应不小于8,并以1.25倍负荷进行重负荷试验合格方可使用。

  5.3.1.3使用中的设备,耳轴部位应定期进行探伤检测。凡耳轴出现内裂纹、壳体焊缝开裂、明显变形、耳轴磨损大于耳轴直径的10%、机械失灵、砖衬磨损超过规定,均应报修或报废。

  5.3.1.4铁水包、钢水包、中间包修砌后,应保持干燥,并烘烤至要求温度方可使用。

  5.3.1.5用于铁水预处理的铁水包与用于炉外精炼的钢水包,应经常维护包口,包口严重结壳,应停止使用。

  5.3.1.6渣盆使用前应进行检查,其盆内不应有水或潮湿的物料。

  5.3.1.7钢水包滑动水口,每次使用前应进行清理、检查,并调试合格。

  5.3.1.8铁水包、钢水包内的自由空间高度(液面至包口),应满足工艺设计的要求。

  5.3.1.9铁水包、钢水包内的铁水、钢水有凝盖时,不应用其它铁水包、钢水包压凝盖,也不应人工使用管状物撞击凝盖。有未凝结残留物的铁水、钢水包不应卧放。

  5.3.1.10吊运装有铁水、钢水、液渣的包,应与邻近设备或建、构筑物保持大于1.5m的净空距离。

  5.3.2铁水包、钢水包、中间包烘烤器及其它烧嘴

  5.3.2.1采用煤气燃料时,熄火设施应设置供设备维修时使用的吹扫煤气装置,煤气吹扫干净方可修理设备。

  5.3.2.2烘烤器区域应悬挂“禁止烟火”、“当心煤气中毒”等警示牌。

  5.3.3地面车辆

  5.3.3.1作业区内的有轨车辆,轨道面应与作业区地坪一致。

  5.3.3.2车辆运行时,应发出红色闪光与轰鸣等警示信号。

  5.3.3.3钢水包车、渣盆车的停靠处,应设两个限位开关。

  5.3.3.4所有车辆,均应以设计载荷通过重车运行试验合格,方可投入使用。

  5.3.4起重设备

  5.3.4.1起重机械及工具,应遵守gb6067的规定;使用起重机械与工具,应有完整的技术证明文件和使用说明;桥式起重机等起重设备,应经有关主管部门检查验收合格,方可投入使用。

  5.3.4.2起重设备应经静、动负荷试验合格,方可使用,试验负荷等应按表1规定执行。桥式起重机等负荷试验,采用其额定负荷的1.25倍。

  表1起重设备试验规定

  名称试验负荷试验时间 分钟试验周期 月

  静负荷动负荷

  起重电葫芦1.25ph1.1ph1512

  手摇卷扬机1.25ph1.1ph1512

  链式起重机1.25ph1.1ph1512

  滑式及复式滑车1.25ph1.1ph1512

  千斤顶1.25ph1.1ph1512

  钢丝绳及钢链2ph-156

  麻绳及棉纱绳2ph-156

  注:ph为设备的额定负荷。

  5.3.4.3铁水包、钢水包龙门钩的横梁、耳轴销和吊钩、钢丝绳及其端头固定零件,应定期进行检差,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必要时吊钩本体应作超声波探伤检查。

  5.3.4.4钢丝绳、链条等常用起重工具,其使用、维护与报废应遵守gb6067的规定。

  5.3.4.5起重机应由经专门培训、考核合格的专职人员指挥,同一时刻只应一人指挥,指挥信号应遵守gb5082-85的规定。

  吊运重包铁水、钢水、液渣,应确认挂钩挂牢,方可通知起重机司机起吊;起吊时,人员应站在安全位置,并尽量远离起吊地点。

  5.3.4.6起重机启动和移动时,应发出声响与灯光信号,吊物不应从人员头顶和重要设备上方越过;不应用吊物撞击其他物体或设备;吊物上方不应有人。

  5.3.5其他设备

  5.3.5.1高温工作的水冷件,应提供事故用水应急备用。

  5.3.5.2易受高温或钢水、液渣喷溅影响的设备,应进行防护。

  5.3.5.3人员接近有可能导致人身伤害事故的设备外露运动部件,应设置防护罩。

  5.3.5.4压力容器的设计、制造、验收和使用,应遵守压力容器有关规范的规定。

  5.4转炉设备与相关设施

  5.4.1转炉的炉容比应合理。

  5.4.2氧气管道应在软管接头前设置长1.5m以上的铜管,氧枪软管接头应有防脱落装置。

  5.4.3转炉采用钢板焊接水箱形式的水冷炉口,应加强经常性检查,以防止焊缝漏水酿成爆炸事故。

  5.4.4转炉煤气回收,应设一氧化碳和氧含量连续测定和自动控制系统;回收煤气的氧含量不应超过2%;煤气的回收与放散,应采用自动切换阀,若煤气不能回收而向大气排放,烟囱上部应设点火装置。

  5.4.5转炉煤气回收系统,应合理设置放散、吹扫等设施。

  5.5连铸

  5.5.1确定铸机弯曲半径、拉速、冷却水等参数时,应确保铸坯凝固长度小于冶金长度。

  5.5.2连铸浇注区,应设事故钢水包、溢流槽、中间溢流包。

  5.5.3结晶器应配置事故供水系统,一旦正常供水中断,即发出警报,停止浇注,事故供水系统启动,并在规定的时间内保证铸机的安全;应定期检查事故供水系统的可靠性。

  5.5.4连铸主平台以下各层,不应设置油包、气瓶等易燃、易爆品仓库或存放点,连铸平台上漏钢事故可能波及到的区域,不应有水或潮湿物品。

  5.5.5浇注之前,应检查确认设备处于良好待机状态,各介质参数符合要求;浇注准备工作完毕,拉矫机正面不应有人,以防引锭杆滑下伤人。

  5.5.6浇铸前应对结晶器进行水压试验,合格结晶器在安装前应摆放在专用台架上,以防异物落入进出水口内。

  5.5.7采用煤气、乙炔和氧气切割铸坯时,应安装煤气、乙炔和氧气的快速切断阀;在氧气、乙炔和煤气阀站附近,不应吸烟和有明火,并应配备灭火器材。

  5.6动力供应与管线

  5.6.1供电与电气设备

  5.6.1.1供电应由两路独立的高压电源,当一路电源发生故障或检修时,另一路电源应能保证作业区正常生产用电负荷。

  5.6.1.2重要计算机应设置不间断电源(ups)。

  5.6.1.3产生大量蒸汽、腐蚀性气体、粉尘等的场所,应采用密闭电器设备;有爆炸危险气体或粉尘的工作场所,应采用防暴型电气设备。

  5.6.1.4转炉倾动设备应设有可靠的事故断电紧急开关。

  5.6.1.5电缆不应架设在热力与燃气管道上,应远离高温、火源与液渣喷溅区;必须通过或邻近这些区域时,应采取可靠的防护措施;电缆不得与其他管线共沟敷设。

  5.6.1.6作业区域变电所与火灾、爆炸危险或产生大量有毒气体、粉尘的设施之间,应符合相关规定。

  5.6.2动力管线

  5.6.2.1作业区域内各类燃气管线,应架空敷设,并应在作业区域入口设总管切断阀;作业区域内架空燃气管道与其他架空管线的最小净距,应符合有关规定的要求。

  5.6.2.2氧气、煤气管道及其支架上,不应架设动力电缆、电线,供自身专用者除外。

  5.6.2.3氧气、煤气管道,应架设在非燃烧体支架上;当沿建筑物的外墙或屋顶敷设时,该建筑物应为无爆炸危险的一、二级耐火等级厂房。

  5.6.2.4煤气、氧气等可燃气体管线,应设吹扫用的蒸汽或氮气吹扫接头;吹扫管线应防止气体串通。

  5.6.2.5各类动力介质管线,均应按规定进行强度试验及气密性试验。

  5.6.2.6不同介质的管线,应涂以不同的颜色,并注明介质名称和输送方向;各种气体、液体管道的识别色,应符合gb7231规定。

  5.6.2.7阀门应设功能标志,并设专人管理,定期检查维修。

  5.6.3给排水

  5.6.3.1生产线消防给水,应采用环状管网供水;环状或双线给水管道,应保证更换管道和闸阀时不影响连续供水。

  5.6.3.2最低温度在-5℃以下的地区,间断用水的部件应采取防冻措施。

  5.6.3.3供水系统应设两路独立电源供电,供水泵应设置备用水泵。

  5.6.3.4安全供水水塔(或高位水池),应设置水位显示和报警装置;应使塔内存水保持流动状态,并应定期放水清扫水塔。

  5.6.3.5采用喷嘴喷淋水的给水管,应装设管道过滤器,避免较大粒径悬浮物带入喷水管。

  5.6.4氧气

  5.6.4.1氧气管网的设计、作业和检修,应符合gb50030、gb16912的规定;从事氧气管道检修、维护和操作的人员,应通过有关安全技术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5.6.4.2新敷设的氧气管道,应脱脂、除锈和钝化;氧气管道在检修和长期使用之后再次使用,应预先用无油压缩空气或氮气彻底吹扫。

  5.6.4.3氧气管道的阀门,应选用专用阀门;工作压力大于0.1mpa时,不应选用闸阀。

  5.6.4.4氧气管道和氧气瓶冻结时,可采用热水或蒸汽解冻,不应采用火烤、锤击解冻。

  5.6.5乙炔

  5.6.5.1使用乙炔氧气点火枪应远离电气柜,点火枪附近不应有易燃、易爆物品。

  5.6.5.2煤气进入作业区前的管道,应装设可靠的隔断装置。

  在管道隔断装置前、管道的最高处及管道的末端,应设置放散管;放散管口应高出煤气管道、设备和走台4m,且应引出厂房外。

  5.6.5.3作业区域煤气管道的强度试验和严格性试验,应符合gb6222的要求。

  5.6.5.4炼钢作业区域煤气间断用户,不宜使用高炉煤气或转炉煤气。

  5.7炉渣

  5.7.1渣场采用渣包热泼液渣工艺时,应防止热泼区地坪积水。

  5.7.2采用渣盆倾翻固体渣工艺的中间渣场,砸渣砣作业时人员不应靠近作业区,防止落物伤人。

  5.7.3采用钢渣水淬工艺时,应确保冲渣水量大于最小的水渣比;发现冲渣水量小于规定值时,应停止水淬,以防爆炸。

  5.8修炉

  5.8.1修炉作业施工区要求

  5.8.1.1施工区应有足够照明,危险区域应设立警示标志及临时围栏等。

  5.8.1.2有可能泄露煤气、氧气、高压蒸汽、其他有害气体与烟尘的部位,应采取防护措施。

  5.8.1.3施工区域耐火砖砖垛高度应不超过1.9m,重质耐火砖砖垛高度不超过1.5m,垛间应留宽度大于1m的人行通道。

  5.8.1.4施工区域至作业区外部,应临时建立废砖清运、耐火材料输送的专用通道,以保证安全有序、物流畅通。

  5.8.1.5高处作业人员应佩戴安全带。

  5.8.1.6搭建修炉脚手架应经检查连接牢固,脚手架离工作面0.05~0.1m,负荷不应超过279kg/m2,其上物料不应集中放置;倾斜跳板宽度应不小于1.5m,坡度不大于30°,防滑条间距应小于0.3m。

  5.8.2转炉修炉

  5.8.2.1应事先全面清除炉口、炉体、汽化冷却装置、烟道口烟罩、溜料口、氧枪孔和挡渣板等周围的残钢和残渣,然后进行拆炉。

  5.8.2.2应认真执行停电、挂牌制度;修炉时,炉体上方和下方不应有人作业或停留。

  5.8.2.3在炉体内外作业,除执行停电挂牌制度外,还应将炉体倾动制动器锁定。

  5.9.煤气设施、设备管理要求

  5.9.1新建、改建和大修后的煤气设施和设备必须经过检查验收,符合安全要求并有安全规程后,方能投入运行,煤气设施的验收应有煤气使用部门和专业部门参加。

  5.9.2煤气设备、管道应明确划分管理区域,并建立严格的安全责任制。

  5.9.3建立煤气设施的技术档案管理制度,将设备图纸,技术文件,设备验收报告,竣工说明书,竣工图等完整资料归档保存。

  5.9.4建立煤气设施运行情况的运行记录。

  5.9.5煤气设施应进行定期检查。对于设备腐蚀情况,管道壁厚等每年重点检查一次,并将检查情况记录以备查阅。

安全设备管理制度8

  为了避免公司网络资源被滥用,提高工作效率,特别制定本规范,希望公司全体人员遵守规则,共同创造高效有序的网络环境。

  一、范围

  适用于所有办公计算机及其使用者

  二、上班时间段、网络和计算机操作行为规范

  1、P2P软件对网络资源的消耗极大,上班时间内严禁使用PPS网络电视、酷狗音乐、QQ网络音乐电视、BT电驴等P2P软件,以免影响他人工作正常上网,工作时间,不得下载、上传任何与工作无关的文件。

  2、不滥用网络资源浏览无关网页、娱乐网站、购物网站、股票交易、BBS、BLOG等,禁止在工作时间登录QQ、蚂蚁旺旺等聊天工具,如有特殊情况,必须填写计算机系统的使用申请书,所属部门一级部门长签字审查后,人事部人事审查通过未通过申请开通者,不得擅自在电脑上登录QQ等聊天工具。

  允许使用MSN、QQ等及时聊天工具的员工不使用QQ/MSN进行与工作无关的聊天,禁止访问土豆网、优酷网等所有流媒体网站。

  3、所有工作人员应加强网络安全知识的学习,严禁故意输入计算机病毒及其他有害数据,危害公司网络系统安全,增强信息安全和保密意识,不能识别的信息不能下载,不能确定是否安全操作,慎重进行,以免被病毒侵入危害公司和自身。

  4、所有网络工作人员禁止擅自建立个人wifi,目前个人wifi对公司局域网络有很大影响,给公司服务器和公司局域网环境带来巨大压力。

  5、禁止利用互联网从事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所有活动。

  6、禁止通过互联网查看和下载国家法律法规禁止传播的所有信息。

  7、未经单位领导批准,禁止在网上布与单位相关的所有信息。

  8、不得在公司的局域网上发送与工作无关的信息和邮件。

  9、不得在公司的计算机硬盘中保管与工作无关的资料、录像、MP3等文件。

  10、禁止下载、安装与工作无关的程序或文件,未经信息化管理人员允许,不得擅自更改电脑网络设置、擅自安装或拆卸公司的IT网络设备。

  11、不得利用互联网泄露公司战略规划、经营数据、财务数据、业务资料、技术资料以及被公司列为保密范围内的信息和资料,严禁利用公司网络资源从事违反公司制度的活动。

  12、信息化管理者负责审计和监视公司所有网络行为。

  三、网络权限管理

  1、中层干部以上:正常登录QQ,浏览正常网页,登录外部邮箱,下载文件。

  2、员工水平:浏览通常的网页,登录外部邮箱。

  3、工作单位的文士、各部门的资料员,不能问互联网。如果需要外部交流,可以申请开通QQ。

  因为员工需要工作,所以有必要申请开设网络权限的人,必须在所属部门的一级部门长签字审查后提交人事部人事审查通过后提交给信息化管理者。一级部门长要严格审查网络权限,网络权限大致分为五类

  视频音乐类(包括优酷、马铃薯、QQ音乐、酷等流媒体音乐网站)

  新闻类(网络及时发布的新闻)

  即时通信类(QQ、蚂蚁旺旺等聊天软件)

  消费类(淘宝、京东等购物网站)

  网络游戏类(魔兽世界、炫耀舞蹈、QQ游戏等流行的主流网络游戏)

  员工开设的网络权限默认不能使用以上5种网络权限。如果需要开设权限,请在计算机系统中使用申请书,详细说明原因。如果没有详细说明,信息管理者有权禁止开通。

  4、公司客户的网络使用公司建立的wifi网络,各专家室的wifi密码由制造部项目经理管理,如客户需要连接wifi使用网络,项目经理通知客户使用网络。

  附件:如果员工的个人电脑需要在办公室通过互联网的话,默认的互联网权限不能使用5种。

  四、计算机硬件管理

  1、公司的所有计算机和周边设备都是公司的固定资产,必须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配备给各部门的人员,各部门的人员必须保护整理,保证良好的使用环境。

  2、信息化管理人员对公司的所有计算机设备进行统一编号,建立计算机硬件明细户,定期维护和检查硬件各部门的使用情况。

  3、硬件故障:各部门使用者发现硬件时,应立即向信息管理者说明情况,由信息管理者确定及时处理,各部门人员不得擅自更换硬件设备。

  4、设备追加、更换、升级各部门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提出申请,填写固定资产购买申请书,经相关负责人批准后,由信息管理者确定具体配置,通知购买部购买。

  5、部门需要接受消耗品(如键盘鼠标、键盘等)时,需要向信息化管理员填写消耗品申请签字确认,申请必须明确记载消耗品申请的原因。申请一级部门长或主管批准后,由信息管理员发行(原则上更换)。

  6、电脑使用者是该设备的负责人,使用部门是负责部门。未经责任部门长批准,任何人都不得使用其他部门或其他人的电脑。各部门查阅互联网数据的'公共电脑由各组长管理和监督。

  7、信息管理员负责审计和监控公司所有计算机硬件的使用。

  五、计算机软件管理

  1、设计软件和应用软件的使用、安装:各部门和人员使用的软件(办公软件)可以自己安装,如果不安装,信息管理者可以负责安装。

  2、软件故障:各部门使用者发现软件故障时,应立即向信息管理者说明情况,由信息管理者确定并立即处理。

  3、员工不得擅自在工作机上安装与工作无关的程序,MP3、视频文件播放程序、聊天工具、游戏等。

  4、公司所有计算机(包括个人计算机办公室)必须设置企业版360(禁止使用其他杀菌软件),企业版360设置地址http://192.168.1.48:8080/

  5、公司计算机名称统一由信息化管理者制作,局域网IP地址统一由信息化管理者分配,不得擅自变更,擅自变更计算机名称和MAC地址的通报批评。

  6、信息化管理负责审计和监控公司所有计算机软件的使用。

  六、审查处罚措施

  1、故意更换、破坏计算机和周边硬件设备的人,以成本的2倍的价格赔偿,公开通报。

  2、上班时间利用电脑玩游戏、炒股、网上购物、看电影、听音乐等与工作无关的人,给予50—200元的处罚。

  3、网络违规处理方法:如违反上述规定,发现一次罚款100元,重复发生的双倍处罚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安全设备管理制度9

  1 目的

  为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规范生产设施、设备安全管理,减少安全事故发生,保护员工生命和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

  2 适用范围

  公司所有生产设备设施,安全设备设施。、

  3 职责

  3.1 操作人员

  1)培训后上岗,严格按安全操作规程进行设备的操作运行。

  2)设备执行“定人定机”的专机负责制,认真填写运行记录。

  3)认真做好设备润滑、维护保养工作。

  4)保持设备整洁,及时消除设备的跑、冒、滴、漏等现象。

  3.2 维修人员

  1)定时定点检查维护,并主动向操作工了解设备运行情况。

  2)发现故障及时消除,不能立即消除的,要详细记录并及时上报,结合设备检修计划予以消除。

  3)认真做好设备维护保养工作。

  3.3 车间领导、设备管理人员

  1)对设备维护保养制度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总结操作和维修工的维护保养经验,改进设备管理工作。

  3.4 生技部为公司设备设施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生产设施申购审核、台帐、特种设备、检维修审核、拆除与报废管理;参与新改扩工程验收;检查、监督生产设施、设备的安全管理。

  3.5 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消防设施、器材管理;办公室负责保安监视设备设施管理。

  4 主要内容

  4.1 设备的管理和使用

  为了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延长设备的`使用寿命,提高工人的操作技能,防止设备的非正常损坏,提高生产效率,必须实行定人定机和培训上岗的规定。

  a、严格实行定人定机原则,由车间提出设备操作人员名单,经生技部同意执行。

  b、设备操作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专人专机负责,并严格执行各工种安全操作规程。

  c、设备操作人员必须进行三级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后,才可上岗工作。

  d、设备的使用同时也要遵守《设备管理制度》。

  e、特种设备要按照国家规定进行定期检测。操作人员要有有效的操作资格证。

  4.2 设备的三级维护保养

  1)三级维护保养的内容:

  a.日常维护保养:班前班后由操作工认真检查设备,擦拭各个部位和加注润滑油,使设备经常保持整齐、清洁、润滑、安全,及时消除各种泄漏现象,班中设备发生故障,应及时排除,并认真做好运行记录。

  b.二级维护保养:以操作工为主,维修工辅导。按计划对设备进行局部拆卸和检查,清洗零件,疏通管路,更换磨损的零件,调整设备各部位的配合间隙,紧固设备各个部件。

  c.三级维护保养:列入设备的检修计划。以维修工为主,操作工配合对设备进行部分解体检查和修理,更换或修磨零件,清洗、换油、检查修理电气部分,使设备技术状况达到设备完好的要求。

安全设备管理制度10

  1.目的

  为保障安全生产,规范消防器材管理,使消防管理工作有规可依,确保急时好用,做到防患于未燃,制定本制度。

  2.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消防器材的管理。

  3.职责

  3.1行政部负责本公司消防器材的配置和管理,并负责消防器材的管理监督。

  3.2保安队长负责消防器材的检查和使用性能维护工作的组织和实施,并负责检查结果的报告及处理跟进。

  4.消防设备管理制度

  4.1消防设施设备按照划分的管理区域,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使消防设施器材经常处于良好备用状态。

  4.2每季度由行政部和电工组防水检查一次公司内的地上消火栓。

  4.3消防水泵每半年由行政部和电工组手动或自动启动检查一次。

  4.4公司的各种电气设备,每年联合进行一次检查。

  4.5备用发电机,由工程部根据设备检查安排时间定期启动检查。

  4.6各部位的轻便手提式10升、推车式65~100升的泡沫灭火器,每年由行政部监督更换药剂一次,其他器材损坏的要及时更换。

  4.7公司建筑物内凡存放有物品的地方,有人员活动的地方、公共场所、娱乐场所、楼层间、机房、电房、气站、厨房、办公室等部位视情况配备轻便手提式灭火器材,由管辖部门负责 维护保管及外表的清洁卫生,摆放消防器材的地方不得堆放杂物,改变消防器材摆放的位置时,要经消防中心同意,有意损坏消防器材要罚款,情节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5.消防设施、安全标识管理规定

  5.1按照消防规范要求,管理区域内配备各种消防设备、设施,标识安装在合适、醒目的位置上。

  5.2各种标识不得随意挪为他用,责任部门应按月进行全面普查的规定认真落实,保证各种标识的完好性。

  5.3标识名称及作用

  5.3.1公共设施的标识

  5.3.1.1楼层灯及楼层号码的标识,分别安装在各楼层电梯厅内,其作用是为人们提示你所在楼层。

  5.3.1.2应急指示灯标识,分别安装在住宅楼各层通道及楼梯内,其作用是在火灾情况下可作应急照明使用,并提示人们所在安全疏散的方向。

  5.3.1.3禁止吸烟标识,在管理区域内公共场所及各电梯箱内安装有禁止吸烟标识牌,其作用是提示人们在公共场所不许吸烟,做到文明办公防止火灾发生。

  5.3.1.4消防器材标识,在各层指向灭火器的方向分别安装有指示牌,其作用是提示人们该方向设有灭火器材,一旦发生火灾及时使用。

  5.3.1.5火警电话标识,在各层通道内分别安装有火警电话标牌,其作用提示大家时刻记住火警电话,火灾时及时报警。

  5.3.2消防设备系统的标识

  5.3.2.1消防供水管道的标识,在楼内的消防供水管,按规范要求全为红色,并在管道上有明确的编号,说明该管是消火栓系统或花洒系统供水的区域范围。

  5.3.2.2消防栓的标识,在管理区域内所有消防栓的门上都印有消火栓的字样,提示人们该处设有消火栓。

  5.4消防机房的标识

  5.4.1消防水泵的标识,在各水泵上注有水泵编号、功率等字样标识。

  5.4.2消防水箱的标识,在供水箱上标有消防储水量限位标识。

  5.4.3排送风机的标识,在管理区域内各消防风机上都标有,风机编号“P”、“S”,及功率等字样标识。

  5.4.4监控中心的标识,摆在监探中心的门口,挂有监控中心的标牌,在值班室内的控制台上,显示有供电各系统信号指示,控制操作按钮等具体的字样标识。

  5.5消防设施,设备管理的标识包括

  5.5.1消防设施、设备管理的标识。

  5.5.2消防设备检查保养记录标识。

  5.5.3消防设备试运行记录标识。

  5.5.4消防设备故障维修的标识。

  5.5.5监控中心有关消防的各种管理制度的标识。

  5.5.6灭火作战方案及灭火指挥系统图的标识。

  5.5.7消防管道及平面图的标识。

  6.消防器材的管理

  6.1消防设施器材按照划分的管理区域,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使消防设施器材经常处于良好备用状态。

  6.2行政部每年对消防设施器材进行两次定期检查、清理和登记造册存档。

  6.3消防栓、箱体、玻璃、门锁、阀门、水带、水枪、手动报警器、小锤及其配件经常处于良好备用状态。

  6.4消防水泵、阀门、管道、压力表、水喷淋自动灭火系统每月放水试验一次。

  7.器材配置

  7.1.1行政部负责本厂消防器材的规划及配置。

  7.1.2消防器材配置应符合消防技术的相关规定,配置要适量、适用、合理。

  7.2登记入库

  7.2.1消防器材由保安队协助进行检验,检查包括:性能、规格、数量、使用有效期、使用范围等,确认是否符合公安消防局的有关规定,凡不符合标准的一律退回采购、更换。 7.2.2经检验符合标准的消防器材由行政部办理入库手续 7.3使用与维护

  7.3.1灭火器的使用:灭火器是一种可由人力移动的轻便灭火器具,他能在其内部压力作用下,将所充装的灭火剂喷出,用来扑灭火灾。

  7.3.1.1灭火器配置在各楼层的消防箱内,消防箱应设于显眼、通风、干燥、清洁的指定地点,不受烈日的暴晒,不接触热源或剧烈震动

  7.3.1.2灭火器应保持干净、整洁、无积尘;铭牌朝外,标识清楚。

  7.3.1.3灭火器的存放必须在接警时能及时取用。

  7.3.1.4灭火器只允许在火警发生时和训练需要时使用,平时一律不准挪作他用和外借,特殊情况需外借时,须经行政部主管同意。

  7.3.1.5训练用灭火器材由保安队长负责领出。训练完毕统一送还,如已使用,应更换或及时充装灭火喷剂后,物归原处。

  7.3.1.6因工作需要临时借用的灭火器材经公司安全负责人同意,登记确认后方可领出,用完后及时归还。

  7.3.2灭火器的维护

  7.3.2.1灭火器在每次使用后,必须送到已取得维修许可证的维修单位(以下简称维修单位)检查,更换已损件,并重新充装灭火剂和驱动气体。

  7.3.2.2每月定期进行一次使用性能的检查。

  7.3.2.3灭火器检查项目包括以下项目:

  (1)压力表指针是否在绿色—区域(如在红色—区域要检查原因,发现重量减轻10%,检查后要及时灌装)。

  (2)铅封是否完好(一经开放,须按规定再充装,并作密封试验,重新铅封)

  (3)喷嘴和喷射管是否堵塞,腐蚀损坏;推式灭火器的行车是否灵活。

  (4)喷筒是否畅通(如堵塞要及时疏通)

  (5)外观检查发现有4.3.3.1条所列情况的必须作废品处理。

  7.3.2.4检查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必须进行维修:

  (1)灭火器的橡胶有变形、老化或断裂的。

  (2)压力表外表面有变形、损伤等缺陷,压力值的显示不正常或模糊不清。

  (3)喷嘴有变形、开裂、损伤等缺陷的。

  (4)灭火器的压把、阀体等金属件有严重损伤、变形、锈蚀等影响使用的缺陷,顶针有肉眼可见的缺陷。

  (5)密封片、密封垫等发现有老化泄露现象。

  (6)灭火器的出气管有弯折、堵塞、损伤和裂纹等缺陷。

  7.3.2.5经过维修的灭火器,其充装的灭火剂应符合有关灭火剂的标准要求。

  7.3.2.6经过维修后的灭火器,必须贴上维修标识铭牌:

  (1)维修标识铭牌应有如下内容:维修单位的名称、维修许可证的编号、筒体水压试验压力值Mpa、维修年月。

  (2)每次维修的铭牌不允许相互覆盖

  (3)储气瓶永久性的维修铭牌(不允许打钢字)上,应标明储气瓶的充装系数、驱动气体充装量,同时还应有维修单位名称和充气的年、月。

  7.3.2.7灭火器外表清洁时严禁使用有机溶液剂洗条

  7.3.3灭火器的报废

  7.3.3.1灭火器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必须报废。

  (1)筒体严重锈蚀(漆皮大面积脱落,锈蚀面积大于或等于筒体总面积的三分之一者)或连接部位、筒底严重锈蚀的。

  (2)内扣式器头没有(或未安装)卸气螺钉和固定螺钉的。

  (3)筒体严重变形的。

  (4)结构不合理的(如筒体平底的;储气瓶外置,进气瓶从筒身上进入筒体内部的`干粉灭火器)

  (5)没有生产厂家名称和出厂年月的(含贴花脱落,或虽有贴花,但已看不清生产厂名称和出厂年月的

  (6)未取得生产许可证厂家生产的。

  (7)公安部或各省(市、区)公安消防部门命令禁止销售和维修的。

  (8)灭火器的报废年限从灭火器出厂日期算起,达到如下年限的,必须报废;

  A手提式化学泡沫灭火器——5年 b手提式酸碱灭火器——5年

  c手提式清水灭火器——6年

  d手提式干粉灭火器(储气瓶式)——8年 e手提式储式干粉灭火器——10年 f手提式二氧化碳灭火器——12年 g推车式化学泡沫灭火器——年 h推车式干粉灭火器(储气瓶式)——10年 i推车式储压式干粉灭火器——12年 j推车式二氧化碳灭火器——12年

  7.3.3.2报废的灭火器或储气瓶,必须在筒身上或瓶体上打孔,并且用不干胶贴上(报废)的明显标志,并报维修单位处理。

  7.3.4消火栓的使用:

  消火栓是一种固定灭火供水设备。它包括消火栓和消火栓箱。消火栓和消火栓箱通常设于楼梯间、走廊和室内的墙壁上。箱内有水带、水枪并与消火栓出口连接,消火栓则与消防给水管线连接。发生火灾时,按开启方向转动手轮,水枪即喷射出水流。

  7.3.4.1消火栓在使用过后,要把水带洗净晾干,按盘卷或折叠方式放入箱内,再把水枪卡在枪卡内,关好箱门。

  7.3.4.2水带、水枪只用于火场供水和平时训练。

  7.3.4.3水带接口相互连接时,应灵活、松紧适度,保证其密封性,加压时不能自行脱开。

  7.3.4.4平时训练领用的水带(水枪),收卷后要轻放,严禁将水带的接口,水枪在地上甩打造成破损。

  7.3.5消火栓的维护

  7.3.5.1每月一次定期检查消火栓是否完好,有无生锈、漏水现象。

  7.3.5.2检查接口垫圈是否完整无缺;卷盘、水枪、水带是否损坏,阀门、卷盘转动是否灵活,发现问题应及时检修或更换。

  7.3.5.3每月一次进行消火栓放水检查,以确保火灾发生时能及时打开放水。

  7.3.5.4水带、水枪应置于通风干燥的地方,注意防潮、防震、防霉、防腐、防破损。

  7.3.6水带的报废

  7.3.6.1水带破损、烂洞(不能修补,影响水压)、硬化必须报废。

  7.4消防器材的管理

  7.4.1配置的消防器材必须建立台帐,设专人监管。

  7.4.2日常维护和保养,坚持(谁使用、谁负责、谁受益)的管理原则。

  7.4.3保安队长每月定期组织和安排保安员对各个区域的消防器材进行检查和维护工作,保安员在检查过程中,必须将发现有问题的消防器材登记后集中放置于指定区域,由保安队长审查后汇总报告相关的各区域消防安全责任人,并负责维修结果的跟进、记录。

  7.4.4行政部不定期组织相关人员对公司存放的灭火器的维护保养工作进行检查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确保消防安全工作落实到位。

  7.5违反处理

  7.5.1所有的消防器材及设施应挂有检查标识牌,标识牌上清晰注明检查日期、检查人。

  7.5.2消防器材及设施的存放区域内不得放置任何物品,否则,一旦发现追究当事人责任,并严肃处理,给予通报批评:不能追究到个人的,对该消防器材及设施存放的部门负责人严肃处理,并通报批评。

  7.5.3所有的消防器材及设施只限于消防专用,禁止占用、不得挪作他用或移动位置、或故意损坏等,否则,一旦发现追究当事人责任,将严肃处理,并通报批评;不能追究到个人的,对该消防器材及设施存放的部门负责人严肃处理,并通报批评。

  (一)维护管理人员从业资格要求

  消防设施操作管理以及值班、巡查、检测、维修、保养的从业人员,需要具备符合下列规定的从业资格:

  1.消防设施检测、维护保养等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的项目经理、技术人员,经注册消防工程师考试合格,具有规定数量的、持有一级或者二级注册消防工程师的执业资格证书。

  2.消防设施操作、值班、巡查的人员,经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合格,持有初级技能(含,下同)以上等级的职业资格证书,能够熟练操作消防设施。

  3.消防设施检测、保养人员,经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合格,持有高级技能以上等级职业资格证书。

  4.消防设施维修人员,经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合格,持有技师以上等级职业资格证书。

  (二)维护管理装备要求

  用于消防设施的巡查、检测、维修、保养的测量用仪器、仪表、量具以及泄压阀、安全阀等,依法需要计量检定的,建筑使用管理单位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定期校验,并具有有效证明文件。

  (三)维护管理工作要求

  建筑使用管理单位按照下列要求组织实施消防设施维护管理:

  1.明确管理职责。同一建筑物有2个以及2个以上产权、使用单位的,明确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责任,实行统一管理,以合同方式约定各自的权利与义务;委托物业管理单位、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等实施统一管理的,物业管理单位、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等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履行消防设施维护管理职责,确保管理区域内的消防设施正常运行。

  2.制定消防设施维护管理制度和维修管理技术规程。建筑消防设施投入使用后,建筑使用管理单位制度并落实巡查、检测、报修、保养等各项维护管理制度和技术规程,及时发现问题,适时维修保养,确保消防设施处于正常工作状态,并且完好有效。

  3.落实管理责任。建筑使用管理单位自身具备维修保养能力的,明确维修、保养职能部门和人员;不具备维修保养能力的,与消防设备生产厂家、消防设施施工安装单位等有维修、保养能力的单位签订消防设施维修、保养合同。

  4.实施消防设施标识化管理。消防设施的电源控制柜、水源以及灭火剂等控制阀门,处于正常运行位置,具有明显的开(闭)状态标识;需要保持常开或者常闭的阀门,采取铅封、标识等限位措施,保证其处于正常位置;具有信号反馈功能的阀门,其状态信号能够按照预定程序及时反馈到消防控制室;消防设施及其相关设备电气控制设备具有控制方式转换装置的,除现场具有控制方式及其转换标识外,其控制信号能够反馈至消防控制室。

  5.故障消除及报修。值班、巡查、检测时发现消防设施故障的,按照单位规定程序,及时组织修复;单位没有维修保养能力的,按照合同约定报修;消防设施因故障维修等原因需要暂时停用的,经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批准,报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备案,采取消防安全措施后,方可停用检修。

  6.建立健全建筑消防设施维护管理档案。定期整理消防设施维护管理技术资料,按照规定期限和程序保存、销毁相关文件档案。

  7.远程监控管理。城市消防远程监控系统联网用户,按照规定协议向城市监控中心发送建筑消防设施运行状态、消防安全管理等信息。

  为确保消防设施、器材完好有效,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增强自防自救能力,特制定本规定。

  1、消防设施、器材的维护、保养和管理由消防安全管理人组织实施,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具体实施。

  2、根据灭火需要,配备适当种类和足够数量的消防设施和器材,并不得挪作他用。

  3、消防设备器材和工具应放置在醒目、取用方便的地点。放置在室外的要采取防潮、防晒、防霉烂、防结块和防冻措施。

  4、消防设备、器材的周围不准堆放杂物和堆放其他物品。严禁埋压、圈占消火栓和消防水池,对消防设备、器材要建立定期维修保养制度,保证完好有效。

  5、消防水池内应当保持规定的水量。

  6、凡维修消防管理或者停止供水时,必须事先通知本单位消防队或本地区公安消防队,做好应急措施。

  7、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安全设备管理制度11

  试验设备使用时水电安全管理制度

  一、仪器设备在使用过程中,如发生异常状态应立即断电检查原因,修复后才能使用,重大复杂问题应及时报告领导处理。

  二、使用电器设备时,不能用湿手、湿物接触电器开关,仪器设备不使用或下班时,应拉闸断电(需连续工作除外)。

  三、定期进行检查各种电器设备、电源线路,用电仪器设备在检修、保养、接线时,必许切断电源,严禁带电作业。

  四、电线路接头,断头必须用绝缘胶布包扎好,用电设备应按规定与保安触电器连接。

  五、水龙头用后必须关紧,停水时,不得将水龙头打开待水,以免造成水患。

  六、不准往水槽内倾倒细屑物品,茶叶沫等,以免堵塞水管。

  七、试验完毕,离开工作室前应检查水电开关是否关好。在雷雨季节,应将不用的电器设备总闸关掉,并将电脑电源信号线、网线插头拔下。

安全设备管理制度12

  一、定期与不定期的检查各部门各部位的安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设施、消防器材的安全状态。

  二、发现不合格的消防设施、器材须向有关部门提出整改意见,立即更换检修或更新,确保正常。

三、消防设施和消防设备定期测试:

  1、消防设施维护管理

  (1)烟、温感报警系统的测试由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每个烟、温感探头至少每年轮测一次。每半年检查一次,1-2年进行清洗维护一次。感烟/温探测器可燃气体探测器应至少每年标定一次,以确保检测精度。

  (2)消防水泵、喷淋水泵、水幕水泵每月试开泵一次,检查其是否完整好用。

  (3)正压送风、防排烟系统每半年检测一次。

  (4)消火栓、消防井每季度检查试用一次,冬夏两季需作防冻防潮维护处理,室内消火栓、喷淋泄水测试每季度一次。

  (5)其它消防设备的'测试,根据不同情况决定测试时间。

  2、消防器材管理:

  (1)灭火器每年应到国家指定的消防检修专业资质的单位进行年检。

  (2)派专人管理,定期巡查消防器材,保证处于完好状态。

  (3)对消防器材应经常检查,发现丢失、损坏应立即补充并上报领导。

  (4)各部门的消防器材由本部门管理,并指定专人负责。

  四、单位必须建立消防设施、器材专项管理档案,定期更新完善。

  五、下列行为必须限期整改或处罚,并向单位主管领导或主管单位上报。

  1)占用疏散通道经提示不改正的。

  2)在安全出口或者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3)在营业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遮挡或者将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遮挡、覆盖。

  4)故意破坏安全设施者。

安全设备管理制度13

  为了妥善保管好“班班通设备”,使“班班通”的管理和使用规范化,发挥“班班通”重要作用,真正为师生服务,为教学服务,特制定“班班通”设备的安全使用制度。

  1、学校电教室负责校园网的`运行、调试、维护等工作,保证校园网的正常运行,保证“班班通”的正常运行。

  2、班主任为“班班通”管理者,第一责任人,负责“班班通”设备的全面管理工作。注意防火、防淋、防潮、防盗,如保管不善造成设备损坏、丢失,除照价赔偿外,还要追加班主任责任。班主任经常检查设备使用情况,如发现设备出现故障应及时汇报学校电教室谢芙蓉老师并填写《学校“班班通”设备报修登记表》,以便及时查明原因排除故障。任课教师协助班主任管理。

  3、使用“班班通”设备须规范操作,课前检查设备的完好情况。教师使用完毕后。必须关闭总电源和控制平台。发现问题及时向谢老师反映。

  4、教师不得擅自允许学生单独使用多媒体设施。“班班通”使用注意用电安全,如发现有漏电现象,及时报告总务处,并立即停止使用,直至检修完好方可操作使用。严禁学生随意开关总电源、计算机、电视等设备。

  5、教师不得私自更改“班班通”计算机名、IP地址、工作组,严禁私自安装与教学无关的软件。严禁反动、黄色电子读物在班内传播。严禁将与教学无关的U盘、软件等装入计算机内。教师不得在教室计算机中使用与教学无关的内容,比如上网聊天、下载歌曲、电影等。如需使用网上资料,教师在下载时一定要注意防止病毒的侵入,自己要能识别一定的病毒,发现计算机有病毒应及时清除或向电教室谢老师报告。教师对于需要保存的材料应在除C盘外的位置建立自己的文件夹进行保存,电脑桌面与C盘上不能保存个人材料。

  6、严禁师生在中控台上存放重物及用木棍或金属物敲击中控台,严禁用尖锐物指画触屏一体电视机。

  7、各班每天放学后必须锁好黑板锁、中控台、教室门窗等,做好防盗工作。

安全设备管理制度14

  一、认真执行煤矿“三大规程”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指令、规定和要求。做好电气设备的安装、检修工作,对所分管的电气设备的合理安全运行负责。

  二、认真做好电气设备的.检修、安装工作,严格按规程施工,保证质量,保证台台设备符合完好标准。

  三、自觉管好、维护好分管设备和供电线路,做到设备安装使用二台成片、三台成线,电缆吊挂符合电缆管理规定。

  四、承包范围内的电气设备完好率达到90%以上,小型电气合格率达95%以上,消灭失爆。

  五、井下供电做到“三无”、“四有”、“二齐”、“三全”、“三坚持”。

  六、加强采掘电气设备管理,做到安装拆除,有记载,维护、运行有记录,供电线路、设备有图表,三大保护有资料、记录,合理准确。

  七、定期检查、校验、测定有关技术数据,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杜绝“三违”。

  八、重大检修、安装工程必须有专项设计和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并经审批、传达后方可工作。

  九、按时完成生产任务,坚持增产节约、降低材料、电力消耗,认真做好拆除、回收、修旧利废工作。

  十、杜绝“三违”。积极参加安全学习和业务技术培训,提高自我保安能力和业务水平,消灭重大电气事故和人身伤亡事故。

  (一)检修人员在检修中,必须严格遵守本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执行。

  (二)凡是机电传动设备检查检修,必须切断电源并锁闭,并要悬挂“禁止合闸”警告牌。

  (三)检修受压设备、管道、阀门、安全附件等,必须切断阀门,加隔离盲板,压力降到零或停止设备运转,方可进行。不准带压检修。

  (四)检修中需要用临时行灯照明,必须采用低压36伏,铁制容器内和潮湿地带场所为12伏,引线中间不准有接头,绝缘要良好。

  (五)检修中需要电动工具,必须配有1比1隔离变压器或橡皮手套,有可靠的接地,保证安全可靠。

  (六)禁止带电检修作业,如须带电检修,应经动力科电气工程技术人员同意批准,并采取可靠安全措施,检修人员和监护人,必须持证操作,无证者不准检修和监护。

  (七)严禁在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料容器、管道未清理、置换情况下,进行检修。

  (八)严禁使用检修机具、葫芦、吊具、绳子、梯子、头、板手等有缺陷的工具。

  (九)检修人员,必须穿戴好本岗位所领用的劳动保护用品,不准赤膊、赤脚、穿拖鞋。

  (十)检修中高空作业、动火作业,吊装作业等,必须办理有关申请手续,经有关部门同意批准,才能进行。

  (十一)检修中未明确负责安全工作和监护人不准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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