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用电管理制度
在我们平凡的日常里,越来越多人会去使用制度,制度是一种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规章或准则。一般制度是怎么制定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学校用电管理制度,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学校用电管理制度1
一、 全体师生应树立节约用电、节约用水、安全用电的思想,养成随手关灯、随手关水龙头的良好习惯,注意保护水电基本设施。
二、 严禁使用大功率电热器具,禁止使用电炉、电饮具、热得快的`电热器具,违者除没收电热器具外处以罚款50元/次。
三、 学生教室内严禁任何人乱拉接线板、乱拉电线,一经发现,除没收外,作违纪处理并处以罚50元/次。
四、 值班人员发现水龙头、走廊灯损坏,应及时上报反映通知总务处,以便及时维修。
五、 学生用水后不关水龙头或用水玩耍,任水长流,一经发现给予警告,如有再犯,给予罚款(10元 /次)处理。
六、 故意损坏水龙头、电表、配电箱、消防设施、应急设备等水电设施者,除照价赔偿外,并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七、 下午放学后,值班人员应全面检查公共场所的水、电设施,及时关闭水龙头。
八、学生做实验使用电器完毕后须及时将外按电源插头拔下,尤其是在停止供电后,不得将电器处于使用状态,避免由此引起火灾等用电事故。
九、 严禁任意动用办公楼、教学楼中的消防设施,禁止开启配电箱开关,违者严肃处理。因此而造成的损失由责任人负担。
学校用电管理制度2
1、学校必须加强对水、电、气的安全管理工作,由后勤工作人员管理,经常检修学校的水、电的设施设备,保障学校正常教学秩序。
2、加强对学生进行节约用水、安全用电等方面的知识教育。减少和避免因水、电、气而引发的安全事故。
3、教育学生自觉保护环境、保护水源、节约用水。不在有水池的地方玩耍,不损坏自来水的供水设施,避免给集体、国家经济造成损失,给个人生命带来危险。
4、学校要重视供水设施设备的管理,纯净水装置应定期清洗,做好师生饮用水的消毒杀菌工作,为他们提供安全卫生的饮用水源。要保证每天为学生提供足量的饮用水,禁止学生喝不卫生水,杜绝肠道传染病在学校发生。
5、有专业人员负责管理学校用电安全工作,经常对学校电路和用电器进行检查和维护工作。特别是暴风雨后,要对全校用电线路和用电器要进行及时和全面的检查和维修,确保师生用电安全。
6、各班主任是本班的水、电安全教育者和管理责任人。要加强安全用电的'宣传力度,增强学生安全用电常识。全体师生节约用电,做到人走灯灭、关闭所有用电器,不乱摸电源的线路、开关,发现有裸露的电源和线路异常,要立即报告,不得擅自处理。
7、让学生知道人和大地都是导体,不得用湿手接触带电的线路和操作带电的电器。不在高压线下放风筝,不在电线上晾晒衣物。
学校用电管理制度3
⑴各处室要根据自身的工作特点、库房储存物资的性质,制订相应的安全制度。校综合治理工作小组定期对全校各处室进行防火检查,发现火灾隐患,立即采取措施予以消除。
⑵食堂伙房、配电房、焊接操作间等使用明火的部位要加强管理,固定专人负责操作时必须有人监护。操作间严禁堆放杂物,使用明火结束后,清理好现场,待确定无火灾隐患后方可离开。
⑶食堂用火、有电源的.地方,应做到“人走火灭电关”。要落实专门负责该用火、用电地方的责任人,配备相应的灭火器。
⑷礼堂、图书馆、资料档案室、库房(仓库)、各专用教室和重要科室等处如需动用明火,必须经学校防火负责人或有关部门批准,落实安全措施;配足消防器材,指定专人监护现场。作业结束后要认真检查,不准留有火种。大风天气不准明火作业。
⑸易燃与易爆物存放场所应当分离,必须远离教学区或人员密集区,不准近距离作业。对各种用火、用电、用气设备要定期检查、维修,不准带故障运行或使用。
⑹不准用易燃液体引火,不准在火源附近堆放易燃易爆物。废弃的放射性有毒固体、液体、气体处理、排放必须符合消防安全规定,不准点燃或随意排放。
⑺电气线路和设备必须由专业电工负责安装,不得私自设置临时电气线路和设备。
⑻电气线路和设备的安装、使用必须符合国家有关电气设施安装标准。发热的部位不得直接安装在可燃物体上。
⑼校内道路、楼房走廊、楼梯及安全出入口严禁堆堵,确保畅通无阻。
⑽宿舍内严禁使用明火,禁止烧电炉和“热得快”,禁止点燃蜡烛、蚊香,严禁吸烟,严禁私拉乱接电线,不准私自接用任何家用电器。
⑾禁止学生携带烟花、爆竹、砸炮、火柴、打火机等易燃易爆物品进入学校。
⑿教学使用的各种电教设备,要注意安全用电,用后及时拨下电源插头,不许学生接触电源、开关和插座,以免发生危险。下班后,各办公室、教室须关好门窗,切断电源。
⒀注意经常检查电气设备的安装使用情况,用后要立即切断电源。
⒁学校及教室内禁止吸烟。
⒂每位教职工都要了解教室内干粉灭火剂的使用方法和用途,同时教育学生不要接触和玩耍室内灭火剂。
学校用电管理制度4
一、学校用电要本着节约的原则,节约用电,人人有责。
二、无论电灯、录音机或电视机都要做到人走灯灭、关闭录音机或关掉电视机。
三、教师办公室或厨房,都不能使用大功率的用电器。四、不能随意使用电饭锅、电炉、电褥子等用电设施。
五、时刻注意电路设施的安全,严防漏电、接地,发生触电事故或火灾。
六、不能随意乱拉电线,接过多的插座。
七、电路元件要合格。
八、学生教室及实验室用电要合理,严防学生触电,用电要合乎操作规程。
学校用电注意事项:
①对学生进行安全用电教育,不能接近、触摸电源和电器。 ②不要用湿手,湿布触摸、擦拭电器外壳,更不能在电线上晾衣服或悬挂物体,或将电线直接挂在铁钉上。
③发现绝层损坏的电线、灯头、开头、插座要及时报告,请电工检修,切勿乱动。电工对消除以上安全隐患要及时不得推脱。 ④学生不得在配电房、变压器周围逗留,更不能攀爬变压器,不得把其他物体抛向变压器及配电房内,不得乱动电气设备。 ⑤万一遇有电气设施引起的火灾,要迅速切断电源,然后再灭火。
⑥发现有人触电时,要先使触电者尽快脱离电源,再采取其它抢救措施。
⑦学校每学期要对所有电气设备,进行一次全面检修。学校用水制度:
1、以节约为原则,不得任意浪费。
2、各班用水除值日生外,其他学生一般不允许自行使用学校用水。
3、在学校用水要定时使用,平时不得随意使用。 4、教室除扫地外,学生不准喝生水,洗衣服等。 5、要保护好用水设施,本着谁损坏谁赔偿的原则。 1、明确用火、用电安全管理的责任部门、责任人和职责,确定用火、用电设备的采购、登记和安全使用要求,用火、动火的审批范围、程序和要求,电工、电气焊工和电气设备操作人员的岗位资格,发现问题处置程序、情况记录等要点。 2、执行当地用火、用电管理部门的安全管理规定。 3、用火、用电设备应由具有职业资格的'人员负责安装和维修,电(气)焊工必须持证上岗,禁止非职业人员作业,作业中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4、用火、用电警示标志醒目,防护用具完好。 5、电气线路敷设、设备安装应采取下列防火措施:⑴明敷塑料导线应穿管或加线槽保护,吊顶内的导线应穿金属管或B1级PVC管保护,导线不应裸露,并应留有70cm×70cm的检修孔1至2处;
⑵配电箱的壳体和底板宜采用A级材料制作。配电箱不应安装在B2级以下(含B2级)的装修材料上;⑶开关、插座应安装在B1级以上的材料上;
⑷照明、电热器等设备的高温部位靠近非A级材料、或导线穿越B2级以下装修材料时,应采用A级材料隔热;⑸不应用铜线、铝线代替保险丝。
6、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使用明火;因特殊情况需要进行电、气焊等明火作业的,动火部门和人员应当按照单位的用火管理制度办理审批手续,落实现场监护人,在确认无火灾、爆炸危险后方可动火施工。动火施工人员应当遵守消防安全规定,并落实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
7、用火、动火安全管理应符合下列要求:
⑴需要动火施工的区域与生产、储存区之间应进行防火分隔;⑵电气焊等明火作业前,实施动火的部门和人员应按照制度规定办理动火审批手续,落实监火人员,清除易燃可燃物,配置灭火器材,落实现场监护人和安全措施,在确认无火灾、爆炸危险后方可动火施工;
⑶动火结束,监火人员应把消防器材放回原位,动火负责人应对动火现场全面检查,确认无遗留火种后方可离开;⑷监火人在动火期间自始自终不得离开监火岗位,如有特殊情况,需离开岗位时,动火负责人必须指定代理人。为加强学校用水用电的规范化管理,特制订本制度。
一、用水用电原则
合理用水用电、节约用水用电、安全用电。校内住户用水用电,按量收费。禁止破坏水电设施,严禁偷电。
二、用水用电相关规定
1、全校师生都应注意节约用水用电。
用水做到:没有长流水现象,不随意损坏水表、阀门、龙头、水管等设施,如有损坏,照价赔偿,落实到具体年级、处室及具体个人。任何人不准向校外供水,若被发现,除没收供水设施外,还要扣除当月工资5%。
用电做到:无人熄灯,出门关灯。各年级处室相互监督,凡一晚灯未关,每盏灯罚款三元。
各家属住户,一律不准表外用电,违者一经查出,罚款伍拾元。
对举报偷电,经核实无误,奖励举报人叁拾元;对发现电器设备发生故障及时报告者,奖励拾元。 2、注意安全用电。
安全用电,人人有责。
不准在电线上晾毛巾,晒衣服、被褥等,违者每次罚款拾元。不准私自乱接电线,违者罚款伍拾元。若因此发生事故,造成集体财产及他人财物损失的,照价赔偿;造成自身财物损失及人员伤亡的,学校概不负责。
3、私人(校内家属住户,单身教职工)用电要缴费。学校水电工要廉洁奉公,不徇私情,按月清查住户水表、电表,算出水费、电费金额,填好清单告知住户,并按时报会计室,由会计室人员在其工资中扣除相应款项。
4、每学期,学生按规定缴纳水费、电费,由总务收取。各班电器由本班学生使用并护理,维修费用由学生分担。
三、管理人员职责
1、树立全心全意为师生服务、为教学服务的思想意识,按作息时间表上下班,严格执行水电工操作规程,确保校内各处水、电的正常供应。
2、负责安装和维修全校(包括教学区、生活区、教工宿舍)的水电设备,并定期进行安全检查。经常巡视水电设备的运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水路畅通,用电安全。
3、注意做好发电机、抽水机、变压器等重要设备的保养工作。
4、严格执行节约用水规定,加强检查督促,随时纠正浪费现象。
学校用电管理制度5
为了学校安全用电管理,规范用电行为,实现开源节流,防止用电事故的发生,保障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确保学校师生的安全,经学校研究特制定本规定。
(一)、实行用电管理责任制
1、用电管理由校长负总责,总务处具体负责管理。总务处要根据电业主管部门的要求对有危险的重要部位设立危险标志,防触电事故发生。总务处要制定具体要求,要经常组织管理人员进行检查、检修,规范学校的电路,检查用电设施的使用情况,保障学校的正常用电。
2、电工在维护维修用电设施时必须实行规范操作,不得乱搭乱扯,要符合规范要求。
3、总务处对学校安全用电负监督管理责任,要定期对用电安全进行综合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向校长汇报后,下达隐患通知书,限期整改,要落实到位。
4、学校对用电管理承担用电安全教育责任,要经常对学生进行用电安全教育,规范学生的.用电行为,确保学生的用电安全。
5、未经学校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改变线路,不得乱搭乱扯。私自安装,乱搭乱扯的,学校追查当事人的责任,出现安全事故的,责任自负。
6、未经学校同意,教师不得私自安装更换电表的。
(二)、用电设施的维护维修
1、总务处要组织有关人员对用电线路、灯具、插座、插头、开关
每月进行一次检查,每学期进行一次整修,老化电线及时更换,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用电安全。
2、电管员在维修过程中,严禁酒后操作,严禁带电操作,严格规范操作,严禁乱搭乱扯。
3、各办公室、各班级每周要对室内外用电设施进行自查一次,发现问题及时汇报总务处,总务处要及时组织人员维修。
4、各班级、各处室一律按规定使用照明灯具。设计部门设计的灯具已配齐全,不得随意增加。教师办公室、实验室等因工作需要安装照明灯具以外的电器,必须经校长批准后,由电工安装,严禁私拉乱扯线路。
5、除学校规定允许的地方,未经批准,任何人不能使用电炉、电加热器等大容量电器。
6、靠近电源的地方,任何班级和个人都不准堆放易燃易爆物品,违者由当事人负责。
7、教师用电耗材,自电表入户的耗材由各教师自行负责。自电表入户的故障由各教师自行维护检修。(新分配教师新安置的住房使用的耗材由学校负责)自电表以外的耗材由学校负责。自电表以外的故障由学校组织维护检修。
(三)、要注意节约用电
1、室内白天只要光线充足,请勿开灯。需要开灯时,要做到人走灯熄,杜绝长明灯现象。对班级、宿舍实行量化管理,发现一次长明灯现象,扣班级量化分。
2、教师用电夏季x度/月,冬季x度/月。超出部分教师自行承担。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学校用电管理制度6
本着规范使用、严格管理、健康节能的原则,学校对用电管理作如下规定和要求:
1、全校师生员工必须树立勤俭节约、用电安全意识。
2、各室要严格控制空调的.开启温度:夏季室内温度达29摄氏度方可开启制冷系统;冬季室内温度低于6摄氏度方可开启制热系统。
3、为了节约能耗,延长空调使用寿命,各室开空调时应将门窗关上。空调开启后设定温度要适中,制热温度应设置在25摄氏度以下,制冷温度应设置在25摄氏度以上,不得连续开关。
4、各室空调仅用于办公期间使用,室内无人的情况下应关闭空调。
5、各室的照明灯要做到人走灯灭,杜绝“白昼灯”和“长明灯”现象。
6、各室电脑、饮水机、打印机等,外出或下班后要关闭电源。
7、各办公室负责人为责任人,各班教室班主任为责任人,实验室实验员为责任人,电脑教室电脑老师为责任人,会议室、空闲教室、体育馆相关保洁管理人员为责任人,学生公寓管理员为责任人,路灯传达室值班人员为责任人。
8、为了确保安全,未经许可各办公室不得使用取暖器等大功率用电器。
9、不得利用值班室、办公室为私人烧开水。教师宿舍水电按实计收,在工资中扣除。
10、电工要加强巡查,及时提醒,做好节约用电、安全用电预防、排除和维修。
备注:各室包括各个教室、各类办公室、各种会议室、各科实验室,以及传达室、图书馆、食堂、学生宿舍、体育馆、健身房、舞蹈房、老干部活动室等。
学校用电管理制度7
为了加强治理,做到安全用电,切实保障广师生的人生安全和财产不受损失,维护学校正常教学秩序,特制订以下用电制度。
1、学校各办公室、宿舍、教室的用电设备由学校总务处统一安装,不准私自变更和增设,若确需变更或增设,须报请学校分管领导批准,由学校安排电工安装,未经许可自行变更或增设的一经发觉,罚款五十元,如造成触电、失火等责任事故,当事人须担当主要责任。
2、不准使用电炉子、电饭锅、电褥子等不直接效劳于教学的电器设备,一经发觉除没收电器外,同时赐予一百元以上的经济惩罚。
3、要节省用电,合理用电,教室白天不能开灯,无人时应顺手切断电源,确保人身和财产安全。
4、教室里的插座,仅供教学使用,不得私自插热水器、充电器等其它电器,一经发觉,用电器没收并处以五十元的罚款。
5、各功能教室的.照明灯泡,如属自然损坏,报宿舍治理员负责更换,线路发生故障须报治理员由学校电工修理,任何人不得私自更换灯泡和修整或变更电路。不准接用其它的一切电器,一经发觉,除没收电器处同时处以五十元的罚款。
6、违本制度造成公私财产损失的,应照价赔偿,后果严峻要追究当事者的刑事责任。
以上规定望广师生员工自觉遵照执行。
学校用电管理制度8
1、安全用电、节约用水人人有责。
2、水电安全工作是学校的.重要工作,水电工要严格按规范要求操作,保证正常的水电运行,维护正常的教学和生活秩序。
3、未经学校同意,不准随便接线接管,确保线路管道畅通。
4、各种水电设施、设备要经常检查、维修保养。
5、遇管道阻塞,水笼头破损,水管破裂,电灯损坏,路灯不亮,要及时维修。
6、遇停电、停水等情况,要采取应急措施,保证食堂等部门及时供应上水电。
7、若发生紧急情况,不能急时排除故障,必须做好安全防范措施,挂上警示号牌,确保安全。
8、发现重大问题,要及时向学校领导反映。
学校用电管理制度9
为了加强学生宿舍用电管理,使学生自觉养成安全用电、节约用电的良好习惯,保证广大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章宿舍供电标准
第一条:6人间每间宿舍每月免费用电24度,平均每人每月4度电。8人间每间宿舍每月免费用电24度,平均每人每月3度电。
第二条:超额部分实行先预购后消费,电费由同一房间学生共同分摊;电费按银川市居民生活用电价格收取,结余部分可转下月继续使用。
第三条:当宿舍可用电量少于5度时,由值班员通知宿舍长到电控室交费。
第四条:月工作日超过15天的.按20天供电,不足15天的按半月供电。
第二章安全用电管理
第五条:每月1日发放计划电量;住宿学生应爱护宿舍内外供电设施,发生电路(设施)故障及时到值班室报修,不得私自拆修。
第六条:住宿学生应注意节约用电,做到人走电断,以免超负荷用电或长时间供电损坏电器和发生火灾等事故。
第七条:为确保用电安全,学生宿舍严禁使用发热性电器。如:取暖器、热得快、电热毯、电水壶、电炒锅等。
第八条:每间宿舍用电最大功率不得超过200W,宿舍智能电控系统能自动识别各类大功率电器(发热性电器),并自动切断宿舍的电力供应。
第三章宿舍违章用电的处罚
第九条:任何人不得变动现有的供电设施和供电线路。因违反本规定造成供配电设施、线路破坏者,应赔偿经济损失。
第十条:凡因使用禁用电器等原因造成学生人身伤害、学院财产损失等安全事故者,将依照学籍管理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严重者,将移交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十一条:如在宿舍内发现禁用电器设备,无论当时是否使用,均一律按违规用电处理,并通报其所在系(部),按照学籍管理规定给予相应纪律处分。
第四章其他
第十二条:宿舍供电时间为:
1.周一至周四供电时间:早06:30—09:00午12:00—23:00晚间23:00统一断电熄灯。
2.周五、周六及节假日全天供电。
3.周日供电时间:早06:30—23:30晚间23:30统一断电熄灯。
第十三条:统一购电时间为每周一至周五的下午13:00—16:00。
第十四条:本办法自二〇xx年六月一日起开始实施。
第十五条:本办法解释权归后勤管理处服务中心。
学校用电管理制度10
为加强学生宿舍安全用电的管理,预防火灾等事故的发生,保障住宿者生命和财产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住宿学生要牢固树立安全用电意识,自觉做到安全用电,防止因用电不当引起触电或火灾等事故的发生。
第二条宿舍发生线路故障必须及时报有关维修部门更换或维修,严禁私自更换或维修。
第三条严禁在宿舍内、走廊和卫生间等宿舍区内私自拉接电源。
第四条禁止在宿舍内存放和使用电热棒、电炉和电饭锅、电炒锅、电磁炉、电热杯、电水壶等电热器具。违章用电设备由学生宿舍管理部门予以收存保管,5日内由违者本人写出检讨,领回物品并妥善处置,不得再次在宿舍内使用;超时未领回的'物品将按无主物处理。
第五条严禁在床上拉电线、放置移动式插座及使用台灯或其它用电设备。其它固定式插座只能接一个移动式插座,严禁多个互接。移动式插座必须放在安全的地方,不得靠近蚊帐、被褥、衣服、书本等易燃物品。
第六条严禁在宿舍区使用“三无”(无中文标识、无厂名、无厂址)产品、不合格产品、劣质产品和自制的用电设备。违章用电设备将予以收缴销毁,对初犯者给予通报批评,对屡犯者给予警告(含警告)以上处分。
第七条严禁擅自拆除、迁移、自增宿舍内的供电线路及设施,破坏楼内的供电线槽(盒)和供电电缆。违反者承担修复费用,并给予记过(含记过)以上处分。
第八条切实做到人离关灯、关电源,各种用电设备使用完毕后及时关闭电源,不得长时间通电。
第九条违反本规定而造成事故者,赔偿损失,并视情节、后果轻重给予记过(含记过)以上处分;触犯法律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十条若同一宿舍在一学期内三次违反本规定,而无人承认使用或拥有上述禁用电热器具的,取消该宿舍集体及所有成员个人该学年的校内一切评先资格。
第十一条凡违反本规定应受校纪处分者,由学生宿舍管理部门提出意见,相关部门会签后,按照有关学校规定发文处理。
学校用电管理制度11
水电是影响人们生活最重要一次性能源,同时对自护力量较差的学生也能构成危害,为培育学生节省能源的意识,提高在使用水电时的安全意识,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常常检查线路、插座、开关及电器设备安全状况,发觉问题准时修理,确保用电安全。
二、加强用电治理,留意节省用电,每天下班前将空调、计算机、饮水机、照明灯关闭,杜绝长明灯。
三、检查修理电路时,必需留意根据操作规程执行,确保操作安全。
四、加强教师、学生用电安全学问教育,使之把握正确使用电器的方法。发觉用电故障,准时报告,不得擅自处理。
五、加强用水治理,常常检查、修理水管、接头、水龙头等,杜绝跑、滴、渗等铺张现象。
六、对全体教师、学生加强节省用水教育,使之提高节水观念,增加环保意识。
七、对常常用的'水、电材料,应有适量储存,以备随时修理使用,保障学校正常用电、用水。
八、发觉铺张水、电的班级和学生,学校进展批判教育。铺张严峻的班级取消期末评比文明班级的资格
九、学校职工使用的石油化气瓶必需安全牢靠,要常常检查开关以及气管是否有漏气的状况。
十、违反上述规定,依据情节按有关规定赐予惩罚,严峻的停顿供电;违反规定造成人身伤亡和设备、财产损失的,将依据情节和损失程度赐予罚款、赔偿、行政惩罚的处分,直至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学校用电管理制度12
1、学校安全用电管理由校长、安全副校长、总务主任、安全办公室主任全面负责,并落实责任到人。
2、总务主任、安全办公室主任要经常检查教学用电、生活用电是否正常,是否完好。
3、学校信息组负责多功能教室、微机室的用电线路以及用电器的使用和检查。
4、值班教师每天交接要巡视学校电源线路、照明、插座、生活用电、电教设备、做到安全使用,发现问题要报告总务主任、安全办公室主任,并要及时维修。
5、办公室线路不得私自任意更改、移位、拆装和乱接。
6、发现电器有故障时,应及时关闭电源,不得随意拆卸,要经过学校主管领导请专业人员进行修理。
7、做到节约用电,班主任、各功能室负责人下班前要把自己负责区域的电灯、用电器以及电源关闭。
8、班主任教师要经常通过安全课、放学前一分钟安全教育等形式教育学生安全用电,不得任意损坏电源设施、设备。
9、各教室、办公室、值班室禁止使用电炉子、电褥子等大功率用电器。安装大容量的'电器设备,必须经电业管理部门批准,擅自安装的予以没收。不允许安装大容量用电器的地方,一律禁止安装。
10、电器在使用过程中,发生打火、异味、高热、怪声等异常情况时,必须立即停止操作,关闭电源,并及时找电工检查、修理,确认能安全运行时,才能继续使用。
11、安全用电必须坚持定期检查制度,学校每月要进行一次彻底检查,对不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学校用电管理制度13
节约用水、节约用电是学校安全节能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校师生的共同责任。为了加强管理,做到节约用水,规范用电行为,本着安全节约的原则,总务处根椐我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用水、用电制度,现公布如下:
一、职责:
1、各处室、教研组组、班级及教学功能室,主任、班主任及功能室负责人,作为节约用水、用电的第一责任人。食堂、学生宿舍及传达室,管理员、生活老师及门卫为第一责任人。全校师生要自觉保护室内外一切用水、用电设施,杜绝浪费现象,养成安全节约用水、用电的好习惯。
2、学校成立安全用水、用电管理检查小组,负责检查校内各场所的有关水、电设备及使用情况,并将检查情况进行通报,对造成学校水电设施损坏和浪费的现象,追究其赔偿责任。
二、要求:
1、用完水后,要及时拧紧水龙头,见到滴水的龙头要及时拧紧。
2、用自来水时,水龙头尽量开小一点。
3、发现损坏的龙头应及时报告总务处,杜绝长流水。
4、各班级要根椐学生进教室人数多少增开室内照明灯数,严禁一人到校,灯亮一片的现象。
5、晴天教室内不要开灯,教室内无人时要随手关灯。
6、教室的照明、电脑、多媒体等应有专人管理。严禁学生私自拆装教室内电气设施。严禁教师学生在教室内进行各种电气的'充电。
7、放学后或晚自习后,必须关闭照明、吊扇、电脑等电气设备的电源。
8、学生宿舍严禁使用任何电器。
9、学生宿舍白天要关闭卫生间的照明灯,严禁长明灯,晚上熄灯铃响后,寝室内的灯一律关闭。
10、门卫在晚上打开校门囗路灯和院内照明灯,早上应及时关闭,严禁长明灯。
11、食堂餐厅就餐后,餐厅的灯应及时关闭。
12、各处室、年级组及教学功能室的照明、吊扇、电脑、打印机、空调等电气设备的电源下班后应全部关闭。
13、办公室、宿舍严禁使用电炉、热得快等大功率电气设备,防止用电发生火灾。
以上制度均纳入班级、宿舍的考核评比,违反本制度或造成财产损坏的将进行处罚赔偿。
学校用电管理制度14
自护能力较小的学生也能构成危害,为培养学生节约能源的意识,提高在使用水电时的安全意识,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经常检查线路、插座、开关及电器设备安全状况,发现问题及时维修,确保用电安全。
二、加强用电管理,注意节约用电,每天下班前将空调、计算机、照明灯关闭,杜绝长明灯。
三、检查维修电路时,必须注意按照操作规程执行,确保操作安全。
四、加强教师、学生用电安全知识教育,使之掌握安全使用电器的`方法。发现用电故障,及时报告,不得擅自处理。
五、加强用水管理,经常检查、维修水管、接头、水龙头等,杜绝跑、滴、渗等浪费现象。
六、对全体教师、学生加强节约用水教育,使之提高节水观念,增强环保意识。
七、对经常用的水、电材料,应有适量存储,以备随时维修使用,保障学校正常用电、用水。
八、发现浪费水、电的班级和学生,学校进行批评教育。
学校用电管理制度15
为了切实做好学生宿舍的安全防范工作,进一步加强对学生宿舍安全用电的管理,保障学生生命和财产安全,努力为大家营造安全、舒适、温馨的学习和生活环境,特制定本规定。
一、学生宿舍安装智能水控、电控系统,根据省教育厅有关规定,每生每月供电5度、供水2.5吨,额定水、电用完后电自动停止,学生可通过一卡通查询、缴纳。
二、住宿学生要牢固树立安全用电意识,自觉做到安全用电、节约用电,防止因用电不当引发各类安全事故。
三、宿舍发生用电故障时,必须及时通知总务处、公寓管理员,严禁私自更换或维修。
四、宿舍使用恶性负载大功率电器将自动断电。断电后,学生应及时通过智慧校园后勤管理系统填写《宿舍恢复供电申请表》,通过公寓管理员、辅导员、总务处老师审核后方可恢复供电。
五、严禁在宿舍存放和使用电热毯、电夹板、电水壶、电磁炉、电热杯、电热取暖器、电吹风、热的快、电熨斗等大功率电器以及“三无”(无中文标识、无厂名、无厂址)电器、不合格电器、劣质电器和其他自制的用电设备。违者,所用电器一律代管或销毁,视情节给予警告以上纪律处分。
六、宿舍用电设备必须安放在安全的地方,不得靠近蚊帐、被褥、衣服、书本、塑料等易燃物品。
七、养成良好的用电习惯,做到人离电断。各种用电设备使用完毕后及时关闭电源,不得长时间通电。
八、严禁私自从其他宿舍接电,违者视情节给予警告及以上处分。
九、严禁私自拆除、迁移、自增宿舍内的供电线路及设施,严禁破坏供电线槽(盒)和供电电缆,违者给予记过以上纪律处分并承担修复费用。
十、违规用电者,学生公寓管理部门将发放《宿舍违规用电通知单》,逾期仍不整改的,将对该宿舍停止供电。
十一、因违反本规定而造成事故的`,视情节给予责任人记过及以上处分,并赔偿相应的损失;对触犯法律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十二、本规定由学生工作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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