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日常管理制度

时间:2024-09-13 07:28:48 制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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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日常管理制度

  在发展不断提速的社会中,越来越多人会去使用制度,制度是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到底应如何拟定制度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设备日常管理制度,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设备日常管理制度

设备日常管理制度1

  为保证全矿机电设备的安全运行、可靠运行、经济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1、各单位使用的机电设备本着“谁使用、谁维护”的原则,由使用单位对所使用的机电设备负责日常维护、检修工作,保证设备完好运行;

  2、各单位对设备日常维护、检修所发生的配件、材料费用由各单位自己承担;

  3、动力科、安监处负责对各单位使用的机电设备完好情况进行随时抽检及监督管理,确保设备的日常维护、检修到位;

  4、操作设备的操作人员、机房硐室的岗位值班人员必须经专门技术业务培训,经考试合格取得上岗证的专职人员担任;严禁非专职或未取得上岗证的人员操作设备和机房硐室值班;

  5、各类机电设备的操作司机必须严格执行班前30分钟检查责任制和班中巡回检查,发现问题立即处理,自己处理不了的,必须通知专职检修工处理或立即向上级主管部门和领导汇报;严禁设备带病运转,并作好各种记录;

  6、设备实行包机制,各单位必须配备专职维护、检修人员,负责每天对所分片包干的`设备进行维护、检修,发现问题必须立即处理,确保设备随时处于完好状态;现场自己不能处理的问题,必须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和领导汇报,并作好各种记录;

  7、操作人员或值班的岗位人员必须严格按设备规定的周期和内容进行班前及班中检查、维护,严禁空检、漏检;

  8、专职检修人员必须严格按《矿山企业机电设备完好标准》和《矿山企业机电设备检修标准》

  9、各使用单位的主管领导每周至少对各机房硐室及设备巡检一次;

  10、各使用单位对所使用的设备和易损件、润滑油等在使用地点应有一定的备用量,以保证设备的日常维护、检修到位;

  11、设备的日常维护、检修由动力科和安监处有关人员随时抽查,如发现各单位所使用设备没有按规定进行维护、检修、每发现一台罚款50元;

  12、检查中发现一台设备有较大缺陷不完好而仍然带病运行的,除追究责任人的责任外罚单位主管领导200元;

  13、检查发现使用单位没配备专职人员对设备进行日常维护检修的,罚单位主管领导500元,并立即整改;

  14、因日常维护检修不到位造成设备损坏或造成事故的,设备损坏的加倍处罚;造成事故的追究责任人及单位领导的责任;

  15、因配件、材料不到位导致机电设备带病运行的,视情节轻重给予单位领导100~300元罚款;

设备日常管理制度2

  (一)大型设备日常检修安全技术措施适用范围

  1、从事竖井井筒装备、设施的检查维修

  2、从事大型设备机械维修

  3、从事大型设备电气维修

  4、从事采区电气设备维修

  (二)维修工上岗条件

  1、经过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取得有效证件后,方能进行相应维修作业。

  2、熟悉《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规定和标准,具备一定的电气维修、机械维修、高空作业、起重等基础知识,能独立工作。

  3、熟知所维修的设施设备的结构、性能、技术特征与安装、检修、质量要求及安全技术措施,并了解井筒淋水、井壁状况变化情况。

  4、熟知维修作业的各种联络信号。

  5、无妨碍本职工作的病症。

  (三)大型设备维修工安全规定

  1、班前、班中严禁喝酒,入井时必须携带矿灯和自救器,电工、电焊工和管理人员要携带瓦斯便携仪,严禁穿化纤衣物,严禁携带烟草和点火物品(电气焊作业施工负责人除外),班中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遵守有关各项规章制度。

  2、井下平巷行走时,要注意迎面是否有无轨胶轮车驶来,注意行走的上下道。保持精力集中,注意携带超长超宽物品的人员,防止伤及自身和他人。上下山行走时,严格执行行车不行人规定,严禁进入长度小于6米的巷道进行作业。乘坐人行车时,严禁携带超长超宽物品,严禁身体任何部位探出人行车。

  3、乘坐架空乘人装置时,要遵守相关制度。

  4、所有手拉葫芦、绳头、起吊生根点及安全带等起吊和安全用具,必须在检修前指定专人检查检修,符合要求,方可使用。起吊重物捆绑可靠,重心不得倾斜,试起吊200毫米,严禁用手触摸起吊索具,或手脚伸入重物下方,以防挤手砸脚,发现问题将物件平稳放至地面,调整并确保可靠后方可再次起吊,起吊过程中,严禁重物下方有人停留。

  5、所有的`起吊鼻子在检修前必须专人检查,确保可靠后方可投入使用。

  6、井上下运输前,必须将一坡三挡等安全设施安装好,检查好小绞车,包括供电开关、钢丝绳、基础、控制按钮、制动手闸等部分,确认完好后方可使用,且封车要牢靠,重心不得倾斜。

  7、小绞车司机和信号把钩工必须持证上岗,上岗时要精心操作。

  7、小绞车司机和信号把钩工必须持证上岗,上岗时要精心操作。

  8、运输过程中,要严格执行行人不行车制度,小绞车下方严禁有人停留,有三叉门的地方要安设专人(信号把勾工)看守,严防无关人员进入行车道。

  9、电工作业时,严格执行操作规程,进行停电、验电、放电、短路接地,严禁带电作业,检修完毕,拆除短路接地,清点工具,确保安全可靠后,方可联系试送电,严禁一次性送电。

  10、整个日检过程中,要统一信号,专人指挥,并设专职安全负责人。

  11、烧焊项目还要严格执行《井下电(气)焊安全措施》。

  (四)日常检修准备

  1、检修前队组召开班前会,由日检负责人向参加日检作业的全体人员讲明本次作业要求、作业环境、作业程序及治理要求,布置落实队组分配工作任务的各项内容。安排的日常检修安全技术措施必须有记录。特殊情况下的措施必须签字、考试。

  2、各班组安排10~20分钟的讨论时间,日检负责人应组织参加检修的人员知晓检修内容,掌握检修标准,讨论研究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方案,要求做到人人心中有数,检修负责人负责检查所用的工具、设备、器材是否齐全可靠,安全带及工具上的绑绳是否牢靠;日检负责人负责本次日检的安全质量工作。

  3、每班班组长负责本班组安全及质量工作,又是检修负责人,检修负责人必须与井上、下信号工、把钩工和绞车司机联系好,确定提升速度、作业内容、时间和信号等。

  4、日检中使用的设备、材料、配件务于检修开始前,运抵施工现场。

  5、每一检修项目,现场应明确一名安全负责人专门负责安全工作。

  6、每一日检项目竣工后,应向矿调度室汇报。

  7、凡在日检时间内完不成的工作,要提前写书面申请,交矿调度批准并汇报科值班室。

  8、大型设备每天按规定时间进行不少于2小时日检。

  (五)日常检修内容:

  1、电气部分

  (1)检查各指示仪表指示是否正常,到位开关、行程开关、传感器等是否到位,动作是否正常;检查继电器、接触器、电子板、插件等是否正常,接线有无松动,开关或开关柜有无积尘,隔爆开关有无失爆现象。

  (2)检查操作机构是否灵活可靠。

  (3)检查各保护装置动作是否灵敏,保护值是否正确。 (4)检查电机运转是否正常,滑环、轴承、编码器等是否正常。 2、机械部分

  (1)检查连接装置是否可靠,有无空转、磨损、震动、断裂等现象。

  (2)检查传动装置是否平稳,有无异响,润滑是否正常,有无异常超温、震动等现象。

  (3)检查各部连接螺丝有无松动,各部旋转部位润滑是否良好,运动有无异常现象。

  (4)检查各执行机构动作是否灵活,间隙是否正常,有无变形、移位等现象。

  (5)系统检查,包括油压、电压、电流、行程等运行参数是否正常。

  (六)电气日检按以下措施执行:

  1、设备或线路需要停电检修时,必须经矿调度同意后,方可停电,并有专人负责看守。严禁无计划或约时停送电。

  2、停送电时,检修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电气作业规程,按停送电计划执行,办理停送电手续,专人停送电,并有人监护。

  3、严禁带电作业,检修所有的带电体和设备时,应先切断电源(包括反馈电源),然后进行验电、放电、短路接地,并悬挂警示牌及设置临时遮栏,方可进行工作。

  4、停送电人员进行千伏级操作时,必须使用合格的绝缘用具。

  5、变电所检修时要防止反馈电,并悬挂有人工作,严禁送电警示牌,双回路供电的设备必须将两路供电上级电源全部切断后才能进行检修。

  6、日检完毕后,检修负责人必须详细检查,确认无误方可解除接地装置,摘下警示牌,联系送电。

  7、变电所检修时必须严格按照电工停送电规程执行,停送电前必须与上、下级变电所联系,严禁约时停送电。

  8、日检时必须安排好停送电时间,停送电严格执行电工停送电操作规程,谁停谁送,挂停电牌,设专人看守,对于不同项目申请同一电源停电的,必须挂相应数量的停电牌,只有全部项目竣工并申请送电后,方可按规程操作。

  9、车房内及泵房各变电所开关有可能出现反馈电的,必须贴上明显标志。

  10、日检完毕后,日检负责人必须详细检查,确认无误后,方可解除接地装置,摘下警示牌,联系送电。对新投入运行或事故处理后的线路,在送电前必须摇测绝缘电阻,新投入线路应有耐压试验报告,双回路必须找相、定相、做好记录,确认无误后,方可送电。

  11、送电后,应观察仪表指示是否正常。低压线路送电时要试送,一般试送2—3次,不得一次送电成功。

  12、日检时,各变电所一定要将各分段联络开关拉开,防止其它变电所检修时出现反馈电。

  (七)机械日常检修必须按以下措施执行:

  1、所有起吊设备,索具使用前,应有专人检查,确认安全可靠,方可使用。起吊时应统一信号、专人指挥,设备、重物下严禁有人停留。

  2、检修设备、管路时,一定要关闭有关阀门,如需放水时,检修负责人应提前和司机联系好,并通知调度。

  3、有电气焊的项目,必须严格按电气焊报告执行。

  4、设备检修前必须切断按钮以上电源。

  5、高空作业时,要佩戴安全帽,穿防滑靴,使用合格的安全带,并系在安全可靠的地方。(安全带应由检修负责人检查试验)

  6、需在立井或斜井作业时,上、下井口及井筒中严禁交叉及平行作业,井筒中作业时,要安排好上、下井口的守护人员,严禁闲杂人员进入井口10M以内的范围。在倾斜巷道作业时,人员严禁站在矿车上、下方作业。作业前必须将矿车放到上、下把钩位置后才能施工。

  7、需在原煤仓下方施工时,施工前将原煤仓放空,以防落煤伤人,并在施工过程中安排专人看仓,以防坠物伤人。

  8、凡解体检修的设备,必须经检修负责人检查,确认无误后,方可施工。

  9、日常检修项目时,发现新的事故隐患大于日常检修任务时,应立即向机电运输科和矿调度汇报,以便妥善处理。

  10、较大检修项目必须单独制定相应安全技术措施,经审批后传达给每位参加施工人员并签字。

  11、绞车、空气压缩机、抽风机及水泵等设备,机电修在进行检修时,应在操作箱处悬挂停电牌或有专人在操作台看守,防止检修中动车伤人。

  12、立井检修或调闸时,必须用机械锁车装置锁住车。斜井绞车检修时,必须将车提到上、下车场后才能进行。

  (八)各种设备检修后,应做到以下几点:

  1、检修人员必须清理好现场卫生。

  2、各种检修项目检修完毕,必须经检修负责人和司机或配

  电工共同验收合格后,方可离开现场。

  3、认真填写检修记录,确保检修技术数据准确可靠。

  4、检修后应及时回收更换下来的设备、管路、阀门等。

  5、除以上措施外,每次检修还必须遵守煤矿安全技术规程中的安全技术措施。

  (九)日常检修特殊说明

  1、高空作业时,要佩戴安全帽,穿防滑靴,使用合格的安全带,并系在与站立处无相对运动的安全可靠的地方。(安全带应由检修负责人检查试验)

  2、高空作业包括立井作业、在煤仓上、下口和煤仓内施工,及离开地面2米以上的施工项目。

  3、更换主排水管路、闸阀时,必须将有关闸阀关闭,确保安全。需要打开管路卡兰时,严禁站在卡兰前方。

  4、绞车系统严禁私自打点走钩。

  5、主井箕斗严禁非井筒检查工上下和乘坐。

  6、未经机电总工同意,严禁甩掉任何保护不用。

  7、井下电气设备严禁失爆。

  8、进入采掘巷道施工时,要注意周围环境的变化,出现异常情况立即撤出工作地点。

  9、根据《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定期对机房硐室接地系统、抽风机温度报警等《煤矿安全规程》要求的项目检查、摇测、试验,并填入检修记录中。

  (十)停产检修或其它特殊情况下的检修必须制定专门的安全技术措施贯彻执行。

设备日常管理制度3

  一、坚持执行变电所设备的维护保养与预防检修相结合的检修制度。积极推行故障诊断的状态监测技术,按设备运行状态合理确定检修时间和检修内容,逐步向预知检修方向发展,以提高检修质量,降低检修费用,缩短检修停电时间。

  二、变电所供电系统,包括高压电缆主线路、变电所硐室内设备、电缆、馈出高压配电点、线路的电气设备每月检查一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设备检修分为小修(日常检修)、中修(月度检修)和年度检修。

  三、变电所日常巡检或检修时发现防爆性能受到破坏的电气设备,立即处理或更换,存在故障的设备严禁继续使用。

  四、变电所内的高压电气设备,发现三次短路或过流跳闸,应立即进行实验检修或更换。

  五、月度检修计划由机电二队提供,机运区审核,列入月生产检修计划。机电二队制定检修的`项目、进度、工艺和安全措施,报有关部门审批后,方可执行。

  六、实行日常巡检和维护保养制,变电所主要生产设备要保证有每班不少于2小时的检查、日常维护保养。若发现设备存在隐患故障时应及时向上级部门汇报,组织力量进行检修。

  七、变电所应实行设备包机制,包机人员在月度检修时间内都应参加检修和维护保养工作。每次检修完毕后,当班包机人员和当班配电工负责验收,验收完毕后签字交接,配电工负责变电所设备的外观防爆。

  八、变电所月度检修应集中力量解决日常不能检修的主要设备缺陷和各种安全保护装置的试验和整定。月度检修确定后应编制检修工作计划、检修质量标准、安全措施、施工人员组织。

  九、应组织参加检修的人员学习讨论停产检修计划、检修质量标准和检修安全措施,以保证落实措施。在月度检修前应有负责检修的队长组织召开检修平衡会。并协调人员、准备材料、停电方面的工作。

设备日常管理制度4

  仪表设备日常维护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强化员工责任意识, 规范仪表检、维护人员的工作行为, 保证公司生产装置安、稳、长、满、优运行, 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项目建设期间和生产运行期间的仪表设备日常维护管理。

  3 管理及职责

  3.1 仪表班组职责

  3.1.1严格执行仪表设备的定期检查规定, 强制维护保养, 搞好计划检修工作, 确保仪表设备处于完好备用状态。

  3.1.2仪表设备发现较大故障隐患时应及时报告部门领导, 其中关键仪表和主要仪表应同时报上级领导。

  3.1.3班组根据仪表设备台账, 分清仪表设备的重要等级, 并根据班组人员状况, 逐台设备分包到个人, 由包表人完成所分包仪表的日常维护及保养工作。

  3.1.4生产装置上的关键和主要仪表实行专人专机负责, 仪表维护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相关的各项规章制度。

  3.1.5班组必须明确包机明细, 执行组长( 岗位技术员) 包片, 其它班员包到逐台设备。

  3.1.6每位员工都要设立记录台账, 并结合”五定期”工作内容进行相应的记录。

  3.2 工人职责:

  3.2.1班组维护人员对所有的现场仪表必须达到”四懂””三会”,即懂结构、懂原理、懂性能、懂用途; 会维护、会使用、会排除故障。

  3.2.2严格执行仪表设备维护保养”五定期”。

  3.3 组长( 岗位技术员) 职责:

  3.3.1熟练掌握仪表设备的结构、原理、性能、用途和修理技术。

  3.3.2检查、协助班组员工完成仪表设备维护保养”五定期”。

  3.3.3安排并协调处理本装置内仪表设备故障。

  3.3.4做好本装置各类档案记录。

  3.4 班长职责:

  3.4.1精通仪表设备的结构、原理、性能、用途和修理技术。丰富的现场仪表维护、管理经验。

  3.4.2负责班组的日常管理及安全工作。

  3.4.3安排、检查”五定期”的执行。

  3.4.4协调解决仪表设备故障。

  3.4.5提报班组的消耗材料。

  3.4.6整理本装置技术资料。

  3.4.7做好班组员工实际动手能力的培训工作。

  3.5 工程师职责:

  3.5.1精通仪表知识, 善于分析、解决问题, 有学习热情。

  3.5.2负责相应的技术管理工作, 并根据仪表部阶段性工作安排, 协调组织各项工作的完成。

  3.5.3监督、抽检”五定期”的执行。

  3.5.4解决仪表设备出现的较大故障问题。

  3.5.5提报仪表设备的备品备件。

  3.5.6提报仪表设备隐患, 并初步确定整改、更新方案。

  3.5.7负责编制装置仪表各类检修计划。

  3.5.8员工的理论及实际知识的培训。

  3.6 主管工程师职责:

  3.6.1全面负责装置的工程、技术、基础等管理工作, 确保装置的安全、稳定运行。

  3.6.2精通仪表知识, 善于分析、解决问题, 有学习热情, 具备一定的管理能力。

  3.6.3监督检查技术更新、隐患治理、设备改造、基本建设的落实情况。

  3.6.4协调解决装置内重大仪表故障。

  3.6.5负责各项计划、报表、报告、方案、总结的审核工作。

  3.6.6组织解决仪表设备出现的较大故障问题。

  3.6.7审核仪表设备的备品备件。

  3.6.8审核仪表设备隐患, 并最终确定整改、更新方案。审核装置仪表各类检修计划。

  3.6.9组织员工的理论及实际知识的培训。

  3.7 仪表经理职责:

  3.7.1全面负责装置的'安全、生产、技术、基础等管理工作, 确保装置的安全、稳定运行。

  3.7.2精通仪表知识, 善于分析、解决问题, 有学习热情, 具备一定的管理能力。

  3.7.3负责装置的生产指挥及安全作业。

  3.7.4检查各项制度、工作的落实。

  3.7.5监督检查技术更新、隐患治理、设备改造、基本建设的落实。

  3.7.6协调解决装置内重大仪表故障。

  3.7.7负责各项计划、报表、报告、方案、总结的审定。

  4 仪表设备维护保养细则:

  4.1仪表维护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巡回检查制, 严格遵守相关的各项规章制度, 生产装置上的关键和主要仪表实行专人专机负责。4.2定期巡回检查: 巡回检查执行定人、定时、定点、定路线、定内容。

  4.2.1定人: 巡回检查执行要有专人负责。

  4.2.2定时: 上午9: 00

  下午3: 00

  夜间21: 00

  4.2.3定点: 巡回检查设置检查关键点, 对关键点的检查要有检查痕迹( 挂牌或记录等) , 对工艺车间设置的仪表巡回检查点, 巡检人员必须执行巡检签到。

  4.2.4定路线: 仪表根据装置生产特点, 制定巡回检查路线, 巡回检查时, 严格按照巡回检查路线进行巡检。

  4.2.5定内容:

  ●仪表设备完好状况

  ●仪表设备运行状况

  ●仪表设备泄露状况

  ●仪表设备供气、供电状况

  ●仪表设备环境状况

  ●仪表设备保温、保冷状况

  4.2.6定期清洁卫生:

  仪表设备要保持清洁卫生, 执行每周一次定期清洁。由于工艺介质泄露以及环境变化对仪表设备造成的污染, 应及时清洁。

  4.2.7定期排污校零:

  ●仪表设备执行每月排污对零一次, 设立排污对零档案, 内容包括: 设备名称、设备位号、工艺介质、排污对零日期、排污对零前仪表指示、排污对零后仪表指示、排污对零作业人等。

  ●减压过滤阀执行每3个月排污一次。

  ●排污要有排污器皿, 杜绝随意排放。

设备日常管理制度5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提高办公设备的使用效率,保持其设备性能,有效节约费用开支,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指办公设备包括为完成工作而购买的摄像机、照相机、便携式计算机、移动硬盘、u盘、手机等。

  第二章 办公设备的配备及管理

  第三条 因工作需要,确需购买的办公设备由当事人所在部门提出申请,报单位领导审批后再购买,所购办公设备要经公司机关有关部门备案。

  第四条 新购办公设备采取公司与个人按照一定出资比例购买,在规定使用年限后归个人所有。在规定使用年限期间,一般情况是公司所有,个人使用。

  第五条 原购办公设备由所在单位登记后统一在公司综合工作部备案,原则上在规定使用年限内不再重复购买,达到规定使用年限后,由综合工作部会同相关部门对其评估后折价处理,原使用人有优先购买权。

  第六条 在规定使用年限期间,因个人原因造成办公设备毁损、灭失、被盗等,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个人负责。

  第七条 在办公设备规定使用年限期间,配备人员因工作需要发生调动的,公司范围内调动办公设备采取“机随人走”,公司范围外调动办公设备上交公司,由公司返还其剩余年份的出资额。所交办公设备由综合工作部会同相关部门对其评估后折价处理,原使用人有优先购买权。

  第八条 在规定使用年限期间,办公设备的维修与保养由使用人负责,所发生的.费用按照年限费用递增办法包干使用,据实列销(见附表2)

  第九条 办公设备购买费用按照岗位不同采取不同的出资比例。

  公司经理、书记的办公设备购买费用据实报销。

  公司副职领导的办公设备购买费用在基础出资比例上个人降低50%。

  公司部门负责人、项目领导班子成员的办公设备购买费用在基础出资比例上个人降低25%。

  其他岗位人员的办公设备购买费用按照基础出资比例。

  第三章 附 则

  第十条 办公设备由公司财务部设立专门帐户,发生的费用一律按使用年限及出资比例办理报销。

  第十一条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由公司综合工作部负责解释。

设备日常管理制度6

  电气维修管理规定

  一、电气维修人员必须持上岗证,严格按照国家建设部颁发的标准《电气安装工作规程》作业。

  二、在进行电气维修时维修人员应戴好安全防护用品,配备绝缘良好的电工工具。

  三、维修和保养电气设备时,应按要求做好保证安全的组织和技术措施。

  四、维修班班长在分配工作的同时向维修人员说明工作中的安全注意事项,并在工作中检查监督执行情况。

  五、一般情况下,尽量避免带电工作,若因特殊需要而必须带电作业时,应装设隔音挡板,并有专人监护。

  六、在一经分闸即可送电到工作地点的形状和刀闸的操作把手上,应悬挂“禁止合闸,有人作业”的标牌。

  配电房管理规定

  一、配电房是供电系统的关键部位,设专职电工对其实行24小时运行值班,未经许可,非工作人员不得入内。

  二、值班员必须持证上岗,熟悉配电设备状况,操作方法和安全注意事项。

  三、值班员应密切注意电压表、电流表,功率表的指示情况,严禁变压器空气开超载运行。

  四、经常保持配电房地面及设备外表清洁无尘。

  五、经常保持配电房消防设施的完好齐备,保证应急灯在停电状态下能正常使用。

  六、做好配电房的防水、防潮,堵塞漏洞,严防蛇、鼠等小动物进入配电房。

  停水及事故处理方案

  水是人们生活中必不可少的,人们一天也离不开水,正常情况下,物业管理企业必须保证供水。若因管理维修等原因造成停水,应当提前通知,使产权人、使用人有所准备,因市政管网停水时,维修抢修中心应立即通知管理处,管理处与市政供水部门联系。

  如发生跑水、漏水现象,应采取如下措施:

  1、检查漏水的准确位置,并在许可能力下,立即设法制止漏水,如关上水阀等。若不能制止时应立即通知维修抢修中心,在抢修人员到达前须尽量控制现场,防止范围扩散。

  2、观察四周环境,利用现有设备工具,设法清理现场。

  3、通知清洁人员清理现场积水,检查受影响范围,通知受影响住户。

  4、日常工作中,应留意渠道是否有淤泥、杂物或塑料袋,随时加以清理干净,以免堵塞。

  共用设施、设备保养规范

  共用设施、设备是指业主共同使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照明灯具、垃圾通道、天线、水箱、水泵、电梯、避雷装置、消防设施以及道路、窨井、化粪池、垃圾废物储存设施、绿化地等。共用设施、设备保养是物业管理公司对所管辖范围内物业的附属设备所进行的常规性的养护工作,应遵守下列规范:

  一、卫生和水电设备的日常性保养。物业管理公司要负责管区范围内的计划养护、零星报修和改善添装任务。零星损坏的卫生、水电设备一般应按物业管理公司规定期限及时修理,人为损坏则要由住用者自费修理。

  二、上下水管道、化粪池等设施的.维修养护。上下水管道发生故障必须急修时,由专业人员负责,随叫随到进行抢修并定期维护。化粪池由专人定期清掏,进行保养。

  三、消防设备的日常性保养。对消防专用水箱一般在规定期限内调水、放水,以防止出现缺水、阻塞、水质腐臭等现象;消防泵也应采取定期试泵的措施。

  四、其他特种设备的日常性保养。对其他特种设备,按季度专人负责维修、管理、养护。

  共用设施、设备维护人员操作规程

  共用设施、设备是指业主共同使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照明灯具、垃圾通道、天线、水箱、水泵、电梯、避雷装置、消防设施以及道路、窨井、化粪池、垃圾废物储存设施、绿化地等。共用设施、设备保养是物业管理公司对所管辖范围内物业的附属设备所进行的常规性的养护工作,共用设施、设备维护人员应遵守下列操作规程:

  一、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是以设备操作人为主,主要是对设备实施清洁、紧固、调整、润滑、防腐为主的检查和预防性的保养措施。

  二、操作人员定机保养,做好班前交接,了解设备运行情况,检查设备各部位的清洁和润滑,空运转检验各系统安全装置,正常后方可投入使用。

  三、操作中要集中思想,合理使用设备,严格遵守设备操作规定和安全操作规程。发现小故障及时排除,及时调整紧固松动的机件。

  四、下班前一般须留一定时间对设备进行清扫、擦拭、注油、整理、润滑等。

  五、专业维修人员的巡回检查,主要是检查操作人员是否合理使用设备,机器运转是否正常,督促操作人员日常保养,制止违章操作行为。在遇到一般故障时,帮助操作人员及时处理、排除。

设备日常管理制度7

  一、配置在生产设备上,起保障人员和设备的安全作用所有装置(如安全阀、防护罩、泡沫灭火器、制氮装置、报警器等)总称安全防护设施。必须加强维护,保证灵敏好用。

  二、各种装置要有专人负责管理,要经常检查维护保养落实到人。

  三、各种安全装置要建立档案编入设备检修计划,定期检修。

  四、各类安全装置要按有关规程定期进行专业检查和效验,并将检查效验情况载入档案。

  五、安全装置不得随意拆除、挪用或弃置不用,因检修拆除的,检修完毕后需立即复原。

  六、各种特殊安全防护器材都应定点存放在安全、方便的地方,并有专人负责保管,定期效验和维护,每次效验后,应记录或铅封,保管人要经常检查。

  七、凡机械、设备上的安全设施(如压力容器上的安全法阀、压力表、储罐上的呼吸阀各种机械上的负荷、行程限制器等装置)均有生产技术部门负责。

  八、凡属电器方面的安全保护装置由电工负责。

  九、凡属工艺过程中的`温度、压力、液面超限和安全连锁装置等,均有生产技术部门负责管理。

  十、凡生产区域中的火灾报警装置、灭火装置和其他固定和半固定灭火装置,由安全部门负责。

  十一、凡在作业过程中佩戴和使用的劳保用品和器具,由技术部门负责购买。

  十二、凡防雷、避雷、防静电装置及其他安全设施、设备等,均由需用配置部门负责管理。

设备日常管理制度8

  第一章目的

  为加强机器设备的管理,按照科学管理、“预防为主”的方针,防止设备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机器设备安全运行,保障楼宇及相关设施正常供水、供电、,并依据国家有关设备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技术要求,对水、电等设备设施进行日常维修与养护,特制定物业小区设备维修及保养管理细则。

  第二章原则

  以预防为主,坚持日常维护保养与按计划维修并重,确保安全、经济运行。

  第三章适应范围

  适应小区内所管辖的所有设备设施。

  第四章设备管理组织

  一、物业公司设置设备维修运行部,对所管辖设备的安全运行、维修进行集中管理,有利于提高运行服务水平和经营效益。

  二、设备维修运行部设副经理一名,负责所辖区域内的设备设施的管理。

  三、物业公司区域内配套设备设施类型较多,设备运行维修部下设:强电班、弱电班、水暖班,并分别负责各自分管设备的运行、养护与维修。

  第五章职责

  一、设备运行部是在物业公司经理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并全面负责对所管辖区内设备安全运行及维修保养等管理工作。

  二、设备维修运行部协助物业公司经理与设备厂家签定维修保养服务协议,并对质保金的领取出具主导意见。

  三、强电组主要负责

  (1)发电、配电、供电系统及相应电器的保养和维修;

  (2)公共区域路灯、草坪灯、应急灯、背景音乐、喷泉泵站等设备的开、关与保养、维修;

  (3)共用部位的单元对讲门系统,楼梯灯等照明系统的维修与保养。

  四、弱电组主要负责消防系统、电视监控系统、广播通讯系统等的线路和相应设备的维护、修理。

  五、水暖组主要负责供水、排水、供暖、消防喷淋系统和相应设备的运行、维护和管理。

  第六章设备管理的注意事项

  一、设备运行、维修人员要持证上岗。

  二、结合楼宇设备的使用情况,定期组织人员进行巡视、检测和维修保养工作,做到精心维护,严格检查,清除事故隐患。

  三、维护主要是进行清洁、润滑、紧固,更换易损零部件等,设备维护时要按规程进行。

  四、如果设备出现异常或发生故障,使用人员要及时向管理人员汇报,由设备管理或专业技术人员确定维修方案及实施意见。

  五、如属人为违章拆修造成的设备事故及损失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六、设备维护、维修所需经费由设备运行部据实报告预算,由物业公司批准拨付使用,以保证设备正常安全运行。

  七、设备维修运行人员对设备设施要做到会使用、会保养、会检查、会排除故障。

  八、为了降低设备使用成本,提高经济效益,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要修旧利废,合理更新,避免浪费。

  九、设备维修应按维修与保养、中修与保养、大修与保养等程序进行。

  十、设备运行维护人员要认真及时填写有关设备运行、维修和保养记录,即《交接班记录》、《设备运行记录》、《设备维修保养记录》等。

  第七章设备管理档案

  一、对物业公司接管的小区的设备应及时建立设备台帐和编制档案并有专人保管存档。

  二、按设备运行的要求建立设备安全操作、使用、维护规程和岗位责任制度。

  三、收集整理所有相关资料,保证设备技术档案的准确和完整。

  四、特种设备执行注册登记制度,取得验收报告和安全检验合格证后方可运行使用。

  五、收集所有设备采购合同或协议,建立售后服务档案。

  第八章设备的安全使用及维护要求

  一、设备必须严格按照使用说明和安装技术规程的要求进行安装、调试后使用。

  二、使用操作人员必须经过相应的安全技术培训,刚接管的小区设备要有厂家的操作、维修、保养技术交底,并做好记录。

  三、特种设备的操作人员必须经过有关部门的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使用操作。

  四、设备的使用人员,负责设备的日常检查和保养,并做好记录

  第九章设备报废

  一、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对国家明令禁止使用或行业规定淘汰的`及不能达到安全生产要求的设备设施实行淘汰制度。

  二、对一些经常坏、维修成本大的设备设施,报领导批准后,及时淘汰。

  第十章安全工作注意事项

  一、以严格执行国家政策、法令及本公司各种安全操作和劳动保护规章制度。

  二、新员工入厂,由班组长牵头进行安全教育后,方能上岗工作。

  三、工作前应检查自已所用的一切设备和工作场地,确认安全后,方能开始工作。

  四、所有安全装置不得拆卸,都应保证其完好有效、灵敏可靠。

  五、工作中要互相关心,既要注意自身的安全,又要关心他人的安全,如遇违章及冒险作业,有权劝阻。

  六、加强设备管理,做好防火、防洪(汛)、防窃等安全工作。

  七、电气设备必须有可靠的接地(接零)装置,防雷和防静电设施必须完好,每年应定期检测,并应做好记录,否则责任人在当月考核中扣5分,分管领导扣2分。

  八、高压设备无论带电与否,值班人员不得单人移开或越过遮栏进行工作,若必须移开遮栏时,必须有监护人在场,并符合设备不停电的安全距离。该项不做扣2分。

  九、严禁带电作业,必要时需班组长批准,并采取安全绝缘防护措施,且要有监护人在现场。该项不做扣2分。

  十、工作时间严禁喝酒上岗作业,轻者给于警告,并在当月考核中扣2分,重者根据公司有关规定给予处理。

  十一、所有绝缘、检验工具,应妥善保管,并应定期检查、校验。该项不做扣5分,分管领导扣2分。

  十二、有人触电,立即切断电源,进行急救;电气着火,应立即将有关电源切断后,使用泡沫灭火器或干砂灭火。否则重者将依法追究当事人的责任,轻者给予当事人警告,当月考核中口5分,年底不能参加先进评选。

  十三、发电机运转时,严禁人体接触带电部分。

  第十一章消防设备及维修保养

  一、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主机和烟/温感控头一般委托厂家进行维护保养,配合维保单位检查和试验消防系统/设备的功能,并应填写登记表。该项不填扣2分。

  二、对各种消防报警装置需做好定期的检查、试验和保养维修工作,发现故障及时排除,若不能排除,要及时通知维保单位进行维修,并详细登记,一般要求一周至少进行一次检查,否则每发现一次在当月考核中扣2分。

  三、消防弱电机房值班室要24小值班,夜间有保安进行值班,白天有专业人员值班,对设备每次报警多要到现场察看,确定是否有火情发生,并及时通知有关人员和单位,绝对不能随意消除报警信号,否则重者将依法追究当事人的责任,轻者给予当事人警告,当月考核中口5分,年底不能参加先进评选。

  第十二章电器设备、配电室及发电机房的管理

  一、高压开关柜停送电操作应填写好工作单,并检查各项操作机械完好,严格执行一人操作,一人工作制,按工作单填写程序进行操作。该项不填扣2分。

  二、配电室值班员应熟悉配电房开关柜的各项操作细则及工作程序,做到操作准确无误。

  三、每周一次对所有配电房巡检一次,并做好记录,检查设备运行状况,包括外观、声音、气味、温度、电压、电流及开关和指示灯状态,以及机房照明和附属设施状况。该项不做扣2分。

  四、每月一次统计用电量及电压变化。该项不做扣2分。

  五、每月一次对每层配电箱进行巡查,发现问题及时维修。该项不做扣2分。

  六、为保障本物业小区紧急情况下正常配电,技术员必须每月进行后备发电机运行操作2次,以保障市电停止后,仍能保持消防系统及污水泵系统的正常运作。该项不做扣2分。

  七、定期查看机油、柴油是否满足使用,出现不足填报申请后及时购买(附发电机检查表)。该项不做扣2分。

  第十三章公共区域照明灯具

  一、每两周一次对公共区域、走廊各照明灯具、疏散指示灯、安全出口指示灯、应急照明灯进行检查,出现损坏及时更换。该项不做扣2分。

  二、定时开关公共区域的路灯、草坪灯。该项不做扣2分。

  第十四章消防水泵、排污泵

  一、每周一次巡视各水泵运行状况,检查控制箱电流、电压、指示灯状况和水压等,发现问题及时检修。该项不做扣2分。

  二、每月至少一次巡视管道、阀件接口有无异常。该项不做扣2分。

  三、每月对消防泵进行试机至少一次,时间不低10分钟。该项不做扣5分。

  四、每月至少一次检查消防水池浮球装置、进/出水阀门及放水阀。该项不做扣2分。

  五、每周一次巡视污水泵运行状况,检查控制箱、液位报警装置工作状况,包括清理调节池隔栅垃圾,该项不做扣2分。

  六、雨季每天检查各集水井泵工作状况(包括手动、自动和控制箱指示灯),包括清理调节池隔栅垃圾。该项不做扣2分。

  第十五章无负压水泵

  一、每周一次巡视各水泵运行状况,检查控制箱电流、电压、指示灯状况和水压等,发现问题及时检修,并做好记录,该项不做扣2分。

  二、每月至少一次巡视管道、阀件接口有无异常。并做好记录,该项不做扣2分。

  三、负责小区内生活用水,若要维修要提前通知住户,避免影响住户用水,并做好记录,该项不做扣2分。

  十六章弱电监控系统

  一、每周一次检查电视监控设备的运行情况,包括摄像机、镜头、放录机、传输信号、接收图像的清洁和调校,发现故障及时维修,若维修不了,则报请专业公司修理,并做好记录。该项不做扣2分。

  二、弱电监控室实行24小时专人值班制,并填写值班记录,由保安部负责具体实施。该项不做扣2分。

  三、弱电监控室的工作人员除例行保安监控外,还要对小区内的电梯进行监控,遇紧急情况要及时通知设备维修人员,并及时应用电梯配置的通讯对讲系统或其他可行方式,详细告知电梯轿厢内被困乘客应注意的事项。该项不做扣5分,分管领导扣2分。

  四、值班人员如遇不法分子或乘客蓄意破坏电梯等设备设施要及时通知保安进行制止或报警,并对破坏的设备依法赔偿。

  第十七章记录与表格

  一、《材料、设备购置申请表》

  二、《图纸设备档案》

  三、《设备日常检修、保养表》

  四、《设备报废表》

  五、《设备运行日志》

  六、《设备修理、保养计划》

  七、《消防报警系统设备检修记录表》

  八、《柴油机组检查表》

  九、《消防水泵维修保养记录表》

  十、《排污泵检修表》

  十一、《水泵无负压设备维修保养纪录表》

  十二、《消防中心值班记录表》

  十三、《弱电监控中心值班记录表》

设备日常管理制度9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目的。

  为加强设备的管理,安全、合理、有效地发挥设备效能,做到正确使用设备,使设备经常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以保证设备的长周期、安全稳定运转,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相关职责。

  1.生产部设备管理科负责对生产设备进行台账登记、维修保养等日常管理工作。

  2.各车间负责各自部门的生产设备的使用和维护。

  3.总经理负责新设备的购买。

  4.技术部参与对新设备的改造和验收。

  第二章 生产设备的使用规定

  第三条 生产设备验收合格后,由使用部门办理生产设备领用手续。

  第四条 生产部根据需要编写《生产设备操作规程》,发放给使用部门。对于精密、大型设备或关键、特殊工序所用的设备以及检验和试验的仪器设备均要编制相应的操作规程,同时要求相关操作人员应接受适当培训,操作人员通过现场考核,确认合格后方可让其操作。

  第五条 两班或三班连续运转的设备,岗位人员交接班时必须对设备运行状况进行交接,交接内容包括设备运转的异常情况、原有缺陷变化、运行参数的变化、故障及处理情况等。

  第六条 操作人员发现设备有严重故障,并有发生事故的危险时,应立即停止操作逐级报告,并采取适当的`安全措施。

  第七条 使用部门必须指定专人负责设备的日常使用工作,并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和使用办法。对不遵守规定,造成设备丢失、损坏者,应进行处罚。

  第八条 对贵重设备(价值在××元以上),应建立专门的设备管理档案。

  第九条 机械设备在停车机械扫除、加油、检查、修理时,为防止他人启动,发生意外,应有适当的安全装置和明显标志。

  第十条 非本岗位操作人员未经批准不得操作本机。

  第十一条 设备管理科对设备使用状态负有监督职责,对无正当理由长期闲置不用、使用不合理或利用率低下的设备有权重新调配使用。

  第三章 设备维护保养规定

  第十二条 现场使用的生产设备应有统一的编号,以便于维护保养。

  第十三条 生产部根据设备的性能、使用频率等要求制订《生产设备年度维修保养计划》,并按计划严格执行。

  第十四条 生产部要求设备操作人员做好设备的日常维护和保养。日常生产中出现机器故障,应及时修理,自行无法修理的,应及时报告部门主管协助解决。修理结束后应填写《生产设备检修记录单》,检修好的设备使用者应在《检修单》上签字确认。生产部应将重大检修情况记录在相应《设备管理卡》上。

  第十五条 班前班后由操作工人认真检查设备,擦拭各个部位和加注润滑油,使设备经常保持整齐、清洁、润滑、安全,及时消除各种泄漏现象,班中设备发生故障,应及时排除,并认真做好交班记录。

  第十六条 按计划对设备进行局部拆卸和检查,清洗零件,疏通油、气管路,更换磨损的零件,调整设备各部位的配合间隙,紧固设备各个部件。

  第十七条 操作工人配合对设备进行部分解体检查和修理,更换或修磨零件,清洗、换油、检查修理电气部分,使设备技术状况达到完好的要求。

  第十八条 设备发生损坏、丢失或其他事故,要迅速报告设备管理部门,查清原因,填写损坏、丢失报表,办理清账手续。

  第十九条 一般来说,所有设备一律不准私自拆改,如确需拆改,需由使用部门提出申请,报设备管理科批准。

  第二十条 对无法检修或无修理价值的设备,使用部门应提出报废申请,经过技术鉴定填写《设施报废单》,经生产部经理审核,报总经理批准后报废,并在《设备管理卡》上及《生产设备台账》上.

设备日常管理制度10

  1、 施工用的各种材料、设备、构配件的采购必须检查生产厂家的生产能力、生产资质、检查试验报告是否证明产品合格有效。

  2、 必须严格把好材料、设备、构配件的采购进场源头关,不合格的不能采购进场,证件不清来源不明的不能采购进场,确保进场后的材料,设备的质量。

  3、 材料、设备、构配件进场后,严格按照要求检验,复试及进场的外观检验,经检验不合格的不能进场,应立即退场,不合格的材料不得随意放行使用。

  4、 经检验合格的'材料,分类进行堆码整齐,怕潮湿的材料及容易锈蚀的材料,应按照要求苫、垫及覆盖,防止因受潮影响质量。

  5、 所有进场后的材料、设备、构配件应分类进行存放保管,并进行标识,严格保管、发放制度。必须做到收发清晰,帐物相符,防止丢失和浪费。

设备日常管理制度11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规范特种设备及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安全管理与监督检查,提高机务人员安全生产意识,防止事故,保障机务人员生命和公司财产安全,促进施工的正常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73号《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令第13号《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结合本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特种设备是指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生产用锅炉、空压机(含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架桥机、运梁车、提梁机、移梁机以及限于施工场内使用的机动车辆。

  本办法所称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系指直接从事特种设备操作的人员及管理人员。包括以上设备操作人员、电工、焊接工、切割工、电梯司机和行、吊车司机及挂钩工、施工场内使用的机动车辆驾驶员、锅炉司炉工、空压机操作人员等。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特种设备的购置、安装、使用、维修、检验、日常维护保养、改造、报废,以及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持证上岗和复审等。上述各项管理工作,由各子(分)公司设备部门与设备使用管理单位(以下称使用单位)共同负责。集团公司设备物资部负责设备安全管理工作的监督与检查。

  第二章 特种设备购置

  第四条 特种设备购置必须按集团公司《设备购置及租赁招标管理办法》办理申购有关审批手续,并通过招标采购程序选定设备供应商。

  第五条 参加特种设备投标的供应商,其设计、生产单位必须是依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取得许可的单位。特种设备出厂时,应当附有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设计文件、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安装及使用维修说明、监督检验证明等文件。境外制造的特种设备,必须符合我国有关特种设备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强制性标准及技术规程的要求。

  第三章 特种设备的安装、维修、改造

  第六条 电梯的安装、改造、维修,必须由电梯制造单位或者其通过合同委托、同意的依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取得许可资格的单位进行。

  第七条 在安装新购置锅炉、电梯、起重机械、架桥机、提梁机、移梁机、空压机、压力管道等特种设备之前,应当先将安装单位的安全资质证书、安全施工方案与安全保证体系(含施工安全负责人、安全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名单及相应证书复印件)、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与监督检验证明等有关资料,向各子(分)公司和各项目部设备部门申报。同时书面报告当地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经确认由使用单位与施工单位签署安全责任书后,方可施工。

  安装结束后,施工单位应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对电梯、锅炉、空压机、压力管道、起重机械、架桥机、运梁车、提梁机、移梁机等特种设备进行校验和调试,并且向具有特种设备检测检验资格的机构申请检验。检验合格后,使用单位(合同有约定除外)应当在30日内,到规定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并且将安全合格标志固定在特种设备显著位置,方可以投入正式使用。

  第八条 特种设备的维修,在签订维修合同前,应先将维修单位资质证书、维修、维护保养合同文本内容、维修人员的资质证书等材料报各子(分)公司设备部门审查。经审核同意后,签署生效。

  第九条 改造锅炉、电梯、起重机械、架桥机、运梁车、提梁机、移梁机、空压机、压力管道等特种设备,应按照新安装特种设备审查报批、持证施工、检测验收、建立档案等进行。

  第十条 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竣工后经检验合格,负责该项目施工的单位,必须在30日内,将有关技术文件、资料移交使用单位。使用单位应当将原始资料及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等,存入该特种设备的.安全技术档案。

  第四章 特种设备的使用

  第十一条 使用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应当对本单位特种设备的安全全面负责。

  第十二条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严格执行本办法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严格执行以岗位责任制为核心,包括安全技术档案管理、安全操作常规检查、维护保养、定期检验,特种设备的事故应急措施和应急救援预案等特种设备安全使用和运营的管理制度,保证特种设备的安全使用。

  第十三条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建立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安全技术档案包括以下内容:

  (一)特种设备的设计文件、制造单位、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使用维护说明等文件以及安装技术文件和资料;

  (二)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和定期自行检查的记录;

  (三)特种设备的日常使用记录;

  (四)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的日常维护保养记录;

  (五)特种设备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等。

  第十四条 使用单位应当对在用特种设备进行经常性日常维护保养,并且定期自行检查,作出记录。发现异常情况,应当及时处理。

  第十五条 使用单位应当严格执行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性能定期检验制度。安全性能年检的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锅炉一年;电梯一年;起重机械(包括架桥机、提梁机、移梁机)二年;运梁车、铲车、叉车、电瓶车等限于施工场内使用的机动车辆一年;空压机(含压力容器)根据核定的安全状况分别为一、三、六年;压力管道、各类气瓶应按相应的安全监察规程要求的定期检验周期执行。逾期未检的特种设备不得继续使用,否则视为无证运行或使用。

  第十六条 特种设备停止使用时,使用单位应当及时向所属公司设备部门书面报告,并落实相应的安全措施。再次使用前,使用单位必须申请安全检验,经复查合格,才能重新投入使用。

  第十七条 特种设备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无改造、维修价值,或者超过安全技术规范规定使用年限,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及时申请予以报废,并且应当向最近一次登记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办理注销。特种设备进行报废处理前,使用单位应当向所属公司设备部门书面申请,并按集团公司有关规定办理相应的固定资产报废审批、处理与注销手续等。

  第十八条 特种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费、年度检测费及日常维修等费用,应当由使用单位承担。

  第五章 特种作业人员

  第十九条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根据特种设备,配备专职、兼职的安全管理人员。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对特种设备使用状况进行经常性检查,发现问题应当立即处理;情况紧急时,可以决定停止使用特种设备,并且立即报告本单位有关负责人。

  第二十条 锅炉、空压机(含压力容器)、电梯、起重机械、架桥机、运梁车、提梁机、移梁机等的作业人员及其相关管理人员(以下统称特种作业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即:特种作业人员经安全技术培训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国家统一格式的特种作业人员证书,方可从事相应的作业或者管理工作。

  第二十一条 特种作业人员证书应当按规定审验,一般每二年复审一次。锅炉司炉工操作证四年复审一次。逾期不审的特种作业人员证书自动失效,继续从事特种设备操作或管理工作视为无证上岗。

  第二十二条 离开特种作业操作岗位达六个月以上的特种作业人员,应当重新进行实际操作考核,经确认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聘用退休的特种作业人员,身体健康的(凭区、县级以上医院的健康检查证明),可以从事特种作业的指导或示范性操作,但是不得直接顶岗作业,年龄应控制在男65周岁和女55周岁以下。

  第二十三条 凡特种作业人员,在初复审合格后,应当及时将审验合格手续复印上报使用单位办理登记手续。特种作业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如需调动,应征得本单位安全负责人同意。调离本工种,或者因健康原因,不能继续从事原作业的,应当及时报告公司设备部门,办理注销手续。

  第六章 奖 惩

  第二十四条 各子(分)公司对特种设备购置、安装、使用、维修、改造、日常维护保养、报废,以及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严格、规范,使用效益高的单位与个人予以表彰。凡不符合有关规定的,予以批评教育,限期整改。对违反国家《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按条例规定,予以罚款等处罚;凡触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章 特种设备管理

  第二十五条 特种设备的使用管理和特种设备人员管理由使用单位负责,并于每次进场时和退场前向所属公司和配属项目部设备部门申报有关资料。

  第二十六条 各项目部负责本项目全部特种设备和特种设备操作人员的安全监督管理,积极与当地有关部门联系组织特种设备审验和特种设备操作人员的培训,掌握本项目特种设备使用情况和特种设备操作人员配备情况,定期检查监督特种设备安全操作制度执行情况。

  第二十七条 子(分)公司是特种设备和特种设备操作人员的管理部门,督促使用单位建立健全管理机构,协助制定管理制度,指导使用单位做好特种设备和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审验、培训和持证上岗工作,掌握本公司特种设备和特种设备操作人员状况,检查、监督特种设备使用管理情况和特种设备操作人员遵章守纪情况。

  第二十八条 集团公司设备物资部负责国家有关特种设备管理的条例、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掌握集团公司特种设备和特种设备操作人员现状,监督、检查重点项目特种设备使用管理情况和特种设备操作人员遵章守纪情况。

  第二十九条 统计规定:使用单位负责特种设备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统计登记工作,每半年上报特种设备使用与审验登记表,年终上报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持证情况登记表,分别报送所属公司和配属项目部设备部门;各子(分)公司设备部门年终向集团公司上报特种设备使用与审验登记表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持证情况登记表。

  第三十条 本办法的特种设备包括其附属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和安全保护装置相关的设施。在实行本办法时,同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73号《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令第13号《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有关规定。

设备日常管理制度12

  第一条电气使用部门的设备发生故障,须填写“维修通知单”,经部门主管签字交工程部。

  第二条维修部门接到通知,随即在“日常维修工作记录簿”上登记接单时间,根据事故的轻重缓急及时安排有关人员处理,并在记录本中登记派工时间。

  第三条维修工作完毕,维修作业人员应在“维修通知单”中填写有关内容,经使用部门主管验收签字,并将通知单交回维修部门。

  第四条维修部门在记录簿中登记维修完工时间,及时将维修内容登记入设备卡片,并审核维修中记载的用料数量、计算出用料金额填入单内。

  第五条将处理完毕的“维修通知单”依次贴在登记簿的扉页上。

  第六条紧急的设备维修,由使用部门的主管用电话通知工程部,由值班先派人员维修,同时使用部门补交“维修通知单”,值班人员补各项记录,其他程序均同。

  第七条维修部门在接单后两日内不能修复的.,由值班主管负责在登记簿上注明原因,应采取特别措施,尽快修复。

  第八条设备修理调度工作职责。

  1.调度员根据月份生产计划,编制维修及配件、零件加工计划,按照进度要求,组织好生产。

  2.调度员必须根据机台、设备状态和维修人员技术情况,编制计划和进度表并及时检查和处理配件备品生产加工过程中的问题。

  3.调度员要将每月投产的备品配件生产准备情况及时向主管汇报。

  4.调度工作。应本着面向生产和先维修后生产的原则进行工作安排。

  5.没有列入计划而生产急需的配件,经领导批准后,安排加工。

  6.开好定期设备会议,检查各车间设备维修任务完成情况和设备维修的质量状况,发现问题,及时调整。

设备日常管理制度13

  第一章总则

  一、目的。为了保证公司办公设备正常的运转,提高办公设备的工作效率和使用寿命,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所指办公设备主要包括台式电脑、打印机、复印机、电话、传真机、投影仪、笔记本电脑、对讲机等。

  三、相关部门职责。

  1、人力资源及行政管理部,主要负责办公设备的采购申请受理、采购、保管、配发、维修保养、设备调换等事宜。

  2、在总经理批准的情况下,一些部门也可自行购买设备。如安全护卫部可自行购买对讲机。

  3、设备使用部门,主要负责办公设备的申购、使用、保管、维修保养等事宜。

  第二章办公设备日常管理

  一、办公设备的申请和购买。

  1、工作人员根据需要提出办公设备的购买申请,并填写《办公设备需求单》,报部门负责人、人力资源及行政管理部负责人和总经理批准;购买设备金额大于20xx元的需董事会批准。

  2、经公司领导及董事会审批后由人力资源及行政管理部专人购买。

  二、办公设备的领用。

  1、设备需求部门根据审批的《办公设备需求单》到库房(人力资源及行政管理部负责)领取。

  2、对部门领取的设备进行编号,以便盘点。

  三、办公设备的使用和保养。

  1、使用设备前应详细阅读操作手册,严格按照操作规范操作使用,各部门主管负责监督检查。

  2、公司各类设备的保养和维修。由各部门参照规范,正确使用,注重平时保养。

  3、人力资源及行政管理部对办公设备运行、保养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设备的维修,更换零件要进行登记备案。

  四、办公设备维修管理

  1、设备发生故障无法使用时,设备使用人应报人力资源及行政管理部网管员处理;网管员无法处理的,可报院技术支持部;都无法解决的由人力资源及行政管理部联系供应商统一报修。

  2、在保修期内的设备,人力资源及行政管理部应联系供应商进行维修;保修期外的设备,按照最经济可行的报修方案进行维修,包括委托维修商来完成任务,由部门主管按照维修的真实情况,填写设备维修单中的“维修记录”。

  五、建立维修档案

  1、所有设备的维修都必须建立完整的维修档案,由人力资源及行政管理部统一管理,主要包括设备名称、维修日期、故障现象、故障原因、维修内容、维修费用、维修单位等。

  2、人力资源及行政管理部应定期统计、汇总维修情况,针对各类故障产生的原因提出预防与克服的措施,通知使用部门加以防范。

  六、办公设备使用监督

  1、人力资源及行政管理部负责对办公设备的使用进行不定期的检查。

  2、人力资源及行政管理部对违规使用办公设备人员有提请处罚的权力。

  七、办公设备的盘点及赔偿

  1、人力资源及行政管理部负责对公司所有办公设备进行分类,并建立办公设备管理台帐,每半年盘点清查一次,作到账物相符。

  2、在规定的使用年限期间,因个人原因造成办公设备毁损、丢失、被盗等,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个人承担。

  八、办公设备的报废处理

  1、报废审核。对于各部门提交的报废物品清单,要认真审核,确认不能再次利用后,经人力资源及行政管理部、总经理签字后方可作报废处理。

  2、对决定报废的办公设备,人力资源及行政管理部应做好登记,在报废处理册上写清用品名称、价格、数量、及报废处理的'其他有关事项。

  3、报废品由人力资源及行政管理部集中存放、集中处理,不得随意丢弃。

  第三章办公设备分类管理

  一、电脑的使用管理

  (一)专人收管

  1、每台电脑指定专人上机,负责日常操作,其他人员不得随意使用。

  2、电脑使用人员设密码管理,密码属公司机密,未经批准不得向任何人泄露。

  (二)电脑的操作规定

  1、严禁在电脑上从事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项,严禁使用电脑玩游戏。

  2、不得使用未经病毒检查的U盘,防止病毒入侵。

  3、严禁私自拷贝、泄露涉及公司有关机密的文件资料。

  (三)病毒防护

  1、对于联网的计算机,任何人在未经批准的情况下,不得从网络复制软件或文档。

  2、对于计算机软件的安装(院限制安装软件除外)由使用部门自主决定。

  3、任何微机不得安装游戏软件。

  4、软件使用前要确保无病毒。

  (四)硬件保护

  1、未经人力资源及行政管理部批准,任何人不得拆卸所使用的电脑设备。

  2、拆卸电脑设备时,必须采取防静电措施。

  3、硬件维护后,必须将所有设备复原。

  4、各部门负责人必须认真落实本部门电脑以及配套设备的使用和保养责任。

  5、各部门负责人必须采取必要措施,确保本部门的电脑以及配套设备始终处于整洁和良好的状态。

  6、对于关键的电脑设备应配备必要的断电、继电设施以保护电源。

  (五)电脑的保养

  1、保持电脑的清洁,严禁用手、锐物触摸屏幕,使用人在离开前应退出系统并关闭电源。

  2、定期对电脑内的资料进行整理,做好备份并删除不需要的文件,保证电脑运行的速度和存储。

  二、电话的使用管理

  1、电话由人力资源及行政管理部统一负责管理,各部门主管负责监督并控制使用。

  2、每次通话应简洁扼要,以免耗时占线、浪费资金。

  3、禁止拨打私人电话。

  4、电话出现故障的可报工程维保部进行维修。

  三、打印机、复印机的管理

  1、为确保复印机的安全运转,每天开机的时间不宜过长。

  2、打印或者复印完成后,必须及时取走文件,防止失密。

  3、禁止打印或复印私人资料。

  四、传真机使用管理

  1、传真机放置于人力资源及行政管理部办公室,其他部门若需使用时至此处使用。

  2、不得使用传真传送个人资料,机密文件需经领导批准。

  3、每天下班后,传真设置成自动接收,防止遗漏重要文件。

  五、投影仪使用管理

  1、投影仪安置于公司会议室,需要使用部门向人力资源及行政管理部负责人申请。

  2、投影仪用于公司、部门会议以及培训。

  六、笔记本电脑

  1、笔记本电脑放置于人力资源及行政管理部办公室,其他部门若需使用时至此处借用。

  2、笔记本电脑用于公司、部门会议以及培训。

  3、因工作需要,以个人名义借用笔记本电脑的需填写《笔记本电脑借用单》。

  七、对讲机的使用管理

  1、对讲机主要用于安全护卫部。

  2、在上班期间,不得用对讲机聊天。

  3、对讲机专人专用,不得借给无关人员使用。

  八、其他办公设备的使用管理

  1、专管专用,公司所有办公设备都要指定专人管理,其他人员使用必须经设备负责人同意。

  2、办公设备要定期进行养护,以免老化影响使用。

  3、办公设备的使用人员要保证设备的安全,如果因使用人员的过失造成丢失,要追究责任。

  第四章总则

  一、本制度由人力资源及行政管理部制定,解释权归办公室所有。

  二、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设备日常管理制度14

  一、项目设备实行专人管理,落实责任制。一线教师是项目设备的管理者,必须尽职尽责管好设备。

  二、按照“三种模式”分标填写《设备登记表》,建立设备安装、使用、维护档案。在《设备使用记录表》上对运行情况做出详细记录。

  三、使用者操作必须符合相关设备的技术规范要求,符合有关安全规定和使用规则。

  四、做好日常维护保养,使项目设备时刻处于完好状态,保证设备正常运行。注意电器设备的.防雷、防尘、防潮、防盗和定期保养工作。

  五、定期对室外卫星接收天线进行方位调整和清洁,保证其处于最佳工作状态。定期检查防雷设备,保证接地良好,保证防雷安全。

  六、项目设备应为项目所规定的目标服务,只能用于接收、下载、浏览教育资源,播放教育节目,为教育教学服务,不得挪作它用。

  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借口将项目设备出借、转让、变卖或平调,决不允许被个人挤占挪用。

  八、建立损失赔偿制度。因管理不善或使用不当所造成的财产损失必须追究责任,责任人照价赔偿,损坏设备必须尽快恢复工作功能。

设备日常管理制度15

  1.目的

  为保证环境保护设施正常运行,防治污染,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环保设备设施的运行管理。

  3.环保设施分类

  3.1环境保护设施,是指为防治废水、废气、固体废物等对环境的污染、改善环境质量所建成的处理处置、净化控制、再生利用设施,以及配套的设施运行监控系统。主要包括生活污水处理利用设施、工业废水处理利用设施、工业固体废物处理利用设施、生活垃圾处理利用设施、自动监测系统等设施。未经上级环保部门批准不得随意停用、拆迁或损坏。

  3.2环境保护设施运行,是指从事环境保护设施操作、维护、管理、保证设施正常运行,对污染物进行处理、处置和利用的活动。

  3.3各部门应建立健全环保设施的维护保养、检修、操作运行等规章制度。

  4.环境保护设施运行包括以下两种方式:

  4.1自行运行:是指污染物产生单位对自己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运行、维修和管理,对污染物处理处置和利用,并承担相应环境责任的活动;

  4.2委托运行:分为代理运行和社会化运行。代理运行:是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事业单位,接受污染物产生单位的委托,对其环境保护设施运行、维修和管理,对污染物处理和利用,并承担相应环境责任的`活动。社会化运行:是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事业单位,接受污染物产生单位的委托,利用社会投资或自己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为其提供污染物的处理处置和利用的社会化服务,并承担相应环境责任的活动。

  5、自行运行环境保护设施达不到污染排放标准要求的,必须实行委托运行。

  6、各班组应加强对环保设施的巡检,并做好环保设施的维护与保养,定期对环保设施进行清扫、检修,确保完好率100%,做到环保设施与主体生产设施同步运转。

  7、环境保护设施投入运行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7.1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设施施工和建设,无工艺设计缺陷和工程质量问题,设施建设应优先采用“污染防治最佳可行技术导则”推荐的技术;

  7.2能满足所处理处置污染的需要并能连续正常运行,污染物排放能达到国家或地方排放标准的要求;

  7.3通过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项目竣工验收;

  7.4配备设施故障或污染事故发生时的预警和污染预防应急处置设施;

  7.5环境保护设施运行单位应按照上述条件(但不仅限于上述条件)。组织对将投入运行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考核,符合上述条件的设施方可投入运行。不符合运行条件的环境保护设施投入运行的,由设施运行单位承担由此导致的相关环境责任;

  8、已建成的环境保护设施,严重不符合建设要求的,应限期进行技术改造,达到要求后方可投入运行。

  9、环境保护设施运行实行资质许可制度。所有从事环境保护设施运行的单位必须取得环境保护设施运行资质许可证书;未取得环境保护设施运行资质许可证书的单位,不得从事环境保护设施运行活动。

  10、环境保护设施运行现场操作和管理人员实行岗位培训合格持证上岗制度,从事环境保护设施运行现场操作和管理的人员必须取得岗位培训合格证书;未取得岗位培训合格证书的人员不得从事环境保护设施运行现场操作和管理岗位的工作。

  11、环境保护设施运行岗位培训管理办法由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并组织实施。

  12、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生产设施同步运行。环境保护施投入运行后,应保证设施无故障正常运行、污染物排放稳定达标。与环境保护设施配套的自动监控设施应符合《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运行管理办法》的要求。

  13、建立健全管理制度。主要包括:人员持证上岗、岗位责任、操作规程、事故预防和应急措施、运行记录台帐、监测报告、运行信息公开,做好运行记录,确保与主体生产设施的同步运行率达到100%。

  14、要对环保设施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及时消除设备缺陷和隐患,环境保护设施运行出现故障时,必须在规定期限内完成维修或更换。因不可抗拒原因,设施必须停止运行时,应当事先报告当地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说明停止运行的原因、时段、相关污染预防措施等情况,并取得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在规定时间内不能恢复设施运行的,环保部门责令污染物产生单位停止生产,待环保设施修复后,经环保部门批准,方可恢复生产。

  15、因设施运行不正常发生污染事故时,必须在1小时内向当地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并及时采取有效的应急措施消除环境污染,确保环境安全。

  16、定期向当地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报告设施运行情况。主要内容包括:设施的运行状况、污染物排放情况、取样和监测情况。主要内容包括:设施的运行状况、污染物排放情况、取样和监测情况、连续运行记录等。

  公司有义务将设施的运行状况、日常监测数据和各项管理制度向社会公开,自觉接受公从监督。

  17、必须接受当地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和现场检查,如实报告情况,提供资料。不得以任何理由阻碍环保部门现场检查,不得隐瞒情况,提供虚假材料。

  18、环境保护设施委托运行服务合同必须按照合同法的要求明确有关各方的权利责任义务和服务要求与承诺。合同正式签署后,合同正式文本应于10天内向当地有管辖权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19、环境保护设施委托运行活动必须严格按照运行合同的内容进行,违反合同造成的后果由违反合同一方承担由此而引发的相关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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