场所安全管理制度

时间:2024-11-25 16:29:58 制度 我要投稿

场所安全管理制度(大全15篇)

  在当今社会生活中,制度的使用频率逐渐增多,制度对社会经济、科学技术、文化教育事业的发展,对社会公共秩序的维护,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什么样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场所安全管理制度,欢迎阅读与收藏。

场所安全管理制度(大全15篇)

场所安全管理制度1

  一、当溺水者所在区域内救生员、游泳池管理员发现情况后,立即发出紧急信号(长哨音)。

  二、另一侧救生员立即向120报警,并通知临场指挥后,协助实救或补位。

  三、当事救生员立即将溺水者施救上岸,并作肩背至救护室急救,待救护车到时送往医院。

  四、临场指挥接警后,立即手持无线话筒,疏导泳客、指挥抢救并同时通知门卫或其它岗位人员接救护车及医务人员到接护室。

  五、门卫人员或其他岗位人员,立即同在馆人员赶赴现场,并向领导报告。

  六、泳池管理人员作好临场记录。

场所安全管理制度2

  实验室、实训场所是学生技能训练的场所,进行现场教学和实验教学的课堂;是办好学校的基本条件之一。为了加强学校实训场所、实验室的建设和管理,保障学校的教学质量,提高办学效益,特制订本制度。

  一、基本任务

  1.依据学校的规划和上级的有关要求,负责实训室、实验室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2.根据实训大纲和实施教学计划的规定,编写相应的实训、实验指导书和考核大纲;编制教学计划并承担相应的实训、实验教学任务。

  3.积极创造条件,承担校内、外的培训任务。

  二、管理与建设

  1.全校的所有实训场所、实验室均在学校主管教学的副校长领导下,由学校指定部门负责管理。

  2.实训场所、实验室的建设和改造必须以学校的建设规划为依据,在各部的协同配合下,由学校指定部门组织实施。

  3.实训场所、实验室的仪器、设备管理应按《职业技术学校设备、仪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

  4.要在保卫部门的'监督指导下,做好实训场所、实验室的安全、防火、保密工作。实训室、实验室内严禁吸烟。非工作人员不得进入实训室、实验室。对外单位人员进入实训室、实验室,须事先报告学校有关部门领导批准。

  5.安全防范和劳动保护设施要齐全,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借口挪用。实训后,要切断电源、关窗锁门。发现隐患要及时报告主管部门。

  6.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技安和工业卫生的规定;对易发生危害的物品,要有明显标记,严防人身、设备事故发生。

  7.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技安和工业卫生的规定;对易发生危害的物品,要有明显标记,严防人身、设备事故发生。

  8.加强文明建设,提高管理水平,改善育人环境,做到净化、美化、规范化。即:净化,要做到墙面、门窗、桌椅面光洁;室内无拉圾、无蜘蛛网;每日小扫,每周大扫;美化,要做到布置合理,仪器设备摆放整齐,方便教学;有一定的学术研究气氛,并注意适当美化环境;规范化,要做到仪器、设备、工具的账物卡三统一;仪器柜内物品摆放整齐,其名称、规格、数量等标识清楚;操作规程和有关制度要上墙公布,常用的专业实验、实训术语也可精要上墙以利于学生实验实训。

  三、实训教学

  1.实训教学是集中对学生进行专项技能训练的实践性教学环节。

  2.实训教学的基本任务是:根据大纲的要求,对学生的某一专项技能进行规范而严格的训练,达到规定的标准。

  3.实训教学必须有实训大纲、实训指导书,并在实训开始将相关实训资料前发到学生手中。

  4.实训前,指导教师应制定符合教学大纲要求的实训计划和详细的进程安排。认真备课,教学要有教案,并在设备、仪器、工具、材料等方面,作好充分而细致的准备。

  5.实训过程中,参加指导的教师应做到认真负责,耐心细致。凡迟到、提前下课、无教师指导等,按学校的有关教学违纪或教学事故处理。

  6.要根据学生实训成绩评定办法制定相应的成绩评分标准,对实训的全过程进行综合的考核。

  四、实验课教学

  1.实验课教学是配合理论课教学而设置的实践性教学环节。

  2.实验教学基本任务:对学生切实加强基本实验方法和技能的训练;使学生掌握科学实验能力和现代实验方法。通过实验培养学生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严谨的科学态度,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及创新的能力。

  3.学生进入实验室必须严格执行实验室有关规章制度,教师要经常结合实验,教育学生注意安全爱护公物,节约水电和节约实验用品,逐步培养他们勤俭节约的作风,树立尊重教师的劳动,讲究文明礼貌的高尚品德。

  4.实验课的教学组织与具体要求为。实验任课教师根据各部报送的实验开设要求,在期末制定下学期实验计划,经各教务处批准。实验课要严格按照教学大纲进行,任课老师不得随意减少实验项目;每项实验均应编有实验指导书或实验讲义。编制实验指导书时应注意培养学生设计实验方法和的能力。无实验指导书不得进行实验;各实验室根据实验计划、实验指导书或实验讲义、做好仪器设备、器材、消耗品、工具等一切准备工作,并积极创造条件,增加学生动手操作的机会。在每个实验开出前,应该进行预做;按计划开出实验课。上课时,要认真清查到课人数,对学生进行严格考勤。实验课授课过程包括:实验讲解、示范操作、巡回指导、布置作业等。教师的指导应简明扼要,讲清重点和实验中的关键问题,让学生多独立思考,独立操作,对学生进行基本实验技能的训练,培养动手能力,尽量让每个学生都能动手;教师应检查学生的实验记录,指导学生按规定的格式和内容独立写出实验报告。教师对学生应严格要求,对实验操作马虎、结果错误或实验报告不符合要求的学生,可责令其重做实验或重写报告;实验完毕后,及时检查数据并督促学生整理好仪器、设备、工具,教师还应亲自检查是否有丢失、损坏。注意并做好关好门,切断电源、水源等安全工作;.实训实验教师认真批阅学生实验报告,并登记实验成绩;每次实验后,实验教师应按要求实事求是地填写《实验教学日志》,并定期报教务处核查。

场所安全管理制度3

  电脑教室安全制度

  一、不得随意移动,拆卸电教设备。

  二、严禁触摸带电插座。

  三、严禁非法删除或随意移动系统文件,确保系统安全。

  四、未经允许,不得随意开启或关闭计算机。

  五、未经允许,严禁非法使用未经查毒的软盘和光盘,防止系统受病毒侵害。实验室安全制度

  一、安全问题放在重要位置,时时有安全意识,确保安全。

  二、实验完毕,及时洗涤器皿,把器材,药品归放原处,按规定处理好废液、废物,做好清洁卫生,并切断电源和电路。

  三、认真做好实验室安全防护工作。

  四、学生应准时进实验室,按编组就位。未经允许,不得动用任何器材、药品。

  五、熟知教学仪器等性能,及时处理好一些突发事件。

  仪器室安全制度

  一、增强安全意识,加强防范措施。

  二、针对各类药品的性质、特点,并根据不同的性质、危险特性分类隔离存放和保管。

  三、设有防盗、防火等安全措施。

  四、针对仪器的不同结构、性能、特点,做好防尘、防潮、防震、防爆、防蛀、防腐等安全工作。

  图书室安全制度

  一、安全问题放在重要位置,时时有安全意识。

  二、不玩火、不吸烟、不允许携带易燃易爆物入图书室

  三、认真做好图书室安全防护工作。

  四、按手续办好图书出借、归还,防止破损、遗失。

  五、在潮湿的天气,适时放干燥剂,防止图书受潮、腐烂、蛀虫。

  体育室安全制度

  一、体育器材要上架摆放,合理分类。

  二、搬出室外使用时,应注意安全,搬入室内时应摆放在原来的'位置。

  三、体育室门窗要牢固,并注意上锁。

  四、学期初应进行财产清点,期末进行清查,有破损的要及时替换。

  食堂安全制度

  一、注意饮食卫生、防止食物中毒。

  二、注意防火安全。

  三、注意防腐、防潮。

  四、注意食堂财产安全,防止财产丢失。

场所安全管理制度4

  为了预防本会所不安全因素的.发生,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本会所有效的运行,特制定以下条款:

  1、严格遵守公安消防部门对本会所遂提出的各项要求和规章制度,遵循安全消防所规定的一切措施。

  2、消防设计齐全、应急灯齐全,灭火器安全,安全通道畅通。

  3、严格检查洗浴人员,对有可疑的人要进行检查盘问,一旦有事立即报告公安部门。

  4、洗浴人员严禁携带易燃易爆及危险品进入本会所。

  5、定期对工作人员加强消防培训教育,提高消防意识,加强安全管理。

场所安全管理制度5

  1、要害场所外来人员进入变电所要登记,外地参观人员须经主管领导批准。

  2、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和操作规程,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

  3、做好防火、防事故、防水工作,峒室内备有足够灭火器材,安全设施定期检修。

  4、发现峒室有问题,立即向有关领导汇报。

  5、领导上岗,抓好设备运行情况,标准化工作

  6、当设备大修和重要供电方式改变时,干部有权指挥。

  7、对要害机地场所,领导应按年季、月季进行检查。

场所安全管理制度6

  第一章使用燃气餐饮场所安全管理基本要求

  一、严禁在无工商营业执照、餐饮服务许可等相关证照的情况下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二、建立健全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燃气作业、使用、检查、隐患整改等方面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设备、操作、岗位安全技术要求等操作规程、设备使用台帐(包括设备数、设备产权单位、使用起始年限、定期检查记录、用气方式等内容)并严格落实。加强对使用燃气场所的现场检查,及时消除“三违”行为。

  三、经常性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并切实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建立以安全生产专业人员为主导的隐患整改效果评价制度,确保整改到位。要定期进行燃气安全检查,建立自查记录台帐,并制定有针对性的应急预案或应急处置方案,保证从业和施救人员掌握相关应急内容。

  四、强化员工安全培训。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要定期参加安全教育培训,掌握燃气安全知识。特种作业人员要经过安全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企业对从业人员,特别是操作燃气设备设施的人员要进行安全培训教育,对新员工进行安全“三级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并建立安全培训考核台帐。

  五、用气单位应当与液化石油气供应单位签订安全供气合同,每次购气后留存购气凭证,购气凭证应当准确记载钢瓶注册登记代码。

  第二章使用燃气餐饮场所作业现场基本要求

  一、作业环境的安全基本要求

  (一)严禁在地下、半地下空间违规使用燃气。

  (二)使用瓶装压缩天然气的,应当建立独立的瓶组气化站,站点防火间距应当不小于18米。

  (三)使用液化石油气的,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1、存瓶总重量超过100千克,应当设置专用气瓶间。存瓶总重量在100千克和420千克之间时,气瓶间可以设置在与用气建筑相邻的单层专用房间内。存瓶总重量大于420千克时,气瓶间应当为与其他民用建筑间距不小于10米的独立建筑。

  2、气瓶间高度应当不低于2.2米,内部须加装可燃气体浓度报警装置,且不得有暖气沟、地漏及其他地下构筑物;外部应当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应当使用防爆型照明等电气设备,电器开关设置在室外。

  3、放置钢瓶、燃具和用户设备的房间内不得堆放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同一房间内不得同时使用液化石油气和其他明火。

  (四)瓶组气化站、燃气管道、用气设备、燃气监控设施及防雷防静电等应当符合《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20xx)。

  (五)用气场所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安装可燃气体浓度报警装置,进行定期测试并记录,确保处于灵敏有效状态,并按标准配备干粉灭火器等消防器材。

  二、使用管道燃气的安全基本要求

  (一)室内明设燃气管道与墙面的净距,当管径小于DN25时,不宜小于30mm;管径在DN25~DN40时,不宜小于50mm;管径等于DN50时,不宜小于60mm;管径大于DN50时,不宜小于90mm。

  (二)燃气管道与配电盘、配电箱的水平净距不小于300mm;与接线盒、开关、插座的水平净距不小于150mm。

  (三)燃气管道的支承不得设在管件、焊口、螺纹连接口处;立管宜以管卡固定,水平管道转弯处2m以内设固定托架不应少于一处;沿墙、柱、楼板明设的燃气管道应采用支架、管卡或吊卡固定。

  (四)商业用气设备应安装在通风良好的专用房间内,不得安装在易燃易爆物品的堆存处,也不应设置在兼做卧室的警卫室、值班室、人防工程等处。

  (五)商业用气设备设置在地下室、半地下室或地上密闭房间内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1、燃气引入管应设手动快速切断阀和紧急自动切断阀,紧急自动切断阀断电时必须处于关闭状态;

  2、用气设备应有熄火保护装置;

  3、用气房间应设置燃气浓度检测报警器,并集中监控;

  4、应设置独立的机械送排放系统,通风量应满足正常工作时,换气次数不应小于6次/h;事故通风时,换气次数不应小于12次/h;不工作时,换气次数不应小于3次/h。

  (六)高层建筑内使用燃气作为燃料时,应采用管道供气。

  三、使用液化石油气钢瓶的安全基本要求

  (一)严禁使用五十公斤以上的压力罐装燃料(天然气、液化石油气和人工煤气等)作为烹饪热源。

  (二)要使用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的供应企业提供的合格的燃气钢瓶,严禁从无燃气经营许可证的单位或个人进行充装燃气。不得使用自有、无警示标签、无充装标识、无使用登记证、过期或者报废的钢瓶,凡在用的一律立即停止使用。

  (三)钢瓶与散热器的`净距不应小于1m,当散热器设置隔热板时,可减少到0.5m。

  (四)灶具与钢瓶之间的净距不应小于0.5m。

  (五)不得将钢瓶内的气体向其他钢瓶倒装或直接由罐车对钢瓶进行充装。

  (六)钢瓶必须角阀向上直立放置,严禁卧放和倒立使用。

  (七)钢瓶使用环境最高温度不得超过45℃,不要用火烧烤、浇热水等办法加热钢瓶,也不能在阳光下曝晒钢瓶。

  (八)不得自行处理钢瓶内的残液。

  (九)气相瓶和气液两相瓶必须专瓶专用,使用和备用钢瓶应当分开放置或者用防火墙隔开。

  (十)液化石油气钢瓶减压器正常使用期限为5年,密封圈正常使用期限为3年,使用单位应建立使用、更换记录,到期应当立即更换。

  (十一)严禁使用掺混二甲醚的液化石油气气瓶。

  四、燃气燃烧器具使用的安全基本要求

  (一)钢瓶供应多台液化石油气灶具的,应当采用硬管连接,并将用气设备固定。钢瓶与单台液化石油气灶具连接使用耐油橡胶软管的,应当用卡箍紧固,软管的长度控制在1.2米到2.0米之间,且没有接口;橡胶软管应当每2年更换一次并建立使用、更换记录;若软管出现老化、腐蚀等问题,应当立即更换;软管不得穿越墙壁、窗户和门。

  (二)所使用的燃气燃烧器具应在本市进行品牌备案,使用天然气燃烧器具的应进行气源适配性检测合格。

  (三)严禁用明火试漏。

场所安全管理制度7

  1服装、劳保用品

  1.1服装

  一般来说作业服是指以下的东西:

  作业帽

  作业中即便没有飞来的东西或落下来的危险物品,为了保持作业场所的纪律也要戴好作业帽。

  作业服

  作业服要合身、轻快、清洁。

  作业服不仅要适合寒暑的温度变化,还必须考虑符合安全的要求。

  鞋

  鞋要轻快,便于行动,不能容易绊倒或打滑。根据作业内容或作业场所,有的需要穿安全鞋或防电鞋。

  手套

  为了防止手脏和保护手指而戴手戴,有被机器卷进危险的作业不要戴粗白手袋。

  1.2保护用具

  保护用具的种类

  安全帽、保护眼镜、防噪音保护具、安全鞋、安全带、防尘和防毒面具、绝缘保护用具。

  1.3机械、设备的安全性

  机械、设备的安全化

  机械设备必须是作业者能够安全容易地操作,必须定期拆卸维修,检查和注油,在结构上必须具备这些作业安全和方便的条件机械设备上的危险部位,要象'防止错误装置'或'安全装置'那样,即使操作错误或动作错误,也不至于发生大的'事故或灾害,而能经常转危为安。

  1.4作业环境的安全性

  1.4.1创造舒适的作业环境

  进行换气。

  确保通道安全。

  整备修好地面。

  彻底整理整顿。

  适当改进照明条件。

  改进温度条件。

  1.4.2安全彩色和标志

  机械或作业班环境的彩色调谐效果

  使作业环境舒适。

  减少眼睛疲劳。

  增强注意力。

  标示危险。

  使整理整顿容易做。

  1.4.3工作场所的明亮度

  注意以下各项确定明亮度

  根据作业要求确定适当的照度

  一般作业灯光晃眼

  光源不动摇

  对作业表面和作业面的明亮度不要有很大的差别

  光亮的颜色要适合作业的性质

  1.5安全卫生检查

  1.5.1对工作场所的人和物的不安全地方和因素,需要随时和定期进行检查和提出来,并加以改进或纠正,这就是安全卫生检查。其重点是:

  设备、机械、装置、治工具等的各部分保护的是否经常处于良好状态。

  对于危险或有害物品地使用管理是否符合安全卫生要求。

  安全装置和保护用具是否确实使用了。

  通道、地面和楼梯是否安全。

  照明、通风换气等作业环境条件是否适合

  作业者的行动符合安全标准吗

  1.5.2实施检查的注意事项

  有计划地进行检查。

  检查时必须填写检查表。

  纠正后一定要确认,看看情况如何。

  对运行中的和使用中的要确认有无异常情况

  对作业者不可随意表示同情。

  指出的问题采取措施后确认。

场所安全管理制度8

  1、本院公共场所范围包括院内地下室、食堂、门诊部、住院部等。

  2、严禁打架斗殴和辱骂他人,违者按医院有关规定处理。

  3、凡酗酒闹事、影响正常工作者,由保卫科采取强制措施,保障安全。对所造成的损失全部由当事人承担,并视情节轻重予以批评教育或行政处分。

  4、严禁利用娱乐活动及其它手段进行聚众赌博、播放淫秽录像、传抄黄色刊物,一经发现,即严加查处,对当事人给予治安罚款。情节严重、屡教不改者送公安机关处理。

  5、院内禁止玩火、打鸟、攀折花草树木,不听从劝阻、损坏公物者,按有关规定处罚(未成年员工子女由家长承担)。随时驱逐或扣杀非本院豢养的一切动物。

  6、严禁在院内任何场所大声喧哗,起哄,打唿哨,扰乱公共秩序。

场所安全管理制度9

  1、各办公室工作人员都必须提高警惕,防止不法分子撞入室内。重要的文件、资料要及时送学校档案室保存,个人存放文件、资料要妥善保管,不要乱放在办公桌上,严防泄密。

  2、办公室的钥匙不得转交本室以外的`人员使用,严禁将外人或学生单独留在办公室内看书、学习或玩耍。

  3、个人办公桌上的钥匙要随身携带,人离时注意关锁门窗。有报警器装置的要接通电源,并落实专人负责此项工作。

  4、个人的现金、贵重物品不得放在办公室桌抽屉、橱柜,以防被盗。

  5、进办公室随带的小包、脱卸的衣服内应取掉个人手机、现金等,防止被外来人员顺手牵羊造成损失。

  6、不准在办公室内焚烧杂物、纸张,不准乱接电源、烧电煮水,人离时注意关闭电源,认真做好防火工作。

场所安全管理制度10

  一、各办公室成员必须履行“办公室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规定。

  二、办公室第一责任人必须定期维护好消防灭火器材。

  三、办公室所有人员必须会正确使用灭火器具。

  三、如发生火情,要采取紧急措施,要积极组织人员抢救,并保护好现场,同时向领导汇报。

  四、电脑、空调、门窗安排专人管理,及时开关。

  五、建一本安全工作日志,将办公室的安全保卫情况据实填写,并将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报告给本单位领导。

  办公场所消防安全的管理制度7

  一、各办公室内未经同意不准乱拉、乱接电线或使用电炉、电热器,不得超荷用电。

  二、楼内严禁使用明火,不得在垃圾篓、厕所、走廊等处焚烧垃圾。

  三、办公室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四、夜间办公室人员不得在办公楼留宿。

  五、各办公室要做到人走灯灭,关闭空调及各类电源电器。

  六、电脑、电话室严格按规定走线。

  七、不得违章装修,改变房间用途。

  八、保持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的畅通,不得在过道内堆放物品。

  九、对室内消防设施要加强管理,分工明确,定期检查,发现损坏或丢失应及时维修或更换。

场所安全管理制度11

  为了保证危险作业场所人员的生命安全,防止危险作业场所人员在工作中失误而造成人员和财产损失,特制定该制度。

  (一)本单位的危险作业人员为电工、叉车驾驶员、产品的装卸工,生产车间的生产人员。

  (二)危险场所的作业人员必须经培训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危险性较大的作业岗位电工、叉车驾驶员等岗位员工的`文化程度要求高中以上文化和具备一定技术等级。

  (三)实行安全生产责任制,主要负责人应对单位危险场所的安全管理工作负全面责任。

  (四)在危险作业场所作业要办理相关的作业证件。如:压力容器操作上岗证、电工作业上岗证、临时用电证等,作业时并有专人负责现场看护。

  (五)危险作业必须有安全操作规程,操作人员应按操作规程操作。

  (六)作业时现场必须设置标有危险等级和注意事项的标志牌,对于存在的隐患必须采取安全措施予以消除。

  (七)危险作业场所内的各种安全设施必须经常检查、定期检验,保持完好的状态,做好记录。各种安全设施不能擅自接触或拆除。

场所安全管理制度12

  1.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加强职业危害的防治和管理工作,建立矿井防尘管理系统,严禁干式作业。要坚持行之效的以风、水为主,采用风、水、密、护、革、管、教、查综合防尘八字方针,确保作业场所达到国家职业卫生标准。

  2.单位负责人要注重对员工的个体防护工作。对从事尘毒作业的员工防护信息建立档案,定期组织体检,并组织岗前防尘防毒知识教育和培训,按时发放合格的防尘用品,经常性检查督促其正确配戴和使用。

  3.按规定对矿井通风系统、风速、风质、风量、供水量、水质、作业地点的.粉尘浓度、气象条件进行定期检测。对达不到标准的项目,要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并限期整改。

  (1)矿井风量、风源质量,应每季测定1次。

  (2)作业面的风速、风质、风量日常检测。

  (3)按国家有关规定对生产性粉尘进行监测。

  ①总粉尘含量:凿岩工作业面应每月测定1次。

  ②呼吸性粉尘含量:采掘工作面接尘人员每3个月测定两次;定点呼吸性粉尘监测每月测定1次。

  ③作业地点粉尘中游离二氧化硅的含量,每年至少测定一次。

  (4)每月至少测定1次作业地点的气象条件(温度、湿度、风速和气压等)。

  (5)矿井空气中有害气体的浓度,应每月测定1次。测定地点主要包括作业点、主要巷道、重要机房等。

  (6)井下空气成分的取样分析,应每半年进行1次。

  4.防尘用水中的固体悬浮物及ph值,是否每年测定2次(采用生活用水防尘可不作测定)。

  5.严禁干式凿岩。凿岩机最低供水量:手持式凿岩机3l/min;支架式及向上式凿岩机5l/min;中深孔、深孔钻机10l/min,每年至少测定1次。

  6.建立检测检验台账、存档和分类整理归档。要将矿井通风系统、风速、风质、风量、供水量、水质、作业地点的粉尘浓度、气象条件、防尘用水中的固体悬浮物及ph值、凿岩机最低供水量等项目的测定结果,逐月进行统计分析,并告之相关人员。

  7.矿井通风安全设施要设置警示牌,各主要进风巷和回风巷道中要建立测风站、设置测风牌。

  8.坚持合理的采掘顺序,各采掘工作面之间,不应采用不符合井下空气质量(一氧化碳、二氧化碳、尘源、所需风量、风速和温度等)职业卫生标准要求的风流进行串联通风。溜矿井至少保留10m高的矿(岩),防止污风循环;溜矿井、主要运输巷道口要安装喷雾洒水装置或采取其他降尘措施。

  9.井下机电硐室和内燃设备安装地点要配备足够数量的消防器材,并有干砂池。

场所安全管理制度13

  1、使用有特殊安全要求的设备器材、按国家安全规定的防护用品和安全检测仪器,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安全标准,不符合国家安全标准或行业标准的不得使用。

  2、对机电设备及其特种装置必须安装检测仪器,定期检查维修,保证使用安全。

  3、对具有较大危险、危害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要进行定期检查、检验,并实施有效地监控。

  4、对具有较大危险、危害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要设置清晰醒目的安全警示标志牌。

  5、对使用机械电气、排土场、制定相应的预防措施,落实责任,进行建档管理。

场所安全管理制度14

  一、餐饮部门负责人是消防安全主要责任人,负责餐饮场所的消防安全工作。

  二、餐饮厨房不得使用易燃液体(汽油、煤油等)点火。

  三、油炸食品时,除搞好个人防护外,锅内的食油不得倒得过满,以防食油溢出,遇明火燃烧。

  四、厨房的'油垢要定期清理,尤其排烟道应作为重点。

  五、餐饮场所内必须按规定配备灭火器和灭火毯,安装应急照明灯,应急出口应有明显标志,疏散通道畅通。

  六、餐饮场所电气线路的敷设应符合有关规定,设备要安装漏电保护并不得超负荷运行。

  七、工作结束后,操作人员应及时关闭所有阀门,切断所有气源、火源、电源,消防负责人巡查无误后方可离开。

场所安全管理制度15

  第一章安全生产基本条件

  第一条主要行政许可

  (一)工商注册登记手续;

  (二)消防设计审核合格意见、消防验收合格意见或备案证明;

  (三)安全设施“三同时”手续;

  (四)特种设备及仪器仪表定期检测合格证;

  第二条从业人员条件

  (一)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取得安全资(合)格证书。

  (二)特种作业人员应按照《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书后上岗作业。其它从业人员按规定须经相关培训、持证上岗作业的,必须持证上岗。

  (三)新职工在上岗前必须经过厂、车间、班组三级安全培训教育并考核合格。从业人员在本单位内调整工作岗位或离岗一年以上重新上岗前,应重新接受车间(工段)和班组级的安全培训教育并考核合格。企业在实施新工艺、新技术或者使用新设备、新材料时,应对有关从业人员重新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培训教育并考核合格。

  第三条现场设施设备

  (一)企业的总平面布局、厂区内设施设备布局等,应符合《粉尘防爆安全规程》(gb15577-20xx)、《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xx)等标准要求(由于标准修订引起的安全距离不足,能够整改的,整改到位;不能整改的,应制定防范措施,加强管理)。

  (二)电气设备、照明等均为粉尘防爆型。

  (三)关键设备安装防爆泄压装置。

  第四条安全生产管理

  (一)相关行业安全标准化管理体系达标并运行。

  (二)建立并落实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责任共担制度,对直接责任人、监护人、班组长、工段长、车间主任、安全科室负责人、分管负责人、主要负责人实行责任追究。

  (三)建立并落实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和事故隐患举报奖励制度。

  (四)建立并落实安全工资制度,粉尘岗位安全生产工资不得低于工资总额的30%。

  第二章安全生产保障措施

  第五条在粉尘爆炸危险场所设置警戒带、危险信息告知、安全须知、严禁烟火标志牌、消除静电装置、物品保管柜等。

  第六条粉尘爆炸危险场所安装红外高清视频探头。

  第七条设粉尘浓度声光报警仪,并处于视频监控范围内。

  第八条设置机械通风和自动消尘系统。

  第九条提高生产装置自动化水平,尽量减少现场作业人员。

  第十条设置电子巡检系统,同一时段多组巡检时应错时巡检;巡检原则1人,配备便携式粉尘报警仪。

  第十一条粉尘爆炸危险场所检维修、动火、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等关键作业环节应先停产(确因工艺不能停产的,须报镇安监站批准),并确认粉尘浓度在爆炸极限下限以下后,按照以下办法进行。

  (一)企业自行编制、组织专家论证作业方案,论证合格后,经生产技术负责人、安全生产负责人和主要负责人审核签字(该项工作在视频和录音状态下完成),并报镇街道批准。

  (二)关键环节作业前,镇街道和企业指派专人对现场作业条件和作业人员的上岗资格进行确认签字。对不具备技术条件的企业,必须雇佣有资质的单位进行作业。

  (三)作业执行人、监护人、作业票签批人的信息进行视频或识别系统采集。

  (四)动火作业原则在能产生粉尘爆炸危险装置的车间外进行。确需在粉尘爆炸危险场所内动火作业的,按照本条第一、二、三项规定进行。

  第十二条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教室安装高清晰视频,培训和考核应在视频监控下进行。培训教材、内容、试卷报镇街道备案。

  镇街道在视频监控下对企业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情况进行抽查考试。考试70分以下达到10%以上的,重新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区有关部门在视频监控下对镇街道抽查情况进行抽查考试。考试70分以下达到10%以上的,企业重新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并扣罚镇办保证金。

  第十三条视频监控信息必须传输至企业及其主要负责人、镇街道、区相关部门信息平台,保存期限不少于3个月。

  企业主要负责人每天对监控信息检查不少于一次,并安排专人进行24小时监控,对发现的违法行为,及时处理并存档。

  镇街道每天对本辖区内粉尘爆炸危险场所所在企业的监控信息检查不低于5%,并对发现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罚。

  区相关部门每周对镇街道检查过的监控信息抽查14家。

  第三章事故应急救援

  第十四条企业应编制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并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后报镇街道、安监部门备案。

  第十五条应急预案的要点和响应程序应当张贴在应急地点和应急指挥场所,并设有明显的.标志。

  第十六条配备消防器材、便携式粉尘报警仪、急救药品等应急救援装备、器材,并定期维护、保养和检测,使其处于良好状态。

  第十七条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综合应急预案演练或者专项应急预案演练,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现场处置方案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演练情况应通过视频监控系统上传至镇街道、区信息平台。

  第四章处理措施

  第十八条企业未按规定建立或落实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责任共担制度、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和事故隐患举报奖励制度、安全工资制度等,责令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责令停产整顿。

  第十九条企业对关键作业环节未按规定落实的,发现一起,罚款20000元;发现两起以上(含两起),罚款29000元,停产整顿一周。其中,发现一起违反规定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违章动火作业的,罚款29000元,停产整顿两周;发现两起以上(含两起),罚款29000元,停产整顿一个月。

  第二十条企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并处罚款29000元。

  (一)未按规定对监控信息进行检查;

  (二)安全标准化未达标或未运行;

  (三)未按规定巡检;

  (四)特种作业人员未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上岗作业;

  (五)未按规定编制应急预案并备案;

  (六)未按规定配备应急救援装备、器材,并处于良好状态。

  第二十一条企业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责令停产整顿:

  (一)相关安全手续不全;

  (二)企业的总平面布局、厂区内设施设备布局不符合标准;

  (三)从业人员不具备上岗条件;

  (四)未按规定配备有关设施设备或未处于适用状态。

  第二十二条对企业已处理的违法行为,首次发现的,给予警告;对违法行为未处理或已处理的违法行为发现2次及以上,给予警告,并处罚款29000元。

  第二十三条镇街道未按规定对监控信息进行检查的,每漏查1家(次),扣罚镇街道安全生产保证金1万元;漏查3家(次)以上,责令镇街道向区政府写出书面检查。

  第二十四条区相关部门抽查发现镇街道漏查事故隐患或未按规定抽查企业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的,每发现一起,扣罚镇街道安全生产保证金4000元;发现五起及以上,区委、区政府给予书面告诫,责令写出书面检查。

  第二十五条对镇街道的其他处理,参照《xx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强化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补充意见》(临政办发〔20xx〕130号)文件执行。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六条比较容易发生爆炸事故的粉尘主要有铝粉、锌粉、硅铁粉、镁粉、铁粉、铝材加工研磨粉、各种塑料粉末、有机合成药品的中间体、小麦粉、糖、木屑、染料、胶木灰、奶粉、茶叶粉末、烟草粉末、煤尘、植物纤维尘等。

  粉尘爆炸事故多发生在破碎机、粉磨机、筛分机、干燥机、加料机和贮料仓等部位

  第二十七条本长效机制由xx区工业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八条本长效机制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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