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荐】住宅装饰装修施工合同
随着法律观念的日渐普及,合同出现在我们生活中的次数越来越多,签订合同可以使我们的合法权益得到法律的保障。合同有不同的类型,当然也有不同的目的,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住宅装饰装修施工合同,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住宅装饰装修施工合同1
发包人(简称甲方)
联系电话
承包人(简称乙方)
公司地址
联系电话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甲、乙双方在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信原则的基础上,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和造价
1、甲方承诺有权对该建筑室内空间进行装饰,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甲方承担责任。
乙方为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的企业,具备相关的资质(见附件一《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复印件》)。
2、装饰施工地址区(县)路(小区)号楼室。
3、住宅结构房型房厅厨
卫阳台,建筑面积平方米。
4、公共建筑结构。
5、施工承包方式为。
(1)乙方包工、包料;
(2)乙方包工、部分包料,甲方提供部分材料;
(3)乙方包工、甲方包料;
(4)乙方以(套内建筑面积)每平方元单价包干方式,套内建筑面积为平方米。
总价款:(大写)¥元。
6、增、减项目经甲、乙双方签字同意后,按实际工程量结算。其中费用包括:
7、工期:
本工程自年月日开工,至年月
日竣工,总工期为天。
8、若甲方提出对本工程实行第三方工程监理,甲方与监理公司需另行签订《工程监理合同》,并将监理工程师的姓名、单位、联系方式及其职责、权限等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甲方承担相关费用。
第二条施工图纸
双方商定施工图纸采取下列第种方式提供:
1、甲方自行设计并提供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一份;
2、甲方委托乙方设计施工图纸,设计费为元,甲方先交设计费定金元;施工图纸经甲方确认后支付剩余设计费(该费用包含在工程价款内,或由双方协商确定)。图纸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一份。
第三条材料供应
1、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应是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送达现场。甲、乙双方对材料应办妥书面验收、交接手续(见附件三《进场材料、设备验收单》);如甲方委托乙方负责保管的,其保管费、保管要求等可由双方书面约定。
2、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均应用于合同规定的室内装饰,乙方不得挪作他用。如乙方违反此规定,按挪用材料、设备价款的双倍赔偿给甲方。
3、甲方有权对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等进行质量验收。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应提前天通知甲方验收,甲方无正当理由拒不验收的责任由甲方承担。凡未经甲方验收或不符合工程材料报价单中要求的材料,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
4、施工中如乙方发现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有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应及时向甲方提出。如甲方仍表示使用的,甲方应向乙方做出书面承诺,由此造成工程质量问题,责任由甲方承担。
5、甲、乙双方提供的材料应当符合《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10项强制性国家标准》。
第四条工程质量及验收
1、本工程质量及验收标准依照《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执行。
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相应顺延。
2、由于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事故的、不符合约定或国家规定的强制性标准的,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原定工期不变;如需变化的',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
3、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甲方不能按预约日期参加验收,由乙方组织人员进行验收,并留存现场验收记录及图片,甲方应予承认。事后,若甲方要求复验,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通过,其复验及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也予以顺延;复验不通过,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4、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在7日内组织验收。甲方在约定期限内无正当理由拒不组织验收,视为验收合格。验收合格后办理验收移交手续(见附件五《工程质量验收单》),并由甲方按照约定付清全部价款。装饰工程未经验收或验收不通过的,甲方有权拒收,乙方承担返工及延期交付的责任。
5、工程竣工验收通过,甲方付清工程尾款后,乙方向甲方提供《工程保修单》(见附件六),保修期从竣工验收通过之日起算,并依据《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执行。乙方同时提供管线施工图等所有工程资料,凭保修单实行保修。包工包料的工程对整个工程实行保修,部分包工包料的工程对相关部分实行保修,清包工的工程对施工质量实行保修。
6、工程全部竣工后,如甲方对室内空气质量提出异议,乙方应在十日内组织双方都认可的,具有室内空气质量检测资质的单位进行测量。如果检测结果合格,检测费用由甲方承担;如果检测结果不合格,由乙方进行返修,返修费用和检测费用由乙方承担,同时甲方保留对乙方因违约造成甲方损失的索赔权。
7、凡阶段性项目结束和工程全部竣工,甲、乙双方都需进行阶段性验收和工程竣工总验收,并在验收单上签字确认。
8、局部室内装饰翻新工程,甲、乙双方应根据施工项目的实际情况对相关部分实行保修。
第五条安全生产和消防
1、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或施工说明及施工场地应符合安全生产和消防的要求,保证电气线路、燃气管道、给排水和其他管道畅通、合格。乙方在施工中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保障作业人员及相邻居民的安全,防止相邻住宅或公共空间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水停电、物品毁坏等事故发生。如遇上述情况发生,属甲方责任的,甲方负责修复或赔偿;属乙方责任的,乙方负责修复或赔偿。
2、甲、乙双方共同遵守室内装饰和物业管理的有关规定,施工中不得擅自改变房屋承重结构,拆改共用管道和设施。
3、禁止损坏承重结构及共用管线、设施。
第六条工程价款及结算
1、双方约定按下列第种方式支付工程款:
(1)工程款付款按下表支付:
工程款付款时间表
付款款项付款节点付款比例金额(元)
首期款对预算、设计方案认可并
签订合同当日30%(其中10%为定金,20%为预付款)
二期款水、电、管线等隐蔽工程
施工完成并通过验收当日30%
三期款墙面、地面、木工等基础
工程完成并通过验收当日30%
尾期款工程竣工验收通过当日10%
备注:施工过程中如出现临时增加工程项目,需签订工程项目变更单(见附件四),并支付增加工程总款70%。
(2)工程款付款双方协商约定:
。
2、甲方分期付款乙方可先开具收据,甲方予以保存,后凭收据按约定统一更换税务发票。
3、工程结算:见附件七《工程结算单》。
第七条施工配合
1、甲方工作
(1)施工前,向施工所在地的物业管理部门申报登记。
(2)应在开工前日全部或者部分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等应当采取保护措施。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水、电等必备条件,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
(3)做好施工中因临时占用公用部位操作而影响邻里关系等协调工作。
(4)施工所在地的物业管理企业如有收取押金的项目,甲方应予以先行支付。如在整个施工过程中,由于乙方原因造成所支付的押金被物业没收,乙方对此承担责任。
2、乙方工作
(1)在开工前检查水、电、燃气、管道、楼(地)面、墙面,发现问题应及时通知甲方,由甲方负责解决和协调。
(2)应文明施工,遵守施工所在地的物业管理企业对施工时间的要求,在禁止施工的时间里不得进行有噪声的施工作业。
(3)组织有甲方参加的施工图纸或施工说明的现场交底。
(4)负责清运施工中产生的垃圾,并按照物业管理企业指定的地点堆放。
(5)指派,身份证号为乙方进驻工地项目经理,全权代表乙方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如中间更换人员的,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
(6)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分包。
第八条违约责任
1、因乙方原因致使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合理期限内修理或者返工。经过修理或者返工后,造成逾期交付的,乙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2、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逾期交付的,每逾期一天,乙方应按合同标的额的1‰赔偿给甲方。
3、乙方擅自拆改房屋承重结构或共用管线和设施,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4、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是假冒伪劣产品或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应按《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承担责任。
5、由于甲方原因造成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乙方可以顺延工程竣工日期,并有权要求赔偿停工、窝工等损失。每停工、窝工一天,甲方应赔偿给乙方合同标的额的1‰。
6、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时间付款的,每逾期一天,甲方应赔偿给乙方合同标的金额的1‰,并将工期顺延。
7、工程未办理验收、结算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入住,由此造成无法验收和损失的,由甲方负责。
8、乙方擅自将工程转包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未付款项不再支付,乙方需向甲方支付合同标的额的30%违约金。
第九条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合同签订后,双方必须严格遵守。如合同签订后施工前,甲方提出解除合同,应及时通知乙方。甲方所交定金不予退还,双方解除合同。如乙方提出解除合同,需向甲方双倍返还定金,书面解除合同。
2、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出解除合同,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双方需办理结算手续,并由责任方按合同总价款30%支付违约金。
3、符合下列情形的,可以解除合同:
(1)乙方超过约定工期日未完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对已完工工程办理结算手续,并依照合同约定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和赔偿损失。
(2)甲方超过约定日期日未付款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对已完工工程办理结算手续,并依照合同约定要求甲方承担违约责任和赔偿损失。
4、在施工过程中,甲方提出变更修改设计、增减工程项目或变更材料设备,须提前与乙方协商,双方签订《工程项目变更单》(见附件四)后进行施工,但工程竣工期限相应顺延,竣工期限双方另行约定。
第十条其它约定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内容可附页)。
第十一条纠纷处理方式
1、本合同在履行中或在保修期内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也可以向有关部门或消费者组织申请调解。
2、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选择以下第项方式解决:
(1)提请洛阳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附则
1、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合同附件
附件一: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复印件(粘贴页);
附件二:工程报价单(粘贴页);
附件三:进场材料、设备验收单;
附件四:工程项目变更单;
附件五:工程质量验收单;
附件六:工程保修单;
附件七:工程结算单。
合同附件上均应有甲乙双方的签名及具体签署日期。如企业另有合同附件的,其内容应当包括上列合同示范文本附件内容。
甲方(签字盖章):乙方(签字盖章):
身份证号码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签订日期:
签订地点:
住宅装饰装修施工合同2
甲方(委托方):___________
签约时间: ___________
乙方(施工方):___________
签约地点: ___________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1、甲乙双方的条件:甲方装饰的住房系合法居住。乙方为本市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核准登记的企业或个体工商户。
2、装饰施工地点:_______县(市、区)______路(小区)____幢____号(单元)____室。
3、住房结构:_____室______厅______结构,建筑面积______平方米。
4、装饰施工内容:详见《工程施工报价单》(附件一)和图纸。
5、承包采用下列第______种方式:
(1) 乙方包工、包全部材料(见附件三);
(2) 乙方包工、包部分材料,甲方提供其余部分材料(见附件二、三);
(3) 乙方包清工。
6、本工程由__________设计。
7、工期:工程期限______天,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开工,至_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
二、工程价款及结算方式
1、总价款:(大写)_______元(其中:人工费_____元,材料费______元,设计费 ______元,管理费_____%,计_____元,税金_____%,计______元)。如双方认可变更施工内容,变更部分的工程款按实另计。
2、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后_____天内,甲方支付总价款的____%计_____元;
(2)木工进场当天,甲方支付总价款的_____%计 _____元;
(3)油漆进场当天,甲方支付总价款的_____%计 ______元;
(4)尾款甲方应在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_______日内一次付清。
三、施工准备及双方的义务
(一)甲方工作
1、甲方在开工前,应向所在地房产管理部门或物业管理单位登记;确需改变房屋结构和使用性质的,应当请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出具鉴定和加固方案,经房产管理部门核准后,领取《住宅装修许可单》。
2、甲方应在开工前,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等采取保护措施。向乙方提供施工需要的水、电等必备设备,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
3、做好施工中临时性使用公用部位操作以及产生影响邻里关系等行为的协调工作。
4、指派_______为甲方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和其他事项。
(二)乙方工作
1、对甲方进行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的现场交底,拟定方案和进度计划,交甲方审定。
2、指派______为乙方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3、未经甲方同意和所在地房产管理部门或物业管理单位批准,不得随意改变房屋结构和使用性质。
4、因进行装饰装修施工造成相邻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停水、停电等,由乙方承担修理和赔偿责任。
5、与所在地物业管理单位签订《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
6、严格执行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
四、材料的供应
1、甲方提供的材料:详见《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表》(附件二)。
本工程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为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乙方应办理验收手续。如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发生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乙方应及时向甲方书面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的、经书面认可,可继续使用,由此造成工程损失的,责任由甲方承担。
2、乙方提供的材料:详见附件《乙方提供的材料报价单》。
乙方提供的材料,均应得到甲方认可,用于本合同规定的住宅装饰,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如乙方违反此规定的,应按挪用材料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如乙方提供的材料系伪劣商品的,应按提供材料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
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五、安全生产和防火要求
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及施工现场地应符合防火、防事故的要求,主要包括电气线路、煤气管道、自来水和其它管道畅通、合格。乙方在施工中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保障作业人员及相邻居民的安全,防止相邻居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损坏等事项的发生。如上述情况发生,属甲方责任的,甲方负责赔偿;属乙方责任的.,乙方负责修复和赔偿。
乙方在施工期间应加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凡发生工伤及死亡事故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六、施工内容和工期的变更
在施工过程中,甲方提出设计修改意见及增减工程项目时须提前与乙方联系,在签订《工程项目变更单》后(详见附件四),方能进行该项目的施工,由此造成费用增减的,由甲乙双方商定。凡甲方私自与工人商定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甲方自负,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予赔偿。
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的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工期应顺延:
1、工程量变化或设计变更;
2、不可抗力;
3、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七、工程质量及竣工验收的办法
1、本工程以施工图纸、做法说明、设计变更和《家庭装饰工程质量规范》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2、由于甲方原因造成的工程质量问题,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3、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4、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见附件五《工程质量验收单》),甲方不能按预约规定日期参加验收,由乙方组织人员进行验收,甲方应予承认。
5、工期竣工后,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五日内进行验收。
八、违约责任
1、本合同签订生效后,甲乙双方履行合同规定的各项条款,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否则违约方将付给对方工程预算总造价的10%的违约金,并承担因此造成的其他经济损失。
2、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甲方应补偿乙方因停工、窝工所造成的损失。每停工或窝工一天,甲方支付乙方 元;甲方未按合同的约定付款的,每逾期一天,按逾期未付款的______‰支付违约金。
3、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的,每逾期一天,乙方支付甲方_____元。
4、甲方未办理任何手续,要求乙方改变房屋结构和使用性质,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甲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5、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和使用性质,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九、工程保修
工程保修期贰年,其中水、电工程保修期为伍年。保修期从竣工验收签章之日起算。须工程款全部结清,甲乙双方才能签订《工程保修单》(详见附件六)。
十、纠纷处理
本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可采取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可到所在地消费者协会或房产管理部门投诉。当事人也可以按下列第 _____种方式处理:
(1)提交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其它约定事项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本合同一式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甲 方:____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签名):__________
单位名称(盖章):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
住宅装饰装修施工合同3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根据《_____》、《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原则,为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一、概况
1、承包方为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并有关机关审定具有装饰资质证书的企业法人。
2、装饰施工地点3、住房结构:_____房型____房___厅___套,施工面积___平方米。
4、装饰施工内容:详见附件一《装饰施工内容表》。
5、承包方式:_____(包工包料、清包工、部分承包)。
6、总价款:¥____元,大写(人民币):_____其中:
材料费:______,人工费:______
管理费:______,设计费:______垃圾清运费:______,税金(3.41%):____其他费用:______经双方认可,变更施工内容,变更部分的工程款按实另计。
7、工期:自___年___月___日开工,至___年___月___日竣工,工期___天。
二、材料供应
1、发包方提供的材料:详见附件二《发包方提供材料、设备表》。本工程发包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为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承包方应办理验收手续。如发包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发生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承包方应及时向发包方书面提出,发包方仍表示使用的,由此造成工程损失的,责任由发包方承担。发包方供应的材料抵现场后,经承包方验收,由承包方负责保管,承包方可收取发包方提供材料价款保管费,费率由双方约定,由于保管不当造成的损失,由承包方负责赔偿。
2、承包方提供的材料:详见附件三《主材料报价单》。
3、承包方对发包方采购的装饰材料、设备,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装饰,非经发包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如承包方违反此规定,应按挪用材料、设备价款的双倍补偿给发包方。
4、承包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承包方负责。如承包方提供的材料、设备系伪劣商品,应按材料、设备价款的双倍补偿给发包方。
三、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1、本工程执行DBJ08-62-97《住宅建筑装饰工程技术规程》、DB31/T30-1999《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和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其它地方标准、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2、本工程由___方设计施工方案。
3、发包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发包方承担,工期顺延。
4、由于承包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承包方承担,工期不变。
5、在施工过程中,发包方提出设计修改意见及增减工程项目时须提前与承包方联系,在签订《工程项目变更单》(详见附件见)后,方能进行该项目的施工,由此影响竣工日期双方商定。凡发包方私自与工人商定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一切后果,发包方自负,给承包方造成损失的,发包方应予赔偿。
6、工程验收。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发包方不能按预约规定日期参加验收,由承包方组织人员进行验收,发包方应予承认。事后,若发包方要求复验,承包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合格,其复验及返工费用由发包方承担,工期也予顺延。
7、工程竣工:承包方应提前三天通知发包方验收,发包方应自接到通知三日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详见附件《工程质量验收单》)。如发包方在规定时间内不能组织验收须及时通知承包方,另定验收日期。如通过竣工验收,发包方应承认原竣工日期,并承担承包方的看管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
四、安全生产:
五、工程价款
1、工程款付款方式列下表:
2、工程结算:详见《工程结算单》。
3、工程保修期壹年。双方签订《工程保修单》,保修期从竣工验收签章之日起算。
4、双方款项往来,均应出具收据,施工结束须开具发票。
六、其它事项
1、发包方工作:
(1)发包方应在开工前一天,向承包方提供经物业管理部门认可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____份,并向承包方进行现场交底。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等应采取保护措施。向承包方提供施工需用的水、电等必备条件,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
(2)做好施工中因临时性使用公用部位操作以及产生影响邻里关系等的协调工作。
(3)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结构或设计管线,负责到所在地房管部门或物业管理部门办理相应审批手续,并承担承担有关费用。
2、承包方工作:
(1)参加发包方组织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现场交底。
(2)指派____为承包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承包方负责的各项事宜,对其行为承包方应予认可。如更换人员,承包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发包方。
(3)未经发包方同意和所在地房管或物业管理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改原有建筑承重结构及各种共用设备管线。
七、违约责任:
1、由于发包方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发包方应补偿承包方因停工、窝工所造成的损失,每停工或窝工一天,发包方付承包方__元;发包方未按合同的约定付款的,每逾期一天,按逾期未付款的__%支付违约金。
2、由于承包方原因逾期竣工的,每逾期一天,承包方按发包方已付款的___%向发包方支付违约金。
3、发包方未办理有关手续,强行要求承包方拆改原有建筑承重结构及共用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发包方负责并担责任。
4、承包方擅自拆改原有建筑承重结构或共用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承包方负责并承担责任。
八、争议解决双方约定,在履行本设计协议过程中产生争议时,双方协商解决,如在30日内无法协商解决,任何一方均可向发包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争议协商或诉讼期间,承包方应继续按约定履行义务。如果承包方停工视为违约,按本合同承担违约责任。
九、变更和解除:
合同经双方签章生效后,双方必须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内容,应经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协议。如要终止合同,提出终止合同一方,要以书面形式提出,应按合同总价款___%支付违约金,并办理终止合同手续。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协议,可视为本合同解除。
十、其它约定本合同一式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甲方: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
住宅装饰装修施工合同4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身份证号码: 工作单位: *现住所地址(有效通信地址):*邮编: *电话: *手机: 传真:注:以上带“*”项目为必填项目。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公司全称)
营业执照号: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办公地址: 签约代理人: 联系电话: 施工代理人: 联系电话:
客户服务中心投诉电话: 计财部结算电话: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设部发布的《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及其
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的特点,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承包甲方的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1.1 工程地点:1.2 工程建筑面积:1.3 户型:1.4 工程内容及做法(见《预算单》及图纸)
1.5 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
(1)乙方包工、包基础施工材料、包部分(或全部)主材(以“甲方委托乙方代
购主材清单为准”);
(2)乙方包工、包基础施工材料,甲方提供主材(见甲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
细表)。
1.6 工程期限
开工日期为甲方首期款(基本装修工程造价的55%+第1.7款的②+③+④+⑤+⑥)到乙方帐后第四日即200年月日(或另行约定为200年 月 日);如物业部门开工手续完备时间晚于前述时间或其他原因延误开工,则以交底单时间为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为开工后第工作日。
1.7 合同总价款为(人民币)金额大写:。 其中包括:
① 基本装修工程造价为(人民币)元, 金额大写:。②水电预收款为(人民币)元(每建筑平米元), 金额大写:。 ③工程管理费为(人民币)元, 金额大写:。 ④设计费为(人民币)元(每建筑平米元), 金额大写:。 ⑤远途施工费(人民币)元, 金额大写:。 ⑥主材代购款(含风险服务费)为(人民币):元, 金额大写:。
注:以上②③④应在首期款时全额支付。⑤⑥如有发生,应在首期款时全额支付。
第二条 工程监理
若本工程实行工程监理,甲方与乙方共同委托 监理公司对本工程项目进行监理,监理费用由甲方承担 %,由乙方承担 %。
第三条 施工图纸
双方商定施工图纸采取下列第 种方式提供:
1、甲方自行设计并提供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三份,甲方提供,乙方执两份;
2、甲方委托乙方设计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三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两份。
第四条 甲方责任
4.1 开工前四天,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包括:搬清室内家具、电器等陈设,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乙方不对余留陈设负责。
4.2 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并承担其费用,否则由此造成的工期拖延由甲方承担。
4.3 负责协调施工过程中与邻居之间的关系;
4.4 如需拆改原建筑的承重及非承重结构或设备管线(燃气、暖气等),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并交乙方备案。
4.5 负责办理物业部门的开工手续;并承担物业部门的各项费用(任何名目);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物业部门的罚款则由乙方承担。
4.6 由甲方委托他人进行其他施工项目,在交叉施工过程中给乙方施工项目造成损失的,由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条 乙方责任
5.1 乙方应在施工中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和质量标准,保质按期完成工程施工。
5.2 乙方应在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施工规范。因违反安全施工规范出现工伤事故,由乙方内部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违反安全施工规范,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负赔偿责任。
5.3 乙方应在施工中严格执行施工防火要求。由于施工造成火灾事故,由乙方承担责任;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负赔偿责任。
5.4 乙方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不得扰民。
5.5 乙方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做到不污染环境。
5.6 为保障工程顺利完成,乙方应保证施工现场的整齐有序。
5.7 工程竣工后负责清扫施工现场(不包括专业保洁)。
5.8 乙方应负责做好成品保护工作(甲方委托他人进行其他施工项目造成交叉施工除外)。
5.9 乙方应严格执行国家、本市及物业管理部门的强制停止施工和临时静音施工规定。
5.10 乙方所使用的基础装修材料应符合国家或行业有关质量标准和环保标准,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材料验收,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乙方承担。
5.11 乙方的设计和施工应严格执行《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和《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十项标准》。
5.12 乙方应承担因乙方原因造成的政府管理部门或物业管理部门的罚款。
5.13 乙方施工人员不得使用已安装好的厨具设备、燃气设备及卫浴设备等设施。因乙方施工人员擅自使用上述设备、设施导致损坏,乙方应予赔偿,并承担全部责任。
5.14 乙方应负责现场的安全管理,包括对临时进入现场的外来人员的管理。
5.15 乙方设计师应负责协助甲方选购饰面材料、家居配套设备、家具用品及配饰品等,并提供合理资讯。
5.16 乙方设计师应对施工过程全程监督、协调,并及时纠正施工中不符合设计方案的`项目。乙方有权根据工作需要更换设计师。
5.17 乙方对甲方提供的材料应合理使用,并控制损耗率。超过合理的损耗率,乙方应予赔偿。
5.18 乙方负责对甲方所提供的材料、设备进行验收、确认,办理完交接手续后,施工质量控制由乙方负责。
5.19 乙方在施工中应使用相应的电动工具,不得野蛮施工。
5.20 乙方施工人员不得在施工现场做饭。
5.21 乙方施工人员不得在施工现场住宿。(甲方特殊许可的除外)
5.22 乙方不得以各种理由向甲方索要工程款项以外的任何费用。
5.23 乙方应切实遵守乙方的长期承诺及合同签约时的当时承诺(为切实保护双方的利益,“承诺”仅指书面承诺)。
5.24 甲方为少数民族的,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尊重其民族风俗习惯。
第六条 工程变更
6.1 甲方变更或增减施工项目时,应与乙方协商,双方签署《工程洽商单》并列明调整的价款和工期的相应顺延后,乙方按《工程洽商单》执行。(依照建筑装饰行业惯例,减项不缩减工期)。
6.2 合同履行中的各项协商事宜均须由乙方施工代理人与甲方共同商定并签署《工程
洽商单》,任何口头承诺或口头协议均无效。为确保合同双方的利益,任何书面补充(变更)协议均须由乙方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署方为有效,否则无效。
6.3 施工中甲方与乙方施工人员(包括工长、班长、工人)违背6.2条约定所做的变更内容所引起的一切后果均由甲方承担,给乙方造成额外费用和损失的应予承担和赔偿。
6.4 工程增项或变更应适当顺延工期。
6.5 合同签定后,如甲乙方中任何一方单方面要求解除合同,须按基本装修工程造价的20%支付对方违约金。如甲方要求解除合同,还须承担乙方因签定本合同发生的设计费(按 元/建筑平方米计算)。
6.6 合同签定后,如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要求减少合同规定的施工项目时,为部份违约,须向另一方支付减项金额20%的违约金。
6.7 工程施工后,如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要求减少合同规定的施工项目时,为部份违约,须向另一方支付减项金额20%的违约金。若甲方要求减掉的项目乙方已经施工,甲方须另外向乙方支付该项目所发生的费用。
6.8 中期款结算后增加施工项目,甲方在交纳增项工程全款后,乙方予以施工。
第七条 材料供应
7.1 由乙方提供的基础装修材料须严格按照乙方当期《家居指定环保基础装修材料名录》执行。
7.2 乙方提供的基础装修材料应符合国家或行业有关质量标准和环保标准。乙方材料配送库中缺货可采用同品质材料代替,但应及时知会甲方。
7.3 如施工中使用的材料出现假冒、伪劣,甲方有权要求更换,乙方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无条件予以更换并给予甲方正品材料价格两倍的赔偿。造成工程质量问题的,乙方应无条件整修并承担其费用。
7.4 应由乙方购买的基础装修材料,在工程进行中,甲方如需变更,双方须先填写“变更洽商单”,确认品牌及价格后,乙方方可购买,任何口头协议无效。
7.5 由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应是符合设计及施工要求的合格产品,并按施工进度送到工地现场。甲方应在材料进场前一天通知乙方,双方共同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因甲方供料延误或发生规格差异等质量问题,造成工期延误,由甲方承担。
7.6 甲方委托乙方代购“主材”的,须在合同中列明“甲方委托乙方代购主材清单”,
住宅装饰装修施工合同5
发包人:____________
承包人:____________
吉林省建设厅监制
吉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__________年_____月
说明
1.此合同文本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的示范文本,供双方当事人约定采用,适用于本行政区域内的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此版合同文本适用期至新版合同文本发布时止。
2.工程承包方:应具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并具有建设主管部门批准的装饰装修工程的施工资质或行业协会的相应资格。签订合同前,承包方应向发包方提供上述承包资格证明。
3.发包、承包双方当事人直接签订此合同,应当一式两份,双方当事人各执一份;凡在当地各装饰装修市场内签订此合同的,应一式三份(发包、承包双方及市场有关管理部门备案各执一份)。
4.本合同对双方当事人均有约束力,并维护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承包方应当恪守诚实信用,负有对合同条款正确说明的义务。
5.住宅装饰装修每个隐蔽工程(指隐蔽在装饰表面内的电气回路、上下水、煤气、地热等管线工程)结束时需进行验收,并须在验收单上签字确认。竣工总验收,甲乙双方均须在验收单上签字后方能使用。如某项工程不能达标,乙方应予整改,直到达标为止。
6.本合同施行之日起,吉林省行政区域内各专业市场自制的家装合同同时废止。
7.本合同文本条款由吉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解释。住宅装饰装修施工合同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
发包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姓名):____________民族: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手机号码:________
承包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营场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
规范服务达标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工程设计师: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
施工队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的原则,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信、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1施工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2工程装饰装修面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3工程户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4工程内容:(见报价单和图纸)____________________
1.5工程承包方式: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______种方式:
(1)承包人包工、包全部材料(见附件二)。
(2)承包人包工、包部分材料,发包人提供其余部分材料(见附件一、二)。
(3)承包人包清工、发包人提供全部材料(见附件一)。
1.6工程期限________日(以实际工作日计算):
开工日期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竣工日期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1.7工程造价和报价单
(1)工程造价为(人民币)__________(金额大写)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双方约定,如变更施工内容、变更材料,变更部分的工程款按实际发生另计。
(3)工程报价(见附件三)。
第二条工程监理
若本工程实行工程监理,发包人应当与具有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批的工程监理公司另行签订《工程监理合同》,并将监理工程师的姓名、单位、联系方式及监理工程师的职责等通知承包人。
第三条施工图纸和室内环境质量
3.1双方提供的施工图纸和室内环境质量指标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要求。
3.2双方应当对施工图纸和室内环境质量指标予以确认。
3.3双方不得将对方提供的施工图纸、设计方案等资料擅自复制或转让给第三方,也不得用于本合同以外的项目。
第四条发包人义务
4.1开工三日前要为承包人人场施工创造条件,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
4.2无偿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和冬季供暖。
4.3负责办理物业管理部门开工手续和应当由业主支付的有关费用。
4.4应书面告知乙方施工人员有关规定,以便乙方施工人员遵守物业管理部门的各项规章制度。
4.5负责协调承包人施工人员与邻居之间的关系。
4.6负责垃圾外运输及处理。
4.7不得有下列行为:
(1)随意改动房屋主体和承重结构。
(2)在外墙上开窗、门或扩大原有门窗尺寸,拆除连接阳台门窗的墙体。
(3)在室内铺贴一厘米以上的石材、砌筑墙体、增加楼地面荷载。
(4)破坏厨房、厕所地面防水层和拆改热、暖、燃气等其它管道设施。
(5)强令承包人违章作业施工的其他行为。
4.8凡必须涉及4.6款所列内容的,发包人应向房屋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由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对改动方案的安全适用性进行审定并出具书面证明,再由房屋管理部门批准。
4.9施工期间发包人仍需部分使用该居室的,发包人则应负责配合承包人做好保卫及消防工作。
4.10参与工程质量施工进度的监督,参加工程材料验收、隐蔽工程验收、竣工验收。
第五条承包人义务
5.1施工中严格执行施工规范、质量标准、安全操作规程、防火规定、安全保质、按期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工作内容。
5.2严格执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工程内容:
(1)无房屋管理部门审批手续和加固图纸,不得拆改工程内的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不得加大楼地面荷载,不得改动室内原有热、暖、燃气等管道设施。
(2)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
(3)因进行装饰装修施工造成相邻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停水、停电
等,由承包人承担修理和损失赔偿的责任。
(4)负责工程成品、设备和居民留存家具陈设的保护。
(5)保证居室内上、下水管畅通和卫生间的清洁。
(6)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每日完工后清扫施工现场。
(7)负责将装修垃圾装袋并及时清运到物业指定位置。
5.3发包人为少数民族的,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应当尊重其民族风俗习惯。
第六条材料供应
6.1发包人提供的材料:
(1)发包人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是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发包、承包双方应办理交接手续,承包人发现发包人提供的材料、设备有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应及时向发包人提出,发包人仍表示使用的,由此造成工程质量问题影响装饰设计效果,责任由发包人承担。发包人供应的材料按时抵达现场后,由承包人负责保管,由于保管不当造成的损失,由承包人负责赔偿。
(2)发包人采购供应的装饰材料、设备,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住宅装饰,非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不得挪作他用。如承包人违反此规定,应按挪用材料、设备价款的双倍赔偿给发包人。
6.2承包人提供的材料
承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应提前通知发包人到现场验收,双方就设备质量、环保标准共同验收,由发包人确认备案。
6.3双方所提供的建筑装饰材料,必须符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的《室内装饰装修有害物质限量标准》并出具具有法律效力的装饰材料合格证书和检测报告。
第七条质量标准
7.1本工程施工质量执行dbj08—62—97《住宅建筑装饰工程技术规程》、db31—t30—1999《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行业所制定的其它地方标准、质量评定验收标准,以及施工图纸、做法说明设计变更文件。
7.2装修室内环境污染控制方面,应严格按照《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xx)的标准执行。
第八条工程验收
8.1双方约定在施工过程中分下列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联合验收:
(1)材料验收;
(2)隐蔽工程验收;
(3)竣工验收;
(4)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8.2工程完工后,承包人应通知发包人验收,发包人自接到竣工通知单后三日内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双方办理移交手续,结清尾款,签署验收单。
8.3双方未办理验收手续,发包人不得人住,如发包人擅自人住视验收合格,由此造成的损失由发包人承担。
8.4竣工验收在工程质量、室内空气质量及经济方面存在个别的不涉及较大问题并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解决竣工验收遗留问题协议”(作为竣工验收单附件)后,可视为验收。
8.5本工程自验收合格双方签字之日起,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室内装饰装修工程保修期限为二年。
第九条工程款支付方式
9.
1合同签字生效后,发包人按下列表格中的约定时间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付款比例由双方协商确定。
工程款付款时间表
付款时间
付款比例
金额
合同签订后
开工前三天
元
工期过半
油漆工进场
元
竣工验收
验收合格当天
元
增加工程项目
签订工程项目变更单时
元
9.2双方款项往来均应出具收据,施工结束乙方应开具统一发票交发包人。
9.3工程结算(见附件五)。
第十条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0.1工程项目如需变更,需提前与对方联系。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签署工程项目变更单,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见附件四)。甲方提出变更设计、材料,造成乙方材料积压,应由甲方负责处理,并承担全部处理费用。
10.2合同签订后施工前,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须向对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法律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协议,并由过错方按合同总价
款_____________%支付违约金,解除本合同。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11.1对以下原因造成的.竣工日期延误,经发包人确认,工期应当顺延:
(1)工程量变化或设计变更;
(2)不可抗力;
(3)发包人同意工期顺延的其它情况。
11.2对以下原因造成的竣工日期的延误,工期应当顺延,每误工一天,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2‰违约金。
(1)发包人未按合同约定完成其应当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
(2)发包人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影响正常施工的;
(3)因发包人责任造成工期延误的其它情况。
11.3因承包人责任不能按期完工的,工期不顺延,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返工费由承包人承担,工期不顺延,并向发包人支付合同价款的2‰违约金。
第十二条争议解决方式
12.1凡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也可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工商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调解。
12.2协商、调解不成的,双方选择按下列第______种方式处理。
(1)将争议提交______仲裁委员会,请求按照其仲裁规定进行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三条附则
13.1本合同经发包人、承包人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13.2工程开工前,发包人应将房屋外门钥匙______把交承包人施工保管,工程竣工验收时,发包人负责提供新锁______把,由承包人当场安装交付使用。
13.3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13.4本合同一式______份,发包人、承包人双方各执一份,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凡在家居装饰有形市场签订的合同,本合同应一式三份,发包人、承包人双方及市场有关部门各执一份。
13.5双方可书面形式对本合同进行变更或补充,但变更或补充减轻或免除本合同规定应当由承包人承担的责任的,仍以本合同为准。
13.6因不可归责于双方的原因影响了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双方应当本着公平原则协商解决。
第十四条其他约定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五条合同附件
合同附件为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合同附件上均应有甲乙双方的签名及具体签署时间,附件内容如下:
l.附件一:发包人提供材料、设备明细表
2.附件二:承包人提供材料、设备明细表
3.附件三:工程报价单
4.附件四:工程质量验收单
5.附件五:工程项目变更单
6.附件六:工程结算单
7.附件七:工程报修单
发包人(盖章):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日
承包人(盖章):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
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附件一:发包人提供材料、设备明细表
序号
材料或设备名称、品牌
规格
型号
质量
等级
单位
数量
供应
时间
送达
地点
备注
发包人代表:_________
承包人代表: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附件二:发包人提供材料、设备明细表
序号
材料或设备名称、品牌
规格
型号
质量
等级
单位
数量
供应
时间
送达
地点
备注
发包人代表:_________
承包人代表: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附件三:工程报价单
序号
项目
数量
单位
单价
合计
附:工艺做法用料说明
发包人代表:_________
承包人代表: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附件四:工程质量验收单日期
检验项目名称
检验结果
检验签字
合格
不合格
补验
甲方代表:(签字)_________
乙方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附件五:工程项目变更单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变更内容
原设计
新设计
增减费用(+-)
详细说明:
甲方代表:(签字)_________
乙方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备注:(1)若变更内容过多请另附说明;
(2)增加项目金额、减少项目金额后,应将实付金额在签署变更单时将价款一次付清。
附件六:工程项目变更单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序号
项目
金额备注
1
工程合同总价
元
2
变更增加项目
元
3
变更减少项目
元
4
工程结算总额
元
5
甲方已付金额
元
6
甲方结算应付金额
元
甲方代表:(签字)_________乙方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附件七:工程保修单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名称
联系电话
用户名称
登记编号
装修房屋地址
联系电话
施工单位负责人
施工负责人
项目施工日期
竣工验收日期
保修期限
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发包人代表:(签字盖章)_________
承包人代表:(签字盖章)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备注:
(1)凡包工包料的“双包”工程,从竣工验收之日计算,保修期为贰年。
(2)保修期内由于承包人施工不当造成质量问题,承包人无条件地进行维修。
(3)保修期内由于承包人使用不当造成损坏,直至不能正常使用,由发包人自行负责。
(4)本保修单需发包人、承包人双方签字
住宅装饰装修施工合同6
一、概况
1、甲方装饰住房系合法居住。乙方为本市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并经市建委有关部门审定具有民用装饰《资质证书》的企业法人。
2、装饰施工地点:__区(县)___路___弄(村)___号__楼___室。
3、住房结构:_____房型____房___厅___套施工面积___平方米。
4、装饰施工内容:详见附件一《装饰施工内容表》。
5、承包方式:_____(包工包料、清包工、部分承包)。
6、总价款:¥____元大写(人民币):_____其中:经双方认可变更施工内容变更部分的工程款按实另计。
7、工期:自___年___月___日开工至___年___月___日竣工工期___天。
二、关于材料供应的约定:
1、甲方提供的材料:详见附件二《甲方提供材料、设备表》。本工程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为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乙方应办理验收手续。如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发生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乙方应及时向甲方书面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的.由此造成工程损失的责任由甲方承担。甲方供应的材料抵现场后经乙方验收由乙方负责保管乙方可收取甲方提供材料价款保管费费率由双方约定由于保管不当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2、乙方对甲方采购的装饰材料、设备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住宅装饰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如乙方违反此规定应按挪用材料、设备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
三、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1、本工程执行dbj08-62-97《住宅建筑装饰工程技术规程》、db31/t30-1999《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和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其它地方标准、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2、本工程由___方设计施工方案。
3、工程验收。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甲方不能按预约规定日期参加验收由乙方组织人员进行验收甲方应予承认。事后若甲方要求复验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合格其复验及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也予顺延。
4、工程竣工:乙方应提前三天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自接到通知三日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详见附件《工程质量验收单》)。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不能组织验收须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如通过竣工验收甲方应承认原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
四、关于工程价款及结算的约定:
1、工程款付款方式:___
2、工程结算:___。
3、工程保修期壹年。须工程款全部结清甲、乙双方方能签订《工程保修单》保修期从竣工验收签章之日起算。
4、双方款项往来均应出具收据施工结束须开具发票。
五、其它事项
1、甲方工作:
(1)甲方应在开工前一天向乙方提供经物业管理部门认可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____份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等应采取保护措施。向乙方提供施工需用的水、电等必备条件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
(2)做好施工中因临时性使用公用部位操作以及产生影响邻里关系等的协调工作。
(3)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结构或设计管线负责到所在地房管部门或物业管理部门办理相应审批手续并承担承担有关费用。
2、乙方工作:
(1)参加甲方组织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现场交底。
(2)指派____为乙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对其行为乙方应予认可。如更换人员乙方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
(3)未经甲方同意和所在地房管或物业管理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改原有建筑承重结构及各种共用设备管线。
六、违约责任:
1、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甲方应补偿乙方因停工、窝工所造成的损失每停工或窝工一天甲方付乙方__元;甲方未按合同的约定付款的每逾期一天按逾期未付款的__%支付违约金。
2、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的每逾期一天乙方按甲方已付款的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甲方未办理有关手续强行要求乙方拆改原有建筑承重结构及共用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甲方负责并担责任。
4、乙方擅自拆改原有建筑承重结构或共用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责任。
七、纠纷处理方式:
1、因工程质量双方发生争议时凭本合同文本和施工企业开具的统一发票可向XX市建筑装饰协会家庭装饰委员会商请调解也可向所在区、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消费者协会投拆。
2、
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协商、调解解决不成时可以按照本合同约定向___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合同经双方签字(在有形市场签订的合同须经市场管理部门盖章见证)生效后双方必须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内容应经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协议。如要终止合同提出终止合同一方要以书面形式提出应按合同总价款___%支付违约金并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2、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协议可视为本合同解除。
九、本合同一式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十、其它约定:
甲方(签章):___ 乙方(签章):___
委托代理人:___ 法定代表人:___
住址:___ 地址:___
电话:___ 电话:___
邮编:___ 邮编:___
签订日期:___年___月___日
签订地点:__
住宅装饰装修施工合同7
发包人:_________
承包人:_________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结合本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具体情况,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1 工程地点:_________
1.2 工程内容:房屋间数_________室_________厅;总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
1.3 承包范围:_________
1.4 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_________种承包方式:
(1)承包人包工包全部材料;
(2)承包人包工包部分材料;
(3)承包人包工、发包人包料。
1.5 开工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竣工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总日历工期(包括法定节假日):_________日。
第2条 合同价款与支付
2.1 合同价款:金额(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
2.2 合同价款采用方式:
双方商定本合同价款采用第_________种方式确定。
(1)采用固定价格:固定价格加_________%包干风险系数计算。包干风险包括_________.
(2)采用可调价格:按照国家有关工程计价规定计算造价,并按有关规定进行调整和竣工结算。
(3)成本加酬金:_________
2.3 工程预付款:合同生效后,发包人向承包人预付工程款_________%即人民币(大写)_________,预付款扣回的时间、比例:_________.
2.4 工程款(进度款)支付
(1)工程款支付方式:_________
(2)工程款支付金额和时间:_________
工程变更调整的合同价款及其他条款中约定的追加合同价款,应与工程款(进度款)同期调整支付。
发包人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进度款),双方未达成延期付款协议,导致施工无法进行,承包人可停止施工,由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双方商定施工图纸采取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提供:
(1)发包人自行提供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二份,发包人、承包人各一份。
(2)由承包人设计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二份,发包人、承包人各一份(费用包含在合同价款内)。
4.1 指派_________为发包人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对工程质量、进度、材料进场进行监督检查,办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和其他事宜。
4.2 装饰装修工程开工前,负责向物业或者房屋管理机构办理申报登记,并应当与物业管理单位签订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主动接受监督管理。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或设备管线(水、电、暖气、煤气管道),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审批手续。
4.3 向承包人提供施工所需的水源、电源,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负责协调与周围的邻里关系。
4.4 负责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等采取保护措施。
4.5 开工前应确认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并向承包人进行现场交底。
4.6 负责装饰装修所产生垃圾的处理工作,如无能力处理也可委托承包人处理,承担相应的费用。
5.1 指派_________为承包人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
5.2 严格按照图纸或作法说明及质量标准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参加竣工验收,编制工程结算。
5.3 严格遵守规定的装饰装修施工时间,降低施工噪音,减少环境污染。处理好由于施工带来的扰民问题及与周围单位、住户的关系。
5.4 未经发包人同意及有关部门批准,施工中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物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
5.5 工程竣工未移交发包人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5.6 保证装饰装修现场的整洁,竣工前做好卫生清扫和处理工作。
6.1 装饰装修工程使用的材料和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有质量检验合格证明和有中文标识的`产品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厂名、厂址等。禁止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建筑装饰装修材料和设备。
6.2 由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发生了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对工程造成损失,责任由发包方承担。
6.3 凡由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应按照设计、规范和样品要求采购工程需要的材料,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若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承包人负责。
第7条 安全生产和防火
7.1 发包人提供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有关防火设计规范。
7.2 发包人提供确认的图纸或作法说明,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规定和防火设计规范,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发包人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7.3 承包人进行装饰装修活动,要严格遵守施工安全操作规程,按照规定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不得擅自动用明火和进行焊接作业,保证作业人员和周围住房及财产的安全。
7.4 由于承包人在装饰装修设计和施工过程中违反消防法及有关安全操作规程,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应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8条 工程质量及验收
8.1 双方约定本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质量评定_________标准(可选择优良或合格)。
8.2 优良工程等级增加的经济支出_________.
8.3 本工程以施工图纸、作法说明、设计变更及国家制定的现行装饰装修施工及验收规范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8.4 发承包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的检查与验收手续。发包人不按时参加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承包人可自行验收,发包人应予承认。
8.5 工程竣工后,承包人应通知发包人验收,发包人自接到验收通知两日内应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和移交手续。
8.6 装饰装修工程竣工后,承包人负责采购装饰装修材料及设备的,应当向发包人提交说明书、保修单和环保说明书。
9.1 发包人对工程项目及施工方式如需变更,双方均应及时办理变更洽商签证,方能进行该项目施工并以此为依据相应变更价款及工期。
9.2 承包人提出合理化建议涉及到变更设计和对原定材料的换用,必须经发包人批准。
10.1 工程竣工合格后,承包人应及时向发包人提出工程竣工结算报告,办理竣工结算。发包人接到竣工资料后三日内如未有异议,即视为同意。
10.2 工程结算报告经发包人批准后,双方签字,三日内由发包人向承包人结清工程尾款。无正当理由不办理结算,应承担违约责任。
11.1 验收合格后,承包人应当出具住宅室内装饰装修质量保修书。
12.1 由于发包人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应承担违约责任。每停工或窝工一天,发包人支付给承包人_________元。发包人不按合同的约定拨付款,每拖期一天,按付款额的_________支付滞纳金。
12.2 由于承包人原因致使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承包人支付发包人_________元违约金。工程质量达不到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扣除工程总价的_________%.
12.3 承包人应妥善保护发包人提供的设备及现场堆放的家具、陈设和工程成品,如造成损失,应照价赔偿。
12.4 未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擅自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承包人负责并承担损失。
12.5 承包人向发包人推荐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的装饰装修材料,造成空气污染超标的,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2.6 未办理验收手续,发包人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造成损失由发包人负责。
12.7 因一方原因,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应通知对方,办理合同终止协议,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12.8 双方约定其它违约责任:_________.
第13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13.1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大连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14.1 双方关于不可抗力的约定:_________.
第15条 保险_________.
16.1 合同生效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17.1 本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发包人、承包人分别保存一份。双方约定合同副本份数:_________.
第18条 合同备案、鉴证
18.1 合同备案、鉴证:
发包方: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
第19条 其它约定_________.
发包方(盖章):_________
承包方(盖章):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住宅装饰装修施工合同8
发包方(甲方):____________
承包方(乙方):____________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
天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制定
使用说明
1、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家庭居室装修工程适用本合同文本。
2、本合同文本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的示范文本,供双方当事人参照使用,签订合同前请仔细阅读。
3、家庭居室装饰装修是居民较大的一笔一次性消费,涉及的标的额较大,专业性较强,合同履约期长。为更好地维护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双方签订合同时应慎重,力求内容具体、全面、严密,正确选择示范文本所提供的选择项条款。
4、发包方是指房屋所有权人或承租人。签订合同前甲方要验看承包方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企业资质证书。与分公司(分部)签订合同,除验看其《营业执照》及企业资质证书外,合同应加盖具有法人资格的合同专用章。
5、工程开工:甲乙双方通过设计方案、首期工程款到位、工程技术交底等前期工作完成后,材料、施工人员到达工程现场开始施工。
6、工程验收:隐蔽工程结束须进行验收,双方在验收单上签字认可;竣工总验收按本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全部完成,经甲乙双方、监理单位签字认可。
7、验收合格:甲乙双方、监理单位在《工程验收单》上就验收事项签字、盖章。
8、工期顺延:是指非因乙方责任导致工程进度受到影响后,工程期限予以相应延期。在工期顺延的情况下,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9、甲方所付工程款等款项应当交至乙方财务部门。
10、本合同中除特别标注外,所称“日”均指“工作日”。
11、《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xx)、《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天津市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技术标准》(DB-29-35-20xx)内容可向天津市家居商会咨询。
粘贴印花税票处
天津市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条款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姓名):____________民族: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电子邮箱:____________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营业执照号: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工程设计师:____________职称:____________证书号: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施工负责人:____________职称:____________证书号: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住宅装饰装修的特点,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信原则的基础上,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和造价
1.1工程地点:____________
1.2工程装饰装修面积:______________________
1.3住宅结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4工程内容及做法〔见工程报价单(附件一)和施工图纸〕;
1.5工程承包,采取下列第______种方式:
(1)乙方包工、包全部材料(见附件三)。
(2)乙方包工、包部分材料,甲方供应其余部分材料(见附件二、三)。
(3)乙方只包工。
1.6工程期限_____日(以实际工作日计算);
开工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竣工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1.7工程款和工程报价单
(1)工程款:本合同工程造价为(人民币)
金额大写:
以上工程造价中是否包含隐蔽工程(水电项目):
□a.包含水电项目□b.不含水电项目
隐蔽工程(水电项目)款:本合同隐蔽工程造价为(人民币)。
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报价单本着优质优价的原则由双方约定,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一。
(3)工程报价单应当与材料质量工艺标准配套编制,共同作为确定工程价款的根据。
(4)总造价是甲、乙双方对设计方案、工程报价确认后的金额,在没有项目变更的情况下,竣工结算的上下增减幅度不超过总价款(预算价)的10%(包含隐蔽工程)。
合同签订生效后,如变更施工内容、变更材料,这部分的工程款应当按实际计算。
第二条工程监理
若本工程实行工程监理,甲方应当与具有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工程监理公司另行签订《工程监理合同》,并将监理工程师的姓名、单位、联系方式及监理工程师的职责等通知乙方(监理工程师需提供资格证)。
第三条施工图纸
3.1施工图纸采取下列第________种方式提供:
(1)甲方自行设计的,应当提供施工图纸一式三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二份。
(2)甲方委托乙方设计的,乙方应当提供施工图纸一式_____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二份。
3.2开工三日前,甲方应当协助提供施工地点的原结构、水路、电路施工图。
3.3双方应当对施工图纸予以签收确认。
3.4对施工图纸的变更应当以甲方签字确认为准。
3.5双方不得将对方提供的施工图纸、设计方案等资料擅自复制或转让给第三方,也不得用于本合同以外的项目。
第四条甲方义务
4.1开工三日前要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
4.2无偿提供施工期间的用于施工的水源、电源和冬季供暖。
4.3办理物业部门开工手续并承担相关费用。
4.4遵守物业部门的规章制定,并告知乙方。
4.5协调乙方施工人员与邻里之间的关系。
4.6不得有下列行为:
(1)随意改动房屋主体和承重结构。
(2)在外墙上开窗、门或扩大原有门窗尺寸,拆除连接阳台门窗的墙体。
(3)在室内铺贴一厘米以上石材、砌筑墙体、增加楼地面荷载。
(4)破坏厨房、卫生间地面防水层和拆改热、暖、燃气等管道设施。
(5)强令乙方违章作业施工的其他行为。
4.7水电工程施工前对水电工程量予以确认。
4.8凡必须涉及4.6款所列内容的,甲方应持有房屋管理部门批准文件。
4.9施工期间,甲方仍需部分使用该居室的,甲方则应当负责配合乙方做好保卫及消防工作;居室中有滞留物的,甲方应做好保护,说明注意事项。
5.0参与工程质量施工进度的监督,参加工程材料验收、隐蔽工程验收、中期工程验收、竣工验收。
第五条乙方义务
5.1施工中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施工规范、质量标准、安全操作规程、防火规定,安全、保质、按期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
对现有房屋结构中有卫生间等电位联接装置的,不允许覆盖,应按照国家标准进行等电位联接,以防漏电、静电、雷电。
5.2严格执行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施工现场管理规定:
(1)无房屋管理部门审批手续和加固图纸,不得拆改工程内的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不得加大楼地面荷载,不得改动室内原有热、暖、燃气等管道设施。
(2)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每日十二时至十四时、十八时至次日八时之间不得从事敲、凿、刨、钻等产生噪声的装饰装修活动。
(3)因进行装饰装修施工造成相邻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停水、停电、墙体开裂等,由乙方承担修理和损失赔偿的责任。
(4)负责工程成品、设备和居室留存家具陈设的保护。
(5)保证居室内上、下水管道畅通和卫生间的清洁。
(6)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每日完工后清扫施工现场,并将垃圾放至物业指定地点。
5.3通过告知网址、统一公示等方式为甲方提供本合同签订及履行过程中涉及的各种标准、规范、计算书等书面资料的查阅条件。
5.4甲方为少数民族的,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当尊重其民族风俗习惯。
5.5遵守物业部门的规章制度并承担相应责任。
5.6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在施工地点做饭、住宿。
5.7水电工应持有岗位证书。
第六条工程变更
6.1施工期间本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如需变更,双方应当协商一致,共同签定书面变更协议,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工期变更协议,作为竣工结算和顺延的根据。
6.2甲方对本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提出减项时,如该项目已开工,甲方应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6.3工程增项时,甲方应当根据工程量适当延长工期,并在工程变更协议中予以注明。
6.4甲方不得与乙方设计师或施工人员私自确定工程变更内容,否则乙方有权拒绝承担相应责任。
第七条材料供应
7.1按乙方编制的本合同《工程材料、设备明细表》(见附件三)所约定的供料方式和内容进行提供。
(1)应当由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甲方应当在材料、设备到施工现场前通知乙方。双方就材料、设备数量、质量、环保等内容按照约定共同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在施工使用中的.保管和质量控制责任由乙方承担。
(2)应当由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乙方须在材料、设备到施工现场前通知甲方。双方就材料、设备数量、质量、环保等内容按照约定共同验收,由甲方书面确认备案。
(3)双方所提供的装饰装修材料,应当符合《室内装饰装修有害物质限量标准》,并具有由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合格报告。
第八条工期延误
8.1因以下原因造成竣工的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后,工期应当顺延:
(1)工程量变化或设计变更;
(2)不可抗力;
(3)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8.2因以下原因造成竣工的日期延误,工期应当顺延:
(1)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完成其应当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
(2)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影响正常施工的;
(3)因甲方责任造成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况。
8.3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完工的,工期不顺延;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需要返工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第九条质量标准
9.1工程的室内环境污染控制,应当严格按照《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xx)的标准执行。
9.2本工程按国家现行《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本市现行《天津市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技术标准》(DB-29-35-20xx)的标准执行,并应符合国家《住宅设计规范》的要求。
9.3在竣工验收时双方对工程质量、室内空气质量发生争议时,应当申请由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检测认定;相关费用由申请方垫付,最终由责任方承担。
第十条工程验收
10.1双方在施工过程中分下列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联合验收:
(1)材料验收;
(2)隐蔽工程验收;
(3)中期工程验收;
(4)竣工验收。
10.2隐蔽工程和中期工程完工后,乙方应当通知甲方在三日内进行验收,待双方验收合格并签订确认后,乙方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如甲方不进行验收,乙方有权暂停施工,相应工期损失由甲方承担;如乙方未通知甲方进行隐蔽工程和中期工程验收,而擅自进行下道工序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停止施工,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10.3工程完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进行竣工验收,甲方自接到竣工验收通知单后三日内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双方签署工程验收单(见附件四)、工程决算单(见附件五),结清尾款。办理工程移交手续,并签署《家装工程保修单》(见附件六)。同时,乙方应当向甲方提交其施工部分的水电隐蔽工程改造图。
10.4双方进行竣工验收前,乙方负责保护工程成品和工程现场的全部安全。
10.5为分清责任,双方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不得入住;如甲方擅自入住,视同验收合格,由此而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10.6竣工验收在工程质量、室内空气质量及结算方面存在个别的非重大问题时,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解决竣工验收遗留问题协议”(见附件七)后,甲方也可先行入住。
第十一条工程款支付方式
11.1双方协商工程款支付采用下列第种方式
(1)合同签字生效后,甲方按下列表中的约定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双方协商一致的其他支付方式:____________
11.2工程进度过半,指现场工程中水、电管线铺设完成,厨房、卫生间墙、地砖铺设完成,现场木作收口完成、定制产品测量完成。
11.3中期工程验收通过后,甲方对乙方提交的按实际工程情况编制的《工程报价单》(见附件三)、《工程决算单》(见附件五)进行审核,甲方自提交之日起三日内如未提出异议,视为甲方同意支付乙方工程中期款。
11.4工程竣工验收通过后,甲方应当在三日内到乙方财务部门支付尾款,工程款全部结清后,乙方应当向甲方开具正式发票作为工程结算凭证。
11.5乙方应当自收到甲方尾款后三日内办理工程交接,并开具《家装工程保修单》(见附件六)。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12.1合同双方签字后生效,双方必须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内容,应该协商一致后,重新签定补充协议。签订合同后未开工前,如单方要求解除合同,解约方除承担对方的实际损失外,还应当按工程造价总金额的%支付违约金。
12.2一方因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受到行政处罚的,最终责任由责任方承担。
12.3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的,应当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协议,并由责任方按合同总价款的____%赔偿,解除本合同。
12.4甲方无正当理由未按合同约定期限支付第二、三、四次工程款,应当向乙方按日支付迟延部分工程款2‰的违约金,但累计不得超过工程造价总金额的20%。甲方延迟支付超过____日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12.5由于乙方责任延误工期的,应当按日向甲方支付工程造价总金额的2‰违约金,但累计不得超过总金额的20%。乙方延误工期超过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2.6由于乙方责任导致工程质量或室内空气质量不合格的,乙方按下列约定进行返工修理、综合治理和赔付:
(1)对工程质量不合格的部位,乙方应当进行彻底返工修理。因返工造成工程延期交付视同工程延误,按12.5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2)对室内空气质量不合格的,乙方应当进行综合治理。因综合治理造成工程延期交付视同工程延误,按12.5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3)室内空气质量综合治理仍不达标且确属乙方责任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返还不达标工程项目涉及的工程款;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
第十三条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当协商或向市场主办单位、天津市家居商会、消费者协会等申请调解解决,也可依据法律、法规和政策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时,可采用下述第____解决方式;
①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②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附则
14.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14.2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违法分包。
14.3双方可以书面形式对本合同进行变更或补充,但变更或补充减轻或免除本合同规定应当由乙方承担的责任的,仍应以本合同为准。
14.4因不可归责于双方的原因影响了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双方应当本着公平原则协商解决。
14.5乙方撤离市场的,由市场主办单位先行承担赔偿责任,主办单位承担责任后有权向乙方追偿。
14.6本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终止。
14.7本合同的附则、附件均为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4.8本合同一式____份,其中甲方____份,乙方____份,市场主办单位____份。
第十五条其他约定事项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市场主办单位:____________(盖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住宅装饰装修施工合同9
租房合同|劳动合同|租赁合同|劳务合同|用工合同|购销合同|装修合同
(1) 建设单位:
(2) 承包单位:
(3) 设计单位:
(4) 监理单位:
(5)甲方代表:指由建设单位委派的全面负责监督本工程合同实施的代表人。本工程的甲方代表为 。甲方代表有权做出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决定。有权为此签署证书和发布通知。
(6)总监理工程师:指由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在授权范围内,全面负责委托协理合同的履行、主持项目监理机构工作的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单位、本合同监理工程师、监理内容、监理权限等。
(7)项目经理:指由承包单位委派的全面负责本了程实施的代表人,本工程的项目经理为 。项目经理应代表承包单位全面处理本合同的一切事宜。
(8)工程:指列入本合同必须完成的全部工程。
(9)主体工程:
a、土地平整工程;
b、农田水利工程;
c、田间道路工程。
(10)临时设施:承包单位为完成本工程施工及竣工验收前维护所需设置的全部设施。
(11)施工图纸:指设计单位在技施设计阶段应提供的图纸,包括经监理单位签署的设计修改通知和补充图纸。
(12)合同价格:指合同中写明的为完成合同规定的各项工作应付承包单位的。
(13)书面形式:指任何手写、打印。印刷的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14)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15)小时或天:本合同中规定按小时计算时间的,从事件有效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时限的最后一天是休息日或都其他法定节假日,以节假日次日为时限的最后一天,但竣工日期除外,时限的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日24小时。
第2条 承包方式
(1)以 方式结算支付。承包单位应严格按照施工设计图进行施工,由于设计修改而引起的工程量增减,按本合同条款第11条规定执行。
(2)承包方式:
第3条 甲方代表
(1)在履行全合同过程中,甲方代表有权做出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决定,有权为此签署证书和发布通知,对此,承包单位不应拒绝。但因甲方代表前述指令错误给承包单位造成的直接损失,承包单位有权提出索赔和工期顺延。
(2)甲方代表有权对监理单位所做出的有关工程是质量和计量工作进行经常性的检查和监督。监理单位未能否定的不符合本合同规定的如工程质量、工程材料质量、工程计量、工程变更等,甲方代表在事后仍有权予以否定,直至发布停工、返工通知以及拒绝确认工程计量。
第4条 转包与分包
承包单位不得将本合同转让,不得将主体工程整体转包,承包单位也不得将建设单位指定的不能分包的项目分包出去。非主体工程如要分包,则承包单价必须提供分包单位承包能力为证明,事先征得建设单位与监理单位的同意,且分包单位必须具有法人地位。
第5条 合同的范围
本合同包括:
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本合同包括承建工程的施工和竣工验收前维护,其中包括为完成本合同工程所需的一切手段与临时设施。
第6条 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1、合同文件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顺序如下:
(1) 协议书
(2) 中标通知书
(3) 投标书及其附件
(4) 合同条款
(5) 施工招标文件
(6) 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合同编号:
发包人(甲方):
委托代理人(姓名): 民族:
住所: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手机号码:
承包人(乙方):
营业执照号码:
经营场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规范服务达标证号:
本工程设计师: 联系电话:
施工队负责人: 联系电话: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的.原则,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信、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1施工地点:
1.2工程装饰装修面积:
1.3工程户型:
1.4工程内容:(见报价单和图纸)
1.5工程承包方式: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种方式:
(1)承包人包工、包全部材料(见附件二)。
(2)承包人包工、包部分材料,发包人提供其余部分材料(见附件一、二)。
(3)承包人包清工、发包人提供全部材料(见附件一)。
1.6工程期限日(以实际工作日计算):
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1.7工程造价和报价单
(1)工程造价为 (人民币)(金额大写)¥:
(2)双方约定,如变更施工内容、变更材料,变更部分的工程款按实际发生另计。
(3)工程报价(见附件三)。
第二条工程监理
若本工程实行工程监理,发包人应当与具有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批的工程监理公司另行签订《工程监理合同》,并将监理工程师的姓名、单位、联系方式及监理工程师的职责等通知承包人。
第三条施工图纸和室内环境质量
3.1双方提供的施工图纸和室内环境质量指标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要求。3.2双方应当对施工图纸和室内环境质量指标予以确认。
3.3双方不得将对方提供的施工图纸、设计方案等资料擅自复制或转让给第三方,也不得用于本合同以外的项目。
第四条发包人义务
4.1开工三日前要为承包人人场施工创造条件,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
4.2无偿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和冬季供暖。
4.3负责办理物业管理部门开工手续和应当由业主支付的有关费用。
4.4应书面告知乙方施工人员有关规定,以便乙方施工人员遵守物业管理部门的各项规章制度。
4.5负责协调承包人施工人员与邻居之间的关系。
4.6负责垃圾外运输及处理。
4.7不得有下列行为:
(1)随意改动房屋主体和承重结构。
(2)在外墙上开窗、门或扩大原有门窗尺寸,拆除连接阳台门窗的墙体。
(3)在室内铺贴一厘米以上的石材、砌筑墙体、增加楼地面荷载。
(4)破坏厨房、厕所地面防水层和拆改热、暖、燃气等其它管道设施。
(5)强令承包人违章作业施工的其他行为。
4.8凡必须涉及4.6款所列内容的,发包人应向房屋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由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对改动方案的安全适用性进行审定并出具书面证明,再由房屋管理部门批准。
4.9施工期间发包人仍需部分使用该居室的,发包人则应负责配合承包人做好保卫及消防工作。
4.10参与工程质量施工进度的监督,参加工程材料验收、隐蔽工程验收、竣工验收。
第五条承包人义务
5.1施工中严格执行施工规范、质量标准、安全操作规程、防火规定、安全保质、按期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工作内容。
5.2严格执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工程内容:
(1)无房屋管理部门审批手续和加固图纸,不得拆改工程内的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不得加大楼地面荷载,不得改动室内原有热、暖、燃气等管道设施。
(2)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
(3)因进行装饰装修施工造成相邻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停水、停电等,由承包人承担修理和损失赔偿的责任。
(4)负责工程成品、设备和居民留存家具陈设的保护。
(5)保证居室内上、下水管畅通和卫生间的清洁。
(6)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每日完工后清扫施工现场。
(7)负责将装修垃圾装袋并及时清运到物业指定位置。
5.3发包人为少数民族的,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应当尊重其民族风俗习惯。
第六条材料供应
6.1发包人提供的材料:
(1)发包人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是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发包、承包双方应办理交接手续,承包人发现发包人提供的材料、设备有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应及时向发包人提出,发包人仍表示使用的,由此造成工程质量问题影响装饰设计效果,责任由发包人承担。发包人供应的材料按时抵达现场后,由承包人负责保管,由于保管不当造成的损失,由承包人负责赔偿。
(2)发包人采购供应的装饰材料、设备,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住宅装饰,非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不得挪作他用。如承包人违反此规定,应按挪用材料、设备价款的双倍赔偿给发包人。
6.2承包人提供的材料
承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应提前通知发包人到现场验收,双方就设备质量、环保标准共同验收,由发包人确认备案o
6.3双方所提供的建筑装饰材料,必须符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的《室内装饰装修有害物质限量标准》并出具具有法律效力的装饰材料合格证书和检测报告。
第七条质量标准
7.1本工程施工质量执行dbj08—62—97《住宅建筑装饰工程技术规程》、db31—t30—1999《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行业所制定的其它地方标准、质量评定验收标准,以及施工图纸、做法说明设计变更文件。
7.2装修室内环境污染控制方面,应严格按照《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XX)的标准执行。
第八条工程验收
8.1双方约定在施工过程中分下列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联合验收:
(1)材料验收;
(2)隐蔽工程验收;
(3)竣工验收;
(4)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8.2工程完工后,承包人应通知发包人验收,发包人自接到竣工通知单后三日内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双方办理移交手续,结清尾款,签署验收单。
8.3双方未办理验收手续,发包人不得人住,如发包人擅自人住视验收合格,由此造成的损失由发包人承担。
8.4竣工验收在工程质量、室内空气质量及经济方面存在个别的不涉及较大问题并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解决竣工验收遗留问题协议”(作为竣工验收单附件)后,可视为验收。
8.5本工程自验收合格双方签字之日起,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室内装饰装修工程保修期限为二年。
第九条工程款支付方式
9.1合同签字生效后,发包人按下列表格中的约定时间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付款比例由双方协商确定。
工程款付款时间表
付款时间 付款比例 金额
合同签订后开工前三天 元
工期过半油漆工进场 元
竣工验收验收合格当天 元
增加工程项目签订工程项目变更单时 元
9.2双方款项往来均应出具收据,施工结束乙方应开具统一发票交发包人。
9.3工程结算(见附件五)。
第十条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0.1工程项目如需变更,需提前与对方联系。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签署工程项目变更单,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见附件四)。甲方提出变更设计、材料,造成乙方材料积压,应由甲方负责处理,并承担全部处理费用。
10.2合同签订后施工前,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须向对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法律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协议,并由过错方按合同总价
款%支付违约金,解除本合同。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11.1对以下原因造成的竣工日期延误,经发包人确认,工期应当顺延:
(1)工程量变化或设计变更;
(2)不可抗力;
(3)发包人同意工期顺延的其它情况。
11.2对以下原因造成的竣工日期的延误,工期应当顺延,每误工一天,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2‰违约金。
(1)发包人未按合同约定完成其应当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
(2)发包人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影响正常施工的;
(3)因发包人责任造成工期延误的其它情况。
11.3因承包人责任不能按期完工的,工期不顺延,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返工费由承包人承担,工期不顺延,并向发包人支付合同价款的2‰违约金。
第十二条争议解决方式
12.1凡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也可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工商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调解。
12.2协商、调解不成的,双方选择按下列第种方式处理。
(1)将争议提交仲裁委员会,请求按照其仲裁规定进行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三条附则
13.1本合同经发包人、承包人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13.2工程开工前,发包人应将房屋外门钥匙把交承包人施工保管,工程竣工验收时,发包人负责提供新锁把,由承包人当场安装交付使用。
13.3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13.4本合同一式份,发包人、承包人双方各执一份,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凡在家居装饰有形市场签订的合同,本合同应一式三份,发包人、承包人双方及市场有关部门各执一份。
13.5双方可书面形式对本合同进行变更或补充,但变更或补充减轻或免除本合同规定应当由承包人承担的责任的,仍以本合同为准。
13.6因不可归责于双方的原因影响了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双方应当本着公平原则协商解决。
第十四条其他约定
1、
2、
3、
4、
5、
第十五条合同附件
合同附件为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合同附件上均应有甲乙双方的签名及具体签署时间,附件内容如下:
l、附件一:发包人提供材料、设备明细表
2、附件二:承包人提供材料、设备明细表
3、附件三:工程报价单
4、附件四:工程质量验收单
5、附件五:工程项目变更单
6、附件六:工程结算单
7、附件七:工程报修单
发包人(盖章): 承包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发包人提供材料、设备明细表
序号 材料或设备名称、品牌规格 型号 质量等级单位 数量 供应时间 送达地点 备注
发包人代表: 承包人代表:
年 月 日
附件二:
发包人提供材料、设备明细表
序号 材料或设备名称、品牌规格 型号 质量等级 单位 数量 供应时间 送达地点 备注
发包人代表: 承包人代表:
年 月 日
附件三:
工程报价单
序号 项目 数量 单位 单价 合计 附:工艺做法用料说明
发包人代表: 承包人代表:
年 月 日
附件四:
工程质量验收单
日期 检验项目 名称 检验结果 检验签字
合格 不合格补验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五:
工程项目变更单
甲方:
乙方:
变更内容原设计新设计增减费用(+-)
详细说明: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备注:(1)若变更内容过多请另附说明;
(2)增加项目金额、减少项目金额后,应将实付金额在签署变更单时将价款一次付清。
附件六:
工程项目变更单
甲方:
乙方:
序号 项目 金额 备注
1工程合同总价 元
2变更增加项目 元
3变更减少项目 元
4工程结算总额 元
5甲方已付金额 元
6甲方结算应付金额 元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七:
工程保修单
甲方:
乙方:
公司名称联系电话
用户名称登记编号
装修房屋地址 联系电话
施工单位负责人 施工负责人
项目施工日期 竣工验收日期
保修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
发包人代表:(签字盖章) 承包人代表:(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备注:
(1)凡包工包料的“双包”工程,从竣工验收之日计算,保修期为贰年。
(2)保修期内由于承包人施工不当造成质量问题,承包人无条件地进行维修。
(3)保修期内由于承包人使用不当造成损坏,直至不能正常使用,由发包人自行负责。
(4)本保修单需发包人、承包人双方签字。
住宅装饰装修施工合同10
甲方(委托方):___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____乙方(施工方):_____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 .为规范住宅装饰装修施工,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建设部令第110号《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原则,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1.甲乙双方的条件:
甲方装修住房系合法使用,乙方为本市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并取得房产管理部门颁发的住宅装饰装修资质证书的单位。
2.装饰施工地点:__________区________路(小区)_____幢_____号(单元)______室。
3.住宅结构:____室_____厅_____结构,建筑面积________平方米。
4.装饰施工内容:详见附件一《施工内容表》
5.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清工,部分承包)__________。
6.本工程由___________设计。
7.工期: 工程期限______天,从_____年_____月____日开工,至_____年____月___日竣工。
二、工程价款及结算方式
1.总价款:(大写)_________________元(其中:设计费___________元,管理费( %)__________ 元,税金( %)__________元)。经双方认可变更施工内容,变更部分的工程款按实另计。
2.合同签订后,甲方支付总价款的______%,计______________元;水电进场前,甲方支付总价款的_____%,计_______________元;木工进场前,甲方支付总价款的_____%,计_______________元;油漆进场前,甲方支付总价款的_____%,计_______________元;尾款甲方应在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_____日内一次性付清。
三、施工准备及双方的义务
(一)甲方工作
1.甲方开工前,应向物业管理单位或产权单位登记备案;确需改变房屋结构和使用性质的,应当请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出具鉴定和加固方案,经房产管理部门核准后,领取住宅装修许可单。
2. 甲方应在开工前_____天,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等采取保护措施。向乙方提供施工需要的水、电等必备设备,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
3. 做好施工中临时性使用公用部位操作以及产生影响邻里关系等行为的协调工作。
4. 指派________为甲方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和其他事项。
(二)乙方工作
1. 对甲方进行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的现场交底,拟定方案和进度计划,交甲方审定
2.指派________为乙方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3.未经甲方同意和所在地房产管理部门或物业管理单位批准,不得随意改变房屋结构和使用性质。
4.与所在地物业管理单位签订《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
5.严格执行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
四、材料的供应
1. 甲方提供的材料:详见附件二《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清单》
本工程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应为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有质量环保检验合格证明和有中文标识的产品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厂名、厂址等,不得用国家明令淘汰的建筑装饰装修材料和设备。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乙方应办理验收手续。如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发生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或无法提供有关证明的,乙方应及时同甲方书面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的,经书面认可,可继续使用,由此造成工程损失的,责任由甲方承担。
2.乙方提供的材料:详见附件三《乙方提供的材料清单》
乙方提供的材料,应为符合国家标准,有质量环保检验合格证明和有中文标识的产品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厂名、厂址等,不得用国家明令淘汰的建筑装饰装修材料和设备,并应得到甲方认可,用于本合同规定的住宅装饰,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如乙方违反此规定的,应按挪用材料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如乙方提供的材料系伪劣商品的,应按提供材料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 乙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五、安全生产和防火约定
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及施工场地应符合防火、防事故的要求,主要包括电气、通讯线路、煤气管道、自来水和其它管道畅通、合格。乙方在施工中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保障作业人员及相邻居民的安全,防止相邻居民的管道堵、渗漏水、停电、物品毁坏等事故发生。装修过程中形成的各种固体、可燃液体等废物,应当按规定的位置、方式和时间堆放和清运。如上述情况发生,属甲方责任的,甲方负责和赔偿;属于乙方责任的,乙方负责修复和赔偿。乙方在施工期间应加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凡发生工伤及死亡事故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六、施工内容和工期的变更:
在施工过程中,甲方提出设计修改意见及增减工程项目时须提前与乙方联系,在签订《工程项目变更单》后(详见附件四),方能进行该项目的施工,由此造成费用增减或工期改变的,由甲乙双方商定。凡甲方私自与工人商定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甲方自负,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予赔偿。
七、工程质量及竣工验收的办法
1.本工程以施工图纸、做法说明、设计变更和《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质量行业规范》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2.装饰装修工程竣工后,工程质量和环保要求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标准。
3.由于甲方原因造成的工程质量问题,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4.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5.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见附件五《工程质量验收单》),甲方不能按预约规定日期参加验收,由乙方组织人员进行验收,甲方应予书面承认,或工期顺延,由此造成的工程损失由甲方承担。
6.工期竣工后,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七日内进行验收。
八、违约责任
1.本合同签订生效后,甲乙双方应履行合同规定的各项条款(包括经双方确认的合同附件、预算及图纸等),不得擅自交更或解除,否则违约方将付给对方工程预算总造价的10%的违约金,并承担由此造成的其他经济损失。
2.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甲方应补偿乙方因停工、窝工所造成的损失。每停工或窝工一天,甲方支付乙方_____元;甲方未按合同的约定付款的,每逾期一天,按逾期未付款的_____%支付违约金。
3.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的,每逾期一天,乙方支付甲方______元。
4.甲方未办理任何手续,要求乙方改变房屋结构和使用性质,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甲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5.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和使用性质,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九、工程保修:
1.凡包工包料的“双包”工程式,从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计算.保修期 为二年。有防水要求的厨房、卫生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五年。保修期自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计算。
2. 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问题,乙方无条件地进行维修,赔偿相应损失。
3. 由于甲方使用不当造成损坏,或不能正常使用,不属保修范围。
住宅装饰装修施工合同11
合同编号
签订日期
签订地点
甲方(委托人)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
住所
乙方(被委托人)代表人
营业执照号码施工资质证书编号
联系电话
住所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设部《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合同双方在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
工程面积:
房屋户型:
2、工程内容及要求:(详见施工图纸及报价单,并以报价单为准,见附表二)。
3、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用下列种方式
(1)包工包料
(2)包工不包料
(3)包工部分包料
二、工程期限及保修期:
1、工期天,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
2、工程保修期:月。保修期自本工程竣工甲方验收合格之日起,由乙方开具工程保修单。
三、付款相关事项:
1、合同价款:(大写)(小写)___元
其中:设计费___元
其它费用
2、结算方式:
本合同结算方式为。
(1)按设计图纸所含项目一次性总包,甲方无需支付超额部分款项。
(2)按实际发生并经甲方确认的工程项目结算。除去甲方要求增加的项目,其结算价不应超过预算价的(推荐8﹪)。
3付款方式:合同生效时,甲方支付总价款的%,计___元,其余价款根据施工进度计划分期支付:
工程进度
付款比例
金额
开工前三天
隐蔽工程验收合格
油漆工程开始前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
4、余款:___元,工程验收合格后天内一次付清。乙方应向甲方开具正式发票。
5、双方款项往来,均应出具收据。
四、材料、设备的供应
1、装饰装修的材料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严禁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材料。
2、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见附表四)
本工程甲方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为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施工进度及时供应到现场。
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运抵现场后,由乙方负责保管。
3、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见附表五)
凡由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必须与报价单中注明的品牌、规格、型号、质量、计量标准相符,并提交购货发票或证明材料,经甲方签字认可后再行使用。
4、对于需要第三方安装的材料、设备,应当由甲乙双方及第三方共同现场交底,乙方做好施工配合。
五、施工过程中的一般权利义务
1、甲方
(1)甲方应在开工前,告知物业管理单位及相关权利人,并办理好相关手续。
(2)开工前,甲方自行设计的,应向乙方提供经确认的施工图纸或工艺质量说明1份,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等由采取保护措施。
(3)向乙方提供施工需用的水、电等必备设施,说明使用注意事项,做好相关记录,并承担相应费用。
(4)施工中使用公用部位操作,由甲方负责协调邻里关系,保证乙方正常施工。
(5)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不得损害建筑物安全、损害公共安全、影响公共环境),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
(6)协调有关部门做好现场保卫、消防、垃圾处理等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
(7)甲方要求比合同约定的工期提前竣工时,需征得乙方同意并应支付赶工费,待签订工期变更协议、确定赶工费后再行赶工。
(8)甲方可以由其本人或书面委托的代理人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办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
(9)甲方其他家庭成员对工程及乙方的意见均需通过甲方本人或甲方代理人与乙方接触。
2、乙方
(1)甲方委托乙方设计施工图纸,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施工图纸一份。
(2)组织施工图纸或工艺质量说明的现场交底,拟定施工方案、进度计划,交甲方审定并签字认可。
(3)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4)乙方委派为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协调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5)在开工前检查水、电、燃气、房屋等事项,发现问题及时通知甲方,由甲方负责解决和协调
(6)乙方应按工程进度提前通知甲方供应材料,并合理施工按期完成工程。
(7)负责对现场设施和工程成品的保护,防止因施工造成的管道阻塞、渗漏、停电、等事故的发生,如有发生应尽快修复并赔偿损失(含有关部门的罚款)。
(8)降低噪声(每日12时至14时,19时至次日7时,乙方不得使用噪声震动工具进行施工),保护环境,装饰垃圾由乙方负责运送到指定地点。
(9)由乙方施工不当损害相邻权利人利益的,乙方应当赔偿损失。由甲方先行赔偿的,有权向乙方追偿。
(10)乙方有义务为甲方提供相关安全规范、环保规范、施工规范、设计规范及验收规范的相关标准。
(11)乙方应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或经甲方签字确认的方案施工。
六、施工安全
1、甲方或乙方提供的施工图纸、工艺质量说明、及工程变更事项应符合国家相关技术规范、安全规范、消防规范及环保规范。
2、乙方应当按照国家相关技术规范、安全规范、消防规范、环保规范及设计规范进行设计施工。
3、施工单位应当制定施工安全制度,施工人员必须严格遵守。
七、工程变更
1、工程施工过程中甲方提出设计修改意见及增减工程项目时,须双方协商一致,签订变更单(附表七)和变更图纸,作为竣工结算和工期调整的依据,后方能进行该项目施工,所引起增减费用,可在工程结束时,一并结算。
2、凡私自与工人商定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由甲方承担责任,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赔偿。
八、工程验收
1、工程验收按照签订合同时的国家标准执行
2、施工图纸、工艺质量说明,工程变更单的内容作为验收的依据。
3、乙方应提前天通知甲方对隐蔽工程、分项工程进行验收,如甲方在规定期限内不组织验收又不提出整改意见的视为验收合格。
4、双方约定分下列阶段对工程质量和隐蔽工程进行验收:(1)电气管线、给排水安装工程(2)瓦木工程(含防水、抹灰、吊顶、墙地砖、门窗、木作等)(3)油漆工程(含涂料、油漆、墙纸等)(4)工程竣工验收
5、乙方应向甲方提交竣工验收报告,通知甲方竣工验收。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日内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办理移交手续。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不能组织验收,需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但甲方应承认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用和相关费用。
6、验收时,双方对工程质量发生争议,由质检部门对工程质量进行验证,经验证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及质量标准的,验证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及整改费用由乙方承担,工程质量符合约定及质量标准的,验证费用由甲方承担。因整改造成工程未按期完成的,视为工期延误,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7、装修后的室内环境应当达到国家环保标准的要求,在装修过程中应使用符合国家环保标准的装修材料。甲方要求。
(1)工程完工后进行室内装修工程环境质量检测(验收)。
(2)工程完工后不进行室内装修工程环境质量检测(验收)。
8、如果甲方要求进行环境检测的。应在工程完成后由江苏省建设行政部门批准的有检测资质的相关部门或机构进行环境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监测室内环境时,应在工程完工至少7天后,监测时,家具、窗帘等含污染源的物品不得进入施工现场,并保证甲方自行购买的.装修材料符合环保要求。检测时应双方到场,检测费用由甲方承担。如检测不合格,应分析原因,如果是乙方造成的,乙方应进行治理,直到达到环保要求并承担检测及治理费用。
9、验收合格后,双方应填写工程验收单(附表八)及保修单(附表十),乙方应提交工程结算单(附表九)及有关资料给甲方,甲方应自接到上述资料天内审查完毕,到期未提出异议,视为同意,并结清尾款。
九、工程监理
若本工程实行工程监理,甲方应与监理公司另行签订工程监理合同,并将工程监理单位及监理工程师的姓名告知乙方,乙方应配合监理公司的工作。
十、保修事项
1、乙方施工的有防水要求的项目保修期年(不得低于五年)。
2、乙方施工的其他项目保修期年(不得低于2年)。
十一、违约责任
1、甲方责任
(1)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原材料、设备、场地、资金、技术资料以及由甲方引起的其它原因影响了工程施工,除工程日期得以顺延外,还应偿付乙方因此造成停工、误工的实际损失。每停工或误工一天,甲方支付乙方___元。
(2)由于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及其它原因影响了施工质量,乙方向甲方提出,甲方仍坚持使用而造成工程质量问题,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3)工程未经验收,甲方提前使用,发现质量问题,如无证据证明系乙方施工所致,甲方承担责任。
(4)甲方未按合同的约定付款,每逾期一天,按逾期未付款的%支付违约金。乙方可向甲方发出催款通知,甲方在收到通知日后仍不付款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5)甲方未办理任何手续,要求乙方拆改原有建筑结构及设备管线,或改变房间使用功能造成损失或事故的,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6)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其他条款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赔偿损失。
2、乙方责任
(1)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甲方有权要求限期无偿修理或返工,所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2)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每逾期一天,乙方应按甲方已累计付款的%支付违约金。逾期天以上,乙方应将甲方支付的全部款项如数退还甲方,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3)乙方应妥善保护甲方提供的设备、材料及现场陈设和其他物品,如有损坏,应予以赔偿。
(4)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拆改原有建筑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如甲方的要求违反国家相关规范及法律、法规而乙方未尽相关义务的,由乙方承担相应责任。
(5)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是假冒伪劣产品或不符合国家质量标准以及不符合双方约定的,应无条件更换为符合要求的材料和设备,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赔偿损失。
(6)甲方未办理任何手续,要求乙方拆改原有建筑结构及设备管线,乙方有权拒绝,如乙方不拒绝,造成损失或事故的乙方应承担连带责任。
(7)由于乙方在施工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乙方应承担责任并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经济损失。
(8)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其他条款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赔偿损失。
3、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应严格履行合同所规定的各项条款。如需解除合同,开工前一方要解除合同,违约方将付给对方工程预算总造价%的违约金,开工后一方要解除合同,违约方将付给对方工程预算总造价%的违约金。
4、如一方要变更合同内容须双方协商一致并签订补充协议
十二、争议或纠纷的处理
1、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可采取协商解决或请建设主管部门及有关部门进行调解。
2、双方协商或调解不成时
双方同意由仲裁委员会仲裁
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三、附则
1、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副本份,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3、双方另有约定可签订补充协议。
十四、其它约定
1、
2、
3、
十五、合同附件
1、施工内容表
2、工程预算表
3、报价单
4、甲方提供材料设备表
5、乙方提供材料设备表
6、甲方订货单
7、工程变更单
8、工程验收单
9、工程结算单
10、工程保修单
11、工程设计图
12、隐蔽工程图
甲方:乙方:
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家庭住址:单位地址: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电话:电话:
____年__月__日____年__月__日
住宅装饰装修施工合同12
发包方(甲方)名称(业主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现居所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手机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营业执照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办公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建筑资质证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资质专业等级: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
办公处所: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
设计负责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
办公处所: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
施工负责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
办公处所: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住宅装饰装修的特点,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承包甲方的住宅装饰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1-1.施工地点:区(县)路小区(村)号楼室(号)。
1-2.房屋结构:__________结构____层(式)____室____厅____厨____卫____阳台;
(1)、____室,建筑面积分别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
(2)、____厅,建筑面积分别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
(3)、____厨房,建筑面积分别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
(4)、____卫生间,建筑面积分别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
(5)、____阳台,建筑面积分别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
(6)、其他(注明部位),____________建筑面积为:__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
1-3.工程内容及做法(参见附件一、二和施工图纸);
1-4.工程承包,采取下列第种方式:
(1)、乙方包工、包全部材料(见附件四)。
(2)、乙方包工、包部分材料,甲方提供其余部分材料(见附件三、四)
(3)、乙方包工、甲方提供所有材料(见附件三)。
1-5.工程日期:开工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1-6.合同金额:本工程合同金额为____(人民币):(金额大写)____元,其中:材料费:,人工费:,设计费:,其他费用:。双方约定:如施工图纸变更,造成材料、人工费用调整的,工程价款据实调整。
第二条工程监理本工程可由甲方直接聘用专业监理公司实施工程监理,与工程监理公司另行签订《工程监理合同》。监理公司名称、职责,监理工程师姓名、联系方式等,甲方应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书面通知乙方。
第三条工程施工图
3-1.工程施工图包括效果图和施工详图,其中工程效果图___张,施工详图___张,分别由_____________方提供,并交对方二份(必须提供水、电线路平面图)。
3-2.所有图纸必须符合相应的国家设计规范要求。
3-3.提供图纸一方,应向对方作完整的技术交底,所有图纸必须由甲方签字认可。
3-4.任何一方未经对方许可不得将对方提供的图纸、设计方案等资料复制或转让给
第三方,也不得用于本合同以外的项目。
第四条甲方责任与义务
4-1.开工____日前为乙方提供必要的施工条件,以便于施工为原则。
4-2.提供施工期间安全合格的水源、电源。
4-3.负责到物业管理部门告知家装工程开工事宜,办理相关手续。
4-4.支付应当由业主承担的有关对外相关费用。
4-5.负责协调乙方施工人员与邻里之间以及其它相关部门之间的关系。
4-6.不得有下列行为:
(1)、随意改动房屋主体和承重结构,破坏厨房、厕所地面防水层。
(2)、在外墙上开窗、门或扩大原有门窗尺寸,拆除连接阳台门窗的墙体。
(3)、对室内楼地面加载超过设计承载标准的荷载,如铺贴较厚石材、砌筑墙体等。
(4)、未经相关部门许可拆改热、暖、燃气等管道设施。
(5)、其他违章施工行为。
4-7.凡涉及4-6款所列内容的,甲方应当向物业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获得批准,经由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对改动方案出具书面证明和施工图纸后,交乙方存档实施。
4-8.施工期间甲方仍需使用该处所部分居室的,则应当负责配合乙方做好保卫及消防工作。
4-9.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工程质量、施工进度、材料供应等其它义务。
第五条乙方责任与义务
5-1.施工中严格执行相关施工规范、质量标准、安全操作规程、防火规定等,安全、保质、按期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
5-2.严格执行国家、省、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施工现场管理规定:
(1)、未经许可,不拆改工程内的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不对楼地面施加较大荷载,未经许可不改动室内原有热、暖、燃气等管道设施。
(2)、不扰民,不污染环境,每日十二时至十四时、十八时至次日八时之间不从事敲、凿、刨、钻等产生噪声的装饰装修活动。
(3)、承担因施工造成相邻居民住房停水、停电、管道堵塞、渗漏等事故的修理和损失赔偿责任。
(4)、负责工程成品、设备和居室留存家具陈设的保护。
(5)、保证居室内上、下水管道畅通和卫生间的清洁。
(6)、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每日完工后清扫施工现场,并将垃圾存放于甲方指定地点。
5-3 .告知甲方本合同签订及履行过程中涉及的各种技术标准、规范、计算书、参考价格等。
第六条工程变更在施工期间对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如需变更,双方应当协商一致,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议定调整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作为竣工结算和顺延工期的根据。
第七条材料供应
7-1.甲方提供的材料:详见附件三。本工程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符合设计要求,产品合格,并按时供应到施工现场;乙方验收后由乙方承担保管和质量控制责任,乙方可收取保管费,费率由双方约定;由于保管不当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如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产品不合格,乙方应及时向甲方书面提出,甲方坚持使用的,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7-2.甲方采购的装饰材料、设备,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挪用到本合同规定以外的其它住宅装饰工程。如乙方违反此规定,应按挪用材料、设备价款的双倍赔偿给甲方。
7-3.乙方供应的材料、设备(详见附件四),到施工现场前应通知甲方,双方就材料、设备的质量、环保标准共同进行验收,并确认备案签字。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如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系伪劣商品,应按材料、设备价款的双倍赔偿给甲方。
7-4.双方所提供的合格材料、设备,以具有由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合格报告为准。如一方对对方提供的材料持有异议需要进行复检的,检测费用由异议提出方先行垫付;材料经检测确实不合格的,检测费用由最终责任方承担。
第八条工期延误
8-1.对以下原因造成施工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工期应当顺延:
(1)、工程量变化或设计变更;
(2)、不可抗力;
(3)、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8-2.对以下原因造成施工工期延误,工期应当顺延:
(1)、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完成其应当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
(2)、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影响正常施工的;
(3)、因甲方责任造成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况。
8-3.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完工的,工期不顺延。
8-4.判断造成工期延误以双方签字认定的文字约定为确定双方责任的依据。
第九条质量标准
9-1.本工程执行gb50210-《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327-《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gb18680-gb18688-《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b6016-97《家庭装饰工程质量规范》、《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建设部第110号令)____省、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其它地方标准。
9-2.室内环境污染控制,执行gb18883-《室内空气质量标准》、gb50325-《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
9-3.在竣工验收时双方对工程质量、室内空气质量发生争议时,应当由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予以检测认证;其费用先由申请方垫付,最终由责任方承担。
第十条工程验收
10-1.双方约定在施工过程中按下列若干阶段(不少于三次)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
第一阶段
第二阶段
第三阶段
第四阶段
第五阶段阶段验收合格后,双方共同签署工程验收单(见附件6)。
10-2.各阶段工程完成,乙方应提前两天书面通知甲方进行验收,验收不合格不得进行下道工序,若甲方接到乙方通知后二天内不能按期参加验收,乙方组织人员进行验收,甲方应予承认。事后,若甲方要求复验,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合格,其复验及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也予顺延。
10-3.工程完工后,乙方应提前三天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竣工验收通知单后____日内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双方办理移交手续,签署保修单,结清尾款。乙方应向甲方提交其施工部分的水电改造图。双方进行竣工验收办理移交手续前,乙方负责保护工程成品和工程现场的`全部安全。
10-4.甲方不能如期组织验收,需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但时间不得超过三天。如甲方在接到竣工验收通知后,____日内既不组织验收也不通知乙方提出异议,视同验收合格。期间甲方应另外承担乙方所发生的看管以及其他相关费用。
10-5.双方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不得入住,如甲方擅自入住视同验收合格,由此而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因乙方责任使验收不能正常进行,耽误甲方按时居住的,乙方应赔偿甲方由此造成的相应损失。竣工验收在工程质量、室内空气质量及经济方面存在个别不涉及较大问题时,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解决竣工验收遗留问题协议(作为竣工验收附件)后,亦可先行入住。
10-6.本工程自验收合格双方签字之日起,在正常使用条件下住宅装饰装修工程保修期限为________年,有防水要求的厨房、卫生间防渗漏工程保修期限为________年。
第十一条工程款支付方式
11-1.本合同工程款采用银行委收委付的支付方式。既合同生效后,甲方按进度先后分批支付合同价款的70%给乙方,然后在银行,开立个人结算帐户,将合同价款的30%存入银行,并向银行出具《委托监管存款申请书》。
11-2.甲方按下列表中的约定时间进行验收后,向乙方出具委托付款通知书,乙方持付款通知书到银行取得工程款。工程款付款比例与时间表批次形象进度时间预期时间付款比例金额1对公司认可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定金(不超过1000元)(第二次付款时扣除)2签订合同之日(预付款)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30%元3水、电、管线隐蔽工程通过验收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20%元4工程进度过半,油漆工进场前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20%元5工程竣工验收,确认合格当天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30%元6增加项目签订项目变更单时(现金支付)100%元备注:除合同尾款为银行划拨外,其余为现金支付。
11-3.工程进度过半:指工程中水、电管线全部铺设完成,门、窗及细木白茬制品基本制作安装完成,为界定工程过半的标准。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12-1.一方当事人未按约定履行合同义务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因违反有关法律规定受到处罚的,最终责任由责任方承担。
12-2.一方当事人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另一方,并由责任方承担因合同解除而造成的损失。
12-3.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期限支付工程款,每延误____日,应当向乙方支付迟延部分工程款2的违约金。
12-4.由于乙方责任延误工期的,每延误____日,乙方支付给甲方本合同工程造价金额2的违约金。
12-5.由于乙方责任导致工程质量和室内空气质量不合格,乙方按下列约定进行返工修理、综合治理和赔付:
(1)、对工程质量不合格的部位,乙方必须进行彻底返工修理。因返工造成工程的延期交付视同工程延误,按12-4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2)、对室内空气质量不合格,乙方必须进行综合治理。因治理造成工程的延期交付视同工程延误,按12-4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3)、室内空气质量经治理仍不达标且确属乙方责任的,乙方应当向甲方返还合同的全部价款。
第十三条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发生争议时,双方应协商或向行业主管部门、行业协会等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时,直接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或起诉至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
第十四条附则
14-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并按甲方意愿决定是否到协会备案登记
14-2.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违法转包。
14-3.双方可以书面形式对本合同进行变更或补充。
14-4.因第三方原因影响了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双方应当本着公平原则协商解决。
14-5.本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终止。
第十五条其它约定:
第十六条合同附件附件
一:装饰施工内容表;附件
二:工程报价单;附件
三:甲方提供材料、设备表;附件
四:乙方提供材料、设备表;附件
五:工程项目变更单;附件
六:阶段验收通知单;附件
七:工程竣工验收单;附件
八:工程结算单;附件
九:工程保修单;如企业另有合同附件,其内容应包括上列示范附件内容。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
住址: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地址:
邮编:
邮编:
签订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
住宅装饰装修施工合同13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委托代理人(姓名):
民族:
住所: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手机号: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住所:
营业执照号: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建筑资质等级证书号:
本工程设计人:
联系电话:
施工队负责人:
联系电话:
保证人:(市场主办单位):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天津市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住宅装饰装修的特点,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承包甲方的住宅装饰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地点:
1.2工程装饰装修面积:
1.3工程户型:
1.4工程内容及做法(见工程报价单(附件一)和施工图纸(附件六));
1.5工程承包,采取下列第种方式:
(1)乙方包工、包全部材料(见附件三)。
(2)乙方包工、包部分材料,甲方提供其余部分材料(见附件二、三)。
1.6工程期限
日(以实际工作日计算);
开工日期xxxx年xx月xx日;
竣工日期xxxx年xx月xx日。
1.7工程款和工程报价单
(1)工程款:本合同工程造价为(人民币)金额大写:
(2)工程报价单应当根据市场经济运作规则,本着优质优价的原则由双方约定,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一。
(3)工程报价单应当与材料质量标准、制安工艺配套编制共同作为确定工程价款的根据。
第二条工程监理
若本工程实行工程监理,甲方应当与具有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批的工程监理公司另行签订《工程监理合同》,并将监理工程师的姓名、单位、联系方式及监理工程师的职责等通知乙方。(监理工程师需提供资格证)
第三条施工图纸和室内环境污染控制预评价计算书
3.1施工图纸采取下列第种方式提供:
(1)甲方自行设计的,需提供施工图纸和室内环境污染控制预评价计算书一式三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二份。
(2)甲方委托乙方设计的,乙方需提供施工图纸和室内环境污染控制预评价计算书一式三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二份。施工图纸和室内环境污染控制预评价计算书的费用,均包涵在合同工程造价中。
3.2双方提供的施工图纸和室内环境污染控制预评价计算书(附件六),必须符合《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xx)的要求。
3.3双方应当对施工图纸和室内环境污染控制预评价计算书予以签收确认。
3.4双方不得将对方提供的施工图纸、设计方案等资料擅自复制或转让给第三方,也不得用于本合同以外的项目。
第四条甲方工作
4.1开工三日前要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
4.2无偿提供施工期间的用于施工的水源、电源和冬季供暖。
4.3负责办理物业管理部门开工手续和应当由业主支付的有关费用。
4.4遵守物业管理部门的各项规章制度。
4.5负责协调乙方施工人员与邻里之间的关系。
4.6不得有强令乙方违章作业施工的下列行为:
(1)随意改动房屋主体和承重结构。
(2)在外墙上开窗、门或扩大原有门窗尺寸,拆除连接阳台门窗的墙体。
(3)在室内铺贴一厘米以上石材、砌筑墙体、增加楼地面荷载。
(4)破坏厨房、卫生间地面防水层和拆改热、暖、燃气等管道设施。
(5)强令乙方违章作业施工的其他行为。
4.7凡必须涉及4.6款所列内容的,甲方应持有房屋管理部门批准文件。
4.8施工期间,甲方仍需部分使用该居室的,甲方则应当负责配合乙方做好保卫及消防工作;居室中有滞留物的,甲方应做好保护,说明注意事项。
4.9参与工程质量施工进度的监督,参加工程材料验收、隐蔽工程验收、竣工验收。
第五条乙方工作
5.1施工中严格执行施工规范、质量标准、安全操作规程、防火规定,安全、保质、按期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
5.2严格执行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施工现场管理规定:
(1)无房屋管理部门审批手续和加固图纸,不得拆改工程内的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不得加大楼地面荷载,不得改动室内原有热、暖、燃气等管道设施。
(2)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每日十二时至十四时、十八时至次日八时之间不得从事敲、凿、刨、钻等产生噪声的装饰装修活动。
(3)因进行装饰装修施工造成相邻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停水、停电等,由乙方承担修理和损失赔偿的责任。
(4)负责工程成品、设备和居室留存家具陈设等滞留物的保护。
(5)保证居室内上、下水管道畅通和卫生间的清洁。
(6)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每日完工后清扫施工现场。
5.3通过告知网址、统一公示等方式为甲方提供本合同签订及履行过程中涉及的各种标准、规范、计算书等书面资料的查阅条件。
5.4甲方为少数民族的,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当尊重其民族风俗习惯。
第六条工程变更
在施工期间对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如需变更,双方应当协商一致。由合同双方共同签订书面工程变更协议,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及工期。工程变更协议,作为竣工结算和顺延工期的根据。
第七条材料供应
按本合同《甲方供给工程材料、设备明细表》(附件二)、《乙方供给工程材料、设备明细表》(附件三)所约定的供料方式和内容进行提供。
(1)应当由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甲方在材料、设备到施工现场前通知乙方。双方就材料、设备质量、环保标准共同验收,由乙方书面确认。
(2)应当由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乙方在材料、设备到施工现场前通知甲方。双方就材料、设备质量、环保标准共同验收,由甲方书面确认。
(3)双方所提供的建筑装饰装修材料,必须符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的《室内装饰装修有害物质限量标准》,并持有由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合格报告。
(4)如一方对对方提供的材料持有异议需要进行复检的,检测费用由其先行垫付;材料经检测确实不合格的,检测费用则最终由对方承担。
(5)甲方所提供的材料、设备经乙方验收、确认,办理完交接手续后,在施工使用中的保管和质量控制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工期延误
8.1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的日期延误,经甲方书面确认,工期应当顺延:
(1)工程量变化或设计变更;
(2)不可抗力;
(3)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8.2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的日期延误,工期应当顺延:
(1)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完成其应当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
(2)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影响正常施工的;
(3)因甲方责任造成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况。
8.3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完工的,工期不顺延;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不能如期竣工验收的,工期不顺延。
8.4判断造成工期延误以“双方认定的文字协议”为确定双方责任的依据。
第九条质量标准
9.1装修室内环境污染控制方面,应当严格按照《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xx)的标准执行。
9.2本工程施工质量按《天津市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技术标准》(DB—29—35—20xx)的标准执行。
9.3在竣工验收时双方对工程质量、室内空气质量发生争议时,应当申请由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予以认证;认证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申请方垫付,并最终由责任方承担。
第十条工程验收
10.1在施工过程中分下列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联合验收:
(1)材料验收;
(2)隐蔽工程验收;
(3)竣工验收。
10.2工程完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竣工验收通知单后三日内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双方签署保修单,结清尾款。同时,乙方应当向甲方提交其施工部分的水电改造图。
10.3双方进行竣工验收前,乙方负责保护工程成品和工程现场的全部安全。
10.4双方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不得入住,如甲方擅自入住视同验收合格,由此而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10.5竣工验收在工程质量、室内空气质量及经济方面存在个别的不涉及较大问题时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解决竣工验收遗留问题协议”(作为工程竣工验收单附件)后,亦可先行入住。
10.6本工程自验收合格双方签字之日起,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室内装饰装修工程保修期限为二年,有防水要求的厨房、卫生间防渗漏工程保修期限为五年。
10.7本工程自验收合格双方签字之日起,乙方应当在三日内向甲方办理移交手续,清理并退出施工现场。
第十一条工程款支付方式
11.1合同签字生效后,甲方按下列表中的约定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支付次数、支付时间、工程款支付比例、应支付金额
第一次开工三日前60%
第二次工程进行过半35%
第三竣工验收合格5%
11.2工程进度过半,指工程中水、电管线全部铺设完成,墙面、顶面基层按工序要求全部完成,门、窗及细木白茬制品基本制安完成为界定工程过半的标准。
11.3工程验收合格后,甲方对乙方提交的工程结算单进行审核。自提交之日起30日内如未有异议,即视为甲方同意支付乙方工程尾款。
11.4工程款全部结清后3日内,乙方向甲方开具正式统一发票,为工程款结算凭证。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12.1一方当事人未按约定履行合同义务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因违反有关法律规定受到处罚的,最终责任由责任方承担。
12.2一方当事人不继续履行合同的,应当在两日内通知另一方,并由责任方承担因解除合同而造成的.损失;若由于乙方责任造成无法继续履行本合同的,甲方有权责令乙方在两日内无条件退出施工现场,乙方承担一切损失。
12.3由于甲方责任未按合同约定期限支付第二、三次工程款,赔偿乙方实际损失,且每延误一日,应当向乙方支付迟延部分工程款%。的违约金(即元/每个延误日)。
12.4由于乙方责任延误工期的,赔偿甲方实际损失,每延误一日,乙方支付给甲方本合同工程造价金额%。的违约金(即元/每个延误日)。
12.5由于乙方责任导致工程质量和室内空气质量不合格,乙方按下列约定进行返工修理、综合治理和赔付:
(1)对工程质量不合格的部位,乙方必须进行彻底返工修理。因返工造成工程的延期交付视同工程延误,赔偿甲方实际损失,按12.4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2)对室内空气质量不合格,乙方必须进行综合治理。因治理造成工程的延期交付视同工程延误,赔偿甲方实际损失,按12.4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3)室内空气质量经治理仍不达标且确属乙方责任的,乙方应当向甲方返还工程款;在扣除乙方提供的与不达标无关材料的成本价后的剩余部分,甲方对不达标也负有责任的,乙方可相应减少返还比例。
本条中未约定违约金,违约方还应向对方支付合同工程造价%的违约金。
第十三条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若发生争议,双方应当协商解决,或向市场主办单位、消费者协会等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时,可采用下述第解决方式:
①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②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附则
14.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14.2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违法分包。
14.3双方可以书面形式对本合同进行变更或补充,但变更或补充减轻或免除本合同规定应当由乙方承担的责任的,仍应以本合同为准。
14.4因不可归责于双方的原因影响了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双方应当本着公平原则协商解决。
14.5市场主办单位为乙方履约责任、保修责任提供保证担保的,担保有效期为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合同约定的保修期满之日止。如乙方未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由市场主办单位承担担保责任。主办单位承担责任之后,有权向乙方追偿。
14.6本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终止。
14.7本合同的附则、补充条款、附件,均为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条其他约定事项
甲方(签字):
乙方(盖章):
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xx年xx月xx日xx年xx月xx日
保证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xx年xx月xx日
住宅装饰装修施工合同14
发包人编号:
承包人编号:
备案编号:
鉴证编号:
发包人:
承包人: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结合本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具体情况,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1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地点:
1.2工程内容:房屋间数室厅;总建筑面积平方米。
1.3承包范围:1.4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 种承包方式:
(1)承包人包工包全部材料;
(2)承包人包工包部分材料;
(3)承包人包工、发包人包料。
1.5 开工日期: 年月 日
竣工日期: 年月 日
总日历工期(包括法定节假日):日
第2条合同价款与支付
2.1合同价款
金额(人民币大写):
¥:
2.2合同价款采用方式
双方商定本合同价款采用第种方式确定。
(1)采用固定价格。固定价格加%包干风险系数计算。包干风险包括
(2)采用可调价格,按照国家有关工程计价规定计算造价,并按有关规定进行调整和竣工结算。
(3)成本加酬金
2.3工程预付款
合同生效后,发包人向承包人预付工程款%即人民币(大写)预付款扣回的时间、比例:
2.4工程款(进度款)支付
(1)工程款支付方式:
(2)工程款支付金额和时间:工程变更调整的合同价款及其他条款中约定的追加合同价款,应与工程款(进度款)同期调整支付。
发包人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进度款),双方未达成延期付款协议,导致施工无法进行,承包人可停止施工,由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第3条施工图纸
双方商定施工图纸采取下列第 种方式提供:
(1)发包人自行提供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二份,发包人、承包人各一份。
(2)由承包人设计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二份,发包人、承包人各一份(费用包含在合同价款内)。
第4条发包人工作
4.1指派 为发包人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对工程质量、进度、材料进场进行监督检查,办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和其他事宜。
4.2装饰装修工程开工前,负责向物业或者房屋管理机构办理申报登记,并应当与物业管理单位签订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主动接受监督管理。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或设备管线(水、电、暖气、煤气管道),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审批手续。
4.3向承包人提供施工所需的水源、电源,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负责协调与周围的邻里关系。
4.4负责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等采取保护措施。
4.5开工前应确认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并向承包人进行现场交底。
4.6负责装饰装修所产生垃圾的处理工作,如无能力处理也可委托承包人处理,承担相应的费用。
第5条承包人工作
5.1指派为承包人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
5.2严格按照图纸或作法说明及质量标准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参加竣工验收,编制工程结算。
5.3严格遵守规定的装饰装修施工时间,降低施工噪音,减少环境污染。处理好由于施工带来的`扰民问题及与周围单位、住户的关系。
5.4未经发包人同意及有关部门批准,施工中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物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
5.5工程竣工未移交发包人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5.6保证装饰装修现场的整洁,竣工前做好卫生清扫和处理工作。
第6条材料供应
6.1装饰装修工程使用的材料和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有质量检验合格证明和有中文标识的产品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厂名、厂址等。禁止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建筑装饰装修材料和设备。
6.2由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发生了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对工程造成损失,责任由发包方承担。
6.3凡由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应按照设计、规范和样品要求采购工程需要的材料,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若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承包人负责。
第7条安全生产和防火
7.1发包人提供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有关防火设计规范。
7.2发包人提供确认的图纸或作法说明,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规定和防火设计规范,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发包人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7.3承包人进行装饰装修活动,要严格遵守施工安全操作规程,按照规定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不得擅自动用明火和进行焊接作业,保证作业人员和周围住房及财产的安全。
7.4由于承包人在装饰装修设计和施工过程中违反消防法及有关安全操作规程,导致发
生安全或火灾事故,应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8条工程质量及验收
8.1双方约定本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质量评定 标准(可选择优良或合格)。
8.2优良工程等级增加的经济支出8.3本工程以施工图纸、作法说明、设计变更及国家制定的现行装饰装修施工及验收规范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8.4发承包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的检查与验收手续。发包人不按时参加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承包人可自行验收,发包人应予承认。
8.5工程竣工后,承包人应通知发包人验收,发包人自接到验收通知两日内应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和移交手续。
8.6装饰装修工程竣工后,承包人负责采购装饰装修材料及设备的,应当向发包人提交说明书、保修单和环保说明书。
第9条工程变更
9.1发包人对工程项目及施工方式如需变更,双方均应及时办理变更洽商签证,方能进行该项目施工并以此为依据相应变更价款及工期。
9.2承包人提出合理化建议涉及到变更设计和对原定材料的换用,必须经发包人批准。
第10条竣工结算
10.1工程竣工合格后,承包人应及时向发包人提出工程竣工结算报告,办理竣工结算。发包人接到竣工资料后三日内如未有异议,即视为同意。
10.2工程结算报告经发包人批准后,双方签字,三日内由发包人向承包人结清工程尾款。无正当理由不办理结算,应承担违约责任。
第11条工程保修
11.1验收合格后,承包人应当出具住宅室内装饰装修质量保修书。
第12条违约责任
12.1由于发包人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应承担违约责任。每停工或窝工一天,发包人支付给承包人元。发包人不按合同的约定拨付款,每拖期一天,按付款额的支付滞纳金。
12.2由于承包人原因致使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承包人支付发包人 元违约金。
工程质量达不到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扣除工程总价的%。
12.3承包人应妥善保护发包人提供的设备及现场堆放的家具、陈设和工程成品,如造成损失,应照价赔偿。
12.4未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擅自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承包人负责并承担损失。
12.5承包人向发包人推荐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的装饰装修材料,造成空气污染超标的,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2.6未办理验收手续,发包人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造成损失由发包人负责。
12.7因一方原因,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应通知对方,办理合同终止协议,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12.8双方约定其它违约责任:
第13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13.1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大连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14条不可抗力
14.1双方关于不可抗力的约定:
第15条合同生效
15.1合同生效日期:
第16条合同份数
16.1本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发包人、承包人分别保存一份。
双方约定合同副本份数:
第17条合同备案、鉴证
17.1合同备案、鉴证:(现场签字)
发包方: 身份证号:
承包方: 身份证号:
住宅装饰装修施工合同15
装饰企业合同编号:
甲方(甲方): 乙方(乙方):
住所: 住所:
委托代理人: 设计师: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现场施工负责人:联系电话: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住宅室内装饰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及国家合同示范文本的相关内容,结合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的特点,双方在平等、自愿、诚信原则的基础上,就甲方住宅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的有关事宜(以下简称工程),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和造价
1.1 工程地点: 1.2 工程内容及范围(详见附件图纸及预算)。 1.3 工程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 种方式。
(1) 乙方包工、包料(详见附件预算);
(2) 乙方包工、部分包料,甲方提供部分材料(详见附件预算); (3) 乙方包工、甲方包料(详见附件预算)。
1.4 工程期限 (晴)天,开工日期 年 月日,竣工
日期 年月 日。
1.5 合同价款:本合同工程造价为(大写): 元,(详见附件预算)。
其中辅料和人工费 元;代购主材费 元,税金(3.441%)元。
第二条 工程监理
若本工程实行工程监理,甲方与监理公司另行签定《工程监理合同》,并将监理工程师的姓名、单位、联系方式及监理工程师的职责等通知乙方。 第三条 施工图纸
双方商定施工图纸采取下列第种方式提供:
(1)甲方自行设计并提供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两份,发包人、承包人各一份; (2)甲方委托乙方设计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两份,甲方、乙方各一份,设计费(大写
_ 元,由甲方支付(此费用不包含在合同价款内)。 第四条 甲方义务
4.1 甲方应在开工前 天办理有关装饰装修的报建手续。甲方应为乙方入场施工创
造
条件。包括:搬清室内家具、陈设或将室内不易搬动的家具、陈设归堆、遮盖,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
4.2 免费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 4.3 负责协调施工单位与邻里的关系;
4.4 不拆动室内承重结构,如需拆改原建筑的非承重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
理相应的审批手续;
4.5 参与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的监督;
4.6 如负责材料或设备的采购,应对其质量和按期进场负责; 4.7 参与工程的竣工验收。 第五条 乙方义务
5.1 指派(姓名) 为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
保量的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有关承包人负责的各项事宜。
5.2 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技术规范、防火规定、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按期保质完成工程; 5.3 严格执行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 5.4 保护好原居室内的家具和陈设,保证居室内上,下水管道的畅通; 5.5 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工程完工后负责清扫施工现场; 5.6 负责施工期间的施工现场和施工人员的各类安全;
5.7 工程竣工未移交给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第六条 工程变更
6.1 工程项目及施工方式如需变更,双方应协商一致,签定书面变更协议,同时调整相关
工程费用及工期。
6.2 甲方书面要求工程项目变更,但甲方拒签书面变更协议,乙方有权单方面停工直至甲
方签定变更协议后,乙方再行复工,且工期顺延。 第七条 材料的供应和验收
7.1 由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甲方应按时供应到施工现场后通知乙方,双方共同验收并
办理交接手续,因施工期间对材料、设备保管、搬运、使用等不当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7.2 由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乙方应在材料运到施工现场时通知甲方,并接受甲方验收
后使用,甲方索要主要材料的质保书、合格证等质量证明的,乙方有义务提供。如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不符合设计和施工要求或不符合与甲方约定的标准,未经甲方同意,禁止乙方使用。
7.3 乙方在施工中发现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应及时向甲方提出。如甲方仍表示使用的,应形成书面意见,由此造成的质量问题由甲方负责。
7.4 甲方或乙方提供的材料应当符合《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10项强制性国家标准》。 第八条 工期延误
8.1 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延误,经甲方以书面形式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 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
(2) 产生不可抗因素的(特指甲乙双方人为的停电、停水以及法定的不可抗力的因素);
(3) 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8.2 因甲方未按约定完成其应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工期顺延;因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的,返工费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8.3 甲方未按期支付工程款造成误工、停工等,合同工期相应顺延,并补偿乙方由此而引起的经济损失。
8.4 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无故中途停工而影响工期的,工期不顺延,不能按期竣工的,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材料费及返工费由乙方承担,并承担违约责任。
第九条 质量标准
合同双方约定本工程质量标准为
9.1 施工质量标准为:国标。 9.2 室内空气质量验收标准为:国标 。 第十条 工程验收和保修
10.1 双方约定在施工过程中(含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分下列几个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
验收:
(1)水电隐蔽工程验收; (2)防水工程验收; (3)瓦工工程验收; (4)木工粗装工程验收; (5)木工精装工程验收; (6)油漆及竣工初验; (7)竣工验收 。
乙方应提前两天通知甲方进行验收,阶段验收合格后应填写工程验收单 10.2 工程竣工后,乙方应办理移交手续(见附件工程结算单)通知甲方验收,
同时提供管线竣工图等资料。
10.3 工程自验收合格双方签字之日起为工程保修期,在正常使用条件下,住宅室内装饰
装修工程的最低保修期为两年。有防水要求的厨房、卫生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五年。验收合格签字后,填写工程保修单(见附件工程保修单)。保修期以竣工验收
合格签字或盖章之日算起。保修单用于保修。 第十一条 工程款支付方式
11.2 工程验收合格后,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提交工程决算书,并将有关资料送交发包人。
发包人接到决算书后三日内如未有异议,即视为同意,发包人即向承包人付清工程尾款。
11.3 发包人付清工程价款,承包人开具财务手续,向发包人办理移交及发放工程保修卡。
11.4 发包人在应付款日期不付清款是违约行为,承包人有权停止施工,并追究违约责
任。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未付工程价款时,不得交付使用,其责任由发包人承担。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12.1 合同双方当事人中的任何一方未履行合同约定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
定,受到罚款或给对方造成的均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并赔偿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12.2 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工程成品而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负责。
12.3 因一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该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办理合同终止手续,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相应的经济损失。
12.4 甲方未按期支付工程款的,工期相应顺延。
第十三条 安全生产和防火
13.1
施工图纸或施工说明及施工场地符合防火、防事故的要求,主要包括电气线路、燃气管道、给排水和其它管道畅通、质量合格,施工场地安全管理、施工人员和施工设备的安全保障等。乙方有义务对施工图纸中安全问题进行审查,如有安全隐患的,应及时提出修改意见,甲方仍坚持的,应当形成书面意见,其结果由甲方承担;乙方未审查或未能提出与安全有关的意见,施工后所产生的与安全有关的后果责任由乙方承担。
13.2
乙方应加强施工场地安全管理,施工期间所发生的施工人员和施工设备的安全以及其它施工场所的安全责任后果由乙方负责。
合同双方应当共同遵守装饰装修和物业管理的有关规定,施工中不得擅自改变房屋承重结构,拆、改承重墙,如甲方未经有权部门批准,坚持改变的,乙方有权拒绝施工并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四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因本合同所产生的任何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也可申请相关部门调解。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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