库房转让的合同
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建立,合同的类型越来越多,正常情况下,签订合同必须经过规定的方式。那么大家知道合法的合同书怎么写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库房转让的合同,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库房转让的合同1
卖方:
营业执照号码:
地址:
法定代表人:
买方:
营业执照号码:
地址:
法定代表人:
买卖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下列土地及工业库房买卖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转让标的】
卖方拥有位于的一幅工业用地,土地信息如下:
《土地使用证》号:
地号:
土地使用权面积: 平方米。
(其他信息详见《土地使用证》)
卖方在其上建有工业库房,并办有《房地产权证》,其中:
(其他信息详见房地产权证)
(本合同交易土地及库房以下简称为转让标的)
买方购买转让标的用于生产经营(包括关联公司的生产经营)。
第二条【转让标的概况】
卖方保证,上述土地及库房的产权清晰,卖方对其享有的完全的物权,有权出售,转让标的不存在任何债务,未使用转让标的进行任何抵押,不存在查封,不存在任何欠缴地价款、房价款或税款的情形。
转让标的现已空置,原则上按照现状转让。具体的现状及交付标准详见
第九条。
第三条【转让价款】
转让标的成交价为_____人民币。
成交价不含本合同第八条所列之各项税费,因本次交易所产生的相关税费根据本合同第八条之约定承担。
第四条【交易定金】
买方应在本合同签署生效当日向卖方支付定金人民币。卖方应向买方出具定金收据。
第五条【付款方式】
双方应于定金支付完成后【】日内共同至开立资金监管账户。账户开立完成后【】日内,买方应当将支付至上述资金监管账户。
转让标的全部过户至买方或买方指定第三方名下后5日内,双方应共同至银行、持新的'登记证书原件(包括《土地使用证》、《房地产权证》)办理监管资金解付手续,即由银行将监管资金支付至卖方指定账户。
剩余作为交房保证金(其中为房产税清缴保证金),在下述文件齐备的前提下,卖方应当在10日内将交房保证金支付给卖方:
本合同第九条所述之交接确认文件;
本合同第条所提及的房产税的清缴凭证。(根据市现行规定,该房产税由财产所有权人按年度申报清缴,且该税费并非交易税种,为此,卖方应当向买方出具房屋过户登记完成之日前房产税已经足额缴纳的文件/证明。)
若卖方未能按第九条要求完成全部交接义务,或者存在房产税欠缴情形,则自交房保证金中扣除相应款项,剩余部分由买方支付给卖方。
第六条【卖方指定代理人】
卖方指定作为本次交易卖方的全权委托代理人,代理权限为享受本合同所约定的全部甲方权利、履行本合同所约定的全部甲方义务,即包括而不限于办理资金监管手续、代为收取转让价款、办理交接手续,等等。
代理人身份信息如下:,身份证号:
住址:
联系电话:
本合同第三、四、五条的全部转让价款应当支付(或由银行解付)至以下账户之一,即买方支付至任何一个账户即视为已完成了付款义务。具体按照银行及土地、税务等部门的要求办理。
账户一:
开户银行:
账号:
账户二:
开户银行:
账号:
若支付至代理人之收款账户,则其与卖方之间的账务结算支付与买方无关。
第七条【过户】
买方向卖方支付定金之当日,卖方应当将本合同第一条所述之《土地使用证》、《房地产权证》原件提供给买方。
卖方收到定金后,双方即开始办理转让标的的过户登记手续,包括签署用于过户登记的买卖合同(以市政府规定的名称为准),至国土、房产部门签署相关文件,等等。
过户登记手续原则上由买方主导办理,卖方应当提供协助义务。即卖方应当在根据买方的要求积极配合。若卖方怠于履行义务而致使过户手续期限延误或者导致过户登记手续无法完成,则应当按照本合同第十一条约定向买方承担违约责任。
过户登记手续完成后,由买方负责新的《土地使用证》、《房地产权证》的领取。
第八条【税费承担】
转让交易所产生的各项税费除(公司)所得税外,由买方承担,即:
契税、营业税、城市建设维护税、教育费附加、印花税、交易服务费、评估费(若有)、公证费等等,均由买方全部承担。具体税种、税率依照国家规定。
(公司)所得税由卖方自行承担。
此外,转让标的过户登记至买方名下前的房产税由卖方承担。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因法律、法规和政策原因所新增的税费,由买卖双方届时协商解决。
第九条【交接】
双方应于转让标的全部过户至买方或买方指定第三方名下后3日内,共同至现场开始办理交接手续,交接手续原则上应当在20日内完成。
转让标的全部过户登记完成之前的水、电、燃气、通讯、网络、有线电视、物业管理等等各项费用由卖方承担。
在根据条约定结算各项费用的同时,双方应当办理水、电等过户手续。
卖方应当按照附件一清单将相关附属设施设备交付给买方。
转让标的如果存在需要和村委会、其他相关部门结算的款项,应当一并在条约定的期限内由卖方结算并支付完成。
上述过户、清点交付(以及可能存在的其他全部结算事项)手续全部办理完成之日,即视为交接完成,买卖双方应当签署交接完成确认文件。
第十条【合同解除及变更】
双方确认,根据现行政策及客观情况,转让标的过户登记所需的时间预估为最长不超过5个月。因此,本合同第条之监管资金的监管期限亦为银行收到全部监管资金后5个月。若非因买卖双方任何一方的原因,转让标的无法在上述期限内完成过户,则在上述期限届满之次日银行自动将监管资金及所产生的利息转回买方账户。此时,本合同自动解除,买方已经支付的定金卖方应在三日内退还。
当然,双方可经协商一致对上述期限予以延长,并在期限届满前通知银行。延长的期限届满后仍未能办理完成的,依照条办理。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若买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支付价款,卖方有权要求买方以逾期应付款项按日万分之五支付违约金。
若卖方怠于履行过户登记之配合义务,则自收到买方协助配合通知之日应以转让总价款按日万分之五支付违约金,直至卖方履行协助配合义务之日。
若转让标的无法过户是由于卖方的原因,则买方除有权解除合同,要求卖方立即退还全部款项(包括银行监管资金)外,还有权要求卖方支付转让总价款30%作为违约金。
若转让标的存在任何卖方未披露之争议、债务、纠纷,致使买方的购买目的无法实现,则买方有权在任何时候解除合同,此时卖方应退还收取的全部款项并向买方承担转让总价款30%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买方损失的,卖方还应赔偿买方的实际损失。
第十二条【法律适用与管辖】
因本合同发生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向买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合同数量及效力】
本合同一式肆份,买卖双方各执壹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卖方:(盖章) 买方:(签字/盖章)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库房转让的合同2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下列仓库租赁协议,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存储商品类别: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租赁期限:
______年。自_____年__月__日至_____年__月__日。
三、租赁面积:
___________平方米。
四、租金及支付时间:
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乙方的责任及义务:
1、保证库房的安全、完整、不漏雨。
2、负责租赁期间仓库的`安全保卫工作。
3、保证库房周围的卫生情况良好。
4、保证乙方的正常出入库,出入库叉车等运转物品车辆由乙方免费提供。
5、在租赁区域内部按照消防规定禁止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消除不安全隐患,库房防火安全由乙方负责。
六、甲方的责任及义务
1、遵守甲方库房的防火安全制度。
2、不得将承租的库房转租或转让给他人。
3、按约定支付租金。
七、其他
1、租赁期限内,若乙方转让仓库的部分或全部产权,乙方应确保受让人继续履行本合同。
2、甲方若需要提前终止本合同,需要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
3、甲方物品在乙方仓库存放期间,若因火灾、水灾等原因造成货物损毁、灭失、遗失的,乙方应全额赔偿甲方损失。无论什么原因若发生货物短缺的,乙方应全额赔偿。
4、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发生纠纷提交甲方所在地法院诉讼解决。
5、本协议一式两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_________
__年__月__日
乙方(签章):_________
__年__月__日
库房转让的合同3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事项如下:
1. 甲方位于浙江省杭州市良渚镇在亿丰家居建材城第三期新区仓库五号库512号仓库壹间,面积177平方转让给乙方,仓库转让费人民币壹拾万元整,今后仓库的所有使用权归乙方所有,甲方无权干涉。
2. 甲方在在亿丰家居建材城仓库五号库512号仓库甲方负责协助办理过户给乙方名下,过户手续费由乙方自己负责。
3. 甲方和市场租赁合同有效期间20xx年6月6日,乙方要补贴甲方租金2个月人民币7000元。
4. 乙方付给甲方定金人民币贰万元,待甲方仓库铁丝网隔好,负责办理过户给乙方,乙方一次性付清给甲方后面的款项。
5. 以上本协条项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双方不得反悔,口说无凭协议为证,经甲、乙双方签名生效,本协议有法律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负责人: 乙方负责人:
本协议签与于20xx年3月16日
库房转让的'合同4
甲方(卖方):(以下简称甲方)
法人代表:
乙方(买方):(以下简称乙方)
法人代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特订立如下合同,以便双方互相履行。
第一条甲方自愿将其标准库房出售给乙方,具体状况如下:甲方与温州市龙湾标准库房建设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租期为十年,从20______年1月1日起至20______年12月31日止,租用地块位于温州市龙湾区标准库房(蓝田片)综合四区,土地占地总面积为亩(折合平方米),其中分摊面积为亩(折合850平方米)。
第二条出卖的总价款:
甲方将该地块上系自己建造且合法拥有的附着物作价¥______万元卖给乙方。
第三条付款方式:
第一次付款:本合同签订之日,乙方支付¥______万元
第二次付款:本合同签订十天内,乙方支付¥______万元。
第四次付款:
注:乙方第一次和第二次付钱金额作为定金。甲方保证通过验收。
如无法通过验收或验收日子拖延的,支付违约金(违约的约定是怎么样的?还有如果甲方拖延过长,该怎么处理)
第四条特别约定:
1、债务明晰
2、乙方应配合甲方到各有关部门单位办理有关手续。
3、甲方配合乙方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关的变更手续。
第五条该标准库房交付后由乙方自行处置,甲方不得干涉。
第六条如遇国家建设需要被政府征用,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违约责任
1、乙方不按本合同约定期限交付的.情况,怎么约定违约责任?
2、甲方收取定金,在规定期限内,标准库房未能按期通过政府相关部门验收合格的,怎么约定违约责任?
3、甲乙双方不按本合同条文执行的,一切后果责任由违反方负库房购买合同担。并且,一方有权要求违反方支付违约金。库房购买合同
第八条争议的解决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有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当地人民法院受理解决。
第九条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即日生效。本合同生效后,买卖双方不得反悔。
第十条本合同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永存为照。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库房转让的合同5
甲方:_______________合作公司
乙方: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根据《______》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乙方转让库房给甲方的相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甲方有意向乙方购买坐落于___的建筑面积为___平米的标准库房。(最终购买面积以双方确认的测评机构出具的结论为准)
二、库房大致结构以实际交付确认书以及相关设计图纸为依据。
三、双方均同意并确认,意向书期限为个月,从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止,在此期间,乙方确认如有第三方出价高于本意向书约第三条约定的价格的,甲方在第三方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甲方购买成功后,在同等条件下乙方具有优先承租权。
四、乙方确认甲方的购买行为以及相关的合同需要通过股东大会的决议通过方可与乙方签订正式合同并按照本意向书约定的'价格等内容履行;
五、本意向书为甲乙双方就库房转让事宜所达成的原则框架,本意向书生效后,就转让的具体事宜,在甲方通过股东大会决议等先决条件后双方可以本意向书为基础另行签订正式的转让协议。
六、甲乙双方确认,乙方转让库房给甲方后,乙方原有对外签订的合同在经过甲方的确认并备案登记即可继续履行,但乙方收取的已支付费用部分,经双方确认后,乙方应当将该部分剩余移交给甲方,具体以双方确认的清单为准。
七、本意向书由双方代表签字后,双方均应诚意履行,本意向书中产生分歧的,双方确认以甲方的解释为准,甲方拥有对外的最终解释权。
八、本意向书一式二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章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库房转让的合同6
甲方:
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相关内容,甲、乙双方本着公正、公平、诚实、守信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就乙方在甲方东创恒升科技园购____座____层____________号库房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库房基本情况
乙方在园区内所购买的库房为____座____层____________号,总建筑面积______平方米。
第二条:计价方式与价款
库房按建筑面积________元/平方米,总价款共计人民币________元,(大写计人民币:________元整)。
第三条:付款方式:
1、本协议签订之日起3日内,乙方向甲方付总房款的________%计人民币(大写计人民币:________),作为首付款;
2、 年 月 日前乙方向甲方支付总房款的________%计人民币________元(大写计人民币:________);
3、总房款的________%计人民币________元(大写计人民币:________)由乙方贷款支付(甲方可为乙方提供担保),贷款利息及贷款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四条:交付期限
乙方按甲方要求办结相关手续,按期履行本协议约定的义务并交纳协议约定的总款项及其他应交费用后,甲方将乙方所受让的建筑物于 年 月 日向乙方交付。
除双方协商同意解除协议或变更协议外,如遇下列特殊原因,甲方可据实延期交付建筑物:
1、遇不可抗力,且甲方在发生之日起30日内告知乙方的;
2、施工期间非甲方原因的停水停电累计八小时以上;
3、公用企业、事业单位或政府有关部门原因以及园区内其他企业原因影响工期的;
4、因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履行义务的;
5、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使用建筑物的;
6、因其他非甲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
第五条:甲方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
除本协议第四条规定的情况以及其他不可归于甲方原因外,甲方如未按本协议规定将乙方____座____层____________号库房交付乙方使用的,按下列方式处理:
自本协议第四条规定的最后交付期限届满且顺延期限终了之日起,甲方按日向乙方支付已付款万分之一的违约金。
第六条:乙方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乙方若未按本协议规定的时间付款,按如下方式处理:
1、自本协议规定的应付款之日起至实际全额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乙方按日向甲方支付应付款万分之一的违约金直至付清全部应付款为止;
2、逾期付款超过60日,甲方有权解除协议,乙方赔偿甲方因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协议解除时乙方已实际占用(或占有)建筑物的,乙方应自甲方解除协议通知送达之日起叁拾日内将房屋腾空恢复原状并解除租赁(如有),每逾期一日,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1%的占用费,甲方有权自行或请他方将房屋腾空恢复原状,发生的`费用、损失及纠纷,全部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关于基础设施、公共配套的相关约定
库房范围内的供排水、道路设施在库房正式交付时甲方按标准施工完毕。供电系统乙方按实际需求自行负责接通至甲方指定的高压电源处,费用乙方自理(接通应遵守园区规定且不得影响其他业主)。
第八条:交接
甲方交接通知到达乙方后,乙方须按甲方通知确定的期限到甲方处办理交接手续,乙方逾期办理的,自甲方交接通知确定的期限届满之日起,视为库房已交付、并认可该建筑物符合协议约定且无任何异议,自该日起,与该房(包括土地)有关的水费、电费、税费、物业费、服务费等费用及库房风险均由乙方承担。
第九条:关于权属证办理的约定
1、甲方向乙方正式交付建筑物后,乙方应按甲方和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向甲方提供办理土地权属证书和房产证所需全部资料(交易合同、公司章程、营业执照、且无论以个人或是法人购买,公司注册地必须为乙方所购本项目的注册地的相关资料以及政府部门要求的其它资料)并按政府相关部门及甲方要求签署或补签有关合同及文件,在上述资料以及政府有关部门要求提交的其它资料全部提交并经政府有关部门认可后,甲方协助乙方办理相应土地权属证书和房产证。
2、面积差异处理:产权登记面积最终以房管部门实测面积为准,如产权登记(面积房管部门实测面积)与协议约定面积有差异,双方以协议确定的单价按产权登记(面积房管部门实测面积)加公摊面积据实结算,双方不就面积差异追究对方责任。
第十条:园区内的服务管理
1、乙方应服从甲方或甲方委托的第三方管理,乙方入驻前应按甲方通知与甲方或甲方委托的第三方签订服务管理合同。服务费等项目收费标准按照当地政府规定标准执行。服务合同履行期间,甲方或甲方委托的第三方可根据市场变化调整服务费收取标准。
2、乙方所受让的建筑物发生的水、电等费用由乙方直接向供应企业缴纳。经甲方或甲方委托的第三方同意并代缴的,甲方或甲方委托的第三方向乙方提供普通收据,乙方须在收到缴费通知之日向甲方或甲方委托的第三方一次性付清款项,每晚壹日,按供应企业规定的滞纳标准由乙方向甲方或甲方委托的第三方付违约金,乙方并承担包括停止供应在内的一切后果和损失。
3、甲方或甲方委托的第三方对园区公建及道路、管线、绿化用地有所有权及管理权。
4、乙方所受让的建筑物外墙面、屋面等规划、使用须服从甲方或甲方委托的第三方的管理。
第十一条:其他约定
1、甲方在园区内建设的车位、车库、会所、商业店铺、餐厅、服务中心、洗浴、健身活动中心、体育场馆、职工宿舍楼以及其它建筑物、构筑物和设施、设备、甲方享有所有权和处置权。
2、契税、印花税、房产税、房产验收测量费等至土地权属、房产权属办理至乙方名下所发生的一切税、费自双方签订本合同之日起由乙方承担并按时向有关部门缴纳。如需甲方代缴,乙方必须在规定交费日前三天将需交纳税、费交于甲方。如因乙方逾期交纳税、费造成政府职能部门加收的滞纳金及罚款由乙方承担。
3、任何对本协议的修改、变更或补充以及甲方出具或签署的任何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文件及认可、承诺、确认均应经甲方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甲方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河北东创恒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公章后方可代表甲方,其它任何形式的合同、资料、文件、认可、承诺、确认等均不代表甲方。
第十二条:协议的解除
1、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协议,并签订解除协议。
2、本协议签订后,任何一方擅自解除本协议的,应按协议总价款的30%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第十三条:纠纷处理
本协议签订地在石家庄循环化工园区。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本协议签订地的人民法院起诉解决。
第十四条:
本协议壹式陆份,甲方伍份,乙方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条:本协议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甲方代表人: 乙方代表人:
_____年_____月____日_____年_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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