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备】转让协议书范文汇编八篇
随着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协议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签订协议可以保障自身的权益不被侵害。大家知道协议的格式吗?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转让协议书8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转让协议书 篇1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产品名称:标题:《______________》
产品背景:本光盘系由甲方研制开发的《____________》系列商用光盘之一,已由出版社出版。
第一条:经双方友好协商,甲方同意出让,乙方同意受让《____________》光盘的著作权,现达成本协议。
第二条:甲方保证拥有本产品的著作权。
第三条:转让金额为人民币______万元整。
第四条:付款方式:
1、售付______万元______于CD-交付之日一次性付清。
2、
第二次付______万元,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一次性付清。
3、
第三次付______万元,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一次性付清。
第五条:甲方权力和义务
1、在合同有效期内,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将产品著作权转让
第三方或授予
第三方代理销售权。
2、甲方对上述产品仍保留署名权。
3、甲方有获取著作权转让金的权力。
4、甲方有权从乙方处按零售价______折进货销售本产品。
5、在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日内,甲方应提供本产品的CD-。
第六条:乙方权力和义务
1、乙方对上述产品有署名权。
2、乙方有按时支付转让金的义务。
3、成品盘制作完成后,乙方应拨出少量赠送盘,其中提供给出版社样盘______片,提供给甲方样品盘______片。
第七条:甲方同意乙方自行对本产品内容和版本进行修改。但甲方保留署名权和产品标题名称。
第八条:违约条款:
1、甲方逾期____日交付本产品的CD-,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向甲方要求赔偿损失。
2、根据上述
第四条各项,乙方如延期付款,按每日千分之三向甲方支付延期付款补偿金。如该项付款超过____日,乙方仍未付款,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可自由使用著作权,不再受本合同之约束。已收取的款项不再退回,且对于乙方已生产出的成品盘有权按基本成本价格回收。
第九条:双方因合同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诉讼解决。
第十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著作权转让生效以最后一笔转让费结清之日为准。
第十一条: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转让协议书 篇2
甲方xx县xx农村信用合作社。住所地:xx县xx镇xx村。
法定代表人张xx,主任。
乙方
为加大抵债资产处置变现力度,甲乙双方就抵债房屋转让事宜,经过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根据人民法院执字()第号民事裁定书,甲方依法取得原属所有的位于xx县的房屋一处,共层每层间,共计间。
二、为尽快处置变现抵债资产,甲方将上述抵债房屋转让给乙方。
三、转让财产的范围,以人民法院执字()第号民事裁定书所列财产为准。
四、转让价格为人民币元(大写元整)。
五、转让价款,乙方在xx年xx月xx日前,以现金形式支付给甲方;甲方收到转让价款后,向乙方出具收款收据。
六、甲方在收到乙方缴纳价款后5日内,将转让房屋交付乙方使用。
七、甲方交付转让房屋时,应同时向乙方交付人民法院执字()第号民事裁定书和甲方获得的抵债房屋的产权登记证件及附属资料。
八、转让房屋由乙方负责办理过户手续,所支出的税款、行政事业收费和服务性收费,均由乙方承担。
九、乙方办理转让房屋过户手续时,甲方应当积极协助,提供便利。
十、因抵债房屋产权发生纠纷致使乙方无法办理过户手续的,由甲方负责处理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十一、乙方超过约定期限支付价款的,应按照未支付价款金额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十二、甲方超过约定期限向乙方交付房屋的,应按照收取价款金额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十三、本协议履行期间,任何一方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本协议。
十四、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予以补充,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十五、如因本协议履行发生纠纷,由甲乙双方协商予以解决,协商不成或者不愿协商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六、本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十七、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报甲方主管部门xx县农村信用联社备案一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1、人民法院执字()第号民事裁定书
2、转让房屋产权登记证书及附属资料
甲方xx县xx农村信用合作社(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乙方(签章)
xx年xx月xx日
转让协议书 篇3
转让方(甲方):
受让方(乙方):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共识:
一、甲方自愿将昌平区平西府村西排水沟东侧一处院落,其中附着物一栋二层住宅建筑面积350平方米,一栋一层住宅建筑面积110平方米转让给乙方。(土地使用证图号:3201-0394,昌平县村镇建设工程开工许可证:昌建农字第8-2号)。
二、甲、乙双方议定上述院落,住宅转让价格为人民币伍拾万元(50万元),乙方2月6日前向甲方交付全款后,甲方将院落及住宅正式交付乙方使用。
三、乙方向甲方交付全款后,甲方向乙方交付上述院落住宅的县土地局出具的土地使用证,县城建局出具的准许开工证,平西府村村委会开具的购地发票。
四、如遇国家规划、拆迁使用此院落拆迁此住宅时,补偿归乙方所有。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转让协议书 篇4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在真实、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向乙方转让汇龙国际花园地下电动车停车位相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电动车停车位编号
转让的电动车停车位位于汇龙国际花园 幢地下停车库,编号为 号,该车位为划线分隔,无隔断墙、无封闭,并由开发商划好车位分隔线。
二、使用期限
甲方同意将上述电动车停车位所有权转让给乙方,乙方享有与汇龙国际花园商品房土地同等年限的所有权。
三、付款方式及责任
1、本电动车停车位转让金总价款为人民币(大写) 元整( 元)(此价格中不包含车位的物业管理服务费),乙方付款方式为一次性付清全款。
2、转让后,甲乙双方须到物业公司备案,就电动车停车位物业管事宜办理移交手续。
四、使用管理
1、自甲方向乙方移交该车位之后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及法律责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2、乙方使用车位,须服从物业公司的统一管理,并交纳相应的车位管理服务费用及车辆充电预付金为人民币(大写)壹佰元元整( 100元),参照电表年终多退少补。
五、生效条件
甲、乙双方对本协议未尽事项应协商解决,发生争议由甲方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管辖。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合同附件、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六、契约收存
本协议正本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物业小区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转让协议书 篇5
甲方: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住所:
乙方:(主办报价券商)
法定代表人:
住所:
丙方:(副主办报价券商)
法定代表人:
住所:
鉴于:
一、甲方为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中关村科技园区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已取得北京市人民政府出具的股份报价转让试点资格确认函;
二、乙方、丙方为已取得从事报价转让业务资格的证券公司。
甲方委托乙方担任公司股份报价转让的主办报价券商,负责推荐甲方股份进入股份转让系统挂牌报价转让,并指导和督促甲方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甲、乙双方共同委托丙方担任甲方股份报价转让的副主办报价券商,当乙方丧失报价转让业务资格时,由丙方担任甲方的主办报价券商;乙方、丙方同意接受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证券公司股份转让系统中关村科技园区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报价转让试点办法》、《主办报价券商推荐中关村科技园区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进入证券公司股份转让系统报价转让的挂牌业务规则》、《股份进入证券公司股份转让系统报价转让的中关村科技园区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等相关规则规定,甲、乙、丙三方本着平等互利原则,经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章 释义
除另有约定外,本协议中下列词语仅具有本章所赋予的含义:
(一)报价转让业务:证券公司接受投资者委托,通过报价系统为其转让中关村科技园区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提供代理报价、成交确认和股份过户的服务业务;
(二)报价券商:取得报价转让业务资格的证券公司;
(三)主办报价券商:推荐园区公司进入股份转让系统挂牌报价转让,并负责指导、督促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报价券商;
(四)报价系统:股份转让系统中专门为报价券商提供报价和成交确认服务的技术系统;
(五)协会:中国证券业协会;
(六)《试点办法》:《证券公司股份转让系统中关村科技园区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报价转让试点办法》;
(七)《推荐挂牌规则》:《主办报价券商推荐中关村科技园区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进入证券公司股份转让系统报价转让的挂牌业务规则》;
(八)《信息披露规则》:《股份进入证券公司股份转让系统报价转让的中关村科技园区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规则》;
(九)园区公司:中关村科技园区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
(十)高级管理人员:甲方董事、监事、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及负责信息披露事务的人员。
第二章 甲方的承诺及权利、义务
第一条 甲方基本情况:
(一)设立时间:
(二)股份发行情况:
(三)股本总额:
(四)股东人数:
(五)股权结构(以图表形式附后);
(六)董事、监事、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持股明细。
第二条 甲方就委托乙方担任其公司股份报价转让的主办报价券商事项,向乙方作出如下承诺:
(一)保证遵守《试点办法》、《信息披露规则》等报价转让业务规则对园区公司的相关规定,并遵守就股份报价转让事项对政府部门作出的'承诺,乙方依据《试点办法》、《信息披露规则》及其他报价转让业务规则对甲方作出的指导、督促及采取的相关措施,均构成本协议项下对甲方有约束力的合同义务。
(二)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修改公司章程,完善公司治理制度,增加对中小股东权益保护的相关内容。
(三)公司如发行新股(不包括公开发行),优先向公司股东配售。
第三条 甲方就委托乙方担任其公司股份报价转让的主办报价券商事项,享有以下权利:
(一)甲方及其高级管理人员有权就公司股份报价转让获得乙方辅导,并可就相关报价转让业务规则向乙方进行咨询。
(二)甲方有权就公司治理、财务及会计制度、信息披露等方面获得乙方业务指导。
第四条 甲方就委托乙方担任其公司股份报价转让的主办报价券商事项,应履行以下义务:
(一)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的推荐挂牌备案工作,及时、完整地向乙方提交备案所需文件,并保证所提交文件均真实、合法、有效,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二)甲方应于协会对推荐挂牌备案文件出具备案确认函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完成以下工作:
1、通知并协助股东办理股份登记、存管;
2、核对并向乙方提交股东持股明细以及董事、监事、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名单及持股数量;
3、与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签订证券登记服务协议,将公司全部股份进行初始登记。
(三)甲方应保证所提供的股东名册合法、真实、准确和完整,如因工作失误造成股东股权争议或纠纷的,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四)甲方初始登记的股份,应全部托管到乙方席位。
(五)甲方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甲方拟披露信息须经由乙方在指定网站进行披露。
(七)甲方及董事会全体成员须保证信息披露真实、及时,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八)甲方披露信息,应经董事长或其授权董事签字确认;若有虚假陈述,董事长应承担相应责任。
(九)甲方及其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公司内幕信息直接或间接为本人或他人谋取利益。
(十)甲方董事会秘书负责股权管理与信息披露事务;未设董事会秘书的,应指定一名具备相关专业知识的人员负责股权管理与信息披露事务。董事会秘书或负责信息披露事务的人员为甲方与乙方之间的联络人。
(十一)甲方应将董事会秘书或负责信息披露事务的人员的通讯方式(办公电话、住宅电话、移动电话、电子信箱、传真、通信地址等)和变更情况及时告知乙方。
(十二)董事会秘书被解聘或辞职、指定信息披露负责人员被更换或辞职的,甲方应及时告知乙方。
(十三)甲方应配备信息披露必需的通讯工具和计算机等办公设备,保证计算机可以连接国际互联网,对外咨询电话应保持畅通。
(十四)甲方拟披露信息须及时报送乙方,应同时以纸质文档(包括传真)和电子文档形式报送,甲方应保证电子文档与纸质文档内容一致。
(十五)甲方应于每个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编制完成并披露年度报告。公司年度财务报告须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十六)甲方披露半年度报告或季度报告的,半年度报告或季度报告应按照乙方要求编制。半年度报告或季度报告的披露应按《信息披露规则》规定的信息披露程序进行。
(十七)甲方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应了解并遵守《试点办法》、《信息披露规则》及本协议的相关规定,履行相关义务。
(十八)甲方全体董事、监事应按乙方要求的内容和格式签署董事、监事声明与承诺书。如董事、监事发生变化,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告知并要求新任董事、监事签署董事、监事声明与承诺书。
(十九)董事长不能正常履行职责超过三个月的,甲方应及时将该事实告知乙方。
(二十)甲方董事、监事、经理、副经理及财务负责人持有的公司股份,在法律限制转让期间不得卖出;甲方应将新任及离职董事、监事、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名单及其持股数量及时告知乙方。
(二十一)甲方股东挂牌前所持股份在进入股份转让系统进行挂牌报价转让前,甲方应提前三十个工作日向乙方提出申请。
(二十二)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的问询、调查或核查,不得阻挠或人为制造障碍,并按乙方要求办理公告事宜。
(二十三)甲方出现下列情况时,应自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告知乙方:
1、经营方针和经营范围的重大变化;
2、发生或预计发生重大亏损、重大损失;
3、合并、分立、解散及破产;
4、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5、重大资产重组;
6、重大关联交易;
7、重大或有事项,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诉讼、重大仲裁、重大担保;
8、法院裁定禁止有控制权的大股东转让其所持公司股份;
9、董事长或总经理发生变动;
10、主要银行账号被冻结,正常经营活动受影响;
11、因涉嫌违反法律、法规被有关部门调查或受到行政处罚;
12、涉及增资扩股和公开发行股票的有关事项。
第三章 乙方的承诺及权利、义务
第五条 乙方就担任甲方公司股份报价转让的主办报价券商事项,向甲方作出如下承诺:
(一)具备报价转让业务资格,具有协会颁发的报价转让业务资格证书。
(二)具有符合《试点办法》规定的从事报价转让业务的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
(三)勤勉尽责地履行主办报价券商职责。
第六条 乙方就担任甲方公司股份报价转让的主办报价券商事项,享有以下权利:
(一)乙方有权依据《试点办法》的规定,终止甲方股份的挂牌报价,并报协会备案。
(二)乙方有权对甲方提出的公司挂牌前股东所持股份进入股份转让系统挂牌报价转让的申请进行审核,并报协会备案。
(三)乙方有权依据《试点办法》、《信息披露规则》等报价转让业务规则的规定,指导和督促甲方真实、及时地进行信息披露。
(四)乙方有权对甲方披露信息文件进行形式审查。
乙方可对甲方拟披露或已披露信息的真实性提出合理性怀疑,并对相关事项进行专项调查。
(五)甲方未能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乙方有权要求其限期改正,并根据情节轻重采取以下措施:
1、向投资者进行风险提示;
2、暂停解除其股东股份的限售登记;
3、向协会报告。
第七条 乙方就担任甲方公司股份报价转让的主办报价券商事项,应履行以下义务:
(一)乙方应依据《试点办法》、《推荐挂牌规则》、《信息披露规则》等报价转让业务规则的规定,勤勉尽责地履行主办报价券商职责,不得损害甲方的合法权益。
(二)乙方应依据《推荐挂牌规则》的规定,向协会推荐甲方股份挂牌报价并进行备案。
(三)对甲方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辅导,使其了解《试点办法》及其他报价转让业务规则。
(四)代理甲方及时办理新任董事、监事、经理、副经理及财务负责人所持公司股份的冻结手续,办理离任董事、监事、经理、副经理及财务负责人所持已解除限售登记公司股份的解冻手续。
(五)乙方及其专职信息披露人员不得泄露尚未披露的信息,不得利用所知悉的尚未披露信息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
(六)乙方丧失报价转让业务资格时,应及时书面通知丙方,并将主办报价券商业务转移至丙方。
第四章 丙方的权利、义务
第八条 乙方丧失报价转让业务资格时,其在本协议中对甲方的权利与义务全部转移至丙方,由丙方担任甲方的主办报价券商。
第九条 丙方享有在乙方丧失报价转让业务资格时承接其主办报价券商业务的权利,并履行以下义务:
(一)做好业务转移的准备工作;
(二)按照协会规定程序承接乙方主办报价券商业务;
(三)完成业务转移后,与甲方协商选择另一家报价券商作为甲方的副主办报价券商,签订推荐挂牌报价转让协议并报北京市人民政府和协会备案。
第五章 费用
第十条 甲方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向乙方支付下列费用:
(一)委托备案费( )元;
(二)乙方代收的备案费()元;
(三)乙方代收的信息披露服务费()元/年。
费用的支付方式和时间为()。
第十一条 甲方股份终止挂牌报价的,已经支付的相关费用不予返还。
第六章 协议的变更与解除
第十二条 丙方丧失报价转让业务资格的,甲方、乙方应协商选择另一家报价券商,约定其为甲方的副主办报价券商,重新签订推荐挂牌报价转让协议。
重新签订的推荐挂牌报价转让协议应由甲方和乙方分别向北京市人民政府和协会备案。
第十三条 本协议依据《试点办法》、《信息披露规则》等报价转让业务规则签订,如因相关规则进行修订或颁布实施新的报价转让业务规则而导致本协议相关条款内容与修订或新颁布的报价转让业务规则内容相抵触,本协议与之相抵触的有关条款自动变更,以修订或新颁布后的报价转让业务规则相关内容为准,其他条款继续有效;任何一方不得以此为由解除本协议。
第十四条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本协议自动解除:
(一)协会对推荐挂牌备案文件决定不予备案的;
(二)甲方股份终止报价转让的。
第七章 免责条款
第十五条 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任一方损失,其他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六条 发生不可抗力时,三方均应及时采取措施防止损失进一步扩大。
第八章 争议解决
第十七条 本协议项下产生的任何争议,各方首先应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可选择以下方式解决:
(一)仲裁;
(二)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章 其他事项
第十八条 本协议规定的事项发生重大变化或存在未尽之事宜,甲、乙、丙三方应当重新签订协议或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第十九条 本协议自甲、乙、丙三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二十条 本协议一式八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二份,报北京市人民政府、协会各一份备案,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转让协议书 篇6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
关联方(以下简称丙方):
经双方友好协商,甲方自愿将自己依法取得林权证的山林林木所有权和林地使用权有偿转让给乙方,双方就林权转让相关事宜达成以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一、转让前提
1、甲方对所转让的林权有法定的处分权。
2、甲方承诺,承担对于此次林权有偿转让的收益分配、日后争议、利益纠纷等责任,且甲方家族对于收益分配、利益争议等,于乙方无任何责任。
3、甲方所转让的林地,已经村委会同意。
4、甲方所持有的林地林权无抵押、无担保、无账务,所属权无争议。
二、转让山林的基本情况
转让山林位于:
林权证号:
林权面积:
林权性质:
林权四至:南至: 西至:北至: 东至:
三、各方确认
1、变更后该山林林权所有者为乙方,其林地的占有、使用、经营、收益、处分权归乙方所有。
2、丙方认同此次转让。
四、转让程序及付款方式
1、本次转让林权总价格为人民币。
2、本协议签订后,甲乙双方共同到主管部门办理林权变更手续。
3、本次转让林权整由甲方过户给乙方完成后,乙方支付甲方转让费。甲方在收款时应开具收款收据。
4、本次转让林权的过户程序中的费用由乙方负责。
5、本次转让林权由xxx公证处现场公证,费用由乙方承担。
五、其他约定
1、本协议签订后,本次林权转让宗地上的任何苗木保持原样,不可移动。
2、本次林权转让宗地涉及到其他农户的道路问题,由乙方提出道路的改动路线,由甲方负责与关联农户确认,改线道路修建由甲方负责。
六、本协议附件
1、本次转让的公证书。
2、本次林权转让宗地四至关联农户确认字据。
3、本次林权转让所关联农户道路改线的农户确认字据。
七、其它
1、双方应严格履行合同。如一方当事人违约,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
2、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协商制定补充协议,依法订立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4、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村委会一份,县林业主管部门存档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丙方:
20xx-1-9
转让协议书 篇7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事项如下:
1.甲方位于________________的仓库壹间,面积177平方转让给乙方,仓库转让费人民币壹拾万元整,今后仓库的所有使用权归乙方所有,甲方无权干涉。
2.甲方在________________的仓库由甲方负责协助办理过户给乙方名下,过户手续费由乙方自己负责。
3.甲方和市场租赁合同有效期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乙方要补贴甲方租金2个月人民币7000元。
4.乙方付给甲方定金人民币贰万元,待甲方仓库铁丝网隔好,负责办理过户给乙方,乙方一次性付清给甲方后面的款项。
5.以上本协条项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双方不得反悔,口说无凭协议为证,经甲、乙双方签名生效,本协议有法律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转让协议书 篇8
甲方:
乙方:
丙方:
甲方于 年经毫里村许可而取得该村境内的银子排的银子石矿开采权,后甲方又将开采取交由丙方自带设备经营。现经各方协商,银子排银白石的开采权全部转让给乙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转让范围:毫里村境内银子排的石矿(含银石)的开采权及现存在生产内的一切机械设备和水电设施等。
二、转让价款:
1、甲方二人的转让款因丙方在经营期间已交清部分,故此次转让,乙方只支付谢利雄转让款 元,谢克辉转让款 元。乙方支付转让款后,甲方二人与毫里村委的合同权利义务概由乙方承受,甲方之承包权即行终止。此后,二人亦不得在现矿周边500米范围经营开采与乙方相同性质的矿。
2、乙方支付丙方转让价款16.8万元,该价款含丙方的后续经营权及现存于生产场内的一切机械设备和水电设施及周边土地的租赁权益。丙方收受转让款,即退出开采,其目前存于生产场内的一切有形、无形生产设备和权益概归乙方所有。
三、在乙方接手前,丙方经营开采期间的债权、债务概与乙方无关,一切对外债务和工人工资及劳动保险工伤待遇费用及村内承包款、周边土地的补偿费用,概由丙方自行结清。乙方接手后所发生的一切债权债务,由乙方自行负责。
四、转让后各方必须信守协议,不得设置阻力妨碍乙方生产经营。否则,应按其所获转让价款的10倍赔偿其乙方的经济损失。
五、以上协议,各方签字生效。
甲方:
乙方:
丙方: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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