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电下乡工作的自查报告

时间:2021-02-15 13:25:04 自查报告 我要投稿

关于家电下乡工作的自查报告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开展全省家电下乡政策执行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苏财建〔XX〕27号),涟水县财政局、商务局对家电下乡工作开展以来的政策执行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关于家电下乡工作的自查报告

  一、基本情况

  涟水县域面积1676平方公里,下辖19个乡镇、1个省级经济开发区、3个园区、总人口109.9万。全县共有家电下乡销售网点305个,乡镇覆盖面达到100%,自XX年家电摩托车下乡政策执行以来,省级财政累计拨付的家电摩托车下乡补贴资金13278万元。截止XX年1月31日止累计兑付财政补贴家电下乡产品451342台(件),发放补贴金额13061万元;兑付摩托车18503辆,发放补贴金额1052万元,目前我局财政已垫付兑付资金835万元,另外尚有己申报审核家电摩托车下乡补贴资金1904万元未兑付,恳请省厅拨付兑付资金,我们将及时做好政策兑付工作。为做好自查工作,财政和商务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做好家电下乡政策执行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涟财发[XX]4号),对自查工作进行了布置,明确责任,要求严格按照省厅文件要求,细化措施,确保自查工作不走过场。

  二、落实家电下乡政策采取的主要措施

  1、认真做好组织工作。为了更好地贯彻国家家电下乡政策,XX年2月我县成立了由县委办、宣传部、经贸委、财政局、商务局、公安局、工商局、国税局、质监局等单位组成的涟水县家电下乡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商务局,建立和完善了工作机制,把各项责任分解到相关部门,确保了家电下乡工作的全面落实和有序开展。并于XX年3月10日在涟水县全民健身主题公园广场召开了万人家电下乡启动仪式。

  2、认真做好政策宣传工作。一是利用公共信息平台进行宣传。财政和商务部门紧密配合,积极宣传家电下乡政策,充分利用电视、报纸、横幅、标语、告示牌、电子大屏幕网络、发放宣传资料、利用送货车辆进行流动宣传等多种宣传形式进行广泛深入的宣传发动,发放相关宣传资料13万份,使这项惠民政策能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二是引导销售网点搞好宣传。注重指导并引导全县销售网点规范店面设置,张贴家电下乡政策宣传告示;注重加强与各代理商和销售网点的跟踪和联系,引导销售网点利用节庆消费旺季,现场发放宣传资料,直接面向农民朋友宣传。通过深入广泛宣传,帮助广大农民朋友了解政策、理解政策、响应政策,推动了我县家电下乡工作的顺利实施。

  3、认真做好日常监管工作。一是严格执行网点准入工作。对申请进行家电下乡经营的'网点,都进行了现场勘察,要求同时具备“现场开票、现场登陆、现场兑付”的“三现”标准,方予批复准入。根据便民利民、协调发展的要求,选择了305个家电、汽摩网点进行备案,并挂牌向社会作了公示,接受社会各界和广大农民监督。二是加强家电摩托车下乡资料审核工作,全县25个财政所都能按照省厅的要求设置服务窗口,建立了家电摩托车下乡专管员岗位,明确专人负责,方便群众申报;按月张贴家电下乡财政补贴到户明细表,接受群众监督;严把资料审核关,确保农户资料与信息系统一致、与农户实际购买情况一致;三是加强对家电下乡销售网点的监管。多次召开专题工作会和开展家电下乡专项检查活动,严格按照省厅要求,每月对购买一户多台的农户进行上门或电话调查,建立调查台账。为堵塞兑付环节漏洞,XX年5月份我们又将家电下乡补贴方式进行了改变,即由过去的“销售网点审核垫付、财政兑付”改为“销售网点审核申报、财政集中打卡发放” 的方式,避免了销售网点利用一户多台骗补现象的发生。四是认真做好家电、汽摩下乡补贴资金兑付工作。制定家电摩托车补贴申报流程,积极引导销售网点加快申报速度,财政部门加班加点,及时审核兑付,充分调动农户购买家电摩托车下乡产品的积极性,促进我县家电摩托车下乡产品销售的快速增长,拉动了地方经济的发展。

  三、家电下乡产品销售网点政策执行情况

  通过检查,各销售网点都能严格按照执行家电下乡产品质量、规格、价格等相关规定,全面、真实、及时录入家电下乡信息系统;没有发现制造虚假销售套取家电下乡补贴行为;家电下乡政策到期后,商务部门能及时发出通知要求,销售网点及时对有关标识进行清理,撤下店面标识、专区等。

  四、自查中发现的问题

  1、户口性质的界定。由于城市化发展,许多农民进城购房居住,为方便子女上学等原因,将户口迁入城区,再加上户籍制度改革,因此在其购买家电摩托车下乡产品时,户口性质难认定。

  2、存在借用农民户口现象。自查中发现有非农业人员借用农村亲戚户口购买家电下乡产品现象。

  3、全面核查难度大。家电下乡销售网点监管工作量大,涉及面广,开展全面检查难度较大,我们将努力克服困难,全力做好检查工作。

  五、下一步工作打算

  目前,家电摩托车下乡政策己经结束,下一步我们将严格按照省厅《转发财政部、商务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家电下乡政策到期后停止后有关问题的通知》(苏财建[XX]473号)精神,继续做好家电下乡检查工作,认真审核兑付在政策实施期内己购买家电下乡产品补贴资金,仔细填报《家电下乡补贴资金清算表》,确保补贴资金与信息系统相一致,及时与省厅结清款项,全面完成家电下乡后期扫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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