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自查报告
时间过得太快,让人不知所措,工作已经告一段落了,回眸过去这段时间的工作,有惊喜,也有不足,来为这段时间的工作写一份自查报告吧。那么好的自查报告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自查报告,欢迎大家分享。
20xx年,X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全面贯彻落实《X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2016——2020年)》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决策部署,全面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取得积极成效。现将相关工作报告如下:
一、进展情况
(一)组织制度建设不断完善。
一是及时调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对《X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2016——2020年)》文件要求的任务层层分解,明确各单位职责,压实工作责任,狠抓工作落实,确保工作开展有组织、有部署、有分工、有成效。二是先后印发了《X区2019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颍东X区2019年“信用X”宣传月活动方案》、《X区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任务清单》、《X区区级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公示目录(2019年版)》、《X区区级公共信用信息目录(2019年版)》等文件,围绕“双公示”和信用信息归集、信用联合奖惩和信用分类监管、失信问题专项治理、信用宣传教育等方面明确各项工作内容,切实抓好落实。三是召开X区2019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推进会,强化工作调度、加强部门交流、增强业务水平,推动全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更好更快发展。
(二)信用信息归集共享不断强化。
打破信息孤岛,大力推进公共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围绕重点领域和重点人群建立动态更新的信用信息记录。依托“信用X”共享平台,广泛、机制化采集各部门在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过程中形成的信用信息,重点推进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信息及时向社会公开。截至目前,报送市平台“双公示”信息6561条,重点领域公共信用信息35927条。
(三)信用联合奖惩不断发力。
联合区法院、区文明办、区财政局、区税务局、区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对守信主体在经营、新公司注册、文明单位评选、政府采购、获得荣誉、安全许可、生产许可、资质审核等方面予以倾斜,对不良信用主体及失信被执行人予以限制或禁止,真正实现跨部门联合惩戒,督促履行法律文书确定义务,有效提高诚信意识,积极构建以信用为核心的新型市场监管机制,促进以信用监管手段优化营商环境。2019年,在建筑、交通、房地产、化工、农业、教育、医疗、旅游、养老、印务、食品等领域落实失信联合惩戒共47例。
(四)信用信息查询应用不断拓展。
一是建立信用信息查询机制,将公共信用信息查询应用嵌入我区各项业务工作流程,涉及项目备案、资金申报、文明单位评选、纳税评价等方面,在事前、事中、事后各环节,全面开展信用信息查询工作,做到“逢办必查”“逢报必查”。二是认真落实联合奖惩,通过查询信用记录,对信用良好的信用主体优先受理审核,对有不良记录或纳入失信被执行人的,限制其相关申报事项,督促失信主体及时履行义务、修复信用记录,积极促进“守信处处畅通、失信处处受限”的'社会诚信氛围。截至目前,查询市场主体信用情况260例,督促修复信用记录11例。
(五)诚信宣传教育不断深化。
在文化、教育、食品安全、诚信经营等方面积极开展诚信主题宣传活动。区信用办联合颍东经济开发区举办首届园区“信用示范企业”评选活动,对21家“信用示范企业”进行表彰,引导企业树立诚信意识,增强金融机构对企业信贷投放信心。开展颍东区“讲文明守诚信”倡议承诺签名活动,为创建文明城市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制作“信用颍东X”宣传教育单页,推动开展“诚信进机关”“诚信进校园”“诚信进医院”“诚信进企业”“诚信进乡村”“诚信进社区”等活动,弘扬“诚实、厚道、守信、担当”的诚信文化理念。
(六)信用承诺、信用分类监管探索推进。
全面摸排,梳理全区可开展信用承诺的审批事项,印发《X区可开展信用承诺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19年版)》,在农业、环保、教育、医疗卫生、建筑、文化、水利、固定资产投资等领域,开展主动公示型、审批替代型、信用修复型和行业自律性等信用承诺试点工作。
强调公共信用综合评价结果应用,开展行业信用分类评价、分类监管,对评价为严重失信的市场主体全面落实联合奖惩、增加抽查比例,积极探索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促进优化市场环境。
二、存在问题
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信用办的精心指导下,我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也存在着一些不足和问题。
一是信用信息覆盖领域不广,数据报送数量距市信用办要求还有差距。二是联合奖惩主要集中在行政审批、新公司注册、文明单位评选、政策支持等方面,范围还不够广泛。三是信用信息查询应用还处于初步阶段,应用领域还不够广、信息使用还不够深。
三、2020年工作计划
2020年,按照市、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部署及要求,围绕工作责任、工作重点、工作目标,进一步推进全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信用信息归集共享。
严格落实市信用办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双公示”信息和公共信用信息数据报送要求,加强信息归集力度,拓展信息归集范围,深入推进重点领域“双公示”信息和信用信息“应归尽归、应示尽示”。
(二)深入推进联合奖惩。
完善“红黑名单”认定、管理和使用,在全区范围内开展“红黑名单”信息查询,联合有关成员单位,进一步扩大奖惩范围、拓展奖惩对象、加强奖惩力度,着力构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联合奖惩大格局。
(三)广泛开展信用查询。
按照市信用办关于对失信主体加强信用监管、广泛开展信用信息查询应用的要求,将信用信息查询应用嵌入全区各项业务工作,在事前、事中、事后监管各环节,全面开展信用信息查询工作。通过查询信用记录,对信用较好的市场主体实行“容缺受理”,对失信主体实施责令整改、通报、增加检查频次、限制申报相关事项等措施,积极营造“守信处处畅通,失信寸步难行”的社会诚信氛围。
(四)加大失信专项治理力度。
按照上级有关集中治理诚信缺失突出问题的工作部署,深入开展重点领域失信问题专项治理,督促失信主体整改,强化信用宣传、培训和修复等工作。持续深入开展各级党群机关、事业单位、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等四类主体失信问题专项治理,加强政务诚信,保证政府信用不受损。对国家、省、市发布的我区相关领域黑名单进行核查确认,依法依规对核实后的相关失信主体实施惩戒,督促其纠正失信行为、及时恢复信用。
(五)持续开展诚信宣传教育。
持续性开展“诚信进机关”“诚信进校园”“诚信进医院”“诚信进企业”“诚信进乡村”“诚信进社区”等活动,创新性开展重点领域信用示范评选活动、文明诚信倡议活动,积极营造良好社会氛围,为阜阳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积极争取列入第三批全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作出应有贡献,为努力实现“诚信”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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