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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局民办教育管理工作的自查报告
辛苦的工作在不经意间已告一段落了,在工作开展的过程中,我们看到了好的,也看了到需要改进的地方,这时候十分有必须要写一份自查报告了。那么自查报告的格式,你掌握了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教育局民办教育管理工作的自查报告,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按照xx市教育局商政教发文件《关于对全市民办教育工作进行检查的通知》要求,我们对近几年来全县民办教育管理工作作了全面自查,现总结汇报如下:
一、深入调研,广泛宣传,普及法纪意识
目前我县有按程序审批的民办学校1所,民办幼儿园13所,民办培训机构7个。
2002年以前,我县共有58个社会力量办学单位,分布在全县各乡镇,均为学龄前教育。虽然都按要求办领了原《社会力量办学许可证》,但除了城区和个别乡镇的办学单位具备办学条件以外,其余大部分教室、活动场地小,基础设施简陋,有的甚至没有任何教具、玩具,只是一张桌子、一条凳子,提前给幼儿进行枯燥的识字和计算教学,根本不具备办学条件。面对全县社会力量举办学前教育的这一现状,2003年春,教育局安排职教股人员利用一个半月时间深入各乡镇进行调研,全面了解和掌握情况,针对办学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要求,对生源过少、不具备办学能力的以法责其停办。2002年12月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颁布实施,2004年1月和12月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和《陕西省民办教育促进条例》相继颁布,教育局及时印制了《民办教育促进法》和《条例》原文以及重点条文解答五十题,在县城广场设点宣传发放,悬挂横幅标语,通过电视台、展牌、黑板报、文艺演出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使热心办学的社会各界人士了解国家对民办教育的方针、设立、组织与教学、管理与监督、扶持与奖励、变更与终止以及相关的法律责任有比较系统详细的了解,使已经举办的人明确自身不足和努力方向,想申请举办的人明白申办的程序和要求,强化了管理,扩大了《民办教育促进法》及《条例》的知晓度,推进了全县民办教育发展进程。目前,我县民办教育单位设备设施明显改善,入学(园)总人数有明显增加,民办教育的发展空间逐渐扩大,由原来单一的学前教育发展为融学前教育、小学教育、普通初中教育、艺术教育和技能培训于一体的多元化民办教育新格局。
二、积极鼓励、大力支持,严格审批程序
按照《民办教育促进法》要求,我们对原社会力量办学的58个单位进行认真复查。对符合条件的20个办学机构换发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办学许可证》。对拟申办者提供所需的相关材料,根据对申办者提交的相关材料的审查情况,一个月内做出具体答复,同意筹设的发给筹设批准书,不同意的说明具体理由。对同意筹设的二个月内深入实地考察筹设情况,提出改进要求,并确定时间再次检查落实情况,确认筹备到位后,以教育局文件的形式作出批准决定,并送达申请者本人。丹凤县育才学校从申办到市教育局审批就得到县局的全力支持与配合,前后时间不到三个月。在办学过程中,教育局对其招生、聘用教师等工作给予全力支持。育才学校的顺利申办,给丹凤整体教育事业注入了新的活力,办学四年多来,设施不断加强,环境不断优化,管理不断完善,质量稳居全县前茅,不仅成为我县教育的一个样板,也成为全市民办教育的一支劲 旅。
三、加强督检,以法指导,优化学校管理
民办教育是整个教育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民办教育的形象,直接关系到社会各界对教育的评价。教育局对此十分重视,每学期最少要安排两次以上的常规检查,采取听汇报、查资料、听评课、作调查等形式,对其常规教学中的备、讲、批、导、考、评、奖罚,教研教改课题的研究落实、成果总结,教师工资、师生福利、后勤服务、安全卫生、党团建设、财务管理、学校收费、师德师风等方面工作进行全面深入检查,并召开全体职工会议予以通报,肯定成绩,提出不足,指明努力方向。要求民办学校及时报审管理工作中的重大决策,包括教师聘用、工作计划、招生简章、教学活动安排、教学责任制奖罚、师生违反校纪校规处分决定等需要调整的,教育局拿出具体意见,教育局认可的,予以核准和备案,严禁自行其事,有效避免不良后果。
四、全面协调,严格执法,查处违规行为
近几年来,在对民办学校常规检查工作中,我们主要抓了收费检查和整治,共查处超标准收费幼儿园4所。限期如数清退,并予以通报批评。为了贯彻落实省、市有关严禁举办各类文化课补习班,严禁加大中小学生课业负担的精神要求,2005年8月,教育局组织职教股、普教股、监察室人力,对丹凤县电脑培训学校擅自举办小学生语、数、英补习班行为进行了及时查处,没收了宣传广告牌,责令并监督其清退了学生所交费用,要求其写出书面检查交教育局备案。2006年,针对东关幼儿园、西关幼儿园配备不符合安检手续的校车接送学生行为,教育局积极协调交警、车管等部门予以坚决制止,先扣压了车辆,然后下发了“停止车辆接送学生通知书”。本年内,还向生源逐年减少、不能按期发放教师工资、学校教育教学工作难以正常运作的龙凤中学发出了“停办通知书”,并报市教育局,对停办后的龙凤中学资产作了评估审计,对学校遗留问题作了妥善处理,及时安置了就读学生。依法从严管理,使民办教育申办有支持,筹办有帮助,办学过程有指导,出现问题有处理,真正做到了有法必依、违法必究、依法管理、健康发展。
五、明确职责,健全机制,落实年检制度
年检制度涉及对民办学校的全面评价,教育局非常重视。每年均由职教股、计财股、安稳股等人员组成年检小组对8所大型民办学校进行教育教学、教研教改、财务管理、安全卫生、后勤保障等方面的深入检查,对乡镇小型民办学校下发文件到乡镇中心校,提出明确要求,委托乡镇中心小学检查,教育局抽查,并汇总全县情况发文通报,总结成绩与优点,归纳失误与不足,提出整改意见和要求,指出今后努力的方向。教育局还将民办学校的年检工作纳入普通学校评比序列,与责任制考评和评优树模挂钩,激励民办学校不断发扬成绩,改进不足,加强自身工作。
六、落实责任,严抓细管,强化安稳工作
学校安全工作,责任重于泰山。对民办学校的安全管理工作,教育局首先是抓机构建设,落实一把手责任制,成立安全领导小组,明确各自的职责要求,各负其责,协同作战。其次是抓制度建设,制定和完善各种安全管理制度,分部门分层次落实安全任务,签定各类安全协议和责任书,将每个学生的安全管理落实到每个时段、每个部位,确保不出现问题。第三是制定重大活动安全预案,特殊天气防、抢、撤安全预案,使安全工作做到不仅有人抓,而且知道怎样抓,抓住重点和关键,抓出成效,促进正常教学。第四是成立校园矛盾纠纷排查小组,充分发挥团委、政工的职能,全面了解师生学习、生活和思想状况,及时化解矛盾,促进团结,创建和谐文明校园。
综上所述,近年来,我县民办教育事业的发展状况,总体是令人欣慰的。民办幼儿园的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加强,生源逐年增加,办学效益不断增强。民办培训机构培训职能得到进一步发挥,加快了县域农民增产增收、致富奔小康步伐。民办普通教育的良性发展,不仅成为公办教育的有益补充,同时还明显增强了中小学教育的激励竞争,促进了全县整体教育的发展。然而同时,我们还明确地认识到,由于地域自然条件的限制,部分乡镇民办幼儿园办学的基础能力较差,民办培训机构的培训职能未能得到充分发挥,在一定程度上,制约着全县民办教育的良性发展。今后,我们将不断加大工作力度,强化工作措施,多调研,多指导,努力改进,为创造我县民办教育的新成绩而共同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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