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基础知识

时间:2023-03-22 13:20:13 安全知识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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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基础知识

  2019年12月1日,网络安全等级保护2.0开始实施。到今年为止,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在我国已实施了十多年,但大部分人对等保制度的理解还只是停留在表面,对等保制度的很多内容有不少误解。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基础知识,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基础知识

  什么是网络安全等级保护

  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是国家网络安全保障的基本制度、基本策略、基本方法。开展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工作是保护信息化发展、维护网络安全的根本保障,是网络安全保障工作中国家意志的体现。

  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工作包括定级、备案、建设整改、等级测评、监督检查五个阶段。定级对象建设完成后,运营、使用单位或者其主管部门应当选择符合国家要求的测评机构,依据《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要求》等技术标准,定期对定级对象安全等级状况开展等级测评。

  实施意义

  ●合法要求:

  满足合法合规要求,清晰化责任和工作方法,让安全贯穿全生命周期。

  ●体系建设:

  明确组织整体目标,改变以往单点防御方式,让安全建设更加体系化。

  ●等级防护:

  提高人员安全意识,树立等级化防护思想,合理分配网络安全投资。

  法律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第二十一条】国家实行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网络运营者应当按照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的要求,履行下列安全保护义务,保障网络免受干扰、破坏或者未经授权的访问,防止网络数据泄露或者被窃取、篡改。法律解读:国家明确实行等级保护制度,网络运营者应按等级保护要求开展网络安全建设。

  《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第三十一条】国家对公共通信和信息服务、能源、交通、水利、金融、公共服务、电子政务等重要行业和领域,以及其他一旦遭到破坏、丧失功能或者数据泄露,可能严重危害国家安全、国计民生、公共利益的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在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的基础上,实行重点保护。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具体范围和安全保护办法由国务院制定。(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必须落实国家等级保护制度,突出保护重点)法律解读: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必须要落实等级保护制度,并要重点保护。

  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工作具体包含哪些内容?

  根据信息系统等级保护相关标准,等级保护工作总共分五个阶段,分别为:

  1)是信息系统定级。

  2)是信息系统备案。

  3)是系统安全建设。

  4)是信息系统开始等级测评。

  5)主管单位定期开展监督检查。

  为什么要开展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工作?

  1)通过等级保护工作发现单位信息系统存在的安全隐患和不足,进行安全整改之后,提高信息系统的信息安全防护能力,降低系统被各种攻击的风险,维护单位良好的形象。

  2)等级保护是我国关于信息安全的基本政策,国家法律法规、相关政策制度要求单位开展等级保护工作。如《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办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

  3)很多行业主管单位要求行业客户开展等级保护工作,目前已经下发行业要求文件的有:金融、电力、广电、医疗、教育等行业,还有一些主管单位发过相关文件或通知要求去做。

  4)落实个人及单位的网络安全保护义务,合理规避风险。

  等级保护的五个级别

  第一级 自主保护级:(无需备案,对测评周期无要求)此类信息系统受到破坏后,会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一般损害,不损害国家安全、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

  第二级 指导保护级:(公安部门备案,建议两年测评一次)此类信息系统受到破坏后,会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严重损害。会对社会秩序、公共利益造成一般损害,不损害国家安全。

  第三级 监督保护级:(公安部门备案,要求每年测评一次)此类信息系统受到破坏后,会对国家安全、社会秩序造成损害,对公共利益造成严重损害,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特别严重的损害。

  第四级 强制保护级:(公安部门备案,要求半年一次)此类信息系统受到破坏后,会对国家安全造成严重损害,对社会秩序、公共利益造成特别严重损害。

  第五级 专控保护级:(公安部门备案,依据特殊安全需求进行)此类信息系统受到破坏后会对国家安全造成特别严重损害。

  国家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框架

  对企业系统安全的需求

  信息系统运营、使用单位通过开展等级保护工作可以发现系统内部的安全隐患与不足之处,可通过安全整改提升系统的安全防护能力,降低被攻击的风险。

  等级保护对象

  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工作流程是怎样的

  一、定级

  信息系统运营使用单位按照等级保护管理办法和定级指南,自主确定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等级。有上级主管部门的,应当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批。跨省或全国统一联网运行的信息系统可以由其主管部门统一确定安全保护等级。虽然说的是自主定级,但主要还是根据系统实际情况去定级,有行业指导文件的根据指导文件来,没有文件的需要根据定级指南来,总之一句话合理定级,该是几级就是几级,不要定的高也不要定的低。

  二、备案

  第二级以上信息系统定级市级单位到所在地社区的市级以上公安机关办理备案手续。省级单位到省公安厅网安总队备案,各地市单位一般直接到市级网安支队备案,也有部分地市区县单位的定级备案资料是先交到区县网监大队的,具体根据各地市要求来。

  三、系统安全建设

  信息系统安全保护等级确定后,运营使用单位按照管理规范和技术标准,选择管理办法要求的信息安全产品,建设符合等级要求的信息安全设施,建立安全组织,制定并落实安全管理制度。

  四、等级测评

  信息系统建设完成后,运营使用单位选择符合管理办法要求的检测机构,对信息系统安全等级状况开展等级测评。测评完成之后根据发现的安全问题及时进行整改,特别是高危风险。测评的结论分为:不符合、基本符合、符合。当然符合基本是不可能的,那是理想状态。

  五、监督检查

  公安机关依据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规范及《网络安全法》相关条款,监督检查运营使用单位开展等级保护工作,定期对信息系统进行安全检查。运营使用单位应当接受公安机关的安全监督、检查、指导,如实向公安机关提供有关材料。

  其中定级、备案工作原则上是由用户单位自己填写定级备案表交给网监部门去进行备案工作,但考虑到实际情况,绝大多数情况下都是用户单位在测评机构的协助下完成这些工作。系统安全建设和等级测评的工作不一定要严格按照这个顺序开展,可以先测评再整改,也可以先建设再测评。具体还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来办。注:选择的测评机构很重要,测评机构的权威性,测评质量直接关系到单位信息系统后期整改内容,提前发现问题提前整改,可以有效降低被攻击的风险,提高信息安全防护能力。

  等级保护测评有哪些技术类型?具体指标如何?

  等级保护主要从技术要求和管理要求两方面进行综合测评,而根据等级保护测评的三种不同技术类型,其测评的指标要求也有所不同。

  等保测评并非相当于ISO 20000系列的信息技术服务管理认证,也并非于ISO27000系列的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等级保护制度是国家信息安全管理的制度,是国家意志的体现。落实等级保护制度为了国家法律法规的合规需求。很多人认为,完成等保测评就万事大吉。其实,等保制度只是基线的要求,通过测评、整改,落实等级保护制度,确实可以规避大部分的安全风险。但就目前的测评结果来看,几乎没有任何一个被测系统能全部满足等保要求。一般情况下,目前等保测评过程中,只要没发现高危安全风险,都可以通过测评。但是,安全是一个动态而非静止的过程,而不是通过一次测评,就可以一劳永逸的。企业通过落实等保安全要求,并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管理的规章制度,基本能做到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但依然不能百分百保证系统的安全性。因此,更重要是提升企业安全防护能力,及时把工作做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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