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的咨询合同9篇
现今很多公民的维权意识在不断增强,越来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它也是减少和防止发生争议的重要措施。那么一般合同是怎么起草的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咨询合同9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咨询合同 篇1
甲方(客户):身份证号:电话:
乙方(月X):身份证号:电话:
丙方:
甲乙丙三方是平等民事主体,三方是平等民事关系。三方本着自愿的原则,协商签订本合同,以确保甲乙丙三方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第一条服务内容:甲方同意由丙方委派的乙方为其提供专业、优质、安全的月X服务。乙方、丙
方也愿意为甲方提供此项服务。
第二条甲方家庭住址。甲方在三天之内如觉不满意,可由乙方再另
行调换一名“金牌月X”,但不影响合同其他条款的履行,在合同期内最多调换一次。
第三条服务期限:在丙方接到甲方电话通知后,派遣月X进入甲方家庭之日起连续服
务天或月,合同期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四条服务地点(家庭住址):
第五条服务费:
1、短期合同服务费服务费共计元
人民币在合同签定之日支付;乙方安排月X正式上岗____日之内甲方需支付剩余的全部服务费元,如有其他费用产生,由甲、丙双方进行适时结算,所有费用款项均由乙方委派专人收取,不得由月X代收。
2、长期合同服务费服务费共计个月支付一次,定金为元,定金从初次服务费中冲减。初次支付费用于本合同签定之日支付,甲方初次支付金额为元,以后每个月应支付一次费用,金额为,甲方须在每个周期结束前一周支付下一周期服务费,否则乙方可提前无条件终止本合同,同时甲方须向乙方赔偿本合同金额两倍的违约金。
第六条甲方权利和义务
1.若对乙方安排的月X服务不满意,如月X工作能力差或态度散漫恶劣、不服从甲方合理的工作安排、不能胜任相应工作、存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调换人员。
2.甲方有权拒绝月X在其住所从事与约定服务无关的活动。
3.甲方应向乙方月X明确其生活习惯、家庭禁忌、母婴状况等,合理安排日常护理事务;甲方应保障月X白天时间每天不少于三个小时的休息调整时间;甲方应每周安排月X休息一天时间,
即30天之内休息4天(如另有约定的除外),在月X休息期间由甲方自行安排人员照料,月X
应在休息之后的次日上午8点之前到达甲方住所。如甲方另需乙方在每月4天的休息时间工作
的,需另支付费用给乙方。
4.如发生因乙方月X造成甲方的人身损害或财物损失时,经双方核实确认后,有权向乙方和乙方月X提出赔偿;乙方月X在甲方处工作时甲方负有保障其安全的义务,乙方月X在甲方住所内
遭受人身、财产等损害时,甲方负有全部赔偿责任。
5.不得与乙方月X私下达成任何协议;如无续约合同,不得以任何理由挽留乙方月X继续服务;不得不经乙方同意安排月X到
第三方工作;不得引诱乙方月X违反乙方和月X之间劳动合同,导致月X从乙方辞职而为甲方服务;否则赔偿乙方本合同金额5倍的经济损失。
6.甲方及其家属应尊重月X人格,保持与月X良好的互动和沟通,甲方有义务向家庭成员申明月X只听从于甲方本人的合理工作安排。
7.甲方对月X在服务期间和服务场所的安全负责,不得指使其从事危险工作及违法工作;如遇月X突发急病或其他伤害时,甲方应采取必要的救治措施;月X离开服务地点外出,未按时返回或发生意外,甲方应在24小时内通知乙方。
8.甲方有义务在约定时间内付清相应费用,否则自逾期之日起每日按甲方应付未付款的2%向乙方支付违约金;甲方逾期超过____日,乙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甲方应向乙方支付3000元的违约金。
9.甲方有义务保守合同内容中包含的各项商业秘密,如约定的服务费用、交费方式、服务内容、联系方式等,保证不向
第三方透露本合同的任何信息,否则赔偿乙方3000元的损失费,损失费不足以弥补乙方损失的,甲方应赔偿乙方的全部损失。
第七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照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认真履行义务,督促和指导月X做好服务工作。
2.乙方应与甲方保持经常的联系,有义务保持沟通渠道的畅通,及时处理甲方的反馈意见;乙方客服主管姓名电话座机。
3.为甲方委派经身份验证、体检合格、诚实可靠、技能过硬的“金牌月X”,并按时进入甲方家庭服务。
4.乙方月X有事请假外出应征得甲方同意,禁止擅自离岗。
5.乙方月X有权拒绝从事与合同内容不符的工作,有权拒绝为其他
第三方服务,包括为甲方的家庭成员服务,有权拒绝甲方的家务劳动,有权拒绝在非约定地址服务(母婴需在外治疗的或经乙方同意的除外)。
6.不得在甲方住处从事与合同约定服务无关的活动;不得有任何主观恶意损害甲方合法权益的行为;因乙方原因而造成甲方人身或其他权益受侵害的,乙方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
7.乙方在本合同签定时需向甲方主动出示乙方公司营业执照,乙方月X的身份证、健康证、育婴师资格证等有效信息。
8.乙方有义务对月X进行定期不定期的检查、督促和指导,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有义务对甲方进进定期不定期地回访、慰问,了解乙方月X工作和服务情况,及时解决甲方投诉和合理要求。
9.因乙方月X原因(如生病、事假等)造成月X不能继续服务时,有权为甲方调换同等级别的月X,本协议继续有效。
10.如因甲方原因导致乙方月X不能继续履行职责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并且不退还甲方费用,如发生不尊重月X人格、打骂月X、多次重复让月X从事《服务内容》之外的工作而被月X拒绝的;不按时支付乙方相关费用的等。
第八条其它约定
1.服务期满甲方若延长服务期,应征求乙方同意并提前7天与乙方续签合同。
2.合同期满后如甲方不再续约,合同双方应于当日确认各方权利义务的履行是否完毕,认真检查
有无财物丢失或人身损害,确认无误后本合同自动终止,不再为他方损失承担责任。
3.合同的附件《服务内容》作为本合同的补充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
5.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第九条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按手印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月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丙方:________年乙方
咨询合同 篇2
委托方(甲方):
承接方(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以及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技术咨询服务合同。本着平等、互利、等价、有偿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条款如下:
一、甲方委托乙方承担的咨询服务任务
1.长沙市烟草公司卷烟物流配送中心方案设计(面积计算和总平面布置);
2.编制长沙市烟草公司关于调整经营办公设施部分建设内容增设卷烟物流指挥调度中心的请示报告及投资估算(新增建设投资8631万元,建筑面积11000平米);
3.编制湖南省烟草公司长沙市公司烟叶科研综合楼建设建设可行性研究补充报告(新增建设投资6200万元)。
二、甲方的责任
1.20xx年8月10日前按时向乙方提供技术咨询服务必需的资料和依据,并对所提资料和依据的可靠性负责。
2.根据合同约定,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技术咨询服务费。
3.尊重乙方技术咨询文件的版权。不擅自修改或转让第三方重复使用。
三、乙方责任
1.在甲方按本合同约定按时、准确、齐全提供技术咨询服务必需的资料和依据的前提下,于基础资料齐全以后10日内完成长沙市烟草公司卷烟物流配送中心方案设计(面积计算和总平面布置)、长沙市烟草公司关于调整经营办公设施部分建设内容增设卷烟物流指挥调度中心的请示报告及投资估算、湖南省烟草公司长沙市公司烟叶科研综合楼建设建设可行性研究补充报告,并免费向甲方提供技术咨询文件肆份,技术咨询文件在长沙交付。甲方要求增加的技术咨询文件,需另收取增印工本费。
2.乙方所提交的技术咨询文件(成果),内容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参与本技术咨询任务的技术论证或评估会议,解释和解决相关问题。
四、技术咨询服务费及支付办法
1.取费依据: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1999】1283号文件。
2.取费金额:上述技术咨询服务按下列方式计取技术咨询服务费:1)长沙市烟草公司卷烟物流配送中心方案设计(面积计算和总平面布置):技术咨询服务费6000元。2)编制长沙市烟草公司关于调整经营办公设施部分建设内容增设卷烟物流指挥调度中心的请示报告及投资估算(新增建设投资8631万元,建筑面积11000平米):技术咨询服务费10000元。3)编制湖南省烟草公司长沙市公司烟叶科研综合楼建设建设可行性研究补充报告(新增建设投资6200万元):技术咨询服务费20000元。上述技术咨询服务费总计叁万陆仟元整(¥36000元)。
3.支付办法:乙方向甲方提交技术咨询文件后七天内,甲方应向乙方付清全部咨询服务费和文件增印工本费。
五、违约责任甲方
1.如甲方未按期提供资料、依据,影响乙方工作时,甲方应承担技术咨询服务延期完工责任;如甲方提供的资料、依据不准确,造成乙方修改返工,甲方除承担技术咨询服务延期完工责任外,还应根据乙方修改或返工耗用的时间,按1000元/人;日向乙方支付返工费。
2.如甲方未按合同要求,按时、足额支付咨询服务费和增印文件工本费,应向乙方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违约金按每天为逾期付款金额的累加计取。
3.如甲方未经乙方同意,擅自修改、变更技术咨询文件(成果)应对其后果承担技术和经济责任。
乙方:
1.如乙方因自身原因未按期完成技术咨询服务任务,应向甲方偿付逾期违约金。违约金按每天为逾期完成部分咨询费的累加计取。
2.如乙方因自身原因,所提供的技术咨询文件(成果)内容、深度不符合国家规定,乙方免费返工。如因乙方的技术咨询、服务质量问题,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乙方应减收或免收咨询服务费。
六、如甲乙双方发生合同纠纷,应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可请双方主管部门调解或由长沙市经济合同仲裁庭仲裁。
七、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效力。
委托方(甲方):
电 话:
承接方(乙方):
地 址:
电 话:
年 月 日
咨询合同 篇3
技术服务协议
合同号:
本协议由
地址:
电话:
和 乙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邮编:
共同签订。
甲、乙双方就乙方向甲方提供技术服务的各项事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及工作规范,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签订协议如下:
一、工作内容
乙方按本协议为甲方提供技术服务,在甲方的配合下,指导甲方完成相关文件的编写,人员的培训,指导甲方………………….
二、服务范围
1 服务费用: 万仟佰 拾 元(¥ .00 元)
2 付款方式:甲方应于 年 月 日前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三、双方的责任和权利
1、 乙方承担的咨询服务包括与上述服务相关的所有工作;
2、 乙方负责指导甲方服务过程所需资料收集以及提供适当的培训;
3、 乙方派出的技术服务人员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和工作纪律,甲方若在接受服务过程中对
其工作不满意,可向乙方提出投诉或异议,乙方将酌情调整;
4、 乙方技术服务人员负责拟订咨询工作计划,并须告之甲方,服务工作计划执行过程中的任何
调整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收到通知的一方如在三日内无书面异议,视为认可;
5、 乙方对甲方工作而涉及的商业秘密承担保密责任;
6、 甲方提供乙方技术服务人员在服务期间的交通、食宿条件及相关资源;
第 1 页 甲方: 传真: 邮编:
7、 甲方应指定专人作为联络员配合乙方技术服务人员的工作。
四、违约责任
1、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或擅自提前终止本合同均应承担违约责任;
2、 违约方除承担本合同规定的全部咨询服务费外,还应支付给守约方违约(按合同金额的25%)
以弥补给其造成的损失;
3、 违约方必须明确责任后一个月内结清所有违约费用,否则,每月按总金额的1.5%交付滞纳金。
五、争议解决法律适用
1、 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约束,有关本合同的效力、解释和履行过程中的一切纠纷均由甲
方所在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法院管辖处理;
2、 双方所达成的任何其它一致均构成本合同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其中若有冲突之处,以最后达成的为准。
六、合同文本、文字及生效
1 本协议自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后生效;
2 本协议一式贰份,双各方执壹份。
甲方代表签名(盖章)乙方代表签名(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咨询合同 篇4
_________(以下简称“客户”)与_________(以下简称“工程咨询单位”)经过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第一章 前言
一、客户委托工程咨询单位提供_________咨询服务,并已接受工程咨询单位为履行该服务所提出的建议书和其他报价等文件。
二、本协议中的词语与所属的服务协议书条件及有关附件同义。
三、下列文件均为本协议书的组成部分:
3、1 委托函或中标函;
3、2 工程咨询服务协议书通用条件;
3、3 工程咨询服务协议书专用条件;
3、4 附录:(双方可根据具体情况在附件中作出约定,附件内容略)
附录a:委托工程咨询服务范围;
附录b:客户提供的职员、设备、设施和其他人员的服务;
附录c:报酬和支付;
3、5 在实施过程当中共同签署的补充和修正文件。
四、鉴于客户按下文规定向工程咨询单位的各项支付,工程咨询单位承诺按照本协议书的规定,承担附录a中议定范围内的咨询服务。
五、鉴于工程咨询单位按上文规定履行咨询服务,客户承诺按照本协议书规定的期限、方式、币种,向工程咨询单位支付协议规定应支付的款项,作为履行服务的报酬。
六、本协议书正本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一份。副本_________份,各执_________份。本协议书经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第二章 工程咨询服务协议书通用条件
一、词语定义
下列词语,除上下文另有规定的以外,具有下列含义:
1、1 “项目”是指本协议书专用条件中指定的,并为之提供咨询服务的项目。
1、2 “服务”是指工程咨询单位根据本协议书所提供的服务,包括正常的服务、附加的服务和额外的服务。
(1)“正常服务”是指附录a中列出的各项正常服务。
(2)“附加服务”是指附录a中列出的各项附加服务,以及经双方书面协议,在正常服务之外的附加服务。
(3)“额外服务”是指不属于正常服务和附加服务,但根据协议书第7、9条的规定,工程咨询单位必须履行的服务。
1、3 “工程”是指为完成项目所实施的永久性工程,包括提供给客户的设备、设施及其他物品。
1、4 “客户”是本协议书中所指的、聘用工程咨询单位的一方,及其合法继承人和允许的受让人。
1、5 “工程咨询单位”是本协议书中所指的、受客户聘用提供服务的一方,及其合法继承人和允许的受让人。
1、6 “第三方”是指客户、工程咨询单位以外的其他有关当事方或法人实体。
1、7 “协议书”是指由工程咨询服务协议书通用和专用条件,附录a(服务范围)、附录b(客户提供的职员、设备、设施和其他人员服务)、附录c(报酬和支付),委托函、中标函和正式协议书(如果已签订),以及其他双方共同签署的补充和修正文件等组成的文件。
1、8 “合同”是指与本协议书委托的工程咨询服务有关的,客户与任何第三方签字的合同。
1、9 “日”是指从任何一个午夜至下一个午夜的时间段。
1、10 “月”是指根据公历从一个月份中任何一天开始的一个月时间段。
二、工程咨询单位的义务
2、1 服务范围:工程咨询单位应提供的服务范围见附录a。
2、2 工程咨询单位提供的服务包括正常的服务、附加的服务和额外的服务。
2、3 认真地尽职尽责和行使职权:
(1)工程咨询单位在履行本协议书规定的义务时,要认真贯彻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为国家的利益和客户的合法利益,应用合理的技能,谨慎而勤奋地工作。
(2)根据客户与第三方签订的合同的授权或要求,行使权力或履行职责时,工程咨询单位应:(a)根据合同进行工作。合同中上述权力和职责的详细规定,应在本协议书附录a中加以说明,或以书面的形式,另行商得工程咨询单位同意。(b)在客户和第三方之间提供证明、行使决定权或处理权时,不是作为仲裁人,而是作为独立的专业人员,依据自己的专业技能和判断,公正地进行工作。(c)在变更任何第三方的义务时,对于可能对费用或质量或时间有重大影响的任何变更,须事先得到客户的批准(发生紧急情况除外,但事后工程咨询单位应尽快通知客户)。
2、4 客户的财产
工程咨询单位使用的由客户提供或支付费用的物品,属于客户的财产。当服务完成或终止时,工程咨询单位应将尚未消费的物品库存清单提交给客户,并按客户的指示移交此类物品。此项工作应视为附加的服务。
三、客户的义务
3、1 客户应在不耽误服务的合理时间内,免费向工程咨询单位提供他能获取的、与服务有关的一切资料。
3、2 客户应在双方商定的合理的时间内,就工程咨询单位以书面形式提交给客户的一切事宜,作出书面决定和答复。
3、3 客户应负责咨询服务所涉及的所有外部关系的协调,为工程咨询单位履行职责提供外部条件。提供与其他组织相联系的渠道,以便工程咨询单位收集需要的信息。
3、4 客户应尽其所能对工程咨询单位的人员以及下属提供如下协助:
(1)提供入境、居留、工作和出境所需的文件;
(2)提供服务所需要的畅通无阻的渠道;
(3)个人财产和服务所需物品的进口、出口,以及海关结关;
(4)发生意外事件时的遣返;
(5)允许工程咨询单位及其人员为服务目的和个人使用,将外币汇入项目所在国或工作所在地,以及将履行服务中所赚外币汇出项目所在国或工作所在地的手续。
(6)工程咨询单位为客户项目出境考察时,除制装费外,其他一切费用应由客户负担。
3、5 为了服务的需要,客户应免费向工程咨询单位提供附录b所规定的设备和设施。
3、6 在与工程咨询单位协商后,客户应按照附录b的规定,自费从其雇员中为工程咨询单位挑选和提供职员,以及提供其他人员的服务。客户提供的职员在涉及服务时,只应接受工程咨询单位的指示。工程咨询单位应与客户安排的提供其他服务的人员合作,但不对此类人员或他们的行为负责。
四、双方代表和职员
4、1 工程咨询单位和客户,根据协议互相派遣的工作人员,要能胜任本职工作,并互相取得对方认可。如果客户未能按规定提供职员及其他人员的服务,工程咨询单位可自行安排,并作为附加的服务。
4、2 为了执行本协议书,每一方应指定一位高级职员作为本方代表。
4、3 如果需要更换任何人员,双方同意后,由任命一方负责安排同等能力人员代替,同时承担更换费用。如果另一方提出更换,应提出书面要求,并须阐述更换理由,如提出的理由不能成立,则提出要求的一方要承担更换费用。
五、责任与赔偿
5、1 如果确认工程咨询单位违反了2、3(1)条款的规定,客户提出索赔,则工程咨询单位应对由于其违约引起的或与之有关的事宜负责,并向客户赔偿。
5、2 如果确认客户违反了对工程咨询单位应尽义务,工程咨询单位提出索赔,则客户应负责向工程咨询单位赔偿。
5、3 任何一方对另一方的赔偿,仅限于因违约所造成的可以合理预见的损失或损害数额,而不牵连其他方面。
5、4 任何一方向另一方支付的赔偿的最大数额,不能超过本协议书专用条件中规定的最高赔偿数额。如果可能另外要支付的赔偿总额超过应支付的最大数额,则任何一方均应同意放弃对另一方超过部分的索赔。
5、5 一方提出索赔要求不能成立时,要完全补偿对方因该索赔要求所导致的各种费用支出。
5、6 如果认为任何一方与第三方应共同对另一方负责赔偿,负责赔偿的任何一方所支付的赔偿额,应限于由于其违约所应负责的那一部分比例。
5、7 双方必须在本协议书专用条件中规定的时间或法律规定的更早时间之前正式提出索赔,在规定时间之外提供索赔无效。
5、8 除因工程咨询单位故意违约或缺乏谨慎而渎职引起的索赔外,客户应保障工程咨询单位免受因客户或第三方提出的其没有保险的、或责任期终止后提出的索赔造成的影响。
5、9 工程咨询单位及其任何职员,在根据协议履行义务中的行为或失职只向客户负责,不应以任何方式向第三方负责。
六、工程咨询单位的保险
6、1 在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的范围内,客户可要求工程咨询单位进行以下保险:
(1)在允许条件下,对5、1条工程咨询单位的责任进行保险;
(2)对公共或第三方的责任进行保险;
(3)对客户提供的财产进行保险。
6、2 上述各项保险的费用应由客户负担。
七、协议书的开始、完成、变更与终止
7、1 本协议书从双方正式签字之日起生效。
7、2 在本协议书专用条件中规定的时间或期限内,服务必须开始和完成,但根据双方协议延期的例外。
7、3 当客户或工程咨询单位一方提出要求,对方书面同意时,可对本协议进行变更,另签补充协议书。如客户书面要求,工程咨询单位应提交变更服务的建议书,并视为一项附加的服务。
7、4 如果客户或其承包商使服务受到拖延,工程咨询单位应将此情况和可能产生的影响通知客户,对导致增加的工作应视为附加的服务,完成服务时间应相应延长。
7、5 如果出现非工程咨询单位应负责的情况,造成全部或部分服务不能按时履行时,工程咨询单位应立即通知客户。如由此使某些服务不得已减慢或暂停时,该部分服务完成期限应予延长。对于暂停服务的还应加42天以内的恢复服务期限。
7、6 客户至少在56天前通知工程咨询单位全部或部分暂停服务或终止本协议书。工程咨询单位应立即安排停止服务,将开支减至最少。
7、7 如果客户认为工程咨询单位无正当理由而不履行其义务时,可通知工程咨询单位要求按期履行服务。如21天内没有收到满意的答复,客户可在第一个通知发出35天内进一步发出书面通知终止本协议书。
7、8 工程咨询单位在支付通知单应支付的日期后30天,仍未收到客户未提出书面异议的款项时,或根据7、5、7、6款已暂停服务超过_________天时,可向客户发出通知要求支付。_________天后可发出进一步通知,再过_________天后,可终止本协议书,或在不损害其终止权利情况下,自行暂停或继续暂停全部或部分服务。
7、9 当根据7、5款撤销或暂停或恢复服务时,或并非根据7、7款终止本协议书时,除正常的和附加的服务以外,工程咨询单位需做的任何工作或支出的费用应被视为额外的服务。对此,工程咨询单位有权得到所需的额外时间和费用。
7、10 本协议书终止,不应损害和影响各方的权利、责任及索赔。
八、支付
8、1 正常的服务、附加的服务和额外的服务的报酬,按照本协议书条件和附录c约定的方法计取,并按约定的时间和数额支付。
8、2 如果客户在本协议书专用条件中规定的支付期限内未支付服务报酬,自规定支付之日起,应当向工程咨询单位补偿应支付的报酬利息。利息额按规定支付期限最后一日银行贷款利率乘以拖欠酬金时间计算。该利息补偿不影响第7、8款工程咨询单位的权利。
8、3 支付报酬所采用的货币币种、汇率由本协议书专用条件约定。
8、4 如果客户对工程咨询单位提交的支付通知单中的报酬或部分报酬项目提出异议,应当在收到支付通知单24小时内向工程咨询单位发出异议的通知,但客户不得拖延其他无异议报酬项目的支付。第8、2款的规定适用于最终支付给工程咨询单位的一切有争议的金额。
8、5 除按协议书规定的固定总价支付外,在完成或终止服务后12个月内,客户可在发出通知后不少于7天请一家有声誉的会计师事务所对工程咨询单位申报的任何金额进行审计。
九、争端的解决
9、1 双方应本着诚信原则协商解决因履行本协议书引起的任何争端或分歧。如在14天或双方商定的其他期间内,未能达成一致,应将争端事项提交调解人进行调解。调解人由双方协商聘请,或向中国工程咨询协会会长或双方同意的其他授权机构申请选派一名调解员。双方应在聘请调解员14天或双方商定的其他期间内,调解员共同商定交流有关资料的计划和将采取的协商步骤。协商应在保密情况下进行。如双方接受调解员的最终建议,就解决争端达成一致意见,应写成书面协议,经双方代表签字后,约束双方遵照执行。如双方在约定期间未达成一致协议,任一方可请调解员提供一份给双方的无约束力的书面意见。除经双方书面同意,调解员的上述意见不能作为随后任何诉讼程序中的证据。调解中,各方作证等支出自行承担,其他费用双方均摊,或按调解员决定分摊。
如双方在聘请调解员28天或双方商定的其他期间内未能达成协议,可按9、2条款规定,将争端事项提交仲裁。
9、2 如调解失败,经双方同意,调解员可将双方已协商一致的事项写出记录。争端的其余事项可提交给仲裁员。除调解员将双方一致事项的记录可交给仲裁员外,在聘请仲裁员后,调解员的任务将终止,不再作为仲裁中的证人,也不再提供调解中得出的其他证据。仲裁按照专用条件中的规定进行。双方同意仲裁为终局,同意裁决结果,放弃以任何形式的上述权利。
十、其他
10、1 本协议书的语言及遵循的法律见协议书专用条件的规定。
10、2 因国家(本协议书专用条件中指明的工程咨询单位业务总部所在地除外)法律法规变化,引起服务费用和服务持续期的改变,要签字补充协议,调解和修正协议文本,调整商定的报酬和完成时间。
10、3 没有对方的同意,客户或工程咨询单位均不得转让本协议书规定的义务。
10、4 工程咨询单位对编制的所有文件拥有版权。客户仅有权为本协议书中的工程和其预定的目的使用或复制此类文件,此时不需取得工程咨询单位的许可。当事的双方互相提供的文件资料要严格保密,未经允许,另一方不得向第三方转让、提供版权和所有权,如有违背,要追究法律责任。
10、5 除非本协议书专用条件中另有规定,工程咨询单位可单独或与他人合作版有关工程和服务的书籍。但如果在服务完成或终止后二年内出版,则须取得客户批准。
10、6 如发现工程咨询单位有以下过失,尽管会按照有关国家或其他司法管辖范围的法律进行处罚,工程咨询单位还将被视为违反本协议2、3(1)条款的规定,客户可根据7、6项的规定终止本协议:
(1)为直接或间接影响任何官员或其他人在选聘过程或履行协议过程当中的行为或行动,而馈送、接受或索要财物;
(2)为影响选聘过程或协议的执行,而谎报事实,给客户造成损失,包括采用合谋办法,以抑制或减小自由、公开竞争的效果。
10、7 本协议书的有关通知应为书面的,并在专用条件中写明的地点收到时生效。以书面回执或回函确认。
10、8 如果协议书中的规定之间产生矛盾,按年月顺序以最后编写的为准。
第三章 工程咨询服务协议书专用条件
第一节 对应通用条件的有关条款:
一、定义
1、1 项目是:
_________。
1、2 职员的提供:工程咨询单位应对提供的工作人员中的主要负责人向客户提出能够胜任工作的必要证明。
1、3 代表:如果客户要求工程咨询单位有一名被授权的驻地代表时,工程咨询单位可随时将赋予他的任何义务和权利委托给获得客户批准的人员,并可在任何时候撤回该类委托。委托和撤回均应采取书面形式,并在其副本送达客户之后方可生效。如果委托涉及合同管理义务时,应同时单独通知承包商。
1、4 责任和提出索赔的期限:本协议书生效日期为责任起始日期。责任终止日期根据适当法律或法规决定,本项目应不尽于服务完成或终止日期;每次提出索赔的一方应在对方违约事件发生后14日内向对方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在28日内提出详细索赔依据和具体要求。
1、5 赔偿的限额:协议书任何一方向另一方支付赔偿的最大数额应限于为完成正常的服务(或其中规定部分),客户付给工程咨询单位的最高费用,或不超过_________元。对双方履约延误规定有按日赔偿率,以及双方支付或赔偿延误规定有按日付利息的,其赔偿总额均不得超过以上赔偿限额。工程咨询单位履约延误执行按日赔偿率赔偿的,不再因延误而偿付其他赔偿或补偿。
二、服务开始日期及服务完成日期:
2、1 服务开始日期,选用以下第_________种方案:
(1)在协议书生效后_________天内,或_________。
(2)在工程咨询单位收到协议书规定的第一次付款后_________天内;或_________。
(3)在工程咨询单位的银行确认已根据协议开出不可撤销的信用证后_________天内。
2、2 服务完成日期:自服务开始日期起_________内完成。
三、支付的时间:当地货币在客户收到工程咨询单位支付通知单28天内,外币在客户收到工程咨询单位支付通知单56天内。
四、协议书规定的货币:_________
┏━━━━━━━━━━┯━━━━━━━┯━━━━━━━┯━━━━━━━┓
┃ 支付的货币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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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协议书 │ │ │ ┃
┃ 货币的汇率 │ │ │ ┃
┗━━━━━━━━━━┷━━━━━━━┷━━━━━━━┷━━━━━━━┛
五、仲裁:
应向_________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或_________省(市、自治区)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六、协议书的语言和法律:
语言:_________
主导语言:_________
遵循的法律:_________
七、工程咨询单位业务总部所在地:
_________。
八、通知:
客户的地址:_________
电子邮件: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工程咨询单位地址:_________
电子邮件: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第二节 附加条款
根据第2、3(1)条款提出的工程咨询单位在履行本协议书规定的义务时,要应用合理的技能,谨慎而勤奋地工作,除了要达到本行业同等专家的技能水平和行业道德行为准则外,要求做到:
1、对于为地区、或行业、或专项、或项目、或企业提供规划咨询等委托任务:认真调查分析委托规划咨询对象的现状基础和特点、优势与劣势、国家有关宏观调控政策、国内外发展水平和趋势、外部影响因素变化、可持续发展要求等,做到咨询成果具有宏观性、战略性和综合性,尽可能符合国家、社会和客户的最佳利益。
2、对于编制项目建议书咨询服务:符合有关部门关于项目建议书编制内容和深度的规定,根据国家宏观调控政策要求、市场经济规律要求、技术创新和可持续发展要求,以及经济分析、风险分析等要求,做出概略分析论证,坚持实事求是,讲真话,讲清项目的有利和不利因素,提出客观、公正、科学、可靠的咨询意见。
3、对于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咨询服务:符合有关部门关于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内容和深度规定,根据国家宏观调控政策要求、市场经济规律要求、技术创新和可持续发展要求,以及经济分析和风险分析等要求,进行全面分析和必要的多方案论证;坚持实事求是,讲真话,讲清项目的有利和不利因素,提出客观、公正、科学、可靠的咨询意见。
4、对于项目评估咨询服务:符合有关部门关于项目评估报告编制内容和深度规定,对委托评估的咨询成果(项目建议书或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各项内容,从是否符合国家宏观调控政策要求、市场经济规律要求、技术创新和可持续发展要求,以及经济分析和风险分析要求等方面,全面评估论证,尽可能提出优化方案;实事求是,讲真话,讲清项目有利和不利因素,客观、公正、科学、可靠地提出评估意见。
5、对于工程设计等委托任务:遵照已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按照国家现行标准、规范和规程进行勘察和设计,符合环保、节能、安全等要求,采用先进适用技术,达到工艺技术指标和预定的设计要求,以及分阶段设计的深度要求。
6、对于招标咨询服务:符合招标投标法和有关条例规定,招标文件较好地反映项目特点、体现项目意图,招标须知和技术规范全面明确,工程量和标底计算可靠,合同条件周全合理,客户和投标人风险分配明确适当,招标程序合理,解答投标人质疑符合项目要求,较好地平衡招投标双方关系,评标客观、公正。
7、对于合同管理、工程监理咨询服务:对委托项目的工程设计方案、承包商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技术方案,认真研究,提出问题和优化建议;根据委托,对工程上使用的材料、设备和部件进行检验,杜绝使用不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标准的产品;对工程进度、施工质量和费用支付及时检查,按时提出分析和改进对策的报告,实现进度、质量和费用三项控制。
8、对于投产后咨询服务:对项目的运行、维护需求和客户的运行、维护资源分析全面,制定的运行、维护工作计划有针对性;编写运行操作规程、维护规程,以及人员培训计划等符合行业部门有关规定和项目实际需要,能抓住重要关键部位或工序;提供的运行、维护专业管理和培训符合计划和规程要求。
9、根据《工程咨询业质量管理导则》的要求,并参考fidic应用指南第3章建议的附加条款第49条关于对咨询成果进行质量评价的规定,补充以下条款:服务完成30日内,工程咨询单位负责质量管理的负责人要会同客户,按照中国工程咨询协会发布的《工程咨询成果质量评价办法》的规定和第11条规定的质量目标要求,联合进行工程咨询成果质量评价。履行服务的工程咨询单位的代表负责做出必要说明,并有权对质量评价结论申述意见。质量评价合格作为对服务成果的验收和客户向工程咨询单位最终结清服务报酬尾款(不超过服务报酬的_________%)的依据。
10、根据fidic应用指南第3章建议的附加条款45,工程咨询单位不应被要求代表客户向客户的任何承包商或任何雇员支付款项。
11、客户保证(填入借款人)已从_________(填入贷款机构名称)获得了_________(填入金额)的贷款,其中一定比例将用于本协议书规定的合理付款,将按照贷款协议条款规定,并经_________(填入贷款机构名称)批准时支付。
12、工程咨询单位可就其在履行服务期间的发明获得专利,并可将该发明出售、保留或从中获益,客户对此无任何权利。
13、如果本协议书中任何规定的任何部分被有关主管部门认为无效,则应认为该部分已被从协议书中删去,此条规定的剩余部分及协议书其他规定仍继续有效。
客户(盖章):_________ 工程咨询单位(盖章):_________
客户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 工程咨询单位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咨询合同 篇5
甲方:
乙方:
本合同由甲方和乙方签署,甲方同意接受。乙方同意提供下列条款规定的服务:
一、 服务内容:
消防设备维护保养:
1.1检查消防管道的保压情况,每____月一次。
1.2检查消防喷淋泵、消火栓泵自动,手动及控制箱的工作情况,每____月一次。
1.3每月对烟感、温感报警器,气感及手报抽查13。每____月全部检测一次。
1.4检查声光报警器、防排烟机、消防广播工作情况,每____月一次。
1.5喷淋系统末端排水阀排水,每月一次。消火栓检查____月一次。
1.6检查火灾报警控制器的主、备电转换情况及控制的工作情况,每____月一次。
1.7室内消火栓压力检测,消火栓箱内的报警器,水带及其它附件检查。每____月一次。
1.8消防主管部门进行年检时,乙方人员到场,并保证系统工作正常。
1.9遇到突发火灾报警系统故障,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乙方需紧急派员排除和维修。对于一般故障,乙方在24小时内到达进行维修。
1.10整个消防系统维保一次结束后,需在一周内递交维护保养记录。
二、 服务要求:
2.1乙方每月到甲方现场作维护保养工作。特别情况甲方发现设备有问题应及时通知乙方,乙方人员接通知后3小时内到进行维护。
2.2平时一切消防设备保证正常工作。
三、 合同总价和付款方式:
本合同全年总价为
3.1每次乙方须先进行一次服务,然后甲方按________年技术服务费用的四分之一付款,即 元。
3.2购买备件、备品及更换另部件的费用,另行按实计算收费。
四、 技术服务质量:
乙方保证所有经验检测和保养的设备在合同期内都能正常发挥功能。如在感应元件的检测范围内发生消防事故时,感应元件没有动作,如:不报警,不喷水等,而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
五、 合同终止:
任何一方如需终止本合同,应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
六、 违约责任:
如乙方在收到甲方通知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到达甲方所在地,每次应向甲方支付100元人民币以作为乙方的违约金,并承担因此导致的相关责任和损失。
七、 仲裁:
由本合同引起或执行本合同时所引起的所有争议应由双方采取友好协商后解决。如协商无法解决,应提交当地法院进行裁决。
八、 其他事项:
8.1乙方在维护保养时应遵守甲方的各项制度,维持工作环境整洁。如有违反,视情节严重程度,处以经济罚款。
8.2在维护保养时间,甲方应提供乙方工作方便。
本合同一式二份,经双方签字生效。
甲方: 乙方: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签订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咨询合同 篇6
______(以下简称"客户")与_______(以下简称"工程咨询单位")经过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一、客户委托工程咨询单位提供_____(列明委托服务内容)咨询服务,并已接受工程咨询单位为履行该服务所提出的建议书和其他报价等文件。
二、本协议中的词语与所属的服务协议书条件及有关附件同义。
三、下列文件均为本协议书的组成部分:
①委托函或中标函:
②工程咨询服务协议书通用条件;
③工程咨询服务协议书专用条件;
④附件,即 附件a___委托工程咨询服务范围; 附件b_____客户提供的职员、设备、 设施和其他人员的服务; 附件c_____报酬和支付;
⑤在实施过程中共同签署的补充和修正文件。
四、鉴于客户按下文规定向工程咨询单位的各项支付,工程咨询单位承诺按照本协议书的规定,承担附件a中议定范围内的咨询服务。
五、鉴于工程咨询单位按上文规定履行咨询服务,客户承诺按照本协议书规定的期限、方式、币种,向工程咨询单位支付协议规定应支付的款项,作为履行服务的报酬。
六、凡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的,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地点在深圳或其他城市,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七、本协议书正本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一份。副本___份,双方各执___份。 本协议书经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客 户:(签章) 工程咨询单位:(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地 址: 地 址:
授权代表(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开 户 银 行: 开 户 银 行:
帐 号: 帐 号:
邮 编: 邮 编: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电 子 信 箱: 电 子 信 箱:
年 月 日签于
咨询合同 篇7
第一部分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
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委托人)与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咨询人)经过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委托人委托咨询人为以下项目提供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
1.项目名称:
2.服务类别:
二、本合同的措词和用语与所属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条件及有关附件同义。
三、下列文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标准条件;
2.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专用条件;
3.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执行中共同签署的补充与修正文件。
四、咨询人同意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承担本合同专用条件中议定范围内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
五、委托人同意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期限、方式、币种、额度向咨询人支付酬金。
六、本合同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自
年 月 日开始实施,至 年 月 日终结。
七、本合同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两份。
委托人:(盖章) 咨询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住所: 住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电子信箱: 电子信箱: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第二部分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标准条件
词语定义、适用语言和法律、法规
第一条 下列名词和用语,除上下文另有规定外具有如下含义。
1.“委托人”是指委托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和聘用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2.“咨询人”是指承担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和工程造价咨询责任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3.“第三人”是指除委托人、咨询人以外与本咨询业务有关的当事人。
4.“日”是指任何一天零时至第二天零时的时间段。
第二条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适用的是中国的法律、法规,以及专用条件中议定的部门规章、工程造价有关计价办法和规定或项目所在地的地方法规、地方规章。
第三条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的书写、解释和说明,以汉语为主导语言。当不同语言文本发生不同解释时,以汉语合同文本为准。
咨询人的义务
第四条 向委托人提供与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有关的资料,包括工程造价咨询的资质证书及承担本合同业务的专业人员名单、咨询工作计划等,并按合同专用条件中约定的范围实施咨询业务。
第五条 咨询人在履行本合同期间,向委托人提供的服务包括正常服务、附加服务和额外服务。
1.“正常服务”是指双方在专用条件中约定的工程造价咨询工作;
2.“附加服务”是指在“正常服务”以外,经双方书面协议确定的附加服务;
3.“额外服务”是指不属于“正常服务”和“附加服务”,但根据合同标准条件第十三条、第二十条和二十二条的规定,咨询人应增加的额外工作量。
第六条 在履行合同期间或合同规定期限内,不得泄露与本合同规定业务活动有关的保密资料。
委托人的义务
第七条 委托人应负责与本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有关的第三人的协调,为咨询人工作提供外部条件。
第八条 委托人应当在约定的时间内,免费向咨询人提供与本项目咨询业务有关的资料。
第九条 委托人应当在约定的时间内就咨询人书面提交并要求做出答复的事宜做出书面答复。咨询人要求第三人提供有关资料时,委托人应负责转达及资料转送。
第十条 委托人应当授权胜任本咨询业务的代表,负责与咨询人联系。
咨询人的权利
第十一条 委托人在委托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范围内,授予咨询人以下权利:
1.咨询人在咨询过程中,如委托人提供的资料不明确时可向委托人提出书面报告。
2.咨询人在咨询过程中,有权对第三人提出与本咨询业务有关的问题进行核对或查问。
3.咨询人在咨询过程中,有到工程现场勘察的权利。
委托人的权利
第十二条 委托人有下列权利:
1.委托人有权向咨询人询问工作进展情况及相关的内容。
2.委托人有权阐述对具体问题的意见和建议。
3.当委托人认定咨询专业人员不按咨询合同履行其职责,或与第三人串通给委托人造成经济损失的,委托人有权要求更换咨询专业人员,直至终止合同并要求咨询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咨询人的责任
第十三条 咨询人的责任期即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有效期。如因非咨询人的责任造成进度的推迟或延误而超过约定的日期,双方应进一步约定相应延长合同有效期。
第十四条 咨询人责任期内,应当履行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中约定的义务,因咨询人的单方过失造成的经济损失,应当向委托人进行赔偿。累计赔偿总额不应超过建设工程造价咨询酬金总额(除去税金)。
第十五条 咨询人对委托人或第三人所提出的问题不能及时核对或答复,导致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咨询人应承担责任。
第十六条 咨询人向委托人提出赔偿要求不能成立时,则应补偿由于该赔偿或其他要求所导致委托人的各种费用的支出。
委托人的责任
第十七条 委托人应当履行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约定的义务,如有违反则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给咨询人造成的损失。
第十八条 委托人如果向咨询人提出赔偿或其他要求不能成立时,则应补偿由于该赔偿或其他要求所导致咨询人的各种费用的支出。
合同生效,变更与终止
第十九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条 由于委托人或第三人的原因使咨询人工作受到阻碍或延误以致增加了工作量或持续时间,则咨询人应当将此情况与可能产生的影响及时书面通知委托人。由此增加的工作量视为额外服务,完成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工作的时间应当相应延长,并得到额外的'酬金。
第二十一条 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则应当在14日前通知对方;因变更或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应由责任方负责赔偿。
第二十二条 咨询人由于非自身原因暂停或终止执行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由此而增加的恢复执行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的工作,应视为额外服务,有权得到额外的时间和酬金。
第二十三条 变更或解除合同的通知或协议应当采取书面形式,新的协议未达成之前,原合同仍然有效。
咨询业务的酬金
第二十四条 正常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附加工作和额外工作的酬金,按照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专用条件约定的方法计取,并按约定的时间和数额支付。
第二十五条 如果委托人在规定的支付期限内未支付建设工程造价咨询酬金,自规定支付之日起,应当向咨询人补偿应支付的酬金利息。利息额按规定支付期限最后一日银行活期贷款乘以拖欠酬金时间计算。
第二十六条 如果委托人对咨询人提交的支付通知书中酬金或部分酬金项目提出异议,应当在收到支付通知书两日内咨询人发出异议的通知,但委托人不得拖延其无异议酬金项目的支付。
第二十七条 支付建设工程造价咨询酬金所采取的货币币种、汇率由合同专用条件约定。
其他
第二十八条 因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的需要,咨询人在合同约定外的外出考察,经委托人同意,其所需费用由委托人负责。
第二十九条 咨询人如需外聘专家协助,在委托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范围内其费用由咨询人承担;在委托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范围以外经委托人认可其费用由委托人承担。
第三十条 未经对方的书面同意,各方均不得转让合同约定的权利和义务。
第三十一条 除委托人书面同意外,咨询人及咨询专业人员不应接受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约定以外的与工程造价咨询项目有关的任何报酬。
咨询人不得参与可能与合同规定的与委托人利益相冲突的任何活动。
合同争议的解决
第三十二条 因违约或终止合同而引起的损失和损害的赔偿,委托人与咨询人之间应当协商解决;如未能达成一致,可提交有关主管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根据双方约定提交仲裁机关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三部分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专用条件
第二条 本合同适用的法律、法规及工程造价计价办法和规定;
第四条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范围: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是指以下服务类别的咨询业务;
(a类)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投资估算的编制、审核及项目经济评价;
(b类)建设工程概算、预算、结算、竣工结(决)算的编制、审核;
(c类)建设工程招标标底、投标报价的编制、审核;
(d类)工程洽商、变更及合同争议的鉴定与索赔;
(e类)编制工程造价计价依据及对工程造价进行监控和提供有关工程造价信息资料等。
第八条 双方约定的委托人应提供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材料及提供时间:
第九条 委托人应在日内对咨询人书面提交并要求做出答复的事宜做出书面答复。
第十四条 咨询人在其责任期内如果失职,同意按以下办法承担因单方责任而造成的经济损失。
赔偿金二直接经济损失x酬金比率(扣除税金)
第二十四条 委托人同意按以下的计算方法、支付时间与金额,支付咨询人的正常服务酬金;
委托人同意按以下计算方法、支付时间与金额,支付附加服务酬金:
委托人同意按以下计算方法、支付时间与金额,支付额外服务酬金:
第二十七条 双方同意用 支付酬金,按 汇率计付。
第三十二条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委托人与咨询人应及时协商解决;如未能达成一致,可提交有关主管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附加协议条款: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使用说明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包括《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标准条件》和《建设工种造价咨询合同专用条件》(以下简称《标准条件》、《专用条件》)。
《标准条件》适用于各类建设工程项目造价咨询委托,委托人和咨询人都应当遵守。《专用条款》是根据建设工程项目特点和条件,由委托人和咨询人协商一致后进行填写。双方如果认为需要,还可在其中增加约定的补充条款和修正条款。
《专用条件》的填写说明:
《专用条件》应当对应《标准条件》的顺序进行填写。例如:第二条要根据建设工程的具体情况,如工程类别、建设地点等填写所适用的部门或地方法律法规及工程造价有关办法和规定。
第四条在协商和写明“建设工种造价咨询业务范围”时首先应明确项目范围如工程项目、单项工程或单位工程以及所承担咨询业务与工程总承包合同或分包合同所涵盖工程范围相一致。其次应明确项目建设不同阶段如可行性研究、设计,招投标阶段或全过程工程造价咨询中投资估算、概算或预算的内容等。
在填写建设工种造价咨询酬金标准时应根据委托人委托的建设工程项目内容繁简程度,工作量大小、双方约定,一般应当在签订合同时预付30%预付款 元,当工作量完成70%时,预付70%的工程款 元,剩余部分待咨询结果定案时一次付清。如果由于委托人及第三人的阻碍或延误而使咨询人发生额外服务也应当支付酬金,并应约定好酬金的计算方法及支付时间,在写明其支付时间时应写明其后的多少天内支付。
如果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设立奖罚条款,但必须是对等的。
本合同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两份。
委托人:(盖章) 咨询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咨询合同 篇8
甲方:
乙方:
本着诚信合作、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双方就人力资源管理咨询服务项目达成以下协议:
一、服务范围
乙方为甲方的 设计和指导实施人力资源管理系统,具体包括以下内容:
1.1人力资源管理现状的调研分析
1.1.1通过标准问卷、现场访谈、资料查阅等方式对甲方进行全方位人力资源管理现状的调研诊断。
1.1.2通过系统分析,形成详细的人力资源管理现状调研分析报告。
1.2组织职位体系
1.2.1梳理并编制襄阳地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组织结构。
1.2.2设计符合甲方发展战略要求的组织结构。
1.2.3编制新组织结构的部门职能、关键岗位的岗位说明书、关键岗位的职位发展矩阵。
1.2.4对新组织结构的各岗位进行人员定编。
1.3绩效管理体系
1.3.1编制绩效管理手册。
1.3.2编制各部门及关键岗位的绩效考核指标,形成《绩效指标辞典》。
1.4薪酬福利体系
1.4.1编制薪酬福利管理手册。
1.4.2选择岗位价值评估模型,完成核心岗位的价值评估。
1.4.3设计各职族职等的宽带薪酬体系。
1.4.4对各岗位人员的薪酬数据进行重新定位。
1.5建立员工培养和发展体系
1.5.1设计满足甲方发展战略的员工素质模型。
1.5.2设计持续不断满足员工能力素质提升的培训体系。
1.6建立人力资源流程和制度
1.6.1建立人力资源系统的主要管理流程。
1.6.2建立人力资源系统的主要管理制度。
1.7咨询方案的指导实施
1.7.1对项目设计的各种方案进行广泛的培训和宣导。
1.7.2指导甲方对项目设计的各种方案进行实施。
二、项目预期目标
通过有效的组织职位体系、绩效体系、薪酬体系、人才培训体系、人力资源流程制度的健全与实施,满足甲方当前和中长期人力资源有效的开发和管理,吸引并留住优秀人才、激发员工潜能和工作积极性、建立人才培养及输出的需求,最终实现提高甲方人力资源竞争力和长期稳定发展的目标。
三、项目时间计划
3.1本项目方案设计阶段的时间为十二个月,内容分为五大部分:
3.1.1第一部分:完成项目启动和现场诊断调研工作。
3.1.2第二部分:完成调研分析报告的发布,组织结构、职位描述和人员定编的设计工作,乙方顾问人员在甲方现场的工作时间预计为30个工作人日。
3.1.3第三部分:完成绩效管理的设计工作,乙方顾问人员在甲方现场的工作时间预计为60个工作人日。
3.1.4第四部分:员工培训体系的设计工作,乙方顾问人员在甲方现场的工作时间预计为20个工作人日。
3.1.5第五部分:完成核心流程和制度的设计工作,乙方顾问人员在甲方现场的工作时间预计为20个工作人日。
3.2本项目实施阶段的时间为十二个月,乙方派驻一名顾问常驻甲方十个月,对项目设计的各种方案进行广泛的培训和宣导,协助甲方推动咨询方案的深入实施和有效执行。
四、项目培训计划
4.1第一部分咨询工作的培训分两次实施,每次半天,培训主题为《现代组织设计与管理》和《工作分析与职位描述》。
4.2第二部分咨询工作的培训分两次实施,每次半天,绩效管理体系的培训主题为《目标绩效管理》。
4.3第三部分咨询工作的培训分二次实施,每次半天,薪酬福利体系的培训主题《如何进行岗位价值评估》。
4.4第四部分咨询工作的培训主题为《如何编制人力资源流程和制度》,时间为半天,通过培训使学员了解并掌握人力资源流程和制度的规划识别方法、编写方法等。
五、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5.1双方共同的义务
严格遵守本协议各项条款规定的内容,并协商解决合作中出现的有争议的问题。
5.2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5.2.1为保证咨询项目工作得以顺利进行,甲方应就本项目成立独立的项目组,同时委派一名项目负责人,负责协调乙方和甲方项目组及各部门人员的沟通,并代表甲方组织进行内部研讨、审批确定咨询工作计划和工作过程中所交付的各种咨询成果。
5.2.2为保证项目按期完成,甲方应对项目进行过程中有关问题及时做出决定,对乙方交付的各种咨询方案和文本及时反馈意见。在乙方交付各种阶段性咨询方案和文本后的二周时间内,甲方应向乙方发出书面的修改意见,否则视为甲方已接受该阶段的咨询成果。
5.2.3甲方应提供乙方因咨询工作需要的相关信息资料,并积极配合乙方项目顾问按计划进行培训、讨论等工作。
5.2.4甲方向乙方工作人员提供履行服务时必须的独立办公室、网络、桌子、椅子、长途电话及交通便捷等。
5.3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5.3.1为保证咨询项目工作得以顺利进行,乙方应就本项目成立项目组,项目负责人及项目成员应经过甲方项目组的认可。
5.3.2乙方应按照协议的要求,根据项目计划保质保量完成服务范围所规定的工作,按时向甲方提交合同要求的各种咨询成果及培训资料。
5.3.3乙方应及时向甲方通报项目的进展情况,根据甲方对项目执行及提交成果的意见及时进行修正。
六、项目费用
本项目的费用包括两项,分别是咨询服务费和差旅费,其中:
6.1项目费用的第一项为咨询服务费,咨询费用为人民币壹佰万元整(¥1000000.00元)按照项目进度,甲方分次支付给乙方:
6.2项目费用的第二项为差旅费和食宿费用为人民币壹佰陆拾捌万元整(¥1680000.00元)按照项目进度,甲方分次支付给乙方:
顾问来往甲方的所有差旅费和食宿费用由甲方负责。
此份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贰佰陆拾捌万元整(RMB:2680000)。
七、保密
7.1本项目中所涉及的双方的内部资料、数据和其他商业信息,未经有关方许可,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形式用于合同之外的目的,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其他方泄露。
7.2本项目成果物的所有权归甲方所有,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向除甲方外的任何第三方泄露,若乙方违约,甲方保留进一步追究的权利。
八、违约责任
8.1甲方应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项目咨询费。
8.2乙方应按项目工作计划提供阶段咨询结果。若乙方提交的咨询成果,经甲方审核后未被认可,且经三次修改后仍未被认可,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
九、争议处理
甲乙双方如对协议条款规定的理解有异议,或者对与协议有关的事项发生争议,双方应本着友好合作的精神进行协商。协商不能解决的,则任何一方均可向当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十、不放弃条款
任何一方因疏忽而未追究另一方的任何违约责任,并不意味着该方放弃了任何应有的权利。
十一、协议的完整及其他
11.1本协议及附件已构成双方当事人的全部合同意图,并取代之前就本项目所做出的一切口头或其他书面协议。
11.2本协议自双方签定之日起生效。
11.3本协议未经双方书面同意,不得对此作任何修改。如有未尽事宜,经双方书面同意后,可签定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同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协议效力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盖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乙方: 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盖章) 日
咨询合同 篇9
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委托人)与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咨询人)经过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委托人委托咨询人为以下项目提供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
1.项目名称:
2.服务类别:
二、本合同的措词和用语与所属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条件及有关附件同义。
三、下列文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标准条件;
2.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专用条件;
3.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执行中共同签署的补充与修正文件。
四、咨询人同意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承担本合同专用条件中议定范围内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
五、委托人同意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期限、方式、币种、额度向咨询人支付酬金。
六、本合同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自年月日开始实施,至年月日终结。
七、本合同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两份。
委托人:(盖章)
咨询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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