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咨询合同

时间:2024-07-02 18:10:58 咨询合同 我要投稿

【优秀】设计咨询合同15篇

  在人们愈发重视契约的社会中,合同在生活中的使用越来越广泛,签订合同也是避免争端的最好方式之一。那么制定合同书有什么需要注意的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设计咨询合同,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优秀】设计咨询合同15篇

设计咨询合同1

  本合同由委托咨询者(以下简称委托方)为一方,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咨询方)为另一方,双方就咨询服务,授权双方代表按下列条款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合同内容

  提供的咨询服务,而咨询方愿意提供此项服务。

  咨询方提供的咨询服务范围包括:编写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书及相关申报服务。

  第二条合同的开始、完成、修改及终止

  本合同从签订之日起生效。

  咨询方按本合同中所列要求表完成咨询服务。除非双方协定在商议条件下延长服务,本合同应在合同履行之日起某日后,或至服务全部完成时终止,先到者为准。在合同终止或期满时,双方所有的权利和义务均终止。

  任何一方终止本协议必须在终止日期之日提前天书面通知对方。如果本合同由委托方提出终止,须支付咨询方项目终止之日之前所有工作的咨询费用及所发生的相关费用。

  除非双方签署有书面修正意见,否则,不能对合同及其附件进行任何变动和修改。

  第三条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委托方应向咨询方提供有关的资料、报告及咨询服务需要的其他信息并给予咨询方开展工作提供力所能及的协助,特别是委托方应指定一名总代表以便能随时予以联系。

  对于本合同项下咨询方所履行的服务,委托方将以本合同第四条中所提供的方法向咨询方支付。

  咨询方应根据咨询服务的内容和进度安排,按时提交咨询报告。

  所有按合同要求完成的咨询服务工作都应由“委托方”检查,并得到它的认可。咨询方要对咨询服务的工作量、正确和完整性负责。

  咨询方对本合同的任何和所有责任都限定在咨询方因付出专业服务而已收到的合同付款之内,并将在本合同第条规定的保证期满后解除。

  第四条价格与支付

  本合同总价为人民币(币种)_______元(大写:_______)。

  本合同总价包括咨询方所提供的所有咨询服务和培训费用,为固定不变价格,且不随通货膨胀的影响而波动。合同总价包括咨询方在其本地和委托方所在地因履行本合同义务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支出和以各种方式寄送资料到委托方办公室所发生的费用,但不包括咨询方因服务发生的杂项费用,包括差旅,通讯,餐费,交通等费用。如发生本合同规定的不可抗力,合同总价可经双方友好协商予以调整。如果委托方所要求的服务超出了本合同附件一规定的'范围,双方应协商修改本合同总价,任何修改均需双方书面签署,并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委托方向咨询方的所有付款均通过委托方所在地的银行以支票方式支付到咨询方的帐户上或现金支付。

  付款在委托方收到咨询方提交的材料后

  收到委托方的付款后,咨询方应在天内签发标明相应支付金额的商业发票;

  若委托方同意付款但未能按照上述条件付款,则咨询方对应付金额按每月1%的费率收取滞纳期费,并暂停后续阶段服务直至受到委托方上述付款。

  如委托方拖延付款,咨询方有权延迟或终止合同剩余咨询服务。

  如咨询方提供的服务与本合同要求不符,委托方应当立即通知咨询方,咨询方应在委托方指定的时间内重新进行服务,并不向委托方另外收取费用。咨询方对本合同的违约或未执行的责任应限于根据本合同己支付咨询方之酬金范围内。由于对咨询方的服务不满而终止合同时,委托方仍然必须按合同规定付清咨询方己提供之合格服务的酬劳。

  第五条保密

  由委托方收集的、开发的、整理的、复制的、研究的和准备的与本合同项下工作有关的所有资料在提供给咨询方时,均被视为保密的,不得泄漏给除委托方或其指定的代表之外的任何人、企业或公司。

  合同有效期内,双方应采取适当措施对本合同项下的任何资料或信息予以严格保密,未经一方的书面同意,另一方不得泄露给任何第三方。

  一方和其工作人员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所获得或接触到的任何保密信息,另一方有义务予以保密,未经其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使用或泄露从他方获得的上述保密信息。

  第六条保证

  咨询方的保证义务在本咨询服务经最后一批款项支付后的

  公正和信用。双方将公平地对待相互所享有的合同赋予的权利,并采取一切合理的措施保证本合同的实施。故双方一致表示,希望本合同在相互间公正实施、不损害任何一方的利益。

  第七条咨询报告的归属

  所有提交给委托方的最终咨询报告属于委托方的财产,咨询方对该报告不应泄漏或利用。

  咨询方可保存上述资料的复印件,包括本合同第五条所指的委托方提供的资料,但未经委托方的书面同意,咨询方不得将上述资料用于与本咨询项目之外的任何项目。

  第八条转让

  未经另一方事先书面同意,无论是委托方或是咨询方均不得将其合同权利或义务转让或转包给他人。

  第九条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由于战争及严重的火灾、台风、地震、水灾和其它不能预见、不可避免和不能克服的事件而影响其履行合同所规定的义务的,受事故影响的一方将发生的不可抗力事故的情况以传真通知另一方,并在事故发生后十四天内——将有权证明的机构出具的证明文件提交另一方证实。

  受影响的一方对因不可抗力而不能履行或延迟履行合同义务不承担责任。然而,受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故消除后尽快以传真通知另一方。

  双方在不可抗力事故停止后或影响消除后立即继续履行合同义务,合同有效期和/或有关履行合同的预定的期限相应延长。

  第十条争议及解决

  本合同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和司法裁决解释和执行。双方当事人应全力友好地解决因本合同而产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

  双方之间如不能友好解决因本合同而产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均应提交委托方所在地仲裁机构,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

  第十一条语言和标准

  1除本合同及附件外,委托方和咨询方之间的所有往来函件,咨询方给委托方的资料、文件和咨询报告等均采用中文文字。

  第十二条适用的法律

  1本合同的法律含义、效力、履行等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

  第十三条其它条款

  1本合同的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合同正文与附件有矛盾之处,合同正文内容优先。

  1所有对本合同的修订、补充、删减、或变更等均以书面完成并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后生效。生效的修订、补充、删减、或变更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本合同用中文文字写成,如有出入,以中文合同为准。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设计咨询合同2

  签订时间: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甲方: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第一条总则甲方委托乙方编制完成《 》。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二条项目材料编制委托内容编制,提交相关报告、报表及图件。

  第三条技术成果要求及提供时间乙方负责完成,以及提交相关报告、报表一式两份给甲方,并向甲方提交相应的电子文本一份,完成时间为现场勘察、提交全部资料后10个工作日内向有关部门递交评审资料。

  第四条费用及付款方式

  1、编制费用:经双方协商,乙方同意本工程临时用地土地复垦方案报告编制费(含评审等费用,开具发票)为人民币。

  2、付款方式:付款方式及付款时间:分两期支付合同款。第一期:本合同生效后7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编制费用的50%,计人民币;第二期:方案报告书编制完成后,提交所在地自然资源局并通过专家评审后一次性付清剩余合同款,即合同价50%,计人民币(大写) 。

  3、付款方法:双方委托银行代付代收有关费用。

  第五条双方职责

  1、甲方职责

  1、乙方在开展外业勘察设计工作时,甲方配合协调乙方与当地相关部门的关系。

  2、负责向乙方及时提供编制工作所需的勘测定界、土地利用现状图、地形图或地类图作底图的施工平面布置图、项目基础资料。

  3、负责按款支付给乙方编制费用。

  4、对于乙方提供的图纸等成果资料,产权属甲方,但甲方有义务保密,不得向本项目无关的第三方提供。

  2、乙方职责

  1、要根据项目申报时间要求,遵照国家和广西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行业设计标准、技术规范、规程、定额等要求进行设计,并按合同规定的进度和质量向甲方提交经国土资源部门验收合格的成果和相关批复文件。

  2、维护和尊重本工程的勘察设计成果,在未征求甲方同意的情况下,勘察设计成果不随意更改或提供给第三方使用。

  3、对于甲方提供的图纸和技术资料以及属于甲方的`测绘及设计成果,乙方有保密义务,不得向第三人转让和用于本合同以外的项目。

  4、乙方仅承担与复垦相关的技术服务及编制工作,其他非复垦相关的申报事宜不由乙方负责。

  第六条违约责任

  1、因甲方提供上述资料及文件延期导致本合同项目报告编制工作不能如期开展时,乙方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交付成果文件时间顺延,或重新确定提交成果文件的时间。

  2、因甲方责任造成乙方的重大返工或重做,应另行协调,增加《复垦方案》编制费。

  3、由于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时间交付完整报告书,报告书深度未达到评审要求,乙方应在约定时间内返工完毕并达到评审要求外,期间所产生的一切编制费用由乙方负责。

  4、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按有关法律及时协商处理。

  5、在合同履行期间,发包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已开始编制工作的,发包人应根据编制人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编制费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编制费的全部支付。

  6、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本着实事求是精神协商解决,必要时可签署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经双方协商,本合同自签订日期年______月______日起生效。本合同壹式四份,甲方执两份、乙方执两份。双方履行完成合同约定的义务后,本合同自行终止。

  (以下无正文)

  甲方:___________ (公章)乙方:_______ (公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合同经办人:________合同经办人:__

  单位地址:_________单位地址:____

  电话:电话: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____________

  银行账号:银行账号: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年______月______日签订日期:__年______月______日

设计咨询合同3

  甲方: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_______地址:_______话:_______

  乙方: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_______地址:_______电话:_______开户行名称:_______帐号:_______

  经双方友好协商,甲方聘请乙方为_______(项目名称)提供设计咨询服务(以下简称“本项目”),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特签订如下合同。

  1、定义本合同中

  (a)“本合同”指合同正文及其附件,以及双方根据合同第7条所作的任何书面变更的内容。本合同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效力。

  (b)“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c)“咨询服务”指附件2(详见附件2)中订立的咨询服务内容,以及本合同第10条规定的附加咨询服务。

  (d)“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和数据电文(包括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e)本合同中的“天”指日历天,年、月、日均以公历计算。本合同中的各标题仅作为参考之用,不得从任何意义上影响本合同的涵义或其解释。

  2、合同的完整性

  甲方与乙方订立的合同条款全部包含在本合同中,所有在此之前的合同、备忘录、谈判、信函、会议纪要或讨论等书面或非书面的文件、承诺均为本合同所取代。

  3、文件效力

  如果组成本合同的文件资料之间出现含混不明、或相互冲突的,以合同附件为准,但双方根据本合同第7条对本合同进行修改的文件除外。修改文件的效力以双方最近达成的版本为准。

  4、禁止转让

  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均无权转让本合同或其中的任何权利,也不得减少和豁免其根据本合同应承担的义务。

  5、合同生效

  本合同在符合下列各项条件完成之后即时生效:经合同双方共同签署;

  甲方依照附件1(详见附件1)中的规定将预付款付至乙方的银行帐户。

  6、开始咨询服务

  乙方应在本合同生效之日即时开始咨询服务工作。

  7、合同变更

  双方对本合同的任何全部或部分修改、更正或放弃,都必须书面进行,且经合同双方签字盖章认可。

  8、合同终止

  如不可抗力条件持续超过三十天,双方均可向对方发出通知书,然后终止本合同。

  本合同的期满或终止均不应损害或影响合同中任何一方应有的权利和义务。

  9、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除根据合同约定提前终止外,其有效期应持续至双方的合同权利和义务履行完毕时为止。

  10、额外咨询服务

  合同执行过程中,甲方如要求乙方提供额外咨询服务的,应以书面形式提出,双方应当另签补充合同明确补充工作内容、成果提交时间、追加乙方咨询服务费用及双方应履行的义务等事宜。

  11、甲方的权力和义务

  甲方应按约定的期限(合同签订后7日内)向乙方提供开展咨询服务工作所需的`有关数据和资料;超过约定期限(合同签订后7日内)仍未提供的,乙方交付咨询成果的时间将相应顺延。合同执行过程中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协助。

  甲方变更委托咨询服务项目、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对提交的资料作较大修改,因而造成乙方工作超出附件2(详见附件2)定义的服务范围和期限时,双方应视当时之实际情况,协商确定相应延期工作日,并根据乙方增加的工作量协商追加乙方咨询服务费事宜。

  甲方应按附件1(详见附件1)的约定向乙方支付咨询服务费用。因甲方自身原因导致延期支付的,则甲方应自约定支付期限次日起向乙方支付违约金,每天按该期应付而未付金额的千分之五计算支付。当甲方在约定付款日期满后三十日内仍然未能按照约定付款的(出现不可抗力或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时除外),乙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同时,甲方应支付乙方在合同解除之日前已提供的服务所对应的咨询服务费。

  合同履行期间,甲方因其自身原因而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乙方未开始咨询服务工作的,不退还甲方已付的预付款;在乙方按进度计划完成咨询成果的情况下,甲方应根据附件1(附件1)所约定的付款方式,以乙方阶段进度已完成的实际工作量或以月服务时间为一个阶段,不足一个阶段一半时,按该阶段费用的一半支付;超过一个阶段一半时,按该阶段费用的全部支付。

  甲方要求乙方暂停咨询服务的,甲方应提前七日书面通知乙方并说明理由和暂停期限,并按照乙方实际已完成的工作量,支付相应阶段的咨询服务费用,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费用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费用的全部支付。如拟定暂停或者实际暂停超过三十日,则乙方有权选择单独终止本合同。

  在任何情况下,甲方与本合同相关或因本合同引起的任何违约赔偿责任违约金或赔偿金应以合同总额的20%为上限。

  合同履行期间,甲方的项目代表为(如需变更甲方应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姓名:_______职务:_______手机:_______

  电话:_______传真:_______电子邮箱:_______

  12、乙方的权力和义务

  乙方应按照国家及项目所在地地方政府颁发的规范、规定,并恰当地运用先进科学的设计咨询技术,依照本合同的各项条款及附件2(详见附件2)约定的内容为甲方提供咨询服务,并提交咨询成果。

  乙方应按附件2(详见附件2)约定的时间提交咨询成果,如因乙方自身原因逾期,每逾期一天,乙方应承担该阶段合同费用千分之五的违约金。

  乙方应按附件2(详见附件2)约定的咨询服务范围及时间期限,对咨询成果进行相应必要的修改和完善。

  合同生效后,除本合同、、款约定的情况外,乙方不得无故终止或解除合同。

  在任何情况下,乙方与本合同相关或因本合同引起的任何违约赔偿责任违约金或赔偿金应以合同总额的20%为上限。

  合同履行期间,乙方的项目代表为(如变更乙方应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电话:_______传真:_______电子邮箱:_______

  13、免责约定

  因合同一方违约在先或因不可抗力导致的延迟或无法履行本合同义务,合同另一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14、知识产权

  乙方向甲方提交的所有咨询成果的版权,在甲方按附件1约定付清咨询服务费用后,由甲所有。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最终咨询成果用于本合同以外的其他项目,但在不损害对方利益前提下双方均可用于企业推广、广告宣传等。

  15、保密约定

  双方承诺,双方之间进行的与本合同相关的交流信息都应当由接收方严格保密,除非为履行本合同所需,一方不得使用或向任何第三方透露从对方获知的任何商务、技术、操作、工艺流程、市场信息等商业秘密,但下列情况除外:

  a)对方书面同意;

  b)有关信息已为公众所知;

  c)一方在对方提供之前已通过其他合法途径获得该信息。

  16、通知、送达

  所有与本合同有关的正式通知须为书面形式,下列任何一种方式发送至本合同规定的通讯地址,即当送达论:

  派人送交接收方指定的代表,对方须签字确认。

  经特快专递送达,以签收时间为准,接收方传真反馈信息。

  任何一方以传真形式发送文件给另一方,另一方都必须签字确认收到文件,否则将视为拒绝签收。

  拒绝签收对方文件是违约行为。

  17、合同语言

  本合同所用语言为中文简体。

  18、适用法律及争端解决

  本合同的订立、生效、解释、履行和争端解决等事项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凡与本合同相关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友好协商不成的,则任何一方可向项目所在地法院申请仲裁,仲裁结果为终局,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19、其他事宜或有特殊原因的,甲乙双方根据实际情况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补充说明和约定,同样具备法律效力。

  20、本合同一式拾份,甲、乙双方各执伍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设计咨询合同4

  甲方:

  营业执照: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职务:

  乙方:

  身份证号:

  此合同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经双方协商而订立。

  第一条 合同目的

  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乙方挂靠在甲方企业之下,从事甲方经营许可证范围内的经营项目。同时,甲乙双方订立本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及其挂靠期内的注意事项。

  第二条 甲方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权利:(1)甲方每年向乙方收取人民币×万元整,作为管理服务费。

  (2)乙方利用甲方名义所开发票,则乙方需向甲方缴纳面值金额的百分之×。

  (3)如乙方作出有损甲方信誉和形象之行为,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协议,本年度管理服务费不予归还。

  义务:(1)甲方在本协议生效之后,只向乙方提供相关经营业务所需的手续证件和经营许可。

  (2)对乙方提出的合理要求尽可能提供良好的服务。

  第三条 乙方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权利:

  (1)乙方可以获取甲方对其二条义务的承诺和兑现,若有问题可以随时向甲方提出意见。

  (2)享受甲方所提供的.施工所需资质及经营许可。

  (3)充分利用建业的资质,完全自主的开展相关产品经营业务。

  (4)经营上实行内部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5)一切正常利润归乙方所有,不受干涉。

  义务:

  (1)在经营活动中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甲方规章制度。

  (2)负责解决经营事件,相关经营条件及施工设备自主负责解决。

  (3)认真负责进行施工项目的质量和安全,对发生的质量问题和事故乙方负完全责任。

  (4)维护甲方的信誉和形象,不做任何假冒、欺诈、侵权、损誉的事情,若发生此类事件,则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并要求进行相关经济赔偿和处罚。

  (5)按时足额向甲方缴纳管理服务费。

  (6)乙方经营项目不得超过甲方经营许可证所规定的范围,如超出甲方经营许可证范围的项目,乙方需自己提供相关手续证件。

  第四条 乙方实施的工程项目,其合同、保险、税务、财务、银行、统计等事项由乙方自主办理。

  第五条 乙方在经营活动中,若出现安全事故等重大意外,均有乙方独立承担,甲方不承担一切责任, 特此提出免责声明。

  第六条 乙方应当在合同签订时付清管理服务费。

  本合同以签订日期为生效日,有效期一年,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一份,相关主管单位一份。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设计咨询合同5

  甲方:天津市天勘建筑设计院

  乙方:天津捷速达劳务服务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乙方。

  一、委托范围及设计周期:

  甲方委托乙方进行位于天津市武清区中医医院康复楼建设工程的单体工艺方案设计咨询工作。共涉及项目建筑面积约3.20万平方米。

  工作周期:以甲乙双方共同确认方案后顺延3个工作日做为成果提交期限。

  二、双方权利、义务及责任等:

  1、根据实际发生工作量进行咨费折减。

  2、双方本着目标、目的.一致的原则,加强沟通互助,将协议事项完满完成。

  三、双方需提供的设计条件或文件

  1、甲方需向乙方提供以下必需条件:

  (1)、现状地形图一份;

  (2)、单体建筑方案一份;

  (3)、其他与该项目设计咨询相关的要求;

  2、乙方需向甲方提供以下设计文件成套方案成果四份。

  四、设计咨询费取费:

  1、按照该项目建筑面积的5.00元/平方米进行计算,该项目设计咨询费共约16.00万元(大写人民币壹拾陆万元正)。

  2、付款方式:乙方提交方案成果时,甲方结算全部设计咨询费,计16.00万元,不留尾款。

  五、其他

  1、本补充协议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签订其他补充协议,其他补充协议与本补充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后,甲乙双方应严格遵照执行,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签约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贰份,甲方壹份,乙方壹份。

  甲方:乙方:

  (盖章) (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或委托代理人)

  20xx年12月14日 20xx年12月14日

设计咨询合同6

  委托方(甲方):__________

  承接方(乙方):_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甲方决定委托乙方承担建筑设计咨询工作。为了保证工作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特签订本合同(包括本合同附件和所有补充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甲方需设计、咨询服务项目地址为,建筑面积平米现正式委托乙方进行建筑节能方案咨询及设计工作。

  二、付款方式

  1、后乙方向甲方支付设计费总额的30%人民币¥__________元,人民币大写叁拾壹万伍仟元整。其它70%节能方案设计咨询服务费人民币¥__________元,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整,该项目节能验收合格后7日内付完全部费用。

  2、因甲方不能及时支付设计、咨询服务费,乙方有权停止设计、咨询服务工作。乙方延迟支付设计、咨询服务费每日支付总款额10%的滞纳金。

  3、以上款项不含税,甲方如需开工程发票应向乙方另行支付设计、咨询服务费总额的17%。

  三、乙方义务

  (1)乙方收到设计、咨询服务费定金第二日跟据甲方提供的原始建筑图纸及现场照片展开设计、咨询服务工作。甲乙双方约定,本阶段设计方案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完成。

  (2)乙方负责对原节能设计(外墙内保温)部份,与原设计单位进行协调达到验收条件。

  (3)乙方需对甲方项目信息保密,因乙方泄密造成甲方损失,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四、甲方义务

  (1)对该项目外墙玻璃部份与当地职能部门协调达到验收条件。

  (2)对该项目办公楼外墙内保温进行施工达到验收条件。

  (3)甲方负责节能验收过程中全部费用。

  (4)甲方需对乙方设计、咨询服务工作信息保密,因甲方泄密造成乙方损失,一切费用由甲方承担。

  五、设计、咨询服务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认可后,甲方应按以上程序支付设计、咨询服务费。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未开始设计工作的,不退还甲方已付的定金;已开始设计工作的,甲乙双方应根据设计人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全部支付。

  六、如乙方未能于双方约定完成设计咨询服务工作,双方约定甲方根据乙方延迟设计咨询服务工作总额的3‰/日扣除乙方设计、咨询服务费。

  七、本合同中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壹份。

  九、甲方可以通过银行汇款将上述各款项于指定的期限内支付到乙方下列账户:

  账户名称:_________节能工程有限公司

  账户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银行名称:_______________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新添分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时间:_____年____月____日

设计咨询合同7

  委托方:______________

  承接方:_____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甲方决定委托乙方承担建筑设计咨询工作。

  为了保证工作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特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甲方需设计、咨询服务项目地址为,建筑面积平米现正式委托乙方进行建筑节能方案咨询及设计工作。

  二.付款方式

  1)后乙方向甲方支付设计费总额的30%人民币¥________元,人民币大写________元整。

  其它70%节能方案设计咨询服务费人民币¥________元,人民币大写________元整,该项目节能验收合格后7日内付完全部费用。

  2)因甲方不能及时支付设计、咨询服务费,乙方有权停止设计、咨询服务工作。

  乙方延迟支付设计、咨询服务费每日支付总款额10%的滞纳金。

  3)以上款项不含税,甲方如需开工程发票应向乙方另行支付设计、咨询服务费总额的17%。

  三.乙方义务

  1)乙方收到设计、咨询服务费定金第二日跟据甲方提供的原始建筑图纸及现场照片展开设计、咨询服务工作。

  甲乙双方约定,本阶段设计方案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完成。

  2)乙方负责对原节能设计部份,与原设计单位进行协调达到验收条件。

  3)乙方需对甲方项目信息保密,因乙方泄密造成甲方损失,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四.甲方义务

  1)对该项目外墙玻璃部份与当地职能部门协调达到验收条件。

  2)对该项目办公楼外墙内保温进行施工达到验收条件。

  3)甲方负责节能验收过程中全部费用。

  4)甲方需对乙方设计、咨询服务工作信息保密,因甲方泄密造成乙方损失,一切费用由甲方承担。

  五.设计、咨询服务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认可后,甲方应按以上程序支付设计、咨询服务费。

  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未开始设计工作的,不退还甲方已付的定金;

  已开始设计工作的,甲乙双方应根据设计人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一半支付;

  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全部支付。

  六.如乙方未能于双方约定完成设计咨询服务工作,双方约定甲方根据乙方延迟设计咨询服务工作总额的3‰/日扣除乙方设计、咨询服务费。

  七.本合同中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壹份。

  九.甲方可以通过银行汇款将上述各款项于指定的期限内支付到乙方下列账户:

  账户名称:___节能工程有限公司

  账户号码:________________

  银行名称: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

设计咨询合同8

  ____________国____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为一方,_________国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乙方”)为一方,双方就工程的技术咨询服务,授权双方代表按下列条款签订本协议书:

  (一)甲方请乙方就工程提供技术咨询服务,乙方愿意提供这样的服务。

  (二)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技术咨询服务范围如下:____________(详见附件)

  (三)乙方的义务如下:____________

  1、乙方应于:_______年:_______月份内派遣:_______名身体健康、能够胜任工程咨询工作的专家来中国进行为期?天的技术咨询服务,派出技术咨询专家的名单应事先征得甲方同意。

  2、乙方的专家应到现场考察,并正确、全面地解答甲方人员提出的咨询问题,在离开中国前,向甲方提交咨询报告初稿,并在离开中国后一个月内提交正式咨询报告,一式五份,报告的内容应包括附件中所列内容,并用英文书写。

  3、乙方的'专家在中国进行技术咨询服务的时间为?个日历日(包括:_______个旅途日和:_______个周末日),每周工作:_______天,每天工作:_______小时。

  4、专家在中国工作期间应遵守中国的法律和所在工作地区的有关规定。

  5、乙方将正式的技术咨询报告给甲方寄出后,应以电传通知甲方如下内容:报告寄出日期、邮单号。

  (四)甲方的义务

  1、考虑到本协议第二、三条所规定的乙方所提供的咨询服务,甲方支付给乙方一笔总费用,其金额为:_______美元(大写:_______美元整)。

  2、为乙方专家提供在中国境内的食宿及工作需要的交通。

  3、提供工作必须的技术资料、图纸和技术文件。

  4、提供在中国工作所需的翻译人员。

  5、协助办理专家出入中国的签证和在中国居留、旅行手续并提供方便。

  (五)费用的支付

  1、本协议书的费用以美元支付。

  2、本协议书所规定的总金额的:_______%计美元,在乙方所派专家到达北京后,甲方凭收到的下列单据,经审核无误后:_______天内通过_______和:_______向乙方支付:____________

  (1)商业发票正本一份;

  (2)商业发票复印本五份。

  3、本协议总金额的:_______%,计_________美元在乙方完成技术咨询服务并提交正式的技术咨询报告后,甲方凭收到的下列单据,经审核无误后不迟于:_______天通过:_______和_________向乙方支付:____________

  (1)商业发票正本一式六份;

  (2)即期汇票一式两份;

  (3)邮寄正式技术咨询报告的邮单或空运单一式两份。

  (六)凡在中国以外所发生的一切银行费用由乙方承担。在中国发生的一切银行费用由甲方承担。

  (七)双方应对互相提供的一切资料给予保密,未经过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者透露。

  (八)税费

  1、中国政府根据现行税法对甲方课征有关执行本协议的一切税费,由甲方支付。

  2、______根据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科税法》对乙方课征有关执行本协议的一切税费由乙方支付。

  3、在中国境外课征有关执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一切税费由乙方支付。

  (九)_____

  1、执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仍不能达成协议时,则应提交_____解决。

  2、_____在被诉方所在国进行。在中国,由中国国际经济贸易_____委员会按该会_____程序规则进行_____;在_________国,由(被诉方所在国的_____机构的名称)根据其_____程序规则进行_____。

  3、_____裁决是终局性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_____费用由败诉方负担。

  4、除了在_____过程中进行_____的部分外,协议应继续执行。

  (十)不可抗力

  签约双方中的任何一方,由于战争、严重水灾、火灾、地震、内乱、封锁、政变等不可抗力事件而影响协议执行时,则经双方协商后本协议可以暂停履行。如乙方专家在这种情况下需要回国的,甲方应负担回国旅费。

  (十一)执行本协议的一切文件与资料应以中英文书写,并采用公制单位。

  (十二)本协议书经双方签字后需经中国政府批准才能生效。本协议以中英文写成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十三)双方法定地址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地址:____

  电传:_______电传: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签字:______乙方代表签字: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日期:_______

  附件:技术咨询具体范围

设计咨询合同9

  _________国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为一方,

  _________国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乙方”)为一方

  双方就工程的技术咨询服务,授权双方代表按下列条款签订本协议书:

  (一)甲方请乙方就工程提供技术咨询服务,乙方愿意提供这样的服务。

  (二)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技术咨询服务范围如下:(详见附件)

  (三)乙方的义务如下:

  1.乙方应于x年x月份内派遣名身体健康、能够胜任工程咨询工作的专家来中国进行为期x天的技术咨询服务,派出技术咨询专家的名单应事先征得甲方同意。

  2.乙方的专家应到现场考察,并正确、全面地解答甲方人员提出的咨询问题,在离开中国前,向甲方提交咨询报告初稿,并在离开中国后一个月内提交正式咨询报告,一式五份,报告的内容应包括附件中所列内容,并用英文书写。

  3.乙方的专家在中国进行技术咨询服务的时间为x个日历日(包括x个旅途日和x个周末日),每周工作6天,每天工作8小时。

  4.专家在中国工作期间应遵守中国的法律和所在工作地区的有关规定。

  5.乙方将正式的技术咨询报告给甲方寄出后,应以电传通知甲方如下内容:报告寄出日期、邮单号。

  (四)甲方的`义务

  1.考虑到本协议第二、三条所规定的乙方所提供的咨询服务,甲方支付给乙方一笔总费用,其金额为x美元(大写x美元整)。

  2.为乙方专家提供在中国境内的食宿及工作需要的交通。

  3.提供工作必须的技术资料、图纸和技术文件。

  4.提供在中国工作所需的翻译人员。

  5.协助办理专家出入中国的签证和在中国居留、旅行手续并提供方便。

  (五)费用的支付

  1.本协议书的费用以美元支付。

  2.本协议书所规定的总金额的75%计美元,在乙方所派专家到达北京后,甲方凭收到的下列单据,经审核无误后3天内通过中国和_________国商业银行向乙方支付:

  (1)商业发票正本一份;

  (2)商业发票复印本五份。

  3.本协议总金额的25%,计_________美元在乙方完成技术咨询服务并提交正式的技术咨询报告后,甲方凭收到的下列单据,经审核无误后不迟于x天通过中国和_________国商业银行向乙方支付:

  (1)商业发票正本一式六份;

  (2)即期汇票一式两份;

  (3)邮寄正式技术咨询报告的邮单或空运单一式两份。

  (六)凡在中国以外所发生的一切银行费用由乙方承担。在中国发生的一切银行费用由甲方承担。

  (七)双方应对互相提供的一切资料给予保密,未经过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者透露。

  (八)税费

  1.中国根据现行税法对甲方课征有关执行本协议的一切税费,由甲方支付。

  2.中国根据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科税法》对乙方课征有关执行本协议的一切税费由乙方支付。

  3.在中国境外课征有关执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一切税费由乙方支付。

  (九)_____

  1.执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仍不能达成协议时,则应提交_____解决。

  2._____在被诉方所在国进行。在中国,由中国国际经济贸易_____委员会按该会_____程序规则进行_____;在_________国,由(被诉方所在国的_____机构的名称)根据其_____程序规则进行_____。

  3._____裁决是终局性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_____费用由败诉方负担。

  4.除了在_____过程中进行_____的部分外,协议应继续执行。

  (十)不可抗力

  签约双方中的任何一方,由于战争、严重水灾、火灾、地震、内乱、封锁、政变等不可抗力事件而影响协议执行时,则经双方协商后本协议可以暂停履行。如乙方专家在这种情况下需要回国的,甲方应负担回国旅费。

  (十一)执行本协议的一切文件与资料应以中英文书写,并采用公制单位。

  (十二)本协议书经双方签字后需经中国政府批准才能生效。本协议以中英文写成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十三)双方法定地址

  地址: 地址:

  电传: 电传: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设计咨询合同10

  委托方(甲方):

  受托方(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就____项目(“项目”)进行工程咨询专项技术服务,并支付相应的技术服务报酬。双方经过平等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规定,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委托乙方进行技术服务的内容如下:

  1.1技术服务项目概况:/平方米。

  1.2具体内容: 委托乙方就技术措施进行前期咨询工作。

  第二条乙方应按下列要求完成技术服务工作:

  2.1技术服务期限:设计启动到技术方案定案并实施。

  2.2 技术服务质量要求:乙方所提咨询内容应满足国家相关政策、法规要求,代表行业先进水平,并确保在项目中能实施且通过相关技术审查,并对最终设计文件(若需)进行相关复核。

  2.3具体进度安排:

  序号工作内容完成日期备注

  1提出本项目技术咨询概要文件/日历天

  2提出技术咨询详细文件/日历天

  3对所咨询内容进行设计图纸检查/日历天

  4对咨询技术措施在工程中实施后进行检查/日历天

  第三条为保证乙方有效进行技术服务工作,甲方应当向乙方提供下列工作条件和协作事项:

  3.1提供技术资料及文件:

  序号资料及文件名称份数提交日期

  1各阶段设计任务书

  2政府部门提供的建设工程设计条件(要求)通知单(若需)

  3规划红线图(若需)

  4周边道路及管网的现状(若需)

  5项目各专业设计文件

  6其他相关资料

  3.2其他配合协作事项:乙方配合甲方和项目方进行深入交流及沟通。

  第四条甲方向乙方支付技术服务报酬及支付方式为:

  4.1技术服务费总额:人民币大写 ,小写 元。该等费用已包括乙方履行本合同的全部报酬和所需的全部费用。除另有约定外,甲方无需就本合同项下委托事项向乙方支付上述费用之外的任何其他费用。

  4.2付费前需甲方书面确认乙方所提交的设计咨询资料及文件达到合同约定及任务书要求,且乙方应提供有效、足额、合法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6%。

  4.3支付进度

  付款时间节点比例付款额(元)备注

  本合同签订且启动工作后15日内20%

  所提技术咨询内容得到甲方认可,并在项目设计文件中落实,且取得政府审查文件后15日内80%

  注:甲方在收到业主方相应设计费后并满足上述条件后支付乙方各阶段设计费用。

  4.4若根据本合同约定乙方应当支付违约金和/或承担赔偿责任,则甲方有权从上述任何一笔付款中直接扣除相应金额。

  第五条保密

  5.1乙方对甲方所提供的所有资料以及在本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所接触到的甲方及其关联公司的商业秘密、技术资料、客户信息等资料和信息(统称“保密资料”)负有保密义务。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不得将保密资料的部分或全部用于本合同约定事项以外的其他用途。乙方有义务对保密资料采取不低于对其本身商业秘密所采取的保护手段予以保护。乙方可仅为本合同目的向其内部有知悉保密资料必要的雇员披露保密资料,但同时须指示其雇员遵守本条规定的保密及不披露义务。

  5.2乙方仅得为履行本合同之目的对保密资料进行复制。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如软硬盘、图纸、彩样、照片、菲林、光盘等)留存保密资料。乙方应当在完成委托事项或本合同终止或解除时将保密资料原件全部返还甲方,并销毁所有复制件,不得自行复制、保留、传播或泄露,否则,甲方有权向乙方索赔。乙方应当妥善保管保密资料,并对保密资料在乙方期间发生的被盗、泄露或其他有损保密资料保密性的事件承担全部责任,因此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负责赔偿。

  5.3如乙方违反本合同关于保密的约定,乙方应赔偿因此而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5.4 任何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本合同的签订及其内容。甲方向其关联公司透露的,不在此限。

  5.5本保密条款自保密资料提供或披露之日起至本合同终止或解除后年内持续有效。

  第六条双方责任

  6.1 甲方责任:

  6.1.1 甲方按本合同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乙方提交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负责,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设计。

  甲方提交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内,乙方交付设计文件时间顺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上时,乙方有权重新确定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

  6.1.2 业主或甲方变更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所提交资料作较大修改,以致造成乙方设计需做重大返工时,双方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

  6.1.3 甲方要求乙方派赴现场处理有关设计问题的工作人员时,甲方有义务要求业主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方便条件。

  6.2 乙方责任:

  6.2.1乙方应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及甲方提出的设计要求进行工程设计,按合同规定的进度要求提交质量合格的设计资料,并对其负责。

  6.2.2 根据甲方需要,乙方协助甲方进行相关设计交底工作。处理与本合同规定的专项设计有关的技术问题。按规定参加有关的设计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对不超出原定范围的内容做必要调整补充,按业主或甲方要求按时到达指定地点履行协作义务和后期现场服务。

  第七条合同变更与服务转包

  7.1本合同的变更必须由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定。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以向另一方提出变更合同权利与义务的书面请求,另一方应当在收到书面请求后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逾期未予答复的,视为同意。

  7.2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项目部分或全部服务工作转由第三人承担。

  第八条侵权责任

  乙方应当保证,其依本合同为甲方提供技术服务过程中和/或其为甲方提供的服务成果不侵犯任何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如果有任何第三人提出法律或行政程序(合称“侵权指控”),声称甲方侵犯了其知识产权等合法权益的,乙方应当负责解决,并赔偿甲方就此所承担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上述侵权指控中所产生的.诉讼费用、合理的律师费用、调查费用、和解金额或生效法律文书中规定的赔偿金额。

  第九条项目服务成果的权利归属

  9.1双方确定,乙方所完成的服务成果的所有权利,包括但不限于知识产权、专利申请权、著作权和所有权,归甲方所有。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将本项目资料的全部或部分复制、传播、转让或以其他方式泄露给其他单位或个人。著作权主要包括设计咨询活动中形成的、以各种载体所表现的文字作品、图形作品、模型作品、建筑作品等设计咨询作品的著作权。

  9.2双方确定,甲方利用乙方的服务成果所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的所有权利,包括但不限于知识产权、专利申请权和所有权,归甲方所有。

  9.3如乙方将本项目资料用于非本项目所属的其它项目建设之用,必须取得甲方的书面同意证明,并为此向甲方支付费用,具体费用双方另行协商。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项目设计成果或类似设计产品使用于其他项目,否则,甲方有权向乙方索赔。

  第十条违约责任

  10.1双方确定,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但发生法定、约定事由或乙方违约除外),甲方应根据乙方已完成的实际工作量支付设计费。

  出现本合同第十二条情形,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阶段设计尚未完成的,停止设计工作,该阶段设计费尚未支付的,不再支付。

  10.2甲方应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金额和时间并在甲方收到业主方相应设计费后向乙方支付设计费,每逾期支付一天,应承担该阶段应支付金额千分之二的逾期违约金。逾期超过30天以上时,乙方有权暂停履行下阶段工作,并书面通知甲方。

  10.3乙方因自身原因未能按本合同约定按期提供技术服务的,每逾期日,乙方应当按照技术服务费总额的0.2%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如违约金数额累计达到技术服务费总额的10%时,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乙方仍应支付上述违约金、退还甲方已支付款项并按照同期中国人民银行贷款利率计付利息,同时赔偿甲方的相应损失。

  10.4乙方提供技术服务不符合本合同要求的,乙方应当按照甲方要求更正和修改,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同时,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乙方应当退还甲方已支付款项并按照同期中国人民银行贷款利率计付利息,并赔偿甲方的相应损失。

  10.5除双方同意调整的设计进度外,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本合同规定,由于甲方的原因造成计划的延误,乙方工作周期自动相应顺延。如果发生由此引起相应的增加费用,经双方商议确认后甲方应予支付。

  第十一条双方确定,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指定为甲方项目联系人,乙方指定 / 为乙方项目联系人。

  一方变更项目联系人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未及时通知并影响本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十二条出现下列情形之一,致使本合同的履行成为不必要或不可能的,甲方可以终止或解除本合同:

  12.1发生不可抗力;

  12.2业主或设计审批部门对设计文件不审批;

  12.3本合同项目暂停缓建;

  12.4出现本协议第10.3条情形。

  第十三条争议解决

  13.1所有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将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争议,则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13.2诉讼进行过程中,双方将继续履行本合同未涉及诉讼的其它部分。

  第十四条双方确定,本合同及相关附件中所涉及的有关名词和技术术语,其定义和解释如下:

  “不可抗力”: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以及其它本合同各方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不能避免且不可克服的客观情况。

  第十五条双方约定本合同其他相关事项为:

  15.1甲方要求乙方承担本合同内容之外的工作服务,双方应另签订补充协议或技术咨询服务合同。

  15.2本项目设计资料及文件中,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应当注明其规格、型号、性能等技术指标,乙方不得指定生产厂、供应商。甲方需要乙方的乙方员配合加工定货时,乙方应给予积极配合。

  15.3乙方为本合同项目所采用的国家或地方标准图,由乙方自费向有关出版部门购买。乙方按甲方要求提供的设计资料及文件实际份数超过本合同第四条规定份数的,另外收取工本费。

  15.4 本合同履行期间的通知都采用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甲方的联系方式为:收信人,地址,传真,手机,电子邮件;乙方的联系方式为:

  收信人:

  地址:

  传真:

  手机:

  电子邮件:

  各方改变联系方式均应提前通知对方,否则因此造成无法送达或拒收皆视为通知已送达。

  15.5 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15.6甲方与乙方在其他项目上的争议和在任何与本项目无关的合同上的争议,不构成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及其他与本项目有关合同的理由,否则,责任方应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对方由此在本项目上造成的损失。

  15.7任何与本合同相关但未在本合同中明确规定的事项将由双方另行友好协商解决。本合同与其补充合同或补充协议冲突时,以补充合同或补充协议为准。

  15.8本合同若有手写、涂改之处,须加盖双方印章方才生效,否则无效。

  第十六条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后生效。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即行终止。合同一式肆份,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签章页,无正文!

  甲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签约日期: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设计咨询合同11

  概念方案设计咨询合同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顾问方:(以下简称乙方)

  本技术咨询任务甲方委托乙方承担,乙方表示接受,为了明确责任分工协作,更好地完成其任务,双方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

  一、 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XXX项目概念方案设计

  (2)规模:总建筑面积约为XXX平方米

  (3)地址:项目位于XXXX;

  二、 咨询的内容、方式和要求

  (1)乙方承担本项目的概念方案、形态规划及相关案例研究,包括总体规划建议、

  景观设计建议、建筑产品设计建议;

  (2)乙方提供与本项目有关的总平面图及分析图、相关空间分析图、经济技术指

  标、案例分析及建议。

  (3)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或者商定的设计进度和深度要求完成本合同所列的设计工作,并达到甲方要求。

  三、 履行形式、期限、地点和方式

  (1)本合同自签订且首付款支付之日起60天,乙方向甲方提交设计成果;设计成果的完成时间,以甲方签收的日期为准。

  (2)付款时间:在乙方提交正式设计成果且获得甲方确认后支付。乙方应当在申请甲方付款前向甲方提供正式等额发票,如因乙方延迟提供发票导致甲方付款延误,甲方不承担责任。

  (3)乙方汇报及提交设计成果地点:位于上海市的甲方公司所在地

  四、 验收、评价方法

  咨询报告达到了本合同第一条款所列为要求,采用 图片、模型、光盘及参照本 条后“乙方提交的成果内容”验收,乙方所提供的成果应合理、精细、美观、充分体现时代感和文化品位;文图要清晰、美观,装订成册要正规,达到甲方要求。

  成果的具体交付为:图文并茂、装订成册的文本10 本;效果图展板≥5张;实体模型;多媒体三维动画;电子光盘。

  乙方提交的成果包括以下内容:

  1、总体规划概念建议

  2、总平面图、初步分析图以及初步经济指标

  3、总体鸟瞰图、主要节点透视图

  4、案例介绍及产品建议

  5、项目规划设计操作模式建议

  6、建筑产品建议

  7、景观设计建议

  五、 报酬及付款方式

  (1) 根据项目的规模及设计要求,乙方经过详细测算并经双方协商后,双方确定的

  本合同最终总价报价为:

  (小写) 万元RMB,人民币(大写) 万元正。该总价已包含乙方的设计费、可能发生的知识产权使用费,以及到甲方或项目现场讨论汇报的`差旅食宿费、服务费、咨询费和其他乙方为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的全部费用及应缴纳税费。除此以外,甲方无需再向乙方支付任何费用。

  (2)支付方式 :(分期二期支付)

  第一期为本合同签订生效后支付设计费50% ,计万元RMB;

  第二期为乙方交付全部设计成果并经甲方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全部余款,计万元RMB;

  (4)除因乙方违约或不可抗力造成的以外,甲方如超过本合同规定的日期付款时,应支付迟延违约金,每拖延一个日历天按该项设计费迟延支付部分的0.2‰计算;反之,乙方如不能按合同规定的日期提供设计成果,每拖延一个日历天按该阶段设计费用0.2‰减收项目设计费用。因甲方原因引起的乙方设计延误不在此限。

  六、 委托方的协作事项

  在合同生效后,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下列资料和工作条件。乙方如认为甲方提供的

  资料有疑义或不完善,应及时将意见书面提交甲方,否则视为甲方提供的资料已完善。

  (1)设计任务书

  (2)有关图纸资料

  (3)其它有关材料(政府规划指标及红线图)

  七、 受托方的义务

  (1) 乙方应保证其具有充分的公司资质及授权以签署本协议及完成本协议所涉

  及的服务内容。

  (2) 乙方应按中国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政府审批部门有关本项目的文件

  及甲方提出的设计要求进行设计工作;按合同规定的进度要求提交质量合格

  的设计资料,并对其负责。当甲方或政府审批部门依据规划文件、政府决定

  或有关标准、规范对设计成果提出异议时,乙方应及时、负责地对所涉设计

  成果及相关文件作出修改(对非乙方原因造成的设计修改,双方友好协商酌

  情收取相应费用)。

  (3) 乙方必须为本项目配备胜任的设计团队,并事先报甲方备案。乙方项目经理

  及主要设计人员一旦确定,不得随意进行调动或更换。如需调换,须事先通

  知甲方并获得甲方认可。对其中不称职的设计人员,甲方有权要求调换。

  (4) 乙方保证,其为履行本合同目的所使用的图纸文件及所交付的设计成果没有

  任何第三方以涉及侵犯专利或版权,盗用商业机密为由提出任何索赔。如甲

  方因使用乙方设计成果而导致对甲方由于涉及侵犯专利或版权的诉讼或索

  赔以及由此引起的施工延误或甲方损失,乙方应负责赔偿并确保甲方免于承担诉讼和赔偿。

  八、 违约责任

  (1)乙方提交的设计成果如果质量不符合要求,甲方有权拒收。由此造成的设

  计延误及重新制作的责任及费用由乙方承担。

  (2)乙方应对设计文件中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完善。若由于乙方设计

  人员的设计错误或遗漏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除采取补救措施以外,还应对甲方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3)本合同因任何原因提前终止或解除的,乙方均有责任在合同终止或解除后

  将有关已完成的设计文件及电子文档移交甲方并按照本合同约定承担保密义务及相应责任。

  九、 保密和知识产权

  (1) 双方当事人对技术资料保密义务的内容、期限和泄露技术秘密应承担相应的责

  任。乙方应令其聘用的顾问、雇员、代表及/或代理同意不向第三方披露任何与本项目相关的甲方信息,除非该种披露为乙方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义务或遵守法律而必须进行。双方约定,不论本合同变更、解除、终止,本条款均有效。

设计咨询合同12

  委托方(甲方):__________住所地: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项目联系人: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通讯地址: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

  受托方(乙方):__________住所地: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项目联系人: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通讯地址: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

  本合同甲方委托乙方就进行铁路工程设计技术咨询,并支付咨询报酬。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双方共同恪守。

  第一条乙方进行技术咨询的内容、要求和方式:

  1.咨询内容:_________

  2.咨询方式:______________

  第二条乙方应当按照下列进度要求进行本合同项目的技术咨询工作:

  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为保证乙方有效进行技术咨询工作,甲方应当向乙方提供下列协作事项:

  1.提供技术资料:______________

  2.提供工作条件:______________

  3.其他:______________

  甲方提供上述协作事项的时间及方式:______________

  第四条甲方向乙方支付技术咨询报酬及支付方式为:

  1.技术咨询及服务报酬总额为:_____________

  2.技术咨询及服务报酬由甲方具体支付方式时间如下:

  (1)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

  乙方开户银行名称、地址和帐号为:

  单位: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

  税号:___________

  第五号双方确定因履行本合同应遵守的保密义务如下:

  甲方:

  1.保密内容(包括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______________

  2.涉密人员范围:______________

  3.保密期限:______________

  4.泄密责任:______________

  乙方:

  1.保密内容(包括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______________

  2.涉密人员范围:______________

  3.保密期限:______________

  4.泄密责任:______________

  第六条本合同的变更必须由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定,另一方应当在_______日内予以答复:逾期未予答复的,视为同意。

  第七条双方确定,按以下标准和方式对乙方提交的技术咨询工作成果进行验收:

  1.乙方提交技术咨询工作成果的形式:_____________

  2.技术咨询工作成果的验收标准:_____________

  3.技术咨询工作成果的验收方法:_____________

  4.验收的时间和地点:_____________

  第八条双方确定,按以下约定承担各自的'违约责任:

  1.方违反本合同第条约定,应当(支付违约金或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第九条双方确定,甲方按照乙方符合本合同约定标准和方式完成的技术咨询工作成果作出决策,并予以实施所造成的损失,按以下第______种方式处理:

  1.乙方不承担责任。

  2.乙方承担部分责任。具体承担方式为:__________

  3.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十条双方确定:

  1.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利用乙方提交的技术咨询工作成果所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归甲、双方所有。

  第十一条双方确定,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指定_________为甲方项目联系人,乙方指定_______为乙方项目联系人。项目联系人承担以下责任:

  一方变更项目联系人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未及时通知并影响本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十二条双方确定,出现下列情形,致使本合同的履行成为不必要或不可能的,可以解除本合同:

  1.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

  第十三条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争议,应协商、调解解决。协商、调解不成的,确定按以下第_____种方式处理: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双方确定:本合同所涉及的有关名词和技术语,其定义和解释如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五条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下列技术文件,经双方以方式确认后,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十六条双方约定本合同其他相关事项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七条本合同一式_______份,其中乙方持_______份,甲方持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八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盖章)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盖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签名)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签名)

  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设计咨询合同13

  第一部分 信息系统工程委托监理合同

  委托人________监理人_______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委托人委托监理人监理的信息系统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概况如下:

  工程名称:__________

  工程实施地点:______

  工程总投资:________

  二、本合同中的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标准条件》中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三、下列文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本合同标准条件;

  2.本合同专用条件;

  3.在实施过程中双方共同签署的补充与修正文件。

  四、监理人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承担本合同专用条件中议定范围内的监理业务。

  五、委托人向监理人承诺按照本合同注明的期限和方式,向监理人支付报酬。

  六、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七、本合同一式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委托人:(签章)______ 监理人:(签章)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__ 法定代表人:(签章)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签订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第二部分 标准条件

  第一条 下列名词和用语,除上下文另有规定外,有如下含义:

  1.“工程”是指委托人委托实施监理的信息系统工程。

  2.“委托人”是指承担直接投资责任和委托监理业务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3.“监理人”是指承担监理业务和监理责任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4.“监理项目组”是指监理人派驻本工程现场实施监理业务的有关成员。

  5.“工程监理的正常工作”是指双方在专用条件中约定,委托人委托的监理工作范围和内容。

  6.“工程监理的附加工作”是指:①委托人委托监理范围以外,通过双方书面协议另外增加的工作内容;②由于委托人或集成商原因,使监理工作受到阻碍或延误,因增加工作量或持续时间而增加的工作。

  7、“工程监理的额外工作”是指正常工作和附加工作以外监理人必须完成的工作,或非监理人自己的原因而暂停或终止监理业务,其善后工作及恢复监理业务的工作。

  第二条 委托人的权利

  1.委托人有对工程规模、设计标准、规划设计和设计使用功能要求的认定权,以及对工程设计变更的审批权。

  2.监理人调换总监理工程师须事先征得委托人的同意。

  3.委托人有权要求监理人提交监理工作月报及监理业务范围内的专项报告。

  4.当委托人发现监理人员不按监理合同履行监理职责,或与集成商串通给委托人或工程造成损失的,委托人有权要求监理人更换监理人员,直到终止合同并要求监理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或连带赔偿责任。

  第三条 委托人的义务

  1.委托人应当负责工程建设的外部关系的协调,为监理工作提供外部条件。

  2.委托人应当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内免费向监理人提供与工程有关的为监理工作所需要的工程资料。

  3.委托人应当在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内就监理人书面提交并要求作出决定的一切事宜作出书面决定。

  4.委托人应免费向监理人提供必要的办公用房和其他办公设施。

  第四条 监理人的权利

  1.对工程建设有关事项包括信息系统工程的规划设计、项目实施、使用功能等要求,向委托人的建议权。

  2.事先征得委托人的同意,对工程设计中的技术问题,按照安全和优化的原则,向设计人提出建议。发现工程设计不符合国家颁布的信息系统工程质量标准或设计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时,监理人有权书面报告委托人并要求设计人更正。

  3.审批工程实施的组织设计和技术方案,按照保质量、保工期和降低成本的原则,向集成商提出建议,并向委托人提出书面报告。

  4.事先向委托人报告,经征得委托人同意后,监理人有权发布开工令、停工令、复工令。

  5.工程上使用的'设备和工程质量的检验权。对于不符合设计要求和合同约定及国家质量标准的构配件、设备,有权通知集成商停止使用;对于不符合规范和质量标准的工序、分部分项工程和不安全施工作业,有权通知集成商停工整改、返工。集成商得到监理项目组或委托人的复工令后才能复工。

  6.工程实施进度的检查、监督权,以及工程实际完成日期提前或超过工程实施合同规定的完成期限的签认权。

  第五条 监理人的义务

  1.保证自签订本合同时起至履行完毕本合同项下全部义务时止,始终、不间断的具备符合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定的执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资质。

  2.严格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守法经营,按章办事,自觉维护委托人的利益。

  3.接受委托人的检查、监督,严格履行服务承诺,做到诚实守信。

  4.加强内部管理,提高监理质量,按照监理合同的有关规定开展监理业务,保证不发生质量问题。

  5.按合同约定派出监理工作需要的监理项目组及监理人员,向委托人报送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及监理项目组成员名单、监理规划,完成监理合同专用条件中约定的监理工程范围内的监理业务。在履行合同义务期间,应按合同约定定期向委托人报告监理工作。

  6.使用委托人提供的设施和物品属委托人的财产。在监理工作完成或中止时,应将其设施和剩余的物品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移交给委托人。

  7.在合同期内或合同终止后,未征得有关方同意,不得泄露与本工程、本合同业务有关的保密资料,不得泄露委托人申明的秘密和设计人、集成商等提供并申明的秘密。

  第六条 在监理过程中,如果因工程实施进度的推迟或延误而超过书面约定的日期,双方应进一步约定相应延长的合同期。

  第七条 监理人在责任期内,应当履行约定的义务,如果因监理人过失而造成了委托人的经济损失,应当向委托人赔偿。累计赔偿总额不应超过监理报酬总额(除去税金)。触及法律的,还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八条 监理人对集成商违反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和完工(交图、交货)时限,不承担责任。因不可抗力导致委托监理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监理人不承担责任。

  第九条?委托人或监理人向对方提出赔偿要求不能成立时,提出赔偿的一方应当补偿由于该索赔所导致对方的各种费用支出。

  第十条 由于委托人或集成商的原因使监理工作受到阻碍或延误,以致发生了附加工作或延长了持续时间,则监理人应当将此情况与可能产生的影响及时通知委托人。经双方协商,适当延长完成监理业务的时间,支付监理人附加工作的报酬。

  第十一条 在委托监理合同签订后,实际情况发生变化,使得监理人不能全部或部分执行监理业务时,监理人应当书面通知委托人。当恢复执行监理业务时,经双方协商后应适当增加时间用于恢复执行监理业务,监理业务的完成时间也应予以延长,并按双方约定的数量支付监理报酬。

  第十二条 监理人向委托人办理完验收或工程移交手续,集成商和委托人已签订工程保修责任书,监理人收到监理报酬尾款,本合同即终止。保修期间的责任,双方可以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第十三条 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事先通知对方,因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除依法可以免除责任的外,应由责任方负责赔偿。变更或解除合同的通知或协议必须采取书面形式,协议未达成之前,原合同仍然有效。

  第十四条 当委托人认为监理人无正当理由而又未履行监理义务时,可向监理人发出指明其未履行义务的通知。监理人在收到通知后应及时答复,否则委托人有终止委托监理合同的权利,并且由监理人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五条 正常的监理工作、附加工作和额外工作的报酬,按照监理合同专用条件中约定的方法计算,并按约定的时间和数额支付。

  第十六条 委托的工程监理所必要的监理人员出外考察、材料设备复试,在事先征得委托人同意后,其费用在预算范围内向委托人实报实销。

  第十七条 在监理业务范围内,如需聘用专家咨询或协助,由监理人聘用的,其费用由监理人承担;由委托人聘用的,其费用由委托人承担。

  第十八条 监理人驻地监理项目组及其职员不得接受监理工程项目施工集成商的任何报酬或者经济利益,坚决杜绝商业贿赂行为。

  第三部分 专用条件

  第一条 本合同监理范围和监理工作内容包括: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委托人应提供的工程资料及提供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委托人应在__天内对监理人书面提交并要求作出决定的事宜作出书面答复。

  第四条 委托人免费向监理项目组提供如下设施: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 委托人同意按以下的计算方法、支付时间与金额,支付监理人的报酬: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同意按以下的计算方法、支付时间与金额,支付附加工作报酬: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同意按以下的计算方法、支付时间与金额,支付额外工作报酬: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设计咨询合同14

  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委托乙方承担“__________________项目”(暂定名称)规划设计顾问咨询服务工作,经协商一致,签订该项目规划设计和项目、企业品牌建立发展战略的顾问咨询服务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甲、乙双方同意进行密切配合,并按照合同规定,履行各自的责任。

  一、项目规模:

  本项目总占地面积:____________________约________亩;

  二、服务边界:

  在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应对甲方本项目的规划设计给予专业顾问咨询的支持,具体工作内容如下:

  1、对本项目项目用地概念性规划暨总图设计全程顾问咨询:

  ⑴对项目规划设计的定位提出专业意见;

  ⑵对项目规划设计的总体布局提出专业意见;

  ⑶对项目规划设计的功能分布及空间布置提出专业意见;

  ⑷对项目规划设计的各项经济指标及户型配比提出专业意见;

  ⑸对项目规划设计的配套设施规划的合理、完整性提出专业意见;

  ⑹对项目规划设计的建筑风格提出专业意见;

  ⑺对项目规划设计的住宅及商业规划提出专业意见;

  ⑻对项目规划设计的园林规划提出专业意见;

  ⑼对项目规划设计的路网布局提出专业意见;

  ⑽对项目规划设计的目前及未来市场风险规避、后续项目发展提出专业意见;

  2、项目用地的建筑方案设计全程顾问咨询服务:

  ⑴对项目规划设计的各项经济指标提出专业意见;

  ⑵对每期项目建筑方案的建筑形式、建筑单体外立面的造型、色彩组合、使用材质等提出专业意见;

  ⑶对每期项目建筑方案的户型配比及户型设计提出专业意见;

  ⑷对每期项目建筑方案的商业规划细化提出专业意见;

  ⑸对每期项目建筑方案的环境景观设计提出专业意见;

  ⑹对每期项目规划设计的路网布置提出专业意见;

  ⑺对每期项目规划设计的安防消防布置设计提出专业意见;

  ⑻对每期项目规划设计的交通消防分布设计提出专业意见;

  3、项目成本控制:

  根据本项目用地概念性规划暨总图设计和建筑方案设计的内容,从该项目区域发展和项目营销策略角度,结合品质要求,提出对项目成本控制的专业意见。

  4、项目形象和企业品牌建设:

  通过该项目规划的后续发展及甲方企业发展对土地的规划需求,编制并提交:

  ⑴项目形象品牌建设发展策略的专业建议;

  ⑵甲方以此项目为契机的企业品牌发展策略的专业建议。

  5、其它方面:

  ⑴参加甲方组织的各类针对性考察学习;

  ⑵参加关于项目的有关会议及讨论;

  ⑶提交甲方要求的各类报告及建议书。

  备注:以上服务工作所提交的成果应根据该项目开发节奏、强度,视阶段性不同针对性地提出相应的调整和修改,以支撑项目的顺利推进。

  三、服务要求:

  6、顾问咨询服务工作要求:

  ⑴乙方应对顾问咨询工作持有专业服务态度,对各提案或方案提出专业可行参考意见,发挥为甲方项目稳定良性运作的参谋支持作用;

  ⑵乙方提出的专业建议需附带以下内容以供甲方对乙方提出建议的可行性进行论证:

  ①该建议相关的规划知识及政策法规支持;

  ②该建议在规划报批通过的`经验或技巧;

  ③该建议在市场或同行业可借鉴的先进范例、经验或新信息支持。

  ⑶乙方需准时参加甲方通知的各类会议;

  ⑷乙方需按照甲方要求及时间规定准时提交各类书面报告及建议书。

  四、服务目标:

  对本项目的规划设计和项目、企业品牌建立发展战略进行全程顾问咨询,为甲方该项目在规划设计、成本控制、风险规避、项目形象建立、后续发展、企业品牌建设等方面起到参谋、顾问作用,使本项目实现甲方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品牌效益最大化发展。

  五、服务费用:

  1、在本合同范围内,本项目全程顾问咨询服务费共计:人民币______万元整(¥_________元),该费用包括乙方人员的各种工作过程中产生的费用,包含乙方应纳各项税费。

  2、双方约定,如因以下情况出现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1)由甲方指定的,非广西本省范围内的专项考察的出差费用。

  2)乙方在顾问咨询作业过程中,应甲方要求派出人员赴非本项目所在城市与外协机构沟通的出差费用。

  六、付款方式:

  1、项目全程顾问咨询费用以分阶段方式支付,具体分期如下:

  ⑴在双方签定合同后___天内,甲方支付乙方项目全程顾问咨询费预付款:人民币_________万元整(¥_________元)。

  ⑵甲方本项目完成项目用地概念性规划暨总图设计,并通过甲方和合作单位审定后_________天内,甲方支付乙方项目全程顾问咨询费第二笔款:人民币___________元整(¥________元)。

  ⑶甲方本项目完成每期项目用地的建筑方案设计后,并通过甲方和合作单位审定后十五天内,甲方每期支付乙方该期项目全程顾问咨询费人民币_________万元整(¥_________元)/每期。

  ⑷其余款项在甲方完成该项目全部建筑方案设计后,并通过甲方和合作单位审定后半年内逐步支付完成。

  3、上述各阶段付款均以转帐或现金形式支付。

  银行资料如下:

  户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合同终止:

  1、如出现在乙方已完成本合同所约定的部分全程顾问咨询服务作业,因甲方责任非正常终止,甲方应根据乙方实际工作进度情况给予乙方相应的补偿。

  2、如出现在乙方已完成本合同所约定的部分全程顾问咨询服务作业,因乙方责任非正常终止,乙方根据项目的实际工作进度情况给予甲方相应补偿。

  3、如经甲方评估乙方的工作确未按本合同要求完成或完成情况未能推动本项目进程,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甲方不需承担违约责任,同时甲方不需再支付未付余款。

  八、保密条款:

  1、乙方和顾问人员对于甲方的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应当保守秘密,在未征得甲方同意的情况下,不得向第三方泄露。

  2、客户有特殊保密要求,应另行签订保密协议,以保密协议的约定为准。

  九、违约及法律责任:

  1、甲方未按期支付顾问费的,乙方有权中止服务,直至甲方全额支付顾问费和逾期支付期间的违约金。服务中止期间,乙方暂停对甲方服务,甲方应对由此产生的损失自行承担责任。甲方应对逾期支付金额按_______比例支付违约金,但是甲方逾期支付超过30天的,乙方有权提前解除本协议,终止服务。

  2、甲乙任何一方不按照本协议约定履行义务的,均须依法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3、乙方提供的任何建议(包括但不限于有关会计、金融、法律或其他的具体建议)是乙方基于诚实信用原则并根据乙方房地产项目顾问经验做出的。但是甲方理解并同意:乙方所提供的意见、建议、观点、信息或提供的文件、资料等均仅供甲方参考,在实际运作过程中,甲方均需依自身判断,独立做出决策。对于甲方决策的后果,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争议处理:

  双方在履行本协议的过程中若发生纠纷,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一致的,双方同意向_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其他条款:

  1、本合同的订立、生效、解释、履行、变更或争议均应根据现行法律和有关规定办理。

  2、本合同书如需增订或删除,必须经双方授权代表协商并同意后签订补充合同。

  3、其它未尽事宜另以补充协议(合同条件)为准。

  4、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持两份,具同等法律效力,双方签字盖章后即日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人代表(签字):__________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日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日

设计咨询合同15

  项目名称:委托单位:承接单位:

  合同编号:签订日期:设 计 咨 询 合 同

  合 同 书

  委托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承接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承担 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并严格履行。

  第一条 签订本合同的依据

  1.1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建设部《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及《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实施细则》、《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 1.2 云南省昆明市有关城市规划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

  第二条 本合同委托的具体内容 2.1 项目名称:2.2 设计内容及深度:

  规划/建筑方案设计咨询(达到与工程设计对接深度)

  2.3 设计规模:

  第三条 甲方应向乙方提交的有关资料及文件

  第四条 乙方应向甲方交付的项目成果 交付日期: 合同签订约 天。

  第五条 项目收费及付款程序

  建筑方案设计取费标准为 15元/平方米,经双方商定本项目总收费为 万元。 5.2 收费支付进度详见下表:

  合同签定后三日内支付定金万元;

  规划/建筑设计方案经甲方及当地规划管理部门审定后三日内支付万元; 乙方完成与工程设计单位技术交接后三日内结清尾款。

  第六条 甲方责任

  6.1 甲方应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向乙方提交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负责。

  6.2 甲方须协助配合乙方进行现状调查和相关资料收集。 6.3 甲方自行承担超出所规定数量的成果的制作费用。

  6.4 甲方须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项目费用。由于甲方原因拖延支付设计费,则按本合同约定金额每日千分之五支付乙方违约金。

  6.5 甲方应保护乙方的设计版权,未经乙方同意,甲方对乙方交付的设计文件不得出版、向第三方转让或用于本合同以外的`项目。

  6.6 甲方采用乙方方案后,在项目推广宣传中,注明“建筑方案:Gauee建筑设计(意大利)”。

  6.7 甲方在设计费支付完成后,设计成果属于甲方。

  第七条 乙方责任

  7.1 乙方应按甲方的委托和提供的有关文件、基础资料,依据国家、省、市现行有

  关法规和技术规范、标准进行规划设计。

  7.2 乙方应按本合同第二条和第四条规定的内容、进度、份数,向甲方提交质量合格的设计成果。

  7.3 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进行方案汇报、成果评审、报批工作及现场服务。 7.4 乙方应对景观设计、样板房设计提出建议。

  7.5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本项目的设计文件出版、向第三方转让或用于本合同以外的项目。

  第八条 其他

  8.1 由于不可抗拒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发生不可抗力因素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因素发生后五个工作日内向对方发出书面通知,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并订立终止合同履行协议。

  8.2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负责人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依法向昆明市人民法院起诉。

  8.3 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双方公章后生效, 一式4份,双方各执2份。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即行终止。 8.4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或协商解决。

【设计咨询合同】相关文章:

设计咨询合同10-04

【精】设计咨询合同02-13

医院设计咨询合同05-07

设计咨询合同【精】01-04

设计咨询合同【荐】01-05

装修设计咨询合同02-08

设计咨询合同【推荐】02-14

【荐】设计咨询合同02-14

设计咨询合同【热门】02-13

【热门】设计咨询合同0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