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自传作文合集九篇
无论是身处学校还是步入社会,大家都写过作文吧,借助作文可以宣泄心中的情感,调节自己的心情。相信很多朋友都对写作文感到非常苦恼吧,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自传作文9篇,欢迎大家分享。
自传作文 篇1
我今年十一岁,乌黑的头发,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小小的耳朵和鼻子,樱桃小嘴,它们都“住”在我那圆圆的脸蛋上了。我长得不是很高,但很瘦!很多女孩子喜欢穿裙子,但我一点也不喜欢,我喜欢穿休闲一点的服装。
记得有一次,我和姐姐一家去哈尔滨,当时我兴奋极了!
我们一个人叫了一个教练,起初是教我们动作:双腿与肩同宽,站住了,用两根棍子滑动。当我学会了,教练开始带我在斜坡上滑,那感觉真爽!滑了十来次,我开始自我行动了。我站稳了,开始用滑雪棍吃力地滑着,这哪里是滑,明明就是走嘛!我不耐烦了,心急地滑了下去,结果,一不细心,摔了个四脚朝天。我急得顿足捶胸。
我滚了下去,还好,我没变成雪人。我搓着发痛的手,一边喊着:“Hi,姐姐!”姐姐刚听到我的喊声,结果只听见“普通”一声,姐姐遭遇了和我一样的事情。想到这,我忍不住哈哈大笑起来了。
这就是我,怎样样你觉得可爱吗。
自传作文 篇2
在20xx年3月26日下午4时的腊市医院,随着一声响亮的哭啼声,我胡美玲诞生在了这个世界上。如今我活在这个世上已有12个年头了,纵观我整个人,与别人没什么不一样,无非是两只眼睛,两只胳膊,两条腿,哦,对了,还有一张甜甜的小嘴,唯有那独特的性格与别人不一样,但是给我的人生增添了不少乐趣。
听妈妈说,婴儿时期的我是个淘气包,特别的调皮。
有一次,妈妈在厨房里做饭的时候,我就冲进厨房拉着妈妈的衣服要她抱,可妈妈在炒菜哪里有时间来抱我啊!于是,妈妈对我说:“宝贝,乖啊!等妈妈把饭做好了再来抱你好吗?”可我怎么会就此“善罢甘休”呢?于是,我又“没事找事干”。终于找到好玩的了,我用手去拿碗柜里的碗。可是,我怎么拿也拿不到。于是,我踮起脚尖再去拿,结果我终于碰到了碗,我高兴极了!“砰——”我不小心把那几十只碗给打碎了。妈妈生气的说:“哎呀!你这孩子,怎么这么调皮,真是的。”
还有一次,我在家里玩得正开心的时候。突然,一个电话响来,响了很久爸爸才听到电话响了。于是,赶紧跑上来接电话。可是,因为太着急了,爸爸忘了关上大门。谁知,我却冲了出去,从楼梯上滚了下来,爸爸妈妈看到了赶紧把我送进医院。你们知道吗?当时我冲出去的速度啊,那可抓都抓不住。妈妈本来想抓住我的,可是我跑得太快了,没有抓住。
一转眼的功夫,时间老人把我从婴儿时期带走了,幼儿时期缓缓走来。
幼儿时期的我,在妈妈的教育下,开始了我的日记天涯。最初,我还觉得挺新鲜的,每天都写上十几个字的经历,可是幼小的我对什么都只有三分钟的热度。后来,实在没什么话写了,就胡编乱造。也许这就是我幼儿时期的想象!虽然是幼稚的话语,但都是切身感觉。我始终坚持着,只为了对妈妈的承诺,无论酷暑严寒。
在承诺中,我又走过了幼儿时期。
12年的亲身体验,已使我渐渐懂事起来了。我不再贪玩了,也不再抱怨作业的多少了,因为无论压力多大,我都已经学会挤海绵似的挤时间了。遇到困难时,我总是在想:我小时候能克服困难写日记,现在这点小困难就不能克服了吗?正是这种信念始终支撑着我,使我勇敢的走下去。
面对12岁的人生,比起小时候,我的确进步了。可是,学海无涯,我还有许多东西不懂,未来的我只要带着这份勇气走下去,就一定能迈进成功的殿堂!大家和我一起努力,相信鲜花和掌声会在不远处等待着我们!
自传作文 篇3
我是一名快乐男孩,姓孙,名嘉程。老妈给我起名的用意是祝我能拥有一个美好的前程。今年我已经满12周岁了,出生在一个幸福和谐的普通家庭里。我的身高比我的年龄长得快,足有五尺之多。鼻梁上架着一副略显有学问的眼镜(呵呵,有些自恋哦!)。我喜欢校讯通,所以建立了自己的博客,博客名为“我是最快乐的”。每当空闲的时候,便与博友们分享自己的生活趣事,和博友们一起学习写作,共同交流,一起进步。
历时一年的光景,我被校讯通评为第155期“学生博腕”。我知道,我的写作水平虽然有了提高,但在这个精彩纷呈的百花园中,还需继续努力。所以我的博客首页上,记着我的座右铭,它不断提醒着我:有梦想才能有成就,有志气才能更辉煌!我酷爱街舞,每当音乐响起的时候,我就会情不自禁地舞动起来,忘我地沉浸在美妙绝伦的音乐之中。我可以在激情四射的舞曲之中,驱走自己的小烦恼,跳出自己的快乐。我爱好书法,写书法可以让我暴躁的心情瞬间来个180°的大转弯。那时候,我会找到一张白净的纸,一支长长的毛笔,一个墨香四溢的砚台。我会慢慢地写,心静如水,写出一个个漂亮的字,细心感受着写书法的愉快。我嗜书如命,因为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我每天都会抽出时间徜徉在书的世界,汲取营养,充实自己! 一转眼,我已经从松山五小毕业了,成为一名初中生了。
令人难忘的小学生活里,我与同学们和睦相处,是老师的小帮手。学习上,在所有的科目里,我最喜欢数学和语文,他们让我学会很多很多,受益无穷!如今,我来到了十二中,这是一个高手如云的地方,想要在这里立足,是需要我用坚强的意志和百倍的努力的。班级内前五名的同学数不胜数,从那一刻开始,我就知道,在这个优秀的班集体里,我是最需要努力的人。我,有自己的目标,也有自己的理想。我希望在不久的将来,自己可以出人头地。我的理想是做一名医生,一名好医生,我要让更多的人远离痛苦,远离病魔。爱拼才会赢!我要在新的起点,奔跑起来!
自传作文 篇4
本人姓张名瑞超,在这个人数较多的姓中,还在一个不起眼的角落徘徊。
六七岁初,最高兴的几件事,就是放学、吃零食和看电视。放学回家,作业是非常少而且简单的,做完了就守在电视机前,掐点看动画片或电视剧。不管放的是什么动画片,也不管有没有看过这一集,每次看都觉得新鲜,有趣。
一些经典动画片片段,都已经成为了现在尘封的记忆,即使多年未看,仍能记起当初看动画片笑得前仰后翻的小孩。
零食也是吃的,不过不能经常吃,因为没有钱。于是,我总是会留意桌子上的几个硬币,如果很久都没人拿走,我就会拿去买零食。
每当父母问起哪来的钱,我总说是桌子上拿得,父母也没有办法,只能让我少吃。但我哪里忍得住零食的香味,别说少吃,就是让我吃,我还觉得不够。只是时间一久,桌子上就不会有硬币了。
每当我又想吃零食,我到别处找硬币,甚至就连床底、墙角、桌底都找过。有一次,我在一个不起眼的墙角,看到一个红包。我有点惊讶,而且红包通常只有在过年的时候我才看得到。这个红包被冰箱挡在后面,只有一条狭窄的缝,我的手臂伸进去勉强够得到。打开红包,发现里面有好几张一百元纸币。我不敢花这些钱,只好把这件事告诉妈妈。
再后来,我就不清楚红包的事了,而且我也不再找硬币,不再会因为零食而冲动。我开始接触一些课外书,并且被里面的故事吸引。去小学的路上,有一家新华书店,经常会去那看书。一开始到感觉没什么事,去多了我自己都感觉不好意思,如果都想我那样看书,书店还怎么开啊。我开始买书。
当时爱看《查理九世》,甚至从第一册开始看。当没有新的一册更新时,就把前面十几册没看过的都看一遍。每隔几天,我都会到书店去看看,看有没有新的一册《查理九世》出来。来不及看就买回家看,我深深为之着迷。
可是,自从我把书带去学校看,学校就禁止看这种小说,我就很少再去新华书店看《查理九世》了。
我买了另外一本书,《狼王梦》。从此,那些幼稚的念头便从我的脑海中消失了。这本书使我感受到生活的不易,我一直生活在父母的辛勤付出之下。它打磨了我任性的.棱角,使我明白自己是多么弱小。我用“脱胎换骨”形容这本书对我的影响,一点都没有夸张。它融入我的血液,让我努力,再努力。我一点都不后悔看这本书。它使我略微成熟。
如今,我还在体验初中的生活,暂时没法表达我的感受。就这样。
自传作文 篇5
1999年11月11日,一位平凡的男孩降临在了任丘的一家医院里,他的诞生并没有引起轰动,只不过是一个家庭如获至宝,喜笑颜开。
他的父母对他爱护之至,使他感到无比的幸福和温暖,但也以此滋生了一些坏毛病。
他,有些懒惰,甚至心胸狭窄,很爱记仇,只要别人做出一点对不起他的地方,哪怕是无意的,他都会有所行动,绝不忍气吞声。
但他毕竟还小,坏毛病易生也易灭。
在上幼儿园时,因抄其他小朋友的数学题而被请了家长。当晚他委屈的告诉母亲自己笨,学不会减法,所以才抄了别人的题——他后来告诉我其实是他不想学。母亲没骂他,而是不厌其烦的花了一个多小时教会了他减法。不知是因为被母亲的耐心感动还是发现其实学习并不难,总之,在后来他便改掉了这个懒惰的毛病。
在他上二年级时,和同学闹了别扭,于是事后趁同学不注意,撕坏了他的语文书。但天网恢恢,疏而不漏,这件事很快便被老师查的水落石出。他说,当他站在老师面前时,真是惭愧得无地自容。之后的事可想而知,批评、教诲、道歉。反正在后来,这种小人心理便在他身上彻底消失了。
在一次散步中,他深情地对我说:“多亏了父母和老师,如果这些毛病没有改掉,真不知道将来会在发生什么。”
在那件事之后,可能是为了不辜负家长老师的期望,他学习更加刻苦了,虽然他并非天资聪颖,但事在人为,他的成绩稳步上升,终于在初一的第一次期末考试中考了年级第一。
可这却使他的自信心膨胀了。在又一次年级第后,他竟狂妄的对我说:“只要我够努力,在这采油二厂的小学校中,就会是永远的第一!”我尽力劝他,但他听不进去,但他听不进去。
之后,他果然被击败了,当我看见他沮丧的表情时,便告诉他:"只要尽力就行,因为你并非天才,只要别人下了更深的功夫,就可能会超过你。当然,你只要再加把劲,再上去也不是没问题的。"
事后,他成熟了不少,并刻苦学习,在下一次考试中再次登上第一的宝座。这次他显得很冷静。我很欣慰,因为我就是那客服了种种困难逐渐成熟起来的刘文轩。我希望,他——或者说我,能够在以后的人生道路中,再创辉煌!
自传作文 篇6
有一个女孩,长着一双水汪汪的眼睛,扎着一个马尾辨,带着个小眼镜,像个大学教授——才怪!这个女孩学习成绩中等,是老师的好助手,经常帮老师批卷纸,帮老师办很多事情,你猜这个女孩是谁?——哈哈,这个女孩就是我。
在我4岁时候是个小淘气包,有一次妈妈在澡盆里给我洗澡,洗了一会儿,爸爸回来买回一些苹果,妈妈说给隔壁姨奶家送点去,妈妈告诉我听话,不准乱动。可我就是不听,在妈妈出去的时候,我就从澡盆里出来,一不小心就摔个仰面朝天,当时就大哭起来,心里也害怕,其实倒霉的还在后面,眼睛有点睁不开,一摸全是血,这会爸爸听见声音感紧跑来就带我上医院,还被缝了4针,现在我的右额头上留了个疤。
在5岁时,我同爸爸妈妈一起去兴隆大家庭玩。妈妈说去看衣服,让爸爸领我去6楼玩,来到6楼后就开始与兔子和小鸡来个亲密接触,玩的有点累了,爸爸给我买吃的,告诉我别乱跑,可我偏不听自己来到了打游戏的地方,这样就与爸爸走失了。找爸爸和妈妈怎么也找不到,好在与遇到好心的阿姨打电话找到了爸爸。
这两件事使我终生难忘,因为现在一想起来我就害怕。这就是一个可爱,大胆,淘气,天真,活泼女孩子的我。
自传作文 篇7
瞧,绿盛学校6年级四班有个小伙儿,他,高高的个儿,身材略有些“发福”,浓浓的眉毛下长着一双大而有神的眼睛。知道他是谁吗?哈哈,他就是我——刘海懿。
朋友,别看这名字普通,意义可大了呢!因为这是我爸爸妈妈绞尽脑汁才想出来的。他们希望我不但能健康成长,而且要品德高尚。
我的可爱表现在没有辜负爸爸妈妈对我的期望,从小到大不仅身体健康,而且品学兼优,多才多艺,喜欢弹钢琴,拉二胡,打羽毛球,骑自行车……尤其喜欢写书法。记得刚到书法班时,我才5岁,也是最小的一个。看到哥哥姐姐们都在写字,我也真想写。当老师给我介绍了握笔的要领后,我便迫不及待地蘸上墨汁,在纸上写了一行没想到这一横不但被我写的歪歪扭扭,而且还胖胖的,真有点像毛毛虫。外婆在旁边不断地表扬我,慢慢的我越写越有感觉了。
可过了一段时间,我就有了打退堂鼓的念头,因为写字太辛苦了,太乏味了。这时外婆语重心长地对我说:“海懿,无论学什么都会遇到困难,要想学好就不能半途而废!”在外婆的鼓励和陪同下,我终于坚持了下来。
五年多来,我每周都要练书法,一练就是三个小时,写了一行又一行,一张又一张。现在,大家都夸我的字越写越好了,每逢春节,姨婆、姨公……和我家都会贴上我写的春联,虽然很累,但我的成果得到了大家的赞赏,我心里美滋滋的。同时参加艺术人才大赛,我也多次获得奖项,最令我兴奋的是,我还获得了软笔八级的证书。
回想我的成长过程,优点很多,但缺点也不少:做事粗心,时常丢三落四,爱哭,任何小小的委屈和批评都会使我泪流满面,我也爱笑,许多别人不足为笑的小事都会引起我的捧腹大笑。
我呀,就是这样一个既可爱又多才多艺,即爱哭又爱笑的阳光小伙儿。
自传作文 篇8
我是一个据称从“天上掉下来”的古怪精灵的女孩。20xx年农历8月26日,刚生出来的我,两腮通红,紧闭着双眼,脸上还肉嘟嘟的呢!妈妈说,小时候的我特别爱唱歌,每天都要拿着奶瓶“咿呀咿呀”地唱来唱去,五音不全,又大嗓门,吵得左邻右舍都来投诉,结果我居然还哈哈大笑,各踩了邻居们一脚,邻居们那个气啊。
“嗖——”的一声,时光转眼就过去了,此时的我上一年级了呢!一年级的我实在是太聪明了,不仅在班里用自己的才智征服了所有人,当上班长,每次语文数学的试卷都有“一个油条两个鸡蛋”呢!唉,我真是太佩服自己了。
时间阿姨瞬间就把我带走,如今,我已经是一名品学兼优的六年级学生。我的学习不仅优秀,爱好也特别广泛。如:看书、画画、听歌……其中我喜欢下棋。下棋不仅让我们的大脑快速运转,还能提高IQ。我的性格也是千奇百怪的,独立,自信、幽默、正直……可以说是翻脸比翻书还快。就拿最近的一件事来说吧!那天放学,我与同伴们嘻嘻哈哈说笑着,我的脸上正挂着明媚的笑容。突然,前方出现了一间面包店,我立即改成贪吃的嘴脸。因为里头的香味真是让人垂涎欲滴。这时,一个同伴说到了成绩,我脸上又瞬间挂上了自信的微笑。又有一个同伴谈到了面包,我瞬间变回了贪吃的模样,唉,真是丢脸死了。
我这个古灵精怪的女孩的经历有意思吧!我的人生是多姿多彩,相信我的未来也会是光辉灿烂的。
自传作文 篇9
瘦小的身躯上搭拉着一个大脑袋。小小的眼睛前架着副蓝框眼镜,因此被“美名”为“小四眼”。
从不肯安静下来,无时无刻都挂着笑容或叽叽喳喳地叫喊着。每天坐校车回家时总靠着窗欣赏下面来往的“宝马”和“奔驰”。希望自己长大也能开上。虽说这有点底俗,但世人皆图富贵,无人不欢。
好读书,不过分在字句上下功夫,也没那个闲功夫。从不看美文,虽说高雅,却无聊透顶。每每得到一本有趣的小说,就高兴得非得看完才下来吃剩菜剩饭。
喜欢打电玩,一旦靠近,拉扯打骂皆不能让其弃之。只有玩得头晕目眩或电脑发烫时方才离开。因此常常遭到众人声讨,每每乐在其中。
性情乐观,好结交朋友,却从不随便与人深交,所以即使朋友成群,却只有心腹极少。
性情懒惰,所有事情,能躲则躲。家庭作业,从来偷工减料,却从未发生事故。走亲戚,传朋友,生日聚会等能推则推,不能推则躲。认为睡觉和发呆乃最舒服之事,于是常常一觉睡到午饭前,发一次呆一两个小时,从不认为这是虚度光阴。
没有恒心。做事从来不能坚持,常常半途而废。却也能做成几件大事。因为懂得轻重之分。
尚有良心,从不伤害小动物,并且还很喜爱,除了老鼠蟑螂之外无宠物不欢。在公园摔倒时尽量不压草皮,抬脚时看看有无蚂蚁才会落脚。从不拍蚊子打苍蝇,因此得另一外号“假和尚”。
这就是我,一个平平常常的男孩,要是走进了人群,肯定无人知晓。
我和一般人无异,只得写下这篇自传来介绍自己,让自己也能流传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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