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传作文

时间:2023-01-05 16:33:34 自传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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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自传作文集锦五篇

  无论是身处学校还是步入社会,大家都不可避免地会接触到作文吧,借助作文可以提高我们的语言组织能力。那么问题来了,到底应如何写一篇优秀的作文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自传作文5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关于自传作文集锦五篇

自传作文 篇1

  一开始我是很排斥读名人传记的,片面地认为不过是个人或其代理人往其脸上贴金的故事书而已,对于国人的还好,对于外国人更是缺乏兴趣。但今年我读了,虽然花费了好几周的时间才啃下来,倒不是文字的艰涩所致,而确实是利用了碎片的时间零星地读着,终于近日完成。

  洛克菲勒家族的大名如雷贯耳,最早要追溯到上初中的时候,政治课本上提到资本主义垄断的时候,洛克菲勒和他的美孚石油公司的罪恶简直罄竹难书,万恶的资本主义托拉斯,靠着血腥野蛮的原始积累巧取豪夺,甚至左右一国之政局,在我幼小的心灵里留下了深刻的印记。

  这本洛克菲勒自传,说来也巧,是我用农行积分换的,要在平时我基本上不会买这类书籍。这本自传以第一人称叙述,讲述了他白手起家、苦心经营的人生经历,并择取一些重要的人物和事件单独列章重点讲述。传记的故事性较强,看着不会很累,书也不厚,但是比起小说的阅读进度又不可同日而语。洛克菲勒从16岁开始工作,从每天只有5美分工资的小学徒成长为举世瞩目的金融巨贾,其一生不可谓不传奇。从他的成功经历中不难看出,首先他是一个勤奋的人,他孜孜不倦的工作了40年,每天工作十几个小时,一步一个脚印创建了石油帝国,让常人叹为观止。他是一个善于思考的人,即使干着最下层的活,他也能动脑筋去思考如何提高手头的工作效率,并因此得到老板的赏识,让他在短期内实现转型,而与之对比鲜明的是,他的一些同事也已经年复一年地在这个岗位上做了很多年,却仍然在原地踏步。机会总是留给有准备的人,此言非虚。他还是一个懂得管理的老板,洛克菲勒终非池中之物,一旦手头有了一定的资金,他便开始自立门户。他曾在对儿子的信中写道,标准石油公司的部分行为准则是,培养下属主动为公司做事,这就需要下放权力,知人善任,如果事必躬亲,那么就容易像诸葛武侯一样鞠躬尽瘁,死而后已了。他还对下属说,你要尽快找到一个可以信任的人,培养他做你的工作,然后自己坐下来,动脑筋想想怎么才能让公司多赚些钱。华为总裁任正非曾经有过一句箴言:要砍掉高层的手脚,中层的屁股,基层的`脑袋。我觉得这种管理的理念有着异曲同工之妙。他是一个有大智慧的人,不会休息的人就不会工作。如同洛克菲勒所说,最好的总裁都是管理时间的专家,他们精通如何分配时间,他们会同家人朋友共享快乐时光,还会去旅游,参加慈善活动、体育锻炼,娱乐活动或者只是静静地思考。这也让我想起了身边的人和事,有些很忙的岗位,干的好的人照样能抽出时间和家人共享天伦、外出游玩。有些清闲的岗位,却整天价哭爹喊娘的嚷着忙死了,这时间的管理有时候未尝不是给逼出来的。为什么说洛克菲勒有大智慧,首先他55岁就离开公司去做慈善了,这和马云有点像,他也离开阿里了,赚钱已经不是他后半生的主要目标了。或者我们可以说实现了财务自由的人,自然有心思去鼓捣这个那个,但是知易行难,至少我们看到这世间还是有很多人是放不下的。洛克菲勒先生对慈善事业的贡献在于他树立了慈善运作管理的典范,开启了慈善新时代。这也正体现了他作为大企业家的社会担当。我们小老百姓做慈善可能就是捐点钱,他们做慈善则是要把慈善这个“蛋糕”做大,让慈善基金真正发挥作用,落到实处。

  自传的后半部分是洛克菲勒写给他儿子的信件,我本以为是凑数的,可是看过之后,不禁汗颜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这些信件一共22封,但肯定不是全部,是经过了精心的筛选,每封信都有一定的主题,或是热情鼓励,或是循循善诱,足见其为人父母之用心良苦、拳拳爱意。作为一个成功的商人,洛克菲勒十分重视家庭的教育,这也许是所有创业之主最基本的共同点吧,创业难,守成更难,所谓富不过三代的魔咒,是所有创业之主最担心不过的噩梦,洛克菲勒先生离开公司后,对公司的关注一日都没有放松,对继承人约翰的教育始终若即若离,总能在关键时刻给予最大支持,抑或当头棒喝。但我在信件里看不出丝毫的严厉和控制欲,更多的是慈父的关心和规劝,可以想见他儿子拿着这些颇具温度的信件时的心情!这让我不由得想起自己的父亲,父亲的来信伴随着我求学的生涯,直至大学。每逢大考,鸿雁传书,字里行间,透着鼓励,每每为我之精神支柱,给我无限力量。只可惜这些信件我没有好好留存,否则编成一本,真的非常有纪念意义。受到洛克菲勒的影响,国庆节前,提笔给刚读小学的儿子写了一封信,在电话微信普及的时代,这种笔墨挥就的书信也许更能带给人以莫大的惊喜,而静坐桌前,思考着如何给一个人尤其是你的亲人朋友写信时,这基本上已经算是一种莫大的幸福!

  读别人的传记,能体会别样的人生,好像又多过了一辈子。说到底,读点传记是有好处的,哪怕是再烂的传记也能为你带来足够多的获得。

自传作文 篇2

  我是一个调皮乐观,还有点傻乎乎的小女生。右脸上有一道不算特别明显的疤痕,从我的外貌不难知道我的个性。

  说我傻,一点也不假。五岁时去公园玩。妈妈带我去喂鸽子,鸽子们见到我手上有吃的就争先恐后的跑来吃。我看着鸽子就在我手边,便伸手去抓,可能是反应慢,还没等我伸手鸽子就飞了。我看见鸽子飞了,就学着它们的样子想飞起来,可我还没有飞起来,就重重地摔了个“狗啃泥”,疼得我哇哇大哭......妈妈每次说起这事,都会笑得前仰后合。

  六岁的时候,我变得超级调皮,任何鬼主意我都想得到。我自称“刘大侠”披着“披风”,手拿“宝剑”,脚踏“风火轮”,在家里乱窜。一会儿跳到床上大喊:“妖怪,哪里跑!”一会儿躲在被子里说:“看我隐身术!”一会儿对着桌子乱比划说:“吃我一剑”结果杯子打得个稀巴烂。妈妈闻声跑来,拿起鸡毛掸子就追,围着院子追了好多圈才把我逮住,我理所当然地“吃了”一顿“竹笋炒肉”。

  八岁时,我已经是一名小学生了。但是我那调皮的性格却改不了。有一次我在家里玩,不小心把我的宝贝——玻璃珠弄掉了,我就跑过去捡。一不小心右脚勾住了左脚一滑,便摔在床边的棱角上,右脸顿时毁容,脸上的血往下滴着,落在了我的衣服上床边和地上。也许是当时吓傻了,我没有哭,半秒后,我惊叫起来。妈妈闻声赶来,先是一愣,随后急忙把我抱上车往医院送。我当时没有哭,我妈妈却哭了,结果变成了我安慰她。出院后,我的脸上便有了这道光荣的疤痕。事后,妈妈还说我内心强大。

  这就是我,一个乐观调皮,还有点傻乎乎的女孩。

自传作文 篇3

  我于1996年的入夏时节生于临海市的一家小医院中,祖辈姓童。听母亲说,在我出生之前,她就跟着父亲来到西塘这个小镇做生意。那时,我们的生活很艰辛。由于没有亲人的依靠,我们一家只有靠着摆摊过日子。就是靠着这样的一种毅力,我们一家经历了十六年的风风雨雨,终于有了如今的小康生活。

  我是7岁上的小学,还记得三年级时,我的语文老师刚大学毕业。很高大,架着一副眼镜。我不喜欢他,因为他经常拿我这个外地学生“开刀”。有一次,语文老师布置了一篇作文,是写自己喜爱的一个玩具,并让我们把玩具也带来。可以在课堂上相互玩,第二天交作文。小时候,我很节约,家里根本没有什么玩具。所以那节课上我只能看着别人的玩具,却怎么也想不出写什么。于是,我就到处逛逛,看别人的玩具。有一个女同学带了洋娃娃,正在给她穿衣服,周围围满了女生,我也便去凑凑热闹。后来,语文老师走了过来,拿起那还有一个袖套每套进去的洋娃娃给全班同学看,全班哄堂大笑。老师便一个个问我们这几个围看洋娃娃换衣服的同学有没有写好作文。好巧,就我还没写好,我知道,我又完了。果然,老师在全班面前把我批评了一番,弄得我无处藏身。想想真可气,明明说是第二天交作文,我有什么错吗?但那时,我很胆小,只能把委屈埋在心里,谁让我不是本地学生?

  四年级毕业时的那一次分班考试,我破天荒地考了全班第一,这使我的命运从此被扭转。谢天谢地,我终于不用再受那个语文老师的气了。由于那一次的成绩,使我在五年级时从一个小组长变成了班长。从此,我肩上又多了一份责任。于是,我开始奋斗。终于,我成功地奋斗成了一个好学生。

  初中了,我来到了现在的这个可爱的校园。我喜欢这里的一切,因为在这里,有我敬爱的老师和亲爱的同学们。无论社会对我们学校有什么样的看法,我都爱这个校园。作文

  我曾经的梦想是做一名音乐家,但是由于种种原因,我放弃了。现在,我的梦想就是让我们石楼中学像曾经那样优秀,那样有名望!

自传作文 篇4

  小学生生活结束了,我现在已升入了初中,见到了许多陌生的同学。你们如果想认识我,那我就向你们介绍一下我自己吧。

  我的名字叫陈玉鹏。你别看它听起来普通,意义可大了。鹏是鹏程万里,说明我的前途远大。

  瘦是男孩们畏惧的事情,可我的身体偏偏就是瘦,所以过去有很多同学都叫我“小不点”其实我个子又小又矮,所以妈妈说我瘦得像根“黄瓜”。妈妈让我多吃饭,可我依然是每顿只吃一点点。我妈妈常说:“我还没有姥姥家的小猫咪吃得多呢?”我真后悔不听妈妈的话多吃饭,要不然能长这么矮吗?真是“一失足成千古恨”啊!

  不知为什么,调皮的我爱上了读书,不过那时读得都是一些故事书,似懂非懂。后来经过老师的教育,我把课外书的兴趣又转移到课本上,也逐渐爱上作文。

  虽然我酷爱文字,却无文采,喜欢读书,却过目便忘。但我从未因此而放弃,因为我坚信功夫不负有心人。除此以外我还有许多爱好,比如喜欢交朋友。虽然缺点很多,却不乏幽默感。不管在学校学习还是在家里娱乐,我常用笑话来制造欢乐的气氛。

  10岁那年,我学会了练毛笔字,一年后丢弃,只因无恒心,为此自愧而“无脸见老爸。”尔后,我发奋苦读,却不时因贪玩而影响成绩。

  我最大的缺点就是做事不能坚持到底。就拿攒钱来说吧,过年的压岁钱就有一百多块,加上平常的零花钱就有四十多块。好不容易攒到一百六十多块,就跑到商店买了一台MP3,剩下的钱肯定一花而光。

  这就是我,你们想认识我吗?喜欢跟我交朋友吗?快来吧,我欢迎你。

自传作文 篇5

  鄙人姓易名施磊,好汉一枚。现存于地球12年,风华正茂却是“鸡立鹤群”。有人说我是“三不像”,手像猴子,腿像鸡,身高又是“老鼠精”。这不明摆着说我是手长腿短个子矮嘛!

  别看我说起话来十分不正经,可我却有一个十分正经且非常伟大的梦想:我要坐上神舟六号飞往太空,去饱览宇宙中的大好风光,去呼吸火星上的新鲜空气(呵呵,虽然火星没有空气)。为了圆我的飞天梦,我每天坚持做体育运动,努力吃饭,但我总是吃不壮—都吃了12年的大鱼大肉了,体重还在50多斤徘徊;都补了12年的钙了,身高还是在一米四几乱蹿。我也不能怨天尤人,毕竟这是先天性的,说好听点儿叫吃不胖,说难听点儿就是骨瘦如柴。于是去太空又有了一个新的目的——长高长胖。听说在太空里因为某种原因,人会在一天之内长高、变胖,照这样计算,用不了几天,我就能成为比姚明还要高的巨人啦!

  我很挑三拣四,这挑的可不是食,而是书。我这个“挑书虫”啊,最讨厌啃那些枯燥无味的书,尤其像什么语文书、数学书、英语书之类的。看这种书时间一长,我就头昏脑涨,每当这时就会犯病——打瞌睡。妈妈说这是“读书瞌睡症”,但我对小说这类的书却从不犯病,一拿起小说就爱不释手,这算是间歇性病症吧?人们常说“是金子总会发光的”,以前我总觉得我的那块金子变质了,但老天有眼,总算赐予了我一个比较好的“超能力”——做家务。在认清事实后,我努力发愤图强,终于从“家务菜鸟”晋升到了“家务中的战斗机”,以至于每次见到垃圾时我都忍不住弯腰拾起,丢掉,拾起,丢掉。因此,每年家里举行的“家务大王”比赛我都荣获一等奖。“人怕出名猪怕壮”,对于我这个优异的能力,家人给予我的肯定是——

  “撸起袖子加油干!”

  “今天的碗妥妥地交给你了。”

  “地怎么又脏了?家务大王,看着办吧!”

  你们这是嫉妒,赤裸裸的嫉妒!望着背后堆积成山的衣服,只能干了。怎么说,这也算是一种兴趣吧。

  身高不及关羽,野心却比曹操。读起书来挑三拣四,做起家务比谁都有劲。这就是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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