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保险工作总结

时间:2021-06-18 19:29:09 总结 我要投稿

农业保险工作总结范文三篇

  【篇一:农业保险工作总结】

农业保险工作总结范文三篇

  实施政策性农业保险在固安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在县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的共同努力下,以及基层单位的大力支持配合下取得了较好的成绩,有力地促进我县农业生产和发展,特别是对各种受灾群众恢复生产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20XX年我县承保了玉米、小麦、奶牛、能繁母猪和育肥猪5个农险品种,共有8个镇乡xxxx万农户参保,收取保险费(含财政补贴)xxxx万元,其中农户缴费xxxx万元,占总保费的XX%;中、省、市三级财政补贴xxxx万元,占总保费的xxxx%;全年赔款支出xxxx万元,赔付率达到XX%。现就我县2013年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建立了完整而且强有力的工作机构

  我县由分管保险工作的副县长挂帅,成立了以农办﹑财政局﹑农业局﹑畜牧局﹑人保财险公司等部门为成员单位的政策性农业保险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事务。为保证农业保险顺利实施,全县15个镇乡还建立了相应的农业保险推广站,组建了农险代办队伍,聘请了乡镇农业中心种殖业技术骨干和畜牧站养殖业技术骨干为乡级推广员,村组干部分工协助,进行农业保险的业务拓展和现场查勘工作。

  二、加大宣传力度,做到农险专项惠民政策进村入户。

  政策性农业保险品种较多,覆盖面广,受益范围宽,政策性强,让广大农民朋友及时了解、认识、接受这项富民惠民的政策,必须切实做好宣传工作。今年我们积极与广播电视台联系,制作农险专题节目,考虑到农民朋友收看习惯,在合适的电视频道和时段滚动播出;同时结合抽样调查问卷的形式,深入到农村千家万户,摸清农村基层情况,从险种宣传,动员投保,到现场赔付,深入细致地宣传与报道政策性农业保险知识,使全县农民真正体会到政策性农业保险是一项稳定农民收入、分担农业风险的惠农政策。

  三、制定一系列管理办法和措施,保证保费收缴和赔付方便及时。

  我们按照被保险农作物的栽种面积和生猪存栏量,确定当年承保面,结合各个镇乡实际情况,落实保险品种的承保目标,承保签单方式实行“相对集中”原则,即以整乡、村为单位整体集中投保和承保,禁止接受成数投保、比例投保。细化保单签订程序和手续,在保费的收取上,支公司到各乡镇现场核实清单收取保费。在查勘理赔方面,由于农业保险的灾害事故涉及面广,发生频繁,如何及时查勘﹑准确理赔是搞好政策性农业保险的关键。我们制定了全县的灾害理赔具体实施细则。在灾害理赔上,赔付与保费收取﹑与保险时段﹑与实地查勘的损失情况挂钩,做到灾害事件真实,灾害损失准确,查勘理赔及时。市、县二级公司都建立了赔案复查制度,进行抽查和自查。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到人。同时对于所有的赔付案件进行公示和举报制度。

  四、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一)农业保险经营管理费用不足。农业保险承保、理赔面广分散,涉及到农村群众千家万户,从客观和主观上必然增加经营成本。建议政府适当提高经营费用标准,增加必要投入,以有效鼓励保险企业经营农业保险的积极性,稳定企业经营,为增强我省“三农”抗灾救灾能力提供服务。

  (二)农业保险管理水平和工作技能有待提高。农业保险政策性、技术性很强,如果经营农业保险不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势必影响经营质量和成果,当前部分从业人员缺乏经验和技能,不能适应业务发展的要求。建议政府主管部门主动与保险企业之间加强工作沟通协调,加强培训交流,通过相互学习,取长补短,不断提高我省农业保险试点的经营管理能力和水平。

  (三)理赔服务工作不够畅顺。生猪(能繁母猪)保险理赔工作跟不上的原因主要:一是县市畜牧兽医部门在出险检验工作时协调不够,或存在只勘查不出具检验结果证明,或有时直接向农户收取检验费用,从而引发农户产生意见;二是由于基层单位业务人员有限,加上养殖场地、保险标的分布在乡村以及边远地区,造成查勘定损不够及时。建议政府主管部门出面协调,明确县级畜牧部门特别是乡镇一级的畜牧站(所)主动支持能繁母猪出险检验工作。

  五、明年的工作计划和工作思路

  20XX年,我司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河北省政府以及总公司关于积极发展农业保险的精神,提高服务能力,发挥我司在支持“三农”中的行业优势和作用。

  (一)加大农网建设力度,加快农网建设步伐。为确保明年农业保险工作积极稳健发展,我司将进一步加快农村网点建设步伐,抓紧实施营销增员计划,拓展农村保险市场,不断扩大农村或农业保险覆盖面,切实为“三农”提供必要的全面的保险保障服务。

  (二)扩大农业保险宣传,提高农村群众的保险意识。

  在市分公司的支持和指导下,根据当地政府的要求,在各级政府主管部门的协助下,认真开展宣传工作,使农村广大群众认识保险,了解保险,接受保险,到主动自愿参加保险;积极配合政府开展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工作,进一步扩大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的承保面。

  (三)加大风险管控力度,确保业务可持性经营。一是严格把好承保质量关,做到现场验标,风险评估,防止“病从口入”;又要严把理赔质量关,规范工作流程,保证第一现场查勘,防止假案错案,防止道德风险发生。二是加强与政府主管部门的沟通和协作,取得人力和技术上的支持,弥补因基层单位人员、专业技能方面的不足,避免经营管理过程中的被动局面,确保农业保险试点业务可持续经营。

  (四)积极做好政府营销,争取政策支持。开展农业保险,在很大程度上都要依靠政府的政策支持和行政推动。因此,结合实际,加大对当地政府营销的工作力度,最大限度地争取各级政府以及职能主管部门的支持,通过借助政府的行政能力,积极推动我县农业保险试点工作的稳步发展。

  【篇二:XX县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总结】

  按照《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皖政〔2008〕42号)、《关于印发涡阳县2010年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农险办〔2010〕1号)和《涡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进我县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工作实施意》(涡政办〔2009〕108号)要求,我县认真开展了种植业保险和养殖业保险工作,较上年有较大幅度的提升。

  一、积极开展政府引导,以政策为导向,稳步推进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

  (一)投保进度较上年有较大提升,理赔工作稳步推进

  我县政策性农业保险全面完成投保目标任务,20个镇场完成指导计划的100%以上,2个镇指导计划的90%以上,3个镇完成80%以上。种植业投保完成362、59万亩,其中小麦184、98万亩,玉米58、27万亩,大豆119、34万亩,占下达指导计划353、28万亩的102、64%。养殖业投保完成42494头,其中能繁母猪完成42389头,奶牛103头,占存栏量的100%。

  20XX年保险理赔发挥较大作用,特别是在春季冻害、夏季暴雨灾害中效果比较明显。20XX年共有43、24万亩农作物获得理赔,其中小麦15、32万亩、玉米7、70万亩、大豆20、22万亩,实现理赔款1890、36万元。能繁母猪理赔740头,理赔金额74万元。增强了农业生产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减少农民因自然灾害带来的损失,进一步增进了农民对政策性农业保险的依赖和信任。

  (二)组织机构健全,部门职责明确,步调协调一致

  我县县委、政府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按照省、市的统一部署,成立涡阳县政策性农业保险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明确了各相关部门责任和任务,同时成立了理赔专家组,要求乡镇相应地成立组织。

  在部门职责上划分清晰,建立了部门协调机制。把财政、农业、畜牧、民政、气象、水利、统计等部门参加了领导组织,明确了各自的分工。建立了部门协调与协作机制,在工作上拧成了一股绳。

  我县以抓保险质量为重点,指导乡镇做好投保理赔工作,完全按照规定落实政策,特别是在投保和理赔清册的审核上,严格操作,不准非流转大户承保和理赔,避免出现套取的资金的漏洞。在抓好质量的同时,我县印发了《关于下达2010年政策性农业保险任务的通知》(涡政办〔2010〕96号),下达种植业投保353、28万亩指导计划,按照不低于60%的面积开展投保,作为考核乡镇的主要指标。下达养殖业投保计划能繁母猪4、12万头,奶牛200头,作为畜牧局的考核任务,年终按照实际存栏量作为考核目标。

  (三)抓保险就要注重抓宣传,创新宣传方式是提高群众知晓率的有效途径

  广泛开展宣传活动是政策性农业保险推动的关键。我县积极采取措施,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

  一是利用媒体宣传上,在亳州报进行报道涡阳县的政策性农业保险开展情况,在涡阳县财政信息网开辟专栏,发表宣传信息26篇,涡阳县政府网发表宣传信息7篇、亳州晚报、亳州网、人民网等媒体进行宣传。

  二是开展进村入户宣传,我县曹市镇、牌坊镇、公吉寺等利用计划生育宣传月活动进村入户,解难答疑,效果明显。

  三是我县印刷了《涡阳县政策性农业保险致广大农民一封信》,分午秋两次开展张贴活动,在群众比较集中的集市、农资门市部、镇村等张贴,扩大宣传效果。

  四是制作宣传广播,利用广播的优势,提高宣传覆盖面,在城东、丹城、花沟等镇试播农业保险广播,取得预期效果。

  五是利用峰会、庙会、古会等集市活动,不失时机地开展集市宣传,架设宣传台,开展面对面宣传。

  六是进村入户开展调研活动,面对面交流,如花沟镇到村召集投保农民,征求意见,宣传政策,扩大影响,让政策深入人心。

  七是开展政策性农业保险调查问卷,要求每个镇开展不低于2个村,每个村不低于5户,既是征求意见,调查满意度和知晓度的方式,也是更好地宣传基本保险政策。

  八是印刷《涡阳县政策性农业保险文件汇编》600册,发放到逐村逐镇,包括领导小组成员,让更多的人了解政策性农业保险,监督农业保险。制作电子政策,便于查询各项政策制度。

  九是开展电视宣传,利用电视覆盖广、收视率高的特点,开展面上宣传。利用动员会、培训会、重大灾害现场报道、受益农民回访专题等进行正面宣传。

  十是利用过街条幅、标语、宣传车、黑板报等形式扩大宣传效果。

  十一是发放宣传单,让广大农民更深了解政策性农业保险。西阳镇自制宣传单,编成“少抽一盒烟,就买一亩险”等顺口溜,顺口又好记,群众容易接受。

  十二是利用简报总结经验,扩大宣传效果。为便于工作的推动,及时了解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工作的政策、工作进展情况以及工作中一些好的做法,县农险办推出了《涡阳县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简报》,到目前编发简报5期。

  (四)政府积极引导,支持监督并重,理顺保险关系。

  积极引导。政策性农业保险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自主自愿,协同推进”的原则,积极开展引导工作。我县从开展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工作以来,县、乡镇府积极组织开展了动员会、培训会,从政策和鼓动层面上积极引导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让广大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者和农民群众感受到政策性保险带来的实惠,让农民群众深深体会到党的政策带来的好处。

  支持与监督。在财政支持上,对保险经办机构工作上,政府极力支持,并做好监督工作。我县2010年把政策性农业保险补贴纳入了年度,安排预算300万元,并在年度内调整了预算,增加89、84万元,共上交了补贴389、84万元。同时,做好对保险机构补贴资金审核的工作,落实了2009-2010年保险机构的补贴审核工作。在人力支持上,由于种植业保险经办机构机构和人员的原因,力量薄弱,在集中查勘期间,我县指派理赔专家组专家做好技术支持,协助做好受灾程度的认定和灾害原因的分析。在日常监督上,首先实行保险经办机构宣传前置审查,凡是保险经办机构开展宣传的资料,农险办进行政策审查,必须符合政策规定,不能误导、诱导农民投保。在投保理赔政策把握上,县农险办主动安排保险经办机构严格按照规定开展工作,投保时按照“以实际面积”进行投保,凡是大户要有相应的流转手续,或者农民委托证明。理赔时,按照“谁投保,谁受益”的原则和“轻灾少赔,重灾多陪,无灾不赔”的原则操作。逐步走向规范化运作。

  理顺保险关系。我县不仅强化对保险经办机构保险行为的监督规范,处理群众的咨询和投诉。如处理牌坊镇杨双楼村杨玉玺咨询一事,县农险办非常重视,对牌坊镇农险办进行限时办结,在24小时内给予解释、答复,县农险办并及时进行了电话回访。

  (五)把群众利益放在首位,做好查勘理赔是重点。

  种植业地域覆盖广,面积大,受灾较为零散,分布不均,保险机构利用自身的力量轻灾可以应付。遇到较大灾害出现时,出险较为集中,人力不足。我县积极支持保险经办机构做好查勘工作,得到保险经办机构请求后,由财政、农委以及专家组成的组织密切配合,组成联合查勘小组开展查勘工作,从技术人员上给予支持。

  坚持群众利益,做好查勘理赔的监督检查工作。在做好对保险机构支持的同时,及时了解灾情,安排乡镇农险办做好相关调查研究工作,到群众中了解实情,做好监督工作,保护农民利益。

  (六)积极落实奖励政策,促进保险工作的开展。

  根据当前政策性农业保险推动的难度,我县适时出台了《涡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进我县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工作实施意》(涡政办[2009]108号),制定奖励措施。上半年,在大豆、玉米投保时,按照文件规定落实奖励政策,兑现65万元的奖励资金,补充了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经费,促进了工作开展。

  (七)利用信息网络,提高工作效率。

  在通过会议、文件做工作安排的同时,注重信息化联络的及时性,我县利用信息化平台,用短信方式及时安排工作,发布农业保险工作开展动态信息,大大提高了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的效率。我县利用财政局短息平台和农险办飞信平台发布信息67条,提高了保险工作时效性。

  (九)注重部门协调,形成工作合力。

  我县与农委、畜牧局、国元农业保险公司、人保财险公司建立了紧密的联系机制,利用农险办这个平台,研究落实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解决遇到的问题,召开研究协调会议。

  二、问题及建议

  在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工作推动的初级阶段,正确处理出现的问题,加以规范修正,是正确的处理方式。我县在找出问题的同时,分析出现问题的原因,总结经验教训,指导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逐渐走向完善。当前,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及建议。

  (一)各级政府、农民的认识还需提高,加强宣传仍是以后工作的.重点。政府和保险经办机构在宣传上应做好分工,政府部门做好面上的宣传,保险经办机构需做好群众的点上的宣传工作。

  (二)试点工作的初级阶段仍然会存在问题,正确处理,不能一棒子打死。在试点阶段,由于群众的认识不高,乡镇、村干部工作差异,必然出现这样和那样的问题,正确处理,积极引导,逐渐规范。如果一棒子打死,就会出现掩盖问题,不利于总结和发展。如处理垫付现象上,采取积极的态度,督促收取,杜绝懒散现象,“不以费小而不收”。

  (三)加快保险机构向镇、村延伸,构建完善的服务网络。政策性农业保险采取的是政府和保险公司联办的模式,特别是种植业,依靠政府性强,政府推动加市场运作模式,没有完善的服务组织,纯粹就是政府的事,不如政府自己做。所以,建立健全保险服务组织是试点成功的前提条件。2010年我县的基层服务组织还不健全,各个镇(场)形式上已经建立了“三农保险服务站”,国元保险还没有正式进行委托和签订协议,协保员也没有签订服务协议,服务组织建设滞后。下一步着力支持保险经办机构建立起一个有力的服务网络,担当起市场化运作的服务架构。

  (四)简化投保理赔操作流程,创新工作,探索保险新方法。我县部分乡镇采取一次收的办法可以总结借鉴,加以推广。以土地面积为投保标的,以农作物作为一个保险理赔的依据,把投保理赔简单化。有利于降低基层工作人员的劳动强度,减少收取农民保费的次数。国元保险公司应加以研究,制定保险新措施。

  三、20XX年工作打算

  (一)着力支持国元公司建立镇农业保险三农保险服务站,完善村级协保员制度。支持国元公司开展村级协保员及乡镇服务站人员的业务培训,建立县、乡、村服组织的协调与沟通,理顺三级网络秩序。

  (二)创新工作方法,提速投保理赔工作进程。一是探索清册编制新方法。研究创新投保理赔的方法,是降低工作强度,减少不必要的时间消耗、人力消耗、资金耗费。探索投保程序的简单化,结合涉农补贴系统与惠民直达工程,探索投保理赔清册的编制方法,让重复的劳动简单化。二是探索投保工作新思路。由于我省种植业保费较低,收取费用繁琐,采取预收和提高政府补贴的方法,使复杂的工作简单化。不仅减少了基层农业保险工作人员的劳动强度,也减少了两次收取农民保费的次数。三是简化理赔流程的探索。在保证不违反保险的相关规定的同时,积极研究评价现有保险理赔流程,提高理赔效率。积极发挥村级协保员的能动性,提高积极性,运用3、5%的资金效应,制定协保员考评办法,引导协保员做好理赔工作,让农险人员遍及乡镇村落。

  (三)积极探索有效宣传方式,逐步提高农民群众知晓率。在近两年宣传成果的基础上,积极研究探索新的宣传方式,力争做到宣传“无死角”。利用电视制作宣传片,利用广播实行广覆盖。同时开展有奖调查等宣传活动,提高农民群众的知晓率,提高农险干部的政策水平。

  (四)深入基层,做好监督坚持工作。推动是落实政策的前提,监督是做好落实的手段。2011年从以下几个方面开展监督活动:一是从投保准确性。确保农民投保到户,严格审核非土地流转的大户投保,杜绝骗保行为;二是确保理赔的准确性。大面积受灾时指派专家组专家陪同查勘,确保“轻灾少赔,重灾多陪,无灾不赔”,真正落实理赔政策;三是确保保险经办机构的保险行为以政策为引导,不误导农民投保和理赔,监督严格按照规定落实政策。

  (五)开展调研活动,促进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健康发展。

  【篇三:农业保险工作总结】

  农业、农村和农民问题始终是关系国民经济发展的全局性和根本性问题,保障粮食生产和供给一直是农业发展的首要问题,而农户对自然灾害的抵御能力还很弱,发展农业保险业务关乎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为此国务院于2012年10月24日颁布了《农业保险条例》,明确肯定了农业保险的政策性,规范了农业保险的发展方向。我县是农业大县,为有效分散转移农业自然灾害风险,提高农业抗风险能力,保障农民切身利益。各乡(镇)要切实做好我县2013年政策性农业保险和小麦收获期火灾保险工作,有效地帮助农户转嫁风险减少损失,确保全县粮食生产稳定安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保险范围

  (一)政策性小麦、玉米、花生种植保险。承保自保险标的(小麦、玉米、花生)定苗或移栽成活齐苗后起,至成熟开始收获时止,因暴风、雹灾、暴雨、洪水、内涝、冻灾对投保的小麦、玉米、花生造成的损失,损失率达到10%(含)以上时,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

  (二)小麦收获期火灾保险。承保小麦在成熟开始收获期间因火灾造成的损失。

  (三)奶牛养殖保险。规模型养殖场,投保时奶牛畜龄在1周岁(含)以上7周岁(不含)以下,经畜牧兽医部门验明无伤残,无本保险责任范围内的疾病,营养良好,饲养管理正常,能按所在地县级畜牧防疫部门审定的免疫程序接种并有记录,且奶牛必须具有能识别身份的统一标识。保险承保在保险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因保单载明的自然灾害和疾病原因造成保险奶牛直接死亡,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

  其他政策性农业保险参照省政府文件执行。

  二、保险金额、保费

  (一)保费缴纳金额。小麦每亩保险费16元,其中财政补贴12元,农户自己承担4元;玉米每亩保险费18、2元,财政补贴14、56元,农户自己承担3、64元;花生每亩保险费14元,财政补贴11、2元,农户自己承担2、8元;奶牛每头保险费392元,财政补贴313、6元,农户自己承担78、4元。

  (二)保险金额。政策性种植业保险补贴险种的保障金额为保险标的生长期内所发生的直接物化成本。具体保额:小麦每亩300元;玉米每亩260元;花生每亩350元。小麦收获期火灾保险每亩400元;养殖业保险补贴险种的补贴保险金额,参照投保个体的生理价值,奶牛每头5600元。

  三、赔偿标准

  参保种植业保险标的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保险人按照保险标的不同生长期的最高赔偿标准、损失率及受损面积计算赔偿:

  赔偿金额=不同生长期的最高赔偿标准×损失率×受损面积

  (一)小麦不同生长期每亩最高赔偿标准

  苗期每亩最高赔偿标准:每亩保险金额×50%

  返青期每亩最高赔偿标准:每亩保险金额×70%

  抽穗期每亩最高赔偿标准:每亩保险金额×90%

  灌浆—成熟期每亩最高赔偿标准:每亩保险金额×100%

  (二)玉米不同生长期的最高赔偿标准

  出苗—拔节期每亩最高赔偿标准:每亩保险金额×50%

  拔节—抽穗期每亩最高赔偿标准:每亩保险金额×80%

  抽穗—灌浆期每亩最高赔偿标准:每亩保险金额×90%

  灌浆—成熟期每亩最高赔偿标准:每亩保险金额×100%

  (三)花生不同生长期的最高赔偿标准

  苗期每亩最高赔偿标准:每亩保险金额×50%

  开花下针期每亩最高赔偿标准:每亩保险金额×70%

  结荚期每亩最高赔偿标准:每亩保险金额×80%

  成熟期每亩最高赔偿标准:每亩保险金额×100%

  (四)小麦收获期火灾保险赔偿标准

  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保险人按照保险小麦损失面积确定赔偿金额。

  赔偿金额=受损面积×400元/亩×损失率

  (五)奶牛赔偿标准

  赔偿金额=死亡数量×每头保险金额-残值

  四、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开展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是支持农业发展、稳定粮食生产、促进农民增收、确保社会稳定的一项重要措施,对于增强农业防灾减灾能力,化解农业生产风险,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提高农民保障水平,切实维护农民利益具有重要意义。2013年是贯彻落实国务院《农业保险条例》的第一年,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一把手亲历亲为,全体动员,切实把农业保险工作作为支持服务“三农”、构建和谐大名的一项重要举措,积极发挥各自职能,迅速在全县形成协调联动、整体推进的工作态势,确保2月底前不折不扣的完成投保和交费任务。

  (二)广泛宣传,应保尽保。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及时召开会议,及早安排部署。同时,要利用县广播电视台、《大名时报》等新闻媒体,开设农业保险专栏,大力宣传农业保险的有关政策和重要意义,切实提高农民群众的保险意识,进一步调动农民参保投保的积极性,真正做到应保尽保,保全保足。

  (三)强化责任,协调联动。各乡(镇)要积极组织农民投保,做到“乡不漏村、村不漏户、户不漏亩”。要按照种植亩数,登记造册,认真填好投保清单电子表格,将保费及时交付县人保财险公司,做到应保尽保,坚决杜绝截留农户保费现象,一经查实严肃处理,后果自负。保险公司要及时办理承保有关手续,并将承保签单情况和资金划拨申请报县财政部门。县财政部门要做好项目资金审验、分账核算,保障专款专用,并根据经办机构承保签单情况和申请,及时将中央、省、市、县保险费补贴拨付到位。一旦发生灾害,县农牧局要指派精干技术人员做好参保标的的核损工作,准确鉴定损失,为保险理赔提供科学依据。

  (四)强化服务,快速理赔。投保农户在出险后要在24小时内拨打中国的人保财险专线电话95518报案。保险公司要成立专门组织,指定精干人员专门负责农业保险理赔工作。接到报案后要及时赶赴出险现场,进行查勘,配合农牧专家做好损失鉴定,并根据受损情况做出合理定损。各乡(镇)要做好承保和理赔结果公示,积极协助保险公司做好赔付工作。保险公司要预备充足的赔付资金以应对大面积灾害的发生,保障赔付工作的迅速、高效,让农户满意、让政府放心。

  (五)加强督导,严格奖惩。县政府督查室要加大对农业保险工作的督导检查力度,对思想认识高、工作力度大、成绩比较显著的乡(镇)和部门给予通报表扬,并给予适当奖励;对工作消极懈怠、不能按时完成投保任务的乡(镇)给予通报批评。对未参加保险或投保不足的乡(镇),一旦发生自然灾害造成重大损失的,严肃追究乡(镇)主要负责同志和主管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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