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所森林资源保护年度工作总结
时光飞逝,如梭之日,辛苦的工作已经告一段落了,回顾这段时间,我们的工作能力、经验都有所成长,是时候抽出时间写写工作总结了。为了让您在写工作总结时更加简单方便,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管理所森林资源保护年度工作总结,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管理所森林资源保护年度工作总结1
今年我站将以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着重围绕“保安全、保生存、保稳定”目标,统筹抓好安全生产、改革创新,以全面深化改革推动各项工作,注重从思想上、制度上谋划涉及改革发展稳定战略性、全面性、长远性问题;在管理局的坚强领导下,不断规范内部管理,强化为民服务意识,认真做好以下工作:
一、森林防火工作
(一)机构落实。结合我站实际,制定修改切实可行的森林防火预案,成立森林防火工作领导小组及各村级护林组织,制订工作制度,建立健全救火队伍,能做到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的常年队伍。
(二)责任落实。与村及村级护林员签订森林防火责任书,与各行政、村支两委密切沟通,做到村村有护林员,重点防火,主要进山口、重点防预山头有专人看守,森林防火责任到人,做到发现及时,上报及时,扑救及时。加强防火设备齐全,检查维修责任到人,要保障救火时拿得出,用得上,有效果。
(三)宣传落实。加大宣传力度,在保护区醒目地方立标牌、写标语,坚持森林防火宣传进村到户、进学校,丰富宣传措施,做到我站辖区妇孺皆知,遍及人人,努力向着全年无任何森林火灾火警发生的伟大目标前进。
二、林政资源管理工作
(一)加大林业行政执法力度。严格林地保护,严厉打击乱砍滥伐林木、乱垦滥占林地、乱捕滥猎野生动物等违法犯罪活动。严禁随意采挖野生植物和无偿划拨使用林地。
(二)加大林地保护力度,遏制林地非正常消耗。按照有关规定严肃查处非法占用林地的责任单位和人员。
(三)加强林业法制宣传教育,提高林政执法水平。认真做好《森林防火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和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森林病虫害防治条例》等相关林业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
三、天然林保护工作
(一)认真抓好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建设。切实保护好野生动植物资源,建立健全古树名木挂牌保护制度。
(二)加大工程对内对外的宣传力度。利用各种宣传媒体加强对天然林保护工程的宣传力度,使各村领导干部和广大群众了解、参与、支持和监督天然林保护工程。
四、公益林管理工作
(一)按照专款专用的原则,对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及森林防火经费设立专户管理,严格按照规定使用;补偿基金按要求全部发放。
(二)做好公益林、天然林管护人员的月评考核和工资造表工作,按月足额发放管护人员工资。
(三)公益林管护
1、与公益林、天然林管护人员签订管护合同。包班划片,人员分工,落实责任制,要求每月没人巡山工作不得少于22天,并有记录。
2、完善公益林、天然林管护制度和管理办法。
3、做好诱捕器的普查、悬挂工作,督促检查做好森林病虫害的防治。
五、管理站内务管理工作
(一)加强学习,提高素质。一是认真学习国家的政策法规和上级下发的各种文件精神。二是学习业务和专业知识。
建立切实可行的学习制度,督促站内职工认真参与学习,全面提高职工的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和执法水平。
(二)加强自身建设。落实完善站里的工作方案及各项规章制度并严格执行。制订一套行之有效的管理办法,加强财务管理和内部考勤,做到分工责任又团结协作,形成人人想干事、事事有人干的良好局面。
(三)落实站内24小时值班制,排好值班表,值班形成常规,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及时处理好值班中遇到的情况和问题,并做好记录。
(四)强化食堂规范化管理,增强食堂日常工作哦的规范性、自觉性,营造良好的就餐环境,提高员工的凝聚力。
除了以上工作,我们还要尽心尽责做好管理局交给我们的其他工作任务。总之,全站一班人,必须加强学习,团结一心,分工协作,讲大局、谋长远,进一步增强凝聚力和战斗力,克服种种困难,以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和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继续提高管理质量,保证森林资源安全,为建设空气清新、环境美丽、生态良好、人居和谐的生态环境而努力奋斗。
管理所森林资源保护年度工作总结2
20xx年县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工作在在县委、县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在州林业局指导下,认真贯彻执行“森林法”、“野生动物保护法”、“野生动物保护条例”,认真执行“加强资源保护合理开发利用”的方针,严格执法检查,打击各种破坏森林资源和野生动植物资源的违法行为,有效地保护了森林资源和野生动植物资源,20xx年上半年工作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进展情况
我县林权制度改革工作在县委、县人民政府的高度重视下,认真贯彻自治区、自治州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会议精神,按照“明晰林木所有权,落实承包权,放活经营权,确保收益权”的目标,有序推进林权制度改革。
一是各乡镇对外业勘界结果都进行了公示,并与水利、国土、畜牧三部门进行现场实地调查,征求意见。目前全县纳入林改范围的集体林地面积2.6755万亩,已确权的面积1.7788万亩,占集体林地总面积的66%。经登记核发林权证确认所有权和使用权的面积1.5308万亩,发放林权证855本。完成全部任务的60%。二是林权改革成效初步显现,调动了社会造林积极性,全县林农造林积极热情高涨,增强了农民护林意识,群众森林管护意识不断增强,管护方法不断创新,森林火灾、乱伐滥伐现象得到有效遏制。
二、护林防火工作情况
20xx年,我县的护林防火工作在县委、县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主管部门和各有关单位的大力支持下,坚持以落实护林防火目标管理责任状为主线,结合我县实际,采取有力措施,护林防火工作得到了加强。为加强对护林防火工作的组织和领导,及时调整了县护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切实把我县护林防火工作落到了实处。
我局根据森林资源分布,制定了森林火灾事故应急预案,划分了责任区,进一步落实了护林防火责任制,健全完善了各项护林措施,并与有关单位签订了护林防火责任状,提高了防范意识。森林防火期,加强林区用火管理,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县护林办每月不定期对护林点进行检查,有效地预防了森林火灾的发生。
为了进一步提升森林防火能力建设,贯彻落实“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方针,根据自治区林业厅的建设要求,今年初,我局按照自治区的.要求,认真开展了森林消防队伍建设工作,组建了由16人组成的专业扑火队和80多人组成的义务扑火队,争取到扑火队伍物资装备30万元。
三、重点公益林管护质量情况
我县按照国家级公益林管护办法的要求,通过层层签订责任状将任务落实给15名护林员,责任到人,具体落实到林班、小班,山头地块,严格按照管护制度的要求,加强日常管护工作,上半年公益林区内无毁林开荒、非法征占用林地、乱采滥挖野生植物、乱捕滥猎野生动物等现象发生,无森林火灾的发生。
20xx年,上级给我县下拨中央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26万元,我县严格按照年度投资计划确定的用途和建设内容使用资金,专户储存,专款专用,利用20xx年公益林结余资金10万元,在我县的重点公益林内修防洪坝1公里,用于引洪灌溉,提高林草植被,同时,通过喷洒农药方式对约5000亩公益林进行了病虫害防治工作。
四、安全生产工作开展落实情况
为使我县的林业安全生产目标落到实处,制定了林业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并与15户从事木材经营加工单位签订了责任书。为规范木材加工企业管理,落实安全责任、严防事故发生,由护林防火办、林管、森林公安工作人员组成安全生产检查组,对我县木材加工企业进行3次专项检查,加强对木材经营加工业的安全生产教育宣传工作,现场检查企业的消防器材、消防通道、安全出口、电源线路、防火间距、原料及成品堆放、车间安全生产宣传标语等情况。对原材料乱堆乱放、消防通道不畅通、防火间距不规范等问题和隐患当场提出整改意见、下发整改通知书,确保整改到位,不断提升我县林业安全管理水平,上半年实现了无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五、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情况
(一)、大力宣传野生动植物保护的法律法规,增强全民野生动植物保护法制意识。
开展法律、法规宣传,向全社会普及林业、野生动植物保护的法律知识,是做好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工作的前提和基础。上半年我县充分运用电视、报纸、网络等多种形式宣传野生动植物保护的法律法规,深入广泛宣传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信息。《中国绿色时报》相关栏目共进行了7条宣传报道。我们还结合日常管理向广大种植、养殖户、经营单位上门宣传野生动植物保护的有关规定,通过这些宣传,使广大群众对野生动植物的保护有了进一步的认识,自觉性也进一步得到了提高,群众参与野保的联系和举报电话比去年明显增多,很多群众无意中捕捉到来历不明的野生鸟类都能及时与有关部门联系或主动放归自然,形成了保护好野生动植物就是保护自然生态平衡,就是保护我们人类自已的这样一个共识。
(二)、进一步加强野生动植物的经营利用管理。20xx年度我县的野生动物驯养和经营利用规模与往年相比有所减少,目前驯养马鹿的有1家,养殖20头。为加强野生鸟类保护,全部收回了先前颁发的以非重点保护野生鸟类为种源的非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县森林公安开展了打击破坏野生鸟类资源违法犯罪专项行动,重点对湿地野生鸟类栖息地、县域集贸市场、酒店及野生动物驯养经营场所进行清查,有效的保护了野生动物资源。
(三)、加大执法检查力度,查处违法猎捕经营野生动物活动。
针对少数违法经营利用、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的现象依然时有发生,我们在人员少、执法力量薄弱的实际情况下,采取日常巡查与综合执法检查等多种形式,查处各种违法、违规经营利用野生动植物活动,今年共进行各类检查10余次,共受理查处野生动物行政案件5起,其中非法猎捕野生动物案件1起、非法运输野生动物案件1起、非法收购野生动物案件2起、非法出售野生动物产品案件1起。行政罚款29000元,有效地打击了非法猎捕、经营野生动物的活动。为打击春季林区私挖滥采甘草行为,我县开展了严厉打击林区私挖滥采野生植物专项行动,加强巡逻检查,大力宣传《森林法》,对湖滨荒漠林保护区内违法采挖野生植物行为开展专项打击,成果明显。
六、征占用林地情况
为防止乱占林地和破坏植被现象的发生,一是加强了建设项目征占用林地的审查,对于不符合标准的占地项目坚决不予审核上报,严把占地初审关。二是对境内挖沙、取土、采石等易破坏林地植被行为,我们采取了重点地带布控、采取专人看守、要道设卡、全面巡逻等手段,从而避免了违法占地和破坏林地植被现象的发生。
20xx年上半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和《占用征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我局对县实施城镇规划20xx年第一批建设用地3宗用地共拟申请占用林地14.17亩,经审查同意办理征占用林地手续,依法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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