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企业总结

时间:2022-10-28 15:58:50 总结 我要投稿

房地产企业总结

  总结是在某一时期、某一项目或某些工作告一段落或者全部完成后进行回顾检查、分析评价,从而得出教训和一些规律性认识的一种书面材料,它可以使我们更有效率,我想我们需要写一份总结了吧。总结一般是怎么写的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房地产企业总结,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房地产企业总结

  一、房地产涉及的税种:

  房地产开发企业主要涉及的税种有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土地增值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契税和企业所得税及代扣的个人所得税等。

  1、营业税:税率5%。

  2、城市维护建设税

  计税依据是按实际缴纳的增值税税额计算缴纳。税率分别为7%(城区)、5%(郊区)、1%(农村)。

  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营业税×税率。

  3、教育费附加

  计税依据是按实际缴纳增值税的税额计算缴纳,附加税率为3%。计算公式:

  应交教育费附加额=营业税×3%。

  4、印花税:

  (1)财产租赁合同、仓储保管合同、财产保险合同,适用税率为千分之一;

  (2)加工承揽合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货运运输合同、产权转移书据,税率为万分之五;

  (3)购销合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技术合同,税率为万分之三;

  (4)借款合同,税率为万分之零点五;

  (5)对记录资金的帐薄,按“实收资本”和“资金公积”总额的万分之五贴花;

  (6)营业帐薄、权利、许可证照,按件定额贴花五元。

  5、个人所得税:

  工资、薪金不含税收入适用税率表

  级数应纳税所得额(不含税)税率(%)速算扣除数(元)

  1不超过500元的部分5 0

  2超过500元至20xx元的部分10 25

  3超过20xx元至5000元的部分15 125

  4超过5000元至20000元的部分20 375

  5超过20000元至40000元的部分25 1375

  6超过40000元至60000元的部分30 3375

  7超过60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35 6375

  8超过80000元至100000元的部分40 10375

  9超过100000元的部分45 15375

  计算公式:

  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应纳税额=工资薪金收入-20xx-“三险一金”

  (1)所得税的征收方式有两种:查帐征收和核定征收。

  (2)如果属于核定征收的,按收入计算缴纳所得税。

  计算公式:

  应交所得税=收入总额x税务核定固定比例x所得税税率

  (3)如果属于查帐征收的,按利润计算缴纳所得税。

  计算公式:

  应交所得税=利润总额x所得税税率

  (4)所得税税率:

  一般企业所得税的税率为25%,

  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7、房产税

  依照房产余值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依照房产租金收入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

  8、土地使用税:土地使用税每平方米年税额如下:

  (1)大城市1.5元至30元;

  (2)中等城市1.2元至24元;

  (3)小城市0.9元至18元;

  (4)县城、建制镇、工矿区0.6元至12元。

  9、土地增值税

  土地增值税按照纳税人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增值额和规定的适用税率计算征收,纳税人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收入减除《条例》规定的扣除项目金额后的余额,为增值额。房地产转让收入包括货币收入、实物收入和其他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经济收益,计算增值额的扣除项目金额包括:

  (1)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

  (2)开发土地的成本、费用;

  (3)新建房及配套设施的成本、费用、或者旧房及建筑物的评估价格;

  (4)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

  (5)财政部规定的其他扣除项目。税率:土地增值税实行四级超率累进税率,即: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的部分,税率30%。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100%的部分,税率40%。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100%,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0%的部分,税率50%。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0%的部分,税率为60%。

  二、房地产企业的账务处理

  给你提供一份房地产企业会计制度。

  房地产企业涉及的税费共有11种(11税1费)

  税:营业税、增值税、土地增值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契税、耕地占用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印花税、城市维护建设税。

  费:教育费附加

  1.转让不动产

  销售房屋要按销售不动产缴纳营业税,赠送的空调、家具视同销售缴纳增值税。若房屋包括空调等附属设施,则空调包括在房款内,不需要单独计缴增值税。

  2.房屋租赁(出租)

  属于服务业——租赁业

  3.房地产销售公司买断商品房出售

  超过买断价格外的收入作为手续费收入,按“营业税--服务业”

  缴纳营业税

  4.单位将不动产或土地使用权无偿赠与他人

  视同销售不动产

  5.销售不动产时连同不动产所占土地使用权一并转让的行为

  比照销售不动产征收营业税

  6.纳税人自建后销售房屋

  自建自用的房屋不纳税;如纳税人将自建的房屋对外销售,其自建行为应按建筑业缴纳营业税,再按销售不动产征收营业税。

  二、增值税

  销售房屋的.同时赠送空调、家具要视同销售缴纳增值税。

  三、土地增值税

  一般规定

  1.出售——征

  包括三种情况:

  (1)出售国有土地使用权;

  (2)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后进行房屋开发建造后出售;

  (3)存量房地产买卖

  其中对于(2)新建房地产转让(出售)的扣除项目:

  ①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

  ②房地产开发成本

  ③房地产开发费用

  ④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

  ⑤财政部规定的其他扣除项目

  对于(3)对于存量房地产转让的扣除项目

  ①房屋及建筑物的评估价格。

  评估价格=重置成本价×成新度折扣率

  ②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地价款和按国家统一规定缴纳的有关费用。

  ③转让环节缴纳的税金。

  2.房地产抵押

  (1)抵押期——不征;

  (2)抵押期满偿还债务本息——不征;

  (3)抵押期满,不能偿还债务,而以房地产抵债——征。

  3.房地产交换

  单位之间换房,有收入的,征;

  4.将开发的产品用于职工福利等

  房地产开发企业将开发的产品用于职工福利、奖励、对外投资、分配给股东或投资人、抵偿债务、换取其他单位和个人的非货币资产等,发生所有权转移时应视同销售房地产。(房地产清算)

  5.合作建房

  建成后自用——不征;

  建成后转让——征。

  6.企业兼并转让房地产——暂免。

  7.纳税人建造普通标准住宅出售

  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之和百分之二十的,免征土地增值税。

  8.将开发的部分房地产转为企业自用或用于出租等商业用途

  房地产开发企业将开发的部分房地产转为企业自用或用于出租等商业用途时,如果产权未产生转移——不征收(清算时不扣除相应的成本和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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