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基层公共法律服务的总结

时间:2022-12-07 12:20:29 总结 我要投稿

关于乡村基层公共法律服务的总结(通用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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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乡村基层公共法律服务的总结(通用5篇)

  乡村基层公共法律服务的总结1

  提供及时精准普惠的公共法律服务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为更好的落实全面依法治县和乡村振兴战略部署,切实提升基层公共法律服务水平,洋湖司法所结合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持续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认真贯彻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学习借鉴和创新新时代“枫桥经验”,以基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为切入点,提升新时期基层依法治理水平,为助推乡村振兴贡献法治力量、彰显司法担当。

  优化公共法律服务宣传路径,提升知晓率

  树立用户思维,利用镇、村各处宣传栏、电子显示屏、各微信群、微普法公众号等“线下+线上”的方式扩大公共法律服务宣传面,推送法律知识和服务信息,宣传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点)中法律咨询、人民调解、普法宣传、法律援助等工作职能;定期在村开展农民法治讲堂,以案说法,形象生动地向群众普及法律知识,不断增强群众对公共法律服务的关注度。

  完善公共法律服务平台,提升服务便捷化水平

  完善洋湖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及14个乡村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提供一站式公共法律服务窗口,努力打通公共法律服务“最后一公里”。实行“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全覆盖,根据群众的法治需求提供精准法律服务,为村(居)委会正确决策提供法律意见,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助力美好乡村建设、化解基层矛盾纠纷重要作用。拓展法律援助服务,提升应援尽援水平。切实维护困难群众合法权益,将追讨欠薪、工伤赔偿、劳动保障、婚姻家庭、事故赔偿等事项作为法律援助重点事项,协同信访、民政、劳保、妇联等部门和团体建立法律援助联系制度,不断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将“百姓说事点”建设运行与矛盾隐患排查调处有机衔接,组织人民调解员、信息员深入群众、源头预控,对发现的`矛盾纠纷应调尽调、抓小抓早,切实将不稳定因素化解在基层、解决在当地。

  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

  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推动党员、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将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工作作为洋湖镇法治政府建设重要抓手,在镇、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评和干部个人的考核中列明显现;从夯实载体、拓宽渠道、注重需求等多方面着手,线上以“今日洋湖”为载体,线下以宣传栏、农民书屋、中小学课堂、文化广场为阵地积极营造法治氛围,同时以“法律八进”为载体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不断弘扬宪法精神,增强全民法治观念;加强“八五”普法讲师团、中小学法治副校长、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等法治队伍建设,建立健全普法宣传、社矫帮教、矛盾排查信息员队伍,为保障公共法律服务供给模式有效运行提供支撑。

  乡村基层公共法律服务的总结2

  湖南省长沙市司法局多措并举,深入推进乡村公共法律服务,助力乡村振兴。

  一是加强条块结合,乡村公共法律服务网络立体化覆盖。高标准建设市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发挥其服务乡村振兴的示范引领作用;赋能区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组织律师、公证、司法鉴定等力量进驻专门窗口,推进城区集中优势资源向乡村地区辐射;实施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站、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点提质增效三年计划,创建长沙县黄兴镇海吉星农产品物流园公共法律服务点等具有特色的站(点)。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由执业三年以上的律师接听“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来电,为乡村群众解答法律咨询;与“12345”政务热线建立转接机制,实行“双号”并行,实现乡村群众法律咨询“一号通”。运行长沙法律服务网,“一站式”办理法律援助、公证、司法鉴定、纠纷调解等业务;打通数据对接共享通道,将“公证保”“智慧法援”等业务系统与市法律服务网对接,实现乡村群众“最多跑一次”或“一次不用跑”。

  二是注重两级共建,乡村公共法律服务队伍专业化配齐。每个行政村配备3名以上“法律明白人”,一年来组织线上线下培训40余次;开展“法律明白人”“快乐学法”大赛,全市上千名“法律明白人”参与线上答题活动。选聘“两代表一委员”“五老人员”、专家学者等担任调解员,人民调解的社会公信力、影响力大幅提升。全市现有村(社区)法律顾问700名,覆盖率达100%,均为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定期开展以“工作接地气、服务多样化”为主题的法律顾问岗位大练兵,促进法律顾问在乡村振兴中展现担当和力量。

  三是聚焦便民利企,乡村公共法律服务内容多元化供给。建立法律援助“容缺受理、市域通办”机制,实现就近申请、专办快办;降低农民工经济困难标准或免予核查经济困难状况,将农民工法律需求纳入法律援助范围,今年以来共组织办理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700余件,挽回经济损失600多万元。引导公证机构在乡镇(街道)设立咨询联络点,定期开展“送法下乡”活动,为乡村群众提供进村上门办证、假日预约、“绿色继承”公证等便民服务。司法鉴定机构为区县学校、涉农企业单位提供技术帮扶,为乡村老弱妇幼提供上门服务和费用减免。组织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点对点”精准对接乡村企业法律服务需求,为其开展“法治体检”,帮助其防范法律风险、依法依规经营。

  乡村基层公共法律服务的总结3

  “在司法实践中,人身伤害司法鉴定是受害人请求赔偿的重要依据和证据,其鉴定结论关乎双方当事人的切身利益。”近日,在永宁县司法局望洪司法所开展的司法鉴定进乡村志愿服务活动中,宁夏华振司法鉴定中心负责人王立华向村民讲解相关法律知识。

  此次乡村志愿服务活动,望洪司法所联合镇综治中心、宁夏华振司法鉴定中心、宁夏证泰司法鉴定所,走进望洪镇农丰中心村以宣传+讲座的方式,将司法鉴定服务送到群众家门口。宁夏证泰司法鉴定所主任李占宁以人身损害赔偿为例,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向村民讲解遭遇人身损害时如何通过司法鉴定,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今年以来,银川市司法局立足司法行政职能优势,推进乡村公共法律服务,实现四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全覆盖,开展了“法雨春风 乡村振兴”专项行动,满足乡村群众法律需求。在54个乡镇设立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为群众提供“一站式”“柜台式”的法律服务,并配备了67台智慧公共法律服务终端;在576个村设立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配备665台智慧公共法律服务终端,满足了乡村群众触手可及的法律服务需求。通过“银川公共法律服务微平台”,让群众用智能手机即可搜索需要的公共法律服务资源,今年以来访问量近7万人次。同时加强涉农法律援助,做好农民使用伪劣化肥、农药等或者遭受污染造成种植业、养殖业损失及其他损失诉求赔偿法律援助事项,通过简化审批流程,让群众及时获得维权。下沉公证和司法鉴定、仲裁等法律服务资源。国安、国立公证处与乡村建立长期沟通联络机制,定期开展公证服务。村居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为群众提供公证、司法鉴定、仲裁等法律服务指引,满足群众法律服务需求。

  乡村基层公共法律服务的总结4

  枞阳县司法局聚焦公共法律服务,以“乡村振兴 法治同行”活动为载体,进一步加大力度、加快进度,全力推进覆盖城乡、便捷高效、均等普惠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的形成,努力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提供有力法律服务和法治保障。

  公共法律服务+乡村法治人才。以高度的责任感、使命感积极组织开展“法律明白人”培养工作,让“法律明白人”成为基层社会治理的“多面手”;加强“关键少数”普法,完善基层领导干部、工作人员、村支“两委”学法用法制度,提高基层依法治理的能力和水平,让“关键少数”成为乡村振兴的“领跑员”,同时选聘法律服务志愿者与全县214个行政村对接,实现“一村一法律服务志愿者”全覆盖,为乡村振兴注入“法治细胞”。截至目前,该县214个村居累计“法律明白人”642人,法律服务志愿者261名。

  公共法律服务+乡村法治文化。围绕《乡村振兴促进法》的贯彻,结合民法典的实施,对乡村振兴和“三农”发展密切相关的政策法律开展有针对性的法治宣传;全力推进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工作,进一步加强法治公园、法治长廊等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提高市民法治文化素养,构建“尊法、学法、知法、守法、护法”的法治氛围,繁荣乡村法治文化。同时,强化网络媒体的宣传作用,充分发掘互联网新媒体的传播优势,推动法治文化建设向农村基层延伸,打通农村法治文化服务供给的“最后一公里”。目前,该县已建成法治宣传教育基地6个,法治文化创作基地2个,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5个,法治公园1个,法治文化长廊12个 ,已创建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6个,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55个。

  公共法律服务+乡村和谐稳定。充分发挥县、镇、村三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的作用,进一步拓展“3+X”服务模式,指导人民调解组织不断完善非诉调解机制,推进人民调解力量重心下沉、人民调解方法多元聚合,强化区域网格诉调对接机制,从而进一步完善农村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化解机制,最大限度地将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化解在源头,让和谐稳定成为乡村振兴的底色。目前,该县有镇级人民调解组织16个,村级人民调解组织214个,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6个,累计调解员1337位。今年以来,累计开展矛盾纠纷排查366起,预防矛盾纠纷139起。

  公共法律服务+乡村法律援助。完善机制,在全县成立16个法律援助工作站和和214个法律援助工作室,方便村民能就近获得法律援助服务,真正实现法律援助服务“零距离”。优化服务,将农村老年人、未成年人、妇女、残疾人、农民工等弱势群体作为重点关注对象,将涉及婚姻家庭、劳动就业、工伤事故赔偿、土地承包、抚养/扶养费纠纷等与民生问题密切相关的权益保护案件推行“优先办、重点办”,做到应援尽援、应援优援。充分发挥援调对接功能,坚持援调共济、以调为主,援助兜底,充分发挥法律援助和人民调解的优势,形成强大的工作合力,更好地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2022年以来,累计办理农村法律援助案件267件,提供涉农法律咨询482人次。

  乡村基层公共法律服务的总结5

  为切实增强基层广大群众的法律意识,提高社会治理法治化观念,努力构建自治、德治、法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助力从化乡村振兴,从化区法援处创新多项措施,推进法律援助进乡村工作。

  一是织密法律援助服务网,增设多个村级法援工作站,打造“半小时法律援助服务圈”。

  在西塘村法援工作站的基础上,从化区法律援助处分别在南平村、东风村、西和村增设村级法援工作站,为村民提供免费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服务。从化区法援将法援站点延伸到最基层,完善法律援助网络覆盖从区到镇街、再到村居社区,法律援助服务进一步下沉至村一级,打造出“半小时法律援助服务圈”,大大方便了群众上门办事和咨询,2022年截至,区法援处12个派驻律师的法援工作站累计律师值班天数533.5天。

  为切实增强基层广大群众的法律意识,提高社会治理法治化观念,努力构建自治、德治、法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助力从化乡村振兴,从化区法援处创新多项措施,推进法律援助进乡村工作。

  二是依托“一村居一法律顾问”项目,进一步延伸法律援助服务网络。

  借助“一村居一法律顾问”平台,将法律援助纳入村居法律顾问律师日常工作内容,在处理村委事务、解决村民纠纷等事务过程中向村民普及法律援助知识,发现法律援助需求时,指导其申请援助及代收申请材料。同时联合局律管科,定期组织村居法律顾问律师进行法律援助业务培训,将法律援助服务网络进一步延伸,进一步深入到广大的乡村地区。

  三是组建乡村法律援助事务律师库,加强乡村法律援助服务质量。

  乡村法律纠纷集中发生在婚姻家庭继承、相邻关系、土地权属等领域,乡村法律援助案件有其特殊性,有鉴于此,为了能够更精准地提供法律援助服务,从化区法援处组建了乡村法律援助事务律师库,将擅长处理乡村法律纠纷的律师纳入库内,切实提高村民对案件办理的满意度。

  四是推动“援调结合”,力促案结事了。

  鉴于农村法律纠纷的特点,在此类案件中,我处坚持“调解优先、援调结合”的工作原则,推动“法律援助+人民调解+律师调解+司法调解”联动模式,对调解结案的民事案件增加800元案件补贴,激发法援律师促成双方当事人调解结案的积极性,真正实现案结事了,有效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从化区法律援助处办结归档的涉农村法律纠纷的案件调解结案率为约为30%。

  五是创新法律援助宣传举措,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律援助进乡村系列宣传活动。

  从化区法援处与公交公司合作,通过在4条乡村公交线路的公交车播放车厢多媒体广告的形式向群众宣传法律援助有关知识;发动各镇(街)司法所深入各村居开展法律援助进乡村宣传活动,将法律援助宣传活动延伸到村一级,活动开展以来,已有多个镇(街)开展了多场宣传及咨询活动,活动已覆盖近70个村居,共发放宣传资料1600余份,法律援助公益宣传小礼品900余份,解答法律咨询400余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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