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花爆竹从业人员培训总结(通用14篇)
总结是指社会团体、企业单位和个人在自身的某一时期、某一项目或某些工作告一段落或者全部完成后进行回顾检查、分析评价,从而肯定成绩,得到经验,找出差距,得出教训和一些规律性认识的一种书面材料,它能使我们及时找出错误并改正,是时候写一份总结了。那么总结应该包括什么内容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烟花爆竹从业人员培训总结,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烟花爆竹从业人员培训总结 1
xx区20xx年烟花爆竹销售安全监管工作,在市局的统一部署下,在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领导和各街道、相关部门的积极参与和密切配合下,通过严格许可审批,从严管理和规范销售行为,强化联合执法,严厉打击各种违法行为,有效地维护了烟花爆竹销售市场秩序,整个销售期安全平稳,继续保持烟花爆竹销售安全零事故的良好势头。现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在20xx年的烟花爆竹销售审批工作中,我区严格按照“保障安全、统一规划、合理布局、总量控制、适度竞争”的原则,严把市场准入关。整个销售期全区销售点共126家,其中常年零售点10家,春节期间审批许可的临时销售点116家,销售点布局:农村片55个(含10个常年销售单位),城市片71个;组织对130家申请单位进行安全培训,培训从业人员260人;在销售安全监管工作中通过加大宣传力度、领导带队检查、积极开展联合执法、开展专项行动等措施,维护了烟花爆竹销售市场的良好秩序。
二、主要做法
为全面做好20xx年春节期间我区烟花爆竹销售的安全监管工作,最大限度地遏制烟花爆竹燃爆事故的发生,保护全区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针对我区地域面积大,销售单位数量多、分布广,监管力量相对不足的实际,我区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做好安全管理工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周密布署。成立了由主管区长任组长,区安监局局长xx为副组长,各街道、相关部门主管领导为成员的烟花爆竹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加强了对烟花爆竹销售行政许可和安全监管工作的领导。领导小组召开了专题会议,对烟花爆竹监管和联合执法工作进行了周密的部署,制定了工作方案,明确了职责分工,落实了各部门、各街道的职责。各牵头部门、各街道按照职责分工分别制定了联合执法行动方案和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分管区长3次亲自带队检查烟花爆竹销售安全工作,在农历小年、腊月二十八至三十和元宵节销售高峰期,局领导班子带队分成3组检查,各街道也分别由主管领导带队检查,保证了销售旺季的安全,为全区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领导保障。
二是严格审批,控制销售点数量。
今年xx区共收到烟花爆竹申请144份,为严格控制销售审批数量,合理布局,根据我区的实际,在市局规定的审批条件基础上,提高了市场准入的条件,继续坚持高标准、严要求,迎客路为我区唯一一条迎宾线路,是外地人看大连的一个重要窗口,我区仍将“迎客路主干道两侧临街店面不设置烟花爆竹销售点”作为一项审批要求,全区126家审批许可的销售点无不符合《消防法》规定的问题。
在审批工作中我们主要把握以下4个环节:一是严格审批条件关。对销售点使用面积低于15平、卖场与居民住宅楼为一体建筑、库房在居民区内、营业执照不符合要求的申请单位坚决不予审批;二是把好现场审查关。我们联合街道安监站对所有申请单位逐一进行现场审查拍照,联合区城建局对临时占道设置轻体房的销售点进行审查;三是把好培训考试关。对于培训考试不合格的单位坚决不予审批;四是把好许可关。每一家销售单位都要由局务会集体讨论通过,获得许可的销售点向区安监局递交安全经营承诺书,做出了安全经营承诺。
三是广泛宣教,营造安全氛围
整个销售期间,全区加大了烟花爆竹安全知识宣传力度。区安监局印发《xx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180份,通过各街道、社区居民委发放张贴宣传画200余张,传单5000张,张贴通告1000份,利用报、窗、栏等形式发动全方位的宣传。
四是突出重点,提高监管实效。
全区的烟花爆竹监管工作,在做好对销售点的常态管理的同时,突出监管重点。一是确定重点时间段(腊月小年当日、腊月28至30三天、正月15当日),加大执法力量,多组分片检查;二是划定重点地区,将泉水街道、山东路地区、泡崖街道区域划定为今年安全监管的重点地区,加强对这些区域的执法检查;三是列出重点监管的销售网点,要求这些销售点写出书面的安全经营保证,提高其自我约束力。通过这些措施,有效地规范了经营行为,全区经营秩序有了更明显的提高。
五是推行联合执法机制,形成监管合力,深入开展打非专项整治和烟花爆竹安全大检查行动。
按照“政府牵头、部门联动、联合执法、共同打击”的原则,根据职责分工,分别由区安监局牵头成立了3个联合执法检查组,组织开展道路运输、打击非法贮存、打击非法销售专项执法行动。整个销售期,由区安监局组织协调,开展了较大规模的联合执法行动4次,全区共出动警力630人次,出动检查车辆200台次,在重点路段设卡检查运输车辆300台次,共取缔非法销售点7个。各街道也分别成立了由安监站、辖区派出所、辖区工商所和行政执法队组成的联合执法小组,开展辖区内的联合执法行动30余次,共取缔非法销售点19个,在打击非法销售方面取得了显著的成效,有效地遏制了违法违规行为,维护了市场秩序,辖区内非法贮存非法销售行为明显减少。
六是从严管理,加大打击力度。
一是加强日常监管。进入销售期后,区安监局成立了两个烟花爆竹执法检查组,每组3人,开展执法检查,销售旺季,全局人员由局领导班子成员带队分三组检查;各街道在腊月小年至腊月30,每天检查辖区销售点2遍。整个销售期,区安监局和各街道安监站共检查销售点2965家次,现场整改安全隐患215项,对1家严重违规的销售点下达了《责令改正指令书》并立案处罚。二是保证较高数额的风险抵押金。我区今年的风险抵押金继续保持往年的5万元数额,有效地约束了销售点自觉守法经营行为,对规范市场经营行为起到了明显的促进作用。三是对销售点电气消防设施高标准、严要求,各销售点不仅按要求安装防爆灯和防爆开关,配置水桶和砂子,在电线敷设方面要求全部穿管或使用符合要求的电缆线。
七是严格执行零储存规定,加强销售期结束后剩余烟花爆竹的安全监管。
为加强对销售单位剩余烟花爆竹的管理,确实使每个经营单位达到零贮存的规定要求,确保整个销售期的安全,我们提出了具体要求,各街道安监站组织对本辖区的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剩余烟花爆竹贮存情况进行集中检查,详细填写检查记录,由经营单位负责人签字后,由各销售点将检查记录以及卖场和库房照片上报区安监局备案,区安监局进行抽查,确认按规定贮存后再退还5万元风险抵押金。对违反规定未进行贮存的经营单位我局按规定处以5万元以下罚款。
三、存在问题
一是对个别非法销售行为缺乏有效的管理手段。金三角市场南门残疾人等共4处非法销售点多年来一直从事非法销售烟花爆竹销售,区安监局无采取强制措施的权力,辖区公安部门也担心对其采取行动会引发社会矛盾,使其多年来成为了钉子户,无法取缔,造成这条街的.其它3户无证销售点也无法管理,也对旁边的合法经营业户造成了很大的冲击,给社会造成了一定的不良影响,其部分存放在旁边居民楼内的烟花爆竹和人员流动性大、密集,形成了很大的安全隐患。
二是今年的销售管理过程中,由于公安部门加大了对烟花爆竹的管理,造成了辖区内烟花爆竹销售管理的“政出多处,多头执法”的混乱局面,销售业户感觉到销售市场的管理混乱。
四、有关建议
1、对于金三角非法销售钉子户,建议在下一年度由市安监局出面协调市治安支队联合取缔。
2、针对今年销售管理的情况,建议市局在销售开始前,对轻体房的占道审批、公安部门的管理做好相关的协调工作。
烟花爆竹从业人员培训总结 2
xx街道春节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下,认真贯彻落实《重庆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20xx年春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的通告》的要求,采取强化领导、突出重点、集中整治、强化监管的方式,狠抓春节安全燃放烟花爆竹管理工作的落实,确保了节日期间辖区的安全稳定,让广大居民群众度过了一个安乐祥和的春节。
一、基本情况
x街道地处渝中半岛下半城,面积0.53平方公里,辖6个社区居委会,常住人口5万余人,暂住人口4800余人。辖区棚户区多、危旧房多、消防设施配备不全、大部分居民区消防通道狭窄,燃放烟花爆竹极易发生火灾,消防形势非常严峻。针对这些情况,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结合地区实际,积极思考对策,采取有效措施,确保了节日期间,整个x地区无一起因燃放烟花爆竹导致的重特大火灾和安全事故发生。
二、主要做法
(一)统筹安排,落实责任,强化了监管工作的组织领导。
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是维护社会稳定,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一项基础性工作,为了把这项工作抓好、抓实,街道党工委、办事处高度重视,把此项工作当作是维护社会稳定,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来抓。
一是在“渝中区20xx年春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工作动员会”后,及时召开街道领导班子办公会议,专题研究部署了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
二是成立了由办事处主任张世合任组长,综治工作分管主任李廷磊为副组长,街道各分管领导、各科室、x派出所、工商所和房管所、储奇门房管所主要领导为成员的x地区春节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三是制定了x地区20xx年春节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应急处置预案、限放区域安保工作方案和工作纪律等,对工作人员的巡查守护工作进行了安排;四是落实了目标管理责任制。与43个社会单位和6个社区居委会签订了《x地区20xx年春节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目标责任书》,把安全燃放工作纳入本单位、本社区春节期间工作总体规划,做到了安全管理工作责任“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层层分解,逐项落实”,同时也加大了监督、检查、执法力度。
(二)周密部署,以会代训,做好了安全监管的准备工作。
为认真贯彻“渝中区20xx年春节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动员会议”精神,确保春节期间安全燃放事故“零目标”的实现,街道和社区居委会分别召开了安全工作专题会议,部署燃放烟花爆竹安全工作。一是在1月25日,街道组织各社会单位、街道各科室和6个社区居委会负责人召开了“x地区20xx年春节燃放烟花爆竹安全工作动员会”。会上,传达了区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动员会议精神,党工委书记王大明、办事处主任张世合对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进行了部署安排,对包括街道领导、机关干部、社区工作者、社区巡防队员在内安全燃放管理工作人员进行了分工安排,并分别就如何搞好安全燃放工作提出了要求;二是在1月31日下午召开了消防安全培训会,对社区巡防队员、消防联勤组长进行了再动员、再部署,同时,还进行了消防安全应知应懂、如何预防火灾发生、如何有效扑灭初起火灾以及如何迅速组织疏散受困人员等消防知识的培训;三是各社区居委会根据街道总体部署,分别召开了安全燃放管理工作培训会,对本社区居委会成员、巡防队员、消防联勤组长进行了任务分工和业务知识培训。
(三)加大宣传,舆论造势,增强了市民的安全燃放意识。
深入开展了《重庆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20xx年春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的通告》以及禁放、限放区域、燃放时间段和燃放烟花爆竹安全常识的宣传,营造了“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舆论氛围。通过横幅、标语、入户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向广大人民群众大力宣传烟花爆竹的相关安全知识,提高群众的安全意识,正确引导群众购买质量合格的烟花爆竹产品并按规定安全燃放烟花爆竹,避免发生人身伤害。1月26日,街道综治办组织辖区社会单位和社区居委会在金紫门大厦门前举办了“燃放烟花爆竹集中宣传日活动”。据统计,20xx年安全燃放烟花爆竹工作期间,共张贴《通告》300余份、发放宣传资料28000余份、悬挂横幅32幅、张贴禁放、限放标志300余张、制作限放区告示牌7块、出黑板报18块、简报5期、出动流动宣传车一辆。
(四)整合资源,加大投入,优化了辖区的消防力量布局。
为充分发挥消防联勤组的作用,确保在燃放烟花爆竹期间,能在第一时间扑灭初火,街道及时对辖区的消防联勤组和灭火器材的配备进行了优化调整。在现有282个消防联勤组的基础上,又增加了34个组,总数达到了316个;灭火器在现有556具的基础上,增配了70具,达到626具。同时,还对各社区的黑板报、宣传栏和联勤组标牌进行了更换或重新设置,街道共投入资金1.2万余元。各社区也结合自身实际,对现有的消防联勤组进行了优化配置,把消防联勤组和灭火器材重点倾斜到棚户区、背街小巷、重点部位和重大危险源附近。
(五)突出重点,严密监管,强化了安全隐患的排查处置。
为进一步做好烟花爆竹的安全燃放工作,我们把安全隐患的排查作为预防各类事故发生的有效手段。在工作中,我们加强了对危化品、事故多发企业、重点单位、重点部位、重点时段和居民棚户区的监督管理工作,实行“1对1”、24小时严密监控,有计划、有重点、分阶段对重大危险源开展拉网式排查活动。进入1月份以来,街道综治办、城建城管科组织公安派出所、6个社区居委会对辖区的154个化粪池、6个液化气经营点、3个下水道、1个加油加气站、6个棚户区和劳务市场进行了节前安全检查,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及时督促整改,一时改不了的,限期整改。并及时召开安全形势分析会,针对检查出的问题分析研究,制定相应对策,确保各项安全措施落到实处。
(六)应急演练,战前练兵,提高了突发事件的处置能力。
为检验社区居委会面对突发事件的快速反应能力、应急处置能力,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我街道于1月31日下午2点,在不发布预先号令,不提前通知演练的方式和地点,不公布演练的评判标准的前提下,对辖区6个社区进行了一次消防应急演练,设置情况为该社区某处由于烟花爆竹燃放不当发生火情,要求立即赶往现场处置。接到火情处置演练命令后,各社区居委会反应迅速,立即启动应急处置预案,在较短时间内就近组织巡防队员和消防联勤组长携带灭火器材赶到现场,对假设火情进行了有效处置,对发现初起火情的处置程序、现场秩序的`维护、受困人员的疏散等进行了综合演练。消防演练取得了圆满成功,达到了预期目的。演练结束后,我们还结合实际,给予了客观的讲评,肯定了成绩,指出了存在的问题,并要求各社区针对暴露出的问题,认真分析、研究,及时加以解决。
(七)加强值班、畅通信息,确保了工作进程的动态掌握。
街道各科室、各社会单位和社区居委会严格执行值班制度和重大情况请示报告制度,实行了24小时值班和干部值班、领导到岗值班制度,加强了值班力量,增加了守护巡逻值班,及时收集掌握了有关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信息,确保能随时掌握各项工作动态,保持信息通畅,及时作出决策,及时处置突发火灾事故和其他安全事故,保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八)科学组织,强化监管,确保了烟花爆竹的安全燃放。
节日期间烟花爆竹的燃放极易引发火灾,特别是除夕和元宵是春节燃放烟花爆竹最为集中的时段,也是火灾事故的高发期。为做好节日期间烟花爆竹的安全燃放工作,我们采取了有力的措施,确保了辖区的安全燃放。
一是建立了安全管理工作指挥体系,由街道党政一把手任总指挥,下设八个工作小组(六个社区居委会、一个集中燃放点和一个应急处置小组),各小组由分管领导任指挥长,社区警长任副指挥长,科室负责人任联络员,与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一道,共同抓好烟花爆竹的安全燃放监管工作;
二是制定了巡查守护方案,对工作人员职责、巡查守护区域、人员到岗时间、安全监管重点等作了明确规定。同时,还把各社区居委会的孤寡老人、空巢老人和残疾人纳入重点巡查守护范围,确保一旦发生火灾,上述人员能够及时得到疏散;
三是重点抓好集中燃放点的监管工作。在限放区的两头的醒目位置,设置了限放区域警示牌,悬挂了宣传横幅,配备了30具灭火器材。街道办事处主任张世合和x派出所所长马路任现场指挥,配备了公安民警、机关干部和社区工作者、社区巡防队员对集中燃放点进行监管守护;
四是加大对禁放区域的监管力度。我们除了采取夜间喊话、入户宣传、巡查守护等常规监管方式外,各社区工作小组还根据自身实际,增强了重点地段的守护力量,对市民违规燃放行为及时进行制止;
五是合理安排好节日其他时间的燃放监管工作,对街道值班室、各社区居委会的值班、巡查工作进行了明确要求。由于领导重视,安排合理,在除夕、元宵这两日,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进行得井然有序,没有发生一起安全事故。
三、存在问题
虽然,我们在20xx年春节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中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还有一些薄弱环节需要在以后的工作中加以解决,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由于部分市民的法制意识淡薄,在禁放区域,无视禁令,非法燃放烟花爆竹,或者是在限放区域,不分地点和场合,乱扔乱放以及无视禁放烟花的规定,违规燃放烟花的行为时有发生。
二是督促监管的力度不够,工作还有死角。2月8日下午2时左右,天官府4号2-1户居民因外出未关窗户,由于他人燃放烟花爆竹引起该户窗外杂物和雨棚燃烧,幸亏社区巡防队员发现及时、处置得当,未造成大的火灾事故。
三是安全监管责任落实情况不尽人意。有的社会单位在烟花爆竹燃放期间,安全意识淡漠、参与监管工作的积极性不高。
烟花爆竹从业人员培训总结 3
20xx年以来,xx县的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的精心指导下,紧紧围绕认真落实“安全生产年”各项要求,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三项行动”,狠抓烟花爆竹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规范安全准入条件,严格实施行政许可,切实落实“打非”责任,着力推进安全标准化工作,全县的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得到有条不紊的稳步发展。现将烟花爆竹监管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强化责任,狠抓落实
20xx年我们严格按照《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充分发挥安全监管职能,完善工作机制,进一步明确了各监管部门的职能职责,推进了监管部门的横向联合,强化了烟花爆竹的安全监管,形成了统一的安全管理机制,集多部门的监管力量,积极发挥舆论导向作用,做好全县的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在明确各级各部门的工作职责的同时,督促各部门落实工作责任,并根据需要定期组织公安、安监、质检、工商等部门开展联合检查,使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做到了既有分工又有合作,元旦、春节、国庆等重大节庆日期间,及时召集各有关部门召开专题会议对相关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同时组成联合检查组,开展定期不定期的联合检查,对查出的安全隐患都限期进行了整改,20xx年至今,全县共检查烟花爆竹经营点316个,查出安全生产隐患85条,对查出的安全隐患都限期进行了整改,取缔非法销售点12个、非法储存窝点2个。
二、强化源头管理,严格准入条件
20xx年我们结合xx县烟花爆竹销售工作的实际情况,严格按照“统一规划、保障安全、合理布局、总量控制”的原则,对全县范围内的烟花爆竹经营点进行了摸底、调研,对换证的经营企业重新进行了审核,对安全距离、安全通道不符合标准规范特别是烟花爆竹零售网点与学校、幼儿园、医院、车站等人员密集场所和加油(加气)站以及易燃易爆场所安全距离不符合标准规范坚决不予换证;认真做好烟花经营网点规划工作。经营网点做到布设科学,结合不同地区人口数量、消费水平等实际,合理布设零售网点,及时对不合理的布局进行调整,并根据网点周边精况,科学确定储存限量;尽可能满足和方便了广大市民的需求做到网点覆盖广泛,疏密有致,布局科学合理;同时要求批发企业和经营户按照“统一采购、统一标识、统一管理、统一培训、统一配送”的五统一原则,严格实行专柜,专人销售、专人负责等安全管理制度,加强了经营人员安全培训,全县烟花爆竹销售人员全部经过严格的安全培训并取得相关资质;同时严厉查处经营非法、伪劣产品,加强对零售点的安全监管,特别是加强了城郊、乡镇零售网点的监管,采取定期或不定期的巡查,保证了经营安全,杜绝非法产品流入市场。目前全县共有烟花爆竹经营点316个,批发企业2家。未发生过烟花爆竹伤亡事故。
三、加大宣传力度,普及安全知识。
我们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加大了烟花爆竹安全工作的宣传报道,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广泛宣传,采取张贴公告、树立固定宣传牌、悬挂条幅、散发宣传品等多种形式进行重点宣传,宣传烟花爆竹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宣传烟花爆竹事故案例和惨痛教训,使烟花爆竹的安全意识走进社会、走进基层、走进家庭,对做好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起到了很好的作用。
四、确定重点,集中力量开展打非治违工作
今年以来我们根据监管实际情况,确定五大执法重点行为,即未经许可生产、经营烟花爆竹制品,或者向未烟花爆竹安全生产许可的或者个人销售黑火药、烟火药引火线的;批发企业、零售经营者采购、销售和储存非法生产、经营的烟花爆竹的;烟花爆竹仓库和零售网点违规存储烟花爆竹的;变更经营场所、仓储设施地址或者新(改、扩)建仓储设施未重新办理许可的';储存烟花爆竹仓库超过限定药量和品种的。xx县成立烟花爆竹打非治违领导小组,联合相关部门组成专班,分季节在重点时段多管齐下全面展开打非治违工作,打非治违中共收缴非法运输、违规存储烟花爆竹76件,合计6000多元,查处无证经营行为7起,依法吊销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3个。通过开展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有效地规范了当地烟花爆竹市场经营行为。
五、监管突出问题
在监管工作过程中,我们联系批发企业,通过批发企业掌握烟花爆竹市场动态,了解经营网点的进货渠道,经营网点的进货严格控制在批发企业中进货。经了解,我们发现部分经营网点不规范进货渠道,不在本县正规的批发企事业进货,存在“偷货”现象,私自从外地进货并对其他经营网点少量供货,成为违法的“批发网点”。我们经过多种途径掌握了一些实据,多次上门进行执法,但由于无法找到其堆放产品的仓库,业主采取强烈的抵制情绪,态度强硬,拒不认过,执法行为一直得不到有效实施。“偷货”现象的存在和对其执法难以实施成为烟花爆竹安全监管的两个突出问题。
六、下一步工作打算
在下一步的工作中我们将继续建立健全烟花爆竹安全监管网络体系,明确和落实监管职责,依法强化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实现烟花爆竹安全生产法制秩序;通过深化专项整治工作,规范烟花爆竹销售秩序,提高安全管理水平,杜绝烟花爆竹事故发生。按期或根据工作的需要(不定期)的召开信息互通会议,研究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明确职责,落实责任,分工合作,突出执法重点,积极开展打击和取缔非法生产销售活动,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把烟花爆竹的安全管理工作逐步引向深入,确保取得实效。
烟花爆竹从业人员培训总结 4
为加强烟花爆竹经营安全管理,规范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颁发工作,提高烟花爆竹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安全素质和安全意识,9月2日,郎溪县开展了20xx年度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安全培训工作。
培训现场,邀请专家讲解了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安全管理及烟花爆竹零售店(点)安全技术方面的内容,并解读有关烟花爆竹经营安全法律法规标准,学习了《安全生产法》、《行政许可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深入剖析烟花爆竹事故案例,就较为突出的问题作出解答,提高培训对象的.安全素质和意识。
全部授课结束后将第一时间对培训人员进行笔试,考试结果未达到合格标准的,将一律不予颁发《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确保培训取得实效。
烟花爆竹从业人员培训总结 5
为规范烟花爆竹批发零售合法经营,进一步深化烟花爆竹销售安全管理,强化全县烟花爆竹连锁零售经营户安全意识,做好20xx年烟花爆竹零售店换证工作。20xx年11月17日至18日,贵定县组织举办了全县烟花爆竹经营(零售)从业人员安全培训班,全县194名烟花爆竹零售经营从业人员参加了培训,贵定县应急管理局副局长陈雪松出席会议。
培训会上,陈雪松同志向参训人员宣传讲解党的二十大精神,同时就做好20xx年的烟花爆竹经营安全管理工作要求:
一是各经营户要提高思想认识,充分认识做好安全培训工作的重要意义,认真学习烟花爆竹法律法规。
二是切实增强烟花爆竹经营过程中的'责任意识、安全意识、规范意识和守法意识,严格做到诚信经营、安全经营、规范经营、守法经营。
三是各销售点必须持证经营,从正规的进货渠道购买合格的烟花爆竹,做到合法经营。要规范配备消防器材和敷设电线,严禁吸烟者进入烟花爆竹经营、储存场所,及时清除各类杂物,保持经营场所干净整洁。
四是要严守各项操作规程,做到“轻拿、轻放、轻搬动”,对消费者做好安全燃放烟花爆竹的宣传工作,确保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各项措施落到实处。五是鼓励发动各经营户举报非法违法经营、运输、储存烟花爆竹行为,保障自身经营利益,营造“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良好社会氛围。
此次培训,邀请了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平安安全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培训中心郭宗友老师就《安全生产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烟花爆竹的销售、购置、储存、运输、燃放管理、事故应急处置等方面进行系统培训,并通过剖析一些典型烟花爆竹零售店燃爆事故案例,开展警示教育。培训结束后,所有参训人员进行了从业资格考试。
通过培训,进一步提高了全县烟花爆竹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消除烟花爆竹安全隐患、预防烟花爆竹安全事故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烟花爆竹从业人员培训总结 6
为进一步规范全县烟花爆竹市场,夯实烟花爆竹从业人员安全管理知识,提高烟花爆竹从业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9月10日至11日,武山县应急管理局组织开展全县烟花爆竹安全管理人员资格证培训,共76名烟花爆竹从业人员参加培训。
这次培训采用集中学习+线上教学的模式,邀请天水恒康安全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祖蓬涛、颜茂堂、王晨明3位国家安全生产注册工程师进行授课,课程主要围绕安全基础知识、《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条例》《天水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办法》、事故案例分析、经营过程中应注意的事项、事故防范和应急救援等方面进行了授课。课堂上气氛活跃,学员们与教师积极交流,达到了很好的效果。
烟花爆竹从业人员培训总结 7
一元复始万象新,烟花四起又一年。春节临近,为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行业的消防安全管理,切实做好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提升广大经营者的防火和安全意识。近日,白银市消防救援支队结合年关辖区实际,提前介入,靠前谋划,组织辖区烟花爆竹销售点和临时销售点的经营业主进行了消防安全培训演练,确保辖区烟花爆竹行业安全形势稳定。
“各位,让我们通过岁末的寒窗,新的一年,在平安的基础上,烟火燃起,锦上添花吧,也愿大家年年景不改,岁岁人常在……”培训中,宣传人员采取理论与实际相结合、事故案例与警示教育相结合的方式,换位思考、情理至深地针对烟花爆竹场所实际,从燃烧的基本常识、火灾事故案例、烟花爆竹消防安全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进行了详细讲解。培训还结合烟花爆竹场所常见的火灾隐患及成因、火灾事例,给参加培训的人员讲解了消防法律知识,同时分析了近年来全国烟花爆竹场所一些典型火灾事故案例,有针对性地向广大经营业主详细普及了烟花爆竹经营相关法律法规、烟花爆竹经营安全管理和基本知识以及各零售点火灾隐患排查、初期火灾扑救、人员疏散逃生等基本常识进行针对性教育和指导,确保各销售点商户人员到位、安全到位、措施到位。
随后组织两组参训人员到不同场景开展模拟环境演练,首先熟悉烟花爆竹仓库内部情况和周边环境,然后在烟花爆竹仓库周边设置起火点。各经营点的'负责人轮流携带灭火器前往扑救及不同环境下安全逃生模拟训练。宣传人员对此次演练操作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点评和指正,同时要求,各零售经营户要在春节期间提高安全意识,建立管理规章规定,健全安全管理台账,规范经营行为,严格产品储存,将各项安全操作规程落实到每个环节,确保辖区烟花爆竹领域生产销售安全,平平安安过个好年。
盼铜城无恙,等烟花寻常。此次培训,进一步提高了全体参训人员安全意识、守法意识和安全管理水平,进一步夯实了辖区烟花爆竹行业经营基础。下一步,支队将持续加强各类场所消防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规范行业经营秩序,切实为广大群众欢度新春佳节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烟花爆竹从业人员培训总结 8
为进一步规范烟花爆竹经营点安全管理,有效提升烟花爆竹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管理水平,12月12日,招远市玲珑镇开展烟花爆竹安全生产业务培训。
本次培训共有镇应急管理服务中心工作人员12人,辖区内烟花爆竹经营点主要负责人6人参加培训,通过业务培训让烟花爆竹经营点负责人真学、真懂、真用,时刻把安全管理放在心上。
会后,参会烟花爆竹经营点负责人纷纷表示通过此次培训,对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管理有了更深刻、更准确的认识,将根据会议相关要求全面落实烟花爆竹经营点安全管理主体责任,确保为玲珑镇营造安定有序的`社会环境。
烟花爆竹从业人员培训总结 9
为切实加强烟花爆竹旺季安全监管,提高烟花爆竹从业人员安全素质,严防各类事故发生,1月3日,莱芜区组织召开了全区烟花爆竹零售安全培训会。
培训首先对从业人员开展了烟花爆竹安全事故警示教育,随后区应急局和区公安分局分别从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和公共安全的角度,以真实案件为例,从安全管理、法律法规、事故预防、储存和运输安全、禁放条例等方面对参会人员进行讲解,进一步明确了烟花爆竹经营、储存、运输、燃放各环节的工作要求。
会议要求,各烟花爆竹零售店要落实好安全主体责任,严格遵守安全法规,严禁经营销售非法违法产品,严禁店外、集市经营行为,严禁网上宣传及网上经营行为。同时,要严守各项操作规程,履行宣传义务,主动宣传禁燃禁放规定要求,禁止将烟花爆竹销售至禁放区域,禁止在不安全区域试放烟花爆竹。
下一步,区应急局、区公安分局等相关部门将切实加强烟花爆竹旺季监管,发挥部门职能,强化监管合力,做好联合督查,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让群众过个平安年。
烟花爆竹从业人员培训总结 10
为保障20xx年度师市辖区烟花爆竹销售旺季安全形势稳定,提高烟花爆竹零售点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1月5日,师市应急管理局在八师安全生产公共实训基地举办烟花爆竹零售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班,辖区零售点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永安土产日杂公司管理人员67人参加培训,师市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科向参训人员传达兵团应急局、兵团公安局关于20xx年度烟花爆竹销售旺季安全监管工作的要求,并就做好师市销售安全工作提出了要求。
一是深入开展烟花爆竹“打非”专项活动,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经营烟花爆竹行为,永安公司严格把关经营采购的产品,严禁采购、销售包装标志不符合规定和未张贴标识码登记流向的产品,各零售点严禁销售超标、违禁、假冒、伪劣、专业燃放类产品。
二是严格落实安全管控措施。永安公司要准确研判企业存储能力和市场需求,合理安排进货,仓库达到核定储量上限立即停止进货。零售点严格按照《烟花爆竹零售店(点)安全技术规范》(AQ4128-2019)要求,根据经营场所面积,存放量不得超规范要求的'三分之二。要合理布局场所内部平面布置,保证疏散通道畅通,按照要求规范消防、电气等设施管理,确保经营场所安全。
三是落实实名购买流向登记制度,批发企业、零售点严格落实烟花爆竹入库、出库、销售各环节的信息实名登记,对未如实规范填报相关信息的单位,将严格依法依规进行处罚。
烟花爆竹从业人员培训总结 11
为进一步学习宣传贯彻《安全生产法》,强化全县烟花爆竹零售经营户安全意识,提高烟花爆竹零售店安全管理水平。12月16日下午,县应急局举办全县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安全管理培训班。全县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安全管理负责人共36人参加培训学习。
培训机构授课老师首先解读了《安全生产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并就烟花爆竹经营行业的消防管理、安全风险管控、隐患排查治理及典型事故案例分析等方面进行了深入剖析。同时围绕20xx年2月1日正式实施的国家应急管理部发布的《烟花爆竹零售店(点)安全技术规范》进行了详细讲解。培训结束后,县应急局对参训人员烟花爆竹经营安全知识掌握情况进行了现场考核,并把考核成绩作为零售店换发《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的'重要条件。
通过培训,进一步明确了烟花爆竹零售店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增强了烟花爆竹经营人员的安全意识,确保做到依法经营、规范经营。
烟花爆竹从业人员培训总结 12
为全面强化20xx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零售经营管理,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管理水平,确保烟花爆竹市场安全经营、规范经营。12月30日至31日,爱辉区应急管理局组织市区及各乡镇、农场烟花爆竹零售点负责人和销售人员参加网络安全培训,并对负责人进行培训考核。
本次培训由烟花爆竹领域安全专家主讲,主要从烟花爆竹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零售经营与安全管理、安全事故预防等方面进行了专业讲解,并对《烟花爆竹零售店(点)安全技术规范》等法律法规、以及《进一步加强黑河市烟花爆竹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进行了详细解读。授课老师采用理论与实际相结合、事故案例与警示教育相结合的方式,全方位的帮助经营业户提高安全水平。
通过安全培训,进一步提高了全区烟花爆竹从业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对进一步规范烟花爆竹经营秩序、增强事故防范能力发挥了重要作用,筑牢了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经营的基础防线。
烟花爆竹从业人员培训总结 13
为了强化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切实加强烟花爆竹经营安全管理,进一步提升烟花爆竹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安全素质,进一步规范樟树市烟花爆竹经营秩序,7月21日樟树市应急管理局举办了烟花爆竹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安全管理培训班,全市烟花爆竹零售店主要负责人和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安全管理人员共计101人参加了培训。
此次培训深入学习了《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烟花爆竹零售店(点)安全技术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集中观看了《生命重于泰山》安全生产专题片,对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操作要求、消防应急处置等相关知识进行了详细培训,同时要求从业人员进一步规范经营行为,严格产品进货渠道,落实主要管理责任,做到合法经营,在经营期间要增强安全意识,提高自查隐患的责任心,并强调我局将加大对烟花爆竹经营环节安全的监督检查,开展“打非治违”专项整治行动,杜绝烟花爆竹经营单位无证经营或经营超标、违禁、非法产品,杜绝批发企业仓储设施和零售点超量储存、超范围储存,杜绝零售店在经营点附近试放、走街串巷流动售卖等违法行为,坚决关闭不符合安全条件的零售店。
通过此次培训,我市烟花爆竹经营单位从业人员进一步掌握了烟花爆竹经营环节基本安全知识及安全操作规程,提高了对烟花爆竹安全经营的认识,最大限度地杜绝烟花爆竹事故的.发生,为我市安全生产工作形势的稳定奠定坚实的理论基础。
烟花爆竹从业人员培训总结 14
为切实加强烟花爆竹销售行业安全管理,规范烟花爆竹经营市场秩序,改善烟花爆竹对环境造成的污染,维护辖区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1月4日,灵璧县公安局朱集派出所提前谋划,组织辖区烟花爆竹批发、零售负责人开展烟花爆竹安全教育工作培训会。
会上,朱集派出所副所长张鹏首先传达上级《关于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禁售禁放工作的紧急通知》和《关于切实加强岁末年初烟花爆竹等危爆物品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法律法规,并与各负责人签订了《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责任书》。
会后,对各烟花爆竹销售企业负责人提出几点要求:
一是各负责人必须严格按照《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上载明的内容(经营负责人、经营场所地址、经营期限、烟花爆竹种类和限制存放量)依法经营(零售);
二是各负责人要持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手续后,方可从事烟花爆竹经营活动;
三是储存场所消防设施要齐全,安全通道要畅通,以防突发事件的'发生;四是各负责人要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悬挂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整本,并且不得出租、出借、转让、买卖或者使用伪造的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杜绝一证多用;五是民警与各负责人共同建立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微信群,做好安全管理宣传教育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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