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山安全生产事故总结报告优秀

时间:2024-08-21 10:47:32 总结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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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山安全生产事故总结报告优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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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山安全生产事故总结报告优秀

矿山安全生产事故总结报告优秀1

  为有效处置我镇辖区内发生的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省、市、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有关规定,结合我镇实际特制订本预案。

  本预案适用于本镇辖区内从事矿产资源(除煤矿外)开采活动的生产经营单位,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死亡1人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适用本专项预案。

  (一)监管机构及主要工作职责

  监管机构由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镇安委会)监管,各非煤矿山生产经营企业设生产安全事故预防报告员,形成镇、企业二级监管网络。镇安委会应按上级下达的监管任务以及实际情况按时完成监管任务,及时准确上报监管报告。

  (二)监管种类

  自然因素或人为活动引发的危害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的地下开采矿石、露天采石、采土、采砂矿(场)、爆炸、坍塌等。

  (三)监管方式

  镇安委会对所辖区域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情况进行经常性巡查监管,对重大安全隐患实行跟踪监管;各非煤矿山企业生产安全事故预防报告员负责所在企业的日常监管工作,发现异常情况立即报告镇安委会办公室。

  (四)监管结果处理和预报

  镇安委会要对有安全隐患的企业进行分析并对发展趋势进行预测,及时上报预测报告。

  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镇安委会应立即做出反应,组织相关部门在第一时间到达事故现场并实施抢险救灾,维护社会安定。

  (一)应急反应

  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镇安委会应立即上报镇政府、区安委会办公室,并按照生产安全事故速报制度要求的内容和程序及时上报。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机构要设立接警电话。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非煤矿山安全事故发生时,都应立即向应急指挥机构报告,指挥机构接到报告后,应立即派人赶赴现场,对灾情、灾害做出判断并及时上报应急指挥机构。

  发生非煤矿山安全事故后,镇安委会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启动应急组织;组织非煤矿山职工进行自救互救;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分别负责现场抢险救灾、应急队伍保障、交通运输保障、医疗保障、电力保障、后勤保障、信息报送等各项工作。在应急过程中,及时报告工作进展情况,直至应急工作结束。

  (一)应急救援,以人为本。要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作为首要任务,不断完善和强化抢险手段,科学、迅速组织应急救援,把人员伤亡和危害降到最低程度。

  (二)集中力量,突出重点。要根据事故类别和现场实况,在专家指导下采取切实可行的抢险救援安全措施,组织救护人员进入事故现场勘查事故灾害程度,做好抢救受伤人员、运送救灾物资和设备、疏散人员等工作,防止事故蔓延扩大。

  非煤矿山企业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应立即分别向镇政府、区安委会办公室等主管部门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事故发生单位、事故发生时间和地点、事故类别、事故原因、危害程度、救援要求和联系人、联系方式等。并立即启动我镇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按照职责分工,迅速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一)组织机构

  天门镇安委会成立镇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指挥部,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经贸委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经贸委办公室主任兼任。(指挥部电话:)。

  1、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指挥部总指挥由镇长担任,副总指挥由分管工业的副镇长、经贸委主任、共同担任,成员由经贸委、财政所、社事委、派出所、卫生院、安监所抽调工作人员组成。

  2、职责分工

  (1)镇安监所负责全镇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抢险救援综合协调、组织管理;与上级主管部门紧急联系,迅速组织赶赴事故现场;会同有关部门和领导针对事故类别和灾害程度制定相应的抢险方案及防止事故扩大的处理措施,报指挥部审定后实施;依据国家法律、法规,配合事故调查组对事故进行调查处理。

  (3)镇卫生院负责联系、安排区急救中心和医院,组织急救车辆、医疗器械和医护人员,提供急救所需药品;事故现场伤员抢救;随时向指挥部报告人员伤亡、抢救等情况。

  (4)镇财审所负责事故应急救援所需资金的保障工作。

  (5)镇工会、镇社事委负责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伤亡人员家属安抚工作。

  (6)镇供电所负责事故发生区域供电的应急处置。

  (7)镇矿山救护队负责现场抢险、救援工作。

  3、通讯联络

  镇党委办公室:

  镇政府办公室:

  镇安委会办公室:

  安监所办公室:

  镇卫生院

  (二)资金和物资保障

  镇政府设立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准备资金,纳入同级财政预算,确保应急需要。指挥部应指定有关单位做好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处理的物资储备,资金由镇财政解决。

  (一)非煤矿山企业对事故危险源的.监控和管理

  非煤矿山企业对已确定易发生事故的危险源,要指定专门人员和机构负责管理,并认真做好以下相关工作。

  2、加强职工安全教育和培训,增强安全意识,严禁违规作业;

  4、制定事故应急处理预案,配备充足、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和工具,每年至少进行1次应急预案演习。

  (二)搞好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

  镇安委会要督促有关企业,定期进行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并要根据演习中发现的问题,重点从以下方面对事故应急预案进行检查、修订和完善。

  (一)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由镇安委会负责制定,并根据法律、法规制定、修改和完善和国家、省、市、县的要求及全镇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实际,存在的问题或出现的新的情况,及时做进一步修订、补充、完善,经审定后报镇政府备案。

  (二)对在实施非煤矿山事故应急救援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给予奖励;对在事故应急救援中失职、渎职的,依据《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向社会发布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预报。

  (四)应急预案根据事故的态势和实施中出现的问题及时进行修订和补充。

  (五)本预案由镇安委会负责解释。

  (六)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矿山安全生产事故总结报告优秀2

  (一)基层基础建设加速推进

  1、基层安全生产监管机构建设进一步加强。

  镇上配备安监人员7名,建立安监、综治、信访、公安、司法、人武“六位一体”的工作机制;

  全镇14个村(居委)安全监管规范化、制度化,成立以村(居委)主任任安全生产委员会主任的领导小组,建立以安监、综治、信访、警务、调解、致保、民兵“七位一体”的工作机制。加大财政资金对各村(居委)安全监管装备能力建设、应急救援装备的投入力度。

  2、基层安全监管能力建设进一步加强。

  监办建立完善了安全监管12项基本制度和12本基础台账;

  全镇14个村(居委)建立完善了相应的基本制度和基础台账,明确村(居委)负责人及安全管理员的工作职责。

  3、基层安全生产体制机制进一步健全。

  继续落实一岗双责,夯实安全基层基础:进一步落实“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谁分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一岗双责”责任制,加强基层领导工作能力、工作作风建设,提高其政治素质、责任意识,强化基层安全监管和生产经营一线负责人管理安全生产的能力,打造“能人安全”环境氛围,形成强有力的组织保障能力。

  4、监督企业安全投入力度进一步加大。

  政府建立5万元的安全专项基金,主要用于安全监管能力建设、公共安全基础建设、重大隐患治理、安全生产支撑体系建设等预防性投入,已完善管理办法,严格资金监管。

  1、建立联合执法工作机制。

  以“政府指挥、部门联动、行动一致、依法行政、定期碰头、情况互通”为联合执法工作机制,每月开展联合执法活动。加大事前预防性执法力度,深入开展打“三非”(非法生产、非法经营、非法建设)、反“三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治“三超”(工矿企业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生产和交通运输单位超载、超限、超负荷运输)活动,严厉打击安全生产违法违章行为。

  2、强化应急救援保障措施。

  20xx年,我镇建立完善安全生产应急指挥救援指挥机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办公室已配备5名应急救援人员,明确职能职责,落实应急救援经费,配备应急救援救助装备器材(交通工具、电脑等办公设备、摄像、照相、录音、救援服装、常用救援器材等);

  进一步强化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加强村(居委)委以及企事业单位和重点部位、重大活动等方面的应急预案编制和发布,推进应急预案“进社区、进村(居委)社、进企业、进学校”。

  (三)救援体系建设力度加强

  1、应急机制进一步健全。

  完善镇、村(居委)两级政府应急机制,构建高效灵敏、注重预防、强化处置、重视善后的应急机制。加强突发事件预测预警、信息报告、应急响应、应急处置、恢复重建及调查评估,健全事前、事发、事中、事后等运行协调机制。整合应急装备和队伍资源,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处置能力。

  2、专项整治进一步深入。

  加强对煤矿、道路、民爆器材、基础设施、学校、卫生等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

  (四)隐患排查治理扎实全面

  以“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活动”为契机,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加强重大隐患挂牌限期整治。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统计按期上报率达100%;

  各生产经营单位已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分级管理制度,逐级建立并落实从企业主要负责人到每个干部的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责任制,并按要求向行业主管部门报送隐患排查治理统计分析表。一般隐患整治率达到95%以上,重大隐患限期整治率达到90%以上。重大安全隐患实行县、镇村两级挂牌督办,做到时间、经费、措施、预案和责任“五落实”。对隐患排查治理不力、事故频发的企业,建立黑名单制度。

  (五)企业安全管理督促到位

  1、企业安全标准化建设全面推进。

  煤矿安全、交通运输、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等高危行业企业达标率在50%以上,全面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2、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落实。一是落实企业法定代表人负总责和分管负责人“一岗双责”责任制。二是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建立健全企业安全管理机构;

  结合企业特点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建立安全管理12项基本制度和12本基础台账;

  实施安全生产奖惩激励机制和安全绩效工资制。三是出台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监管办法。开展“零事故活动”,加强现场管理和作业人员自主组织实施风险识别、安全检查、隐患整治、事故抢险工作能力建设,做到全员参与、超前管理、系统防范;

  严格生产现场安全管理和执法,及时消除设备、操作、管理等安全隐患,始终在安全状况下进行作业。四是强化企业硬件安全。加大以企业安全设备更新改造为主的基础设施建设力度,保障设备装备的安全运行。严把企业生产设备安全关,加强设备维护保养,淘汰危及安全生产的落后工艺和设备,完善生产设备安全自动防控系统,提升设备安全性能、改建、扩建项目必须严格执行安全生产“三同时”规定。

  1、积极创建“畅通龙溪”。

  继续深化“五整顿、三加强”工作措施,深入开展“平安畅通龙溪”创建活动。全年上路检查210多次,禁令整改处罚摩托车、拖拉机、农用车共计260台次。

  2、倾力打造“陆路交通”“水上交通”。

  设置路牌路标共计15处,整治危险路段、桥涵5处。整治全镇各个渡口,落实水上交通监管,确保水上交通安全。

  (七)煤矿安全措施有效

  1、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的两个主体责任,健全安全生产的.长效管理机制,进一步开展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2、进一步深化全镇煤矿安全改造和瓦斯治理,确保全镇煤矿瓦斯监测监控系统正常使用。进一步加大监管人员xx台工作人员的培训力度和加强自身学习,提高监管人员和瓦斯监控平台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

  3、加大资源整合工作的协调力度,稳步推进我镇煤矿的资源整合工作。

  4、进一步加大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力度。

  5、大力实施科技改革。加快实施在小煤矿推行专用回风井、壁式采煤方法和支护方式改革的“三推行”工作。

  6、进一步加强以一通三防、防治水、顶板管理为重点的日常安全检查和专项治理工作。

  (八)水上交通安全监管有力

  我镇共有客船4艘,砂石船3艘,渔船4艘,今年以来,安监办加强了对渡船、客船、砂石船为重点的安全监督,开展了防船舶碰撞、防泄漏“两防”整治活动,加强了对库区和长溪河流船舶的安全监管。

  (九)房屋建设安全举措得力

  认真组织学习了全县建设领域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会议精神,开展了建设领域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强化了建设施工“三落实”(落实安全专项措施经费、落实安全专项措施方案、落实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和现场安全管理。同时,加大了重大火灾隐患整治,重大火灾隐患按期整改率达到100%。

  二、工作中的主要不足

  (一)安监办工作人员数量不足。由于我镇年轻干部转调县级机关和其他乡镇人数较多,县上又没有及时补充人员,导致监办加上分管领导也只有七个人,其中一个还是今年分来的大学生村官。

  (二)安监办工作设备数量不足。除了县上配备的必要的设备外,镇政府还千方百计为安监办添置了一些办公设备。但是,随着安监工作压力越来越大,业务越来越多,现有的设备完全不能满足工作需要。

矿山安全生产事故总结报告优秀3

  为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全面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和薄弱环节,认真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根据市安委会《关于进一步做好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我局结合本行业实际,认真组织落实,切实做好了生产隐患排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汇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加强领导

  各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深刻认识做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重要意义,高度重视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分别成立了以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渔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领导小组,沿海各区渔业行政主管局成立了海陆两个检查组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沿海各镇、街道也成立了相应的组织,制定了实施方案,配合专项整治行动的开展。全市初步建立了职责明确,上下一致的有效管理机制,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市、区、乡镇、渔业村居、渔船船主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明确了各自应承担的责任与义务,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健全完善“围绕问题查原因,围绕原因查责任,围绕责任搞追究”的工作机制。

  为切实做好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统计和报送工作,及时下发了市安委会《关于进一步做好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要求沿海各区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及局属有关单位按时、按要求上报相关信息和资料。按照“排查要认真,整治要坚决,成果要巩固,杜绝新隐患”的总体要求,切实加强领导,建立工作协调机制,制定周密的工作方案,针对本地渔业安全生产存在的隐患,全面排查治理,进一步促进渔业生产安全、健康发展。

  二、加强宣传力度,进一步增强渔民的安全生产意识

  充分利用电视、报刊、广播、络等各种媒体,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生动活泼的宣传教育活动,加大对“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年”和安全生产隐患排查的重要意义的宣传力度,坚持正面引导与警示教育相结合,积极宣传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通过开展广泛的宣传教育,提高了广大渔民特别是渔船主的安全生产意识,使其牢固树立了“安全就是最高效益”的思想,提高了自身防范意识,严格遵守安全生产和航行安全规定,克服重效益、轻安全和麻痹侥幸心理,严格落实各项安全防范粗措施,加强了安全管理知识和安全生产技术的学习,努力提高安全操作技能和业务素质,提高

  了安全生产和合自我保护的能力。

  三、全面落实责任,突出工作重点,深入排查治理

  各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把隐患排查治理贯穿于渔业安全管理工作,做到隐患排查治理与日常监管执法相结合,与“平安渔业”创建相结合,与加强应急管理和抢险救灾相结合。建立从主要负责人到渔船船主、渔业从业人员的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各级渔业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亲自抓、负总责,定期组织分析排查治理工作进展情况,研究制定应对措施,协调解决排查治理工作中的难点问题。重点做好渔船、渔船停靠码头安全设施设备情况排查治理和渔船船员证件发放工作的.检查,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单位、重点场所和重要环节的管理和监控,特别突出抓好汛期、“水运会”期间、第四季度等重点时段的生产安全工作。对排查出的隐患,指导和督促有关单位和个人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明确整改期限。同时,加大安全投入,通过隐患排查治理,加快安全技术改造,提高安全保障水平。上半年全市共排查治理隐患企业单位160家,排查一般隐患3项,已整改3项,整改率为100%。

  四、强化监督检查,深化整治效果

  各级渔业主管部门加强监督检查和指导,坚持反复抓、抓反复,采取巡检、抽检、互检等方式,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行逐级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下达整改通知,督促整改,巩固整治效果。健全重大隐患防控机制,及时堵塞漏洞,防止隐患边整改边发生。针对排查出来的问题,认真梳理分析产生的原因和症结,进一步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和办法,着力构建渔业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半年来,全市共开展执法行动536起,其中无证或证照不全从事建设、生产、经营的34起,不按规定进行安全培训或无证其他非法违法建设、生产、经营的103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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