痴迷作文600字(精选58篇)
无论是在学校还是在社会中,大家都不可避免地会接触到作文吧,作文根据体裁的不同可以分为记叙文、说明文、应用文、议论文。那么问题来了,到底应如何写一篇优秀的作文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痴迷作文600字,欢迎大家分享。
痴迷作文600字 篇1
高尔基曾经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确实如此读书可以让人博学多才,读书可以让人显得如此的高大,变得鹤立鸡群,读书可以改变一个人的未来,同时变成一个精彩的人生,读书还可以让人目光远大,不再成为井底之蛙而自卑。
平时我也喜欢读书,不管是在闲适的时间上一本书畅快的阅读,还是在晚上夜深人静的时候阅读都能获得无限的喜悦和惊喜,但是单凭家里的书籍和买来的书是满足不了我的野心的,所以说我喜欢去书店去看书。
记得那是一个阳光明媚的上午,阳光如同灿烂的音符般跳动,难得有空的我早早便钻进了书店,如同雨一样在人海中穿梭着寻找我的目标,我就像刚面对世界小鸟一样急于出来张望,左看看右看看,这本书凑出来瞧一瞧,那本书拿出来翻一翻。
经过我的苦苦侦查,发现了一本自己喜爱的书籍,唐吉柯德,你看那简要情节便觉得自己甚是喜爱,我习惯了翻到背面的标价天哪,要108元,我倒吸一口凉气,决心在书店里要把这本书吞下去,正当我要独家看时,我的手机响了,原来是妈妈叫我回去了,我把书送回了家,看了她一眼心想等着吧,我一定会把你看完的。第2天上午我又如愿以偿的来到了书店,我四处寻找了那本书,却始终见不到他的踪影,难道被卖出去了吗?我心想正当我垂头丧气的时候,一个熟悉的封面印入我的眼帘,是那本书我兴奋了起来。这时一个高中生拿走了,他去角落,我心想,我下午还来,我就不信还能在别人的手中。
到了下午由于我心急吃过中午饭,马上就来了,我迅速的找到了那本书,控制不住自己的心系,蹦蹦跳跳地走到了角落坐了下来,现在就算是世界末日我也绝不会挪半步的,看完这本书已经是晚上7点多了,我心里美滋滋的,就感觉吃了蜜一样甜,读书已经是要坚持不懈地读,不能拜托拜拜读书真是多多益善。
痴迷作文600字 篇2
上星期,我这个“路痴”又迷路了。我走反方向整整三公里,花了近一个小时,筋疲力尽,居然什么也没得到。
那是上个星期天,妈妈带我去“春之江大酒店”吃饭,我很快便吃饱了,坐在那儿觉得无聊,便想先回家,妈妈也想让我锻炼一下,就把家门钥匙和手机给了我,于是我就上路了。我急于赶路,没分清东西南北就走了,我顺着大路不停地向前走。来的时候不也是朝这个方向走的吗?我想。走了十五分钟,妈妈打来电话:“儿子,到家了吗?”我不知道走错了方向,便回答:“还早呢,再过十五分吧!”说完,我就挂了。我继续蹦跳着前进,可是,我根本没看见任何一座我认识的建筑。我大声抱怨:“太远啦!都走了快半个小时了,还没到,这么远,真要命!”妈妈又打来电话:“儿子,到家了吧?”“还没呢,为什么这么远啊?”妈妈惊讶地说:“还没到家,不会吧!你是不是走反方向了?问一问周围的人,孝都怎么走。”我挂了电话,找到一位扫地的伯伯:“伯伯,孝都怎么走?”那位伯伯指了指我的身后,我顿时明白了:我走反了方向。我回拨了妈妈的电话,我说:“妈妈,告诉你一个不好的消息:我迷路了。”妈妈听到后,急忙问:“看看周围有什么明显的建筑物。”“有座‘小龙港桥’”我答道。“你走反方向那么远啦!你上圩塘啊!”我关心的不是走了多远,而是怎么回去,我现在筋疲力尽,走回去基本上是不可能了,我心里十分着急,生怕妈妈找不到我,我回不去。这时,妈妈又说:“你在那儿别动我去接你。”我蹲在桥上,心里难受极了,我竟然白白浪费了五十多分钟。没过十分钟,妈妈便找到了我,并把我带回去了。
在生活中,有无数条路可以走,只有走对了,并一直往前走,才可以成功。在走之前,一定要辨别好方向,否则,你就会“迷路”,什么也得不到。
痴迷作文600字 篇3
痴迷,就是更深层次的喜欢,每个人都有痴迷的事物,书、音乐、运动或是一种技能。可我痴迷的事物与众不同。
小时候,最喜欢一部动画叫《神奇宝贝》。它一直陪伴我到现在。有的精灵可爱迷人,有的英勇帅气,有的令人厌恶,也有的神秘虚幻。
第一次看这部动画是在小学一年级时,无意中在电视上看到的,那一只只特别的精灵深深吸引着我,每一只都独一无二。还记得那只最喜欢的精灵叫咩利羊。光听名字就知道这是一只羊,但你能想象它会什么吗?猜不到吧?它会放电。没错,就是放电,从它尾巴上的像灯泡一样的物体上放电。怎么样?会放电的羊,独一无二吧?
这部动画是部励志动画,它讲述了一个叫小智的精灵训练师为了成为神奇宝贝大师而不断努力的故事。还记得有一次我考试没考好,不是一科是三科都没考好。我就像一个泄了气的皮球般无精打采,那次是我有史以来考得最差的一次。到家后,看着窗外的天空,目光呆滞,感觉世界都是灰蒙蒙的一片。软软地趴在桌子上,感觉有东西粘在脸上,掲下来一看,是一张牌,一张神奇宝贝的牌,我想起了那个多次与冠军失之交臂的小智。心想:小智失败了那么多次都能重新振作起来,我为什么不能?一下就想到了那句经典台词:拿出干劲来!没错,拿出干劲来,没有困难能打倒我!神奇宝贝让我拿出了干劲。
我喜欢生物,那也是因为神奇宝贝。那一只只鲜活的精灵不就是生物吗?那个世界有神奇的生物,我们的世界也有生物呀,我们的世界上的生物不也很神奇吗?有不会老死的灯塔水母,有会放电的电鳗,有拥有剧毒的蛇。神奇宝贝让我喜欢上了生物,也让我热爱上了自然。它让我拿出了干劲去学生物。
我爱神奇宝贝,它让我拿出了干劲,让我爱上了生物,也让我对世界充满了美好的想象,我多么希望世上有神奇宝贝的世界。我痴迷于神奇宝贝,现在执着地喜欢它,未来也不会变,因为它让我的生活拥有了更多的色彩!你痴迷于什么呢?拿出干劲来喜欢它,热爱它,痴迷于它吧!
痴迷作文600字 篇4
可能是受到家中老人的影响,我在6、7岁时就有幸接触到类似岳飞的《满江红》一类有豪情壮志的诗词。不知不觉与它们的羁绊已经长达八年了。
记得一开始的时候,我与《满江红》的结识仅仅是外婆心血来潮地给我讲了岳飞抗金的故事。也仅仅是外婆顺嘴念叨了几句《满江红》的词句,我便把它深深地映到了自己大脑里。到了初中,对于《满江红》我早已熟能成颂。
“三十功名尘于土,八千里路云和月。”我不明白是什么样的精神才能让人把自己三十多年建立的功业视为尘土一般,把自己南北转战八千里视作理所当然。“莫等闲白了少年头,空悲切。”这首诗句被当做珍惜时间的名句,岳飞认为好男儿就应当抓紧时间为国效忠,而不是年老时才来叹息。其实在我看来这句话何尝不是在讲整个宋朝呢?莫等有一天金军打进帝都,才悔恨当他们在边境时未把他们驱逐。
不论吟诵《满江红》多少遍,我心中对岳飞、对他手下的兵将、对想收复失地的决心敬佩之心始终未减,甚至愈日浓厚。我敬佩于岳飞“驾长车,踏破贺兰山缺”的豪情,佩服于岳飞“待从头,收拾旧山河,朝天阙”的壮志。国土沦亡之际,真正说起又能有多少人精忠报国呢?
在这八年里,《满江红》引领我打开诗词界的大门,让我痴迷于他们的豪情壮志,痴迷于他们的忠义双全,痴迷于他们保家卫国的精神,痴迷于他们的一切……
痴迷作文600字 篇5
这十三年来一直迷惑我的就是音乐,并且我也很喜欢音乐。
音乐就像以为了解我心情的朋友,当我伤心时,只要听到它对我的安慰,我的情绪就稳定下来,每次都是它带我走进美妙声音的世界,享受最美好的一切,音乐有欢快的,悲伤的,纯真的,经典的等等,可以随时以自己的心情来选择,而音乐也是一个魅力很大的朋友,只要它一出声,就能被它带动。
每次我一听到它的声音,我的手脚就不知不觉地动起来,这也许是我和它的缘分,三四岁的时候我就喜欢听歌,并且在小学的时候我就很喜欢音乐课,直到六年级,我每次成绩都很优秀,现在我就像”吸毒”一样,对歌很以来,每天我都要与它相伴才行,不然我就觉得浑身不自在,这几天发生的一件事就可以看出:
背景:电脑声卡坏了。
平时我最经常使用电脑来听歌,今天电脑声卡出问题了,那我的歌就听不了了,我有点担心,要是听不着歌了,面对无声的电脑,我就只能沉默。
第二天:
我已经开始浑身不自在了,于是我上网查寻,说只要下载声卡驱动就行了,于是我下载了许多的驱动可都不行,我变得更焦躁了。
姐姐给我带了mp3,我急忙拿了过来,开始听,听到它的声音,我瞬间觉得心旷神怡……
我的脸也绽开了笑容,听到几天不见的朋友的声音这会儿也开心多了。
音乐就这样让我着迷。
痴迷作文600字 篇6
有人说,让我痴迷的是游泳,有人说,让我痴迷的是画画,有人说,让我痴迷的是古笋,有人说……而让我痴迷的则是音乐!
记得有一次,我迷恋上了一首歌,叫《加加油》。我日夜不停地听这首歌,有时吃饭嘴里会蹦出“加加油”三个字,真的是吃饭都堵不住我的嘴。没过多久,爸爸妈妈铁了心让我把这个“毒”给戒了,我只好与我的《加加油》分别了。那段时间,我对任何事情都漠不关心,爸爸妈妈拿我没办法,只好让我每个月听一次。
这还不算厉害的呢,更加厉害的还在后边呢!
还有一次,我喜欢上了桃十五的《青柠》,在上音乐课时,我们在学一首和《青柠》调调有些相似的歌曲。唱着,唱着,我竟唱成了《青柠》,我也是服了我自己。能做到这样的,真的没有其他人了!我走路时唱、吃饭时唱、整理房间时唱……我的脑子里无时无刻都萦绕着音乐。有时甚至自己在那唱歌,竟然没有察觉到。音乐已经让我到了忘我的境界,我想我是不是成为“音乐仙”了。
现在我会唱的歌曲有500多首,有时候爸爸妈妈在家,我都会唱给他们听。爸爸妈妈有时会把我当成一个小机器人,对我说什么什么歌曲单循环之类的,我们都很开心,因为我爱音乐,因为我痴迷音乐,我还进了校合唱团,我们还拿了一个区一等奖!
音乐让我快乐,音乐让我如痴如醉,但我想,作为一个学生,主要的任务还是学习,我还是要端正自己对音乐的痴迷程度,把对音乐的痴迷转移到学习上来,成为一个真正有用和快乐的人!
痴迷作文600字 篇7
读书,是提高文化的捷径,读书,是使人精心的良药。读书能使人看见么见过的东西,能使人去没去过的地方,就因如此,读书让我痴迷。
小的时候,对读书并没有多大兴趣,只对一些鬼故事,童话,小说中的情节痴迷不已。种种有趣的经历融入书中,读书的神奇之处就在于,让人越读越上瘾,好像自己就是童话中的主人公一样,幻想着未来发生的有趣故事。
现在,学校里也要求阅读一些名著,不要以为名著就很枯燥乏味,比如《昆虫记》中就把许多枯燥难听的生物知识论述的活灵活现,让人就像看故事一样,之所以能称为名著,正是因为里面含有极高的文化成就。
名著和故事有极大的不同,故事以生动的人物形象使人投入兴趣,发挥想象力,生动的故事环节调动读者们的心,再加上书页中有一些美丽的质感插图,也会让故事书上新增色彩。而名著讲述的则是一些名人自述或者历史真实故事,表达着伟大的精神或者让人入迷的小说般的诗选。因为其中就有很大的成就和文化价值,可以让人们从中获益,让人们从中成长,把先人留下的道理编入书中,为后人吸取与教导,被称为"名著"。
不论书的品种也不论它的好看与否,也不说书的贵贱,每个人不同的性格,也有不同的喜好,正因如此,每一本书都有它存在的意义。
我喜欢读书中有趣的情节,读书可真让我痴迷。
痴迷作文600字 篇8
书,在我的世界里不是一件物品,而是一个知心朋友,我不能没有它。有一次,我看见书店新推出了一本我魂牵梦绕的书,《格林童话》,标价十五元。于是我决定自己省钱买书。
我往细的方面想了想,做了些打算。我还没开始行动,就为可以买书高兴得一蹦三尺高。
开始行动了,第一天,我被饿得前胸贴后背,但为了书,我还是暗自鼓励。一连三天过去,买书的钱凑齐了。下午,下课铃都没响完,我就胡乱收拾了书包,向书店奔去。不太了解我的人吃惊地望着我跑去的方向,还以为我疯了呢,因为我平时都是把书包收拾的得整整齐齐的,才慢悠悠地走回家;了解我的人,一看就知道我的心又被课外书带走了,不由得摇头苦笑。
我直奔书店,买了我梦寐以求的《格林童话》。我边走边看,不想撞到了何老师,她教育着我,我却心不在焉,一直盯着书。直到老师生气了,我才依依不舍地把书放回书包。向家飞奔而去。我边跑边想,白雪公主真可怜,她吃了毒苹果,会不会醒不过来了,小矮人应该能救她吧,应该能。
我回了家,连鞋也没换,就迫不及待地翻开书,津津有味地看起来。直到八点,我才换了鞋,做作业。就连做作业时,我也满脑子都是《格林童话》。
我因书痴迷,我为书疯狂。我想,我这一生交得最正确的朋友就是书,这个最可靠的朋友。
痴迷作文600字 篇9
我喜欢跑步,尤其是那种有风作伴的跑,无论是顺风还是迎风,无论短跑长跑,那份热爱和痴迷从未改变。
小学校运会,100米跑道在眼中似乎望不到边。但终点线一拉起来,就有了目标,有了一往无前的信心。一声令下,我开始冲刺,双腿迈开的幅度逐渐张大,感受着每次脚掌点地后脚跟往前拱带来的力量感,手掌立成刀形,手臂弯曲90度,随着双腿的动作而摆动。这时,起风了。脑后一股风与身旁因奔跑而带起的风形成反差,我隐约感觉双腿离地时那滞空感的延长,像是在帮助我向终点前进。心头一股热血向上涌,我全力加速,打破了校记录,并一年一年地刷新自己的成绩。
初中的1000米长跑,对刚入学的我来说,是新征途,新挑战。前三圈我紧跟队伍,不让自己掉队。第四圈时,体力的消耗让我忍不住放慢脚步。此时,迎面吹来一阵风,如水般轻柔,凉爽。心弦突然被拨动,熟悉的热血从脚底沸腾至全身。我迈开脚步,双手握拳,往腰部靠拢,渐渐有了大口呼吸的力量,开始最后的匀加速。火热的太阳点燃了红色塑胶跑道,耳边飞驰的风点燃了我必胜的信心。那天,我刚好满分,心中充斥着成就感与长跑后的酣畅淋漓。
在风中奔跑,享受着一往无前的力量,享受着绝地逢生的酣畅。我相信,跑起来,才能在时间的长河中乘风破浪。
痴迷作文600字 篇10
在人的一生中,心中总会有那么一点东西令你激动,令你痴迷,令你情不自禁地陷入其中。哪怕只是一会儿的回忆,都能感到深深的满足。
我十分喜欢梦幻的东西,看的书都是些科幻或魔幻的,比如《三体》《银河帝国》《魔戒》《爱丽丝梦游仙境》等,其中最让我痴迷的就是《哈利·波特》了。
第一次接触《哈利·波特》,是我上一年级的时候。记得那个星期六,妈妈带我看了一场电影,我顿时被电影里面精彩的内容、神奇的魔法深深震撼了,我还记得我的第一篇观后感就是写《哈利·波特》。
从此之后,我对《哈利·波特》的热爱一发不可收拾:先追完了八部电影,然后开始阅读有关哈利·波特的书。我觉得书里生动的描写比电影里的画面更加精彩,我仿佛真的置身于魔法世界之中。我还看了哈利·波特的前传《神奇动物在哪里》第一部和第二部、哈利·波特的纪录片、哈利·波特的《百科全书》,我甚至还买了邓布利多的魔杖、霍格沃兹的火车票和哈利·波特的地图。
你或许会说我太疯狂了。是的,我知道那是假的,但是我仍然最爱这个魔法世界,就像陶渊明先生笔下的桃花源一样,虽然桃花源是虚幻的,但却寄托了作者对安宁和乐、自由平等生活的向往。桃花源存在陶渊明先生的心中,魔法世界也存在我的心中,代表着一个男孩对冒险的渴望,对神奇生活的向往。
纵使我已经长大了,但我对魔法的那份痴迷不曾改变。
痴迷作文600字 篇11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是记录先人思想的最好工具,徜徉书海你能体会到伟人的情思,就好像和他面对面的交流,读书也是一种享受,在你劳累时,一本书能带给你无尽的快乐。
我在很小的时候就开始接触书了,上幼儿园前妈妈就开始教我读诗。我听着那些富有韵味的诗句,不由的念起来,这是我刚开始接触书,后来我开始自己念书,妈妈给我买了许多儿童书,上面有许多许多的故事,我读着那些生动有趣的书,学会了越来越多做人的道理,为我的成长提供了许多帮助,这使我对书产生了一种迷恋,让我沉浸在书海中不能自拔,于是我一有时间就开始阅读。
长大后我接触了各种各样的书,最主要的是课本,课本是有用的书,他们让我获得了更多的知识,让我充分提高了自己的文化水平,小学时期我最喜欢看的是冒险类小说,因为那些热血的情节,主人公的勇气和智慧让我痴迷。虽然有时我会感到害怕,但是这些书告诉了我遇到困难永不放弃的精神,从此我对书更加痴迷了。
后来受到星球大战电影的影响,我迷恋上了科幻书,有些新鲜的名词是我从未接触到的,于是我如饥似渴的阅读,想要在知识中提升自己,科幻书告诉我人类未来发展的方向,为我塑造了一个未来世界,科幻书为我的理想起到了举足轻重的地位,使我充分的了解到未来科技,以及现在科技的不足,这使我对书更加痴迷了。
书将是我一生最宝贵的财富,我对书的那份痴迷永不会改变。
痴迷作文600字 篇12
莫笑痴人语,更有痴似其人者。光阴如梭逝,更有不变是痴迷。
——题记
我坐在一块儿大石上,捧着书,细茗诗芳。与山水对诗的日常,皆是我六七岁时的过往。
小小读书郎,捧着诗书上学堂,数学课上,我将新抄的诗句压在课文的扉页上。可惜是“魔高一尺、道高一丈”。我苦“邪不压正”。每每被老师发现。我在与老师暗中较量的过程中,不变的是对诗词的迷恋和向往。
城里上学时,城市中一片灯红酒绿、纸醉金迷的景象。在这高速旋转、光怪陆离的世界里,我偏爱那方故土——诗词。我紧怀着那捧最熟悉的土壤,向宁静的世界展翅翱翔。我在这沉浮不定的凡尘中,不变的是我在诗书中的徜徉。
一个个密密麻麻的小字儿,满载着我无限大的快乐。闭了眼,翻开书,神游的思绪也会于阴暗中投奔诗的光暖。我好似一滴墨水,融于砚台之上,凝成焦黑,又于水中挥射出墨色的光茫。而诗巧妙就是那水啊!是我的归宿,是我安居乐业的地方。在枯黄的书页中肆意狂舞是我的诗意;在时光与激情的考验中,我不变的,是对诗的痴迷。
我常在幻想:这天地之大,岁月之长,可是有多少人同我这般倾心于诗?苏轼言:此心安处是吾乡。我道:故乡诗土话方长。
他日一别书苑后,提携榜首醉诗乡!
痴迷作文600字 篇13
文人曾说过:“读一本好书,就像是交了一个益友。我赞同这句话。只因我痴迷于书中的乐趣,那里的乐趣远比我看电影、打篮球来的还要多。
翻开厚重的书皮,从上到下浏览,一行、两行、三行……我闯进了书的世界。万籁俱寂的夜,终使在昏昏的黑暗中,也能看见站在岸边孑然一身的白衣少年,李太白,此时此刻你又在想什么呢﹖是“乘风破浪会有时,直挂云帆济沧海”的豪情壮志?还是“天生我材必有用,千金散尽还复来”的胸有成竹?或许都不是?只是想感受那远离朝廷腐败气息的一丝安宁?李白啊李白,终其一生,要那正义蹉跎一生,毕竟还有好酒相伴。
有青莲居士的豪情,必有少陵野老的忧愁,书海把我带到了腐败的晚唐。曾经犹如人间天堂的大唐,今因一场安史之乱而家破人亡,你眼睁睁地看着自己的国家一步一步走向衰亡,虽有报国兼济天下的心,但屡遭小人排挤,你是何等伤心?何等义愤填膺?何等无奈啊!最后只能收拾自己的一生求学生涯,打道回乡,临别前作了一首《春望》,便成了永恒。“感时花溅泪,恨别鸟惊心”!杜甫啊杜甫啊,一生赤胆保家国,没落无能挥袖去。
书里的人物不能出现,但是塑造得非常形象,仿佛人就在眼前,仅有那点知识是不够的,因为人就是一本书,还需慢慢品味,像是浓郁的茶,那味道钩住了我的魂。
书,是你把我一步一步领向成功,是拯救了我的灵魂,我深深地痴迷于你。
痴迷作文600字 篇14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籍是记录祖先思想的最好工具。你可以在书海中徜徉,体验伟人的情怀,就像和他们面对面交流一样。读书也是一种享受。当你累的时候,一本书可以带给你无尽的快乐。
我很小的时候就开始接触书籍,上幼儿园之前我妈教我读诗。我忍不住读了那些充满魅力的诗句。这是我第一次接触书籍。后来开始自学。我妈妈给我买了很多儿童读物,上面有很多故事。我读了那些生动有趣的书,学到了越来越多做人的道理,为我的成长提供了很多帮助。这让我对书如痴如醉,让我沉浸在书的海洋中,于是一有时间就开始看书。
长大后接触了各种各样的书,最重要的是课本,是有用的书。他们给了我更多的知识,提高了我的文化水平。小学时,我最喜欢冒险小说,因为我痴迷于那些血腥的情节和主人公的勇气和智慧。虽然有时候会觉得害怕,但这些书告诉我遇到困难永不放弃的精神,从此我对书越来越痴迷。
后来受星球大战电影的影响,喜欢上了科幻小说,也喜欢上了一些自己从未接触过的新名词,于是渴望阅读,想在知识上提升自己。科幻小说告诉我人类未来发展的方向,为我塑造了一个未来的世界。科幻书籍在我的理想中起到了举足轻重的作用,让我充分了解了未来的技术和当前技术的不足,让我对书籍更加痴迷。
书将是我一生中最宝贵的财富,我对书的痴迷永远不会改变。
痴迷作文600字 篇15
黑夜中,长街空无一人。两边的霓虹灯交相辉映,黑暗中好像星辰点点。突然,一个身影一袭长板,动作娴熟。那是我,我深深地痴迷着长板。
滑板一年多了,不管风吹日晒,都甘之如饴。
精神集中、重心降低、腰部发力,肩膀带动身体,双手摆动完成180度转体。即使我小心小心再小心,可还是和大地来了个亲密接触。
月光下,长板因为冲力太大,飞出去四五米远,我的手腕处传来一阵阵刺痛,胳膊上也多处挂彩。这狠狠地一摔,让我眼冒金星。在地上坐了很久,才缓缓起身,木木地追回了板。
浑身已经酸痛无力,胳膊上的伤也疼的眼泪夺眶而出,可是“痴迷”却不曾被这些困难与痛苦打败。我揉了揉手腕,又再次轻轻上板,今晚,不成功决不罢休!
上了八年级,作业日益增多,每天都在九点多完成作业,能自由安排的时间少之又少,我滑板的时间更是像海绵里的水,挤啊挤却还是只有一点点。可作为一天不碰板就浑身难受的我,当然不能就此罢休啊!于是,我利用课间时间去完成作业。当别人谈天说地时,我正奋笔疾书默古诗;当别人畅游篮球赛时,我正心无旁骛地背单词;当别人三五成群讨论新见闻时,我正用全身解数计算一道数学题………终于,我挤出了滑板时间。又迎着风穿梭于长街,心情也随着风飘向快乐的远方……。
滑板,成了我生活中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我深深地痴迷其中!
痴迷作文600字 篇16
我痴迷于大海,因为我是鱼儿:痴迷于天空,因为我是鸟儿:痴迷于山,因为我是树:痴迷于你,因为我是爱。
痴迷于给予,因为是希望。
细心观察,侧耳倾听,寻找着那些焦急的面孔,烦躁的话语,堕落的生活,唉声的叹息。救赎你,给予你,哪怕是一丝,总会感到心里非常安慰,经常把你错当成自己。你就像曾经的我,绝望,像一只折断了翅膀即将掉落的鸟儿,愿用自己一份力去托住你,因为自己摔下来过,那份痛,青春年少,不希望你拥有这份心碎的历史,就算是用橡皮擦出去我脑海中的记忆般,你脸上振奋的笑容总能让这份回忆渐渐淡去。
痴迷于给予,因为是温暖。
尽量去做生活里的太阳,本来黑暗的日子已经够多,不想再去冰冷到别人,于是,就想到了给予,也许,作为陌生人的我,能够给你一些温暖,让生活也享受一下阳光的沐浴,那被光抚摸的感受。
我痴迷于给予,给予希望,给予温暖,是因为曾经被给予过,被温柔对待过,所以也想这样对待别人。像夏目那样,对世界有着美好的期待,即使在经历过伤害与沧桑之后,仍然能保持内心的柔软,对朋友尽所能的体贴与关心。希望自己也能成为夏目那样的人呢。
花开过,悄然无息。
蝉声在,夏末静谧。
大海也痴迷于鱼儿,因为鱼儿让它不再孤寂:天空也痴迷于鸟儿,因为鸟儿让它不再单调:山也痴迷于树,因为树给了山生机:爱也痴迷于你,因为你制造了爱。
痴迷作文600字 篇17
痴迷,是我对一种事物的执着追求,他让我在这个世界上感到了快乐,当然,这其中也参杂着痛苦和挫折的情感。我现在已经八年级了,时间过得飞快,一转眼五年过去了,我的脑海中清楚地呈现出一幅训练的画面。我从小学三年级开始,就选择了跳绳这个爱好,在后来的几年里,跳绳也是我们学校的一大特色。跳绳技术好,免不了一些努力上进的小鱼小虾来向你发起挑战,这时你需要完胜他们,让他们知道你们之间差距还很大,得继续努力勤奋的练习。
但是在这光鲜的外表下,我付出了许多泪水和汗水。一开始我刚加入跳绳社团,我一分钟测试都没有现在的三十秒测试跳得多,而且在这么差劲的成绩下,还藏着我那被跳绳打得无数道红痕,每一下都打在我的心中,这训练太辛苦了,我撑不住了,想要放弃,但是很快这个念头就消失得无影无踪了。我既然选择跳绳,那我就必须坚持到底,要不然我都会看不起自己了。
再后来我一次次的失败,一次次的碰壁。终于换来了我在“战场”上的胜利。我变得永不言弃,继续努力,不忘初心,既然选择了跳绳,那就要把它做好。之后在一次次的跳绳比赛中,我取得了优异的成绩,这证明了我的努力没有白费,一切都值得,泪水值得,汗水值得,坚持值得。
现在我的这份痴迷依旧还在,它在,我也在......
谢谢你让我对这个世界有了很好的看法,让我对这个世界点燃了希望,这个世界不只有失败,挫折,更多的是希望,多彩。
八12班魏胜男
痴迷作文600字 篇18
时光飞逝,十岁的她转眼就变成了十二岁,十岁时的痴迷却总是在脑海里回放。
她当时很痴迷于读书,一有时间她就拿出书来读了,随时随地,每时每刻她都只有一个姿势——坐着看书。
五年级时,许多同学为了小升初能上个好学校,在课外培训班提前学习课内知识,所以学校的课既重复又无味。许多同学都是想听就听,不想听就做自己的事,老师也不管。这么好一个机会她当然不会放过。她拿出书来了,开始了忘我的读书。她就像一块海绵,坠入了书的海洋,放肆的吮吸着知识的养分,越吸越多,渐渐地沉入了水中,无法自拔。
放学后,她又独自一人在家,匆忙写完作业,又拿出了书本。双眼痴痴地望着书,书里的阳光是暗淡的,窗外也是一片灰蒙蒙的。现实与书中的虚幻浑然为一,她早已分不清真假了。
她抬起头,怔怔地望向窗外。黄昏了,时间在她不知不觉中走过,在字里行间浮过,在虚幻现实中飘过,可她却仍旧痴迷于读书……
老师见她如此沉迷于读书,便问她是不是有什么理想,可她的回答却是:“没有啊,我只是喜欢而已……”
那时的她只是纯粹的爱读书,她也从没有想过老师与父母的看法。但是两年后的她再回头去看,却一点儿也不悔恨,因为她那时的书不是白读的,书中的知识已在她的脑海里生根发芽了。
“啊!我真的好喜欢十岁那年的自己,好喜欢十岁那年的痴迷!”
痴迷作文600字 篇19
书是一盏明灯,照亮我心中的黑暗;书是一缕阳光,温暖我心底的寒冷;书是一位知己,伴我一路成长……岁月悠悠,书香依旧,不变的是那份深深的痴迷。
初遇,它令我深深着迷,像一抹光射进我的胸膛,点燃了我的梦想。幼时,《一千零一夜》《安徒生童话》让我仿佛置身于一个童话世界里。小红帽让我懂得了善恶,三只小猪使我明白了团结力量大,我慢慢从从这些文字中懂了什么。
上了小学,识字渐多,读的书也更多,《西游记》中的九九八十一难、孙悟空的七十二变让我眼花缭乱;《假如给我三天光明》中海伦的坚强不屈让我佩服,我似乎在书中窥见一个神奇的世界。
上初中了,即使学业很重,但从未放下过读书,《红楼梦》林黛玉贾宝玉的爱恨纠葛牵动我的心,《撒哈拉的故事》中三毛用深情的笔触让我对撒哈拉充满了向往,渐渐长大,心境也变化,但对文字的喜爱,也从未变过。
微醺的清晨,搬了一把吱呀作响的藤椅,轻轻做上去,一侧是满目的翠色,碧绿深深浅浅的流溢开来。和煦的阳光经婆娑树影的过滤,拓印在泛黄的书页上,幻化成忽隐忽现的小精灵,跟随我阅读的视线跃动。这些光晕静谧的旋转,却不会混淆视线,连僵硬的文字也跟着流动起来,透露出一抹灵动。
书卷多情似故人,晨昏忧乐每相亲。执一本喜爱的书,寻一处僻静的地方,浅酌一口清茶,唇齿留香,腹有诗书,何不快乐?时光弹指过,我慢慢长大,不变的是那份痴迷。
痴迷作文600字 篇20
落日余晖之时,我牵着弟弟走在街上,我向前慢慢的走着,手里拿着相机,望着西边天的,那是一轮紫红色饱满而圆润的夕阳,那夕阳美到出乎我的意料,我一边心里赞美这城市少见的黄昏余霞,连忙调整好角度,快门一按,可夕阳尘落的速度感到可惊,彷如拿着滚轮下最陡的斜坡,连轮轴都没看清,方还高挂于大楼顶方的红色圆盘,一坠一坠,迅即落入路的尽头。
低头看着相机屏幕,记录下今日份的残留夕阳,存在相机里。周围的暖意渐渐消失,色彩逐渐褪去,一切黯淡下来,沉默下来,那一刻,像鱼离不开所居的大海,云飞不出那片天空,惨白感充斥着整个城市,而那黑色的屏幕却有着这座城市最后的色彩与风光……
清理杂物时,偶然发现尘封已久的相机,布满灰尘,我仔细拿湿布擦拭干净,打开屏幕,“咔嚓”一声,还是熟悉的感觉……
机缘巧合和朋友在山顶的观望台上看向远方,我们都在静静等待着那耳目一新的泛白,虽然并不是手可摘星辰的高度。围绕青林翠竹,不少知了早已起身,一声声尖锐的鸟鸣也来到天边。我们知道:黎明即将来了。远方天空已经泛白,一缕微光逐渐露了出来,很快很快当太阳穿透过云朵时,整个东方像是在世间泼了一桶金色的油料,绽放着无比绚丽。
拍下这一刻——我知道,不变的不是拍照技术,不是那片天空,而是那份熟悉的感觉,那份未曾改变的痴迷。
相视一笑,朋友跟我说:“下一次,海边再见。”
痴迷作文600字 篇21
深夜里,我房间的灯还亮着,我躲在被窝里,刻苦钻研着魔方。一下子拼“独挡一面”,一会儿又出“百花齐放”,没完没了,直到妈妈强迫我关灯时,我才极不情愿地入睡。
自从我的魔方带到学校被老师没收后,妈妈虽然同意我再买一个,但死活不让我再次带魔方到学校,我只好每天在家里暗暗苦练魔方技艺。我总是眼红别的同学复原魔方只需一分钟,更仰视世界冠军只需6秒钟,而且还是盲拧,超乎了我们正常的想象。
我一有空余时间,便会拿起魔方在那里疯狂地复原,只要妈妈没有催我,我就一直在那里玩。有时,一练就是几个小时。为此也常常被妈妈臭骂一顿,但我依旧玩性不改,也从来没有下定决心要改掉这个为魔方而废寝忘食的“癖好”。
现在,我无论到哪里玩都会把魔方带上。尽管爸爸妈妈会叫我减轻携带的“负担”,不要带魔方,外出玩玩要一心一意,不能一心两用……甚至还会牵扯到许多毫无关联的理由,说什么魔方花花绿绿的颜色会影响视力等等。
我玩魔方,还总是离不开一本书—《魔方天堂》。这本书是世界盲拧的记录保持者所写,里面介绍了许多种复原的方法和各种花式的玩法,还有许多关于魔方的小故事,让人越看越着迷。其中,里面还介绍了西游人物跟魔方的故事,我不厌其烦地看了一遍又一遍。
魔方让我痴迷,我在魔方中探索着奇妙的方格世界!
痴迷作文600字 篇22
最近,爸爸迷上了足球,只要有比赛,他必看。
星期天吃饺子,家里没醋了,妈妈让爸爸去买醋。我们计划得挺好,等爸爸把醋买回来,饺子也就包好了,马上下锅煮。
二十分钟过去了,爸爸没回来。半个小时过去了,爸爸还没回来。超市也不远啊,就在小区对面,怎么还不回来呢?我逐渐失去了耐心,一会儿站起来到门口张望,一会儿拿起本书想看也看不下去,一会儿坐在沙发上嘟哝几句。肚子都饥饿得无法忍耐了。
我一点儿耐心也没有了,说了一声:“我去找爸爸!”就拉开门跑了出去,边走边分析:超市离家的距离顶多十五分钟就能回来,为啥爸爸一去不复返了呢?哦!我想到了,超市旁边有个体育馆,今天有球赛!一定是体育馆把爸爸“困”住了!
我加快脚步直奔体育馆,一个熟悉的声音在呐喊着:“快!挡球门!”“进球!耶!太棒了,拉开比分了!”没错,是我亲爱的爸爸,他聚精会神地看着比赛,时不时做出一个射门动作,显得十分可笑。“爸爸,爸爸!”我一连喊了数声,他都没听见。我走到他身边拽了拽他的衣服,他惊讶地问:“女儿,你怎么来了?”我气不打一处来:“全家等着你买的醋呢。”爸爸突然醒悟似的张大了嘴巴:“醋?忘了!”“快去买吧!”我没好气地走了。
回家后,等待爸爸的当然是妈妈的“暴风雨”,爸爸低着头,认错态度良好,可我看他的神情,分明在得意自己又看了一场球赛呢。
这样的事情发生过好几次,你们说,我爸爸是不是对球赛太痴迷了?
痴迷作文600字 篇23
暑假里,我读了曹文轩的作品《学会感动》,文中有纯美的感动、苦难的感动、正义的感动……但《通讯二十八·痴鸡》执着痴迷的母爱最让我感动!
这篇文章记述的是:一只黑母鸡,在春天到来之际,想孵小鸡,可它的主人想让它下蛋,不想让它孵小鸡。于是,这只黑母鸡便受到竹竿追打、尾巴系小旗、河中溺水、蒙眼荡钢丝的恐吓。经历这些之后,这只黑母鸡还是没醒过来,却变呆了。两天之后,这只黑母鸡失踪了。在这只黑母鸡失踪后三十多天,它又出现了,后面还跟着一群小鸡,它们正欢快的觅食玩耍……读到这里,我在想,是什么让黑母鸡不再痴呆,是痴迷的母爱;是什么让黑母鸡如此执着,还是痴迷的母爱!
是啊,文中“黑母鸡”对孩子痴迷执着的爱感动着我,而生活中的母亲又何尝不是呢?
在四川,有位重病缠身的母亲,听说献血能得到补助金,就到献血站献血,医生不同意,她就下跪哀求,直到医生同意。这位母亲献完血后,因身体虚弱晕了过去。面对此景,你可能会问:重病的母亲为何下跪献血?只为儿子“学娃”念书!由此可见,这位母亲用行动、用执着诠释了痴迷的母爱。
可我觉得:痴迷执着的母爱如同“黑母鸡”一般,不因受阻而却步,不因苦难而气馁,不因生命而畏惧;痴迷执着的母爱是无私的、无怨的、无索求的;痴迷执着的“母爱如火焰”,时刻照亮、温暖着我们。你说,这执着痴迷的母爱能不让我感动吗?
痴迷作文600字 篇24
有句话叫做:“都云作者痴,谁解其中味。”作为爱好读书和吹竹笛的我,看到这句话,点头默叹,以为妙绝。
镜头一:窗外,风乍起,雨打梧桐叶,几多凄楚。我伏案读书,黛玉葬花的故事,深深打动了我。黛玉原是弱小的女子,儿时,不幸失去了母亲,性格孤僻,不爱和他人交流。一天早晨。露水打落下来的花瓣,形成了一个一场花雨,就如一支花仙子不停地飘落下来。黛玉触景生情,不仅想起了自己的母亲,看到这时我不仅被这些情节所吸引。正在这时,妈妈叫我赶快睡觉,我只是应和了一声。又痴迷于红楼梦的故事,同贾宝玉、宝钗一起去安慰黛玉。
直至黛玉不再自怜,痴迷读书的我才酣然入梦,嘴角上扬流露出甜蜜的微笑。
镜头二:晴空如洗,蓝天如碧绿,朵朵白云在嬉戏。我步伐敏捷,拽着妈妈往超市里钻,准备买我爱吃的零食。进入超市,广播里播放的曲子《步步高》,一下子就让我体会到一个个意境出现了。感受着即将过年了,人们忙着准备年货,回家团圆的情景。还有寒假过后,收获竹笛考级证书的情景。
由于痴迷于自己喜欢的竹笛,连不经意间入耳的音乐带都能给我莫大的欣慰。
因为那份痴迷,我们感受到了快乐;因为那份痴迷,我们体会到了欣慰;因为那份痴迷,我们才成就了最好的自己。痴迷的味道,是甜蜜的,是美味的,为何不品尝一下呢?
痴迷作文600字 篇25
经不住美食诱惑,就是没有什么好下场。
不称不知道,一称吓一跳。43kg这个刺眼的数值出现在我的眼前,我那不出一米五小低个儿竟与它搭配了起来,真是万万没想到。
“你呀,都快超重了,快减肥吧。”听着妈妈的唠叨,低头看看我那圆鼓鼓的小肚子,在心中暗下决心,一定要让多余的脂肪尽快消失。
极不忍心的把车锁了起来,每天跑步上下学,“牺牲”自己的零花钱,买一副羽毛球拍和一个篮球,每天晚上都挤出30分钟时间打篮球或羽毛球。
经过我的努力,那脂肪终于和我的汗珠一起消失了。正因为我减肥而不停地运动,所以我才痴迷于了运动。
星期六,天空万里无云,一觉醒来,便想起了与朋友的约定——一起打篮球,兴奋地穿好球鞋,抱起篮球,便迈着大步奔向球场。看见他熟悉的身影,硝烟便弥漫开来。太阳悄悄爬上头顶,球场上那两个少年已汗流浃背,但还在开心地打着篮球。中午狼吞虎咽之后,便打开了老旧的电视,以前我连理都不理的体育频道,现在已是我的“常居地”。作业的最后一笔写完,我已迫不及待了,便使用激将法,和妈妈开始“战斗”,一起流汗。
运动使我痴迷,他让我流汗,让我变得轻松,可以放松沉重的心情。
如今,我已喜欢上了运动,痴迷上了运动……
痴迷作文600字 篇26
他个子不高,一双乌黑发亮的眼睛里闪烁着智慧的亮光,尤其着迷数学,还特别喜欢计算。他是我的同学,也是我的竞争对手。
“铃铃铃”下课铃打响了,老师宣布下课后,他不慌不忙地从桌洞里拿出一套课后习题,掏出笔和草稿纸,开始了他的计算。
起初,他面无表情地在习题上轻松地写着答案,慢慢地他脸上的表情有些不自在,咬着下嘴唇,笔帽一下一下敲着桌子,发出“砰砰砰”的声音,似乎遇到了难以克服的难题。不过,他脸上不自在的神情渐渐消失。只见他拿起笔在草稿纸上写写画画,笔与纸接触的“沙沙沙”的声音听得很清楚,。一阵风吹进教室里,在他周围徘徊,结果他不但不搭理,反而写的更起劲了,风儿被教师中的冷清给赶走了,投入外面同学们热的怀抱中。
他依旧埋着头在草稿纸上计算着,外面的欢声笑语似乎阻挡不了他那颗爱学习的心。只见他时而抬起头深思,时而微笑,时而紧皱眉头,时而在草稿纸上画一个三角形,时而列一列算式,时而像火车一样飞快地计算着……不一会儿,草稿纸上被写满了阿拉伯数字。他写完答案后,并没有马上合起习题,而是低下头细心地计算了一遍,过了一会儿他再一次抬起头,露出了胜利的微笑,像是在鼓励自己吧!他慢慢地合上习题,把笔轻轻地放入了文具盒,准备好了下节课所学的书本,迈出轻快的步伐走出了教室……
瞧,这就是我的同学,我的竞争对手,一个热爱计算的人!
痴迷作文600字 篇27
魏源是我们班的一个小书迷,她无论何时何地都在看书,吃饭时在看,走路也在看,连睡觉前也要看上几篇。
每天一下课,她就迅速地从抽屉里拿出一本书,轻轻地打开,原来伸得很直的背弯了下来,头靠在手上,另一只手按着书,眼睛直盯着书上,眼珠子随着书上的字而转动,脸上时而喜笑颜开,时而低头不语,时而愁眉苦脸。突然,她停了下来,疑惑地看着书上,目光停留在了一段文字上,仿佛是审判长盯着无恶不作的坏人一样。
她又从书包里掏出笔和本子,沙沙的在本子上写着什么,她停了下来,把手抬起来,抓了抓头发,眉头紧锁,似乎在想什么,但又想不起来,汗水慢慢从她的额头上流下来,而她还在思索,手指不住地敲着桌子,发出“咚咚”声。
眼看时间一点点流逝,她仍一无所动,只见她渐渐把手气伸直,尽管同学们的嗓音很大,但是她一点也没有受影响。忽然,她紧锁的眉头松开了,长舒了一口气,说“太好了,我终于想起来了,这句名言是鲁迅先生说的!”望着她笑逐颜开的面孔,我投去赞许的目光。
“叮当当”,上课铃声响了,她却还痴迷在书中,看见老师已进入了教室,而她却还在书中遨游,我着急地推了她一下,她却像是没反应一样。老师注意到她了,不满地看了她一眼,并示意我提醒她,我碰了碰她胳膊肘,她依旧一动不动,直到老师大声点了她名字,她才依依不舍地把书放回书包。
我们要学习他她热爱读书的品质。
痴迷作文600字 篇28
我不知道什么时候莫名其妙地爱上了“nba”,甚至痴迷于它。每一场激烈的比赛,每一个成功的进球,没有一个激动人心的瞬间,都让我震惊,深深吸引着我。每当我有时间,我就忍不住打开电视,津津有味地看。因为这个原因,我经常被妈妈骂。
记得有一次,《nba》快要开播的时候,我飞进房间,打开电视,锁上了cctv5,等待比赛的到来。虽然游戏还没开始,但是我已经等不及了。我相信粉丝和朋友们会理解这种期望。游戏终于在我的深情呼唤中开始了。我看到两个队抢球,一个队员把球往前带,然后漂亮的转身射门。“是的”球进了,耶!我兴奋地喊着,游戏继续着我的注意力。就这样,我专注地盯着屏幕,我所拥有的只是一个美丽的镜头~~
就在两队打得很紧的时候,时间到了,但还是没有分出胜负,我的心在波动。马上要加班了,这让我更加兴奋。但是后来我妈进来对我吼:“吃吧,快点!”我假装没听见,但仍然看着我的nba。我妈看到了,忍不住生气了,大叫:“你再不来,我就砸电视了!学者读书不好……”我受不了妈妈的唠叨,也不回头,不情愿的关掉电视。
我如此痴迷于nba,以至于它使我的生活丰富多彩,充满幸福。同时也给了我活力和激情!~
这就是痴迷于nba的我,你明白吗?~~~~
痴迷作文600字 篇29
毛泽东说过:“饭可以一日不吃,觉可以一日不睡,书不可以一日不读。”
上小学开始,学会识字后,我就非常爱看书,一有空就看,常常忘记时间忘了吃饭,忘了做事情!到书店看到喜欢的书就不得不买,一买回家总喜欢一口气把它看完。我对书就是这么痴迷!
一天,我坐在沙发上津津有味地看着新买的书,看得正入迷。忽然,在厨房正忙着煮饭的妈妈走了过来,温柔地说道:“宝贝,帮忙下去便利店买瓶酱油吧,我现在走不开。”我心不在焉地回答了一声:“OK!我马上去!”可说完后我却马上又沉入我的书世界中去了。结果过了半小时,妈妈回头看我还一动不动地坐在沙发上,于是声音高了几分贝,大声说道:“许妍婕,还不快去便利店!”一听这话我才反应过来,连忙放下书,飞奔似地往门外冲。快到便利店时,我放慢了脚步,边走边拼命地回忆:妈妈让我买一瓶什么?一瓶酱油?一瓶醋?还是一瓶蚝油?糟糕!我又忘了要买什么!我像一只没完成任务的小鸟,只能垂头丧气地往回走回家。妈妈一见我空手回来,就知道我又看书看得太入迷,只好无奈地说:“看书是好事,我不怪你,再下去一次,记住!是买酱油!”妈妈在我还没走出门时千叮嘱万叮嘱说是买酱油!我再次飞奔去了便利店成功地买回了酱油,像只快乐的小鸟“飞”回家了!
我看书时很痴迷,经常因为看书闹出了不少笑话,可家人每次都是一笑而过!因为读书是好事,家人和我都希望我能学到书中的知识而不断进步!
痴迷作文600字 篇30
我的弟弟是一个书迷,走到哪手中都不忘拿本书,别的东西却都忘记拿了。
一次,我们一家带着弟弟到爷爷家吃饺子,而弟弟因为出门匆忙没有带书,一路上也就不停的抱怨,嘟嘟囔囔:真是的,这么急干什么,害得我忘带书了!哎其他人也是百般无奈,任弟弟怎么抱怨,都只顾往前走。
到该吃饺子的时候了,爷爷突然发现家里没有醋了,便指使弟弟去买醋,弟弟应声出去了,可左等右等四十多分钟了,弟弟还没回来。看看大人们一个个抓耳挠腮着急的样子,我便自告奋勇去找弟弟了。
我在外面找了好几家商店都没找到弟弟,广场、娱乐场所也都翻了个遍,最后,我的目光停留在了一家书店上。果然不出我所料,我一进书店就看到弟弟那瘦小的身影趴在地上看书。我急忙走过去轻轻拍了拍他,没想到他头也不抬,挥了挥手,气势汹汹的来了一句:别烦我!这一句话把我吓得往后退了一步,看他痴迷的模样,我没办法,只好等他。但他的眼睛仿佛粘到了书本上,眨也不眨,身体也一动不动。大约过了一刻钟,我实在是等不住了,趁弟弟不注意,迅速将头伸到了他脸下,弟弟因为没有准备,被吓得啊的叫了一声,手中的书也飞了出去,啪的一声落在地上,我见他两手空空,疑惑地问道:醋呢?
弟弟一拍脑瓜:忘了!只好脚底抹油跑去商店买醋了,看着他跑开的背影,真是让人哭笑不得啊!
这就是我的书呆子弟弟,只要看书,他就痴迷了!瞧,他又趴在书桌上津津有味看起了书
痴迷作文600字 篇31
书,犹如春天里的朵朵鲜花;书,犹如夏天里的一缕清风;书,犹如秋天里的果实累累;书,犹如冬天里的一股暖风。
痴迷在书中的我总会被我的妈妈耍的团团转。
一股暖风拂过我的脸颊,使我感觉舒服极了。此时的我正捧着一本书在那幽静的院子里看书,看了一会儿,仿佛身临其境一般,完全融入到书中的情节当中了,这时我觉得什么都不重要了,只要有书,我就已经心满意足。我现在眼里只有书,过了一会儿,隐隐约约听到妈妈在说话:“宝贝,妈妈这里有好吃的你要不要吃呀?”我随口答应了一下也没放在心上,继续看书了。
过了一会儿,只听见妈妈的脚步声,慢慢地离我越来越近,不知什么时候,一个不明之物来到了我的嘴里,只闻见那刺鼻的味道在我鼻子前面徘徊。
不对,又被妈妈给耍了,我立即把口中的东西吐了出来,整个眉都皱了起来,竟然是我的克星大葱,这个可恶的妈妈又被她给耍了,来到厨房谁知,她竟在那儿笑话我……
在生活中,这种趣事,我可不少呢。记得上一次,我放学的时候,边走路边看书,前面有一个石头,我没在意,最后摔了一个大跟头。还有上次,因为看书太投入在班上位子坐错了,害得大家捧腹大笑。
我爱读书,是读书让我成长,在成长的过程中是书使我学到了很多人生哲理,所以我爱读书。
痴迷作文600字 篇32
我问语文:“你是什么?”
语文坚定地答道:“我是那屈原不屈的化身,是抗日英雄的化身,是‘俯首甘为孺子牛‘的化身。”
我又问:“那你还是什么?”
它又如一缕轻风划过耳际:“我是春的温柔,夏的刚烈,秋的丰收,冬的纯洁。‘夜来风雨声,花落知多少‘这是春;‘小荷才露尖尖角,早有蜻蜓立上头‘这是夏;‘停车坐爱枫林晚,霜叶红于二月花‘这是秋。‘梅须逊雪三分白,雪却输梅一段香‘这是冬。四季在我心中最深处的角落。”
不解地我刚想接着问,语文就温柔地捂住了我的嘴:“别问了,去自己亲身感悟一下吧!”
语文课上,我跟着老师徜徉在大自然中,倾听鸟的啼鸣,碰触树木的血液,追赶小河的步伐。哦,原来这就是语文啊!好美啊!“不,这只是我的一部分,你再找找看。”
秦朝的兴亡,清朝的兴衰;春秋争霸,战国战火纷飞,七雄并列;远古社会,生产力不足,过群居生活;农耕社会,古人类生产力提高,过定居生活。这些是不是语文呢?我带着问题来找语文,然而四周又萦绕着她的声音:“别来找我,这还不够。”
我带着困惑寻找老师,结果是——语文,是内心深处的感悟,呵!我找到你了,我现在才明白,原来我早就找到语文的重点。在我平时读书中我带入的感触原来就是语文所说的重要之处。
语文,让我如痴如醉,我对语文的热爱是无法用语言表达的,我与语文结下的不解之缘,今生都无法割舍。
痴迷作文600字 篇33
汪叔叔是爸爸的一位同学。他是一名警察,个子不太高,戴着一副眼镜。皮肤因为太爱钓鱼总是在太阳底下晒,现在被晒得黑黝黝的,爸爸戏称他为“非洲人”。由于他是警察,所以他的工作特别繁忙。可一有空他就叫爸爸和他一起去钓鱼,一钓就不愿回家,简直就是一个鱼痴。不信,请看看下面几件事就知道了。
这天,汪叔叔想钓鱼,就打电话约爸爸。恰好爸爸和三叔刚从北京回来。他们居然相约第二天早上3:30出发,我的个天,这个时候正是人睡觉的好时候,他们竟然这样早就去钓鱼。中午,烈日炎炎时他们仍然在外钓,没有吃午饭,一直钓到下午太阳下山。还别说,他们这一天收获还真不少。
今天,汪叔叔刚值了夜班。一早,走出警局,抬头看看天,天空中正好有几团乌云,没有太阳,正是钓鱼的好天气。汪叔叔又邀请爸爸一起去,我和妈妈也想跟着去玩玩。可谁知道我们一到那儿太阳又出来了。到来12点钟,我再也坚持不下去了,再三要求爸爸回去。爸爸是答应了,可汪叔叔说什么也不走,因为他们一条鱼都没钓着,他不服气。汪叔叔坚定的说:“今天我非要钓到一天鱼才回去。”于是我们先会了。下午5点钟左右,汪叔叔才回来,他还真的钓到了几条鱼。
大家说说,我的这位汪叔叔是不是一个痴迷的钓鱼者呢?
痴迷作文600字 篇34
有人说黄山有奇山怪石,美如梦幻;有人说雁荡山一景多变,移步换形,美在秀丽神奇;有人说江心屿风景如画,美在诗情画意;但在我眼里,唯有南塘的夜景才是最美的风景。
当夜幕降临,南塘街的灯光次第亮起,站在石拱桥上,你会看见许多高楼大厦的灯光倒影在水中,像水中也有一个美丽的世界,美极了!一阵微风拂过,水面被打碎了,高楼大厦的倒影变得模糊了,水面闪闪烁烁,像是水面上浮起了金子、银子。远处,一艘游船向这边游来,船上闪烁着灯光,有红的、有黄的、有金的,有蓝色的……可真美啊!
突然,水面上喷出蒙蒙薄雾,这白色的薄雾,在灯光的照射下,变成了金雾,好似一匹匹金色的丝。这些雾不但颜色美,而且变化多,有时你一凝眸就会发现,云雾中突然冒出一只金兔子,你还没来得及看清楚金兔子在干啥时,一只正在吃蜂蜜的小熊出现了,可随即又消失不见,立刻眼前又出现了一只大狮子,它正在居高临下地望着我们……烟雾的奇幻让你怀疑你的眼睛。
桥的对面,好一派城市之美。马路上车水马龙,汽车来来往往的灯光,“置信集团”上面所浮出的字样,大大小小的饭店及超市所透出的灯光,挂在树上的彩灯……所有的灯光汇集在一起,形成了一幅繁华城市图。
南塘街啊!你热闹繁华,美丽神奇,多么令人流连忘返啊!
痴迷作文600字 篇35
我知道,自从遇到你以后,我再也不是冷月了。
那天晚上,你说,今晚的月亮已没有那么冷了。我知道你是在说我。我的冷漠永远只装给陌生人看。自从遇到你以后,我才知道清风冷月不是我的性格。真正从我生命里带出来的东西,是痴。
看着你的相片,我总是痴痴地微笑。我永远也忘不了你第一次穿校服的样子,那个我为你做的MV。
我想,未来充满竞争。如果我们不能变得强大,就会被关在时间与竞争的牢笼里。所以我常对你提一些无理的要求:打进全级前三名,考上一中实验班。我现在知道,我的做法是错误的。常言道,我只是你人生路上的一个过客。所以我并没有支配你的未来的权利。我竟痴得如此天真。
我还痴得有点懦弱。我以为时间总是对我充满敌意。我害怕一不小心就掉进时间的流里,无论怎样挣扎,都要面临失去。回头看,再也见不到曾经的你。那时候,总有一首歌,一句话,一个表情,能撩起我对你的记忆。
但是,这一种痴却能让我一直坚持。我记得曾经一起喊过的梦想,每当想起你,我都充满力量。我总在心里喊着,我不能放弃。尽管梦想难以实现。就这样,痴了半年。
我不会再用邮箱寄给你了,我知道,你永远也不会回复。也许,你永远也不会看到这些文字。也好,让它们尘封在记忆里吧。只是,我的记忆有你的影子。
痴迷于你,能让我坚持。谢谢你!
痴迷作文600字 篇36
人生不完美,明月又能无缺只回?理想如泡沫般灰飞烟灭。佳风轻柔月下树,任它飘扬花千树。晚风习习引遐想。君愁悲忿不平事。倚靠窗前,弹奏世间绝唱。任凭手指在古筝中来回弹动,不顾伤痛,随血流动心绞痛。身穿霓虹衫,舞步轻盈,梳好发髻,佩戴珠饰。随着古筝的弹动,那轻柔的声音,在大地中飘舞、一片绿的气息,花香怒放,招蜂引蝶,引领你踮起脚尖,微闭双眼,用手触摸空气,用鼻子去呼吸那带有花香的氧气。一阵风吹过,飘起你的衣裳,你随风飘舞,跟着心里的节奏,用手拨动你的秀发,原地转圈,舞出你最美丽的倩影。你就是一位美丽的舞娘,肢体的柔软由你掌控。当你手指在转动的时候,在夜晚影子中飘逸你的秀发,展现你柔软的身躯。你就像是一首歌,当声乐响起的时候,所有的音符都为你跳动。啊,你是如此的让我痴迷。你为何如此完美无缺?娇容倾国倾城,家世背景显赫,无数男人心目中美丽的女神,折服千千万万男人的芳心。心地善良纯真,毫无杂念。你拥有一颗美丽的心。哦,原来你是我幻想出来的人。
你常都捉着我骂,我这个学生真的让你这位老师那么讨厌吗!我们学校角落里有一张乒乓桌,男同学们在这里打球,只见红方发球,黑方不慌不忙一板刹了过去,红方没接住,气急败坏来了个高球,黑方这下傻了眼,因为他不会接高球,输给了红方一局。这更激起我想早一天探访爸爸故乡的愿望。
痴迷作文600字 篇37
我有一个形影不离的好伙伴,那就是内容丰富的书。我是一个名副其实的“小书虫”,为了“啃”书,还闹了不少啼笑皆非的笑话呢!
我对读书“情有独钟”,认为读书是一件非常快乐的事情。有一次,坐公交车去学校,我觉得离到站的时间还早,就情不自禁地读起书来。我在书的世界里自由翱翔,忘了周围的一切,也忘了时间的流逝,就连坐过站也毫不知情。突然间,有人撞了我一下,我这才书中惊醒过来。“啊,这是哪里?……呀,我坐过站了!”我赶忙让司机停车,可司机却冷冰冰地回了我一句:“下一站。”我记得像热锅上的蚂蚁——团团转。终于到下一站了,我急忙下车,往学校飞奔而去。心想都是书惹的祸,不过心里仍然很开心。
为了读书,我还经常挨妈妈批评。有一次,妈妈烧上一壶水,要去街上买菜,临走时再三叮嘱我记得水开去关火。可我,又忍不住拿起了我的好伙伴,钻进浩如烟海的文字里忘记了时间。等妈妈回来的时候,壶里的水已经快烧干了。妈妈火冒三丈,狠狠地嚷了我。哎,我又一次因为“啃”书闯下了滔天大祸。
如果有人问我:“你认为世界上最惬意的事情是什么?”那我一定会毫不犹豫地说:“世界上最惬意的事就是在书的海洋里飞翔。”
书成了我生命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它是我永远的好伙伴,永远陪伴我快乐成长。
痴迷作文600字 篇38
海,一个迷人的圣地,也是我无比向往的地方。
每当提到海便会想到温和的海风,美丽的沙滩,一棵棵椰子树排列在沙滩上,人们在海中嬉戏。但海令我记忆犹新的却是那份独特的咸。每次到海边游玩,我都会喝一肚子的“海鲜汤”。
我痴迷于海。
First,身为“吃货”的我最爱的便是海鲜。可身在北方的我身不由己,看着电视,则无法抑制我的口水。
每次来到海边便能大饱口福。鲍鱼,生蚝,螃蟹……每当想起这样的场景,口水便不自觉垂涎三尺。
Second,作为“玩家”的我,觉得海便是一座乐园。我喜欢游泳。
在炎炎夏日,泡在海里便令人感到凉爽。虽然海曾给我留下过阴影,但我仍然非常热爱。
小时候,爸爸带我去青岛旅游,那是我第一次与海亲密接触。我快速换好泳衣,戴上游泳圈便向大海扑去,在大海中游来游去实是惬意。“Duang”的一声,我的头便栽进了海中。在海中停顿了数秒后,才被爸爸抓着脚脖提了出来,因此便在我幼小的心中留下了阴影。
到了早上,天刚蒙蒙亮时,海滩又是另一番景象,一片生机盎然的景象。海滩上密密麻麻,走进就可以看清,原来是小螃蟹都出来觅食了。沙滩上有许多人蹲在那里捕捉他们,小螃蟹凭借着灵活的走位“技能”,躲过了无数劫难。
我痴迷于海,或许正是痴迷于它的美丽和丰富吧!
痴迷作文600字 篇39
我是一个富有好奇心的孩子,几乎什么新鲜玩意都喜欢过,兴趣十分广泛。每当我喜欢什么,就会十分痴迷,可当我厌倦了,就会连看都不看一眼。妈妈说我干什么都没有长性,总是三分钟热度。这不,现在的我又疯狂地迷上了《喜洋洋与灰太狼》,也许你会说我幼稚,可我才不在乎呢,我仍对它痴迷有加。你知道吗,看《喜洋洋与灰太狼》对我的学习成绩的提升还起了很重要的作用呢。为了争取每天半小时的看电视时间,我一放学回家就飞进自己的房间,拿出作业奋笔疾书,整个房间只能听见我书写的沙沙声。我偶尔也会把双手合在胸前,心里默默叨念着:门铃别响,门铃别想;要知道,只有在妈妈下班回来前完成所有作业,才能看《喜洋洋与灰太狼》。这让我彻底改掉了以前回家先吃吃东西,玩玩游戏,不抓紧时间做作业的坏习惯。妈妈曾多次跟我谈:“悦悦,咱别看幼儿园小朋友看的节目了,OK?”我的头摇得像拨浪鼓,回道:“您再说我,我就用豆腐砸脑袋,用面条上吊,用薯片割腕,死给您看。”妈妈愣了一会儿,笑道:“臭孩子,有你这样自杀的吗?”我大叫:“不管有没有,反正我不能没有《喜洋洋与灰太狼》看!
”妈妈也不示弱:“你再吼一声?”举手佯装要打我。我急忙溜进屋,大喊动画片中的台词:“我一定会回来的。”“喜羊羊、美羊羊、懒羊羊、沸羊羊;”《喜洋洋与灰太狼》又开始了,我冲向电视机。
痴迷作文600字 篇40
“痴迷”是学习的动力。
痴迷一词是抽象的,难以形容得透彻。它就如兴趣一般,深深地吸引着人们,引领着人们走向那条“被吸引”的未知之路。
痴迷使人进步。当一位音乐爱好者对音乐到了一种痴迷的程度,他将会把大部分时间大部分心思投入到音乐当中去。原因很简单,因为他喜欢音乐,爱好音乐,对音乐有着一种探索深究的精神,从而推波助澜地是他在音乐方面有很大的进步,而这种精神的来源就是痴迷。然而,这并不是说花了多长时间,收获进步就是必然的。当贝多芬双耳失聪,面临人生最低谷时却留下了名曲。他的成功来自于长时间的专注和学习,使自己对所专攻的东西有了更深一步的了解,随着熟悉程度的加深,他会慢慢得到进步,是痴迷所带动的进步。
痴迷使人激发奋斗的'决心。怕的不是你不会奋斗,而是没有一颗想奋斗的心。当居里夫人面对如此艰难的生活坏境时,她不畏艰难,咬牙完成学业。她有一颗勇敢奋斗的心,来源于她所痴迷的知识。当工作坏境简陋,工作辛苦,她还在实验室里不断研制,不断努力,那时因为她有一颗想要奋斗的心,而这来源于她对自身工作的痴迷。
痴迷使人不断学习,不断努力,直至收获。古代书法家王羲之从小喜爱读书,喜爱书法。他那股对书法的痴迷使他每天花大部分时间来练字,书法的巅峰如何得来?那是因为他对书法的痴迷,从而不断努力的结果,收获了今人的敬慕和爱戴。
然而,痴迷是把双刃剑,有利也有弊。用在好的方面,它能够激发人向上,用在不好的方面,就会使人堕落,贻害无穷。
正确的使用“痴迷”,你会事半功倍。
痴迷作文600字 篇41
它来了。来到了一无边的田野里,用丰收的稻子唤醒勤劳的农民。来到小溪边,为它吟唱曲美妙的旋律。来到山上,为嫩绿的小草披上金黄色的大衣,像是上了金黄色的地毯。它就是我痴迷的季书——秋
秋天地来到了我们的校园,给操场上绿油油的小草披上了金色的衣服,把跑道旁的树叶染上了一层黄色,整个操场变成了一个金黄色的世界,仿佛天空也映成了金黄色。校园里那一棵棵海棠花,红的像火一样,是那么的艳丽,白的像雪一样,显得那么的纯洁。像一个害羞的小女孩,却有着一颗无暇的心。校园里还有引人注目的一串红,红的像是涂上了红胭脂,远远地看,仿佛一串串"冰糖葫芦",令人垂诞。秋风微微吹着,似乎又成了一张张灿烂的笑脸。分明是一个穿着红色连衣裙的小女孩,在风中千姿百态地跳着舞最好再下点雨,绵绵细雨,雨水滑到树叶上,像坐滑滑梯一样顺势滑到叶尖,似珍珠般晶莹的小水珠撒娇地清落在大地母亲身上,转眼就无影无踪了。
雨水滋润着这个金色的世界。雨滴又像一个小顽童,到处乱蹦乱跳,落到油亮的柏油路上,跳起了美丽的华尔兹,小水花又跳跃着从人们伞间一路穿梭,寻找更多的伙伴街上,人们撑起了各色各样的伞:红的,绿的,蓝的,花的,五颜六色,像是进了一个五彩缤纷的世界,给秋日平添了一林绚丽的色彩。
行人中,孩子正欣喜地与秋雨拥抱亲吻,母亲却已地将关上的伞移向了不懂事的孩子秋雨里呀,有人们柔柔的爱雨终于停了,瑟瑟的秋风还在吹着,树叶上零星的几滴滑落到了水洼里,一阵细小的涟漪。秋雨滋润着大地,滋润着眼睛,滋润着心灵!西边,一道雨后的晚霞似乎更夺人眼球……
痴迷作文600字 篇42
从寒假开始我学习画画网课。
一月份的时候开始画素描和彩铅,我发现把画画好其实很难,起初认为画素描就是一个特别简单的事,随便拿上铅笔来回画就可以了。自己动起手来就不是这么回事了,哎!怎么不对呢,两只眼睛画得太开了,嘴巴画又歪了一点……真是看者容易做者难!
于是我重新画了一张,我觉得这张比上张好一点,但还是画得不太像人的上身,我依然对画画很是很感兴趣,我就一直修改,经过反复的修改,一直到画出一幅令自已满意的画才肯罢休。
我后来就痴迷画画了,上网课时几乎每天一幅画,假期间网课从不缺席。有一次已经晚上六点多时还在画画,不知不觉又过了半个小时,全神贯注土画着一幅牛油果,正在勾线条时,不知道妈妈已经叫了三遍吃晚饭了,我都没有听到。最后,妈妈不得不走到我旁边拍了我一下说:“吃饭了”,我被吓了一跳,妈妈怎么突然出现在我身边,真是因为对画画太专注两耳不闻窗外事。
我现在画的素描比以前进步了许多,画面要绘得栩栩如生也不是件容易的事情,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要对绘画有足够兴趣才能持之以恒。
我画了一些画后觉得我的基础不太好,要想深入表现就得练好基本功。于是我开始练习画线条,怎么把线条擦均匀。画石膏体肖像,画简单的暗部、灰部、明部、影子、背景,几乎把所有的要练习的基本功内容都全面练习了一遍,必要时再练习第二遍。
我现在画了一些速写,也就是写生。要经常练习才能取得成功,没有艰辛,便无所获,想学好画画就要天天坚持,只有比别人更勤奋的努力,才能尝到成功的滋味。
画画真的让我痴迷,也让我学习生活变得多姿多彩!
痴迷作文600字 篇43
手捧一本《李清照词》,我静静地被她身上的多愁善感所痴迷了。
清丽淡雅的词,忧愁的意境,让我的思绪变成一个轻舞飞扬的幻梦,从她的笔下静静流淌,静静穿越回南宋,在她的生活里徜徉。
我看到蹴罢秋千,起来慵整纤纤手,少女时期的李清照另有一番姿色,荡秋千时,罗衣轻飏,从秋千上下来,两手略麻,却又懒得活动,见客入来,袜刬金钗溜。和羞走,倚门回首,却把青梅嗅。她见花园里闯进一人,她匆忙急遁,但她的反应说明了,他定是一位翩翩少年,少女怕见又想见,想见又不敢见,所以她只好借嗅青梅这一细节掩饰自己,顺便多看她几眼。少女窥人之态婉然眼前,我看到了一个天真纯洁感情丰富,却又矜持的少女李清照,我真为她所痴迷。
不一会,我穿越到了一个深秋,雁字回时,月满西楼,十八九岁的她,嫁给了正值春风得意、风华正茂的赵明诚,两人不谋而合,伉俪情深。初为人妻的她,不改乐趣之心,幸福依旧。独上兰舟,茕茕孑立,她翘首以盼,盼望着她迟迟不来的夫君,望穿秋水地等待着,相思之愁油然而生,我站在她身边听她伤叹花自飘零水自流,那才下眉头却上心头的绵绵相思,那对美好时光的回味,对幸福未来的憧憬,我为青年时期李清照的真情意切所痴迷。
转身一看,她已两鬓斑白,只恐双溪舴艋舟,载不动许多愁。舟轻愁重,李清照孤身一人。不知是天妒佳偶,还是生不逢时,此时她夫君亡故,岁月荏苒,流年在他年轻的容颜上抹下岁月的痕迹。孤身一人的她只有惆怅,已没有少女时期的天真,也没有青年时期的多娇,只有这次第,怎一个愁字了得!中年时期的她,青春已逝,诗词仍在。
李清照,你这个如水的女子,我真为你痴迷!
痴迷作文600字 篇44
世间万物,犹如沙滩上的贝壳。虽然都是那样的美丽,但总有一个,值得你去沉醉,去痴迷于它。
清晨的第一抹朝霞,因为痴迷于阅读,而忘记了它的静谧与孤独。
阅读怕是我一生都回去痴迷的吧。年幼时,用着刚没识多少字的眼睛,津津有味的翻阅着有大篇插画的儿童报。那时候的我,开启了阅读最初的大门。渐渐地,他仿佛成为了我必不可少的“食量”。上小学时,我甚是偏爱于作文书,大量的优秀模板,让我美不胜收,成为了我的主食。偶尔杂夹其中的几本小说,也时常让我思维飞跃,仿佛变成了书中的主角。跳跃在文字之间,可谓是让我食用的十分满足。
迎来初中后,我的主食就变成了名著,这下来的“大餐”可谓是十分丰盛,特别是文言文满天飞的《西游记》差点让我消化不良,我只好细细品尝,慢慢回味,再加上外界辅助,我才艰难的将他啃下,不过原著到是比电视剧还要精彩,望着一行行的方块字,在我脑海中不断幻想着当时的情景,心仿佛随着他们一起收放,我也喜欢上了那个聪明机智的孙悟空,老实可爱的猪八戒,吃苦耐劳的沙僧,心地善良的唐僧。
我常常在某个午后,轻轻翻开我的“下午茶”,细细品味,此时阳光、光线、环境、气氛都恰到好处,调皮的阳光跃上窗户,透过那层玻璃,照在地板上,像是铺了金色的小毯子,厚厚的墙壁,坚固的玻璃,即便门上锁,也都困不住我,我早已与书中的人们一同去往如诗一般的远方……
傍晚的最后一片晚霞,因为痴迷于阅读,忘记了它的失落与悲凉。
纵有人间事物万千种,不变的还是那份对阅读的痴迷。
痴迷作文600字 篇45
时光如流水,冲走了记忆里的流沙,冲淡了许多难忘的瞬间,却在我对毛笔的痴迷面前束手无策。
几年前的我,我和我妈走在燥热的大街上,我并不知道她要带我去那里。我们来到一个大房子门前,里面传来古典音乐,这音乐就如清泉一般,冲走了我心中的烦闷。
走近一看,原来是一些和我差不多大的孩子,在那练习书法,我看那些写毛笔的学生,毛笔在他们手里来去自如,而老师呢?老师是一位差不多年过四旬的女人;笔在她的手中更是有了灵魂一般,就如游走的龙蛇一般,十分流畅,写出来的写也是十分好看。当时,我在脑海中有反复闪烁的念头,自己也要写出这样的毛笔字来。
开始了,老师叫我练握笔,这一握就是一个小时,笔画,一横一竖……
那时开始,文房四宝放进了我的房间,放在那本来就不大的书桌上;从最基础的笔画,运笔开始,用这一个又一个周未,我的精力全部注入其中,写写停停的笔画,还带这不成熟的字体,这些连成了第一个作品《松下问童子》。
但我进入中学后,学业负但日益加重,我依旧每周未去练字,成绩没有丝毫留情,如股市暴跌一般。那时起,我放下我所痴迷的毛笔,不过,它还在自己的童识里,自己上了一把锁,痴痴地不让它走,我带这最后的怀念,把那些书桌上的“宝贝”收了起来。
两年过去了,学校开展了运动会,有特长的同学都报名了,老师说需要一幅作品,在走方陈时要展示,我毫不犹豫地举起了我的手,我来到书法班,用了二个小时练完那六个大字,还是行书。
回到家中,从柜子里取出那些东西,取出作品纸,挥洒自如的写那几个字,虽然没有老师写的那么有神,但还有是有形有骨的。
作品出,掌声起……
对于毛笔,我还是保留那份痴迷!
痴迷作文600字 篇46
梅定妒,菊应羞,我道海棠依旧。——题记
小时,总认为母亲总是超越尘世间风情万种的美丽。尤为那双眸子,清丽无俦。
遥忆幼时,一个人躺在床上。黑魆魆的空间连同恐惧心底无限的蔓延。诡谲的月光透过窗帘的缝隙撒在床尾,溅成了碎片,偶的一阵风,舞姿婆娑的树影便投射到双目中。我紧闭双眼,怕睁开半刻,魑魅魍魉就扑了过来。盼望着,盼望着,“咔哒”一声门开了,是母亲回来了,心中雀跃。屏息凝神,舒缓的脚步,怕踏碎了几个轻薄的梦。又是“咔哒”,无尽的黑暗应声涌进,悄眯开假闭的双眼,房间那头的眸子似一泓清水。痴痴地望着,我惊谙到,凌晨十二点海棠未眠。
慢慢地,不知何事冲淡了内心那双眸子,连是何样竟也记不起。一心只想着独自踏过生活的绚烂,却也忘记了返璞归真处,还有一束海棠袅袅而立。
还是清晨,却猛地从睡榻上惊醒,窗外氤氲还笼罩这那轮没落下的月牙,辉光渐淡,残花缀了满枝,鸟儿栖在树头,我发现,早晨四点的海棠未眠。又倒头呼呼睡去。
再醒来,炽热的光已透过窗帘渲出黄色的光晕,起身看看散乱的被褥,觉得黑也没什么可怕的,的确没什么可怕的。乘着母亲的呼喊,下床,寻觅着声音的源头。看见餐桌上还冒着热气的煎蛋,洁白无瑕的牛奶,一旁,母亲也拽着睡意坐在椅子上。开动起来,却不自主的抬起头来,用余光一瞥那曾痴痴念着现在也依然的眸子,被笑意遮掩。无意察觉,七点的海棠依旧未眠。
默默的伫立,痴痴凝望着的双眸,海棠依旧,哪怕被银丝淹没,被皱纹覆盖,哪怕铅华不在,它依然绽放在心河的对岸,应傍痴迷而开。
痴迷作文600字 篇47
一把二胡,便是爷爷的痴迷了。
在我的印象里,爷爷没有别的爱好,唯有对二胡情有独钟。三年级时,被迫去学习了二胡,爷爷听说后拍手叫好。每次去学习,爷爷都要陪我同去。老师的家里藏着一个小房间,便是我的学习室了。简单的白墙上镶了六七把昂贵的二胡,爷爷看见了它们,像窃者看见了金库一般,两眼直直地挂在上面,他也想要一把自己的二胡啊!
现在,我的二胡也成为了爷爷的宝贝。每次去爷爷家,不闻其人先闻其声。爷爷年纪轻时,家里穷,所以他根本没有学过,只是因为自己的一腔热血,便自己学会了。吃过晚餐后,他急迫地进入了房间,只见他,腰杆挺直,一股大将风范。这一坐,便是两三小时。爷爷左手轻抚琴弦,像一位舞蹈家在优雅地跳着舞蹈,右手在不停推拉着弓杆,两眼轻轻闭上,满脸陶醉,身体随着推拉的节奏,也微微晃动,一脸满足,这便是痴迷了吧。
谁家有喜事,爷爷总爱带我一同前去,已经记不清有几回了。爷爷端起酒杯,稍微咂了一口酒,拿杯子的左手停在了空中。只见他的食指微微抬起,又静静地落下,随着左手的抬落,有节奏地拍着膝盖,我知道,爷爷又痴迷了。走在回家路上时,爷爷左手也会不断地按着左腿,我知道,爷爷又在拉响他脑海的二胡了。
有一天,爷爷找到妈妈,要求再给他买本谱子,原来,他已经背完了一本了。看他如此积极,我们也没有丝毫怠慢。给他谱子时,他一只手便急速夺了过去,脸角微微一翘,便转身进入了他的房间,不一会儿,悠长的二胡声又在房间里游荡了,这便是爷爷的痴迷了吧。
从年轻到现在,爷爷对二胡的热爱从未缺席过。
一把二胡,便是爷爷不变的痴迷了。
痴迷作文600字 篇48
一人,一花,一世界。
邻居爱花,胜过爱世界。已是古稀之年的她,用姹紫嫣红的花儿寄托着她的情。大概,被幸福包裹得厚重,心才会如此甜蜜吧。
春日迎春,夏日荷,秋日艳菊,冬日梅。在她的雅居里,花,无处不在。冬日,含羞的三角梅点染着每个角落,给萧瑟的冬漂了一层温情的味道。
虽是对门,但邻里间联系不多,平日里见着了,也只是笑着打个招呼,这一来二去,便听闻了她爱花的事儿。夏日里,坐在阳台上闲读,便能透着玻璃赏她养在大水缸里的莲花,那高洁的姿态与无边的魅力,让人看的如痴如醉。
他的儿子,常回来看她,带着与我年龄相仿的孙子。每每到这时候,幸福便爬了她一脸,笑容也便退不掉了。她难得的认真烧菜,香味溢了一楼道。没过几天,她便来敲门,我吃了一惊,不知该如何待这位稀客,“奶奶,有什么事吗?”竟也忘了请她进门坐下,她也不恼,只是拿出一瓶山楂酱来,道是自己做的。我忙道谢,才想起将她请进屋来,她四周转转,看到我家那些半死不活的花儿歪倒、堆积在阳台上,她心疼道:“这么好的花儿,怎么这么个养法?”,语气中透着些惋惜,我解释说:“父母忙,大概没时间照料,要不奶奶您搬了去,这花儿跟了您也好”,她没推辞什么,便搬了去,临走时说:“养好了我再给你们送回来”。
我没想到,没半个月,那些积满灰尘的枯叶竟已绿的葱茏,她笑着把花儿搬回来,说:“要好好善待它们啊!”她看花的眼神,像是在看自己的孩子。
听闻,她年轻时即爱花,一晃五六十年,她对花的爱未减分毫。花概是她无声的朋友吧,她们互相陪伴这么多年,比知己还要了解彼此的脾性了吧!
我终于明白了,她不是爱花胜过爱世界,原来,花就是她的世界。
痴迷作文600字 篇49
小院,小屋,一声声嘹亮而婉转的戏曲冲透了院门,在空中萦绕。
从小,奶奶给我的印象就是爱戏。无论京剧,昆曲总爱唱上两句,虽不专业,但那延长的音调和抑扬的神韵让我惊叹。我趴在窗上望她,奶奶一边是忙碌的活计,一边是自己追随了一辈子的爱好,两不误,边干边唱。
我是从来听不出她在唱什么的,但却喜欢看陶醉的她,仿佛一下子年轻了十岁,手上活计飞快,身体却左摇右摆,连眉毛梢都洋溢着喜悦,《红灯记》《智取威虎山》,无论哪一段总能信手拈来,家里的电视也总是“咿咿呀呀”地响着。
痴迷。这怕是她对戏曲最贴切的词了吧。只听得音调一起,停顿两声,进而步入正曲。如流水般潺潺而下,时而遇着高音,便轻巧地跃过,留下水花四溅,引人回味。又似随风缓下的叶,兜兜转转,落地时又平添一份厚重。是啊,自练了一辈子的戏,怎会不好呢。我暗自想。
奶奶常与我说,年轻时最喜听戏,过耳不忘,如今竟记不得了。我笑着说您唱得好着呢,她笑而不语,但我看到她的笑在发光,是隐藏不住的欣慰和穿越几十年的痴迷。
如今社会飞速改变,还有几人会唱国粹,有谁会细数戏台上的角儿呢?我看到奶奶找不到她的京剧频道了,怕吵到家人只能小声哼唱。我看到奶奶站在时代的角落,被尘土弄得满面凌乱。爱好成了痴迷,是跟人一生的,尤是奶奶这种上升到传统文化的老人啊。
惊鸿延声,惊艳时光,当漫步了几十年的戏曲撞上时间的冷漠,奶奶坚守自己的心,那份痴迷是永远不变的。一阵曲声起,奶奶又唱开了人生。
自古及今,戏曲何以传承,唯是不变的那份痴迷啊。
痴迷作文600字 篇50
曾经,旧房的窗台上,是我的车队。
自幼时起,我对汽车便有一分痴迷。窗台、床头、柜中,是数量多到惊人的车模。随手拿一本书,打开也定是与车相关的。四岁那年,家中买了第一辆真车,我兴奋地围着它转了一圈又一圈,在驾驶座上跳上跳下,将所有按钮按了一个遍。闲时,就拿着它的说明书,细细地翻看,甚至一些连刚会开车的父亲都不会的功能,我都能用的得心应手。因这份痴迷,父母总觉得将来我是要去造车的了。
略大后,我开始认识车,走在街上,看着来往的车辆,快活的喊出它们的名字。每每见到罕见的好车,便不顾家长的阻挡,追在它后面奋力的奔跑,不过是为了再多看两眼罢了。
再后来,我又痴迷于它那庞杂的内心。那四通八达的管路,那规律转动的齿轮和那凶猛泵动的气缸,是那样的吸引着我。看到一处绝妙的设计,我惊呼;听闻伟大工程师怀才不遇的经历,我悲痛;见到新的记录被打破,我兴奋……。我深深地痴迷于它所有的一切。
车是有精神的,我深信着这一点。它忍受着体内的高温,为了将燃料更好的燃烧;它放任润滑油在它的关节流淌,为了将阻力降到最少;它将成吨的重量承受在四肢上,为了它的乘客更加的轻松。它总是改进着自己,让自己越来越完美,却总是把一切的重量,一切的伤痕,一切的痛苦,深埋在自己光彩的外表之下,只需一些水的清理,便展示出最佳的一面。
时至今日,我的那份痴迷仍然存在,每当我听到那引擎的轰鸣声响起,我便感到一丝熟悉之感。之后便沉入那幽转粗犷的声音中。它总是用自己指向方向,一面勇猛的面对一切,一面又温柔的对待着任何一位坐入其中的乘客。
我痴迷着,痴迷于它美丽的外表,它坚强的内心,它丰富的智慧,它勇敢的尝试和那不变的灵魂。
痴迷作文600字 篇51
结识于她,是在那簇簇群花之中。公园中,花朵们争相开放着,互不相让,都想映入人们的眼帘。开满了一路。唯独她,不争不抢,静静地立着,静静地开放着,静静地等待着。在那姹紫嫣红中,我看到了净白的她,她那独特的气息,让我忍不住向前。在那嫩黄的花蕊旁绽放着如小瓷勺般的花瓣,她在向我微笑。在她的身旁,还点缀着如蒲扇般的荷叶,恰逢雨后初停,那荷叶上还残留着些许小水珠,停留在荷叶上,如玉盘上托着几颗白珍珠。她与景相融合,痴痴地望着她,她也望着我。忘了时间……
记忆中的那片荷花,是如此的美丽。
再次与她相遇,是在文学中,杨万里曾说到:“小荷才露尖尖角,早有蜻蜓立上头。”这不正与我看到的那片莲一样吗?品味着,感受着作者当时的心情,眼前又仿佛浮现出那片美好的景象,望着那首诗,那幅插图,心飞湖上。
真正痴迷于莲,是在《爱莲说》中。“中通外直,不蔓不枝。”这正是莲所具有的形象——永远直挺,不会像他人一样,盲目追求,而她,永不屈污。她不染污泥的表面,正如那些不与世俗合污的君子一样,正直,清廉。我想,就和我看到的那片莲花一样,不和其他花相互比美,而是静静地开放着,用自己的努力,来证明自己的实力。也就是这种默默无闻的精神,吸引着我,让我痴迷于她,钟情于她。
周敦颐,这个“独爱莲者”。那份清正的品质,不和世俗相比,却又心系天下的志趣,就如莲花一般。莲花的美吸引着我,也让我对莲花心生敬意,学习莲花的正直,做像莲花一样的人。
即使岁月褪色,不变的仍是对莲花的痴迷。
痴迷作文600字 篇52
棋盘上无言。
回家路上,总能看到一处棋摊。那里多数是苍首老人,偶尔几位中年人驻足观看。天色未暗,便也走去欣赏棋技。
楚河汉界隔开红黑两方,持子者形神凝重,似者苦苦思考,周围常来的看客打趣似的逗着棋者。“啪!”落子生青翠且响亮,几片落叶似乎都被震掉了。这回,轮到另一方苦思冥想了。
自己并不精通棋艺,连门外汉都比不上,仅有的几招,还是爷爷教的。他得床头,总摆着一本旧棋谱。中午,总能见爷爷翻它,读了多少遍,已数不清。爷爷一年前发现一档栏目,他如获至宝。他看得已痴了,连水也忘记喝了,只是盯着,想着。
忽然,两位棋者极快的厮杀打断了我,不到半分钟,各自的棋已损伤大半。人们大声的喊着,巴不得自己就坐在那,更有着急者,用食指猛戳着棋盘,但二位不为所动,似乎已去到另一个境界了。
小时,总缠着爷爷,要与他斗。爷爷虽答应,但落棋时却总故意失误。即便这样,我赢的次数也不多。每当我输掉,他总要说让我用心。如今才明白,爷爷痴棋,每一步他都了解,不然,他怎么引得我赢呢。
“和了,和了”。二人爽朗的笑荡漾开来,接着,互相还子,一局新棋又开战了。
老者们痴,棋局中旁若无人;祖父痴,谱艺中神游四方。老者们下棋时,或神色凝重,或云淡风轻。他们早已将自己深入棋子中,来感受胜败。
而祖父,不知何时开始痴棋,时至今日,那份情仍为改变。他已无力去劳作了,也许,在棋局中,找回了自己。
棋一局局开始,棋盘上,似一生,只有自己才能了解,旁人,不过是过客,只有自己才能掌控自己。
棋无言,棋者已痴棋中。
痴迷作文600字 篇53
箱中有瓶,瓶中有墨,墨中有那份不变的痴迷。
初学,并不觉得好闻。拿出毛毡,称不上雪白,红格排布。卷在其中的,是墨。盈着自己的姿态,滚落到砚台中,黝黑,好像只能这样去形容,仿佛一陕北汉子在黄土上风吹日晒,留下时间的刻画,深深烙印。墨有着它本来的模样,乌黑,镜面一般镀着光。回位,猛吸一口,并不好闻,也说不上来是什么滋味。但,渐渐痴迷。
“墨香气十足。”老师踱着步子,来回漫无目的地驻足。上课已十有余,屋里弥漫着墨味。一落笔,毛豪触到纸的一瞬间,洇成一朵朵小墨珠,镌刻在纸的一侧,像是命中注定,对号入座。一顿,一行,一停,一收,动作一气呵成,写完只觉得身心舒畅。我痴迷了。碑刻的字迹浮现在脑海,虽不是墨迹,但一样劲柔有力。我痴迷在墨香,更痴迷在书法,不变定律,热爱。
墨,文房四宝之一,曾随他人一起感受墨的温度。砚,四四方方,棱角分明,平躺在台的中央,毫无生机可言。“磨吧!”习惯了这种墨香,下手却不知从何做起,不知所措。手平持,三指裹住砚,找寻台中间位置,开始不变的匀速运动,开始不变的痴迷。一圈一圈打着轨迹,砚慢慢收敛起那份死灰的面貌,脚下生花,酝酿出饱和度极强的墨,滴落,稠得很,似乎溅出也能是一图春江山水。墨,固然分名墨贱墨,但一直都在的是古人智慧,不可胆大地评论些什么。我痴迷在书法,甚痴迷在匠人精神,不变定律,传承。
墨即成点,在纸上翻飞,不变的是墨香,是历代书法,是等待人们传承的文化。
箱中依旧存着几瓶墨,抚去瓶身上的灰尘,崭新。借着灯光,撩起笔,书尽一言词,灯光也微微暗下,吻醉了我的痴迷。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痴迷于墨的种种,痴迷于文化的各各。墨,痴迷了。
痴迷作文600字 篇54
翻开一本书,让阳光洒在纸面上;捧一杯香茗,品世界百态。我对书的热爱,仍是不减;我对书的执著,不变的仍是那份痴迷。
还记得,五岁那年,我得到的生日礼物是一本故事书,里面讲的大多是公主和王子的故事。翻开书的扉页,我立即被里面美丽的画面吸引住了。我缠着妈妈马上给我讲书里的故事。自从听了妈妈声情并茂讲的故事后,我对那本书更加爱不释手了。每晚睡觉前,我都要抱着它,把它放在床边才能安稳地入睡。就连走路,我手里也要捧着那本书。
我热爱读书,就是这样开始的。
当我又长大了一些,我就按照妈妈教我的拼音读法,把书上的字一个一个地连成词语,再把词语连成一句话,最后又连成一篇文章,连成一本书。那几年,这样的读书方式成了我最喜欢的习惯。
上了小学,我对书的痴迷与日俱增。就连新发的课本儿我都不放过,在开学前我都要读上几遍。小学阶段,我读过《悲惨世界》,曾为珂赛特的遭遇悲伤难过;我读过《雾都孤儿》,为主人公的身世感到可怜。这样,我读的书越来越多,无奈之下,妈妈只好又给我换了一个大书架。
直到初中,即使学业繁忙,我也要抽出几十分钟的时间,读我喜欢的书。每当我重读,我就会读出新的感受。当现在的我重读《悲惨世界》时,我读出了法国旧时期的不公,即使只是偷一块面包也要付出入狱的代价。正所谓“读书百遍,其义自现”。
如今,书已经成为了我生活中的一部分。读书,他让我懂得了很多,也明白了很多人生道理。
我已经长大了,但对书不变的仍是那份痴迷。书,我最好的朋友,你会伴我一生。
痴迷作文600字 篇55
几季花开花落,几度云卷云舒。在斑驳错杂的记忆中,不变的是我对书的痴迷。
幼时好动,整个世界对我而言都是好奇的事物。好奇心极强的我喜欢四处翻箱倒柜,把家里弄得一团糟。母亲无奈,买了几本故事书,为还不识字的我讲起了故事。书中跌宕起伏的故事情节让我出奇地安静了下来。躺在母亲身边,任由故事情节流入我的心底,眼中闪烁出了光芒。
从此,我对书的痴迷便一发不可收拾。
待识字后,我的小房间的书架上就多了许多书。随着我的长大,书架上的书呈几何倍地增长。每天的业余爱好,除了与小伙伴们疯闹,就是自己捧一本书,静静地阅读。只要书够厚,我就可以自己待一个下午。不仅如此,我还愿意给小伙伴儿“絮叨”在书中所看过的故事,像那位忠诚的老苏丹,那只狡诈的狐,还有为了狗而报仇的麻雀……
再长大后,我的书就已不再局限于童话,我开始痴迷上了推理小说,最爱的是柯南道尔和东野圭吾。那段时间,我翻遍了图书馆二楼的推理小说和各种版本的《福尔摩斯探案集》。还死缠烂打,让母亲为我买下了东野圭吾的七本小说。每天晚上翻阅十几页,然后在母亲的催促声中心满意足地上床睡觉。
进入中学以后,学业挤占了我的空余时间,图书馆也不常去了,摆在书架搁板上的借阅证也被一层灰尘覆盖。但我对书的那份痴迷仍然还在,即使读书的频率慢了许多,但书还是要读的,我开始把目光转向了《傲慢与偏见》、《呼啸山庄》、《悲惨世界》……那些经典我一读再读,细细品味。
光阴荏苒,这十几年我与书结下的不解之缘,十几年的读书之旅,都让我信心满满,精神充足。
岁月交替,时代变迁,可我内心不变的坚守,仍是那份对书的痴迷。
痴迷作文600字 篇56
予独爱莲之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题记
在一片清波涟漪的湖面上,几片荷叶,几株荷花。仿佛带来无限的清凉。杨万里曾写过“小荷才露尖尖角”的早荷。也有人写过“荷颈已无擎雨盖”的残荷痴迷。每一句,每一种荷,都让我为之陶醉。
清晨,当第一缕阳光洒在大地上时,我们来到君山荷花,远远望去,湖面上的荷花荷叶好似一幅图画,是那样的美丽。碧绿的荷叶上有着晶莹的露珠,在阳光的照射下,折射出七彩的光芒,令人眩目。荷花在水中,像是一位出水芙蓉的仙子,轻轻地舞动着它那婀娜的身姿。
我们坐上了小船,慢慢的在湖中划行。一朵朵荷花,在我的身边痴迷。仿佛少女的羞涩微笑,显得恬静美丽。悠悠的荷花香,如同少女特有的清香。几只红蜻蜓蝴蝶,在湖面上翩翩起舞。荷花也随着微风轻轻的摇摆,亦如它们特有的优雅舞姿。一颗颗小小的莲子,像一个个小小的娃娃,可爱又让人怜爱。碧绿的荷叶,在我的眼里不是荷花的陪衬,而是独特的一道风景线。
“中通外直,不蔓不枝”。荷花的颈有着独有的骄傲。永远的直挺,不会像世人一样,荷花总是那样永不屈服。不染污泥的表面,如同不与世俗合污的君子,是那样的的高傲。
周敦颐,这个“予独爱莲者”。那份清洁自傲,却又心系天下的志趣,不正与荷花的品质一样吗?
荷花的那份清香,那份高傲,多么的令人向往。来世,我亦愿我是一朵荷花,将我的芬芳清香,将我的清洁自傲,将我的出淤泥而不染献给这个世界。不受世俗的束缚,不受世俗的污染。一路清香,让同样爱荷的人共同芬芳,与君同醉。
痴迷作文600字 篇57
生活因为有痴迷才会多姿多彩。每个人所痴迷的东西都是不一样的,或是看书,或是写作,或是听音乐……而我却不同,我迷恋的东西很微妙,看的是心情的美好。
心情好,画;心情不好,还是画。把脑袋里所有的美好的或不美好的画面记录下来,在往后的时间里可以回忆那些美好的时光。
真正让我痴迷到无法自拔的是因为一只猫,那天我照常走在回家的路上,在不高的土墙上蹲坐着一只猫,伴随着夕阳西下的天空,晚霞照到地上,树上,我的脸上,还有那只猫。它的身上像撒了金子一样亮亮的,分不出是毛发色,还是晚霞照映的。我呆呆地看着这幅“画”内心大海波涛汹涌,我可以很骄傲的说,这是我至今见过最美的景色。我拿出笔把这一瞬间定格在纸上,没有思考,就完全画了下来,画的出奇的好,比我任何时候都要好。
这时,那只猫转过头来,看了我一眼。那是一双怎样的眼睛啊!充满着冷漠、孤独,却又是骄傲的,它的那双眼睛里像是装着星星。
回到家,拿出一切工具,把它完成,画面又浮现在我眼前。我喜欢那只猫,就给那幅画起名为《孤独的风景》。之后便被拿出去展览,结果受到很多人的赞扬,然后就一发不可收拾的画了下去。
可我,再也没有见过那只猫。
至今,我也没有忘记那一天的那一幅画面。后来,无论我怎么画,也画不出那种感觉。但是我彻彻底底地迷恋上了画画,彻彻底底地喜欢上了那种安静、祥和的气氛。
世界因为迷恋而多姿多彩。我不是迷恋这个世界,而是迷恋我那未完成的梦。
痴迷作文600字 篇58
曾经我从不相信,努力便会成功,运气是我唯一的倚仗,我从不努力,正因如此,我甚至不能保护住你—我的夷光。
你可曾记得你我初识的那天?
浣纱江上,我乘一叶扁舟,许多的浣纱女中,我一眼便发现了你——那个最美,声音最动听的女子。我鼓起勇气道:“三日之后,此地相见,可乎?”
三日后,我早早到了江边,却发现一袭白衣的你早已在那里等候着我。你我泛舟江上,谈天论地。我渐渐发现,你不但温柔体贴,而且学识渊博,又有一腔爱国热情,这热情点燃了我的斗志。从此,一颗种子,埋进了我的心田。
战败的消息接连传来。当生灵涂炭之时,我作为人质入吴为奴,你因容貌倾国倾城而献身吴王,为越国的东山再起立下汗马功劳。但从此,你不再是夷光,世间也再无夷光。你,便是西施。
我站在城楼上,看着龙蛇般的车队慢慢行走在通往吴国的路上,我告诉自己:要努力,要努力,攻破吴国,我们终将一起归来——
多少个日日夜夜,我不眠不休,我一次又一次地改变着策略,我一次又一次地昏睡在桌前,我一次又一次地想着天下苍生……
一座城池,两座城池……我第一次觉得努力便会有收获。每攻破一座城池,我便离你,离我们的国土更近了一步。
吴国灭,我依旧站在城楼上,看着接你回来的车队,这一次不是出去,而是回家。十年的努力,我终于换回了你,我终于有了保护你的能力。你走下车轿,向我款款走来。十年的岁月,你并没有苍老,依然风姿绰约,甚至多了一份优雅。
你虽为一介女流,却心系天下苍生,是你,使我不再堕落,懂得了努力,有你的支撑,我才会平息战乱,拯救天下苍生。
你悄悄地改变了我,男儿当自强,卫国保边疆,这份对家国的痴迷永远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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