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喜欢的书刊作文700字(精选27篇)
在日常学习、工作和生活中,大家都写过作文,肯定对各类作文都很熟悉吧,作文是一种言语活动,具有高度的综合性和创造性。相信很多朋友都对写作文感到非常苦恼吧,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我喜欢的书刊作文700字(精选27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我喜欢的书刊作文 篇1
书,是我们的老师,带给我们无穷的知识;书,是我们的朋友,带给我们欢乐和幸福;书,是一盏明灯,给我们照亮前进的方向。我拥有许多书,也非常喜爱读书,在无穷浩瀚的书海里,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就是《实用文摘》
当我翻开扉页,淡淡的油墨清香让人心旷神怡,隽永的文笔,精美的文字,让人如醉如痴。每次品读这本书,我仿佛在和作者对话,心境顿时变得纯净,如饮清茗,满口溢香。
说到《实用文摘》,大家可能会觉得很熟悉。没错,它就是带给我神奇力量、无穷智慧的一本好书。《实用文摘》分为好几个栏目:《卷首语》让我懂得人生真理;《校园书场》让我激发真性情,启发心智;《教材连接》让我增加阅读量,掌握写作的技巧;《我知道点》让我坚持日积月累,不断充实自己;《我爱科学》让我发现了这个生动有趣、充满活力的世界;《我的乐园》让我欢笑,尽情倾诉……
我喜欢在书海中遨游,乘坐一叶扁舟,去追寻知识的宝藏。这本书教给我做人,教会我怎样寻求真理。每每坐到窗边,微风拂过,再伴随着风铃清脆的声响,轻轻翻开这本书,阅读这其中优美的文章,真觉得这就是享受。
这本书丰富多彩,也拥有许多课外知识,让我走出课本,感官世界。万事由来、科研知识不断着充实着我的大脑,让我越来越喜欢读书了!一本喜爱的书可以把我们带到浩瀚的天地,带我们领略人生的真谛,让你在书的王国遨游,在知识的海洋中飞翔,让你的灵魂更加美丽。
书,就像一束郁金香,沁人心鼻;书,就像一轮红日,拨开我心中的云雾;书,就像一支画笔,为我的生活锦上添花。这就是我最喜欢的书,一本让我懂得无数道理的书!
我喜欢的书刊作文 篇2
书,就像一束郁金香,沁人心鼻;书,就像一轮红日,拨开我心中的云雾;书,就像一支画笔,为我的生活锦上添花……
我最喜欢看的书是《木偶奇遇记》,当初看到有书的同学们看得津津有味的样子,我便苦苦哀求妈妈帮我也买一本。一段时间后,书被寄回来了,就这样我将这本“来之不易”的书放到了“最喜爱”的宝座上。
这部童话的主人公——匹诺曹是个调皮的木偶,他天真无邪、头脑简单、好奇心强。另外,他又缺乏主见、没有恒心、禁不住诱惑。真是因为这样,他经历了许多事情。
我喜欢这个故事,它讲述了木偶匹诺曹为了看戏不惜卖掉课本,在回来的路上受到狐狸和猫的欺骗,差点被他们吊死。被仙女救了之后,他又被傻瓜城的法官投进监狱。出狱后他被迫当了看家狗。夜里,因帮助主人抓住黄鼠狼而重获自由。他一心想成为一个用功读书的好孩子,可是又禁不住诱惑。在坏同学的怂恿下,逃学到海边看鲨鱼。后来他又被卖到玩具国,变成了一头驴子。最后他在鲨鱼腹中意外与父亲重逢,并设法逃了出来。从此,小木偶每天去做工,有空还要学习。最后,仙女把小木偶变成了一个真正的孩子。
我还喜欢书中的插图,从插图上,我看到了小木偶匹诺曹那一个个调皮可爱的样子,真是引人发笑啊!
我有一个习惯,一旦看到好书,就想尽快看完它。为了尽快看完这本书,早上一早起来看,吃饭的时候看,晚上我也会看……总之一句话——有时间我就看。但是,只要我看完这本书,你就会想这本书已经没用了,NO!你知道“煮书”吗?意思就是要把一本好书一看再看。没错,我已经看得要把这本书背了出来。
一本你喜爱的书可以把我们带到浩瀚的天地,带我们领略人认识的真谛,让你在书的王国遨游,让你的灵魂更见美丽!
我喜欢的书刊作文 篇3
我本来是不爱看书的,自从被爸爸逼着看书以后,我就爱上看书。我喜欢的书有很多,《三国演义》就是一本,超级好看。
我喜欢关羽的神勇。刘备军被曹操击败,刘、关、张失散。其中关羽被曹操军包围。曹操非常欣赏关羽才华英武(虎牢关战役,关羽温酒斩华雄,三英战吕布,关羽给曹操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曹操希望招降关羽,遂派张辽,张文远游说关羽,关羽出于对兄长刘备的结拜誓言,以及保护兄嫂不被侵犯和与张辽的情谊,同意暂时归降曹操,但提出了几点要求:一是降汉不降曹;二是要确保兄嫂安全;三是如有刘备消息要立即离去,曹操不能阻拦。
曹操爱才心切,只得同意,希望通过自己的努力影响关羽真心归降。在关羽“归降”曹操的日子里,关羽受到了极高的待遇,被封为汉寿亭侯,上马金,下马银,赐予“赤兔马”。关羽也非毫无报答,斩颜良侏文丑,立下大功。
就当事情这样顺理成章的进行时,突然,关羽得到了刘备的消息,因此,立即向曹操请辞,但曹操避而不见,最后,关羽只能不辞而别。由于,没有得到曹操的手谕,因此,一路之上遭到了层层拦阻,但关羽凭借一己之力,过了五个曹操所辖关(城市),立斩曹操六员大将:过东岭关时杀孔秀;过洛阳城时杀韩福、孟坦;过汜水关时杀卞喜;过荥阳时杀太守王植;过黄河渡口时杀秦琪,“过五关斩六将”因此得名。
我喜欢诸葛亮的神机妙算。街亭失守以后,孔明派出各个将领做撤军准备。
正调兵遣将时,司马懿亲率十五万大军,向西城进攻,这时,诸葛亮身边无一位武将。士兵也只有两千老幼病残,根本无法作战。
诸葛亮急中生智,命令道:“把城内所有旗帜放倒,藏起来!城内士兵,隐藏在驻地房舍、围墙内,不许乱动、乱叫,如违令者立斩!大开城门,在每一门前,派二十个军兵打扮成老百姓,洒水扫街,不许神色慌张,举措不当。如果魏军冲到城前,也不能退入城内!”
吩咐完后,孔明披上长衫,戴一顶帽子,拿上琴、香炉上城楼坐下,点燃香,然后安然弹起琴来。
孔明见魏军远去,长长地吁了一口气,用手拭了冷汗,笑了起来。
我喜欢这本书,更喜欢里面的人物。
我喜欢的书刊作文 篇4
我喜欢的书刊(我喜欢的文学艺术形式是小说,在各种小说中,我最喜欢的)是巴金的激流三步曲,即《家》、《春》、《秋》。
看完三步曲,淑英的“春天是属于我们的。”,琴的“秋天过了春天就会来的,并没有一个永久的秋天。”,觉新的“我的上进之心并未失去。”,觉慧“我是青年,我不是畸人,我不是愚人,我要自己把幸福争过来。”等等的话无不在我的脑海里飘荡(dang),他们都是追求自由、反对封建束缚的人。他们绝对是那个时代的先驱。
然而,我觉得我的心已被觉新的命运吸引住了,这位主人公坎坷波折、屈辱痛苦的命运几乎成了这部书的一大悬念,叫我忍不住急着去探询他接下来的心路历程,急着想知道他是否终于有了反抗。可有时候我却不愿再见到他,再看他受气,流泪,说着口是心非、无可奈何的话。有时我几乎失声冲他喊:“你究竟为什么不反抗?!为什么要独自难过?!为什么不站起来,说出一个‘不’字?!!”我看着他难过、愤怒,有时我甚至觉得巴金对他太残忍、太无情了,这样善良、对一切人好的人,却常常受着最大的屈辱。我多么希望巴金能将这本书改写,从《家》的开头开始改写,让觉新继续搞研究、出国、和他的梅表妹在一起,做一个有所作为的化学家……这也是觉新最初、最纯真的梦想。可我知道如果这么改就不是《激流三部曲》了。书上的每一个字、每一句话、每一个人物都在告诉我,巴金老先生也是板着脸一字一顿地告诉我:“这都是因为这个制度!这都是因为这吃人的礼教!”是的,这吃人的礼教,觉新的颓废,梅、蕙、淑(shu)贞的死,让我吃惊地发现,仿佛每一个字的背后写着可怕的字:吃人的礼教!这针(zhen)一般的字眼直刺入我的心底,逼着我快发疯,叫我有种摔书离开的冲动,却总也放不下,继续急切地往下读。
这便是巴金的高明!这便是文学的魅力!这也是我喜欢《家》、《春》、《秋》的原因所在。
我喜欢的书刊作文 篇5
我有一套书,名字叫《哈利波特》我最喜欢这本书。在《哈利波特》这本书中,虚幻的事物变成了真实。有巫师,有怪兽,有精灵,也有恶魔,他们分别代表着善与恶,而这个善良的男孩:哈利波特,是这个故事的主角。这本书以哈利的神奇经历为线索,从而表现了朋友之间,师生之间的真挚感情,还有的便是哈利他们面对困难时坚持不退缩,机智斗恶,用他们有限的力量,一次又一次地逃过难关,而这本书最特别的地方就是记述了哈利波特还有他的朋友们,在这个神秘的霍格沃茨魔法学校中的点点滴滴。
一切是那么神奇,在这个神秘的国度里,住满了巫师,有老有少,猫头鹰成为他们的信差,信刊可以自己开口朗读;飞天扫帚是交通丁具,;西洋棋会思考,主人叫它怎么走,便听从命令,命令一下,自动移入其位;画像的人是活的,会微笑,会眨眼,有空还会互相串串门;每个寝室的进入还要有口令,而那些口令又是那么有趣。所有的一切,都是那么神奇,怪不得哈利波特可以成为风靡全球的小魔法师。我真有点佩服这本书的作者J。K罗琳,竟有那么丰富的想象力!而在这本书中,我最佩服的还是哈利波特和他的朋友面对恶势力的那种勇敢,他们始终都有这么一个信念:“这是一个不寻常的国度,危险时刻都存在,但只要相信自己,勇敢的去面对困难,甚至是恶魔,没有什么奸怕的,就算会陷于危及生命的困境,只要适当的使用在学校里所学到的魔法,一定可以胜利。”这是多么坚定信念啊!每次一看到这种惊险的关头,都被他们这种坚定所感动,同时也为这群有神奇经历的孩子捏一把汗,毕竟,邪不胜正,那些邪恶的人最终还是不)会有好下场的。我也想拥有魔法,我也想勇敢地面对困难,但真实世界中是没有魔法的,但未来是可以改变的,我要像哈利那样面对困难不退缩,勇敢地战胜困难。这本书为我带来了快乐,让我明白了友情的珍贵。
我喜欢的书刊作文 篇6
书刊给我们展现了一个丰富多彩的世界,我从书中也明白了许多道理。其中,我最喜欢一本杂志上刊登的一篇文章中一个人物——夏洛蒂·勃朗特,因为她顽强的精神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让我至今都难以忘怀。
英国女作家夏洛蒂是小说《简·爱》的作者。她就像一株傲放于风沙中仙人掌花,生命中充满了艰辛和壮丽。下面,我就来给大家讲讲夏洛蒂的有关事迹吧!
她生于英国一个穷牧师家庭。她的母亲不幸早逝,撇下了夏洛蒂和她的弟弟妹妹。夏洛蒂的童年艰苦又辛劳——不仅要带弟弟妹妹,还要靠工作来维持家庭生计。夏洛蒂并没有因为这些而放弃写作,放弃自己的希望——用笔敲开幸运之门。
1836年12月的一天,20岁的夏洛蒂怀着惴惴不安的心情把自己认为最好的几首诗寄给了当时的桂冠诗人罗伯特·骚塞,希望能得到文学前辈的指点和提携。她等了几个月,最终到了第二年春天才得到回复。她怎么也没有想到自己苦苦等了一年,却只等到了罗伯特·骚塞的训诫:“在大自然里,小草和大树都是上帝的安排,放弃你可贵而徒劳的追求吧!文学不是妇女的事业也不应该是妇女的事业。”夏洛蒂面对歧视和打击,并没有消沉,更没有放弃。她发誓一定要写作道路上闯出一条路来!
于是她把写作的着眼点改为小说,在荆棘丛中开拓新路。她以罕见的毅力,孜孜不倦地写作着。她走路、干活……都带着铅笔,小本子,以便随时随地记录脑子中的思想火花。
终于,她成功了!她成功了!经过她坚持不懈的努力,她写于了一本著称于世的小说——《简·爱》!
夏洛蒂为理想而奋斗的顽强意志和不屈的抗争精神使自己脱颖而出,成为震动英国乃至世界文坛的作家,她用汗水和心血把“小草”浇灌成了苍天“大树"。正如马克思所说:“生活就像海洋,只是意志坚强的人,才能到达彼岸。”是啊!在逆境中,只有具备坚强意志和聪明智慧的人,才可能拥有精彩的人生。
我喜欢的书刊作文 篇7
书是知识的阶梯,读一本好书就是与许多高尚的人谈话,在书里面学到的知识和道理是我们一生都受用不尽的。
我喜爱的书刊有很多,比如杂志中,读者、青年文摘,就很不错。我喜欢看小说,雨果写的巴黎圣母院这本书我特别喜欢,写得是一个巴黎圣母院撞钟人,卡西摩多,虽然他是个聋哑人,长的也不漂亮,但他确是很善良的。而收养他的神父却截然相反。他不仅指使卡西摩多强行掳走爱斯梅拉达,还杀人并嫁祸于爱斯梅拉达,行刑时,卡利摩多将爱斯梅拉达救走并藏身于巴黎圣母院中,可爱斯梅拉达最终还是被神父所杀,最后卡西摩多愤然将神父从教堂顶楼摔下,并抚着爱斯美拉达的尸体殉情。在阅读这本书的过程中可以感受到强烈的美丑对比。少女爱斯美拉达是靠街头卖艺为生,她天真纯洁,富于同情心,乐于救助人。因为不忍心看见一个无辜者被处死,她接受诗人甘果瓦做自己名义上的丈夫,以保全他的生命;看见卡西摩多在烈日下受鞭刑,只有她会同情怜悯,把水送到因口渴而呼喊的敲钟人的唇边。这样一个心地善良的女孩,竟被教会、法庭诬蔑为杀人犯,并被判处以绞刑。
至于神父和敲钟人,这是两个完全相反的形象。神父表面上过着清苦禁欲的修行生活,而内心却渴求淫乐,对世俗的享受充满妒羡,自私、阴险、不择手段。而敲钟人,这个驼背、独眼、又聋又跛的畸形人,从小受到世人的歧视与欺凌。在爱斯美拉达那里,他第一次体验到人心的温暖,这个外表粗俗野蛮的怪人,从此便将自己全部的生命和热情寄托在爱斯美拉达的身上,可以为她赴汤蹈火,可以为了她的幸福牺牲自己的一切。
这篇小说告诉我们很多深刻的人生道理:首先,一个人的外表并不决定一切。内心才扮演着比外表更重要的角色。人不能过分追逐外表美,心灵的纯洁真诚才是我们一生需要具备的。同样,衡量一个人也要从他的内在品质出发,不能以貌取人。因为丑陋的外表下,可能藏着一颗火热纯真的心灵;英俊漂亮的面容下,也可能深埋了龌龊可耻、卑鄙扭曲的人心。这一点,小说中的人物已活活地做了例证。他们的结果,也是给我们的警示。其次,人活在世界上,要有积极的人生理想、奋斗目标,不能随波逐流、浪荡荒废,在任何时刻,都要有人格尊严,能明确自己的任务。不能因为放纵自己而被污浊了有责任的心灵。最后,我们要学会珍惜人与人之间的感情:亲情、友情、爱情……尊重身边每个人,不要等这些让生命出色的亮点逝去后才后悔不已。
我喜欢的书刊作文 篇8
窗外,雨声。我总喜欢一人坐在窗前。
桌上,没有成堆的书,上面的,屈指可数,一本。那一本,书角微微翘起,翻开来,书页还是干净的。有人问我,我是认真看还是随便看看。我没有回答,我不知道哪一种程度才是认真。在没人打扰的自己的书房里,一切都与我无关,自顾自,看着。
书,不必太多。太多,反而会难受。可以试想,我面对着成山的书,头该有多疼。而且,太多,也只是装饰,被抛弃在角落,成灰成土。
我不会想去过分地追求,只要在书里,经历书里的一切。
我可以在书中忘记一切,也可以想起生活。书里的,有些东西,我迟早是要经历的。从里面,我能学到很多。
像是《假如给我三天光明》,盲人的世界是漆黑的,聋人的世界是没有声音的。虽然我不是,但是透过书,还是能感受到其中的艰辛,也知道她内心的坚毅。也是如此,她也能享受人生,活出属于自己的精彩。
又如《瓦尔登湖》,在自然中,孤身一人,虽有孤独之感,但无孤独带来的寂寞难耐。孤独也是能充实的,也是能带来宁静与安详。
桌上的,显然很少。还有书架的书,我是不会置之而不理的。我不会一下子把书看透,因为那样,很累。所以常常翻,也能获得新的东西。就像是《基督山伯爵》,第一次看到基督山伯爵留下的“等待”和“希望”,一脸懵。好几次,又是好几次,也有了一些理解。
书里的人,或是心胸狭隘,或是单纯善良,亦或是小气吝啬,我都能体会。
我只是喜欢书,不求多,不求少。这种喜欢,没有利益关系,没有勾心斗角,有的只有纯净,快乐。我很庆幸,我喜欢书。
我喜欢的书刊作文 篇9
我对于书的钟爱就如同苏东坡喜欢竹子一样,我虽没有苏东坡那么高的思想境界,但
读书对于我就像呼吸那么重要,如果没有书的滋养,我的精神世界会因焦渴而成为一片荒漠。
上小学二年级时,偶尔捡到一本被人丢弃已残缺不全的古书,到现在我还奇怪自己当时竟无师自通地将那本艰涩难懂的书“读”完了,虽说读得云里雾里,但从那以后我对书的渴求便疯长如夏季的雨林,常常为书中各种人物或喜或怒,似痴如狂,为人物的命运而魂牵梦绕,柔肠百结。我像一尾快乐的鱼儿在书的海洋中畅游,如饥似渴的汲取着琼浆玉液。书中的精警之语就像广阔的海洋中漂浮着奇珍异宝,溢光流彩,使我如痴如醉。通过她,我欣赏了贝多芬、肖邦不朽的旋律,罗曼·罗兰和巴尔扎克永恒的'声音,领略了丹纳、罗素闪光的哲理,李白、苏东坡恣肆的文笔,孔子、王国维精辟的思想。读到精彩处,或颔首,或惊讶;为其中精辟独到的见解而折服,不时发出“妙哉妙哉”的赞叹。
书不但满足了我的求知欲,而且弥补了我精神世界的空虚。我从中汲取了一种精神,一种积极的、向上的东西,使我少了意气用事的莽撞、睚眦必报的狭隘,不再为芝麻粒般的琐事斤斤计较、大伤肝脾。每当我为取得萤火虫光般大小的成绩而沾沾自喜时,书令我惊醒;每当我彷徨迷惘时,书给我启示。她使我少了些浮躁,多了份淡泊,使我豁达乐观的面对生活。
书不仅丰富了我的精神生活,也丰富了我的情感世界,使我成了一个具有辞让之心、恻隐之心、是非之心、羞恶之心的人。
书是我生命的支点,我喜欢书。
我喜欢的书刊作文 篇10
高尔基曾经说过一句话:书籍是人类进步析阶梯。我看过很多书,有《小红帽》、《长袜子皮皮》、《昆虫记》……但我最喜欢的是《昆虫记》。
昆虫记的作者是法布尔。法布尔非常喜欢观察昆虫,他把自己观察到的昆虫都真实地记录了下来。法布尔也很仔细,用不同的方式来找昆虫的特点,他写的昆虫记大多有二十几本呢!
有一次,我到图书馆里准备借一本有关蜜蜂的书,忽然,那本《昆虫记》映入了我的眼帘,被我深深地吸引住了。我知道这书里面的内容跟蜜蜂有很密切的关系,于是我找了很久的蜜蜂来仔细观察。
我借了《昆虫记》回到了家以后,就把书放到阳台上看。突然,有一只蜜蜂飞过来,书上的和这一模一样,哦!原来这是节腹泥蜂呀!《昆虫记》还说了节腹泥蜂是个厉害的捕捉能手,可以捉住全部的象鼻虫,不管再好、再强、再厉害的象鼻虫都可以被随时捉住的。啊!原来捕捉能手——节腹泥蜂这么厉害啊!有着无敌的能力啊!
第二个艺术专家那就是——砂泥蜂,砂泥蜂的外形十分有趣,起先是一个矮矮胖胖的幼虫,慢慢地就变成了高高瘦瘦的砂泥蜂,大概有一根面条和铅笔这么高,看起来非常苗条。砂泥蜂有很多种类,比如银色的砂泥蜂……
我看完关于砂泥蜂和节腹泥蜂的内容,它们的确都是很厉害的昆虫。法布尔的《昆虫记》,都是他认真、仔细观察的结果,才写出了各式各样个性鲜明的昆虫。以后,我要博览群书,像法布尔一样仔细观察生活中的事物,做一个热爱大自然的有心人!
同学们,你们喜欢看书吗?那就看看《昆虫记》吧!
我喜欢的书刊作文 篇11
莎士比亚曾经说过:“生活里没有书籍,就好像大地没有阳光;智慧里没有书籍,就好像鸟儿没有翅膀。”是的,一本好书就是你前进道路上的一盏明灯,将你的前程照亮;一本好书就是你前进道路上的一叶小舟,带你驶入知识的海洋。
从小到大,我读过许多书,其中我最喜欢的是美国作家海明威的《老人与海》,这本书主要讲述一个叫圣地亚哥的老人独自出海捕鱼,途中经历了种种困难和挫折,但他并没有屈服,终于在出海第 85 天钓到了一条比小船还要长的大马林鱼,但在他返航时又遭到鲨鱼、鳄鱼的强大攻击,等到老人最后上岸时,那条大马林鱼只剩下一具空空的骨架。整部小说情真意浓,充分体现了人的浩气和坚强不屈的精神,特别让我难忘的是老人在海上说的那句话:“马林鱼啊,你能支撑两天两夜,那么我们人类就能支撑三天三夜!”刚劲的话语中充满了老人战胜大鱼的决心和勇气。
这本书带给我心灵极大的震撼,每当我遇到困难想灰心、懈气的时候,我就会想到书中的老人圣地亚哥克服重重困难的情景,如果我被眼前这一点点困难所吓倒,那我不是太懦弱了吗?所以我就咬紧牙关,勇往直前,从不轻言放弃。因此,我获得了不少荣誉,也取得了一些骄人的成绩。
然而,只有我知道,在我不断进取的道路上,是这本书给我无穷的力量,是圣地亚哥老人坚强不屈的精神和永不言败的信念始终激励着我,让我一次又一次的战胜了困难,超越了自我。
要是别人问我最喜欢干什么,我会毫不犹豫的回答:“当然是看书喽!”我的生活里可不能少了书,不然就少了许多的乐趣。
我喜欢的书刊作文 篇12
人们常说,老师是园丁、是红烛,但在我认为老师更像一本耐人寻味的书。一本让人读了还想读的书,一本内容丰富、色彩斑斓的书。
上课的时候,老师是一本《百科全书》。她让我们遨游在知识的海洋中,带着我们去探索未知的世界,带着我们一起去寻找答案。看,她拿着粉笔镇定自若地站在讲台上,嘴里不停地讲述着重点,而手呢?也没有停下来,在黑板上写着她嘴里说出的奇妙的答案和问题,多认真啊!她把知识像甘露一样洒向我们,滋润着我们这片干涸而贫瘠的土地,让知识的种子,在此生根发芽,长成一片绿荫。
在生活中老师更像一本《孙子兵法》,她常帮同学们出谋划策,想办法解难题,就说上一次两个同学因为争一个东西应该归谁而闹矛盾。老师看见了,就走到他们面前,主动帮他们调解,然后又给他们讲道理,并告诉他们同学之间应和睦相处,团结、互相帮助,结成深厚的友谊,听了老师的话,两位同学都不好意思的低下了头,都主动向对方握了握手。老师总是帮助我们鼓励我们,让我们扬起帆乘风破浪迎接挑战。
其实老师更像一本《道德经》,她常常语重心长的对我们说,要好好学习,端正学习态度,做事不能马虎。要帮助别人,献出你的爱心,做一个有“爱”的人,她每天早上都到教室去陪我们看书,晚自习时也来辅导我们。我们有时候,做事有一点点累,就觉得辛苦,要是和老师比起来,我们的辛苦又算得了什么呢?
老师,您真像一本神奇而又变化莫测的魔法书,在不同的地方、不同的场合,变化成许多种书,给我们带来方便。通过您这本书,我们汲取成长的养份,健康快乐地成长。
我喜欢的书刊作文 篇13
我的房间里许多我喜欢的书,包括《三字经》《中国上下五千年》《三国演义">三国演义》《水浒传》等,其中我最喜欢的是《三字经》,因为它不仅是中华文化经典之作,也是我的最好的老师,每一次读它,都能引发我很多的思考。
《三字经》最大的特点就是三字一小组,含义简单易懂,读起来朗朗上口。“人之初,性本善,性相近,习相远。”是这本书的第一句,很简单,却蕴含着一个深刻的道理:人生下来的时候都是好的,只是由于成长过程中,后天的学习环境不一样,性情也就有了好与坏的差别。“子不学,非所宜。幼不学,老何为。”更是教育我们:一个人要是小时候不好好学习,到老的时候一无所知,能有什么用呢?又如“养不教,父子过。教不严,师之惰”等许多道理,都能从这本书中懂得。
《三字经》里还有孟母三迁,五子登科,孔融让梨等许多经典小故事,最让我感动的是《孟母三迁》里的断机教子。孟母为了孟子一个良好的生活学习环境,几次搬家选择居住地。但孟子有一天逃学了,孟母就当着孟子的面把刚刚织好的布给剪断了,说:“你读书不专心就像断了线的麻布,学习不努力永远也学不到真本领。”
孟子牢记母亲的话勤奋读书,后来成为了著名的大思想家。这让我懂得了学习最重要的就是勤奋和专一。
《三字经》甚至还有天文,地理,气候等自然方面的知识。读《三字经》让我懂得了什么是善,什么是恶,什么是学习,什么是爱。
我喜欢这本书,喜欢书里的智慧和精神,这本书是我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知识宝库和思想宝库。
我喜欢的书刊作文 篇14
我喜欢《狼王梦》,我喜欢《窗边的小豆豆》,但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水果忍者传说》。
为什么我最喜欢《水果忍者传说》呢?因为书里面主人公的遭遇太离奇了。
先说青春吧,他本来是个很普通的小学生。但是,有一天他去书店,被书店里的《忍者传说》吸引住了,便买了一本。店老板神秘地对他说:“小朋友,你先到后面那个房间,待会儿会有惊喜哦!”青春一到房间,果然惊喜就来了。哇,《水果忍者》里的人物出现了。原来这里是通往忍者学校的入口。后来,他来到了忍者学校,发现自己穿上了忍者服,手上多了一根橘子叉,那样子简直帅呆了。
阿困也像青春一样,一进忍者学校就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他的衣服慢慢地变成了忍者服,手上也有了武器。右手是菠萝钢铁爪,左手是香蕉回旋刀。他的菠萝钢铁爪可以把树皮一下子刮得全没了,香蕉回旋刀扔出去可以轻松地砍断一棵大树后又百分之百回到他的手中,简直是太酷了!
蓝宝一进忍者学校,手上就有了藤条,可以远程攻击,最多可以延伸到两米多。
《水果忍者传说》里面还有更惊险的故事情节呢。
书里面有个强大的蝙蝠军团,他们时不时地会到忍者学校攻打青春、蓝宝他们几个。蝙蝠军团是巨象唤,所以小蝙蝠怪是怎么都打不完的。有一次,天空中来了一大群蝙蝠怪,他们合在一起,变成了一个大黑球,就在这危急时刻,未来校长——罗米来了。他使用解密刀“唰唰”两刀,天空中的蝙蝠军团就化为乌有了。
我喜欢这本书里惊险离奇的情节,希望同学们都去看一看,相信你们也会像我一样喜欢上这本书的。
我喜欢的书刊作文 篇15
在一座盛开着大片鲜花的花园里,站着一位提着篮子的红发女孩。上面“绿山墙的安妮”这六个大字映入了我的眼帘,催我翻开了这本书。
这本书讲述了绿山墙农舍的卡思伯特兄妹决定领养一个男孩,帮着做田里的农活。令人大吃一惊的是,孤儿院送来了一个爱幻想、喋喋不休的红发孩,一个小精灵。这个小精灵像一股清新的风吹进了闭塞的农舍乡村,给这一对老兄妹带来了如春风般的生机。作者的文字生动幽默、清新流畅,故事情节一波三折,引人入胜。马修和玛丽拉无私地付出和万分疼爱安妮,感人至深。而安妮那纯真善良、热爱生活、乐于向上的形象也使她赢得了友谊和真挚的爱。安妮最拿手的就是梦想,她梦想远大的成功,也梦想着能超越吉尔伯特。但她不像别人,长大了就把梦想丢掉,而是将它变成了对现实的包容和超越。她聪明又勤奋,凭着自己的努力考取了大学,但为了照顾玛莉拉,她又放弃了学业,令人十分感动。
安妮渐渐长大,也不再犯那些“可爱”的错误——给手娟上浆;把止痛药当作香草浆加在蛋糕里;痛骂林德太太;因为“胡萝卜”、“红毛鬼”这个外号把班上最帅的男孩的头打在了石板上……
安妮长得并不漂亮——红头发、还有满脸的雀斑,但是安妮有着一颗纯洁善良的心,她爱幻想,一切平凡的事物在她眼中都是妙趣横生。
我们应该向安妮学习,学习安妮的执著;学习安妮的纯洁;学习安妮拥有一颗纯洁无瑕的心灵。让我们像安妮一样,乐于向上地面对每一次挑战;越过每一个障碍;攻破每一个难关。让我们朝着自己的梦想前进吧!
我喜欢的书刊作文 篇16
在世界上,每个人都有他们自己最喜欢的一本,而我最喜欢的一本书,那还是属《隋唐演义》了,下面,由我来带大家走进这个军战的世界。
让我印象最深的一个人还是属力大无比的好汉绑排名第一的李元霸了,他的父亲李渊,三个哥哥分别是李元吉、李世民、李建成。这个人可就是一生辉煌但是死得惨啊!先说说这好汉帮上的英雄吧,好汉绑排名第二的宇文成都都被他给杀了,再加上一个好汉绑排名第五的伍天锡,你说他厉不厉害,好汉绑排名第三的裴元庆也就是除宇文成都外唯一一个能和李元霸过三个回合的人。
不过李元霸死的那是一个惨啊 ,他刚刚杀完宇文成都,这时候打雷了,他有风雷证啊,他就朝天大喊一声,怒骂雷公,之后就有把锤子往天上一扔,锤子被雷一劈,下来正准砸到了李元霸的脑门上,李元霸就这么惨死了,哎~
我还喜欢的一员名将啊,就是五猛里面的罗士信了,他可厉害呀!可以说李元霸也未必能打过他,可是为什么他没有进好汉绑呢?我也一直在为这和问题疑问,但是,罗士信也死的很惨,大家撞一个城门,半天没撞开,可是,罗士信已过去,们一下子就被撞开了,没想到里面有埋伏,就惨死了。
还有一员猛将很值得人们佩服,他就是罗成,罗成可是隋唐演义里面的美男子啊!又长得帅,武艺又高强,过五关斩六将,可是最终还是在淤泥河,被万箭穿心,丧失了性命。
我还非常欣赏隋唐演义里面在后半部分出现的一员猛将,他就是尉迟恭,他用一铁鞭多次立下大功,虽说他长得黑不溜秋,还是个打铁的,不过他的武功真的非常的厉害。
好了,这就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下次如果大家有好书的话,大家一起分享啊!
我喜欢的书刊作文 篇17
从我识字以来,就阅读过连环画、故事书、小说、名著等。在这书中,让我挑选一本最喜欢的书,还真不容易,因为我的每一本书都被我深深的喜爱者,我都会被书中情节所打动,我都会跟着故事情节或笑逐颜开,或泣不成声。我选了四大名著之一的《红楼梦》我不禁对它爱不释手,还白看不厌。在我的书柜中,就有三本红楼梦,每一本是一个我的读书档次。
我总认为《红楼梦》最伟大、最成功之处,就在于它是一种凄凉、败落的美,在这本书中最引我注意的莫过于林黛玉。林黛玉是一个生性娇弱的女子,她没有宝钗的落落大方,也没有史湘云的大大咧咧。正象贾宝玉所说:“心较比干多一窍,病如西施胜三分。”
也许,她因病而死是我早就料到的后果。可我怎么也没料到,一个从小到大受人疼爱的她死去时,竟没有贾母、宝玉在床边看她。读到这里我的眼里已含满了眼泪,可我觉得这样很好,因为她再也不会葬花悲哀,也不会为焚书而哭泣。有人说,黛玉是被气死的,的确,她是含恨而终的,可我反对,她自幼多病,本身注定的结果,谁又能把它改变呢?“含恨而终”只是黛玉死去的一个借口吧!
书中刻画了许多人物的形象,尽管它们的命运不同,但它们的悲惨命运却是相同的。作家曹雪芹呕尽心血,用真情的笔调塑造了林黛玉、贾宝玉、薛宝钗、王熙凤等众多人物典范。它是一部中国文学史上最优秀的现实主义文学名著,是文学史上罕见的瑰宝,是青少年加强修养的好读物。
一本书之所以流传千古,是因为它包含着永不泯灭的人性;一本书之所以享誉中外,是因为它时时奏响真。善美的旋律。当它们汇聚在一起,就搭成了世界上最神圣的殿堂。畅游其间,我将和全世界一起饱览中国文学巨著!
我喜欢的书刊作文 篇18
我很喜欢看书,所以妈妈给我买了许多的童话书,有整套的《小熊毛毛的美好生活》,有《兔子萝里》、《小猪唏哩呼噜》、《我有友情要出租》等等,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晚安,我的星星》。 《晚安,我的星星》这本书里有两个小故事,一个是“晚安,我的星星”,另一个是“蛤蟆的明信片”,可我最喜欢第一个小故事。
故事里说狮子大王分星星,它给自己挑了一颗最大最亮的星星,然后就一个一个排下去挑星星,最后小老鼠拿的是最不亮、最小的星星。可小老鼠还是很高兴,因为它有了一颗属于自己的小星星。第二天晚上,小老鼠看见自己的星星一会儿暗,一会儿亮,“难道我的星星生病了?我去问问狮子大王。”小老鼠就跑到狮子大王那儿问小星星的事情,可狮子大王说:“我早就忘记星星的事情了。”小老鼠只好很不高兴地回家了,回到家后又趴在窗口看星星,忽然发现星星“扑通”一声掉下来了,变成黑黑的石头,小老鼠很紧张地哭了起来,说:“我的星星掉下来变成石头了。”小老鼠就给石头洗洗澡,然后用干净的毛巾把它擦干,第二天早晨又把石头放到太阳下去晒,可是石头还是没有亮,“怎么办呢?”小老鼠想。晚上,小老鼠就把石头放在月亮下面,可石头还是没有亮,接着,小老鼠想了一个办法,让萤火虫帮忙把石头照亮,可萤火虫一个人的力量不够,就请来了许多伙伴来一起照亮这块石头,过了一分钟这颗石头就亮起来了,变成了一颗最大最亮的星星。
小老鼠不像狮子大王那么自私,而且非常有爱心,所以小老鼠才能拥有一颗属于自己的最大最亮的星星,我以后也要象小老鼠学习,做一个不自私、有爱心的小女孩。
我喜欢的书刊作文 篇19
安静安静的散文,神秘奇幻的小说,幽默独特的外国经典,每本书字里行间都洋溢着令人着迷的感情。而且我特别喜欢《风铃草的夏天》。
《风铃草的夏天》是语文老师借给我的。第一次遇到是中午语文阅读时间。
那天中午,我正在静静地看书,突然听到吴老师叫我。我不相信地走过去。吴先生递给我一本书。定睛一看,是《风铃草的夏天》,第一眼就喜欢上了:黄色的封面上出现斑驳的光影,下面是一束淡紫色的铃铛,上面的右侧静静地躺着六个黑色的花状人物——铃铛,给人一种温暖。
吴老师和蔼地对我说:“这本书的作者也在我们学校读书,她和你一样爱读书。现在借给你,希望你能向她学习。”听了吴老师的话,我更加珍惜这本书了。
当我回到家完成作业时,我迫不及待地打开书仔细阅读。内容大致如下:外号叫曹操的女生,原本在一部作文剧里担任主角,但是被转学生凤玲的到来所取代,她开始羡慕凤玲。在一次又一次的接触中,曹操和凤玲逐渐成为好朋友,但曹操却被嫉妒驱使着让凤玲变丑。最后,在曹操向丰菱坦白自己的错误后,丰菱起初拒绝接受事实,与曹操分手,但最终又成了最好的朋友。
故事情节曲折,像磁铁一样吸引着我。读到难过的东西会难过;当我读到风铃被老师冤枉的地方时,我忍不住抱怨她。当我读到曹操和风铃重逢的地方时,我为这样一个好朋友感到高兴……这本书驱动着我的情绪,让我也有同感。我喜欢这本书,因为它教会我珍惜友谊,成长…
很长一段时间,我把这本书放在书桌上最显眼的地方。我一完成作业,就会再见到曹操和凤玲。
《风铃草的夏天》就像一朵清新的郁金香。虽然已经被我还给吴老师了,但它在我心里有一席之地,有淡淡的清香。这是我最喜欢的书。
我喜欢的书刊作文 篇20
高尔基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莎士比亚说过:“书籍是全世界的营养品”。 列宁说过:“书籍是巨大的力量”不知从何起,我与书便结下了不解之缘。
在我看到的众多书籍中我最喜欢《狼王梦》。
《狼王梦》这本书主要讲了一匹叫紫岚的母狼生了四匹公狼,分别是:黑仔、蓝魂儿、双毛、媚媚。紫岚一心想让自己的狼儿夺取王位,什么都不顾,千方百计,竭尽全力地培养自己的孩子,虽然美好的希望一次次变成残酷的失望,三匹小公狼一只只死去,但它没有灰心,至死而不悔,把希望留在自己儿女的下一代。我喜欢紫岚,是因为我被它伟大而强烈的母爱与执着所感动。
当我读到紫岚与金雕搏斗时,我的眼眶湿了,母狼紫岚用自己残缺的生命来换取自己的儿女和第三代的幸福,我想这就是母爱吧!
读着《狼王梦》,我不禁想起了一个故事。在汶川5.12大地震中,搜救队员发现了一位穿着红衣的母亲,他躬着身子跪在残垣断壁间,头上、背上都堆满了砖头她的双手却紧紧地将一个几个月大的婴儿抱在怀里。这位母亲已经停止了呼吸,她的身体僵硬了,但手里一直紧紧握着一部手机,只见:“亲爱的孩子,如果你能活着,一定要记住:我爱你!”这是她留给孩子的!这是多么伟大的母亲,多么无私的母爱呀!
搜救队员把婴儿抱了过来,另一位搜救队员想把那位母亲的身体放平,可是,那僵硬的尸体已成了舍己救子的誓言,那躬着身子跪在地上的姿势已成了永恒的雕塑。
每当我拿起这本书,我都会回忆许久。回忆伟大而强烈的母爱与执着,有些酸,有些苦。
我喜欢的书刊作文 篇21
嘿!你不说,不看不知道,一看就迷上。好好看啊!看着看着,我边境入了忘我的境界。我在浩瀚的书海里遨游,玩耍。 今天我想向大家说一件事——关于书的事。有句话是用来说书的:"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高尔基的名言。我听过这句话后觉得他说的一点也不错。书是使人进步的来源我刚刚开始也是很不喜欢看书,后来才发展奥喜欢看书的。这中间还有一件是能,让我来讲一讲: 以前我很讨厌看书,于是在班上的学习成绩也很落后。可尽管这样我还是对书很厌恶,一看到书就火。妈妈发现我这样一筹莫展,他没什么好办法,只有逼迫我怕读书,一刻不停的监督我。还给我讲一些深奥的语言和话:如果你不怎么样......以后就......之类的话。我硬着头皮的点点头。
一个星期天,妈妈对我说:“天气这么好可不要辜负了光阴啊!去读书馆看看书。”父母之令难违啊,我没有什么办法,只好答应。一走进读书馆,各式各样的人来来往往匆匆忙忙。我不禁的叹道:“看书的人还真不少啊!”我得书有了一点好感。随手拿了一本百科全书看了看,嘿!你不说,不看不知道,一看就迷上。好好看啊!看着看着,我边境入了忘我的境界。我在浩瀚的书海里遨游,玩耍。这样的境界直到读书馆的灯渐渐暗了下来为止。哇!想在都已经是下午两三点了。我现在才发现已经很晚了便急急忙忙的回家,在路上我还在回味着书的滋味。
从那以后,我爱上了书,喜欢上了它,现在对于我来说书——已经是我生命中的一部分了。
我喜欢书,我爱书,我更喜欢它其中的知识,书是充满魔力的。
我喜欢的书刊作文 篇22
臧克家曾经说过:“读一本好书就像交了一个益友。”我是一个喜欢看书的小女孩,为此,我结交了很多的益友。
记得3、4岁的时候,妈妈就给我买了很多书,例如《幼儿画报》、《巧虎识字王国》等。巧虎,是我和书中人物交上的第一个好朋友。
上了小学,我掌握了汉语拼音,学会了查字典,认识了更多的字,看起了更多的书。我遨游在书的海洋里,结交无数的益友,体会不同的人生。从低年级的《米小圈上学记》《小马宝莉》《小海蒂》,到中年级时,爱上了《王蓓佳全传》《中国童话》……随着我读的书逐渐的增多,我的知识面也逐渐的扩大。一般的书已无法满足我的未知欲,我开始读《史记》《中华上下五千年》《读者》等等……我的书架时常更新,一批批旧书被替换,一本本新书被翻阅,我的世界被更多的书丰富起来。
我能读完这么多书,与我读书时专注的状态是分不开的。一次妈妈买来了我最喜欢的《西游记》,放学回家,我一开门就看见这本书躺地桌子上,马上踢掉鞋子,扔了书包,捧起书坐在椅子上,专心致志地看起来。我的眼睛盯在了书上,全然忘记了郁闷,忘记了作业,甚至连妈妈的呼唤声都听不见。我完全沉浸在故事中,一步步跟随着唐僧取经的步伐,体会着唐僧师徒四人历经的磨难艰辛,时而被猪八戒的傻气逗乐,也傻傻地笑出了声。
如今,年级越升越高,功课越来越多,我对书的喜欢却是只增不减。书里的文字,如音乐一般,余音绕梁;像花儿一样,尽情绽放;似森林那般,生机勃勃。在我郁闷时,传递着轻松;在我悲伤时,指引我快乐;在我骄傲时,警醒我谨慎……形形色色的故事,带给我力量。
啊!书,是你给了我成长的力量,是你给了我丰富的人生,我怎么能够不喜欢你呢?
我喜欢的书刊作文 篇23
从我上幼儿园开始,妈妈就给我买回来好多书,有一些书是老师要求买的,还有一些书是我自己喜欢想买的,可是那个时候因为自己还小,认识的字还比较少,老妈给我买回来之后,那些书也就在那放着。用妈妈的话说,作为一个学生,没有几本课外书是不合格的!
后来自己升上小学之后,学校里也要求我们买一些课外书,偶尔跟妈妈出去逛街,路过书店的时候也会买一些自己喜欢的书,平常买一些玩具之类的,妈妈都是特别反对的,但是要买一些书的话,妈妈总是特别的支持!
在我买的所有的书中,最喜欢的书就要数米小圈上学记了,这书并不是在正规的书店里买的,而是县城里赶集的时候,就有好多人没书,并且价格也并不是特别的贵,记得那天晚上自己和爸爸妈妈逛街的时候,正好路过一个书摊,爸爸妈妈就说让我选一套自己喜欢的书,我就选了这套米小圈上学记!
回到家的时候,当天晚上就迫不及待的读了几页,没想到这一读就着迷了。
从此以后,学校里要求打卡的时候,自己就会读上几页米小圈上学记。虽然米小圈是一个特别调皮捣蛋的学生,可是他也勤奋好学,经过自己的努力,有的时候也会考到自己理想的成绩!
有的时候我就感觉我和米小圈有着同样的经历,我也喜欢和朋友们出去玩,妈妈也会经常要求我写作业,我的老师也对我比较严格,但是遗憾的是,我的老师没有米小圈的老师那么温柔!
这大概就是我和米小圈不一样的地方吧!
现在自己已经把这几本米小圈上学记都读完了,可是偶尔还是会拿出来回味一下,毕竟在自己读过的所有的书中,只有米小圈上学记是我最喜欢的书!
我喜欢的书刊作文 篇24
在家里,我读过很多很多的课外书,这些课外书有的很搞笑,有的很刺激,还有的很感人,唯一有一本课外书是我最喜欢的一本课外书——《倒霉的男子汉马鸣加》让我来给你们介绍一下吧!
这本书既是《窗边的小豆豆》男生版,又是《大头儿子》的升级版,你们说,这样的书是不是很特别呢?既然特别,那内容肯定也非常的有趣。
这本书里面有很多角色,让我来给你们介绍介绍吧:苏多,个子跟马鸣加一般高,看上去很可爱;周密,个子高高大大的,眼睛大大的,很帅,可能是因为个子太高大,看起来总像马鸣加班上的留级生;丁转转,喜欢吃巧克力和巧克力饼干,他只要闻到巧克力的味道就会兴奋的原地转圈。
这本书里面主要是介绍了马鸣加童年时候的点点滴滴,马鸣加跟我们一样,有时候,马鸣加非常的幸运,有时候非常的倒霉,还有的时候非常的难过,这一本书就介绍了马鸣加的倒霉事件。
其中我觉得最好玩的一篇就是《植物园的厕所》,为什么说这一篇好玩呢?让我来慢慢跟你们讲:马鸣加他们班要去春游,去植物园,马鸣加和妈妈买了很多很多的零食,马鸣加在集合的时候,还有坐车的时候一直在吃零食,终于,在下车的时候已经把零食吃完了,这下好了,零食吃完了,马鸣加也完了,马鸣加的肚子痛的不得了,老师让丁转转陪马鸣加去上一个厕所,等马鸣加上完厕所了,肚子不疼了,马鸣加正准备和同学们玩,这时,只听老师一吹哨,集合了,在回家的车上,同学们都谈论着自己记得的植物等等,马鸣加记得什么呢?马鸣加只记得植物园里的厕所。
这里面还有很多很多好玩的故事,有机会你一定要看一下哦,保证你会笑翻天!
我喜欢的书刊作文 篇25
俗话说的好: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是书,让我的课余生活变得丰富多彩;是书,让我拥有更加渊博的知识;是书,让我懂得生活的真谛。
妈妈每个季度都会给我买许多书,因此我们家的书架总是摆得满满的。有儿童文学类的,有科普类的,还有探案类的。而我最喜欢的是探案类的《大侦探。福尔摩斯》这套丛书。
这套书不仅讲破案,还包含安全,科学及数学等等多方面的知识。比如在15册《史上最强的女对手》一书中,福尔摩斯就是利用左右撇子的特点来解难题的,让我惊叹不已。在13册《智救李大猩》一书中,福尔摩斯抓住凶手的关键,仅是一个生活小常识脚在水里待时间长后会起皱。
这套书不仅故事精彩,情节更是跌宕起伏,扣人心弦。从打开书的那一刻起,我就会全神贯注地观察案发现场,不落下一点细节,因为每一个细节都可能是破案的关键。我会跟着书中福尔摩斯的步伐顺藤摸瓜寻找真相,直至最终破案,自己也才能安心地上床睡觉。轻轻松松看完一本书就这么简单!
这套书不仅增加了我的阅读量,还很好地锻炼了我的大脑逻辑思维能力。在每个案件里,福尔摩斯都要对每个细节进行精准分析,再合理思考与推理,如同我们做数学题一样的思路。因此,这套书对学习数学也会有很大的帮助。
不只我喜欢这套书,我们班的许多同学也喜欢这套书。有的同学甚至会把书带到学校来看,还有一些同学因为故事太精彩,上课时也会不由自主地低头瞄几眼,结果呢?书就回不了家了。我可舍不得呢,我要在家慢慢享受!
我喜欢的书刊作文 篇26
人生没有漫画该多么的无聊呀。一本好的漫画那一带给我们好的心情。然而那些差的漫画就会悲催了,就会留下人们的吐槽和差评。
我喜欢的漫画有《斗罗大陆》,《据说,我是王的女儿》,《非人哉》等。今天呢,我就来给大家说说他们的好与坏。
就先说说《斗罗大陆》吧!《斗罗大陆》可以说它算是一部比较经典的,那个应该出了有几年了吧,我看过的漫画书《斗罗大陆》已经有30本了。首先呢,我要说一下,为什么唐三在转世前的颜值可以说是男神级别的呢,很帅,而且,面容很清秀,但是转世后的颜值可以说掉了一个级别,我只能说是那种校草级别的。作者必须得把他的颜值给提升为原来的那种级别了啊。然后呢?就说说他的优点吧!就是我们的小舞的颜值从小到大都是那么好看,小时候呢就是那种小萝莉、小可爱,然后长大了呢,就是那种漂亮的小姐姐。
《据说我是王的女儿》是我最喜欢的漫画。首先呢,它的画风特别好,故事情节也不错。这部小说这部漫画好像是根据一部小说改编而成的,我在网上无意间上搜到了那部小说,我记得很清楚的就是,里面有一章就是《第一次觉醒》,然后紧接着下一章就是《荆秀薇的真正实力》。作者大大,你可不可以早点把这两章更出来呀?
《非人哉》可以说他的画风好,也可以说他的画风不好,主要是呢,我特别想看龙太子他的人形,可是,作者大大你不给我们看他人形的正面。他的优点就是,哪吒的眼睛特别好看,他就看起来真的就像女生一样。
我希望我喜欢的这些漫画能够一直更下去!呵呵,当然这是不可能的啦。
我喜欢的书刊作文 篇27
高尔基曾经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好书,像长者谆谆教悔:似导师,循循善诱;如朋友,心心相印。书;是开启智慧之门的一把钥匙:书,是带我们去遨游知识海洋的潜水艇;书,是带我们走向文明乐途的一道彩虹。
你想知道我最喜欢的好书是什么吗?如果你对这本书好奇,那我们就一起看下去吧!
我最喜欢的一本好书是名叫《地下121天》他是美国图书馆协会评出的杰出少年读物奖,它的作者是{美}费利期霍尔曼写的,他是蔡美玲翻译的。介绍完他的身世,我们进入正文吧。
我们的主人公是一位男孩,他的名字叫做史雷克,他的体能非常小。小道一圈都跑不了,还有一个大大的缺点就是我们的主人公的个子非常的矮小。他每次都会被同班同学或别班同学欺负,不是因为是雷克太淘气,而是因为他的个子非常矮小,所以同学们才会欺负她。但是只要有人欺负她,他就会直接跑进地铁站,坐地铁他为什么坐地铁呢?原来是因为他把地铁看做是他被欺负过后的“避难所”。所以他每次都会在口袋里备一张地铁票。可是一次偶然的机会,他坐地铁坐到了别的地方,这是一个陌生的地方。史雷克又在地铁站发现了一个小洞,于是他决定就在那个小洞里安家,史雷克决定在这一片陌生的地方生存下去,就这样,史雷克就在地铁站生存了121天。
我看完了这一本书,我的读后感是:这是一部坚韧强悍的都市冒险小说,同时又温暖而感人。本书细节全然可信,而且对于作品向人类不屈不挠的求生意志所表露的关切与赞扬也会深有同感。主人公在这个地下的宇宙缩影内为自己创造天地的努力,其实也反映了世人的渴望。
你喜欢的好书是什么样的呢?如果你有喜欢的好书,里面的内容是什么样的?讲给我听听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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