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二的我的作文

时间:2024-10-18 09:26:40 初二作文 我要投稿

初二的我的作文

  在学习、工作乃至生活中,大家对作文都再熟悉不过了吧,写作文是培养人们的观察力、联想力、想象力、思考力和记忆力的重要手段。你知道作文怎样写才规范吗?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初二的我的作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初二的我的作文

初二的我的作文1

  想到要和学霸做同桌,忍不住小小兴奋了一下,但结果竟这样不如人意。

  终于报到我的名字了,我光荣的坐在了学霸旁边,一点厚脸皮的感觉也没有。可...但...额..当我坐上这个位置,我旁边这只脑残。(改称呼了)就一刻也不停地叽里呱啦的说着,闹着,跟个猴一样。比如: “你干嘛,不要再让我帮你捡笔啦,有完没完啊,哼!”待我家大芸子矫情的哼了一声后,这个奇葩(又改称呼了)弱弱的回了一句:“我也哼”!神回复啊!

  比如:咬笔,想象一下,一只崭新的水笔,不到一天的时间,就被他咬的稀巴烂,尸骨无存,完全看不出来是只笔。本人就是受害者之一,他笔不见了,我借了他一只,结果第二节下课的时候发现我的笔正在他的嘴里接受严刑酷打,心疼啊,虽然不是很贵,但一只好好的笔,就这样被他糟蹋了,就好像我的一个还没出嫁的黄花大闺女,被他玷污了一样,心都碎成渣渣了。

  再比如:哼唧(这绝对是哼唧,因为我永远都听不清一整句歌词),这种没有经过科学验证就莫名闯入本星球的'外星生物,(又又改称呼了) 实在是诡异的可怕。上课莫名的哼歌,说不到两句话,就唱起来,而且唱的首首是神曲,都是那种像经历沧桑岁月的超低音。侬帮帮忙好吧,为了世界和平,请闭嘴一小时。

  比如:脸皮薄,借一把尺,前前后后问了一遍再过来问我:“借我一下尺。”“我们俩第一天认识是不是?借把尺都这么害羞,你以后别活了”“那好,把尺给老子拿过来”!嘿我地牛脾气,把尺一丢,让他自己找去。

  虽然他是个学霸,但他也不过就是个学霸,一个脑残,一个猴样的脑残,一个奇葩,一个吓死鬼的奇葩,还是一个没有经过科学验证就莫名闯进本星球的外星生物。和学霸一起同桌的时光在忆起,无限心酸。

初二的我的作文2

  在我们家里,唯独我一人喜欢吃面。不过我也不是什么面都喜欢,我最喜欢吃的是兰州拉面。

  确实,兰州拉面也没有什么吸引人的,只是一种极为普通的面食,在沁阳的大街小巷无意中都能看到它的影子。可是当你在吃拉面时,细细的咀嚼,你就会发现一种不一样的感觉:仿佛置身于兰州大草原上,凉爽的清风扑面而来;牛群在小丘下喝着沁凉的泉水;羊群在大草原上玩耍,嬉戏。

  我作为一个资深吃货,也是很有讲究的。别误会,我是吃货,可不是饭桶噢!饭桶是很能吃,而我这个吃货可是很会吃的。吃拉面时,我都会要几块蒜瓣,蒜的辣味,伴着鲜美的面香味,简直是一种超值的享受。

  妈妈带我吃过很多地方的拉面,我觉得味道最正宗的我家驸近的一家兰州拉面馆。只要妈妈不在家,饿的时候,我就会在自己的“小金库”里拿出20元钱,飞奔向面馆,我是老顾客了,那里的叔叔阿姨见到我,总是很热情的招呼:“来了!还是一碗拉面和一瓶汽水吧!”我只需点点头而已。

  这时候,拉面小哥就会把刚和好的面团,一点点的揉长,拉细,在拉细,然后下锅,捞起……三两分钟的功夫,一碗热腾腾的喷香扑鼻的'拉面就做好了。我细细的品尝,慢慢的咀嚼,吃饱后,再美美的喝上一口浓汤,嗯……沉浸在拉面的香味中,很快会忘掉生活中所有的不愉快。

  兰州拉面是我最喜欢的美食,它已然成为我生命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再委屈,再伤心,再生气,吃一碗拉面,就会让我抛弃一切烦恼,让一切重头再来!

  怎么样,你也来上一碗兰州拉面?

初二的我的作文3

  有一份厚礼令我至今都记忆深刻,有一份厚礼倾注了我无限的喜爱,有一份厚礼拉近了我与她的距离……

  在所有人看来,这并算不上是一份厚礼,它只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布娃娃,但它对我来说就是我最珍贵的一个东西。

  记得,那时候我最喜欢的玩偶就是布娃娃了,而我却就只有那么一个,而且已经历经沧桑了,不那么干净,不那么好看,也不那么完美了。

  一天,我无聊地在门外徘徊着总是梦想着能再买一个布娃娃,忽然,在这时我听见有好多的声音,吵吵闹闹的,回头一看,才知道原来那是一群女孩子们在玩着呢,我很好奇又很开心,跑着跳着就过去了,问道:“你们在玩什么呢?”她们无一个不笑着说:“玩老鹰捉小鸡。”我很快也加入了队伍中开始玩,玩了好多时,大家才提议要回家了,我低着头转身就走时,旁边传来了一个天真的声音:“大姐姐,我想问你,你有没有布娃娃啊,我妈妈昨天给我买了一个新的。”我没完全反应过来,说:“哦,我有的`。”

  没等我说完,那个小妹妹就跑回家去,嘴里还大声喊着:“等我一下。”我耐心等着,不一会儿,她出来了,双手放在身后,好像在隐藏着什么似的,突然,她把手从后往前举了起来,“唰”地一下子举到了我的眼前,我顿时被惊到了,甚至连话都说不清:“我……我……呃我想问……问你这……这是……是干什么。”她水灵灵的双眼望着我,不急不慢地说:“姐姐,这个是送给你的,很漂亮的布娃娃。”我稍稍推辞了一下,但还是收下了,忍不住说:“谢谢你。”

  回家时,生怕自己不小心,弄坏了布娃娃,便一直揣在怀中,暖呼呼的,带有一份真挚的爱,在睡觉时,我也情不自禁地抱着和它一同睡,甚至去哪儿玩也一直带着它,把它当做我最爱的朋友,对我来说这个布娃娃就是一份厚重的礼物,同时也陪伴了我3年的时间,直到那布娃娃坏了,我却依然保存着它,是不可缺少的。

  是这一份厚礼丰富了我,会令我终身难忘,存在记忆深处。

初二的我的作文4

  友人之间是友情;兄弟之间是玩伴;教师之间是姐妹;父母之间是宠爱。我父母的却不一样。

  我的母亲对我很严厉,我考试考不好的时候,我希望得到严厉母亲的关心,但我却遭受母亲的训斥和冷落。而父亲对我很好,教我这道题为什么错,下次怎么分辨“对错”。我有时觉得自己很可怜,遭受这样的待遇很不公平。但有一天,我知道悔改了。那一天下这蒙蒙小雨,它在我的雨伞中唱歌,我像往常一样回家,突然,一辆车闪电般穿梭公路,路边的水花也随之舞蹈。“啪--啪”水花飞溅到我的身上,一个猛击,我的身体立刻麻痹,倒入泥坡,由于雨伞插入泥土,我的小命保住了。但长时间被雨水冲刷,雨伞也无能为力。

  当我濒临绝望的时候,我见到了一个身影,婀娜的'身体,有点偏瘦,水汪汪的大眼睛,由乌黑到发白的头发。--她就是我的母亲!

  因此我得到了一个启示,母亲并不是故意冷落我,由于我不该错的地方错了;而父亲却与母亲不同,我对父亲的好而开心,但我忽略了母亲对我的爱,在深夜的时候,她偷偷帮我盖棉被;在寒冷的冬季,她把热水让给了我,而母亲自己洗冷水,这冰冷的水在我的手里为什么就这么冰冷-冰冷-冰冷。

  我现在终于知道了,1、由于我叫“黄铃烨”我在冬天出生,“烨”字帮我保暖。2、我母亲说:“我是开心之神。”我想,我可能是“开心之神”父亲是“翱翔之神”母亲一定是“慈爱之神。”由于我是家里的“开心果”,父亲为我撑起一片天,母亲把我视如“金钻。”

  我爱你们,不管黑白昼夜;不管天崩地裂;不管死亡的到来。我爱您!父母,我愿意用我一生的时间守护你们!

初二的我的作文5

  那是第一次看她这样,真的,第一次好美!

  微风吹过,不经意间吹起了她的刘海,好像回到童年了,她牵着我的手,曾经的我们是母女,而现在却类似姐妹。手紧紧相牵,心紧紧相连!那不是令人悸动的旧时光啊,而是,现在依旧能体会到的感动。

  阳光太刺眼。坐在车内沐浴阳光,脑海中浮现一些乱七八糟的小事。突然间,音乐响起,飘飞了的思绪要被召唤回来。仔细一听,我的兴趣烟消云散了。噢买尬!那种我还未出生就过时的经典曲目!顿时,我又集中思绪继续向外的事情了。只是,她,竟给我讲起了这首歌曲,有关时间、歌名等等。于是,我也饶有兴味地听着,偶尔还可以插上几句。似乎介绍得特别快,她又跟着音乐轻轻唱起来。我只是享受着,很享受!

  从窗内看出去,一片金黄啊!田地里,满是大把大把的稻草,我的`眼睛又得以舒适。景美,人美,歌美!或许阳光太强烈,眼泪不由自主地落下,我控制不住。我不知道我的心里有什么在动荡。我不懂它的意义,只是,淡淡的清香,弥漫开来。让我只是静听着吧!让我从她的歌声中慢慢感受她的一生,慢慢享受她给我的微幸福吧!

  音乐停了,但爱不会停。下了车,我又像小时候一样乖乖跟着她身后。任凭风吹起头发,让阳光风干了眼泪,何尝不可?这可能更为幸福呢!无声中,手牵着手,眼望着眼,心连着心,她的深情撞上我的柔情,幸福和幸福是会摩擦出火花的。我看见爱了,我抓住它了,真的好美好美……

  茫茫人海中,我们太渺小,以致于太容易被遗忘。只是,我无法忘记我爱的整个世界中有我最爱的她。原谅我对爱的期待,那只是人人发自内心的渴望!

初二的我的作文6

  无论是谁,都有着属于自己的,独一无二的生命。人的兴趣爱好就好比五颜六色的水彩,将生命描述成一张七彩的图画。

  又是疲惫,而又繁忙的一天。我迈着沉重的步子走在回家的路上。

  夜幕降临,繁华都市中,华灯初上。那时,我正享受生命中的运动。

  “先来做个伸展运动热热身吧!”我这样想。先伸个大大的懒腰,感受着韧带拉伸时所出现的,短暂的酸胀感;再来踢踢腿,感受着僵硬的关节与骨骼伸展开来时,所发出的“咯咯咯”的声音。我在享受运动!

  闲暇时光里,我偏爱跳绳。现在也不例外。我拿出绳子。正跳,反跳;单脚跳,双脚跳;快跳,慢跳……我跳啊跳啊,将方才学习和生活中的不快,撒落一地,只剩下满满的愉悦感与轻松的心态;我跳着跳着,感受着心脏有力的搏动。一阵徐徐风习习吹来。我在享受运动!

  天色渐暗,我头顶一片星光,开始着我的奔路之旅。

  迎着微风凉意的夜风,一圈,又一圈……慢慢地,我感受到了细小毛孔正逐渐张开,我宛若听到了它们像花苞一样,突然绽开时,所发出的“嘭嘭”的.声音;一根根头发迎风飘,仿佛在唱着一首动听的歌。豆大的汗水,滑过脸庞,一滴一滴,“滴答,滴答”的落在地上。我感受到了身体中细微的变化,我的身体在运动中得到了锻炼。我在享受着运动!

  一阵清凉的风环绕在头部,颈部,脚踝处……带着丝丝风铃的,脆生生的响声。

  我继续跑着,享受着背上细密的汗水,被凉风拂过的清爽感觉;享受着心脏开始无规律地急速跳动,宛若想要离开原属底盘的刺激感受;享受着自己克服不适,坚持奔路的顽强精神。

  我享受着运动,享受着生活。享受生命中的运动,对于正当年的我来说,便是享受着有去无回的青春,享受着着青春中的活力与热血。

  那时,我享受着生命中的运动!

初二的我的作文7

  扳着指头计算着:20xx—1999=?哦,我已经十四周岁了,没错,我已经老了,虽然没有满头银发,没有丢失的牙齿,但我真的已经老了。

  一步再也跨不上三级台阶,清晨背着沉重的书包,拖着沉重的脚步来到学校,咬牙切齿的发誓要爬到3楼,但到了二楼就已气喘吁吁,腿脚发软,这不是老年人特有的骨质疏松吗?是什么让我变成这个样子的,是背上的书包吗?不,背上的不是书包,是压力呀!

  再也不愿意听曾经喜欢的DJ,忽然觉得好吵,喜欢伏在桌面上畅游再题海里,或许,只有这样才会使我心神哦平静吧,但大脑始终不能宁静,我的脑子已经生锈了,生怕哪一天他会彻底罢工,这不是老年人特有的症状吗?是什么让我这样的?是桌上的习题吗?不,我做的`不是习题,是分数呀!

  再也没有功夫搭理QQ列表上那些闪动的头像,上网,已成了查找学习资料的代名词,网络都是虚拟的突然这么觉得,无聊,甚至有一天同学问我Q号是多少我都记不清了,是呀,多长时间没有看到那只小企鹅了,这不是老年人才有的健忘症吗?还是老年痴呆症呢?

  我为什么会变老?我也不太清楚,只知道不仅是我,还有更多的人同我一样,也在变老。我们,21世纪的孩子,那学所谓的祖国的花朵,由于严重缺少休息,都已经打蔫了,腰再也直不起来了。我们,新时代的孩子,长着十几岁少年的外表,心灵却和八十岁的老人没什么两样。我们再也承受不住肩上的压力了,责任可笑的名词,从可笑的家长老师嘴里出来是如此可笑,这些强迫性的要求就是一个青少年的责任吗?那些人懂什么叫真正的责任?不,他们不懂、不懂!

  老了老了,熊猫眼、眼袋以及长时间没有锻炼而导致的变弯曲的腿是我们花季年龄孩子们的特征,不得不叹息,我们真的老了。

初二的我的作文8

  如果你问我理想中的学校是什么样子的,我可以毫不犹豫地告诉你:我喜欢的是处处洋溢着自由气息的学校。

  校园的树木参差不齐,自由自在地生长。每天早晨都会有灵巧的小鸟在树上欢呼雀跃,向迎面而来的师生问好,或是“放肆”地飞落在草地上,用小嘴梳理着身上凌乱的羽毛。当你想伸手去抚摸它时,它却纵身一跃,箭一般飞向天空,把你的思绪也带到了远方。

  学校里的学生,不是孤独寂寞的,而是可以和任何一个年级的学生交朋友,甚至可以与老师、校长成为好朋友。在这里人人平等,互相尊重,团结友爱,人人怡然自乐。

  课堂上,学生跟着老师的思维转,敢于想象,大胆发言,就算说错了也不会被老师责备,同学嘲笑。有时候大家会为不同的观点、看法而争辩,每个同学都会积极参与,拿出自己的看家本领说服对方,直到得出正确的结论。

  考试时,无论大考还是小考,教室里都不会有监考员来回巡查影响你的情绪,同学们都非常遵守考场的纪律,埋头奋笔疾书,用自己真实的成绩秀出自己的水平。假如有同学企图作弊,教室里就会响起警示灯,坐在办公室的老师就会如约而至。自然,这位同学的考试成绩就作废了。

  图书馆里,学生可以选择自己喜欢的.书坐在里面看,也可以带上喜欢的书回家看,至于你带了什么书,带了多少本,不需要订记注册。但图书馆的书并没有减少,反而增加了不少,因为同学们都很自觉还书,有些同学还把家里收藏的好书带到图书馆让同学们一起分享。

  这就是我理想中的学校,它能让你健康快乐自由地成长,你喜欢吗?

初二的我的作文9

  人见人爱,花见花开,车见车爆胎的绝世班级——初二(1)班。这是一个欢乐与智慧并存的集体。我们每个人的实力都很强的。因为在这个充满阳光气息而富有活跃性的班级中,我们每个学生都是优秀且独一无二的。这个集体让我们充分展示才华;张扬个性。

  两位学校电视台主持人--小盈、大伟。一个学习勤奋,另一个呢,学习十分优秀。两位主持起来,也是有模有样,叫人赞叹。两人一唱一搭,合作地很有默契。同学们也听的有滋有味。只能说他们主持魅力还真挺强的。他们是名副其实的“黄金搭档”。

  勤学男生——大鹏,是我们班学习最勤奋的一名男生,怎么说呢?他平时好学好问,对于不懂的问题,就会一直钻研,而不是丢在一边不管,他抓紧每分每秒的时间学习,从来不做一件多余的事。外表朴素的他,好学的.精神让他的形象为之高大。

  秀是个上课羞答答,下课开放性的人。她在回答问题时,不是不作声就是吐词不清,连声音也大有变化,有时就支支吾吾。听得我们鸡皮疙瘩竖了一身。而这只是她课堂上的一个怪毛病。课后的她一聊起天来就能犹如江水滔滔不绝。反正只要有她在的地方就必能听到她那“豪放”又有失形象的笑声。但也正因如此,她给我们带来了不少快乐。

  我的同桌,可谓是另类。她总是带点时尚范。不光穿着时尚,就连说话也带点时尚范。有一次她就闹出了个笑话。那时放学,几个同学结伴一起走。有个同学就接了个电话,她忐忑的问:“你家人要来接你了吗?那我不是又要一个人走了。”那个同学很无奈的看着她,说:“没有啦!就……”没等她说完,她便突然冒出一句,半青田话半普通话的话:“给你ho死了。”惹得周围同学捧腹大笑,之后,这句经典台词便在咱班广为流传了。

  这就是我们班个性化的几名代表,当然,在我们班还有整天损人的小翔,乐天派小鹏,活泼可爱的小猪……

  瞧,这就是我们富有青春活力的班级,永远快乐的集体!

初二的我的作文10

  “小朋友你是否有很多问好 为什么别人在那看漫画 我却在学画画 对着钢琴说话 别人在玩游戏 我却靠在墙壁背我的ABC 我说我要一台大大的飞机 但却得到一台旧旧的录音机 为什么要听妈妈的话 长大后你就会开始懂了这段话……”

  这是周杰伦的一首《听妈妈的话》。每当我听到这旋律时,都会不由得想起他歌词的意思,他也很爱自己的妈妈,而我有时却不听妈妈的话。

  有一次,那是一个很凉爽的夏夜,因为刚下过雨,所以很湿润,空气就像刚被冲刷过的一样清新。我和伙伴们一起去玩,虽然天很黑,但我们还是不害怕的。我们在一个空地里玩,那里空荡荡的,没有一个人。我们就在那里追追跑跑得玩,都忘了时间。

  当我们发现时,都已经很晚了,当时特别黑。有一个小伙伴说:“怎么样,怕黑了吧,咱们看谁先到家,怎么样?”几个伙伴也同意地说:“好,好!”但我没有说,因为当时确实有些怕黑,怕会突然会从哪儿冒出个人来。我就呆在原地不动。有一个伙伴对我说:“你怎么了,是不是害怕了?”“我不害怕,咱们开始”

  说着,我们各个冲出去,都去往家的方向跑了。在路上,有很多黑黑的`东西在两旁,我忍住了害怕的心理,不看两边往前跑。

  到了一半的路时,我突然发现自己好像走错路了,我听了下来。但在这是我发现四周都有东西,黑黑的。我害怕极了,不敢看了,想起了我的家人,想起了我的伙伴,想到一定要勇敢地回去。但我现在已经是动弹不得了。突然,我听到“刘子豪,刘子好!”有人在叫我的名字!我鼓足了勇气,朝着声音的方向走去,我已经想不了那么多了,一直走了下去。我看到了我的爸爸,我朝上前去,一下抱住了他。这时,我想起了刚才的一切,才明白:

  我已经长大了,要做个勇敢的人!

初二的我的作文11

  我的家乡是一个美丽的小山村。

  早晨,懒洋洋的太阳从山的东边升起,站在村里最高的楼房远远的眺望,只见云雾萦绕着青山绿水,此时你不由想到了孟浩然的一句名诗“绿树村边合,青山郭外斜。”

  当你轻轻的走近一看,你会发现在树叶里、草茎上、花瓣中都有着小小的露珠。晶莹的露珠在初升的阳光的照耀下一闪一闪的,像一颗颗碎钻,又像星星闪闪发光,又像调皮的孩子在跟你嬉戏|……清风吹拂着,凉丝丝的,夹杂着泥土的气息、青草的味道、鲜花的芳香,在你周围环绕着……

  家乡的人是非常勤劳、热情的。每天他们都是早早地起床忙活。在这时候,家家户户都生火做饭了,屋顶上袅袅的炊烟,更显得家乡美得如诗如画。当然了,在村里游玩的人定会受到他们的.热情款待。

  中午,艳阳高照,此时,家乡的大人们都会停下手里的活儿,坐在大树底下乘凉,聊聊庄稼里的活,说说村里的事,谈谈外面的见闻,再喝上山里采下的大叶茶,是那么的惬意、那么的和谐;小孩则在树上捉鸟或在树底下找虫亦或在嬉戏打闹,是那么的自由,是那么的快乐。

  “夕阳无限好,特别在农村。”夕阳照在房屋上一片火红,整个村庄在夕阳的照耀下显得那么的温馨;照在小路上,牛啊、羊啊在小孩的叫喊声里慢慢的往村里走,显得那么的和谐;照在小河里显得那么的迷离;照在劳作一天回来的农民身上显得那么的幸福。

  晚上,青蛙敲起了清脆的小鼓,蝈蝈弹起了心爱的吉它,夜鹰也吹起它悠扬的笛子,可以免费欣赏到大自然的交响曲。

  我的家乡不仅景美,人更美。我爱我的家乡。

初二的我的作文12

  小时候,我还不明白成功是什么,也不曾尝过成功的滋味。随着时间的流逝,我经历的事情也逐渐丰富,我知道“成功”就是超越自我,而成功的滋味真是妙不可言。

  回忆起我第一次取得成功是在我小学“六一文艺演出”的时候。那时老师通知我“六一文艺演出”的时候准备一个弹双排键的节目。其实那时我有些不太乐意,因为重新学一首曲子太麻烦,可是妈妈却认为我应该抓住这个机会展示自己。在答应了之后,妈妈带我到音乐老师那学一首新的曲子。当时,时间很紧张,学好一首新曲子很难,但在我再三的考虑下,还是决定去学曲子。

  在那段时间的晚上,我都会去老师那学琴,每天晚上回家写完作业后也会练。渐渐的,我弹得越来越好,我也越来越自信,从弹琴中找到很多乐趣。在这时,我已经向成功迈出了一大步。

  在表演当天,我的心情很忐忑,生怕自己在弹琴的时候出错。音乐老师见我这样,安慰道,没关系的,我弹错他们听不出来。我听了心情顿时放松了许多,轮到我出场,我深吸了一口气,走上舞台。在众目睽睽之下,我成功地弹完了一首曲子。我终于尝到了成功的感觉,开心自豪之情在心头久久回荡。

  在人生的途中还成功了很多次。我还在成绩很不稳定的时候努力学习,在一次数学考试上我考了第一名,让许多同学都对我刮目相看。

  最令我难忘的一次成功,是我学会了坚持。起初的我总是喜欢旷舞蹈课,不过我的'舞蹈已经学了五年了,如果在此中断会很可惜,所以妈妈教我坚持。从坚持舞蹈课开始,我还开始坚持陪妈妈去上瑜伽课,坚持早上7点半起床……坚持不仅是一时的可贵精神,而是一生中不可或缺的“财富”。

  有句话说的好:“‘成’是‘功’的积累。‘功’是‘成’的基础。”我相信,在一次次不断的成功中,我会学会谦虚与其他可贵的精神。

初二的我的作文13

  我,一名初二的学生。今年芳龄十三,个子高挑,皮肤白皙,唯一美中不足的就是我微微发胖的体型。

  我的学习不怎么样,勉强可以说的上是中等生吧,班里的人却都说我是个一无是处的差生,对此我只好翻了翻白眼,只不过进了几次办公室留了几次堂补作业而已,至于这么说我么?

  还有,谁说我就是一无是处,没有任何优点的?小女子这就列出几个优点来给你们瞧瞧。

  绘画能手:

  我欲以三尺笔锋,画出七尺不败之地。

  如果你在乡野间看到一个女孩背着画架走走停停,没错,那就是我了。我超喜欢绘画,特别是静物写真,虽说没有经过任何专业的训练,可是我的画技确是不错。有几次小姑到我家里看到我画出来的画,频频点头称赞,之后一脸惋惜的.对我母亲大人道:这孩子不学画画真是可惜了。

  书生:

  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

  我很喜欢读书,这都源于语文老师的一句话,书中自有黄金屋。当时我就真的很天真的以为书中有一座金闪闪的黄金屋,央求着母亲大人买了好几本书翻来看,一本书翻完了没找到又翻另一本,不知不觉间就读了很多书。随着年龄的增长,我才明白书中其实并没有什么所谓的黄金屋,不过我找到了比黄金屋更重要的东西——知识。

  热心肠:

  班里热心肠,有事我帮忙。

  我在班里是个热心肠,比如说哪个同学忘记带笔,或者是尺子,不用他们开口,我都会毫不犹豫的借给他们。每当她们说谢谢时,我总会摇摇手,说一句举手之劳何足挂齿。我这个热心肠可是在班里公认的哦。

  这就是,我。作文

初二的我的作文14

  课堂上,讲解情韵深长,诵读激越铿锵;生活中,嘱咐温暖亲切,告诫严肃真诚;天地间,雨声淅淅沥沥,笛声婉转悠扬……听,那声音在我耳边回响。

  她是我们学校有名的歌手,将在学校举行的歌唱比赛中一展歌喉,她最终能否夺冠?我们的答案永远是——她可以。我们对她充满期望,极为迫切地想听到她的歌声。可不知道从哪里传来的小道消息使我们心中的信念动摇了——她生病了,暂时不能唱歌。听到这消息,有人喜,有人悲。大家询问身边的人,这消息是谁传出来的,可不可靠?然而,据可靠人员说,这是他听老师说的。唉!大家都发出感叹,燃烧的内心被冷水浇灭了,看来这次唱歌比赛很无聊啦,要不比赛时呆在教室好了。我们不再对这次比赛抱有期待,有些人甚至想趁机逃出学校去玩,教室里一片嘈杂。

  唱歌比赛的那天,即使主角不在,可赛场还是很热闹。选手们大展身手,亮出自己的歌喉,有些有潜力的同学唱得很好,大家认真聆听,可有些同学唱得实在不怎么样,用一句经典的话来讲就是“人家唱歌要钱,你唱歌要命啊”。听听那一声声“狼嚎”,看看笑得前仰后合的`观众,你就知道那歌声有多么“美妙”了。

  轮到17号上台了,这是她的编号,大家都以为她不会上台,可意外的事总在我们身边发生,大家都不敢相信地望向站在台上的她。她只是微微一笑,继而开始歌唱。我收起心中的疑惑,笔直地坐着,耳畔只有她的歌声。那歌声是多么美妙动听,我眼前仿佛出现了一个个音符,将我带入音乐的世界。待她唱罢,我仍然沉浸其中,久久不能回神。

  比赛结束后几天,我才知道原来她冒着喉咙会哑的危险参加比赛,即使老师与亲人劝她,她也执意参赛,扯开嗓子歌唱。也许她觉得这不是比赛,而是她生命中最重要的事——唱歌。

  那声音在我耳边回响,久久不能停息。

初二的我的作文15

  父爱是一盏小夜灯,陪伴孩子走过不眠之夜。是漫长铁路的终点,无尽的关心和牵挂。——铭文

  三月的晴空晶莹剔透,淡蓝色离地面那么近,似乎一只手就能摸到云。天空和云之间的距离是如此之近。天空另一端的思念是那么的近,仿佛就在眼前。

  夜灯

  小时候怕黑,总以为黑夜的尽头就是死亡。书中看到的`所有鬼魂,似乎都在夜晚跑出,肆虐横行,给寂寞的夜晚增添了恐怖,也增添了深深的孤独和眷恋。

  我一个人睡觉的时候,父亲给我买了一盏夜灯,一盏小白灯,但那是我在黑暗中守护的唯一温暖,像父亲温柔而认真的眼睛盯着我,给我勇气和信心,还有战胜恐惧的力量。“黑夜的尽头不是死亡,而是黎明,”他说。“所有的黑暗都会消散,太阳依旧会升起,我们会一直陪着你。”

  出发作长途旅行

  爸爸去北京出差的那天,是坐火车去的。熙熙攘攘的站台,来来往往的人群,他的身影很快消失在视野中。他上了火车,在座位上向我们挥挥手,然后火车启动了,驶向一个未知的距离,消失在遥远的地平线上。

  一开始,我经常给他打电话,告诉他,他的家庭很好,我们都很想念他。那个想念被时间冲走了,渐渐的消失在我的脑海里。我只是偶尔看看北方的天空。这是一个孤独的观察。

  回来的时候,几个月过去了,脸上一片沮丧,心不在焉的眼神里满是疲惫,没有过去的明彻。他放下大行李包,掸掉上面的灰尘,过了很久才翻出一件白色毛衣,眼里闪着一丝亮光。他高兴地对我喊:“女儿!看爸爸给你带了什么!”

  我已经哭了很久了.父爱不会随着时间的流逝而褪色,反而会随着岁月的流逝而呈现出最鲜艳的色彩。父爱没有距离,一直默默守护,守在我身后。它在我心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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