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发现了什么作文
初一正是好奇心比较重的年级,可能会在顷刻间发现某些令人惊叹的东西。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我发现了什么作文。
第一篇:
其中考试后的一个中午,我像往常一样回到家中,此时屋里的竞极了,只见妈妈冷冷地坐在沙发上,看见我回来了,她好像找到了出气筒,铁着脸狠狠地说:“看看你的卷子。”
我忐忑不安的拿起卷子,呵,还不错,90分,这在我班已经是名列前茅了。我满心欢悦的浏览者卷子,突然发现自己的基础知识还不错。这要感谢语文老师严厉的要求,其实每天的听写也很重要,只有这样,才能把基础知识掌握牢固。我继续的浏览着卷子,我又发现自己的阅读能力真的有了很大的提高,阅读分数就是最好的证明。曾经有一阶段,我为阅读而苦恼,这是妈妈耐心的给我讲解,为我树立了自信,从那时起,我们母子俩每天研究一篇文章,妈妈教我许多阅读的好方法,我也很专心,都铭记在心,没想到这次考试我运用了这些方法,效果还不错。
我正洋洋自得,妈妈生气地说:“看看你的作文吧。”我翻开卷子的背面,霎时我吃惊了,34分,我就像当头挨了一棒,这是我初中以来最低的一次考试。我真的有点自惭了,最近不只是为了躲避妈妈的唠叨,还是为了创新,我独自写作,从不让妈妈指点,最爱编故事,这不作文中的故事就是自己胡编的,现在看来真是可笑,缺乏真实,空洞。废话也很多,没有明确的中心。此时在痛苦的思绪中,我终于顿悟了:写作文就是写自己身边人和事。
知道了语文分数后,我便急切地想知道我的英语分数,希望能在这方面取得好成绩。好奇心的驱使我来到了办公室,英语老师满面笑容地说:“你考了95分。刘老师经常就是温和,即使你再不好,她也不发怒。她的笑容怎能扶去我心头的一丝愁云,特似乎看出我的不爽,仍温和地说:“我发现你太马虎了,真是不该。”他继续的翻看我的卷子,语重心长地说:“我还发现你最惊不爱回答问题了。”我沉默无语,但是刘老师对试卷的总结,我都铭记在心。
是啊,今后还要面临无数次考试,其实分数是次要的,重要的是要对考试试卷的分析、总结,药学会发现自己的成绩,更要找到自己的不足。
第二篇:
在我告诉大家我的发现之前,先卖个关子,给大家猜个小谜语:周身黑漆漆,大小像饭粒,嗡嗡飞呀飞,专把细菌传,你若想捉它,倒还不容易。这个问题的答案其实很简单。对了,它就是苍蝇――与吸血鬼蚊子等齐名(臭名昭著)的四大恶虫(四害)之一。要说我的发现,其实也很简单。
苍蝇长着数以千计的复眼,它们使苍蝇们如鱼得水,如虎添翼,因为这样一来,它就可以发现自己四周近360°以内的几乎一切东西,哪怕是极小的移动,它也能察觉。这就是为什么苍蝇比蚊子更难对付的主要原因。
一次偶然的机会,我发现苍蝇特爱在油腻的东西上爬来爬去,好像是在取食。如果你家做了些油腻的菜,朝天花板上看,你会发现,一大群不速之客正潜伏在天花板上,其中一部分不时地徘徊,等你吃完后它们再群起而攻之。你想,现在天气较冷,苍蝇们都饿着肚子,好不容易发现一盆美味佳肴,它不去揩油,更待何时啊?要知道它们的智商可不低呢。
我利用苍蝇的这一特点,想了一个灭蝇的巧妙方法:在一根麻绳上涂上些肉汤,再加上点糖,不就成了苍蝇们梦寐以求的大餐了吗?你只需把它挂在一个阴暗的角落,耐心地等到半夜,因为此时正是苍蝇反应最慢的时候,你一定会发现饥肠辘辘的苍蝇们密密麻麻地歇在绳子上,正享用着它们的最后的晚餐哩。这时,你只要偷偷地把一个大塑料袋子慢慢往上套,然后突然扎紧袋口,猛地拽下来。哈,这些可怜的馋嘴鬼这时才会反应过来,一窝蜂似的在袋子中垂死挣扎,这时你的灭蝇任务就基本完成了,接下来就开个采蝇大会庆祝一下吧!
怎么样?我的小发现的确很实用吧?如果你也手痒痒,想做点灭四害的好事,不妨也来试一下!
第三篇:
童年是多姿多彩的,我的童年也不例外。以至于现在想起来,都要笑破肚皮! 记得刚上学时,我还是个不懂却又装懂的小孩儿。
有一次,我从电视上知道了“人参”这个词,并且知道人参的颜色是土黄色的,形状像个人,有时上面有泥土。人参能治病,是一种珍贵药材。我还从动画片中看到人参能长生不老,救死扶伤,便真的相信人参有这种本领。 第二天,我去找表姐玩(虽说是姐姐,也不比我大几个月)。我们商量了老半天,最后终于决定玩“家家酒”。她负责“煮饭”和“炒菜”,而我则负责“买菜”。
我提着一个蓝子,来到了一个杂草丛生的地方,随手摘了几片叶子。就算是“买菜”了。 我看见了一些一寸高的杂草,正想摘它们的叶子,但转念一想:还不如整株都摘,省得麻烦!于是,我用力一拔,杂草连根拔了起来。咦?这不是人参吗?只见杂草的尾部,是土黄色的,形状也有像人,还有……对!上面还有泥土。条件都十分符合,肯定是人参! “佳佳姐姐,过来一下!”我大声叫道。表姐闻声赶来:“什么事?”“你看,我发现了人参!”我十分兴奋地说道。表姐接过一看,再听了我的解释后,说:“是有点像,只不过人参可没那好发现。”我振振有词地说:“虽说很少人发现,但也有人发现啊!说不定我们就是发现人参的人。”表姐半信半疑地说:“那它怎么没有手脚,就有头和身子而已?”“因为它还没有成形嘛!”我学着电视上的口气说,“还有,你有没有听说过,菜是越嫩越好吃,这人参也肯定是这样。现在还嫩着,快拔多些。”我一脸的稚气,但姐姐还是被我说服了。我如同发现了新大陆一样,不,比发现新大陆还高兴,一下子摘了好多。于是,便开始做菜。
做完了,我想起人家说“马肉全席”,是指全是马肉,那我们做的,全是人参,就叫“人参全席”吧!我把想法告诉了表姐,她听了,也拍手叫好。“姐姐,你先吃。要知道吃了人参可以长生不老。”我兴奋地说,但当我们闻到那涩涩的味道时,都不敢吃。 过了几年,我从书里知道我发现的那个叫“根”,并不是“人参”。好险!那时玩过之后不太在意,如果当时告诉了别人,还不笑掉大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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