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一语文作文记叙文
无论在学习、工作或是生活中,大家最不陌生的就是作文了吧,作文根据写作时限的不同可以分为限时作文和非限时作文。你所见过的作文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高一语文作文记叙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高一语文作文记叙文1
俗话说得好:笑一笑,十年少。我们只要拥有快乐、自信、积极向上的生活态度,那么这个世界就会充满欢声笑语。
我是一个篮球爱好者,打篮球就是我最大的快乐。学校的篮球场上一定不会缺少我的身影。这不,我又要在篮球场上大展身手,跟其他班打比赛了。
比赛开始了,我迅速发球,对敌方进行一阵凶猛的进攻,准备一击制敌。不料,半路杀出了个程咬金,用他那“庞大而且比墙还硬的身躯”阻挡了我,无奈之下,我只得把球传给了队友。球出去了,可我借着惯性迎面撞在了“墙”上。我像足球似的滚在了一旁,顿时逗得大家哈哈大笑,紧接着我一个“鲤鱼打挺”满血复活,又一次冲向球,一把抱住。终于我过五关斩六将的来到了罚球线,一个三步上篮投球。我的起跳点刚好落在离篮球板白框60度的位置,我跳的很高,都快碰到框架了,属于最佳投篮处。旁边的观众屛息凝神,都在担心我的球不能投进,我的队友也紧握拳头,为我捏出一把汗。我在心里想,这球我一定能进,果然,没有辜负大家的希望,球进了。我高兴的一蹦三尺高,脸上绽放出了最灿烂的笑容。
因为我对开局不到两分钟就进球了,队友们都兴奋的冲过来和我击掌,我们高兴的抱成了一团。刚才所有的担忧和紧张在这一刻化为乌有。明亮的阳光挥撒在大地,小鸟在一旁唱歌,好像在欢呼我们的胜利。
快乐就像一本书,翻开它你就会看到希望,阅读它你就会收获知识,拥有它你的生活就会五彩缤纷。而对于我来说打篮球就是这本书中最大的快乐。
高一语文作文记叙文2
清晨,被包裹在狭窄公交车上的我,穿梭于薄暮下的围城之中。不管是寒风暴雨,独自一人走在这条大街上已有无数次了,不知为什么这次觉得脚步如此沉重,仿佛脚下穿着铁鞋走在宽阔无比的磁物中,寸步难移。大概是受了早上那件事的影响吧!
得知被认为是稳坐宝座的我,被挤下了英语导优班的名列,顿时如五雷轰顶,辉煌一下子离我远去,心仿佛进入了深秋季节的树林。我像是在捡起落叶的那个人,我在苦笑着怀念那逝去的青翠。我无力地走着,路仿佛格外漫长,突然,一束阳光强烈地刺痛我的双眼,这是多美的一景啊!太阳挣扎着想逃脱于地平线的束缚,那是一种不愿服输的性格啊!
在阴云的笼罩下,太阳的光芒逐渐消失,取代它的只是令人恐惧的阴影。难道太阳还是无法战胜那无边的黑暗势力?然而,我想错了,一缕缕微光再次展现出来,它拼命地履行着那份执著,“皇天不负有心人”,阳光洋洋洒洒地洒向每一个角落,阴云屈服了!我顿时醒悟了过来,自己的境遇和这景不也如此相似?原来自己不过是那没认识自己的。有一个常常埋怨自己的才能无法得到发挥,哲人便告诉他:“你能把地下的那一粒沙捡起来吗?”“这当然不可能!”鄙夷地说。“如果地下是一粒珍珠,你还会担心捡不起来吗?”
明白了:努力使自己成为一颗珍珠!这就是自己,真实的自己。有“大道如青天,我独不得出”的愤懑,却依然以“长风破浪会有时,直挂云帆济沧海”的自信面对人生,我是不是从中得到些感悟呢?
真感谢那次我走进了自己的后花园,读懂了并叩问了自己内心的那个答案。一样的我,头顶着变幻的日月星辰,奔着脚下不停的步履,带着自己的特殊感悟,在属于自我的道路上奋勇追逐……
高一语文作文记叙文3
你可曾记得,儿时的我们,在空地上玩着烟火,在草丛中寻找着蚱蜢的情形?
曾有多少个夜夜,有多少个人走在那熟悉的乡路上,坐在公园的长椅上,静静地陪着孤独的月,向它倾诉着自己的伤痛,听着月留在心底多年的话……
那当年的繁华,终究成了浮空一片,转眼,便消失得无影无踪了……
秋意渐浓,那一片又一片黄灿灿的麦穗,被无情的人类给夺走了。曾经在无数个寂静的,无数个夜晚里,麦穗在月的身旁,听着月的寂寞,默默地倾听着月,诉说着孤独,寂寞的滋味。可然而,月并不懂得的恐惧,她俱畏人类,她十分清楚自己将在不久后便会离开月,被冰冷的镰给划开一道小口,然后倒下。那细嫩的枝干,流逝成一根根干枯的稻杆,再也没有生机,没有活力。她多想有人陪在月的身边,哪怕是个天真、烂漫的小孩子,亦或者是位年过古稀的老爷爷。
几年后的一个黄昏,又是一个深秋。当年种着麦穗的肥土已经成了一片昙花园,周围的树叶早已落光。晚上九许时,月忽听一声又一声清脆的叭叭响。是昙花,她又开花了,这是她最后一次开花,似乎把毕生汲取的养分,都绽放了出来。花群的周围宛如有一条彩虹闪过,化作一道涟漪,到那最远的天边去了……
在花圃的旁边,一片不起眼的草地,那有一株无人问津的无名草,在一旁默默地看着这一切。他真可怜,就连镰刀也为他而感到心寒。他抬头看着月,月并没有看到他,而是看到那耀眼的昙花园。可怜的无名草其实他也想当月的知音,只是,只是他适合吗?
高一语文作文记叙文4
一个人要想生活得丰富多彩,就要有自己喜欢做的事或者自己爱好的事物。
我有许许多多的爱好呢,踢足球、画画、看书、跑步、跳远……但我最喜欢的还是篮球。
我是从二年级上学期开始喜欢上篮球的,后来,妈妈带着我去篮球培训班。第一次学打篮球时,我只会拍球,其它都不会。一开始我跟着老师做,老师怎么拍我就学着老师的动作。老师让我慢慢拍着篮球,一边数一边拍,我一下子就拍了五十个。我兴奋地冲到老师面前喊道:“老师,老师!我刚才一口气拍了五十下篮球。”老师笑着对我说:“你很有打篮球的天赋哦,继续加油!看看能不能一口气拍一百下。”
听了老师的话,我非常开心,很自豪。我心想:我一定要拍一百下。我继续努力,认真地练习拍球。后来,我就跟着这个老师学习打篮球,一直学了三年,球技也越来越好。
有一次,学校里选拔几个会打篮球的同学组成一支球队去平阳县城打比赛,我是第一个被选入篮球队的,我非常高兴,我想这几年的篮球没有白学。老师带领我们认真练习,刻苦训练。不久,我们去县城打比赛,比赛开始前,我们都非常地紧张,不知道能不能打得过对手。上场后,我们一开场就拿到了好几分,然而很快我们又被对手反杀了。之后,虽然我们很努力地拼搏,但还是不敌对手。在回来的路上,我们带着伤心的情绪,老师鼓励我们说:“我们才第一次打比赛,他们打过很多次比赛了。不要灰心,下次我们还有机会。”听了老师的'话,我们的心情才好转一些。
后来,我不但在校队里练球,还自己去报了一个篮球提升班。
打篮球给我带来了无尽的快乐,我希望自己长大以后可以和我们的体育老师一样出色。
高一语文作文记叙文5
如果说人生是一本书的话,那么写这本书的是两支笔。
一支笔写成长,一支笔写衰老。成长不是为了衰老,但成长必然走向衰老。成长的时候不要怕,长成的时候不要悔。
一支笔写奋进,一支笔写后退。大街、车站、机场,看那些来来往往的人群,谁能说清,哪一个是在前进,哪一个是在后退?有的后退是为了前进,有的前进却导致了后退。
一支笔写快乐,一支笔写烦恼。如果说人生是一辆载重的车,那么快乐和烦恼就是支撑它的两个车轮。有沉重,才会有轻松;有痛苦,才会有欢乐。我们期盼快乐,但不害怕烦恼。屈服于烦恼会更烦恼,战胜烦恼才能孕育新的快乐。
一支笔写成功,一支笔写失败。没有人不希望成功,因为成功是对自己辛劳的最好报答,是对自己能力的最好证明。但我们的许多智慧,却往往来源于失败。这正如英国作家迈尔斯所言:“了解了什么行不通,才发现了什么行得通。”
一支笔写他人,一支笔写自己。任何一个人都不能离开他人而独立生存。所以,在人生的这本书上,应该写自己的梦幻,自己的奋斗,自己的辉煌;也应该写他人的价值,他人的慷慨,他人的奉献。因为越是抬高自己,自己就越孤立。
一支笔写未来,一支笔写过去。每个人都有未来,也只能寄希望于未来。因为无论过去多么成功,多么灿烂,都无法留住和挽回。所以,不管你过去写下的是亨通和腾达,还是辛酸和眼泪,现在都需要拿起另一支笔,描绘美好的蓝图,展望未来的壮丽。
有一个国王,要一位大臣用一句话来概括世界六千年的发展史。这位大臣说:“他们出生了,受了苦,又死了。”也许,这就是人生的最好解释。有人说活着说是要“受苦”,也有人说活着就是要“享乐”。但无论为了“受苦”,还是为了“享乐”,既然来到了这个世上,就得奋斗一回,拼搏一回,闪亮一回。既是为了他人,也是为了自己。
高一语文作文记叙文6
经历了最初感觉似乎无止境的艰苦,我们熬了过来,身体已经渐渐适应了奔跑的感受,心灵不再有激烈的叛逆,我们曾经忍受着脚板的疼痛,呼吸的困难,外界的纷扰,还有心灵里,那隐隐约约的放弃之念,然而我们却领悟了每一点进步,每一刻成长,轻盈的风成了我们最好的伴侣,用生命挥洒青春,用激情燃烧岁月,军训的生活告诉我的不只是挫折的苦难,还有坚持的美好。
军训,让我们体验一种艰苦。
还记得第一次被军官带到操场上在烈日下站军姿,当阳光毫不留情地打在脸上时,“放弃“二字便一直在脑海中浮现。从未这样彻底地被阳光暴晒,从未这样眼睁睁地看着汗水流下鬓角却没有擦,从未这么纹丝不动地站立将近半个小时,然而不知为什么,我坚持了下来。或许是一种对刚开始军训生活的憧憬,或许是不想轻易被打败的倔强,或许就单单只是年少无畏的自信。
军训,让我们体验一种畅快。
当远处的地平线最终屈服于我们不懈的步伐时,当遥远的彼岸最终臣服于我们的足下时,我们体验到的,是一种发自心灵深处的最透彻的满足。一个下午整整三小时的拉练活动,我们迎着太阳尽情地向前方奔跑着,那一刻,我真正地体会到年轻所带来的畅快,我们是用整个身心去挥霍青春,去感悟生命的真谛,烈日并不能阻碍我们前进的步伐,即使大汗淋漓,我们依然静静地去享受,这惟一属于自己的奔跑人生。
军训,让我们体验一种欣慰。
古人云:“天将降大任于世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行拂乱其所为,所以动心忍性,增益其所不能。”短短七天的军训,真正让我明白并切身体会了坚持的意义,坚持由信念而发,由毅力而续。人生的道路固然难以一帆风顺,固然充满荆棘、布满坎坷,但只要有坚定的信念,就总会见到曙光。即使前路有再多的艰难和困苦,即使前方风浪再大,我也会执着追求,只为心中那一份信念,无怨无悔,毕竟,这终究是精神的支柱,是生活梦寐而孜孜以求的理想。
人生是一场漫漫长途。有时我们只是静静地坐着,看乡间夕阳,有时我们只是慢慢地走着,享自在风光。而当远处的地平线化作那心中永恒的渴望在召呼我们时,便是我们奔跑的时候了,军训的结束是圆满的,我们心中所留下的不再是最初的怨恨,而是更多的因只有亲身体验才能明白从前所不知道的艰辛所带来的领悟,无论艰辛、畅快、满足,此刻都已幻化成心中最美好的记忆。明日的朝阳将伴随着这迷彩的记忆引领我们走得更稳、更坚定。
高一语文作文记叙文7
“上善若水。水善,利万物而有静。居众人之所恶,故几无道矣。”
——《老子》
水之柔美篇
“天下其柔弱于水,而攻坚强其弃之能胜,其无以易之。”
老子认为,水乃世间至柔,但能克制世间至坚。看李白“抽刀断水水更流”,水是如此之柔,刀是如此之利,而刀剑同样奈水无何。
“滴水穿石”是家喻户晓的故事,除非亲眼见到,你绝不会相信,那样柔,那样弱的水,竟能将石滴穿。然而,水,确实做到了。
以柔克刚,柔美,乃水之一善。
水之有情篇
“仍怜故乡水,万里送行舟。”
水是有情的。大诗人李白在离开故乡后,当轻舟划过万重山时,只有一江故乡水,依然陪在他身边,将亲友一缕缕思念,一声声牵挂传递……
千年前的千年,越水将王子载至越女前,他们相见,相识,相知,相爱,在历史的长河中舞出一段永恒的传说。
你还记得当年,西湖河畔,是谁让许仙驻足、素贞借伞吗?你还记得当年墨香书叶,是谁让薛涛的信笺飘过墨客吗?你还记得当年,汉宫幽幽,是谁让宫女的思念划到家人心中吗?
柔情似水,有情,乃水之二善。
水之奉献篇
“沧浪之水清兮,可以濯我缨。”
记得小时候见过一则脑筋急转弯,问的是什么东西越洗越脏,答案自然是水。当时,也没太多感想,现在细细体会,的确是水。
水在被人利用之前,是纯净、清澈的。在被人用完之后,是肮脏、不堪的。可尽管如此,水却从不抱怨,它默默地,将自己奉献……
舍己为人,奉献,乃水之三善。
上善若水,很欣赏这句千古哲理。是的,世间至善便如水。
高一语文作文记叙文8
语文是白纸黑字,也是根植于骨的传承,在中国人的血管中川流不息。
他是有生命的,心跳藏在一笔一画里。
仿佛看见一位少女,眉眼清秀,乌发松挽成髻似故人,手拿团扇身穿素衣,嘴角微晗淡淡笑意。
她清摇团扇,念:“红豆生南国,春来发几枝。愿君多采撷,此物最相思。”
丹凤眼里浸着淡淡思念。
我想语文是像这清秀少女吧,文字虽淡,含义却刻骨铭心。试问有哪国文字如语文,准确表达出你心中所想,细细咀嚼,又舍不得放下。古人的情怀透过那些久远诗文的传承,而我们通过那一个个黑字,小心翼翼地触碰几百几千年的那轮明月,那壶清茶,抑是那个人。
语文也是好似戏台上的伶人,身形优美,明艳张扬,一颦一笑,牵动着看客的心脏。
眼波流转,千娇百媚。
一千种人看她有一千种看法,其中苦乐,身中体会。你越是思索,越是陷得越深,沉浸在她的明眸皓齿中,无法自拔。
岁月如海,将一些东西冲走,却又将一些东西冲向你的面前。四季更替,从白墙黛瓦变成摩天大厦,惟有语文安静地陪着时间走过岁月。她是一行行的诗句,荡气回肠的壮言,尘封诗文的历史;她也可能只是日记本的小字,韵母上小小的读音,和语文书旁红色的批注。
若你有一天翻开语文书,你可能会发现一个素衣少女,眸子晶亮。她说:“山有木兮木有枝,心悦君兮君不知。”
你心下一动。
原来语文早已深入骨髓。
高一语文作文记叙文9
近日在语文课上学习了关于项羽的文章,不禁感慨颇深。
自古以来,项羽便被人们称为英雄,特别是他最后在乌江自刎这一情境,更为世人所叹惋。项羽的性格是悲剧性的,这也注定了他的结局。项羽有武力、有胆魄、有计谋,更有怜悯之心,他勇猛而又残暴,有志向而又目光短浅。这个英雄的心理是极其矛盾的。
英雄应该有胆识和气魄,像项羽那样破釜沉舟九战九捷;像李广那样,面对数十倍于己的敌人,下马解鞍,静中取胜;像巴顿那样,让机动师直插敌人内部,直到汽油燃尽。
英雄应该机智而有计谋,像项羽那样只带三天口粮,激励士兵忘死而战;像张飞那样,巧泄军机生擒严颜;像毛泽东那样声东击西,四渡赤水。
英雄应该有坚韧不拔的品质与顽强的作风,像韩信那样受胯下之辱,能屈能伸;像林肯最初竞选州长那样,坚持信念,永不放弃;像邓小平被下放再教育那样,忍辱负重,开创改革开放新思路。
楚汉相争五年,英雄项羽败了,痞子刘邦赢了,为何?在于项羽的不得民心,刘邦的能屈能伸;在于项羽的犹豫不决,刘邦的坚决果断。如若历史可以倒流,让英雄波拿巴把镇守后方的二位大将调回,那滑铁卢之役必定又是一个奥斯特利茨;如若历史可以倒流,让忽必烈远征日本的海军对战船稍加改进,那小日本早就被灭种,中国也早已迈入了现代化。但历史的马车向来没有倒档,英雄们的呐喊也逐渐被历史进程中的石破天惊而湮灭,留下的,也只是后人的评价,记住的,也只是那些模糊的身影,那看不透的心灵与感伤。
结束语
英雄功过,留待后人评说。
高一语文作文记叙文10
天夜晚,我躺在床上对着窗外的夜空发呆,渐渐的,我进入了梦乡……
这是一颗极奇美丽的蓝色巨星,它无比庞大,质量有太阳的30倍。亮晶晶的蓝色上似乎没有一点儿污点,边上还镶着一层美丽的“金边”。“金边”上冒着熊熊烈火。有谁能想到,在这宇宙的深处,竟然还会有如此壮观的景象存在。我看呆了,好半天才把镜头向左侧移动了一下,指向飞船的正前方。突然,我感到眼前一阵闪光。天哪,我看到了什么?一个光芒四射的光环,在以极快的速度旋转,圆环中央什么也看不见,黑黑的,好像一个无底深渊一样,那景象犹如美丽的日环食。杰克愣住了:“难道宇宙中还会有这种天体?”我木然回不过神。忽然,我看到那颗蓝巨星变了,很明显变成了梨状,梨的尖端正指向圆环,发出一支支亮闪闪的“箭”。
“啊,黑洞!”我清醒了过来。我明白,那个蓝巨星正在被黑洞强大的引力吸引着,这就是那颗恒星的末日。我看呆了,但我也因此犯了个致命的错误,我忘了飞船还在以光速前进。而且和蓝巨星被吸去的方向是同一方向。
舱内的空气越来越热,使我感到莫名其妙,我清醒过来一看,吓得我冒冷汗。那个黑洞像个巨兽向飞船扑来。我意识到:“完了,我犯了一个不可挽救的错误,致使飞船陷入了无底的黑洞。”
黑洞光环疯狂的转着,飞船在黑洞面前像一只小蚂蚁,占了大半边天,因为黑洞的速度,使飞船内产生了强在的重力效应。杰克被压得喘不过气来。就在这时,一股巨大的后坐力猛然冲来,几乎把杰克的骨骼压散了架。他大叫一声后,失去了知觉……
我吓得从梦中惊醒过来,发现原来一切都是一场梦。但我还是被吓出了一身冷汗。
高一语文作文记叙文11
伊人独醉,相思瘦;落花悠悠,谁把痴情守?
深宫秋月,不知人间,几何轮回转?夜半风声,露湿阶,空将诗语,榭纷沓。一片寂静,瘦是影悲转凉。几番凝吟,几轻弹? 几多繁华,久倾城?几多情愁,染指寒?夜凉,心落愁,无处莺歌,凭栏对。独坐小楼,西风凉。一处茫然,不知谁帘卷?踏澜衾闲,晚风月,一地轻纱,谁轻舞? 落红花开,点滴愁,半箩香玉,碎了谁的心?寒香衣别,多少青燕,早已是,悄然岸边,离散。一指凝香断,各自天涯,伦红袈裟,细作他人门前花。蒂落一声风骨,换的红颜水。落幕芳馨,情似远 冷颦画月,谁将心染的碧玉透?
蹙暮绮雨,几知音?思念留影烟花碎,一曲断魂,谁雨蝶?雨露,空寂,秋风寒。唔梦思源,残红深,一片潇湘,簪花冷。画暮一轮秋月凉,谁将白露吟成霜?玉楼画春,阶几何? 秋风梓涵,问一卷,风云愁。临寒娇筱,谁将花语,颦眉榭?冰清若曦,一纸捻红,水中花。梳妆凝红,问谁肯一纸袖红,缇萦?残红吟月,衣香冷。庭院深深深,有几许?点滴清萼,都是愁。古来瘦词,寂寞添衣,心还寒。空霖尘雪,西风又凉,谁把轻愁捻?
夜色倾城,开不完的相思花,滴不尽的相思泪。梦回断桥边,伊人独醉,相思瘦。落花悠悠,谁把痴情守?已是碎梦守无边恨,最是红颜痛今生。花满楼,情满裳,看不透,烟花绽放,明月冷。望月凌波, 寸肠断,繁华一季转身空。望断红尘,琉璃空,谁把红妆秀?秋水茯苓,月华如指尖沙漏,心事残绻,梦如残红落。雨蝶飞花,愁满楼。记当年云台,你我红尘碧影共沾花。一身青衣染得粉黛美。一帘花轿映红烛。而如今早已是,人去楼空。只剩紫薇花儿凝香,伴的孤山独绫影。哪去寻你万千尘?等我朱砂泪,点的胭脂碎。花开花落有落看,一年又一年,红颜寒香,冰凝花,泪落尽……
高一语文作文记叙文12
醉,是对生活的解脱;醉,是忧愁的结束;醉,是忘我的爱戴;醉,是对人性的冲击。到底什么是醉?醉是已酒浇愁;醉是把酒当歌。
而陶醉,却是心灵的沉浸,思绪的放飞……。
多变的字,让人好奇;简洁的词,让人感觉清爽;优美的句,让人心醉;动人的文章,让人思绪万千;才气横溢的诗词,让人耳目一新……
我最爱的,还是那些才气从横的诗词。
一句“随风潜入夜,润物细无声。”每当无名的烦恼仿佛决堤之江袭来,当世间万物都沉静时,当几声蟋蟀叫声击破雨夜的宁静时,听,仔仔细细地听……
这雨飘洒着从天而降,飘到树枝上,落到房顶上,顺着房檐,融入泥土,一滴一滴的,好美!这雨缠绵,被晚风吹的飞飞扬扬,加上几声蟋蟀叫声,形成一首和谐的“夜空进行曲”,感觉虽然单调。时而舒缓,时而急速,仿佛与大自然结为一体。
再一句“天阶夜色凉如水,坐看牵牛织女星。”每当无聊的情感仿佛滔滔不绝的江水奔来,冲击着我的思绪,当世界一切都归与寂寞时,想,天马行空地飞翔……
静静的夜,深蓝色的夜空,犹如柔软的天鹅绒,神秘,温柔。空中镶着一轮明月,四周的繁星像珍珠一般撒在玉盘里,听着那动听的蟋蟀交响乐,看着天上的繁星互相倾诉,脑海里,牛郎和织女正低头丝语着……
在诗中,李白的潇洒自如,王维的自然超脱,杜甫的悲天悯人……如此的种种,诗人们各自独特的品德,令人悠然神往。读好诗,能超越时空,与诗人们神游,好不乐乎!
看一个好字,使人苍劲有力;读一句句子,使人神请气爽;读一篇美文,使人心胸开阔;读一首诗歌,仿佛天上人间!
语文,我为你疯狂!我为你骄傲,我为你而自豪!
语文,我陶醉于你!
高一语文作文记叙文13
爱因斯坦说过:“兴趣是最好的老师。”我的兴趣是打篮球,打篮球不仅使我强身健体,还使我收获了亲情和友谊,真是一举两得。
我的爸爸是一个篮球迷,经常和我讨论NBA,有时还半夜三更追一场球赛。他虽然是个球迷,却不怎么会打篮球。因为他小时候没有条件,买不起篮球。自从我开始关注篮球,我和爸爸谈心的话题就更多了,我们之间的距离也被拉近了。而且学了篮球后,我也少生病了。周末傍晚,我会约爸爸来一场令人兴奋的篮球赛。刚开始的时候,我我一直是爸爸的手下败将,这激起了我那渴望胜利的心,我就开始练篮球,经常练得满头大汗,气喘吁吁。这时爸爸递来一瓶饮料,扔给我,看着我咕噜咕噜地喝着,他乐呵呵地笑了,然后我们就开始谈心了。当我卷土重来的那天,爸爸一定是我的手下败将!打篮球使我的心和爸爸的心更近了!在学校里,篮球也是我必不可少的好朋友,我们几个班经常在休息、放学时打一场比赛。我也在篮球比赛中为班级争得了荣誉。即使也会有打输的时候,我们也抱着不放弃不气馁的心态。一次放学时我们和一班打篮球,打得正欢乐的时候,一班的“小黑”一个上篮把我撞倒在地,他立马跑过来,把我扶起来,问了问我有没有受伤。我摇了摇头,又站起来继续打了。走时,他一直扶着我,我第一次从篮球里感觉到了友谊。这就是友谊第一,比赛第二吧!我和他不知不觉得成了好朋友,见面时我们都会互相打招呼。他也经常教我打篮球!篮球给我带来了十分重要的友谊!现在的天气很热,可是我仍然忘不了篮球,所以我会经常和我朋友一起去爽一把。
篮球既带给我无限的乐趣,还带给我重要的友谊和亲情。还教会我生命在于运动,身体是最最重要的。
高一语文作文记叙文14
什么是最遥远的距离?天文学家说,无边的宇宙,是最遥远的距离;社会学家说,生离与死别,是最遥远的距离;心理学家说,对面不相识,是最遥远的距离。
宇宙是浩瀚无边的,但是只要肯去探索,宇宙的距离就不会遥远。古人说天圆地自方,那只是窥得地球的一隅;哥白尼的日心说告诉人们地球是圆的,宇宙才揭开了神秘的面纱;然后是太阳系、银河系……虽然宇宙还在不断扩大、无边无际,但是人们探索的脚步从未停止。我们就在宇宙当中,宇宙并不遥远。
离别是撕心裂肺的,但是只要学会牵挂,离别的距离就不会遥远。就像余光中的那首《乡愁》,不管是邮票还是船票,不管是坟墓还是海峡,离别的距离,就是这头到那头的距离。牵挂的人就在心底,不论千山万水。离别阻隔不了我们的牵挂,离别并不遥远。
孤独是无处诉说的,但是只要懂得豁达,孤独的距离就不会遥远。“昨夜西风雕碧树,独上高楼,望断天涯路。”晏殊是孤独的,可是他并不停留在“心事谁人知”的怨艾中,而是吟咏出“无可奈何花落去,似曾相识燕归来”的千古名篇。不是眼前的人不懂你的心思,把心思说出来,总会有人倾听。孤独,其实并不遥远。
那么什么才是最遥远的距离呢?其实距离只不过是一个客观的存在,没有远近的区别,遥远的只是人心。
浩渺的宇宙,深邃的空间,让人望而却步,所以宇宙是遥远的。然而,每个人都曾有过遨游太空的梦想,于是,阿波罗11号载着阿姆斯特朗在月球上迈出了第一步,从此,我们的脚步从未停歇。心有多大,宇宙就有多大。所以,宇宙从来不曾遥远。
痛苦的离别,长久的思念,让人难以释怀,所以离别是遥远的。然而,即使是少小离家老大回,也仍然带着那不改的乡音,这样的生离又怎么会遥远;不必上穷碧落下黄泉,只需举杯邀影共此月,虽是死别,遑论遥远。相聚之后才会有离别,离别之后才会有重逢。所以,离别从来不曾遥远。
对面不相识,心事无人知,让人无所适从,所以孤独是遥远的。然而,“有什么比和自己的思想进行交流,与上帝沟通更有意思呢?”鲁宾逊就是这样在孤岛生活了十年,心有所依,所以他并不孤独。用心去交流,你就会发现远方关心你的眼睛。打开心扉,不愁别人不懂你的心思。所以,孤独从来不曾遥远。
什么是最遥远的距离?没有什么最遥远的距离。山不过来,我就过去,路是用脚走出来的,迈开大步向前走去,距离就近在咫尺。
高一语文作文记叙文15
小时候,总以为世界只有我们村的宽阔;而现在,时间比我们村大亿万倍;小时候的回忆,曾经在脑海中隐隐浮出,现在回忆起来,有一种掉恋的感觉。昨天,我听到一件不幸的事,这事比重以前到现在,可以说是一种非常同情、可惜、悲伤的事。
在星期6下午。我突然接到一通电话:‘喂.你是修荣吗?’我说是,然后他们说要我速拿钱去艺聪家集合,我同时刚到好奇?为什么无缘无故要去且拿钱,然后我在问了,才了解..原来······我小学同学的夫妻昨天晚上过世,我听到这消息后,心里感到伤心。过后,我拿了钱去找他们,听说我们小学男女同学都要去探望。虽然这是一个坏消息,但也能与多年没见的同学聚会一下也不错,何况是现在。我急忙骑自行车速度赶去。
在我骑自行车的马路中遇到我的同学,连忙叫他与我一起去,他们说要去小学学校的门口集合,于是我便到那里去集合,到后在集合一起去我同学(两国)家探望他!我们全体同学到他们家后,让一位同学给他们礼钱,希望两国他不要在伤心,古人说:人故有一死。望他重新振作,我们的个个眼睛如水晶般的晶莹,闪亮。。闪亮着···我们同学同时也一起个个去向两国说一下安慰他勿伤心的话。他们边的人说明天还要去,说要送他父亲的,我们便个个通知后。回想起以前,我常去两国他们家,两国是自己住的,因为他们父亲都要下航渔生,所以他从小就很节俭,舍不得花钱,也很少看到他在买零食。有一次,我去他们家,他说要带我去看他们家养的家鸽,我便答应!于是就上楼看,惊讶的说:‘哇!你们家的家鸽养的可真多’,一只只家鸽仿佛是主人似的,个个都白胖胖,像从不却饿。他说这家鸽是他舅舅给的。养快1年多了,很少杀来吃的,我心里还一些好奇!
还有一次是小时候的时放暑假,炎热的天气使得我的头发都冒起烟了!那时我去他们家,看见他正在冲凉,他们庭院有一个小池塘,可允许容纳1个人,多人就不行了。我看见他就转进浸泡。似乎很精神抖擞,洗完后,我就跟他去他们朋友家玩,他朋友家旁有一颗高差不多3层多的数,在树下坐,那阴凉的微风微微浸入皮肤,与冰似得凉快!使人脱离在蒸笼里的那幸福感觉!
在回忆中曾经回想;在回想中曾经回忆!望我同学早日脱离悲伤!~~~~望人人都能快乐!~~~~
唉!可以说:人生无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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