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狗的作文汇编10篇
在日复一日的学习、工作或生活中,大家都写过作文吧,作文要求篇章结构完整,一定要避免无结尾作文的出现。为了让您在写作文时更加简单方便,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养狗的作文10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养狗的作文 篇1
狗是我们的好朋友,它富有灵性,听得懂人类的语言,是人们最喜欢养的宠物。我也是很喜欢养小狗的,可是爸爸妈妈就是不给我养。
有一个风和日丽的日子里,我收到了一份特殊而充满意义的礼物,这份礼物让我学会了有责任心和爱心,让我学会了如何把一条小生命照顾得无微不至,这份礼物就是爸爸妈妈送给我的一条小狗。
那一天,我刚放学回家。一进门口,就听见一阵陌生而熟悉的声音,这是什么呢,我犹豫了一会儿,哦,原来这是小狗的声音。“这也太奇怪啦,我家一直都不养狗的,怎么突然就冒出这样一位客人呢?”我心里疑惑着,嘴里不停地唠唠叨叨。我慢慢地踏上楼梯,一步一步得走上去,鼻子都不敢吸一口气,连脚步声也不敢发出,生怕它会向我扑来。来到客厅里,我看见了一只小狗正在向我吠来。第一眼看见他时,觉得小狗好想要吃了我似的,但仔细地看着它:一身乳白色的毛,水灵水灵的眼睛,大大的耳朵,黑黑的鼻子,摆来摆去的尾巴,和它动人的声音,显得格外的可爱。于是,我走过去想抱它,可是小狗像日本动画片里的忍者一样,“闪”得非常快。于是,我拼命地追着小狗,和它大战三百回合以后,我终于制服了它。我把小狗抱在怀里,轻轻地抚摸着它的毛,说:“小狗小狗,怎么会在这里啊?”可它却闭上了眼请,享受着我给它的按摩。
过了一会儿,妈妈回来了,我抱着小狗走到妈妈面前,说:“妈妈,我家怎么来了一只小狗?”妈妈摸了摸小狗,笑了笑说:“是你姑妈的大狗生了几只小狗,就送了一只给我们了。”我恍然大悟了,之前还误会了它。我在想,这只小狗还没有名字,不如给它起个名字,经过深思熟虑,我想到了,就叫它敖犬吧,我希望它能够经过我的养育,能像西藏的藏獒一样珍贵。
养狗的作文 篇2
最近我们家来了一位新成员,我给它起名字叫小雨点。它有着一身黑色的卷卷的毛,眼睛大大的几乎看不到白色的眼球,尾巴短短的似乎比小白兔的尾巴还要小,大家一定已经猜出来是什么动物了,没错它就是一只泰迪狗。
我每天一回家它就像闪电一样扑向我的怀抱,它刚来我们家时是睡在它的窝里,后面爸爸让它睡在床上,它以后就天天跑到床上来睡觉,爸爸不让它上床,它就跑到我床上。吃饭时它趴在我的腿上眼巴巴的看着我好像在说“主人我饿了快给我吃饭”。吃完饭我经常带它出去遛弯,它高兴的不得了一直朝我撒娇、摇头摆尾的,一出去就欢,追着小姐姐小妹妹跑,还咬着别人的裤子,胆小的小妹妹都被它吓的哭了。
狗是人类的好朋友,小雨点也是我最亲密的好伙伴。我很喜欢狗狗,小朋友,你们是不是也跟我一样也很喜欢小狗狗呢?
养狗的作文 篇3
我家的小狗名叫旺旺,它是一只胆小的狗,正是因为这样,它给我带来了许多乐趣。
记得有一次,旺旺正在家里无所事事,便靠近沙发,往四周瞅了瞅,见没有人便跳上沙发。因为沙发太软,旺旺刚挣扎了几下,就陷入了“流沙阵”中。旺旺恼羞成怒,使用“疯狂乱抓”,可这招对沙发无济于事。旺旺停止了挣扎,向我发出“呜呜”的求救信号。我刚想抱起这个“胆小鬼”,突然,一堆衣服从天而降,旺旺刚出龙潭又入虎穴。旺旺化悲伤为力量,利用经常刨土的爪子钻出了“衣山”。刚出来的旺旺,马上扑进我的怀里,“呜呜”地叫着,仿佛在诉说着自己的不幸。我望着那堆被撕毁的衣服,哭笑不得。
旺旺机灵的脑子和胆小的心理,造就了它强健的四腿。旺旺还专门“训练”过跑步呢!
那一天,我买回来一盆五彩缤纷的仙人掌。我一进门,旺旺就对我直摇它那短小的尾巴。旺旺见我的手里端着一盆仙人掌,十分好奇,向我叫了两声。我明白了它的意思,便把仙人掌放下来,在一旁看着。起初,旺旺对仙人掌摇了摇尾巴,表示友好,可仙人掌无动于衷。于是,旺旺走近仙人掌,碰了碰仙人掌。说时迟那时快,旺旺像触电似的跳起来,慌忙跑到墙的后面。过了五秒,旺旺见没有动静,战战兢兢地探出了脑袋。仙人掌的颜色变得更鲜艳了,似乎在嘲笑旺旺。旺旺被激怒了,向仙人掌狂吠,做出了准备进攻的样子。我在一旁“添油加醋”,把仙人掌向前移动了一下。旺旺吓了一跳,又跑到墙后面再也不敢出来了,我再也忍不住了,放声大笑起来。这次“训练”使旺旺跑步更快了。
旺旺在我家引起了许多笑话,给我带来许多乐趣。更使我知道了要爱护动物,保护生态平衡。我爱旺旺!
养狗的作文 篇4
养狗是我的乐趣,我养过两条狗,它们都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令我怀念。
我养的第一条狗是我自己买的。它有棕色的毛,大大的耳朵,细而短的小腿,我第一次看见,发现它性格温顺,就把它带回了家。我经常给它吃骨头、狗粮、死鱼。它吃骨头或死鱼的时候狼吞虎咽。有一次喂它狗粮,因为水太烫。它的舌头被水烫了一下。它一下子跳下两层楼梯,惊恐地逃走了。我逗它玩儿的时候,它总是后腿站起来,一蹦一跳地可爱极了。我非常喜爱它。后来我上学住在父亲工作单位,狗独自在家没人管走丢了,我很伤心。
第二条狗,是四年级暑假的时候我在姥姥家养的。它开始见到我就凶猛地“汪汪”叫。好像很不希望我来。后来它累了不叫了,我就慢慢靠近它。先用细长小棍轻轻抚弄它的毛儿,接着又用手摸它的毛。渐渐地它的眼神不再凶,变听话啦!我经常喂给它馒头,所以给他取名叫“馒头”。以后,每个星期天我回姥姥家,“馒头”都会“汪汪”叫几声欢迎我,然后形影不离跟着我。我第一件事就是和馒头玩儿,和伙伴一起地带着“馒头”到处跑。
这两条狗我永远也不会忘记。因为它们给我带来了许多欢乐,使我单调的生活变得有趣。它们永远是我最好的朋友,是我最亲密的伙伴。
养狗的作文 篇5
当你不再把动物当成动物的时候,你才能真正与动物成为伙伴。——题记
世间生灵皆平等,而有一件事却令我常常自责。
我家养狗可以说养的非常多,虽然没什么名贵犬种吧,但是数量上却占有绝对优势,我喜欢收留流浪狗,因为我认为狗是人类的伙伴,我觉得我应该尽自己所能去帮助它们。然而有条狗,我一想到它就感觉很难受,我觉得特别对不起它。它是我妈妈收养的一条流浪的狮子狗,有抽风的毛病。那时候我还小,有着小孩子们的通病——淘气、调皮、捣蛋。我时常捉住小狮子狗玩弄它,等到他死亡的那一刻,我才知道是我错了,可那时候已经晚了,所以现在我对狗都含着一种愧疚心理,所以我现在对狗狗都非常好。
细数我养过的狗,最野的一条莫过于我家现在唯一的那条公狗了,记得有一次晚上我去遛狗,结果狗开了,发了疯一样的乱跑,当时真把我给吓坏了,生怕它咬住人,那可就糟糕了。
而最听话的狗就属现在我家养的那条牧羊犬了,这也是一条被人遗弃的狗,刚接来的时候,它都瘫了,后腿完全就站不起来。或许是老天眷顾它吧,在我家待了几天后竟奇迹般地站起来了,这是多么不可思议的一件事啊!目前,它活跃的不得了,每天只要撒开它,它准会活蹦乱跳到处疯跑。不过这只牧羊犬性情很温和,与人很亲近,还不会随便咬人。一天到晚总是喜欢跟在人屁股后面转悠。但是偶然间我发现它怕打篮球,真搞不懂为什么。
当然养了这么多的狗也是有些麻烦事的。首先狗粮就是一个很重要的问题,毕竟“狗”以食为天嘛。而且每年狗身上都会掉下不少毛,这也是一件比较麻烦的事情。哎,没办法,清理狗毛的担子自然就落在了我的身上了。
说到这我想问大家一句,你们是否知道为什么狗会忠于人类?大家都知道狗是由狼驯化来的,而古人类在驯化狼的时候会把小狼崽从母狼身边带走,失去了依靠的小狼崽就会逐渐把这种依靠感转移到了人类身上,所以会对人类很忠诚。还有一种说法是因为狼是集体动物,有着严格的等级区分。所有的狼都会对头狼绝对忠诚与服从。而狗作为和狼最有亲缘关系的动物,它的血液中依然继承着狼这一绝对忠诚于头狼长辈的遗传基因密码。这个基因密码使狗表现出对主人的忠诚和服从。因为在它们眼中主人就如同头狼一样是它们的领军人物。
狗狗如此忠诚于我们人类,我们人类自然也要好好对待狗狗,切不可让狗狗寒了心。
人类并非主宰,动物并非奴隶,切记!切记!——后记
养狗的作文 篇6
我爱狗所以也爱养狗。但还没有成为养狗专家,因为没有时间去研究和试验。我只把养狗当作生活中的一种乐趣,只要狗不生病,我就高兴。
去年我五年级的时候,在爷爷家曾养过一条狗,这狗毛长的出奇,它全身都是黑的,只有胸前那一道是白的,像穿着西装带着领带的绅士,所以我就给它起了一个名叫“小黑”。
他刚来的时候感到非常的陌生与胆怯,只要一有人从屋里出来,他就赶快跑到窝里去,生怕别人将他抓走,但过了几天,他熟悉了这里的环境,开始慢慢的胆大起来,一次我玩回来的时候看见了小黑,他一直跟着我,一路上助了我不少胆子。
这只狗一天吃两顿饭喝三碗汤,饭菜不要太辣,也不要太咸。汤也不要太甜,摸着门道,狗养活了,而且三年五载老活着,养狗多么有意思啊!不是乱吹,这就是知识啊!多得些知识绝不是坏事。
它虽然很可爱,也很会说话,但却被人领走了,我和小黑待在一起的时间已成为了一段美好的回忆。
有喜有忧,有笑有泪,即需劳动又长见识,这就是养狗的乐趣。
养狗的作文 篇7
想到我的掌上明珠,我第一次养的小狗——豆豆,我就心情沉重,有一种想哭的感觉,因为它已经上西天了。
豆豆是它真正的名子,但我都叫它“豆子”。它是我第一次养的小狗,真的很可爱。豆子是我们家的开心果,每次我们不高兴时,它就会东跑跑,西叫叫;东跳跳,西闹闹,逗得我们一家人开开心心的,把烦恼都抛到九霄云外,让我们一家人乐不可支。
只可惜豆子活不到四个月就死了,从前的神采飞扬都烟消云散了。爸爸虽然为了挽救它的生命,带它去看医生,花了好几千元,可惜它还是回天乏术,被上帝带走了。
豆子走的那一天,我伤心欲绝,哭了一整晚。当我们要把它送走时,我痛不欲生,忍不住嚎啕大哭。所以每次走在路上,看见有人在打狗,我的心里都会好难过,好不舍心如刀割,让我想起我养的第一只心爱的小狗——豆子。不知它现在在天堂过得快不快乐?不管怎么样,豆子一定要快乐喔!
养狗的作文 篇8
记得在我十二岁的时候,去邻居的家里玩,看见他们家的狗下了好几只狗崽。看着小狗可爱的样子,我就想要一只来养。我的邻居知道了我的想法,就和我说:“看你这么喜欢这些小狗,就送你一只狗吧!”我高兴极了,就是不知选哪一只好!我选来选去,终于选中了一只小花狗。我给它取了个名字,叫花花,也是一只会下崽的母狗。我经常给它吃热腾腾的饭菜,而且还给它搭了一个属于它自己的狗窝。
记得刚抱来的时候,“花花”对我没有什么感情,可以说是很陌生,渐渐的,在我们不断接触的过程中,在我喂它食物的时候,我发现“花花”越来越喜欢我了。人家都说狗是人类最忠诚的伙伴。是的,每次爸爸上班的时候,也是我最孤独的时候,都是这只“花花”陪伴在我的左右。
后来,“花花”慢慢长大了,也慢慢变懒惰了,我问姐姐:“‘花花’为什么一天一天变懒了呢?”姐姐说:“因为咱家的‘花花’要下狗崽了。”我听了非常高兴,对“花花”就更加照顾了。
放寒假的时候,我的小伙伴们都回家过年来,我跟他们说:“我家的狗要下崽了。”我的小伙伴们也很喜欢狗,也想跟我要一只狗崽,但我却对他们说:“不给,因为狗的妈妈会伤心的,就像我们人一样,都离不开亲情。”小伙伴们知道了我不给狗崽的原因,他们都很理解我,也就没再提要猪崽的事了。
通过养狗的经历我明白了,狗和人一样都有亲情,所以从今以后我不再要狗,也不给别人狗了。
养狗的作文 篇9
有一天,我在放学回家的路上,看见一只可怜的小狗在街上流浪,于是就把它抱回了家。
刚进门,就看见爸爸、妈妈、爷爷、奶奶、姥姥、舅舅、王阿姨他们正说的热闹。我大喊了一声:“各位,你们先停一下。”接着便问爸爸:“爸爸,您看这只小狗多可怜呀!我们就收养它吧!”爸爸想了想说:“好吧!看它也挺可怜的!”我又问妈妈:“您同意吗?”“你决定吧!”妈妈回答说。我看了一眼爷爷,爷爷说:“我也同意了,但是我们把它放在哪呢?要给它找个家呀!”我着急的回答道:“我已经想好了,放在栅栏上。”这是奶奶和姥姥都说你可一定要好好养它了,我高兴地直点头。但这时,王阿姨却说:“别养了,它又脏又臭,太麻烦了。”“可是这是一条生命啊!我不能扔下它不管啊!”王阿姨听了不说话了。
人不光要珍惜我们自己的生命,也要珍惜那些小动物的生命哦!因为小动物的生命和人的生命一样宝贵。
养狗的作文 篇10
养狗对于我来说,未必不是一件伤心事。
家在乡村,自小在泥里打滚当作玩耍的我,喜欢养狗几乎就是与生俱来的一种天性。都是些土狗,来源也颇为轻易,似乎与到村口的路边采一朵野花那么简单。于是,至如今若要我说出一共养过多少只狗,却是记忆模糊了起来,因为狗的生命也似乎比路边的野花更轻贱,很容易的就夭折了,极为寻常。
然而,我却忘不掉那满含苦痛的黑眼睛,黯淡无力的看着我······,那是一只小黄狗。这只小狗大概来自我的姥姥家,一满月就抱回来了,初,白天还好,绒球似的在院里跑来跑去,很是活泼可爱,一到夜静,便照例的耐不住寂寞呜咽个没完,一连三天过后,这才算习惯了新家,安稳了下来。我那时大概刚读小学二年级,贪玩得很,每天回到家,先将书包扔到一边,逗小狗玩一会才肯去写作业。小狗刚断奶,不大会吃食,我便一口一口的嚼碎了馒头,放在手心里喂它,待它柔软的小舌头舔到我的掌心,痒痒的。再者,就是抱住它翻来覆去的把弄,而它也很温顺的由我任意摆出各种好玩的姿势,好玩极了!
待它稍微长大了一些,嗨!简直是俊气极了,身形清瘦,尤其耳朵居然不是如其他土狗那样软塌塌的垂下来,而是直直的的竖起,像两面骄傲的旗帜,随着各种外来的声响而灵活的转动着,简直跟电影里面威武的军犬一模一样。我喜欢得很,常与它一起赛跑,且很不仗义的先忽然跑动起来,然后再回头唤它“狗幺”,它便急追上来,脚步欢快,往往很快就追上来,绕着我的腿脚忽左忽右的紧随不舍,若不巧,便会绊倒了我,一起连它也被压在身下疼得惊叫起来。我写作业的时候,它就安卧在我的脚边,写了几行字,便侧身歪头去瞅瞅它还在不在,有时用脚轻踢它一下,它便起身立在一边轻摇尾巴歪头莫名其妙的看我,瞧我半晌不理它了,又一声不响的斜靠在我的脚边躺下,它的毛发绒绒的,随着肚皮呼换气的起起伏伏,暖意也就源源不断的传递到我的脚背上。
就是这样一条经常伴我飞驰快乐着的狗,一起与我出演想象中的英雄故事的狗,我挚爱极了的狗,很快的在某一天也照例的夭折了。大概是吃了什么毒药的缘故,它躺在院落的一角,抽搐个不停,嘴里冒出了白沫。我不相信它这样就会死去了,便蹲在一边轻轻的抚摸着它受冷一样颤抖着的小小身躯,一遍一遍的轻声唤“狗幺,----狗幺!······”它张大了眼睛,原本黑亮生动的眼睛却呈沉浊的颜色,无力抬起它的脖颈摇动它的尾巴来应和我了,只是用这一边的眼睛无望的看着我,也叫不出声了,仍然在呼呼的喘粗气,肚皮起伏不定,露出嶙峋的胸骨来,嘴角不断的冒出白沫。我也只好一声声的唤:“狗幺,------狗幺!·····”然而,它,我的好伙伴,还是死了。
我伤心极了,执拗着不肯将它抛入离村庄稍远的荒僻沟渠里去,那是与它一样大小一样厄运的同类的最终归宿地。我抱起它已经僵硬了的小小躯体,一个人到自家的田地里费力的挖起一个小坑,就此埋葬了它,为了表示郑重,还在它小小的坟头前,立下了小木板做的碑,歪歪扭扭的写下“小黄狗之墓”。是的,农家的狗,很少有名字,“狗幺”便几乎是所有狗的通用名字,幺是小的意思,也多少包含人们对这种动物的喜爱之情,好比鄂尔多斯草原上的汉家人称它们为“狗儿子”。它们判断是不是主人唤自己,也不仅仅听名字,更重要的是听那熟悉的声线而已。-----我阴沉着小脸,严肃的干完这一切,才一步三回头的离开了。
这是很奇怪的一种情愫,是不是?但也正是由此起,我对养狗便失去原有的热心了。爱有多真,伤有多深,这也许对一个小孩子来的有点早了吧!
未离家远出前,我父亲养的一条狗经常会赖在我的家不走,这让我的父亲很是愤怒,手持木棍撵了几次也没奏效。我的妻子却不满了,“咱大,根本不舍得喂狗,还说狗不回去看门了!”她直到如今还在为那狗儿抱不平。是的,农村人过日子向来以俭省为美德,做的饭也刚刚好是够人吃饱罢了,狗么,也就只好常常饿肚子了。而我的妻,一直都算不得“会过日子”的好娘们,大大咧咧的惯了,吃好吃坏,反正是连狗也不肯饿着。再则,虽然说是分家了各过各的日子,可每天都来来往往的也实在稠密,连狗也闹不清楚哪家才是真正的主人了。
这是一只纯黑色的狗,体型不大,却很威猛,这得益于它有一身浓密的毛发,耳朵也是尖尖的竖起的,咆哮起来,呲出雪亮的利齿格外的慑人。其实它并不会真的下嘴咬人,只是威吓警告而已。我一个人外出打工的时候,妻子自己带着一双小儿女独居在小院里,乡村农闲时最是空寂,想一想还有这么一条忠实威猛的狗在伴着她们于静夜里,心里实在也踏实了不少。
我一家既然都远去了,这狗自然也就归建到我父亲的家里了,一别有两年吧,我独自回了家,远远地便看见这黑狗卧在父亲的家门口,听到了我的脚步声,一下蹦了起来,“汪汪”的大声咆哮起来。我轻轻的嘘出了哨音,它愣了一下,很快就欢快的摇起了尾巴,快跑上来迎接住我,亲热的在我左右蹦来跳去的伴我跨进了院门。我与父母在小院里聊天,黑狗就趴在不远处安卧着,我若扭头望它,它便也抬眼与我对视,轻轻的摇动蓬松的大尾巴,倒像一把扫帚将身后的砖地都扫得干干净净的。
可是我并不能在家久住,过了几天,便又悄然的离去了。有一年冬天,再回老家时,它还在,不过是又到了我的叔叔家里伴随我的老奶奶去了,因为我的`父母帮我弟弟照看孩子已搬到了县城。这时的黑狗已很有些老态,毛发没有以前黑明油亮,也很消瘦的样子,这是很当然的一件事,我的老奶奶照顾自己也是勉强有余,更不舍得多费些饭菜喂它了,而农村也一直并不如城市那样能有许多垃圾可供觅食。它站在清冷的阳光地里,歪头凝视着我,轻轻的摇动着尾巴,我伸手摸它的脑袋,它便反过来温柔的添我的手。吃饭的时候,我将啃了几口的骨头,趁奶奶不注意,悄悄的扔给了它,它立刻扑了上去衔起,躲到院子的角落里贪婪的大嚼下去,似乎是被骨头噎住了,接连的发出了几声很大的声响,这才算努力的吞咽下去。看着它,不知为何,我的心里很不是滋味。
最后一次听见它的消息是前两年的一个深夜,忽然的接到老家打来的一个陌生电话号码,我很惊讶,对方却是一下叫出我的名字,然后才似乎不太好意思的告知我:“你家的狗咬住我家的孩子了,找不见你大的电话,就打你这了。”我一下子紧张了起来,问清孩子的伤势无大碍后,隐隐觉得我家黑狗的命运有些不妙。果然,不久之后,与父亲通电话,父亲说,那狗围绕着手拿食物的孩子转来转去,小孩子不高兴了狠狠的追打它,它急了眼便下嘴咬伤了那孩子。“没啥事!我领那孩子打过防疫针了。”父亲安慰我道。“狗哩?”我追问。“卖了。它咬人还管养哩?!------也老了,前些日子也不知道被谁把后腿给打断了,也就是不中了。”父亲淡淡的说道。
这是我最不情愿面对的结局了!听到后来,我几乎有些颓丧心灰下来。不想再聊下去,便草草的挂了电话。我很是黯然的呆坐了许久,默默无语。空有利齿为护主,难脱扒皮入油锅。狗的命,就该如此悲惨么?生被人欺,死入人腹,难道就是它们注定中的宿命么?! 都是这片土地上相依生存的生命,一份情,竟如此轻薄,连一张纸都不如!可怜!
也自此始,我面对别人眼热心爱的所谓大补之物:狗肉!总是觉得难以下箸,即便勉强的吃下一两块,也吃不出一点好滋味来,只好放下筷子看他人心满意足的大快朵颐了。
久在异乡,也算是为了安全起见吧,岳父从老相识处讨要来一只小狗,据说是德国黑背呢。可它刚来的时候,又瘦又小,实在像极了一只大老鼠,不够可爱!照例的呜咽了三夜后,又格外的多哼哼唧唧了好几天,才算安生了下来。原本都不看好它,以为很难养活大的,却不料一直养到了现在,很威猛,咆哮声浑厚有力,吓得房东收房租都不敢进院了。虽然是一直生活在城乡的接壤处,我却也不敢有丝毫的放松,一直都用粗铁链锁住了它,只有每天傍晚才会换上一条长长的细链 ,带它到空旷的地方遛一遛,时间久了,它也养成了习惯,每到傍晚就开始不安分的吼叫呜咽起来,这是唤我呢!我也很识相,赶紧给它换链子,对急乎乎的它低声喝道:“老实点!灰灰”·····
出了院门,它几乎是一路急拽着我往前走,我却不得不眼光八路耳听八方的留意着来往的行人,尤其是小孩子 ,每当要与他人撞面,便一边收紧链绳,一边招呼行人注意。他们也多半是有些惊怕的样子:“哎呀!这狗也太凶了,吓死个人了。不咬人吧?”“不咬!就是够吓人。”我一笑。
不过,说真的,有时候我还真的很是为它忧心:假设将来的某一天,我又因生活所迫,不能够再照顾它了,该如何呢?-----这是个很难逃脱的命题,在这片已经很熟悉了的土地上,我依然不过是个飘泊者,未来的事情,也的确难说。始乱而终弃,也不是我愿意面对的又一结局,所以,我才不肯接受那些挺可爱的流浪狗猫,因为自知无力照料它们许久,不能为,休相扰,这样也好。
唉!人类所谓文明的脚步也踉踉跄跄一路够久了,但上天最初在生命里刻下的野蛮烙印:弱肉强食!却还在我们的灵魂深处时时闪着冰冷的光,与脉搏里滚烫的血形成鲜明的反差,却一起的并存,一代代遗传下去,没个尽头。善良的,多情的,忠厚的,这些貌似鲜花一样的品质,虽会带来极大的愉悦,但只要是处于柔弱的地位,每逢厄运来临,往往总是最无力的。不好!-----也许只有无畏无情狡诈凶残的豺狼才能活的更超脱快意吧!
虽不信鬼神,也且默默祷祝:愿年年如今日,花好日日红。虽知是妄言,也且嘴角上翘,但作一声凉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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