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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中小学教师年终考核方案
中小学年度教育工作责任目标考核办法为了进一步促进我区教育改革和发展,实现教育年度工作目标,提高工作效益和质量。yuwenmi小编整理了相关的范文,欢迎欣赏与借鉴。
2016年中小学教师年终考核方案一:
为了充分发挥年度考核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中的重要作用,正确评价教师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激励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提高政治业务素质、认真履行职责,激励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根据湖北省人事厅鄂人函[2006]37号、西人[2008]16号文的精神,特制订马家嘴小学2007年教师年度考核工作的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绩的原则,在认真做好年度工作总结的基础上,对全体教师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情况进行实事求是的考核和评价,做到科学组织,客观评价,准确合理地确定考核等次,使年度考核工作更加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最大限度地调动教职工的积极性。
二、考核范围和对象
1、学校的全体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工勤人员。
2、说明:离岗退养人员可不参加考核,直接确定称职(合格)等次。
3、学校正职,根据西人【2008】16号文的精神,不参加学校的考核,直接由区教育局进行考核。
三、考核的原则和方法
t 原则:
1、坚持领导与群众相结合、平时与定期相结合、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原则;
2、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绩的原则。
方法:
1、考核实行群众评议与定量评分相结合,考核教师一年德、能、勤、绩。
2、考核实行记分制,总分为100分,加减分分别计入总分。
四、考核内容和等次
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考核等次:
德:主要考核政治、思想表现和职业道德表现;
能:主要考核业务技术水平、管理能力的运用发挥,业务技术的提高和知识更新情况;
勤:主要考核工作态度、勤奋创业精神和遵守劳动纪律情况;
绩:主要考核履行职责情况、完成工作任务的数量、质量效率,取得成果的水平以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廉:主要考核执行党风建设、廉政自律和接受监督等情况。
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次。
各等次的基本标准是:
优秀:正确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廉洁奉公,精通业务,工作勤奋,有改革创新精神,成绩突出。
合格:正确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廉洁自律,熟悉业务,工作积极,能够完成工作任务;
基本合格:有一定的政治、业务素质,能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基本适应工作要求,完成工作任务一般;
不合格:政治、业务素质低,组织纪律较差,难以适应工作要求,或者工作责任心不强,滤布厂 不能完成工作任务,或者工作中造成严重失误。
五、实施程序:
1、第一步:产生优秀候选人:
根据区人事局精神,按照职称、年龄、学科的划分,以人数的40%投票产生候选教师 (在编在岗62人,内养10人共计72人)。
在职在岗候选人员分配表
40岁以下教师28人 40岁以上教师26人
学科 人数 候选人数 学科 人数 候选人数
语文 10 4 语文 7 3
数学 8 3 数学 4 2
术科 10 4 术科 15 6
小计 28人 11人 小计 26人 11人
合计 54人 22人 其他8人。
合计优秀候选教师22人。
2、第二步:产生考核领导小组成员:
由教职工代表和中层干部中非候选教师组成考核领导小组成员,具体人员由学校领导小组随机抽调。
3、第三步:产生年度优秀教师:
在22位候选人中根据德、能、勤、绩计分,由高到低排序产生学校年度考核优秀教师10人。
记分办法:
学年度考核总分由群众投票40分、考核领导小组投票20分、出勤考核20分、绩效考核20分四部分组成。
1、德、能计分方法:
由群众投票(40分)+ 考核领导小组投票(20分)组成
2、出勤计分方法:
病假 事假 旷工 上班 迟到早退 上课迟到、早退、离岗 全勤
扣0.5分/天 扣1分/天 扣3分/天 扣0.1分/天 扣0.5分/次 得20分
3、教师成绩计分方法:
(1)教师个人获奖计分方法:
级别 校级 区级 市级 省级 国家级
奖级 一 二 压滤机滤布 三 一 二 三 一 二 三 一 二 三 一 二 三
得分 0.5 0.4 0.3 1 0.8 0.6 2 1.6 1.2 3 2.4 1.8 5 4 3
说明 未评奖项等级按二等奖计分
(2)语数教师期末考试成绩计分方法:
①校综合排名和提高率得奖第一加2分,第二加1分。(分上、下学期计分)
②综合排名平均成绩进入区前三名的得8分,前六名的得5分,前八名的得2分。
(3)行辅人员成绩得分取优秀候选人中语数老师成绩的平均分。
(4)术科教师以辅导学生获奖情况计算得分。
(5)教师辅导学生获奖计分方法:
①学生个人获奖按教师获奖计分的1/5计入候选人得分;
②学生集体奖按第(1)项得分的基础上乘以5计入候选人得分。
(6)教师成绩加分中相同获奖不能累计加分,加分封顶20分。
(7)非学校组织的获奖一律不算分。
六、相关说明
1、年度考核坚持做到“六公开”、“一监督”,即文件公开、名额公开、程序公开、晋升条件公开、晋升人员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2、本年度考核实施方案由校长办公会提出,行政办公会讨论、修改,教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报区教育局审批,最后上报区劳人局核定和备案。
3、不尽事宜由校长办公室负责解释。
七、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卫才友
副组长:、彭芳嘉、罗国华
组员:邬晋芳、张涛、陈春红、陈静、郭军桂
2016年中小学教师年终考核方案二:
为了正确评价教师的德才表现和教学效果、工作实绩,促进教师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为教师职务晋升,聘任和待遇分配等提供依据,现根据上级有关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县教育实际情况,对教师考核工作,提出以下方案。
一、考核范围
全县中小学、幼儿园;县特校、县职业技术学校。
二、考核内容
教师的考核内容是德、能、勤、绩四个方面,重点是考核教学效果和工作实绩。
德:指政治思想和师德品质的表现;
能:指业务知识、教育教学的水平和能力;
勤:指勤奋精神、工作态度和出勤率;
绩:指教育教学的数量、质量和效果(包括教学目标评估、班主任和少先队工作评估、教研与成果、常规工作、差生转化工作等)。
三、考核标准
1 、考核要以教师岗位职责和所承担的教育教学任务为基本依据,坚持客观公正、上下结合的原则。
2 、教师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被考核审定为优秀等次的人数,一般控制在本单位教师总人数的10%。
3 、四个等次的基本标准:
( 1 )优秀:能正确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令和规章制度,业务熟悉,工作勤奋,教育教学效果好,成绩显著。
( 2 ) 称职:能正确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和政策,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令和规章制度,热爱教育工作,业务熟悉,工作积极,较好地完成各项教育教学任务。
( 3 )基本称职:政治表现与业务素质一般,勉强适应工作要求,工作积极性、主动性不够,基本完成教育教学任务,在工作中有失误。
( 4 )不称职:政治思想觉悟较低,不胜任教育教学工作,责任心不强,组织纪律性差,或在工作中造成严重失误。
四、考核办法
1 、县直学校校长的考核,由县教育局负责;各镇学校校长的考核,由镇教委负责;各校教师的考核,由校长负责。实行一级考核一级。
2 、教师的考核分为平时考核、学期考核、学年考核三种。平时考核可以随时进行。学期考核每半年一次,在每年1 月和7月份进行。学年考核每年进行一次,在每年7 月份结合学期考核同步进行。学年度考核以平时考核和学期考核为基础。
3 、下列人员按以下办法进行考核
(1) 因公离开现职岗位的,参加原学校的学年考核,其中时间超过半年以上,由其服务或学习单位提供详细书面表现情况。
(2)正式调动工作单位的,参加新工作单位的学年考核,其中在新单位工作不满半年的,由调出学校提供详细书面表现情况。
( 3 )见习期、试用期教师参加考核,不定等次,转正定级后才评定等次。
(4)一学年内请病假( 公伤除外) 累计超过6个月,或请事假累计超过3 个月,或旷工累计超过3 天的教师,当年度的考核,只写评语,不定等次。
(5)离退休教师,以审批执行时间为准,下半年批准离退休的不参加学年度考核。
(6)因某种情况正被停职调查,以至立案审查未作结论的教师,不能参加当年的学年度考核。
(7)受行政记大过或党内严重警告及以下处分的教师,处分期间参加考核,但不定等次。
( 8 )违反计划生育的教师不能参加考核。
五、考核程序
1、被考核教师,根据考核内容,自我总结,填写《学年度考核登记表》 。
2 、被考核教师在所在单位认真总结、汇报一学年来教育教学工作情况,自报考核等次,群众评议,各单位根据被考核教师平时教育教学工作情况和群众评议意见,写出考核评语,提出考核等次意见。
3 、学校考核小组对处室主任提出的考核等次进行复核。
4、学校考核小组将考核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被考核教师。如被考核教师对考核结果有不同意见,应在接到考核通知之日起10天内,向考核小组提出复核申请。考核小组在认真进行调查研究广泛听取各方意见的基础上,10 天内提出复核的处理意见,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其本人。
5、凡等次评定为优秀或不称职的,在镇工作的,由镇教委考核小组评定,县直学校报县教育局考核小组评定。对不称职和因处分不定等次的 ,各单位要给每个人写出书面报告。
六、考核结果的使用
( 一)教师在学年度考核中被确定为称职以上等次的,具有晋职和晋升工资的资格。
1 、教师年度考核被确定为称职等次以上的,具有晋升职务的资格。
2 、教师在聘任期内,学年度考核连续两年被确定为称职以上等次的,在本职务所对应的职务工资标准内晋升一个工资档次。
(二)教师在学年度考核中被确定为基本称职等次的,按以下办法处理:
1 、教师被确定为基本称职等次的,所在单位要安排人员进行帮带。
2 、教师被确定为基本称职等次的,不影响调整工资(即在国家未作出明确规定之前,可视同称职等次按有关规定给予晋升职务工资档次)。
3 、对连续两年考核确定为基本称职等次的教师,应调整其工作岗位。其中:属领导职务的,应改为非领导职务。
(三) 教师学年度考核被确定不称职等次的,按以下办法处理
1、当年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等次的,在3 个月内作出辞职,调换工作或缓聘、短聘处理。
2 、连续两学年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等次的,按我县教师聘任制实施办法和实施意见的规定,予以解聘或不聘。
七、审批权限
1 、县直学校校长、教师考核评定等次,受奖励或短聘、缓聘、不聘等,送县教育局,按干部管理权限审批。
2 、农村学校校长、教师考核评定等次,受奖励或短聘、缓聘、不聘等,由考核小组提出意见,报镇教委批准,县教育局备案。
八、考核机构
(一) 各单位都要设立考核小组,由单位主要领导、主管人事政工的领导和骨干教师代表组成,一般3 一5 人为宜。
( 二)县教育局设立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人事股,负责处理考核工作的日常事务。各单位也要相应设立考核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教师考核工作。
( 三)县、镇、校考核领导小组职责
1 、制定具体的考核方案和实施办法。
2 、设立教师个人考核档案(档案内容包括:教育教学计划、总结;听评课记录;所教学科的竞赛、考试成绩记录;奖惩记录;教育教学论文;考查、考核总结及教育教学工作情况记录考核鉴定表等)。
3 、组织、指导、监督本单位的考核工作。
4、审核本单位对教师提出的考核意见。
5 、受理教师对考核结果不服的复核申诉。
6 、发放考核结果的书面通知书。
九、加强领导和组织工作
建立教师考核制度,是加强我县教师队伍科学管理的重要措施。各镇教委、县直学校要加强领导,认真做好宣传工作,精心组织,积极实施,做到力求客观、全面、科学、实事求是、准确地对教师工作作出评价。
各镇、县直学校参照本方案,结合各自的实际,具体制定教师考核的实施细则。各镇中小学报镇教委审定;县直学校报县教育局审定。
本方案从二00三学年度起实施,解释权属县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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