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狼的作文600字汇编6篇
在平平淡淡的日常中,大家都不可避免地会接触到作文吧,通过作文可以把我们那些零零散散的思想,聚集在一块。那么,怎么去写作文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狼的作文600字6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狼的作文600字 篇1
光阴似箭,日月如梭。转眼间,笨狼从森林学校结业了。当他从鹅太太手中接过毕业证时,笨狼感动的热泪盈眶。可是激动过后就成了烦恼。反正不上学了,成天无所事事,会被人笑话的。爸爸对他说:“孩子,既然毕业了,就先走出森林,见见世面也好啊!”笨狼想:“对,出去闯闯也好。反正上过中文课。”于是,第二天笨狼就收拾东西,去了历史深厚的中国。至于去哪儿,笨狼已经计划好了。先去西安看兵马俑,再去北京看八达岭长城,最后去西双生版纳骑大象。
在中国,笨儿狼很快就找了家旅馆住下了。
第一天,笨狼来到兵马俑的所在地。他高兴地啍着小曲儿,差点被兵马俑跘倒。一个小姑娘也来参观,她对笨儿狼说:“小心点,小狼!”看着整齐、雄伟、高大的兵马俑,笨狼兴奋极了,他特别很喜欢一个个头和他差不多的。因为它看起来像笨狼的亲兄弟。
后来,笨狼去了长城,虽然登上长城时已是大汗淋漓,但他依然很高兴。
与“紫岚”相识
来到西双版纳,笨狼迫不及待地想去象渡河。到了对岸,笨狼发现人们挤作一团,就好奇地挤上去。哈!原来是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现场签字售书呢!笨狼开心地买了一本《狼王梦》。他打开书看到主人公的故事时,想:“紫岚阿姨太可怜了。让我帮帮她吧!”于是,他准备去寻找紫岚。
他找呀找,找了好几年,笨狼长大了。终于遇到了一只名字也叫紫岚的小母狼,笨狼对她一见钟情,紫岚也很喜欢他。他们结了婚,他们生了一只小狼,和笨狼很像,却长了一条漂亮、蓬松的紫色尾巴。取名叫虹仔。笨狼经常给她说森林镇的美好,自然就想家了。就带着一家人回到了久违的`家乡——森林镇。笨狼的父母可开心了。正当一家子准备出去转转时,鹅太太来了。她对笨狼说:“咱学校的汉语老师退休了,希望你能担任汉语老师。”笨狼答应了。
从此,笨狼就在森林学校教学了。他现在还在那儿呢!
狼的作文600字 篇2
痞性十足的冷锋屡屡惹祸,有人说他是流氓,是痞子,也有人说他是英雄,是传奇。一次行动中冷锋违抗军令打死了怖恐分子,要被开除出队,却意外得到了神秘部队战狼2的接纳,但本想换个地方继续惹祸的他却跳进了另外一个深渊,被美军前海豹突击队盯上。冷傲的战狼2副队长,性感的女上司,心计颇深腹黑的毒枭,枉死的队友,雇佣兵跨过边境线入侵中国,一切都使他陷入了麻烦中。
观后感
一颗子弹的呼啸作为战狼2的开篇吸引住了大家的眼球,一声声军歌嘹亮带领大家走进了战狼2的世界。冷锋,当亲眼目睹战友倒在敌人枪口下,男儿的热血沸腾淹没了上级的命令,但却并未失去理智,他,用自己的智慧击毙了罪犯,虽因违令被关进禁闭室却不负军人的荣誉,也因此得到了战狼2女队长的青睐,进入了共和国的尖刀——战狼2中队。
犯我中华者,虽远必诛!这不是一句口号,这是千千万万中国军人面对越境雇佣兵发出的怒吼!当看着自己的战友倒在自己的面前;当被境外佣兵蔑视的叫做童子军;当侵略者在我中华大地犯下滔天罪孽;当中国军人的荣誉和尊严侵犯,天朝华夏的神圣领土被外敌肆虐!
身为华夏的守护者,战士们用鲜血的生命诠释了军人的使命和骄傲!中国战士,东方之狼!
身为一名因身体原因无缘军校的铁杆军迷,在战狼2中,我感到了浑身滚烫的'鲜血在沸腾,半年的大学生活似乎让我迷失了方向,但这个下午,徜徉在战狼2的军旅世界里,感受着军人的铮铮铁骨,看我中华好儿郎的家国情怀。军人殉国,魂佑疆土,我找回了在血液里潜伏半年的血性,身为一个中国人的血性,渴望投笔从戎的军人血性!
犯我中华者,虽远,必诛!
狼的作文600字 篇3
我奶奶家养了一只可爱的小狗,长得可真叫一个“人见人爱,花见花开,车见车爆胎”。
第一次见它,我便赐给它一个大名——“黄鼠狼”,因为它的毛色看起来很像我在菜田里见过的一只黄鼠狼。这只小狗胖乎乎的,缩起来像个圆滚滚的小毛球,也像穿了一件白黄色的大衣。它头顶上的毛发是黄色的,远远望去就像顶了一个圆圆的锅盖,可滑稽了。一对大大的耳朵就如两把扇风的扇子,眼睛在光的照耀下显得绿绿的,像一对绿宝石,闪闪发亮,鼻子黑黑的,好似一颗黑豆,长长的尾巴毛茸茸的,见到主人就会摇头摆尾,煞是可爱。
我家这位“黄鼠狼”小弟可不像真正的黄鼠狼,通常情况下,小黄都是温顺的。它高兴的时候,总喜欢在我周围转,试图往我身上跳,嘴里发出小声的“汪汪”声,直到我蹲下来让它舔我的手,这时我就去摸它,它会发出“哼哼”的`叫声,仿佛在向人撒娇。它不高兴时就会坐在家门口且往上看,像是在对老天说:“老天爷啊,你可以给我一个玩伴吗?”每当这个时候,我只要用手去挠它的头,或是抓它的毛发,跟它握握手,逗它玩儿,它又会开心起来了。
“黄鼠狼”吃东西时可有趣了,每到饭点,我就会拿着它的专属饭碗——一个小铁盆去喂它。铁盆里面装着香喷喷的饭菜,它一嗅到香味,便迅速地冲过来、一跃而起,两只前脚趴在我手中的铁盆上,且一头栽进饭菜里,狼吞虎咽地吃起来。往往吃完饭后,我都必须把它沾满饭粒的脸冲干净。还记得有一次也是吃东西,可震惊到我了。我手里拿着一块诱人巧克力,“黄鼠狼”看见了,就先用滑稽的表演来吸引我,只见它前脚着地,后脚抬起来,身子往前扑,可有趣了,我看得都入迷了。可是没料到,它突然一跳,把我刚想放在口里的巧克力叼走了,我顿时傻眼了,只好眼睁睁地看着它吃了。以后,我再吃巧克力时,我都非常的谨慎。
我非常喜欢“黄鼠狼”,它聪明又可爱,还给我带来了许多欢乐,成了我最好的玩伴。可是令我失落的是它却被人偷走了,我永远忘不了它。
狼的作文600字 篇4
狼在我心目中,是一种残忍,狡猾,凶残的动物。
可是读了这本书,狼这一种不得不让人敬佩的动物,它的高大形象耸立在我心中。狼王讲述的是一支强大的远古种族的生命传奇。它们在众多狂野生灵之中;脱俗,可以说是鹤立鸡群;它们四这片土地上最具优势的动物;它们是整个大草原的统治者,是位居食链顶端傲视草原的伟大种族。当失去兄弟和妈妈的柯勒四处漂泊时。它遇见一群庞大的狼群,它跟着它们来到了一个狭长的峡谷,它从山上往下俯视,只见黑压压的一群驯鹿跑过。年幼的它第一次看到了狼族宏伟的捕食,这么有条理,计划也是那么十全十美,它惊呆了。狼王是那么威风……我也很被动,情不自禁的发出感叹声。狼王是这么厉害,这么威武。族里的狼只要一听到狼王,它们就闻风丧胆。当看见狼王带领着它所训练的勇士和雪狼战斗的时候,我的心也被提了起来,你可以想像仅仅一只雪狼就可以低好几只狼了。可是另人担心的是狼王们中了雪狼们的计了,只能为了它们的复仇而当了逃兵。不过它们是勇敢的!狼王必须是一只有责任感的狼,起码它不会在危险时候丢下自己的同伴和部下。狼王必须是一只身经百战的的狼,它会保护它的属下很家人。狼王必须是一只有着聪明头脑的`的狼,在冬季这个寸草不生的季节它得带着部下计划好策略一起捕捉猎物。做狼王是辛苦的!让人敬畏!看着狼王的壮大队伍,我的思绪已跟随了它们,踏过了雪山,草原。和它们一起战斗,一起捕食。
我多么想成为一只狼,一只勇敢,威猛的雅利安大草原的狼。属于大自然,是一只站立在悬崖峭壁上正怒吼的狼!一支伟大的种族!
狼的作文600字 篇5
茫茫田野上,有一只受伤的黄鼠狼漫无目的的走着,不用纳闷,其实这只黄鼠狼就是我!若要问我为何成了这样,那还得由我向你一一道来!不过,如今的我力气剩下的也不多了,我得去休息了。
七小时后。
“今天一大早,我在田野上散步,本打算今天捉一只肥美的田鼠来吃,结果我心里的算盘还未打完,我的后腿就挨了一个枪子儿!不好,光想着吃田鼠了,忘记了咱的敌人——人类了!倒霉,倒霉,真倒霉!不过幸亏本人跑得快,要不然,你又少听了一个故事了。正当我为自己的机智而自豪的时候,只觉得脚下一麻,坏了,踩到“电网”了!好在俺没有被电死。我定神细视,找好了逃亡的道路后,便跳着“探戈”好不容易出了这个迷魂阵。嘿嘿,这回我可要小心了。不过,我身上的毛已经被烧光了,还有正在流血的伤口。唉,要怪也只能怪自己了,本来还想再捉一只田鼠的,没有送命已经是万幸了,至于自己的小算盘,也只有等到明天再说了。唉!
啊,新的一天终于到来了。我的`体力已经恢复,下一步就是全力出击了。我左跳右藏,如果你看到田间小路上有黄影子在动,你要知道,这可是一只会讲故事的黄鼠狼在活动啊!
夕阳西下,我又回到了原点,饶有兴致地走,垂头丧气地回。我的肚子饿得咕咕直叫,唉,苍天,原谅我这只可怜的黄鼠狼吧!我自己也没有办法啊!我硬着头皮朝附近的一家农舍走去。说实话,我真的不愿意违背我的良心,这是人们逼我们这样干的!我知道这次去了,十有八九回不来了,因为偷鸡的下场我心里很清楚。至今仍忘不了父母临死前含冤的眼神,也忘不了农舍主人追着我的亲生父母的那副惨不忍睹的两面。曾多次,我想自己只要心地正直,一定便会有衣食无忧的那一天的。而直到今天,我才明白父母当初的无奈。对于家族的濒临灭绝,我只能痛恨自己没有能力。我又想起了母亲生前告诫我的话:弱肉强食啊,孩子!对着不知何时出现于天际的繁星,我长叹一声,意已决,向着农舍走去。
狼的作文600字 篇6
清风之下,皓月难当,肃穆凌寒的青天之际,回荡着声声摄人心魄的幽歌。这些声音不算豪气,但是透漏着一统天下的壮志;这些声音不算美丽,但是蕴藏着清幽回婉的曲调。
如此曲折难觅的歌声,若不是狼的嗥月又会是什么?
群狼嗥月,犹如英雄踏翻腥风血雨,豪侠剑挑沧海桑田,又犹如伊人轻弄琴棋书画,戏子唱戏荡气回肠。森森的主调中少不了温柔软款的倾诉,乍然听上去像是冤鬼嘶喊,细细品味,却也能感受到淡淡的悲凉。群狼嗥月,其实姿态若比凤凰浴火重生,若比蛟龙破海而出,实是妙不可言。
第一次听狼嚎,便能感受到那种破茧而出的冲动,感受到那种君临天下的威严,一次次地慢慢听,好像一次次地翻看一本厚重的史书,从里面能读懂狼群的万世沧桑,读懂狼族生儿为王的自豪。
浩浩千古之间,狼族历尽磨难,残忍的`枪口下,他们凄声连连,曾经几度濒临灭绝,他们曾是这个世界上的霸主,他们的足迹遍布整个北美洲,条件险恶的南北两极也都曾发现过他们的身影。可如今人类的重重驱赶,他们颠沛流离四处逃亡。只有在少数一些地方才能听到野狼的啸叫。
狼族不堪灭绝,在人类无法干涉到的角落迅速崛起,加上人类醒悟后的保护,狼族似乎重新登上了绚烂的舞台,重拾了王者的信心,他们的嗥声,再次四处蔓延开来……
不登长城非好汉,不懂狼族非强者,狼,就是一支永远唱不完的歌。这首歌可歌可泣,穿透历史的风沙,直达人心的彼岸,就好像是尘封了万年的苍茫原野豁然出现在你的眼前,总能给人一种全新的感动。
人们记住的昙花是在月光之下悄然开放的瞬间,我喜欢狼,也会把狼族最美的那一幕在我心中永远定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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