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狼的作文锦集七篇
无论是在学校还是在社会中,大家都写过作文吧,作文是从内部言语向外部言语的过渡,即从经过压缩的简要的、自己能明白的语言,向开展的、具有规范语法结构的、能为他人所理解的外部语言形式的转化。相信很多朋友都对写作文感到非常苦恼吧,以下是小编整理的狼的作文7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狼的作文 篇1
巨敛狂是只怪物,他对上天的赐予熟视无睹,从本书中可以经常看到笔者对他的抨击,只不过收效甚微罢了。要什么时候才懂得我的忠告呢?他从来不肯说:“这已经够了,现在是该我们享受的时光了!”
我总是对他重复一句话:“我的朋友,你应赶紧享受,你剩下的时间不多了。你要及时行乐!”
“我会这样做的。”
“那什么时候开始呢?”
“从明天开始吧!”
“唉,朋友,死神可能会在半路上把你截住,你要从今天开始享受人生,避免重蹈寓言中狼和猎人命运的覆辙。”
猎人射死了一头鹿,接着又射死了一头途经此地的小母鹿,两头鹿双双毙命在草地上。猎物可观,猎人应该心满意足了。
这会儿猎人又看到一头雄健的野猪,这激起了他的贪心,要知道他爱吃这种野味,于是地狱里又将多一个冤鬼。不过这次巴赫克司命女神很费了一番功夫才让猎人将这猛兽打倒在地。看来这猎物已是够多的了,不过一个征服者的贪欲是很难满足的。就在野猪恢复知觉准备垂死一挣之时,猎人又看到一只竹鸡在田埂上觅食。和上述所射杀的三只猎物比,这真算不得什么,但猎人还是不甘心地张满了弓。这时野猪使出死前的全部气力扑向了猎人,把他咬死复了仇,然后轰然倒在了他的身上,竹鸡当然得救了。
讲给贪婪人听的故事说完了,下面再把故事的结尾讲给吝啬人听听:
一只狼正巧路过这里,目睹这血淋淋的`场面,高兴地喊道:“啊!命运女神,我要为你建造圣殿。这真是一笔意外之财!这里有四具尸体,我可得悠着点吃,机会难得嘛。我能整整吃它一个月,这太丰盛了。”狼接着数道,“一、二、三、四,一共四具,假如我没算错的话,这够我吃上整整四个星期。当然,还是节省着吃吧。我先把这张弓的弦吃掉吧。这肯定是用真的肠子做的,这股气味一闻准猜得不错。”话音刚落,它就向这张张开的弓扑了上去,结果造成了一次新的死亡,狼的肠子被射穿了。
现在回到本题。应该懂得生活。两个贪婪者落得同一下场,贪婪使猎人丧命,而贪婪加吝啬则让狼命归黄泉。
狼的作文 篇2
打开《笨狼的故事》这本书——
边读,边理大致内容与人物角色,我知道了故事里的主要角色有聪明兔、笨狼。
边读,边理这本书里最让我佩服的角色——聪明兔。我之所以佩服聪明兔,是因为它很聪明,还懂得助人为乐。那次长尾鼠把它的“笨狼寓”改成了“老鼠寓”,害的笨狼无家可归,要是没有聪明兔的话,笨狼就真的找不到家了。
边读,边理这本书里最像我的——非笨狼莫数了,虽然我没有笨狼这么笨,但有时我也会犯傻。
边读,边理这本书让我最感动的情节:开头笨狼的爸爸去追笨狼的妈妈,结果腿摔断了,青蛙大夫问他有没有事,笨狼爸爸一声没吭,直接又去追笨狼妈妈了……难道他不痛吗?我想他也是很痛的',但他仍旧直接追了上去。
大家快点和我一起走进这本有趣的书吧!
狼的作文 篇3
曾经有一个屠夫,做人非常老实,虽然是个杀猪卖肉的人,但是人们还是非常喜欢他,喜欢买他的肉,都很相信他。所以他每天拿到市场里面的肉都可以卖个精光,这个屠夫十分热爱这种朴实而又简单的生活。
有一天晚上。屠夫挑着所剩无几的骨头的担子走回家去,在回家的路上,风儿放肆的在树林身边打转着,树叶飕飕地响着,时不时有几声乌鸦的鸣叫声,天空不知道什么时候下起了牛毛细雨。
忽然,漆黑的路面上出现了两对碧绿般的眼睛,屠夫很好奇是什么东西,于是慢慢地走了过去一探究竟。一看,谁知道其实是身披银白色皮毛的饥饿的狼,屠夫想立马逃走,可他知道他一逃走那两只狼肯定会把他当做晚餐接触饥饿感。他只好装作镇定,什么也没有看见,缓缓地离开这两只狼。当屠夫以为已经脱离危险的时候他才发现着两只狼一直跟着他。
他顿时额头上冒出了许多冷汗,想:我平时并没有做什么亏心事啊,我这么老实的一个人命运就这样要结束了?他十分害怕,但幸好他背上的担子里还有几根剩下的骨头,他以侥幸的心理用骨头来解除狼要来吃自己的这个念头。于是他就把一根骨头扔了出去,一只狼看见了骨头就啃住了骨头,蹲在地上,津津有味的啃起了骨头来。但另外一只狼还是跟着屠夫,也许是因为这只狼没有拿到骨头而不罢休不甘心吧。此时屠夫也看见了还有一只狼跟着他,于是又拿出一根骨头扔给了他。
这时屠夫以为自己有救了,可以脱离险境了,但是回头一看发现,前一只狼已经啃完了骨头,还跟在屠夫身后。屠夫的冷汗直往脖子下流。过了一会,另外一只狼也啃完了骨头,屠夫原本想要用刚刚的办法来救自己,但是当他拿担子中的骨头的时候他才知道骨头已经没有了,而且那两只狼像一开始一样的跟着屠夫。
屠夫知道自己已经身处危境了,什么时候人入狼口谁也猜不到,屠夫很担心前面后面的两只狼同时受到攻击,那屠夫就算是神仙转世也没有办法就他自己了。
就在十万火急的时候,屠夫十分着急的回头观望的时候发现自己的身旁有一个打麦场,打麦场里面没有人,打麦场中的一个柴草堆立马引起了屠夫注意,堆积在打麦场中间的那个柴草堆很大很大,几乎可以是一个小山丘那么大了。屠夫当时也不知道自己该怎么办,于是就想:不管了,反正都是左右都是死,现在看见哪里有路就往哪里跑,总比死了好,至少还有一线希望。那个屠夫于是跑了过去到那个柴草堆的地方,当屠夫跑到那里的时候已经气喘吁吁了,他靠在柴草堆旁,一边想着给自己活路的办法。这时,他放下了他背上的担子,拿出了他平常日子里经常杀猪的刀。狼好像知道了什么,又好像很怕这种尖锐的东西。
于是狼并没有继续往前走,而是用他们碧玉般的眼睛直勾勾的'盯着屠夫,那种眼神就好像有仇一样。
不一会儿,一只狼径直的离开了,似乎是要回家,又似乎有什么计划,而另一只狼却像狗一样的蹲在屠夫面前,看起来十分平易近人。但是他们是狼啊,喜欢吃任何肉的狼啊,怎么可能会轻易离开呢?屠夫仍提着心拿着刀保护着自己,过了不久,夜深了,一切都变得十分安静了,当时就好像可以听见屠夫急促的呼吸声,要知道,这也许是他人生中最后的一个晚上了。不过,屠夫发现,蹲在他面前的那只狼似乎睡意很足,眼睛慢慢地闭上了,深情十分悠闲,就好像完全没有打算要吃掉屠夫的意思。屠夫觉得现在正是解决掉这只狼的最佳机会,于是他拿起刀狠狠地在狼的头上砍了几下,狼的头就断了。
屠夫以为他已经脱离危险了,正想回家的时候,他看看了那个柴草堆,发现了另外一只狼在柴草堆里面正在打洞,这只狼意图想打通了这个柴草堆的洞之后,去背面攻击屠夫,想咬住屠夫的屁股,来一个前后夹击,可是这只狼没有想到他们的速度太慢,前面那只狼已经被解决掉了,而这只狼还没有打通柴草堆的时候就已经被发现了,这个时候这只狼的半个身子已经在柴草堆里面了,而尾巴和屁股还露在外面。屠夫为了给人间除害,不要别人也遭受到这种威胁,二话不说拿起刀劈向狼的屁股的尾巴,看了两刀,这只狼也死了。屠夫终于松了口气,因为他这回真正算脱离了危险。狼就这样死了,屠夫虽然十分痛恨着两只狼,但毕竟要吃肉是他们的天性,他们也没有办法改变,于是屠夫把它们给安葬了,在墓前安插上了墓碑,让他们安心来到这个世界安心离开。
这回屠夫悟出了一个道理:狼也真够狡猾,但是着两只狼不一会儿就被杀死了,但是动物的狡猾又有多少呢,全靠自己罢了。
从此屠夫更为老实、忠厚、但老百姓们也不以为奇,毕竟屠夫以前也是这样,永远是那么好!
我从酒柜上拿出一个玻璃杯,一张纸。我在杯子里放了半杯水,又取了半张纸,把纸盖在玻璃杯上,马上倒了过来,哗一声,水全流了出来,实验失败,我有一点灰心丧气了,心中想为什么别人一下就能成功而我却一次成功不了呢?我决心再做一次,把杯子装满水,用纸片盖好,左手按住纸片,右手将杯子小心地举起,快速地倒转,当杯口朝下时,又小心地放下左手。嘿!我成功了我手舞足蹈起来。
我心中有一个疑问:为什么一个小小的纸片能托住一大杯水呢?于是我去请教电脑老师原来,纸可能托住水是因为有大气压力,纸下方的大气压力支撑住了纸。空气对我们周围的东西都有压力作用就产生了大气压。只要不让水流动,空气可能支撑住大约10米高的水柱。
每一个实验都充满着许多科学道理,而且简单又有趣,身边有许多我们感觉不到的东西,只要我们仔细观察,细细品味就能发现。
狼的作文 篇4
乌云密布的一天,他小心翼翼地摘下了一个鲜红的果实。他的手中紧捏着这颜色鲜艳的果实,慢慢举起,又慢慢地放下,刚想张开的嘴巴又突然合拢。他是一名著名画家,这事儿的缘由还要慢慢说起。
16世纪中叶,一种颜色艳丽的水果刚从美洲传入欧洲,有人因为它颜色娇艳就怀疑它有毒,给它取了一个令人生畏的名字——狼桃。传闻越传越离谱,传到后头竟变成了“狼桃毒性极强”。
一日,这位画家正在小河边散步,听闻狼桃毒性强烈,不能食用。他心生疑惑:如果是单单凭借水果的颜色来判断是否有毒,就不一定准确。就如我画的画,颜色鲜艳就一定是不良之作吗?不行,我要向世人证明,这种想法是错误的。
画家为了证明这一观点,从别处要来了狼桃树苗,辛辛苦苦开始培植狼桃。时间一点点地流逝,终于功夫不负有心人,狼桃成熟了。
此时,画家已经做好了死的准备。是啊,万一这狼桃有毒,那可怎么办?硕大的`狼桃树下,画家来回地移动着拿着狼桃的手。周围围了一群人,可笑地望着画家,都在窃窃私语。那样子分明在讥讽:“明知有毒,还要吃啊,你傻了吧。”但却见画家面对着众人的嘲讽样,坚定地吞下了一个狼桃。
四周突然寂静无声。
人们都在注视着画家。
十分钟、二十分钟、三十分钟、一个小时、两个小时。
画家没有感觉任何不对劲,众人也惊呆了。
很快,狼桃成了很多人喜爱的水果,也有了现在的美名——西红柿。画家用他的行动告诉我们,凡事不能光看表面,要深入内部,方见分晓。
狼的作文 篇5
要问我今生最抱怨的莫过于我为什么偏偏姓郎呢?为什么不姓丁?不姓李?不姓张?总而言之,这辈子姓郎要多苦就有多苦了。
幼儿园的时候最委屈了。本该是天真烂漫的年纪,可我整天咬牙切齿,郁郁不欢。“大灰狼——”总有男孩子拖着长长的音,怪腔怪调地叫起来。我气得脸鼓鼓的,捏着小拳头,告诉老师吧,没了底气,哼!我瞪了一眼他们。“大灰狼鼻子里冒烟喽!”没想到这些男孩子哪壶不开提哪壶,声音洪亮得压过电视里的小二似的,还一个劲儿拍着手,冲我挤眉弄眼:“哭了没有啊?哭了没有啊?”
于是,当午睡别人呼呼大睡时,我总是一头扎进被子,不出声地抹眼泪。后来,我就带着讨好的语气对别人说:“我姓'郎',不是'大灰狼'的'狼'”重复得烦了,我索性将计就计,扮出可怖的样子:“我就是大灰狼!看我不吃了你们。”
唉,小时候的日子最难熬了,费了唾沫,掉了眼泪,百般讨好,还是没用。也许,我注定是头“狼”吧,一头只会在被子里掉眼泪的“狼”。
红太狼
红太郎,原名狼狗,原原名郎芊紫。
前阵子“喜羊羊与灰太狼”太红了,红得都传染上我了。这下倒好,那次我穿了个红艳艳,一位隔班的同学盯了我好一阵子。“你……你。”他捏着下巴,眼里不怀好意,“我觉得你特像一个人,不,是一只狼。”还没等我搞清楚三七二十一,他突然蹦出一句:“哇——红太郎来了。”
什么?红太郎?我哭笑不得,未免太幼稚,太可笑了吧?谁知后来就更可笑了,每次我穿红衣服时,总有人坏笑着问我:“红太狼,灰太狼捉到羊了吗?”
唉,只记得当时老妈正疑惑为什么我突然不穿红衣服了呢?
深山老林来的狼
不知道什么时候,那帮老给我起外号的同学才觉得外号在我看来是多么无聊的把戏,于是,这下改革了,刮起了一阵“名字造句”风。
常看见那位仁兄歪着脑袋,啃着字典,遥望窗外,搜罗佳句。于是,我这等好端端的名字就被那几位才人塑成“在一个深山老林里,一头狼生了一千个儿子。”“怎么样?”我的好姐妹们颇为沾沾自喜。唉,我是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啊,谁叫我们的关系铁打铁啊。过了一会儿,我才皮笑肉不笑地说:“产那么多,还不难产?”结果呢,所有人都瞪大眼睛,握着我的手,笑得流出了热泪,还不忘说:“好伟大的狼妈妈呀,太感动了。”
她们说我有时候真像一头狼,一头一傻又笨又可爱的狼。此时我竟萌生出做“狼”的甜头来,哪怕只有一点点,一丝丝。
想念“狼”岁月
写这段文字已经是小学毕业后了。那段做“狼”的'岁月在我记忆里若即若离,像一只燃尽的蜡烛,定格在毕业照上,定格在昨天的风里。
应该能安然面对离别了吧?直到耳边空空的,心也空空的,我怀念起以前一个又一个好玩搞怪的外号,虽然那段岁月沾着泪水,沾着烦闷,沾着无奈。
烦恼,淡淡地又笼罩了我。
以后又有谁再提起我那可爱的外号?又有谁把它们大声地念出来?可是都不是以前了,我又去哪里找回那头又笨又傻又可爱的狼呢?
狼的作文 篇6
很久很久以前,庙里住着一直大灰狼。这只大灰狼不像别的大灰狼那样爱吃小白兔和肉,在这个森林里,大灰狼是最温柔慈祥的动物。它会抚摸小白兔的毛发,会给沿途的小鸟欢迎的节目,会让别人觉得这一切都是多么美好。
又有人问它以前怎么样,它以前是一只名副其实的狼,有这大尾巴,有这吓人的聊呀。张开嘴的时候,也是熏人的恐吓。小白兔远远的看见它就得飞奔着逃跑,以保全性命。然而在那天大灰狼正为着自己空空的肚子筹谋的时候,它又把目光瞧上了小白兔,这种防御力不强,而且跑步速度尤其慢的动物是最好的食物,一想到白兔鲜美的嫩肉。大灰狼的嘴里冒出了从喉咙里升起来的津液。小白兔仿佛就在它面前。用自己的腿,勾引着它去品尝。
正在这时,猎人也在前往,他想要捕住这只大灰狼,回去做个披风,现在市场上面卖的披风可贵了,他读完夫人正怀着身孕,大冬天的需要有温暖的狼毛披风,他四处寻找大灰狼的方向。可是,在这茫茫大地里,怎么寻找啊。他忽然间想到一个办法。大灰狼肯定逃不脱小白兔的诱惑。于是他偷偷的走下半山腰去,捉了一直农家的小白兔。他把小白兔的脚上吊了一个透明的线,然后就把小白兔放在一处,自己在后边的草丛里,悄悄的观察小白兔周围。大灰狼果然看见了小白兔他隐隐约约好像发现小白兔的脚上系了个什么东西,小白兔跑的.姿势有点奇怪。事实上,小白兔只是在玩耍,这只家养的小白兔还不知道什么是危险呢?他看见大灰狼的前进,还有些高兴的跟他打了声招呼,把八瓣嘴笑得开怀。
正当灰狼走过去要吃了小白兔时,猎人悄悄逼近。小白兔瞧见猎人的枪指着大灰狼,用动物世界的语言叫灰狼快跑。大灰狼心里还有些纳闷,到处一望,看见了一个黑洞洞。糟糕他的死期要到,大灰狼飞奔着离开,可惜猎人的枪也已经打出,小白兔洁白的毛上,都是血红的颜色。大灰狼回头看见这一幕,伤心地哭了。
从此,他不再吃小白兔,温柔的摸着小白兔的毛发,只盼望小白兔再也不会开出血红的花。
狼的作文 篇7
今天读了狼图腾第一章,不愧是一本好书,才看到第一章就带给人如此的震撼,其实很早以前就知道这本书了,那是去年九月份在北京,我妈妈看了这本书,跟我说这本书不错,表面写狼,实则写人。当时我很不以为然,后来又听文学院一个同学盛赞这本书,才有了想看看这本书的愿望,今天总算看了这个第一章。
表面写狼,实则写人。其实我觉得狼比人还要优秀,突出的战斗技巧,完美的团队精神,精确的作战指挥,人恐怕也比不上,其实狼好比商场上的人,商场上的战士正是需要这种精神才能战无不胜。正如张瑞敏所说,拥有狼的精神的团队是可怕的,因为他是最勇敢,最厉害的。以前总觉得江狼尊为图腾是可笑的,世界上又有什么动物比得过人呢?不过现在明白了,狼岂止是狼,他简直是神!
通过看这本书,我对草原上终日和狼打交道的人有了崇高的敬意,他们并不是一个因为闭塞而落后愚昧的群体,二是一群伟大的.卫士。与狼作斗争,保卫自己的家园,在与狼作斗争的过程中,他们形成了我们自以为天之骄子的学生所无可比拟的智慧和勇气。
向狼群学习吧,向草原卫士学习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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