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马的作文

时间:2022-08-31 16:30:15 我要投稿

【实用】写马的作文汇总8篇

  在日常学习、工作抑或是生活中,大家都有写作文的经历,对作文很是熟悉吧,作文是从内部言语向外部言语的过渡,即从经过压缩的简要的、自己能明白的语言,向开展的、具有规范语法结构的、能为他人所理解的外部语言形式的转化。你知道作文怎样才能写的好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写马的作文8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实用】写马的作文汇总8篇

写马的作文 篇1

  从前,马都是有翅膀的,特别是枣红马,他们的翅膀又宽又大又柔软,飞起来非常快。可马的腿却又粗又短又笨重。对于马,腿是一个包袱。但是后来马的翅膀怎么不见了的?马的腿怎么又变得又细又长又灵活了呢?哦,那要从一匹小枣红马说起了。

  枣红马们有个首领,首领有个独生子,叫强强。强强很友好,乐于助人,小动物们都喜欢他。有一天,强强正在休息,突然,一只小灰兔慌慌张张跑过来,朝着强强大叫:“不好啦,不好啦,兔子树丛着火啦!”强强二话没说,拍着翅膀奔向兔子树丛。只见那边火海茫茫无边,眼看就要烧到森林了!强强赶快把自己淋湿,飞到兔子丛林,冲进去救兔子。这样不知反复了多少次,兔子都被救出来了,只只安然无恙,大火也被扑灭了。可枣红马强强的翅膀却被熊熊大火烧光了。大家围上来,这个给他涂药,那个给他喝药汤,强强感动地说:“谢谢你们,但我没了翅膀,怎么生活呀?”大家七嘴八舌地议论起来。这时,给强强报信的那只兔子跑过来,说;“强强,你没有了翅膀,可是你还有腿呀!你可以把腿练得又长又灵活,跑起来不是跟飞一样吗?”大家一致同意,强强也觉得可以试一试。他谢了灰免,向动物们说:“请大家放心,我一定把腿练得又长又灵活。”强强说到做到,每天辛苦地练跑步。功夫不负有心人,过了几年,强强终于把腿练得又长又灵活了。所有的马儿都羡慕强强,也跟着他一起练起来。可是翅膀却因为长期不用而退化了。马儿们并不伤心,他们发现跑起来跟飞起来一样快。强强终于能够像以前那样自由自在地奔跑了,他撒开四条有力的长腿在森林间灵活地穿梭,快活极了。

  从此以后,马的翅膀消失了,腿也变得又长又灵活了。

写马的作文 篇2

  假如我是一匹马,我会把大自然一点一滴的真情收藏在心灵的底处,尽情地释放心中最真切的情感,无拘无束、快乐逍遥。没有势力争夺而造成的血雨腥风,没有满足不了的欲望和澎湃的野心,没有因贪婪而生的阴谋诡计,更没有通向死亡的斑斓诱惑。不用提防它人狡诈险恶的心,不用为权势而拼个你死我活,不用因为生活的压力而自暴自弃,更不用为失足而叹息着留下千古的遗恨。最初时的大自然是一块多么美妙的净土呀!在这上面生活是多么的逍遥快活呀!自己主持自己的生活,大可不必因为身在屋檐下而低头。啊,我爱大自然中蕴含的风情万种,与其在人间做不必要的纷争,还不如干当一匹无权无势、却拥有自由身躯的骏马!

  假如我是一匹马,我会为我能在草原上奔跑而骄傲,世间并无弱小,自卑只是因为缺乏自信而产生的幻觉,每个生灵都有长处和短处,没有谁能十全十美,这不是一个很简单的道理吗?但许多人却忽略了它,常常因为超过他的人太多而悲痛欲绝。如果我在风雨中倒下,我不会因为没完成使命而遗憾,更不会因为生命的短促而伤感,我无怨无悔,我虽不能拥有光辉的一生,但我仍为自己能在风雨中存活而欣慰!

写马的作文 篇3

  据说,历史上有个叫伯乐的家伙,善相马,经他相中的马都成了千里良驹。先不去探讨这个伯乐是个什么身份,但思来想去,世界,其实就是马场。

  我们都是哭着来到这个世界,大概从开始,我们就知道这个世界是不好混的。从开始,我们就认定自己是天才,可人山人海中,最终被认为是天才的往往是凤毛鳞角,贵乎稀有。但为什么呢?只因为真正的天赋一直隐藏着,很深。而世界终究是没送给我们一个伯乐。韩愈先生几百年前就说过:世有伯乐,然后有千里马,千里马常有,而伯乐不常有。

  可是,韩先生的话真的对吗?非也。起码,是先有千里马,然后有伯乐。他们的逻辑关系是:伯乐发现千里马,而非千里马发现伯乐。所以,就如同法拉第发现电磁感应却不能说先有法拉第然后有电磁感应,而是先有电磁感应然后有法拉第一样,必须是先有千里马。

  伯乐小子其实未毕真的会相马,而可能是寄于他不知丛从前交的哪门子好运产生的威望。于是,主人听他说“此马乃千里之良驹也”后,便也日食之哦尽黍一石。我们相信,任何一匹马在这样的待遇下,都是可以日骋千里的。前提是,它是一匹马。

  当今社会正是缺少了伯乐这样说“专业”话有些威望的人。毕竟,拌演“主人”一类的执行者还是富富有余的。

  于是,马场里便出现了一个奇怪的`现象:很多马都被命运捂着眼睛拉磨子,或是被迫去报晓,甚至栓着学犬吠。而真正剩下的马就很少了。没有上帝告诉我们一声:喂,本神造你们不是让你们干这的。

  自然,没有得到告诫,没有得到赏识,我们无知地干着本来不属于我们的行当,夜以继日地学习诸如拉磨,报晓批,犬吠般脱离了跑道很远的东西。可当我们都学得很累时,也仍旧不知道,其实自己原本只是一匹马。

  我们都应是千里马,可没谁把我们放到草原上,然后说:跑吧,你的天堂在这里。所以,我们就跟着其它物种瞎忙哄。最终迷失了自我,迷失了一切。

  世上其实本没有垃圾的,赏识的人少了,也便有了垃圾。

  等到人们终于将大部分资源都挥霍殆尽时,不知是哪个道上的伯乐突然大呼:垃圾,是放错了地方的资源。于是便有很多人跟着喊:对,没有垃圾。

  今天,垃圾终于摇身一变成为理所当然的资源,应为已有很多业内的伯乐开始行动。可是,朋友,我们是马,千万被忘记。那么,我们的伯乐在哪呢?

  这个不太公正的世界决定了:在马的伯乐降生前,马一律不是马。

写马的作文 篇4

  看了题目,你一定会问:“宝儿是谁呀?”那就请看下文吧!

  奶奶在世的时候,曾养过一匹马。那匹马体格强壮,全身棕色。它的眼神给我的印象总是那么明亮温柔,我感觉它非常可爱。爷爷奶奶也非常喜欢它,把它当作家里的活宝,我们都把它叫宝儿。

  当我们推开后院们,宝儿听到了开门声和人进来的脚步声后,就发出了鸣叫声。有时候,也许是它的肚子饿了,有时候也许是它渴了。不管是爷爷奶奶,还是我们其他人,总会很理解它,去的满足它的愿望。当我们走进它的身边,它摇摇尾巴,抬起头,打几个喷嚏。有时候甚至,用它的长嘴巴来和我们“亲热”,偶尔还会把我们吓一跳呢!当我们叫着“宝儿”、“宝儿”时,它会很知趣地用温柔清纯的眼神看看我们,冲着我们点点头,样子很友好,就像是跟老朋友打招呼一样的。宝儿真的很可爱!

  春天到了,宝儿要去种地,当然了,更多的时候它是爷爷的好帮手。夏天来了,它要出去吃草长膘。秋天来了,它要拉麦捆,耕田地。冬天来了,它可就养尊处优了。宝儿在奶奶家的作用很大的。

  我曾骑过一次宝儿。那时我才四岁。爸爸先把我抱到了马背上,然后自己也上了马,我们骑着马在场院里转来转去,时快时慢。我感觉屁股好疼,就问爸爸疼不疼。爸爸说他不疼。爸爸告诉我,骑马要顺着马蹄的接着一起一落。掌握了骑马的要领后,我在马背上闭上眼睛激动地跳着笑着,欢呼着。,感觉有种飞翔的感觉。当我还在沉醉的时候,有人拍拍我的肩膀,我睁开眼睛,原来爸爸已经下马了,于是我也恋恋不舍地从宝儿的背上被爸爸抱了下来。

  宝儿和奶奶的关系很好,它对奶奶很忠诚。奶奶生病了,当然就没法亲自给它添麦草了。宝儿很着急,宝儿心里清除,奶奶一定是有啥事了。所以,每当爷爷把宝儿拉出去饮水喂料时,路过奶奶窗户,宝儿总会伸长脖子,向奶奶房中望过去,用清纯的眼神寻找着奶奶,

  盼望奶奶早点康复。你也许会问:宝儿和奶奶的关系为什么那么好呢?那是因为宝儿是奶奶精心喂养的呀!

  后来爷爷奶奶都上了年纪,种不动地了,于是就依依不舍地把宝儿给卖了。虽然宝儿“搬家”了,可是它那种勇往直前,勤勤恳恳,任劳任怨、忠诚坚定的精神却一直留在我心里,它那清纯的眼神总是让我忘不了。

写马的作文 篇5

  在一个小马场里,我看到一匹老马。我向马张望了许久许久,那一双马眼,不再是当年的炯炯有神。那细弱的马腿上,布满了一道道被马刺刺过的伤痕。那套着马鞍的背也有些驼了。它不再是当年雄健有力四蹄生风的马,它是一匹即将退役的马。

  等待它的只有被遗弃被忘记,想到这,我上前扶摸着马不再油亮的鬃毛和那一张瘦削的马脸。我竟看见了那马脸滴下两道浊泪。突然它仰天长啸。这啸声就是唐宗的六骏,关云长的赤兔也要逊色三分。

  啸声过后,它用眼坚定的看着远方。它面对被遗弃被忘记,而低头放弃了吗?不,它没有放弃,在它心中永远向往着那片自由的广阔的属于它自由驰骋的大草原。

写马的作文 篇6

  春风拂面,送走了冬天的寒冷,捎来了初春的新意。一切都像刚睡醒的样子,小草又偷偷的冒出了地面;树上的嫩叶都像要赶集似的,争先恐后地长出来了;最惹人喜爱的还是那些花儿,有的羞涩的打着朵儿,有的刚刚撑开花瓣,宛如刚出浴的美人,还有的正鲜艳的开着,正向世人展示着她的端庄和美丽。

  在这春意盎然的时光里,公司组织大家游览马峦山,以身临其境的触摸春意,去呼吸大自然在春天里所散发出的芳香。

  我们一行人首先来到了叠翠湖。叠翠湖湖面满是青绿,如流翠,伴着群山,枕着海湾,从远边慢慢淌到了脚边。经过叠翠湖,又来到了一个连名字都不知道的湖畔,我们暂且称之为未名湖吧。未名湖四周群山环绕,重峦叠嶂,青翠浓郁;山上茂林修竹,蔓藤古树。如果以山为眉黛,那未名湖就是眉黛上的痣一点。湖水清澈,鱼儿翔游浅底,水草在水中摇曳;湖面水静无痕,倒影满目,清晰可见。望着这湖静水,感觉嗓子眼都被锁着了,生怕发出一丝声音,会如闪电般的,撕裂了湖面。这时,从山头拂来了一阵微风,转眼间,就吹皱了一湖春水,揉碎了一幅山水画。站在未名湖畔,就连同事的小孩阳阳都不想拨水嬉闹,掬水自饮;只想静静地望着湖面,感觉自己就是那湖水中的鱼儿,正无忧无虑的绕着水草游弋。

  绕过湖边的小道后,我们一行人开始了溯溪。溪水下面的石面,久经冲刷,各成形状,犬牙交错,铺满了青藓。溪水剔透晶莹,顺着石面从山上缓缓的流下,哗啦啦地汇成了一支轻快欢乐的乐曲。溪谷的两面,是参差不齐的树蔓,郁郁葱葱的,阳光穿透过树叶,就只剩下斑驳的亮点,印在了溪水中,刻在了苔藓上。溯溪而上,感觉阳光正从自己的脚边流走。于是用手捧起了溪水,想把阳光留住,却只能眼睁睁得看着溪水从指缝中溜走。伴随着溪谷两边树林中的虫鸣鸟叫,我们一路欢声笑语,拍照留念。在同事们的相互搀扶,相互帮助下,我们一行人攀岩附壁,入洞涉溪,向前进发着。

  一路往山上走,不一会儿功夫,就到了马峦山村。这就是我们中午要休整的地方了。经过一路上的跋山涉水,大家都累了。卸下随身自带的行李,摆上自备的干粮,大街席地而坐。迎着温和的阳光,听着风吹树叶而发出的莎莎的声音,观赏着青山碧水,我们谈论着,欢笑着,把一路的疲倦都抛在了脑后。看,阳阳正在父母的陪伴下,认识不曾见过的花花草草。他父亲蹲着,一手扶着一株不知名的野花,一手指着花蕊,正对在小孩说些什么,小孩站在他旁边,眼睛一动不东的盯着花儿,正认真的听着。旁边不远处,一大群同事正玩着“三国杀”。他们尽情的玩着,开心的笑着,似乎要把这快乐传递给在场的每一位人。

  在随后的时间里,我们又陆续的游览了几处风景,而后下山,准备回家。

  俗话说,山无水则不灵,无溪泉则不幽。马峦山山水交融,汇成一体,灵幽并茂,更显灵雅和优美,今日马峦山一游,如览仙境,心旷神怡。对于我们这群往返于办公室和卧室的职场人员而言,心忧神优,身情染尘。今梦游马峦山,看到了花草树蔓,碧水青山,顿时忘掉了心中杂念。看着开心的同事,无邪的孩童,使自己感觉到,原来生活也可以如此美好。山水无常,人生几何,我们为何不迈开双脚,去体验生活的美好呢?

写马的作文 篇7

  一说到马,大家一定会想到“一马当先”、“千军万马”等一些关于马的成语。我喜欢马的原因在于,在所有的动物里,马是身材高大而身体各部位又都配合得最匀称、最优美的动物。更重要的是,马是最容易被驯服的动物之一。

  我最喜欢的马叫五八。它的头面平直偏长,耳朵短。四肢非常长,骨骼坚实,肌腱和韧带发达。它的毛是棕色的,很光滑,在阳光下会闪闪发光。它还长着一双冬枣大小的研究,炯炯有神。

  马的嗅觉很发达,是感应能力特别强的器官,这样使它能在听觉或其他感知器官没有察觉的容易接收外来的各种信息,并可以迅速地作出反应。

  五八最喜欢在土地里滚来滚去,也很喜欢吃萝卜,所以每次我穿着橘黄色的衣服去的时候,它就会高兴得手舞足蹈,好像把我当成萝卜了。

  每一次去骑马,随着马的奔驰、起伏、跳跃和喘息,我的心情就会变得开朗和舒展!

写马的作文 篇8

  生存竞争的规律使一切生物把生存下去作为第一意识,而人却有时候会忘记,造成许多误会。

  唉,天似穹庐,笼盖四野。在巩乃斯草原度过的那些日子里,我与世界隔绝,生活单调;人与人互相警惕,唯恐失一言而遭来来顶之祸,心灵寂寞。只有一个乐趣,看马。好在巩乃斯草原马多,不像书可以被焚,画可以被禁,知识可以被践踏,马总不至于被驱逐出境吧?这样,我就从马的世界里找到了奔的诗韵。油画般的辽阔草原、夕阳落照中兀立于荒原的群雕、大规模转场时铺散在山坡上的好文章、熊熊篝火边的通宵马经、毡房里悠长喑哑的长歌在烈马苍凉的嘶鸣中展开、醉酒的青年哈萨克在群犬的追逐中纵马狂奔,东倒西歪的俯身鞭打猛犬,这一切,使我蓦然感受到生活不朽的壮美和那时潜藏在我们心里的共同忧郁……

  哦,巩乃斯的马,给了我一个多么完整的世界!凡是那时被取消的,你都重新又给予了我!弄得我直到今天听到马蹄踏过大地的有力声响时,还会在屋子里坐卧不宁,总想出去看看,是一匹什么样儿的马走过去了。而且我还听不得马嘶,一听到那铜号般高亢、鹰啼般苍凉的声音,我就热血陡涌、热泪盈眶,大有战士出征走上古战场,“风萧萧兮易水寒”的悲壮之慨。

  有一次我碰上巩乃斯草原夏日迅疾猛烈的暴雨,那雨来势之快,可以使悠然在晴空盘旋的孤鹰来不及躲避而被击落,雨脚之猛,竟能把牧草覆盖的原野瞬间打得烟尘滚滚。就在那场暴雨的豪打下,我见到了最壮阔的马群奔跑的场面。仿佛分散在所有山谷里的马都被赶到这儿来了,好家伙,被暴雨的长鞭抽打着,被低沉的怒雷恐吓着,被刺进大地倏忽消逝的闪电激奋着,马,这不肯安分的牲灵从无数谷口、山坡涌出来,山洪奔泻似地在这原野上汇集了,小群汇成大群,大群在运动中扩展,成为一片喧叫、纷乱、快速移动的集团冲锋!争先恐后,前呼后应,披头散发,淋漓尽致!有的疯狂地向前奔驰,像一队尖兵,要去踏住那闪电;有的来回奔跑,俨然像临危不惧、收拾残局的大将;小马跟着母马认真而紧张地跑,不再顽皮、撒欢,一下子变得老练了许多;牧人在不可收拾的潮水中被携裹,大喊大叫,却毫无声响,喊声像一块小石片跌进奔腾喧嚣的大河。

  雄浑的马蹄声在大地奏出鼓点,悲怆苍劲的嘶鸣、叫喊在拥挤的空间碰撞、飞溅,划出一条条不规则的曲线,扭注缠住漫天雨网,和雪声雨声交织成惊心动魄的大舞台。而这一切,得在飞速移动中展现,几分钟后,马群消失,暴雨停歇,你再看不见了。

  我久久地站在那里,发愣、发痴、发呆。我见到了,见过了,这世间罕见的奇景,这无可替代的伟大的马群,这古战场的再现,这交响乐伴奏下的复活的雕塑群和油画长卷!我把这几分钟间见到的记在脑子里,相信,它所给予我的将使我终身受用不经…

  马就是这样,它奔放有力却不让人畏惧,毫无凶暴之相;它优美柔顺却不任人随意欺凌,并不懦弱,我说它是进取精神的象征,是崇高感情的化身,是力与美的巧妙结合恐怕也并不过分。屠格涅夫有一次在他的庄园里说托尔斯泰“大概您在什么时候当过马”,因为托尔斯泰不仅爱马、写马、并且坚信“这匹马能思考并且是有感情的”。它们常和历史上的那些伟大的人物、民族的英雄一起被铸成铜像屹立在最醒目的地方。

  过去我认为,只有《静静的顿河》才是马的史诗;离开巩乃斯之后,我不这么看了。巩乃斯的马,这些古人称之为骐骥、称之为汗血马的英气勃勃的后裔们,日出而撒欢,日入而哀鸣,它们好像永远是这样散漫而又有所期待,这样原始而又有感知,这样不假雕饰而又优美,这样我行我素而又不会被世界所淘汰。成吉思汗的铁骑作为一个兵种已经消失,六根棍马车作为一种代步工具已被淘汰,但是马却不会被什么新玩艺儿取代,它有它的价值。

  牛从鞔车变为食用,仍然是实用物;毛驴和骆驼将会成为动物园里的展览品,因为它们只会越来越稀少;而马,当车辆只是在实用意义上取代了它,解放了它们时,它从实用物进化为一种艺术品的时候恰恰开始了。

  值得自豪的是我们中国有好马。从秦始皇的兵马俑、铜车马到唐太宗的六骏,从马踏飞燕的奇妙构想到大宛汗血马的美妙传说,从关云长的赤兔马到朱德总司令的长征坐骑……纵览马的历史,还会发现它和我们民族的历史紧密相联着。这也难怪,骏马与武士与英雄本有着难以割舍的亲缘关系呢,彼此作用的相互发挥、彼此气质的相互补益,曾创造出多少叱咤风云的壮美形象?纵使有一天马终于脱离了征战这一辉煌事业,人们也随时会从军人的身上发现马的神韵和遗风。我们有多少关于马的故事呵,我们是十分爱马的民族呢。至今,如同我们的一切美好的传统都像黄河之水似地遗传下来那样,我们的历代名马的筋骨、血脉、气韵、精神也都遗传下来了。那种“龙马精神”,就在巩乃斯的马身上——

  此马非凡马, 房星是本星;

  向前敲瘦骨,犹自带铜声。

  我想,即便我一直固执地对不爱马的人怀一点偏见,恐怕也是可以得到谅解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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