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偶像初一优秀作文700字

时间:2022-10-17 18:08:07 偶像 我要投稿

我的偶像初一优秀作文700字(通用30篇)

  无论在学习、工作或是生活中,许多人都有过写作文的经历,对作文都不陌生吧,作文可分为小学作文、中学作文、大学作文(论文)。如何写一篇有思想、有文采的作文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我的偶像初一优秀作文700字,欢迎大家分享。

我的偶像初一优秀作文700字(通用30篇)

  我的偶像初一优秀作文700字 篇1

  在荧屏前,常常从我眼前划过许多多姿多彩而又多艺的人,他们集优点于一身,似乎身上有着绽放不完的色彩。这,就是偶像。然而,我的偶像却是一位再平常不过的家庭妇女——我的妈妈。

  我的妈妈三十多岁了,原本年轻漂亮的脸,不知为何悄悄爬上了皱纹;原本乌黑亮丽的秀发,不知何时夹杂了几根银丝;原本白嫩的纤纤细手,也不知为何变得粗糙暗沉。

  我想,是因为她为了我们这个家操劳过度导致的吧。

  记忆中,妈妈总是那么的善良。令我难忘的,也就属那年冬天了。窗外下起了鹅毛大雪,天气也是格外的冷。寒风无情地光临着大地,让人们不禁打颤。

  我窝在被窝里实在是不想起来,可仍被妈妈的“狮吼功”硬叫起来吃饭。恰吃的正欢,门外突然响起敲门声。我不愿去开门,毕竟谁都不想去吹冷风吧。于是我装作没听见的样子,继续吃着热腾腾的饭菜。妈妈见状,只无奈一笑,便起身去开了门。没想到门外竟站着一个老头子:他少得可怜的头发湿搭在脑门上,忧郁空洞的眼神直叫人磕碜,枯瘦暗黄的脸也好似大病初愈般。他身着破旧的薄袄,脚上却穿着一双草布鞋。我不禁哆嗦了一下,没再看他,只继续扒着饭。可妈妈却满面和善地把他请到家来。他沾了泥的鞋,踩得地面脏兮兮的,我皱起眉头,抬起来看向妈妈时,却见妈妈仍旧面不改色,心想:诶?妈妈平时不最爱干净的吗?怎么能容忍一个陌生人踩脏地板呢?突如其来的询问声让我一下子回了神,妈妈示意让我给他盛饭。我无语的翻了个白眼,暗骂一句:“叫花子。”然后便极不情愿地起身去厨房盛饭了。只见,那个老人拿着筷子一颤一抖的,饭菜也扒的到处都是……我实在看不顺眼,索性直接摔门而去了。

  直到那轻轻的关门声再次响起,我才出来,此时妈妈却板着脸,坐在餐桌上。蓦地,妈妈语重心长地对我说:“女儿啊,人都是有尊严的,像刚才那位老人一样也是有尊严的,你不能这样践踏他的尊严,知道吗?”说罢,妈妈轻叹一口气。我无言,却把这话深深地牢记于心。

  我的偶像——妈妈,您是伟大的,无私的。尽管你没有那些歌星、演员有着光鲜亮丽的外表,但,您内心的光鲜亮丽却是无人能及的。

  我的偶像初一优秀作文700字 篇2

  偶像?很多人提到偶像,就会想到伟人和明星。而我的“偶像”却是我爸爸。为什么这么说呢?这要从我爸爸对我的影响说起。

  我的爸爸是一名军人,他拥有军人的勇敢和正直。每当他看到社会上有不公平的事情,总是好“多管闲事”。有一次,我和爸爸一起坐公交车。由于车上只有一个空座了,爸爸就让我坐着他站着。刚坐了一站路,就上来了一个老爷爷。我看到后就主动给他让座,可是没想到我刚站起来,就有一个身材高大魁梧的人抢坐了我的座位。爸爸看到了以后,就对他说:“难道你没有看到,是小朋友在给老爷爷让座吗?你怎么能坐下呢?”那个人红着脸不好意思的连忙说:“对不起,我没看见。”下车后,我问爸爸:“爸爸,刚才那个人长得又高又大,如果他不让座,要打你,你不害怕吗?”爸爸说:“傻孩子,你忘了爸爸是解放军啊!维护正义是爸爸的责任,爸爸不害怕。”这件事,给我留下的印象非常深刻,爸爸就是我心目中的大英雄,我要向他学习。记得有一个同学抢了我邻居小泽的玩具,小泽生气的坐在地上大哭。而这一幕正好被我看见了,于是我就上前对那个同学讲道理,让他把玩具还给了小泽。小泽的妈妈直夸我是个有正义感的好孩子。

  其实,爸爸对我影响最深的还是他好学,爱思考,善于总结好的学习方法。有一次,我有一道“计算被遮挡部分面积”的奥数题不会做,就去问爸爸,可是他根本不给我讲面积怎么求,而是和我一起慢慢的逐句分析题中的条件,然后又问我关于行程问题的公式。他说:“你看,这虽然是一道关于面积的题,但是,却是通过图形的运动来求面积,既然是运动,那就和行程有关系,我们来看一看,这个小纸条是怎么通过运动,遮挡了图形的面积,运动了多长时间,然后它走过的路程就是它遮挡的部分,这就算出了面积。”他还说:“学习要活学活用,触类旁通。不能只是学一道题会一道题,而要学一道题会一类题。”正是爸爸教会了我好的学习方法,才使我的奥数学习变得轻松了。每当我考试取得优异成绩时,我就特别的崇拜我爸爸。

  我的爸爸是我的偶像,我从他的身上学到了正直,勇敢,探索……

  我的偶像初一优秀作文700字 篇3

  “冲啊!杀啊!”罗马的旁边,出现了数以万计的军队,杀得罗马军队惊慌失措、节节败退,而带领这群军队的将军,是第一次让罗马感到害怕的大将军——“汉尼拔”。

  出生于迦太基的汉尼拔,爸爸是个大将军,因为输了一场重要的战役,让国家抬不起头来,人民都过着苦哈哈的生活;所以,汉尼拔从小就被爸爸教导成一位勇猛的战士,也叫年幼的汉尼拔发誓,要将罗马视为永远的敌人。当他九岁时,就和爸爸一起去打天下了。随着年纪的增长,汉尼拔也学到了不少战术,在他二十六岁时,就开始准备大反攻,来个出奇不意,杀得罗马军片甲不留。

  当时,能进攻罗马的路线有三条。第一,是从海路进攻,但是罗马的海军个个是菁英,汉尼拔的爸爸就是吃了罗马海军的亏,所以这条路线是完全不可行的选项;第二,是从陆路进攻,但走路第一定会经过夺马的殖民地“马赛”,所以罗马就在马赛部署大量的军队,要给汉尼拔一个迎头痛击,但他却不走这条路线。在罗马军的眼里,他已经走投无路了,但他却选择了不可能的第三条路线,那就是攀越“阿尔卑斯山”。从来没有人成功攀越的“阿尔卑斯山”来进攻,罗马在意大利,四周被险峻的阿尔卑斯山群所包围,但他毫不畏惧,他知道,唯有勇敢冒险出奇兵,才能报仇成功。

  当时罗马的元老们,都不相信汉尼拔有那么大的本事,等着看笑话,但汉尼拔锲而不舍的精神,让他穿越了阿尔卑斯山,直攻罗马城;当时罗马人万万没有想到西边会杀出迦太基的军队,连防守都来不及,就吓得落荒而逃,虽然他终究没能攻下罗马,但他勇于挑战的精神,虽败犹荣,而名留青史。

  对攀越阿尔卑斯山对现代人来说,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但汉尼拔,不只是一个人爬山,还带了一群人和战象、战马,就算现在科技再怎么进步,除非把座山炸掉,不然连现代人一看到阿尔卑斯山,也敬而远之的打退堂鼓,所以历史学家对他那么高的评价,绝非浪得虚名。

  现在的人,唯一缺少了汉尼拔的勇气和信心,有了勇气,世界没有所谓的到不了的地方;有了信心,世界没有所谓的不可能。所以,汉尼拔会远近驰名,享誉古今;所以,汉尼拔的挑战精神,是犹太人的骄傲,也是后人所要尊敬和学习的地方。

  我的偶像初一优秀作文700字 篇4

  周末书店。我穿梭于书架间,寻找《且介亭杂文集》。我的目光落在旁边的书架上,便走了过去。

  身后有人叫我的名字,回头一看,是同学,她手中正拿着一本郭敬明的小说,看见我手中捧《鲁迅文集》,很是惊讶,又略带不屑“你还看这种冷冰冰的书?”

  我楞住了。

  环顾四周,大多数的人都在梁实秋、刘墉等人的闲适小说前流连,根本不在意那偌大的一个书架上的鲁迅作品。

  难道先生的精神在科学技术高度发达的今天就不需要在弘杨了?难道他的“民族魂”仅仅是文学意义上的,可以轻轻地一笔带过?

  不,不应该这样!他的作品也许不如梁实秋那样的闲适,周作人那般有趣,然而在六七十年前,假如人人都来闲适,都来寻找趣味——谁来斗争?难道就看者中国“国将不国”吗?

  鲁迅先生是喜欢刚猛式的,然而荸荠当年的众多人人,他是最敏感地捕捉到了刚猛中那猛如风暴的力量。他从来不去“闲适”,比起那些“闲适”文人,他有着更大的真爱,只因天下人都在品味人生,而他却在洞察人生。

  曾经有位同学问我的偶像是谁,我知道,他期待着从我嘴里听到某个“星”的名字——而我,平静的告诉她,是鲁迅先生,当时她一脸惊诧,还有鄙夷之色:我愤怒了,先生空谷足音般的话语又在耳边回响“忘记我!”可是啊,先生,我们不能忘记!麻木的中国人被你用笔唤醒:今天生活安逸的人们,也改重读鲁迅!

  读先生的文章仿佛有一种刻刀划过石板,犀利迅疾,石粒四处飞扬,偶来的一阵大风,又把历史洗澡得彻底的感觉。先生笔锋如刀,直劈封建精神文化。先生之言:凡是愚味麻木的国民,病死多少并不必以为不幸的。此言何曾偏激,行尸走肉的生与死又有什么区别呢?

  其是先生的杂文,总觉得火气太盛,使人胸闷、心跳、激动。先生不能长寿可能也在于此。他是学医的,自然知道其中的厉害,却仍然废寝忘食地写,大约是抱着“我不下地狱谁下地狱”的念头。想到此,我不禁惭愧,这是何等的崇高啊!

  真的希望,书店了鲁迅作品架前,人人如潮,先生不在寂寞。

  我的偶像初一优秀作文700字 篇5

  从开学到现在我心中一直都有一个偶像。我的这个偶像他不像生活中的歌星,影星,球星一样有名他也不像司马迁一样有自己的创作,但是他特别有个性。那个成为我的偶像的人就是我的班主任王老师。

  同学们,我是你们这三年的班主任,在这三年中你们有什么事都可以找我……班主任的自我介绍说完了,我们的掌声也随之响了起来。这个学期也过去了,我对班主任也有了特别的看法。他为人正直规范,几乎每天都能听见他喊上课。刚开学那会儿,他对我们说他收交作业与其他老师不一样,我们大家都很好奇到底是什么样的收作业方式呢?班主任用严厉的眼神扫描过每一个同学,确定每个同学的大眼睛都看着他的时候才开始说,同学们,你们都应该看到了我们班门口放着两张桌子,我们每天的数学作业都摊开放在上面,七点三十之前课代表给我抱到办公室。

  记得刚开学的那会儿,班里来了个插班生,他坐在最后一排,这个插班生比较活跃,尤其是上课。周四那天的下午,最后一节是数学课,因为插班生上课捣乱,班主任就忍不住了一边吼着一边走向插班生的位置。因此那是开学以来班主任第一次发火,当着全班人的面去批评一个插班生,班主任用一些时间把该说的都说了,该吵的都吵了,最后他唱了一首他那个年代的歌,歌声很嘹亮并随着我们的掌声停止了。本来一个很严肃的事情,被班主任搞得那么轻松、自然。放学回家的路上,我还在想,这个班主任真有意思。

  每天中午都会有一段自习的时间,别的老师都在办公室里睡觉,看电视剧,听歌……而王老师却每天来我们班里,看着我们写作业。然而同学们并不知道,他一直在默默的付出。

  为了让现在的小组更加团结友爱,他带着我们全班去操场上运气球。为了让我们的大课间跑操更有劲他总是陪着我们一起跑,为了让七三班更好他总是在一旁默默的付出……

  为了让我们知道为什么学习和怎样学习,他特别的开了一次班会。他总是在班会上讲一些人生大道理,以免我们将来不适应这个社会。当我们松懈的时候,他总是会想各种各样的方法激励我们前进。

  这就是我心目的偶像,为了不辜负偶像对我的期望,我会好好学习的,将来成为对国家,对社会有用的人!

  我的偶像初一优秀作文700字 篇6

  她笑起来,就像江南的烟雨,轻轻柔柔地飘散开。

  容颜自然不算倾国倾城,她却是我见过最温柔的女子。偏偏就是这样一位女子,有着火一样的魅力,深深地感染着我,给我以希望和光明

  她讲课时,总是激情澎湃,像一团火,让人热血沸腾。

  粉笔在她手中,好比一件精密的绘图工具,胳膊一挥,一个标准的圆形就出现在我们的眼眸里。

  “这个知识点有没有掌握?”一看教室鸦雀无声,她便提高声调,放大分贝:“我在上面讲得起劲,你们在下面把头埋起。我再讲一遍,都看黑板!”她一边又大声地讲起题目,一边熟练地板书。一会儿踱到黑板左边,一会儿又转身指着黑板右边。亢奋处,她突然大步走到教室门口,同学们都愕然地看着她她举起右手,将手中的粉笔擦往黑板旁一摔,敲掉粉笔灰后,“嘿嘿”一笑,又走回讲台继续板书,继续讲课。

  她那看似平常无奇的朱唇,能讲出数学的万千巧妙:乘法运算法则、圆形面积计算、方程解答技巧这些无论怎么拼凑看上去都显得苍白无力、单调乏味的数字符号,在她的心里眼里嘴里好像都着了色裱了花,带着独有的朝气和魅力。她吸引着我们的目光,如一把熊熊燃烧的火炬,引领着我们不断前行。

  上一秒还笑意盈盈,下一秒就怒发冲冠,活脱脱一出川剧“变脸”。她是那样变化多端,就像那活泼跳跃的烛焰,叫人捉摸不定,却又神秘可人。

  有时,她又如文火慢炖般,轻焰暖心底。

  那天,窗外乌沉沉。她匆匆跨进教室,一张试卷便飘落在我的课桌上;周围雅雀无声。我抬头,看到的是她有点失望的眼神,然后,是她转身离去的背影。我悄悄低下了头;窗外绿意盎然,好像有什么东西正在抽出芽来。

  她曾为班上所有学生的练习和试卷进行逐个分析并提出进步建议,她曾在作业里写下密密麻麻的评语和鼓励,她曾因我们的种种过错批评过很多也做了很多。她说过的没说过的,我们知道的不知道的,都在少年孩子的一个地方慢慢积蓄着,燃烧着。

  每个人心里都会燃着一团火,路过的人通常只看到烟。我希望有一个人,有那么一个人能看到这团火,甚至成为她的骄傲。

  我想追随她的脚步,成为像她一样的人,像一团火,燃烧自己,照亮别人脚下前行的路。

  我的偶像初一优秀作文700字 篇7

  我家门口的枣树,已经做了四年邻居了,但是它的精神依然感染人着我,教我怎样做人,它就像是一个无任何语言,靠实际行动来教书的老师,它也是我最爱的偶像。

  春天,一个万物复苏的季节,我的“偶像”已从寒冷的冬天走出来,来到这万丈光芒的地方。看呐,它的头上已经冒出了嫩经的枝芽,这枝芽刚经受春雨的洗礼,变得闪亮闪亮的,身上那灰色的战袍,有着许多条陷进去的条纹,显然这位战士已经饱经风霜了,但它仍然竖立在我的门前,像极了战士那无所畏惧的精神,这值得我学习。

  夏天,一个炎热而闷心的季节,我的“偶像”已经长齐了满头绿色的秀发,炎热的阳光让“偶像”投掷出了影子,一片片叶子挤的很密,枣树的影子没有一丝缝隙,树上冒似还长有一些绿色的四瓣花朵,把“偶像”打扮如一位手持玫瑰的妙龄女子,美丽极了。不过最惹人喜爱的还是它那满头秀发,因为它的头发可以帮我们遮阴避署,这又是一种值得人们学习的精神。

  秋天,一个凉爽又丰收的季节,所在农民喜欢这个季节,包括我,“偶像”经过前三个月的风雨洗礼,头上已经是黄里带红的枣子,这些果食你不让我,我不让你,个个争着想做那最大最甜的,要让人吃到肚里去,回味无穷。不过枣树的根明显凸出了地面,我知道它正在变老,但它依然昂首挺胸地站在那儿,这又是一种值得人们学习的伟大品质。

  冬天,许多动物都已冬眠,只剩下一些有毛的动物打着哆嗦,轻微的边抖边走,真吭!“偶像”的秀发也只剩几片金黄的叶子在苟延残喘了。白需堆立在“偶像”的头上面,一些灰褐色的衣服从白雪中透出来,一副极为恶劣的环境,但是它依然挺立在风雪中,不怕风吹雨打。这也是一种值得我们学习的高尚精神。

  枣树,一年四季为人民默默付出,增添色彩,不求一些营养,这种品质是值得人们学习的,它的存在使我明白怎样做人,更重要的是教给我一些解决问题的精神,它是我人生中的一位导师,更是值得我学习精神品质的偶像!希望你能伴我一生成长,教会我更多的人生哲理。

  我的偶像初一优秀作文700字 篇8

  没有哪一个人一出生就是万众瞩目的,现在社会的“明星”,都是靠后天自身努力换来的。他们也都是通过坚持不懈、不畏艰难才换来今天的成就。虽然我们都是平凡人,但通过不断努力后,总有一些人变得不平凡。

  我的偶像是独臂少年——张家诚。他五岁时,因不幸被高压电电到,失去了右臂,只剩下了左臂。但是他并没有放弃人生,还依然乐观的生活下去。10岁时他热爱上了篮球,但他只有一只左臂难以控球。他每天坚持不懈的练习,俗话说:“水滴石穿!”每天放学时,都会练两小时篮球之后再回家。两年后,他在路人王上用左手打败了一位选手,从此成为了万众瞩目的偶象,现在他已经是一名篮球运动员了。

  每次想到张家诚,我都情不自禁思考,我有没有像他那样努力呢?有没有像他那样坚持不懈呢?张家诚是我的榜样,引领着我前行。

  那一次父母带我到白云山游玩,我们来到山脚下,只见到一望无际的天空,深远浩渺,我心想:那要走多久才能爬上山顶啊,爬上去一定很累吧。我们进了白云山的山门,跨上第一个台阶,我决心要爬到山顶。

  一开始,我像一只老虎一样,浑身好像有使不完的劲儿,三步并着两步跨,但是好景不长,不一会,我已经汗流满面,上气不接下气了。

  我往下望过去,有点失望,这才爬了200步。“爸爸,我好累啊,我不想爬了,现在可以下去了吗?”

  “不行,爬山可以陶冶你的情操,磨练人的意志。”爸爸很坚定的拒绝了我。说罢,爸爸继续向上攀登。我叹息一声,跟随着爸爸的脚步,继续往山顶“进发”。书包里的水喝光了,连一滴水也没有。旁边的大树,坚定挺拔,它一定经历过许多风吹雨打,才长成一棵参天大树。就在这时,我又想到了张家诚,他在那样艰难的条件下,都能脱颖而出,我作为一个四肢健全的花季少年,又有什么理由放弃呢?想到这里,我热血沸腾,身体里莫名其妙充满了元气,我深深的吸了一口气,一鼓作气,终于爬到山顶。

  站在山顶,只见南天一柱,俯瞰整个广州城,街道上车水龙,身边天风浩荡,这一切是多么美丽呀,我才明白阳光总在风雨后,只有经历艰辛的跋涉,才能见到美丽的风景,我能站在山顶,是偶像的精神引领着我前进,有时候,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

  我的偶像初一优秀作文700字 篇9

  最近我们班非常流行偶像,几乎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偶像。例如张渠的偶像是张韶涵,白杨的偶像是潘玮柏,陈浩的偶像是JJ(林俊杰)……但是是全班只有我一个人崇拜周星驰(特别吧),我崇拜他的相貌、演技,乃至一切……

  周星驰电影步步畅销无阻,横扫香港电影(现在退出了),可能由于我爱看喜剧片的缘故把,周星驰的每一部喜剧片我都百看不厌。他最了不起的电影有《唐伯虎点秋香》,《功夫》,《喜剧之王》,《食神》,《赌侠》,《千王之王2000》……是他在中国开创无厘头。

  我崇拜周星驰,自然对他了如指掌。他每一部电影什么时候公映,票房高达多少……我样样都知(不是吹牛)。下面给你介绍一下:周星驰1962年6月28日生,曾拍过32部电影,票房收入平均都满五位数,有12部超过六位数,他最喜欢蓝色(和我一样),最爱的动物是狗,崇拜明星李小龙,吴孟达这位大哥和他合作拍电影20部。周星驰唯一拍的电视剧,也是他第一次上镜头是拍射雕英雄传(最老的一部),他在里面饰演一个无恶不作的官府捕头,他的演技吸引了无数的观众,周星驰……,你只要问周星驰的事情,我几乎全知道(除了他几秒出生,掉进水沟里几次那样偏僻的问题)。

  我对周星驰可算是崇拜到顶。一旦商场上出现了周星驰新拍的电影或周星驰的书籍,我都会买,或不惜一切代价去借。但我很有分寸,不因崇拜而误了学习。最让我感到耻辱的事情莫过于张渠这个属狗的家伙借大话西游这本周星驰的电影书,而向那个“乳臭未干”的丫头喊了一声姐。要知道,向一个比自己小11个月的人喊姐姐,这是多么耻辱的事。但是大话西游宝典可是一部旷世绝作,它不仅有大话西游的原本,还介绍了周星驰的有关资料。无奈,谁让在崇拜周星驰呢!周星驰的电影搞笑之极,我每一部都会笑痛肚皮,并且百看不厌,一时有空就会看周星驰的电影。希望你看了这篇文章,也看一下周星驰的电影。

  所有的语言和介绍都讲述不了周星驰的电影的好看、精华!正所谓耳听为虚,眼见为实,你也看一下周星驰的电影吧!

  我的偶像初一优秀作文700字 篇10

  妈妈成为我心中的偶像,原因有很多:不必说她的一手烧菜技艺,让我恋上了家里的美食;也不必说她讲的风趣幽默的故事,让我爱上了阅读;单单是她日常行为中体现的优秀品质,就让我把她奉为我的偶像——我学习的楷模。

  妈妈的孝顺是成为我偶像的原因之一。当奶奶还在世的时候,妈妈常买了大包小包的东西,带着我去探望奶奶。每当奶奶看到妈妈时,都会用小脚颤巍巍的跑上来,眼睛也因为兴奋而眯成一条缝,微笑绽放在满是皱纹的脸上,是那么甜蜜,那么欣慰。

  妈妈伺候奶奶的一举一动,我都看在眼里,记在心上。我暗下决心,我也要尽一份孝心。于是每当我去奶奶家时,都会画一两幅幼稚的画给奶奶看,使奶奶不会寂寞,奶奶总是对我说:“这孩子,真孝顺!”

  妈妈的守信成为我偶像的原因之二。一次,我看到一本精品作文书,但没带钱不能买。后来,妈妈说是星期天一定给我买,结果,天公不作美,星期天大雨倾盆,老天不停地“哭”,我想妈妈一定不会给我买了。可是妈妈回来时手却拿着我喜欢的那本书。

  看到冒雨买来的书,我既高兴又生气地问妈妈:“书又不会长翅膀飞了,您为什么不等雨停了再去买呢?”妈妈说:“书当然不会飞,但信用就飞了。人活一世,最重要的是守信。”这一席话又使我对妈妈有了新认识。

  妈妈的坚强成为我偶像的原因之三。上初中后,妈妈开始给我讲述她的故事,她小时候很苦,家里穷,外公、外婆身体不好,她每天放学回家后,先做家务,然后再写作业;年轻时,爸爸在城里工作,妈妈在乡下,耕田、播种、收割,全靠妈妈一人操劳。现在回想起来,真不相信那么艰苦的日子,妈妈居然能挺过来。我要学习妈妈的坚强,敢于面对任何困难。

  当然,妈妈成为我偶像的原因还有很多——宽容、忍让、自信、体贴……

  妈妈是一位平凡的家庭妇女,没有渊博的知识,也没有与众不同的职业成就,更没有惊天动地的丰功伟绩;但是在日常生活中,她言传身教、言行一致,拥有“孝顺、守信、坚强”等优秀品质的她,却成为了我心中的偶像,成为了我学习的楷模。

  我的偶像初一优秀作文700字 篇11

  我的偶像是叶思远。他是我班的副班长,他待人友好热情,上课积极思考,发言积极,受到老师和同学的赞扬。

  叶思远微胖的身材,深邃的眼睛稍稍有点凹陷,肥嘟嘟的脸庞泛着红光,上嘴唇微微翘起,一副憨厚老实的样子;塌塌的鼻梁像是橡皮捏成似的,黑黑的眼珠在眼眶中骨溜溜地转动,看出他的机灵,他的笑容总使人联想到弥勒佛。

  在课堂上,叶思远就如同在知识的海洋里遨游的小鱼,把老师讲的知识全部装入脑袋。只要老师一提问,他的“小红旗”就举起。记得上《丑小鸭》时,老师说:“谁能讲讲丑小鸭的故事?”全班同学刚读一遍,还不熟,都面面相觑。这时,只见叶思远毅然地高举起他的“小红旗”。

  他镇定自若地站起来,竟然从容不迫地关上课本,声情并茂的讲述:“刚从蛋壳里爬出的丑小鸭,??”啊!他竟能把丑小鸭曲折的经历完整的讲述,似乎没有一丝漏洞。他抑扬顿挫地的语调把我们带到了丑小鸭的历险世界。

  故事讲完后,老师惊讶地说:“真没想到,讲得太好了,完整而动听,我们给他鼓掌。”“啪啪??”教室里响起响亮的掌声,而叶思远只是微微一笑。

  除这一点,叶思远还有另一方面就是滑稽幽默。在下课时,那带着叶氏的动作引发我们开怀大笑。

  记得是前天,上完体育课,我们都汗流浃背,走进教室休息。只见叶思远晃着身子,走到饮水机处接满一瓶水,一饮而尽,还不停地摸着肚子,左手将瓶子伸向前,用满足的嗓音说:“味道好极了!”逗得我们哈哈大笑。

  笑声未尽,他又学着大将军的步伐,歪着脑袋,抖抖身上的“披风”,威风凛凛地向前走,肚子里的肥肉也一抖一抖,脸上装出将军得意洋洋的神情。

  “叶思远,你可真有趣呀!”我说。

  “当然,我是谁呀。我可是横扫千军的将军呀!”叶思远拍拍胸脯道。

  “哈哈,哈哈??”大家都开心大笑。

  叶思远就是这样一个在上课时认真听讲,积极发言;在下课时幽默风趣的人,有这样一个同学作偶像,时时刻刻陪我们在学习、玩乐,真是快乐无比!

  我的偶像初一优秀作文700字 篇12

  一天清早,我起得并不早,走在教学楼下就看见教室里的灯没亮。几个人影在教室外晃动。我自言自语道:“难道阳锦文还没到吗?”

  一上楼,看见同学都在门外等待,我疑惑地问黄杰:“阳锦文还没到吗?”

  “是啊,今天怪了,以前阳锦文总是来得早。”黄杰诧异地说。随着同学是越来越多,抱怨的声音也就越多了。

  这时,阳锦文穿着一件黑色的外套走来,他脸色苍白,两眼显得憔悴无力,向同学们解释道:“昨天我感冒了,所以今天就来迟了。对不起!”

  他走到门前,右手伸入口袋,掏出钥匙,用左手稳住锁,右手把钥匙插入锁孔里,轻轻一扭,锁开了。虽然感冒了,但他的动作依然那么熟练。

  除了这天,这两学期的每一天,阳锦文何曾来迟过,都是最早到校开门,最后离开教室,这是多么不容易啊!

  一天晚上,轮到我打扫教室,阳锦文要等我扫完教室才好锁门。为了让我们快点扫完,也开始帮忙。他走到一组,将一个一个凳子往桌子上摆,为了不把同学桌上书本搞乱,他双手拿起凳子,似乎每一个凳子都是一个婴儿,轻轻地拿起,轻轻地放下。摆完后又拿起扫帚帮着扫.

  我走到他身边说:“今天扫地是我们的责任,不用你辛苦。你休息吧!”

  “没关系,每天都是我帮助值日生扫地,快扫完了好回去。”他扬起扫帚回答。

  我感激地说:“真谢谢你!每天这样帮助人,真不简单啊!” 我从前面往后扫,他从后面往前面扫。他扫得很仔细,不放过每一粒灰尘。我和他把垃圾扫成一堆,他轻松地说:“你可以走了,这垃圾我来撮。”

  “这怎么好意思呢!”说罢,我到教室后面拿撮箕,阳锦文将撮箕抢到手里,用撮箕撮好垃圾,倒入垃圾桶里,接着又帮他们扫地。

  看到他头发上满是灰尘,脸上渗出的汗珠,我内心充满感激,没想到把人家的事当成自己的事,助人为乐的精神是这样的强烈持久。

  阳锦文学习成绩虽不算好,热爱班级,工作负责,助人为乐,不辞辛苦的精神品质深深地打动我,我想,他应该成为我的偶像,我应该像他一样,也应该对同学富有爱心,不能只顾自己学习,多帮帮像他这样的人,好让他们成绩提起来。

  我的偶像初一优秀作文700字 篇13

  在每个人的心底,都会有一个伟大而神奇的偶像吧!它可以是虚构出的无所不能、上天入地的超人;也可以是不存在于今却名扬四方的古代人物;又或是当今哪个最火的明星。总之,一句话——偶像激励着我们的成长和前进。

  但是我心中的偶像,她并没有令人赞口不绝的绝技,也没有多么令人自愧不如的特长,她甚至还并不太出名。她,就是辫子姐姐郁雨君。

  郁雨君姐姐之所以被称为辫子姐姐,是因为她有两条又黑又长的辫子。松松的挂在肩头。徐徐的微风一吹,就像两只调皮的小黑燕子绕着她打转儿,俏皮可爱;她还有着一口大白牙,笑起来十分灿烂、有感染力,就好似清晨的第一缕朝阳,穿过飘渺轻薄的帘子,直直的照入我心房。

  她是一个作家。是的,她只是千千万万个作家中的一个。那么,她为什么能够成为我的偶像呢?答案在她写的书中。难道她写的书语句十分华丽绚烂,让人一眼就深陷其中?还是她的书有什么古老的秘法,能使人一下子变得聪慧?不是,都不是。正好相反,她的书中没有什么令人百思不得其解的深奥句子。而是每一句都承载着童真的欢乐天真。每一个字都是跳跃的音符,谱出每个美好的瞬间,传进我的心里。令我读起来很舒心。

  她的书都是以小学、初中学生的角度来写的,生活的每一个细节,每一个部分,她都能抓得那么准确,那么令人惊叹。虽然只是写着班级生活中平淡无奇的小事,却都能引起我深深的共鸣。

  每一次翻开她的书,就好似有魔力一般,把所有烦杂不安的情绪都抚平了。我好像和她的书融为一体了,心也静下来了,似一口深潭。这就好似“湖光秋月两相和,潭面无风镜未磨。”的境界了……这样的书,这样的人,这样的思绪,就足够证明了一切。她,郁雨君姐姐,就是我的偶像。

  我希望能像她一样,在将来能够通过我写的书去激励着别人。

  我希望能像她一样,用最纯真的句子谱写下生活的点点滴滴。

  我希望能像她一样,用一本本书告诉人们一个个感人的故事。

  我的偶像就是这样,虽然平凡,却也绽放着不一样的光彩;虽然不及太阳耀眼,也不如月亮甜美可人,可她在我心中却是最亮的星星;照耀着我成长,不断激励着我前行!

  我的偶像初一优秀作文700字 篇14

  他生就一副多毛的脸庞,浓密的胡须覆盖了两颊,遮住了嘴唇,遮住了皱似树皮的黝黑脸膛,一根根迎风飘动,颇有长者风度。因此,人们仿佛只会看到他的胡须,他的粗陋的外表,却看不到他那颗高尚的灵魂。那么,就让我来告诉你吧,他就是用满面胡须,撼动沙皇地位的列夫?托尔斯泰!

  列夫?托尔斯泰这个大文豪,是19世纪末20世纪初俄国最伟大的文学家,他用犀利之笔,对俄国当时的现实进行了无情的批判,被称颂为具有“最清醒的现实主义”的“天才艺术家”。他出身于贵族,但却厌恶上流社会,厌恶贵族的生活。

  他平易近人,喜欢与平民做朋友。他以身作则,开创子弟学校,让穷人家的孩子也能够读书。他虽然是一个地主,但却从不虐待农奴,他简直是博爱的化身。

  一次,他走在车站的站台上,一位太太从列车上探出头来,对他说:“老头,帮我把包拿一下,它在候车室!”托尔斯泰急忙把包拿了过去。那位太太说:“谢谢啦,给你!”说着便把一枚硬币递给他。另一位妇人看到了,激动地说:“太太,您知道您付钱给了谁吗?伟大的列夫?托尔斯泰啊!”那位太太惊慌失措,说:“上帝啊,您一定要宽恕我,请您不要计较这一枚硬币!”托尔斯泰却笑着说:“怎么会,太太,这一枚硬币是我靠自己的劳动得来的。”

  他不但平易近人,而且善于用自己的作品来传达自己的心声,表达他要解放劳动人民的决心,他的全身都散发着人道主义道德精神的光辉。

  托尔斯泰的作品《安娜?卡列尼娜》中的男二号列文,贵族青年,排斥上流社会以及那些贵族低俗的品质及其语言,他反倒喜欢无产阶级劳动人民的勤劳、朴实。他解甲归田,回到乡村,将自己的土地无偿分给劳动人民,这仅仅是第一步。他还经常自己去帮助人们劳作。他不再是资产阶级,而是伟大的无产阶级。列文这个形象,就是以托尔斯泰以自己为原型塑造的人物。

  托尔斯泰穿着朴素,虽是贵族,但日子过得却一直很拮据。他的一生都在为底层的劳动人民呐喊,为他们的自由和幸福生活战斗。他待人民为至亲,视腐败贵族为仇敌。他的一生所做是传奇,他的作品是史诗,他——列夫?托尔斯泰,就是我心中的偶像!

  我的偶像初一优秀作文700字 篇15

  在这精彩纷呈的世界里,总有一些人是我们的偶像。在别人的眼中,他们可能是聚光灯下举世瞩目的影视宠儿。但有一个人,却在我的心里留下了不可磨灭的印象。如同那夜空中最耀眼的星星般煜煜闪光,是留在我心底最美的风景线。

  她的职业平凡无常,但她那刚直不阿的品质便如同一束阳光般洒进了我的心底,传递着无限的温暖与感动。

  秋风萧瑟,落叶纷飞。站台上,乘客们鱼贯而入地上了车。开车的女司机是一个穿着蓝色制服,头发略显发白的中年妇女。公交车在她的驾驶下,稳稳当当地前进着。

  随后,两位老人上了车。他们步履蹒跚,两鬓斑白,如同两棵在微风中摇摇欲坠的芨芨草,每一步都小心翼翼地走着,但脸上始终挂着和蔼可亲的笑容。

  只见一位老人搀扶着另一位老人,神情温和地说:“这儿有个位儿,快坐,快坐!”“不不不,还是你先坐吧,你的年龄比我大!”另一位老人反将他拉回了座位旁,让他坐下。窗外阵阵凉风吹进车厢,撩乱了两位老人的头发。时间悄悄挪移,但两位老人依旧互相礼让着。司机阿姨朝镜中看了几眼,眉头紧锁,仿佛想说点什么,但却又欲言又止。

  车厢内的人们依旧无暇顾及所发生的事,各忙各的。只听她微微叹口气。“在坐的年轻人,两位老人家都互相让座了,你们是不是应该做点什么,大家都互相体谅,给老人让个座吧!”阿姨坚定的话语响彻在车厢内,打断了正在热却交谈的人们,她的话语便如同一条细丝般牵动着大家的心。此刻的车厢内鸦雀无声,大家的心里定是酸涩无比甚至羞愧万分。但与此同时,她的话语也如同一面明镜般照出了大家内心的道德缺失。仿若一缕温暖的阳光洒进了所有人的心底。一股久违的正能量开始在车厢内传播:“老人家,您坐吧!”一位年轻人站了起来,将老人家扶到了自己的座位……此刻,阿姨在我心中早已不是那个普普通通的公交车司机,而是一位直言不讳,传递正能量的卫士,是这个城市最美的风景线,更是我的偶像。

  在我的心中,偶像的界定或许已不单单指那些在舞台上光彩夺目的明星,那些在生活中默默无闻,但却散发着优秀品质的人们更是我学习的榜样与偶像。让我们用智慧的双眼去发现这些生活中得偶像吧!一起传递他们身上这难能可贵的品质吧!

  我的偶像初一优秀作文700字 篇16

  他,是香港著名乐队Beyond的灵魂人物,他,是香港乐坛的摇滚先驱者,他,是中国乐坛上杰出的音乐创作家、作曲家、作词家、爱国主义者,他就是我的偶像——黄家驹。

  黄家驹身高1.72米,体重61.2公斤,喜爱的书是推理小说,喜欢的季节是秋季,喜欢的体育运动是球类,喜欢的动物是狗。

  黄家驹出生在中国香港的一个贫困家庭里,家驹由于小时侯家里穷,他的父母并没有发现家驹的音乐才能,直至家驹17岁时,他的邻居搬家时给他留下了一副木吉他,家驹便与这种乐器结下了不久之缘。因为家里穷,家人没有办法供家驹学习吉他,家驹就刻苦自学,每天放学回家的第一件时就是抱着吉他坐在窄小的床上弹,一弹就是几个小时。家驹凭着出色的吉他技巧与弟弟低音吉他手黄家强、吉他手黄贯中、鼓手叶世荣和刘志远五人组成了香港著名乐队Beyond。

  家驹的音乐唱出了自己心中的梦想和社会现实,是自己真情的流露。正当家驹与Beyond的音乐事业蒸蒸日上的时候,不幸的事情发生在了家驹的身上,20我的偶像700字作文年6月24日,家驹为了在日本打响Beyond的知名度,在日本东京录制游戏节目时与主持人一起从约3米高的舞台上坠落下去,家驹头先着地,一直昏迷不醒,直至6月30日下午4时15分与病魔斗争6天后与世长辞。

  虽然家驹已经离开了人世,但我被家驹音乐不屈的精神和激荡的音乐所陶醉,他的音乐唱出了自己的梦想,激励着我奋发向上。当我考试失利觉得无法再学下去时,听了家驹的《灰色轨迹》使我重新树立了信心,因为家驹的音乐道路也和我的学习一样,也有失利的时候,只要不放弃就一定会取得成功;听了家驹的《光辉岁月》,使我更期待美好的明天;听了家驹的《真的爱你》,使我懂得了要孝敬母亲;听了家驹的《大地》,使我知道了父亲一生的艰辛,使我明白要孝敬父亲报答父亲。家驹的音乐教会了我许多人生的道理,无论是现在还是将来家驹的音乐将伴我一生!

  黄家驹,我的偶像,我永远怀念你!

  我的偶像初一优秀作文700字 篇17

  谁的笑容灿烂春光,谁的关心细若秋雨?是她,是我永远的偶像任老师。

  我背着书包气喘吁吁的来到新教室门口,教室里坐满了同学,我怯怯地喊了声:报告,顿时一张张陌生的面孔齐刷刷地转向我,我的脸被这些目光灼的火辣辣的,难受极了,坐在讲台上的她把头微微转了过来,向我微笑的点点头,示意我进来。我赶紧坐到空出来的座位,心渐渐平静下来,我偷偷打量着他,她的脸上依旧是笑容。上课铃响了,这节课是语文课,我忐忑不安地等着老师的到来。

  语文老师会是个怎么样的人?是男老师还是女老师?一连串的疑问一个接一个涌上我的心头。

  教室里也乱哄哄的,声音时高时低,咋一看,还真像一道无止境的进行曲。

  忽然一个身影站在教室门口,这个身影并不魁梧,并不高大,却让全班都鸦雀无声。

  仔细一看,就是那个有着阳光般灿烂的笑容的她。他并没有生气,而是轻轻松松地走到讲台上,依然很轻松地对我们说:你们好,我是你们语文老师任亚男。

  任亚男,我小心地把它刻在我的心上,一节课上完,我脑海里依然不断涌现出任老师的笑容,我的耳边依然荡漾的老师的柔声细语,她是个好老师,我在心里说。

  正因为如此,我便喜欢上了语文,每次写作文都写的煞有介事,每次考试都尽心竭力,当然,努力就会回报,每当老师表扬我的时候,我的心就像展开了一双美丽的翅膀,在快乐的天空下尽情翱翔。

  他的关心像细雨一样,这句话一点也不假,毕业考试前夕,我依然坐在教室里,只是我的头有点晕,我想只是早上没睡好吧,不碍事的。

  下课之后,头痛却越发猖獗起来,我把头深深地埋进手臂里,同学看到后就对老师说了,然后我被老师叫到了办公室,我昏昏沉沉的走进去老师让我坐下,递给我一根温度计,让我我把它夹在腋下。

  他冷静地对我说:现在流行一种空调病,你得小心。说完便让我拿出体温表看看,老师一看便召集了眉头,39度,高烧,我立马下楼去医务室,吃了些药后头痛才得以缓解,次日早上,他关切的问我:“头还疼吗?”我微笑的回答:不疼了,他舒心的笑了。

  这样的偶像,谁不崇拜?这样的偶像,也不会只我一个粉丝吧?从此我的记忆里又多了一个声音,她就是我的偶像,一个拥有灿烂笑容的老师。

  我的偶像初一优秀作文700字 篇18

  几乎每个人都有属于自己的偶像。对于零零后的年轻人,舞台上那耀眼的霓虹下,或帅气或靓丽的脸庞是一些人的偶像,或因前卫的装束成为一些人的偶像,或因叛逆的行为成为一些人的偶像。偶像是那样的有号召力,让身边的这些人义无反顾地追随和崇拜。

  而我的偶像,是我的父亲。

  记得从很小的时候开始,父亲便不在我的身边,但我的记忆中,从来没有消失过他的影子。父亲在外打工,支撑着我们这一个大家庭,我知道他很苦很累,但却从来没有听到他的任何怨言。每次见到父亲,总会感觉他比上一次见面时又老了几岁,头上又添了一些和他年龄不相称的白发。这是我见过的最“老气”的父亲,四十岁的年龄,五十岁的面容。一想到他的样子,都让我忍不住想落泪。

  印象中最深刻的就是上初中时送父亲去车站。车站离家很远,大约有十几里路,每次离家之前,父亲都是拒绝让我送的,因为父亲都是步行前往,不想让我跟着受累。他总是说,你要是去了,还得自己打车回来,还不如省下那钱买支钢笔……可随着年龄的增长,我越来越觉得,在那段去车站的路上,需要我陪父亲走一程。

  父亲终究拗不过我的软磨硬泡,勉强答应了我一次。

  凌晨四点钟,天还是黑的,为了赶车,必须要起床走了。我迷迷糊糊地跟在父亲的后面,看着父亲背着大包小包吃力地走着,想去帮他扛一个,却被他坚决地拒绝了,他故作轻松地说:“我不累。”父亲的话刚说完,我的泪水已经开始在眼眶里打转,是委屈?是内疚?是难过?连自己都说不清楚。

  就这样一前一后悄悄地赶路,大约走出五六里,我渐渐跟不上父亲的脚步了。父亲停下来,转过身,问我要不要休息,我犹豫了一下,最终还是摇了摇头。终于到了一家早餐店,父亲为我买了肉饼和鸡蛋,自己却啃一块从家里带来的干饼。我终于没有忍住,不争气的眼泪落到了手里的肉饼上。

  偶像车站上,父亲和我挥手告别,望着他渐渐远去的背影,我做出了一个大胆的决定:把父亲给我打车回家的10元钱揣进了兜里。我要沿着原路步行走回去,我不会迷路的,那条回家的路上,有父亲清晰的脚印。

  我的偶像初一优秀作文700字 篇19

  一张方脸,一字须,充满坚决之色的眼神,还有一双可以医人,可以医心的手。

  他,有着“横眉冷对千夫指,俯首甘为孺子牛。”的决心;他,有着救民于水火之中的觉悟;他实现了“有的人死了,他还活着”的最高赞歌!是的,他就是我的偶像,被誉为“民族魂”的鲁迅先生。

  鲁迅先生是有觉悟心的。他因为父亲的病中的庸医误人而去学习医术,渴望能成为能帮助人民的一名好医生,但渐渐地,鲁迅先生发现了:中国人民现在需要医治的并不是身体,而是麻木许久的心灵!于是鲁迅先生毅然弃医从文,以笔为武器,与恶势力抗争,开始救民于水火之中的伟大工作!

  但是,追寻一条新的道路是困难的,但鲁迅先生没有丝毫怨言,反而愈发向上,把“别人喝咖啡的时间用在了写作身上”,刻苦的精神终于使他成为了一个伟大的文学革命家!

  鲁迅先生以笔为武器,写出了足以振奋华夏儿女的文字。写下了如利刃般刺穿敌人胸膛的怒吼!仿佛这已经不是笔了,而是一把枪!喷吐着火舌的枪!为了唤醒心灵已经麻木的华夏同胞们,鲁迅先生时常工作到深夜,“坐着翻一翻书就是休息了。”这一切的一切,只为了唤醒华夏儿女的雄狮血性!让中华雄狮再次站起来!鲁迅先生燃烧着自己的生命,是为了让中国觉醒!鲁迅先生没有杀一个人,而是救了成千上万的人!在深夜里,所有人都休息了,但绝对有一盏灯是亮着的,那是鲁迅先生还在工作,还在为中华之崛起而工作!

  鲁迅先生是辛苦的,对于敌人更是毫不留情的,而对于真正想读书上进的人,他却是大方无私的。当时穷困的萧红找上了鲁迅先生,鲁迅先生没有冰冷,没有歧视。而是毫不犹豫的收下了她,得知萧红喜欢写作时,鲁迅先生尽自己可能地帮助萧红写作并予以推广,鲁迅先生是没有错的,他造就了一名优秀的女作家。为了好花,鲁迅先生可以去做一颗会腐朽的草。鲁迅先生是无私的,是关心新人的,这舍己为人的精神值得我们学习!

  “有的人死了,他还活着。”啊!弃医从文之觉悟;挤出时间之刻苦;以笔为战之毅力;舍己为人之精神。鲁迅先生啊!您像指路灯,照亮了新中国的方向!您是我们心中永远的偶像!

  我的偶像初一优秀作文700字 篇20

  我是一个不折不扣的小书迷。幽默风趣的笑话、优美动人的散文、情节曲折的故事、流传千古的名著……那一个不是我的最爱呢?因此,那些满腹经纶的大作家,都成了我的“小偶像”。我的大偶像又是谁呢?它既不是鲁迅、老舍这样的大文豪,也不是周杰伦这样的新一代明星,他的名字叫“佚名”。

  有一次,我向哥哥炫耀我的偶像。他听后,偷偷笑了两声说:“你的‘偶像’真不赖!有品位!”我傻乎乎的说:“那当然了,我的眼光很不错的!”从此以后,“佚名”在我心中的地位又上升了几层。

  哦!忘了介绍一下我的偶像了。爱看书的同学们一定知道,许多报纸、杂志上都有它的身影。鲁迅的作品多吧?多。老舍的作品多吧?多。但和佚名比起来都是小巫见大巫啊!再来说说每个人的风格特点,鲁迅在于披露、讽刺旧社会的黑暗,而老舍呢,则是语言幽默、通俗,京味十足。“佚名”是属于全能型的,他的文章有的欢快热烈、有的凄凉悲惨,有的是描写景色的、有的是童话神话、有的是抒情散文、有的是优雅小诗……他是样样精通,篇篇文章都是精品。所以,小偶像在我心目中的地位一天不如一天,而佚名的地位却在疯狂的上涨。

  还有一次,一个同学问我:“你偶像是谁啊?”我说:“你先说说看。”他说:“我的偶像是魏晨,你呢?”我心想:一点水平也没有。我回答他:“我的偶像是佚名。”他向我投来了疑惑的目光:“佚名?那个佚名啊?”我也惊讶的说:“你都不知道?就是经常发表文章的那个佚名啊!”他刚想说什么,上课铃响了。

  回家后,我想:到现在我都不知道“佚名”是什么意思,大作家的名字总有点含义的吧!于是我查了字典,当查到“佚”的时候,我惊呆了,“佚”只能组一个词,这个词就是“佚名”!我惊讶地看完了“佚名”这个词的意思,居然是指“名字失传”,就是说不知道作者的名字。原来我所崇拜的“佚名”是千千万万人神秘的代号,而不是一个人。

  再回想起当时哥哥诡异的笑容,同学疑惑的眼神,还有自己痴迷的样子……我不禁捧腹大笑,这也使我明白一个道理:不能做一个什么都不懂,只会读书的书呆子,否则像我一样,闹出那么多的笑话。

  我的偶像初一优秀作文700字 篇21

  他的脸就像一片星空,几颗黑痣散落在额头,眼旁也有一颗泪痣。一米八几的大高个,那双纤细的手十分好看,简直可以去当手模了。

  可他,却用那一双漂亮纤细的手,拿起了球拍,在国家队为自己打出了一条路。

  他的打法不似龙队一样稳中带狠,更不似张继科那样的“暴力美学”。但他却用自己那像蟒蛇一样缠住对手的打法,在这横板盛行的时代,用自己的“黄金左直”为直板开出了一条光明大道。

  他不仅是“国乒喜剧人”,他也是那顶天立地的国之栋梁。二零一九年,当时国乒队状态不好:龙队前往外国手术,继科因腰伤陷入半退役状态,当时小胖还是在处于低迷状态。就是在这样的困境之下,许昕仅凭一人之力抬起了国乒的房梁。你能想象吗?一个人像机器人一样,一场比赛接着一场比赛,在各个赛场来回奔波,就算手腕和脚再疼,他也捂着腰,捏着手腕,义无反顾地走入了另一个赛场。那段时间几乎每天都是这样,最厉害的一次甚至一天打了十三场,但他一场未败。他不累吗?累啊,最后一场打完时他甚至没有力气回到位子上,直接瘫倒在地,嘴里不停念叨着:“打完了,终于……打完了……”

  他为了集体荣誉,放弃了单打资格。他和无数人组过双打,都是完美搭档。在刚刚过去的东京奥运会中,他和刘诗雯的“昕雯联播”组合虽然遗憾摘银,但他们依然是我心中的世界第一混双。

  他同时也是一位父亲。如今他迎来了自己的“小棉袄”,但他认为自己对这个家亏欠太多:他为了国家的荣耀,两个孩子的出生都没赶上,也没有陪伴过太久妻子的孕期,甚至大儿子的生日也没参与几次。因此他放弃了下半年的世锦赛,选择多陪一陪家人,多给那些小队员们展露锋芒的机会。

  他就是许昕。那个和外国选手打球,打得对手自闭的“大蟒”;那个整天笑嘻嘻,却在关键时刻挺身而出的“钢铁侠”;那个一天十几场球,却所向披靡的“秀昕”。

  许昕,昕爷,他是从黑暗中爬出来的,他的荣耀都是他一球一球打出来的。

  他不仅是我的偶像,也是国人心中的英雄。

  “只要能找到方向,就一直努力。”——许昕

  我的偶像初一优秀作文700字 篇22

  我的偶像是一个平凡的人。

  我的偶像其貌不扬。头发虽然乌黑,却很凌乱,大概是没有时间梳理吧。双眼无神,在阳光下,闪烁着岁月的光芒。她很瘦。一双手臂像两枝竹枝似的,给人感觉风一吹,就会折断似的。身上的骨头清晰可见,让人分不清是皮肤贴着骨头,还是骨头贴顶着皮肤。

  我的偶像并不像明星那样高高在上,她只是一个普通人。她每天在街道上游走,双手卖力地握着扫帚,在地面上舞动着。公路上车水马龙的景象没有对她造成任何干扰。她一直低着头,专注于眼前的事业。她与周围环境的不和谐,驱使着我一步步,一步步走近她。大概是因为她生得慈祥吧,给人一种亲切感,就像失散多年的老友久别重逢那样。可我走到她旁边了,又不忍开口。是啊,她那么的认真,又有谁忍心打扰她呢?

  太阳大起来了,阳光也更刺眼、炙人了。我躲到暗处,默默观察着她的一举一动。时至正午,纵有千般毅力,难忍肚内饥。我走进附近一家小店,只点了个加了酱的葱油饼就急匆匆地跑出来。而她也停下了,从口袋里掏出一个白色塑料袋。透过袋子,两个干瘪的馒头清晰可见。再看看我手上的,也许就只多了些酱料,对她来说也会是一种享受吧。她坐在绿化隔离带上,一手一个馒头,享用一天的午餐。只是两个索然无味的馒头,就着茶水,她也吃得津津有味。饭后,她重新拿起倚在墙边的“老伙计”,继续在喧嚣的街道之中穿梭。我呆了,竟忘去追她。只一会儿,就看不见人影了。我怅然若失,慢慢坐上公交车回去了。

  也不知,是她对工作的专注,还是她慈祥的面孔,又或是她默默奉献的精神吸引了我。事后,我脑海中时常浮现出她的身影。她虽然身处社会低层却又甘于平凡、乐于奉献,享受她的生活和工作。我想,正是这一系列举动,深深感染了我。

  这就是我的偶像,一个平凡的扫路工,一个与世无争、平静质朴的人。不知何时,她成了我的人生榜样。是啊!人生短短数十年光阴,又何必汲汲于富贵荣华呢?当一个平凡的人,纯净地活在自己的世界,又有什么不好的呢?

  我的偶像初一优秀作文700字 篇23

  “雄姿英发,羽扇纶巾,谈笑间,樯虏灰飞烟灭。”苏东坡的这句词,赞美的就是我的偶像——周瑜,周公瑾。

  很多同学不理解,问我为啥不喜欢活跃在荧屏上的小鲜肉,却喜欢一个历史上的人?更为重要的是,周瑜是个小肚鸡肠的人,嫉妒诸葛亮,没有一点风度,为啥我要做他的粉丝?毋庸置疑,他们一定没读过《三国志》,只看过《三国演义》,受罗贯中的毒害太深。我喜欢周瑜自然有我的原因。

  第一:长得帅。在这个颜值控当道的时代,长得好看的明星都被捧到天上去了,周瑜也是那个时代非常有名的帅哥。杜牧诗有云:“东风不与周郎便,铜雀春深锁二乔。”能被称为“郎”的男子,长得肯定帅气,至少也是玉树临风,气宇轩昂。在吴宇森的电影《赤壁》中,扮演周瑜的是梁朝伟,这就看得出,当年周瑜是个多么英俊潇洒的人。不信,还有人这样说过,“吴中皆呼为周郎”。

  第二:有才华。周瑜文武双全,并且精通音律。传说他到别人家中赴宴,人家安排歌舞以助酒兴,有女子弹琴时,因为过于关注周瑜,不小心弹错了一个音符,周瑜在喝酒中依然听出了错误,情不自禁地回头看了那个女子一眼,留下了“欲得周郎顾,时时误拂弦”的典故。从这可以看出来,周瑜满腹才华,绝对不输于诸葛亮。

  三:有计谋。赤壁之战前,东吴分为两派。一派是周瑜为首的主战派,一派是张昭为首的投降派。曹操号称八十万大军,看上去气势汹汹,无法抵抗。但周瑜分析到:曹操的军队多是北方人,从未有水战的经验,在水战中就是一群“旱鸭子”,很容易被击败。再加上曹军这段时间一直在征战,长途奔袭,舟车劳顿,水土不服,必然没有很强的战斗力,只要东吴上下一心,全力迎战,出奇兵,用奇谋,一定能取得胜利。他接着提出用“苦肉计”“反间计”“火攻”等计策,稳定了军心,并且完美地上演了一出以弱胜强的`著名战役。

  “遥想公瑾当年,小乔初嫁了”,多年以后,隔着历史的烟云,我们重读东坡先生的《念奴娇》,依然能感受到周瑜的胸有成竹与镇静淡定,也能感觉得到他与小乔恩爱甜蜜的幸福生活。像他这样一个在战场、官场、情场场场春风得意的人,又怎么不能成为我的偶像呢?

  我的偶像初一优秀作文700字 篇24

  前些日子有朋友问我追不追星,我笑了笑说,不追,因为我心中一直都有一个偶像。

  黝黑的圆圆的大脸,不算高,即使装扮得再精致也抵挡不了从骨子里散发的朴实,总带着点老农民进城的味道,她就是我的老爸。

  小时候,我是不大喜欢他的,从小因为妈妈工作特别忙,都是他带着我在奶奶家和外婆家来回穿梭,一会儿寄养在这家,一会儿寄养在那家,但我跟外婆的感情特别好,所以后来就干脆把我丢在外婆家了。

  到两岁半时,他来接我回城里上幼儿园,我哭闹着不愿走,他一生气,一脚把我踢得跪到地上,两个膝盖都擦得血淋淋的,现在想来,或许是因为他太着急,而且没有带小孩的经验,不会连哄带骗,只好下了硬手。

  到了幼儿园,我很调皮,爱捣乱,经常伤人。他负责接送,所以几乎每次来接我他都要被老师教训,回到家他也不知该怎么教育我,只会打我,那时候我就想如果是妈妈她会怎么对我?年幼的的我只能躲在角落里默默的哭泣。

  上了小学,刚一年级的我就被选为学校升旗仪式的主持人。随着越来越大,又先后担任了学校许多职位,还为学校赢得了许多荣誉。

  渐渐的,我不仅能把学校所有的活动搞得有声有色,成绩也稳居前列,更值得一提的是,我考上了全市最好的中学,而妈妈正是在这个学校教书。爸当然很自豪,只是嘴上不说罢了,那天好不容易妈妈在家吃了顿饭,她告诉我:老爸在单位经常跟别人夸我呢。爸爸听了不好意思地挠挠头,憨憨的笑了。

  升入初中,我受到的约束突然多了,因为这所学校实行的是军事化管理。我们的教室离妈妈的办公室很近,我们也经常因为能多写点儿作业而不去吃饭,所以老爸就提议让我妈每天去学的时候给我捎饭,于是每天几乎我还没起床的时候老爸就开始起床给我做饭,晚上我加班学习到深夜,他也陪着,等我睡下,他又给我洗衣服。

  他总是说我缺心眼,可是他对我的好,我都一一记着呢。

  这就是我爸,急性子,爱做饭,偶尔会带我出去玩,虽然有时候对我要求很严,可我知道他是为我好。

  有他这样的偶像在身边,即使有再多风雨我又有何所畏惧!

  我的偶像初一优秀作文700字 篇25

  我的偶像是大家都知道的当红小生易烊千玺。我喜欢他不是因为他长得帅,而是因为他的很多方面值得我学习。他在二零一三年加入TFBOYS,那时他只有十三岁,和我一样大。他通过自己的努力取得好的成果。我喜欢他是因为:

  学习勤奋

  他考了中央戏剧学院的第一名,平时要拍戏,录歌,还有拍广告,这么忙碌的生活能在高考时取得第一的成绩是非常难的。我们可以想像他该多么的勤奋哪!人们常说:“罗马非一日之功!”他如果不挤时间学习,仅靠临时突击恐怕是不行的。所以我也要像他那样,学习再努力一些,相信老天是眷顾那些勤奋的人的!

  才艺多

  他的爱好广泛,喜欢唱歌,跳舞,写字,电子琴,贝斯,架子鼓,葫芦丝,摄影,滑雪,吉他,画画,手风琴等等。因此他多才多艺。一个十几岁的人居然有这么多的才艺,真令人惊讶!我真不知道他是怎么安排时间的。恐怕他几乎没有自由时间吧!记得他曾说过一句话:“那有什么一夜成名,都不过是百炼成钢。”这些才艺都要经过自己的努力练习才能练好炼精。我真佩服他!

  很上进

  他刚出道时,不被别人看好,可是他并不气馁,而是让自己更努力的变成更好的自己。他最喜欢的是街舞,也在《这就是街舞》里成为了队长,并在第一季取得了冠军。但他并没有骄傲,而是更努力的练习街舞,自己喜欢的东西一定要坚持下去。从他的经历中,我懂得了坚持的意义!

  为人低调

  他在平时采访时不会抢风头,在别人采访自己时就非常认真地回答问题。他也不会因为自己的问题来影响别人。在拍摄《长安十二时辰》时,自己发了高烧,可是尽管难受,却还是坚持下来,等结束后才去医治,在《这就是街舞》里也是同样。自己在小时候就落下了腰伤,而每次表演完,也都会忍着疼痛向观看者进行九十度鞠躬,以表感谢。从他身上我知道了谦虚是一种美德!

  这就是我的偶像,喜欢他并不是因为他的颜值,而是他散发出来的内在美深深吸引了我。今后我也会像他一样努力学习,遇到困难不退缩,低调做人。

  我的偶像初一优秀作文700字 篇26

  外婆,很平凡,她不像传奇人物那样神通广大,不像当红明星那样熠熠生辉,也不像知名科学家那样独领风骚,但她是我的偶像,平生第一个偶像。

  我小时候,父母工作忙,由外婆照料我的生活。记得一个初夏的晚上,大雨倾盆,电闪雷鸣。我又冷又害怕,躲在被子里瑟瑟发抖,外婆将我拥进她温暖的怀抱。巨雷乍响,我吓得哇哇大哭,泪如泉涌。外婆赶紧拍拍我的背,安慰我道:“外婆在,宝宝不要怕。”幼小的我坚信外婆是我的保护神。

  渐渐长大后,对外婆的了解多了起来。外婆不是个好命的人,生活在那个吃不饱的年代,嫁给了一个普普通通的男人——我外公。成家以后,她身体一直不好,靠着药物维持生命。病魔使她笔挺的脊梁变得弯曲,使她苗条的身材变得臃肿。可是她乐观开朗,依然爱开玩笑,爱讲故事,爱表演节目。

  乐观开朗的外婆,有时候却很念旧。

  外婆说起她年轻的模样,总是充满着自豪。有一次,她从抽屉里翻出那张她二十岁时就开始保存的单人照片,乐滋滋地拿给我看。她一边和我一起欣赏,一边得意地说:“我年轻时可漂亮了!”尽管我看到的只是被岁月磨花的薄纸,但我仍夸赞道:“是呀,很漂亮呢!”阳光透过窗户,照在外婆脸上,她的笑容是那样灿烂。

  外婆不仅保存她的照片,还保存了其它东西。“敝帚自珍”就是形容她这种人的。她的卧室很乱,床的周围堆满了各色各样用过的东西。一天下午,我帮她整理卧室,将旧东西统统扔了出去。晚上回来一看,那些东西竟各蹲原位。我生气了,责怪她道:“外婆,你干什么呀?下午我清理出去的东西,你怎么又拿回来了?”

  外婆反问我:“这些衣服为啥要扔掉?”

  “破旧,又不干净。”

  “破了还能缝,脏了还能洗,扔掉多可惜!”外婆一边低声辩解,一边视若珍宝地摸了摸那些旧衣服。

  “不能把生命都耗在旧东西上,人要往前看。”听谁这么说过,我用它来说服外婆。

  后来,我仔细琢磨,得出结论:外婆老了,自然念旧。念旧不是坏事,它说明外婆情感丰富。当我有外婆这么大的时候,可能也会念旧。

  外婆就是这么一个人,她永远是我崇拜的偶像。

  我的偶像初一优秀作文700字 篇27

  我是一个追星女孩,我的偶像是一个长相英俊,努力且优秀的男孩。他是谁呢?请听我道来。

  肖氏有一子,名曰战,重庆人士,虚龄二十有八,甚是聪慧。五官分明,如刀刻般俊美;眼眸深邃,似星辰大海,笑如清风明月。这鲜衣怒马少年郎,我对其甚是喜爱,难以忘怀。他的声音堪比天籁,他的舞姿销魂动人。一跳舞就扭腰,一扭腰就害羞,一害羞就笑,一笑就逗得我们也笑。他轻轻抿起嘴巴,吹气的时候是他最甜最可爱的时候,一露齿笑就会看到他两颗兔牙。他穿上西服的时候是他最帅,最A的时候,一扭腰,浑身散发出无穷青春魅力。

  我第一次认识他是在快本上,第一眼看到这个风度翩翩的少年,就觉得他很优秀,他的第一部网剧播出时,我还不认识他,之后古装剧的出现,剧中的王爷北堂墨染,腹黑、可爱,可盐可甜。直到今年暑假《陈情令》播出后,看到他在剧中的形象,我彻底沦陷。在那之后我便开始深入了解他,知道他28岁,少年感满满多才多艺,多种技能融合一身的宝藏男孩。他会唱歌,会跳舞,会做饭,会画画,会设计,会织毛衣,会配音……

  肖战每一次都会说:"大家好,我依然是肖战!"他曾说:"一定要有自己的梦想和目标,然后朝着这个梦想和目标不断的前进。"他也说:"舞台是我的起点,但绝不是我的终点。"他还说:"我一定会努力成为那个当别人问到你喜欢的人是谁的时候,你们可以骄傲的说是肖战啊!"为了自己的目标和理想不断努力,变得越来越优秀,他是我们的骄傲。

  他曾为粉丝写了首歌——《满足》,在他过生日时,他唱了这首歌,说:"有时我在想,满足到底是什么,当我看到你们为我熬夜爆肝,为我应援,然后远道而来,我觉得这就是满足!"他以前会为助理和粉丝打伞,他也会告诉保安不要推她们,彼此保护,绝不是说说而已的,肖烟四起,为战而来!

  这就是我的偶像——肖兔子!一个既清新帅气又谦逊努力的男生!

  我的偶像初一优秀作文700字 篇28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偶像,我也不例外,我的偶像既不是科学家,也不是政治家,更不是领袖,我的偶像是一个明星,他叫易烊千玺。

  他今年17岁,上高三,他笑起来嘴角会有一个浅浅的小梨涡。他三岁学舞蹈,五岁出道,十岁加入“飞旋少年”,后来退出“飞旋少年”,与王源、王俊凯两名“FF家族”成员组成“TFBOYS”,他会拉丁舞、街舞、民族舞、画画、唱歌、打鼓等才艺,他还是学霸呢,他考过全年级第一名,几乎每次都是全年级前十名。

  有一次,他签约的公司为了省钱,演出回来时,给他定的飞机晚点,刚好那天他期末考试,结果,他刚到校门口,就听到广播里传出“考试最后十分钟”的提示音,他匆匆进了考场,当他准备答题的时候,离考试结束再剩下最后两分钟,他只用了一分钟浏览试卷,一分钟答题,结果得了50分,而卷面分数里,选择和填空加起来刚刚50分,他就是一个不折不扣的学霸!

  最让我崇拜的是他的纯真,他身上有很多伤,本来就高三了,学业挺忙的,可他为了保证演出效果,每天要练习舞蹈五个小时以上,要是换做其他人肯定坚持不下去,但是他可以。

  每次记者或FANS问他累不累,他总是梨涡浅笑一下说:“习惯了”,在《快乐大本营》上,当何炅问他们:“你们谁是学霸”时,王源和王俊凯不约而同地说:“千玺、千玺是全年级第一,”千玺调整了一下话筒说:“只有一次而已”,多么乖的孩子呀!在《年代秀》上,欧弟让他们去演60年代的田地劳作戏,当时下面的李湘和于莎莎调侃:“谁演那个女的”?小凯选了军人,王源选了农民,只有千玺傻乎乎地站在那里,当了女农民,千玺真的好纯真!

  还有一次,当大屏幕上播放他的起床视频时,他先是一呆,他没想到自己真的被录了下来,正如欧弟所说:“千玺是我见过最帅的起床气。他就像《开学第一课》里的一句话:你醒来的时候,问候你好,升起的阳光哼着歌谣,很阳光,很温暖。

  这就是我的偶像,一个学霸、一个暖男、一个萌宝、一个独一无二的易烊千玺。

  千玺勇敢飞,纸鹤永相随!

  我的偶像初一优秀作文700字 篇29

  我的偶像,不是什么大红大紫的人物,也没有做过什么轰轰烈烈的大事。他只是一个平凡的人,一个真实的人。

  黑色的头发里夹杂着些许白发,额前的头发落光了,露出饱满的额头,戴着一副银镜,穿着一身还算合身的衣服和一双不知去年或是前年买的鞋,这就是我对他的总体印象了。

  他喜欢喝点酒,这一点令我讨厌;不过他很孝敬老人,这一点又让我很佩服!

  每次节假日,我们都会抽时间一起去奶奶爷爷家。吃饭时饭桌上少不了酒。他和爷爷边喝边拉话,不知不觉一瓶酒就完了。他喝得脸都红透了,用妈妈的话说,他喝的话都说不清了。可他还趁着酒兴想再开一瓶,每一次都被我和妈妈制止了,爷爷也笑了,说不喝了,这才作罢!于是他又陪爷爷拉起话来,从村东头说到村西头,从农村说到县城……爷爷红光满面,这时候的爷爷是最高兴的!

  回家的路上,他问我:“你知道我为什么要陪你爷爷喝酒,还喝的那么多吗?!”还没等我回答,就说到:“你爷爷现在年纪大了,要人陪啊,而我们回来次数也不多,人都这样,等你长大了,也要多陪陪我们啊。”说罢,长叹一口气,那一刻,我突然觉得他喝酒很有道理。

  他很信任别人,这也让别人很信任他!

  每当他知道别人要帮助的时候,他总是毫不犹豫地伸出援助之手。在微信朋友圈时常会看到一些“轻松筹”“水滴筹”之类的,他都会很积极地做出行动——捐!我也曾问过他,如果是骗子呢,他总是会选择笑着说:“哪有这么多的骗子啊!”。

  老家那边和外婆家那边,经常会有亲戚为一些事情来我们家找他商议,拿主意。也会经常接到他朋友或是同事打来的电话,似乎总有做不完的事情。我就会问他:“为什么有这么多人找你呢?”他总是两个字回答:信任!

  他是一个老师,所以很重视对我的教育。他从不过多干涉我的学习。在我犯错误的时候,他往往会选择语重心长地教育我,比起他的手掌,我更怕他的眼神。虽然我在某些时候会很羡慕其他人,他们能玩手机、看电视,可以有更多的时间玩耍,但是我能理解他的做法!

  这就是他,一个平凡而又真实的人,他就是我的爸爸,更是我的偶像,他善良、正直、严肃,是我一生追逐的偶像!

  我的偶像初一优秀作文700字 篇30

  偶像――多么熟悉的字眼,多么常见的人物,多么令人着迷的明星。“追星族”一批接一批,但我并不在其中,我的偶像可不是明星。

  “那个明星帅呆了!”“那个明星酷毙了!”这些话大都出自中学生之口,可我并不特别喜欢他们。的确,他们有华丽的外表,他们有高超的技艺,他们有令人着迷的气质,但在我心里另一个人的分量比他们更重。我的偶像不是遥不可及的明星、伟人,而是天天与我在一起的妈妈。

  我的妈妈对与旁人来说只是一个平凡得不能再平凡的母亲,然而正是这样一个平凡的母亲是我心中永远尊敬、不会随岁月而改变的独一偶像。

  她,没有华丽的外表,但她有一双勤劳的手、一个充满笑容的脸、一颗真挚的心,谁会比她更美?她,没有高超的技艺,但她会做饭、会为我们缝补衣服、会打扫家务,更会安慰我、鼓励我、帮助我,谁会比她更有能耐?她,没有迷人的气质,但她有在烈日下劳动的背影,她有在严冬不眠为儿女织毛衣的身影,谁会比她更打动人?

  我忘不了去年冬天妈妈在灯光下给我织毛衣的情景。我深深地感受到,妈妈织的衣服是最暖的,不仅暖在身上,更暖在我的心头。她那黝黑的手,穿针引线,那一根根的线是她的情思,那一针针地织将满满的爱织入其中。“慈母手中线,游子身上衣。临行密密缝,意恐迟迟归。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回忆那时的情景,我满眼的都是感动,或许她是希望这件毛衣替她陪我来到离家更远的高中吧。那个冬天我一点都不冷,我戴的是妈妈织的手套、围的是妈妈织的围巾、穿的是妈妈织的毛衣毛裤,她的爱将我紧紧地包围。

  我的妈妈,一位来自农村的母亲,用中华民族最质朴的方式爱着她的孩子,她是我的偶像,值得我尊敬、敬佩,值得我学习的人。可她却告诉我,不要学她,更不要像她,她希望我好好学习,走出农村、走出大山,走向更美好的明天。是的,她最大的愿望就是希望她的孩子生活得更好,于是她付出的更多,日益消瘦满脸皱纹是岁月留给她的回忆。

  “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妈妈的爱是无法用语言来形容的,更不是我们所能回报的。我们能做的便是让她们开心,抓住每一个陪伴妈妈的机会吧,因为她把她的所有都给了我们。我的妈妈就是我的自豪,就是我的偶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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