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品】偶像的作文汇总九篇
无论是身处学校还是步入社会,大家都跟作文打过交道吧,作文根据写作时限的不同可以分为限时作文和非限时作文。你所见过的作文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偶像的作文9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偶像的作文 篇1
我的偶像是当红明星组合TFBOYS里面的王俊凯,我是在他们出道不久喜欢上他们的,尤其是王俊凯。
他有一双桃花眼,笑起来还有两颗小虎牙,非常萌,他们出道不久就有很多粉丝了。我之所以把王俊凯当做我的偶像,是因为他非常努力,他才16岁,他付出了同龄人没有付出的努力,同样也得到了同龄人没有得到的荣誉。他是TF家族第一批练习生里唯一一个坚持下来的,他的努力,他的付出,粉丝们都知道。
他在追寻自己梦想的时候,也曾被人反对过,但是他并不在乎别人对自己的看法,他从来没有停止过追梦的脚步,一步一步走到今天,并不容易,可能还有人会放弃,但是他从来没有想过放弃,所以我敬佩他,他是我学习的榜样!
面对黑粉的唾弃和辱骂,他没有放弃,只是在心里默默承受,他再怎么辛苦,都没有说过,从来没有喊过累,他努力把最好的一面展现给粉丝,舞台上的他,永远都是笑着的,但这并不代表他开心,他只是不想让粉丝们知道他难过,不想让粉丝担心。他有时生病了,都不去医院,只能挺着,有时很累了,也不休息,还继续练舞,他为的是粉丝,为的是自己的梦想!
如果有一天,他不再是舞台上那个闪闪发光的王俊凯了,他依然是我最爱的少年!
偶像的作文 篇2
一位旷世的音乐奇才,用他的一生把音乐掀到了顶峰,他的响亮的名字传遍世界每一个角落,他用活力但又悲惨的人生创造了奇迹,成为了音乐界灿烂的明星,读到那里,大家必须能猜到了,他就是举世闻名的大音乐家-----贝多芬。
他是一个神童,童年便显出了超人的音乐天赋,他也是一个苦命者,上帝在他的身上强加了常人不能承受的苦难,用一声恐怖的闪电无情地击向了他梦想的浪潮,上帝使他的听力世界永远变成了空白,切断了他梦想的琴弦。这对于一位立志献身于音乐事业的他来说,无疑是一个不可言喻的打击了。他悲愤。他气恼。他诅咒,他埋怨上帝对他的不公,他无法承受这突如其来的打击,他的生命。他的事业即将在一念之间化为灰烬。可是,在诀择面前,为了音乐,他选择了顽强与死神搏斗。从此,他用非凡的天赋和坚毅的精神顶着一座困难的大山,用激昂的旋律创作了一部部不朽作品,“命运交响曲”“欢乐颂”“月光奏鸣曲”-------是它们将音乐掀起狂澜,贝多芬,这位顶天立地的巨人,用他的生命。智慧的光芒在音乐写下了秀最灿烂的一页。我狂热地崇拜贝朵芬,不仅仅崇拜那悦耳的作品,更是崇拜他的人格,他的精神,我从乐曲中聆听到了这位音乐家坚强不屈的心声,为事业奋斗。向命运挑战,将命运划上一个圆满的句号。我们必须要学习贝多芬,他遭受的苦难大于我们任何一个人,贝多芬都能勇敢地向命运挑战,我们何偿不能呢
同学们,为了我们心中那一个闪亮的梦想,努力吧!我们应当用全部力量与未来任何一个来犯之敌搏斗。只要我们心中有那一盏盏不灭的灯,我们就能镇静。从容地向它奔跑,虽然有时荆棘会刺破我们的脚,虽然有时会有小河阻挡我们前进的路,但坚毅是坚不可摧的,它的坚固比得上任何一座碉堡。让这把坚毅之箭披荆斩棘向前冲吧,当我们到达那银色的大海边,当我们战胜了命运的安排的时候,回过头来,才轻声叹息,原先上帝赐于我们的苦难可是是大海里的一粒沙,摆脱了它,我们就会看见一个全新的自我,全新的世界。而那一切的不幸都将随风烟消云散,那一轮火红的太阳正慈祥地对我们微笑。
偶像的作文 篇3
对于偶像,大家是如何了解的?是明星?还是直接喜欢的作家或者崇拜的人物?
我的偶像——比尔.盖茨作文
比尔.盖茨曾说:“与其做一株草原里的小草,还不如做一棵荒地里的橡树。”草原里的小草就像普通人一样千篇一律,没有创新。而高大像树却不同,它高大挺拔,好似那些名人一样,有各自的创造,有各自的才干。
比尔.盖茨连续13年成为世界首富,是什么让他有了这么大的成就呢?是他那热爱创新、酷爱学习的与众不同的精神。小时候他非常爱看书,经常跑到父亲的书房津津有味地看起书来,他看的书可不是普通的书,而是那些名人传记。父亲见他这么爱看书,就常常给他买很多书,他在自己的书房做了一个大大的书柜,把书分类放好在书架上,平均每周要看好十几本书。一天,他的朋友来家做客,他们看到这么多的书,都很惊讶,问:“你怎么看这么多书呀,做个普通人不是很好吗?”他回答到:“与其做一株草原里的小草,还不如做一棵荒地里的橡树。”
凭着这股劲,比尔.盖茨成功了。他的经历深深地触动了我,他能有今天的成就,完全是他自己一手努力创造的,人只要肯奋斗,投入到其中,就一定能取得成功。我们每个人都有与众不同的能力,但要让自己的能力能统统发挥出来,就要有比尔.盖茨那肯于钻研、忘我学习的精神。我想我也要做一棵高大的橡树,向我的偶像学习,第一步从学业开始,把精力投入到学习中,专心钻研学习,在学习上取得好的成绩。
我崇拜的偶像--韩信作文
他,年少时父母双亡,家道贫寒,却刻苦读书,熟演兵法,怀安邦定国之抱负。苦于生计无着,于不得已时,在熟人家里吃口闲饭,有时也到淮水边上钓鱼换钱,屡屡遭到周围人的歧视和冷遇。有一次,一群恶少当众羞辱他,并对他说:“你虽然长得又高又大,喜欢带刀佩剑,其实你胆子小的很,有本事的话,你敢用你的佩剑来刺我吗?如果不敢,就从我的裤裆下钻过去。”他自知形单影只,硬拼肯定吃亏。于是,当着许多围观人的面,从那个屠夫的裤裆下钻了过去。史书上称“胯下之辱”。
有一回,汉高祖刘邦在闲谈中,与他议论朝中将领的军事才能,到后来,刘邦问他:“你看我能指挥多少军队呢?”他说:“陛下您最多能指挥十万人。”刘邦又问:“那么你能带多少兵呢?”他说:“我带兵越多越好(多多益善)。”后有谚语——韩信点兵,多多益善。
他就是韩信,一个能忍胯下之辱,却又自信高傲,他立志勤奋刻苦,最后学识渊博,成为一个不为生活所累的坚强好男儿。
他的身上既有知恩图报的善良,也有有仇必报的狭隘;既有横扫千军如卷席的英雄才略,也有居功自傲、利令智昏的市井之气。这种英雄才气与市井气的二律背反是其人格的突出点。他的自信使我钦佩,使我知道做任何事只要有自信,有信心去做,不管最终能否成功,最起码我试过了,我不后悔,而不是在犹豫间错过了机会,留有遗憾,对自己失去信心,从而觉得自己不中用,对任何事都说“我不行”、“我做不到”等一些泄气的话。
自信让我懂得,万事只要迈出第一步,就有机会和信心迈出第二步,第三步。而自信就是那迈出第一步的底线。
他是照亮我生命的明灯,是指引我前进的导航标,他的自信,时时激励着我,让我的生活更加光辉灿烂。
我心中的偶像作文-----范蠡
他出身贫寒,但聪敏睿智、胸藏韬略,年轻时,就学富五车,上晓天文、下识地理,满腹经纶,文韬武略,无所不精。然纵有圣人之资,在当时贵胄专权、政治紊乱的楚国,却不为世人所识,投奔越国后,帮助越王勾践灭掉吴国,留下一世英名,弃官从商依然获得巨大成功,他,就是我最崇拜的历史人物----范蠡。
崇拜他是因为他能为了志向忍辱负重,事业成功后不居功自傲。公元前496年,吴国和越国发生了槜李之战,吴王阖闾阵亡,因此两国结怨,连年战乱不休,公元前494年,阖闾之子夫差为报父仇与越国在夫椒决战,越王勾践大败,仅剩5000兵卒逃入会稽山,范蠡劝勾践穷途末路之际投奔吴国,献“卑辞厚礼,乞吴存越”之策,他向勾践慨述“越必兴、吴必败”之断言,进谏:“屈身以事吴王,徐图转机。”被拜为上大夫后,他陪同勾践夫妇在吴国为奴三年,“忍以持志,因而砺坚,君后勿悲,臣与共勉 。 三年后归国,他与文种拟定兴越灭吴九术,是越国“十年生聚,十年教训”的策划者和组织者。范蠡辅佐越王勾践二十余年,苦身戮力,灭吴雪耻,成就越王霸业,被尊为上将军。
他用自己的雄才大略,帮助越王勾践成就一番霸业,使一个国家的命运从此改变。可谓功高盖世,但他不居功自傲,“吴王亡身余杭山,越王摆宴姑苏台。”在举国欢庆之时,范蠡急流勇退,隐姓埋名、泛舟五湖。留下了一句“飞鸟尽,良弓藏,狡兔死,走狗烹”说尽了当时社会制度的缺憾。功成名就后弃官经商,开创另一番成功,成为了名震四方的商人。
范蠡离开越国后,辗转来到齐国,变姓名为鸱夷子皮,带领儿子和门徒在海边结庐而居。戮力垦荒耕作,兼营副业并经商,没有几年,就积累了数千万家产。他仗义疏财,施善乡梓,范蠡的贤明能干被齐人赏识,齐王想请他来齐国做官,他喟然感叹:“居官致于卿相,治家能致千金;对于一个白手起家的布衣来讲,已经到了极点。久受尊名,恐怕不是吉祥的征兆。”于是,才三年,他再次急流勇退,向齐王归还了相印,散尽家财给知交和老乡。 一身布衣,范蠡第三次迁徙至陶,在这个居于“天下之中”的最佳经商之地,操计然之术以治产,没出几年,经商积资又成巨富,遂自号陶朱公,当地民众皆尊陶朱公为财神,成为我国儒商之鼻祖。
世人誉之:“忠以为国;智以保身;商以致富,成名天下”。一个普普通通的百姓,靠自己的努力成就一番事业,受到一国之君的肯定,白手起家,再次靠经商成就自己,这简直是一个奇迹,这样的人难道不能被称作经商的楷模吗?这也是他令我崇拜的一个原因。
崇拜他最主要的原因是从他身上我明白了一个道理——金子放在何处都会发光。范蠡以自己的才干和谋略,建功立业,叱咤商海,就像一块金子,处处发出熠熠光芒。在越国,他受越王勾践器用;在齐国,他受齐王的赏识;在陶时,他成为了财神。现实生活中也是如此,只要自己有真才实学,总有一天自己会有出头的机会,不要总以为自己怀才不遇,不要总感叹“千里马常有伯乐不常有”,因为只要是一块金子,即使埋没在沙漠中,也会放射出无限的光芒来证明自己,照亮世界!
偶像的作文 篇4
每个人都有他自己心中的偶像,而每个人的心中偶像都是各种各样的:歌星,演员,或许是舞蹈、体育明星等。不过我的偶像有点与众不同,她就是——我的妈妈。
我的妈妈披散着一头乌黑的亮发,有一双像宝石一样闪闪发亮的`眼睛,长着一张樱桃小嘴。我妈妈穿得特别时尚,你只要看我妈妈穿的什么衣服,你就立马知道现在是什么季节。
我的妈妈是个非常平凡的人。她就像清晨小草上的一滴露珠,从不引人注目。她在自己的岗位上兢兢业业地工作着。劳累了一天的妈妈回到家后,不但没有休息,还装着很轻松的样子为我们煮饭及打理家务。她总是那样默默无闻地奉献着,没有半点怨言。
我以前一直都觉得妈妈这样做是应该的,所以早就习以为常了。吃完饭,我回到房间做作业,爸爸也回到房间里工作。只剩下妈妈收拾桌子,汗水在她在她的脸上流淌着。像这样的一幕每天都发生着,就像复印机里取出的稿件,令人觉得千篇一侓。
对于妈妈艰辛的为家、为我默默的付出,我竟然视而不见。不但没有帮助她,反而还经常和她吵架。妈妈无怨无悔,为了家,为了我,她毫无保留的付出,犹如白云点缀下的蓝天,永远没有尽头一般。此时此刻回想起来还真惭愧,我也是这个家的一份子,不应该只有妈妈一个人付出,我也应该学习妈妈的这种精神,为这个家承担力所能及的事情。
当小草上的露珠遇上灿烂的阳光时,她将不再是被遗忘的角落,而是成为目光的焦点。明星也正是这样,当发现他的不平凡之处时,再普通的人也会闪闪发光。就像我的妈妈,我对她不但有母女之间的温馨的亲情,还有一种深深的敬仰,一种难以表达的钦佩。因为,我的偶像是妈妈!
偶像的作文 篇5
从我登上小学这座瑰丽的城堡直到步入初中神圣的殿堂,她在我心中一直是一个遥不可及的想象,虽然不在同一个学校,但是她永远无法淡忘出我的记忆。
她是一个可爱的女孩,眼角下的胎记仿佛为她做了一个独一无二的印迹。她是人见人爱的人,圆圆的脸蛋总有一种让你想要捏捏的感觉。她也是一个多才多艺的女孩,表扬名单上总少不了她的名字,才艺表演也总少不了她的身影。她还是一位尽职尽责的姐姐,他常常默默的帮助在同一个学校的妹妹。
我总是一遍又一遍的询问自己,自己为什么不如他呢?
一次偶遇给了我答案,还记得学校组织的表演前一天,因为被追补作业而晚回家的我意外碰到了她,他在练习舞蹈,动作旋转开来,双臂挥动,瞧,那动作多么标准啊!她看见我的到来,便同我交谈起来,从她的口中我知道,她每天都练习一个小时的舞蹈,一个小时的钢笔字帖……啊呀!原来她优秀的背后竟然是这默默的耕耘呀!
从那以后,她成了我的偶像,第二天,看着舞蹈台上翩翩起舞的她,我心像沉静的湖不禁泛起了阵阵波纹。
每个成功人的背后,一定付出着耕耘和努力,这样才会收获更美好的明天与希望,找到更加快乐的生活。
如今,她的成绩依旧如以往一样好,但唯有我知道,她有多么的努力,我也要加紧我的步伐,追上我的偶像,找到生活的希望。
偶像的作文 篇6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偶像,他也许是作家、影星、歌星,也许是鲁迅、周杰伦、张杰等等都可能。而我的偶像便是李易峰。
少见帅气的脸颊配上悄悄的鼻子,可爱的嘴唇,一头亮丽的秀发更为他的容貌增添了一份色彩。
有人问我,为什么喜欢李易峰呢?我想的对她说:你见过哪个明星见到粉丝都会举起手机自拍一张,想把所有爱他的人框在相片里,当做纪念?你见过哪个明星在粉丝给他接机时,一个粉丝被保安推了一下,他急忙地说:“不要推他们……”你见过有哪个明星明明有恐高,但为了希望自己的粉丝可以看到好的电视,仍然一声不吭的被吊上了30多米,你见过哪个明星,明明眼睛不能见到闪射的灯光,却为了粉丝可以拍到他,躲进了后台滴眼药水,你见过有哪个明星以粉丝的利益为己任?可他,李易峰都做到了,现在你明白了吧!我为什么要喜欢他!
还记得峰峰的古剑奇谭吗?
第一次拍古剑这种类型的古装就吊威亚,而且还是在最热的时候,自己恐高,又被吊到二三十米高拍了四五条才拍好。为了一个两分钟的剑伤mv,拍了七个小时,拍完立刻就被采访,眼睛充着血,还一直怕粉丝担心,微笑着说不累。
李易峰,他可能就像矿泉水吧,不会开盖有奖,也没有再来一瓶,他是唯一的,不可替代的。
这七年来,你真的付出了太多,我看到的不仅仅是你的大红大紫,我看到的是你的努力,你的自信,你的辛苦。
古剑让峰峰红透了半边天,又有多少人明白他付出了多少,一生中,有多少个七年可以等待,他做到了,他的自信,不言弃,才导致他的成功。
古剑,活色生香,盗墓笔记,都闪烁着他帅气的身影。
风雨与你一起走,不管遇到什么困难,我们都会陪你一起度过。
喜欢看见你阳光灿烂的笑容,暖得似乎可以融化所有寒冰。
我是向日葵,只会朝着阳光生长,他是我的阳光,会在我经历黑暗的时候带我走向光明。
偶像的作文 篇7
科比成为一代传奇巨星,不是天生的,他经过了不少挫折。他一生为篮球几乎现出了自己的一切,刚开始被人轻视的他,为了不让世人小看,每天进行特训8个小时,不管有多忙,他总是抽出时间来训练,也因此他成为了一名当时最年轻的巨星。
因为篮球训练过度,科比右腿的半月板已经磨完,但是他坚韧不拔,半月板没有了,强忍着骨头鱼骨头之间摩擦的疼痛,继续打着篮球,不放弃事业。其实,科比一生带给人们的不只是视觉上的快感,更是精神上的支柱,他那种坚贞不屈,百折不挠的精神永远留在了世上!永远留在了人们心中!
偶像的作文 篇8
没吃几口,把筷子一扔,回房去了。
爸爸停住了手中的筷子,心事重重。妈妈脸上也露出了焦急的神色。再这样下去,铁打的身子也会吃不消,何况年过花甲的老人呢?
以前,吃饭的时候,一家三代围着一桌热气腾腾的饭菜,爸爸把好菜尽往碗里夹,接受了爸爸的“美意”,又偷偷地把这“美意”传给了我。一家子就这样一边吃饭,一边有说有笑地谈谈工作、学习上的事,可热闹了。如今问题出在哪里呢?
里屋传来了吵闹声。是跟爸爸“耗”上了。
“祖祖辈辈都这样过来了,从来没听说过吃饭还能传病的。不卫生,有啥不卫生?我看这是嫌我老了,嫌我脏了,是不是?………”
“爸,这是讲卫生,哪里是嫌你………”
“把饭菜分开来吃,你吃你的,我吃我的,这哪像个家呀?”
怎么办呢?分餐制是爸、妈、我三个人“拉了钩,一百年不许变”的事呀!其实,也并不是个不讲道理的人,他要的是热闹!看来,焦点还在这吃饭的气氛上。得想个两全其美的办法来。
第二天一起床,我就跑向爸妈的房间,如此这般的一说,爸妈全乐了,一个劲地直夸妙。
晚餐桌上,碗筷都摆得整整齐齐。四菜一汤,比平时多了两个菜。阴着脸等分菜,一看爸和我没有反应,正有点奇怪,只见妈妈快速从厨房走出,手里另拿着两双筷子和两把汤勺。
的脸终于放晴了。
以后,我就成了餐桌旁的“卫兵”,专门负责帮夹菜。
偶像的作文 篇9
从小学到初中,每当英语课上,我的脑海里便会闪现出一个别具一格的老头。整天凌乱的头发间点缀着几根“白毛”,好似一撮儿杂草其间洒落着几丝雪花。额头又高又宽,好像刻满智慧。他,便是我的课外英语老师——老吴。
时光追溯到公元20xx年,正值四年级的我与老吴初见,一个不足50平米的简陋小平房便是他的执教“舞台”。四周墙壁的大黑板上密密麻麻的英语单词,让人看得眼花缭乱。
老吴穿着一件六十年代的白衬衫,极富年代感。高高的颧骨撑起又长又瘦的脸,抱着一沓大小不一的资料推门而入,聚集了同学们好奇的目光。下巴上布满了芝麻粒似的胡茬,正宗的达茂话让我们倍感诙谐:“大家好,我叫吴永忠,口天‘吴’,foever(永远)的‘永’,中心‘忠’,可不是民间相传的‘无影踪’啊!”同学们顿时捧腹大笑。就这样,在一阵笑声中,我们认识了吴老师。
吴老师不但幽默,讲课时也绘声绘色。厚厚的镜片后那双明亮的眼睛滴溜一转,新奇的idea便冒了出来,这时,老吴又要在学习中与我们说笑了。有趣的谐音英语,奇特搞怪的“暗语”顺口溜,至今让我受益匪浅。
吴老师还很喜欢讲故事,捣地鬼的故事令我们毛骨悚然;他自己年轻时的荒唐经历却逗得我们前仰后合。不错的,吴老师常能用幽默的语言把我们逗乐,在快乐中引领我们探索英语的奥秘,令我百学不厌。
老吴也有“致命刑罚”,足以让同学们望而生畏。如果课上哪位同学被“瞌睡虫”侵袭,如果你的铁头功还算到家,尽可以踊跃尝试。只见老吴剑一般的两条眉毛竖起,犀利如刀的目光直射困意上头的同学,然后走到那位仁兄跟前拢起袖子,找准方位,在他后脑勺上用力一搓,教室中便传出嗷嗷惨叫,真是不亦惨乎,那瞌睡虫也早被吓得飞到爪哇国去了。
光阴似箭,日月如梭,时光如天上的流星般划过,一晃我已六年级了,要出师毕业了。与亲爱的,德高望重的老吴告别的那天,吴老师像树枝一般干而瘦的手上托着一本珍藏已久的专攻英语的《葵花宝典》特意送给我。我接过来,心中万分感激,觉得这本书有千斤重,因为这本书中承载着吴老师对我学好英语的期望与鼓励。
吴老师,我心中的偶像,是我对英语萌发兴趣的启蒙者,更是我追求梦想的奠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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