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偶像作文
在我们平凡的日常里,大家都不可避免地会接触到作文吧,根据写作命题的特点,作文可以分为命题作文和非命题作文。你写作文时总是无从下笔?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我的偶像作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我的偶像作文1
周杰伦一直牵引这我搜寻的目光,在这里,我只想说一声:“阿杰,加油!我永远支持你!!”
提起周杰伦,那可是无人不知,无人不晓啊!
我是从听周杰伦的《东风破》才认识他的:“一壶漂泊、浪迹天涯难入喉……”幽幽的意境、冷冷的气息,摇滚风格的念白,水交融融半混在一起,将东方古典中的超拔娓娓道来,更将西方黑人音乐的率性和盘托出。
于是我的心随着歌声飞翔,眼前便有山水浮起,心中似乎有了灵息吹动。从此,我成了周杰伦的一名超级“粉丝”。
我开始寻找一切与周杰伦有关的东西:寻找他所有的歌碟;寻找他出道以来的新闻……
一次朋友聚会上,一位朋友无意中说他不喜欢周杰伦的“和尚念经”,引得其他同学“大呼小叫”,怒目以对。那位朋友几乎下不了台——她那里知道,放眼国内流行音乐,多是胭脂粉气的创作,红男绿女的呻吟,不古不今的唠叨、不东不西的哼哼。花拳绣腿、炫目招式,终难抵住周杰伦“和尚念经”般的`一剑封喉!
瞅着周杰伦“双截棍”的逼人寒气,我说不出喜欢他的全部理由——不能说出。这或许就是一次审美的开始。在更多的时候,我们只能感受到他的一面,而他的另一面却不动声色,任凭“谁在琵琶弹奏一曲东风破,岁月在墙上剥落……”
山水、烟雨、草木、它们就在《东风破》的音乐中,常常落入到我的梦境,萦绕在我的心头。不知为什么,就为这音乐中,多了一份醉意,多了一种沧桑,更多了一股剑气……
一次朋友聚会上,一位朋友无意中说他不喜欢周杰伦的“和尚念经”,引得其他同学“大呼小叫”,怒目以对。那位朋友几乎下不了台——她那里知道,放眼国内流行音乐,多是胭脂粉气的创作,红男绿女的呻吟,不古不今的唠叨、不东不西的哼哼。花拳绣腿、炫目招式,终难抵住周杰伦“和尚念经”般的一剑封喉!
瞅着周杰伦“双截棍”的逼人寒气,我说不出喜欢他的全部理由——不能说出。这或许就是一次审美的开始。在更多的时候,我们只能感受到他的一面,而他的另一面却不动声色,任凭“谁在琵琶弹奏一曲东风破,岁月在墙上剥落……”
山水、烟雨、草木、它们就在《东风破》的音乐中,常常落入到我的梦境,萦绕在我的心头。不知为什么,就为这音乐中,多了一份醉意,多了一种沧桑,更多了一股剑气……
周杰伦一直牵引这我搜寻的目光,在这里,我只想说一声:“阿杰,加油!我永远支持你!"
我的偶像作文2
我是一个不折不扣的小书迷。幽默风趣的笑话、优美动人的散文、情节曲折的故事、流传千古的名著……那一个不是我的最爱呢?因此,那些满腹经纶的大作家,都成了我的“小偶像”。我的大偶像又是谁呢?它既不是鲁迅、老舍这样的大文豪,也不是周杰伦这样的新一代明星,他的名字叫“佚名”。
有一次,我向哥哥炫耀我的偶像。他听后,偷偷笑了两声说:“你的‘偶像’真不赖!有品位!”我傻乎乎的说:“那当然了,我的眼光很不错的!”从此以后,“佚名”在我心中的地位又上升了几层。
哦!忘了介绍一下我的偶像了。爱看书的同学们一定知道,许多报纸、杂志上都有它的身影。鲁迅的作品多吧?多。老舍的作品多吧?多。但和佚名比起来都是小巫见大巫啊!再来说说每个人的风格特点,鲁迅在于披露、讽刺旧社会的黑暗,而老舍呢,则是语言幽默、通俗,京味十足。“佚名”是属于全能型的,他的文章有的欢快热烈、有的凄凉悲惨,有的是描写景色的、有的是童话神话、有的是抒情散文、有的是优雅小诗……他是样样精通,篇篇文章都是精品。所以,小偶像在我心目中的.地位一天不如一天,而佚名的地位却在疯狂的上涨。
还有一次,一个同学问我:“你偶像是谁啊?”我说:“你先说说看。”他说:“我的偶像是魏晨,你呢?”我心想:一点水平也没有。我回答他:“我的偶像是佚名。”他向我投来了疑惑的目光:“佚名?那个佚名啊?”我也惊讶的说:“你都不知道?就是经常发表文章的那个佚名啊!”他刚想说什么,上课铃响了。
回家后,我想:到现在我都不知道“佚名”是什么意思,大作家的名字总有点含义的吧!于是我查了字典,当查到“佚”的时候,我惊呆了,“佚”只能组一个词,这个词就是“佚名”!我惊讶地看完了“佚名”这个词的意思,居然是指“名字失传”,就是说不知道作者的名字。原来我所崇拜的“佚名”是千千万万人神秘的代号,而不是一个人。
再回想起当时哥哥诡异的笑容,同学疑惑的眼神,还有自己痴迷的样子……我不禁捧腹大笑,这也使我明白一个道理:不能做一个什么都不懂,只会读书的书呆子,否则像我一样,闹出那么多的笑话。
我的偶像作文3
他,是站在舞台上的人;他,是唱歌跳舞都接近完美的人;他,是总为别人着想的人;他,是我们触摸不到的人;他,是有演员天赋的人;他,……
他是一个明星,也是一个普普通通的人;他热爱音乐,热爱舞蹈,同样也热爱表演。
他,叫鹿晗……
他精致完美的颜值羡煞了多少人,一看到他那天发呆的小表情就完全迷住了。
纯天然的萌物一枚,很多人看到他的第一眼就情不自禁的喜欢上了他。
一直以为他的年龄接近忙内,实际上他是个二哥,完全的逆生长。
喜欢踢足球出一身的汗,拼魔方只要50秒就能搞定。很多不了解他的人会说他是花瓶,外表好看什么都不会。可惜那些人不知道他的`歌唱哭了多少人,他的声音美好的让人哭泣,他喜欢用手捂着胸口唱歌,他说话时喜欢加“完了以后”这样的点缀。他很义气,很照顾弟弟们,喜欢给人带来温暖。
鹿晗所有的感情,都放在歌里,唱歌的时候,他投入、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听到粉丝们的掌声,他笑了,感受粉丝们爱他的力量,他点头,露出最真诚的笑回敬;感受粉丝们为他的付出,他低头,再抬起头时,在灯光的照亮下,一层雾气蒙住他的眼。他哭了,他被感动了。
一路上,会有太多的流言蜚语,太多的不真实,太多的困难。就像你们说的,weareone!所以,你不是一个人,我们千千万万的粉丝一起的力量!我相信,肯定可以粉碎一切。未来,是属于你的!
的确,喜欢你这样的明星,就好像一个小孩,想要去摘天上的星星一样,遥不可及。但是,爱了,就是爱了,我会不顾一切。鹿晗你给我的一切,无论是感动,还是泪水,还是笑容,我都值得珍惜。
每当我遇到困难时我会对自己说把眼泪擦干,别折腾自己了,姑娘你还有未来,要像鹿晗一样不懈努力,上帝是不会辜负有梦想的人的。
他总是默默的为粉丝买过咖啡、面包、炸鸡,在机场给粉线分过糖果!会在微博上和粉丝互动!他做的一切都是为了粉丝、家人和兄弟,却唯独没想到自己,永远都是傻傻的笑着,傻乎乎的样子真让人心疼。
这样的鹿晗怎么会不让我们所珍惜,时光请善待鹿晗。
如果有一种梦叫鹿晗,那我宁愿永远在梦中……
我的偶像作文4
圆圆的脸蛋上镶嵌着一双会说话的大眼睛,高挺的鼻梁下有一张能说会道的嘴,轻柔的长发在风中飘舞。———她,是我的妈妈。她,也是我的偶像。
一个冬天的下午,妈妈牵着我的手在大街上散步。只见远处有一个乞丐跪在地上,可怜兮兮地向别人乞讨着。走近一看,乞丐眼眸浑浊,破烂的棉衣散发出一股恶心的臭味。他踡缩在冰冷的地面上,双腿残疾。他手里抱着一只碗,碗里只有些许零散的,面额较小的钱。他低声对路过的人乞求着:“行行好……”
可来往的行人大多捂着鼻子,一脸嫌弃地快步走开了。我也捂着鼻子,唤妈妈快点离开。只见妈妈从包里拿出十元钱,走到乞丐面前,蹲下来,将钱放到碗里,笑着对那个残疾人说:“你好!”那一刻,残疾人眼中流露出无限的感激。
我不解地问妈妈:“你干嘛给这样的人钱?电视新闻里说他们是假扮残疾,骗人的,不值得同情。”
“我给的又不多,但对于他来说,意味着生活的希望啊。”妈妈淡淡地说,然后轻轻叹了一口气,如释重负般。我回过头看那个乞丐,只见泛红的夕阳下,他咧开干裂的嘴唇,望着妈妈笑了,我也望着他笑了笑。
我突然明白:有一种善良,叫心安。
记得我读小学二年级的那个暑假,妈妈带我出门游玩。午后的天气很闷,我和妈妈乘公交车去一个景点。车上很拥挤,我们只好扶着别人的座椅站着。车摇摇晃晃地行驶着,很多人开始打起瞌睡来。这时,在我们斜对面,一个戴口罩的男子拉开他前面一女子的`背包拉链,正欲行窃。我看了看妈妈,妈妈也看到了这一幕。妈妈向我眨了眨眼,紧紧拉住我的手,突然大声对我说:“宝贝,你觉得这公交车上会有小偷吗?”我立刻会意,假装很镇定地说:“那也说不定哦!”
“那思想品德课上,老师有没有教你们不随便拿别人的东西呢?”
“当然教了,我在幼儿园就知道啦……”我和妈妈一唱一和,像是故意说给那个小偷和爱害者听的。
只见那男子缩回手,死死地盯着我和妈妈。妈妈毫不畏惧,继续若无其事地和我讲话。不一会儿,那男子就灰溜溜地下车了。妈妈连忙提醒前面的女子检查背包,那女子恍然大悟,连连向妈妈道谢。周围的人也向妈妈投来敬佩的目光。
当年小小的我,觉得妈妈比警察还威武!
这样一个善良、勇敢、机智的妈妈,怎能不让我崇拜呢?
我的偶像作文5
毎个人都有自己的偶像,有些人的偶像是大明星,有些人的偶像是古代名人。而我的偶像跟别人不一样,我的偶像是我的爷爷。
我的爷爷是一位退休的.老师,所以他非常懂得要怎么待人处事。有一次,我在学校先跟同学发生争执,又跟老师吵架,所以为家闷闷不乐的。爷爷看到了,就问我发生了什么事,所以我就把事情的经过,一五一十的告诉爷爷。爷爷说是因为我不知道要怎么跟同学相处,才会这样。爷爷告诉我如果想要跟同学相处的很融洽的话,一定要遵守三件事情。第一件事情就是你在说话的时候,一定要经过大脑,才能够把话说出来,不然有时候或许你是没有那个意思的,但是你说出来的话却伤害到别人了。第二件事情就是你说话时一定要留一些时间给别人发表意见,不然如果你一直说,一直说,人家会有压力,觉得你很不好相处。最后一件事情就是你在说话的时候,口气不要太大声,这样会吓到别人,人家还以为你要跟他吵架呢!
爷爷还说,首先我们一定要多看书,因为看书可以让你说出“有品位”的话,人家会觉得你说的话很有道理,而想要听你说话。第二,看书可以让你学会怎么思考,这样子你在说话的时候就不会因为太急而错话了。第三,看书可以让你看到很多有趣的故事,你知道这些故事你可以去告诉同学,他们会对这个故事感兴趣。所以你的人际关系就能够因此而变好了,你的语文能力也会越来越好,你是一个很有气质的人,别人也会很喜欢和你做朋友。
听完爷爷的话之后,我才知道原来我以前没朋友就是因为这样呀!原来我以前说话都没有经过大脑,所以才会说出一些伤人的话,而且我以前说话的时候,都不留时间给别人发表意见,我总是一直说,一直说所以难怪会没有朋友,还有,我常常在说话得时候,口气总是太大声,虽然我不是故意的,但却常常吓到别人,所以现在我知道了,我以后一定要把我的这些缺点给改掉,而且要作一位人见人爱的好孩子。
所以我觉得爷爷是一个知识丰富的好老师,也是一个慈祥的好爷爷,他教了我很多待人处世的方法,他是我的偶像,我一定要把他当作我学习的对象。
我的偶像作文6
在众多艺术家中,我最佩服的就是莱昂纳多?爸爸。芬奇。他留下的手稿和图纸对各个领域的研究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达芬奇是意大利文艺复兴时期的学者。除了画家,他还是雕刻家、建筑师、音乐家、数学家、工程师、发明家、解剖学家、地质学家、制图员、植物学家和作家。他是人文主义的代表人物,也是世界上最著名的画家之一。他、米开朗基罗、拉斐尔被称为文艺复兴三杰。
达芬奇是一个神秘莫测的人物。他没有接受过任何文化教育,但引人注目的是,他是同时期最有才华的艺术人物之一,至今没有人能像他一样同时掌握很多领域。他最广为人知的一面自然是绘画。杰作《蒙娜丽莎》一直是未解之谜。这幅画有一个特点:——。你总觉得那个女人的眼睛一直在盯着你,仿佛她是有灵性的。千千的绝对模仿不可能模仿出如此神秘而冷漠的魅力。这幅画是达芬奇委托的,原型是威尼斯公爵夫人。完工后,因为太喜欢这幅画,没有交给雇主,而是当天收拾行李连夜逃跑,带着仆人去了另一个城市。《蒙娜丽莎》绝对是对他那句名言“眼睛是心灵的.窗户”的最好诠释。画中的右手被誉为“艺术史上最美的手”。
此外,达芬奇在其他方面的贡献不亚于任何一位杰出的科学家。是他第一个质疑地心说,比哥白尼早很多年。他能用左手写反义词。可惜的是,旧黄页只保留了很少一部分,大部分损坏严重。关于不完整的手稿,乐器,闹钟,自行车,照相机,温度计,烤肉机,纺织机,起重机,挖掘机.现代的物品层出不穷,当时的人想都不敢想。他当时向政府提出要造飞机,但被拒绝了。如果他所有的想法和发明都能实现,那么现代文明的进程至少需要一百年的时间。他设想用陶瓷和玻璃代替心脏,幻想未来使用太阳能,并绘制机器人图纸用于研究。他不顾大众的流浪和鄙视,解剖了20多具尸体,准确描绘了人体的骨骼和肌肉。为了表示对他的尊重和怀念,小行星3000被命名为“列奥纳多”。
“真理是时间的女儿”。达芬奇用他的一生诠释了一个又一个的真理。他像一颗闪亮的星,像一轮燃烧的红日,照亮了科学发展的历程。他的想法从未落空。我永远尊重他。
我的偶像作文7
长青树不是不落叶,而是落叶即生,所以生命之树长青。
真伟人不是无过失,而是知过即改,所以革命光华常在。
——题记
心中的英雄是自己所信仰的所想成为的人,每个人的思想不同,所认定的自己心中的英雄也大不相同。
英雄的身份有很多,开国元勋?护国将军?这些是大人物了,也有些大众化的小人物,执笔的作家,高唱的歌手。无论身份高低,都会有不一样的人成为不同人的英雄。而我的英雄是一位明星——胡歌。
或许很多人会认为喜欢明星就一定是追星,但往往事实并非如此,明星之所以成功除了机遇,更多的也是努力。
在十二岁的时候,胡歌就登上了舞台。而他成名后的车祸成为了一桩令人难以忘却的事情,曾几度认为自己将会放弃演员的.身份,可是经过一番努力和坚持,他以自己刚强的信念重新坚持了自己的梦想。
在一六年流行的《琅琊榜》中,胡歌俘虏了更多年轻人的心,或许很多人疑惑,可以靠脸吃饭,混着偶像剧就可以成功的人为什么要拍摄《伪装者》这样的抗日剧呢?
他的回答很简单,因为作为一名真正的演员,所靠得并不是自己的长相和知名度,而是自己作为演员的真是演技!
之所以成为我心中的英雄,心中的偶像,或许也正因为他有着一股子的拼劲来为了自己的目标而一步步的努力着。
在很多迷茫的时候,都会不自觉的关注自己所敬仰的对象,而他的行为总是一步步的印证着成功者所拥有的态度和做法。
即使是除了意外,但是他仍然坚持自己的初心,去努力完成自己的梦想;即使是获奖无数,但他仍然坚持靠着实力来一步步走完自己想走的路;即使是有了一番成就,但他仍然能够为了爱心事业做贡献,亲身去实践,去实行。
我想,真正吸引我的,或许就是他身上的那些闪光点吧,我希望我心中的英雄是我的目标,我也会一直向着自己的目标前行。
每当遇到困难了,我总能想到他,就像迷茫的时候一样,一股无形的力量在推动着自己,告诉自己要坚强,要坚持,不能轻易放弃,哪怕自己成功了也不能骄傲自满,要懂得自己所该做的,自己所不能做的。
我想,英雄在我心中,就是如此,既是英雄,也是目标,时刻提醒着自己前行!
你可以从外表的美来评论一朵花或一只是蝴蝶,可你不能这样来评论一个人。
——后记
我的偶像作文8
少年的肩能担起草长莺飞和清风明月,我愿花掉一整幅青春去寻他,那个耳机里的男孩。
题记
少年就是少年,他沐春风不喜,听夏蝉不烦,看秋风不悲,睹冬雪不叹,看满身富贵懒察觉,看不公不允敢面对,一心追梦,不惧伤痛。只因为,他是少年。
我喜欢他,始于颜值,他眼中闪烁的璀璨星辰照亮我心灵的角落。他瘦得像竹竿,温和的眉下嵌着一双星星眼,眉眼间都是少年专属的干净利落,有着快要溺出来的温柔。花瓣般的嘴唇落在鼻下,精致的五官彰显着他的意气风发。那天,他在台上唱歌,清澈的薄荷音一字一句歌唱曲中事,眼中仿佛有着能够看穿一切的坚定的光。他走进我心房,红了我眼眶,我遇见了一个清风明月般的男孩,我什么都顾不上,只想喜欢他。
我喜欢他,陷于才华,他词曲中创作出的美好憧憬,一字一句,缝绣在我心灵的创口。他是《环球人物》的专栏作家,他文中的'那一句“待凛冬逝去,雪融草青,定会有新的相逢,将温暖延续”写进了我的心坎儿。他写作时眉目舒展开,白皙修长的手指轻握着笔,在纸上留下利落的字迹。后来,他将陶渊明的诗唱成歌,他创作的每一句词都令我意难平。他作为零零后艺人,连续三年登上联合国,代表中国青年演讲,又是儿童基金会大使,救助了很多小孩子。这样的他,更给了我努力的动力。
我喜欢他,忠于人品,他对所有人温柔的关心悄悄拨动我的心弦。记者问他的偶像是谁,他抿了抿嘴,眉毛轻皱,略微思考后又笑起来,眉眼弯弯,“林俊杰!”“为什么不是邓紫棋呢?”他敛起笑意,眼底泛着认真的光,“因为她是女生,应该尊称。”他会在节目中把背女生换成背导演,会扶摔倒的粉丝,会给老奶奶指路他永远用最绅士温柔的方式化解尴尬。
一颗心,只能被一个名字入侵。他惊鸿一瞥,乱我心曲,从此,被我放在心上,干干净净,没有淤泥。他是我堕落时的唯一一束光,我也因他在让自己变得更加优秀。
我喜欢他,始于颜值,陷于才华,忠于人品。他浅笑,双眸眯成缝,眼中的万千星辰温柔谨慎地点亮我心中的灯。人间骄阳正好,风过林梢,彼时他正年少。他一举一动鼓励着我,同时,也让我成就了更好的自己。
我的偶像作文9
我是一个追星女孩,我的偶像是一个长相英俊,努力且优秀的男孩。他是谁呢?请听我道来。
肖氏有一子,名曰战,重庆人士,虚龄二十有八,甚是聪慧。五官分明,如刀刻般俊美;眼眸深邃,似星辰大海,笑如清风明月。这鲜衣怒马少年郎,我对其甚是喜爱,难以忘怀。他的声音堪比天籁,他的舞姿销魂动人。一跳舞就扭腰,一扭腰就害羞,一害羞就笑,一笑就逗得我们也笑。他轻轻抿起嘴巴,吹气的时候是他最甜最可爱的时候,一露齿笑就会看到他两颗兔牙。他穿上西服的时候是他最帅,最A的时候,一扭腰,浑身散发出无穷青春魅力。
我第一次认识他是在快本上,第一眼看到这个风度翩翩的少年,就觉得他很优秀,他的第一部网剧播出时,我还不认识他,之后古装剧的出现,剧中的王爷北堂墨染,腹黑、可爱,可盐可甜。直到今年暑假《陈情令》播出后,看到他在剧中的形象,我彻底沦陷。在那之后我便开始深入了解他,知道他28岁,少年感满满多才多艺,多种技能融合一身的宝藏男孩。他会唱歌,会跳舞,会做饭,会画画,会设计,会织毛衣,会配音……
肖战每一次都会说:"大家好,我依然是肖战!"他曾说:"一定要有自己的梦想和目标,然后朝着这个梦想和目标不断的前进。"他也说:"舞台是我的起点,但绝不是我的终点。"他还说:"我一定会努力成为那个当别人问到你喜欢的'人是谁的时候,你们可以骄傲的说是肖战啊!"为了自己的目标和理想不断努力,变得越来越优秀,他是我们的骄傲。
他曾为粉丝写了首歌——《满足》,在他过生日时,他唱了这首歌,说:"有时我在想,满足到底是什么,当我看到你们为我熬夜爆肝,为我应援,然后远道而来,我觉得这就是满足!"他以前会为助理和粉丝打伞,他也会告诉保安不要推她们,彼此保护,绝不是说说而已的,肖烟四起,为战而来!
这就是我的偶像——肖兔子!一个既清新帅气又谦逊努力的男生!
我的偶像作文10
我是个冷酷的人,很多朋友说我也这么想。如果你输了高分,你就会很难过。明天或下一节课结束了。你可以不知道等待咒语足以让人们大吃一惊。有时候,看着他们生气,看着自己变成局外人。我不明白为什么舞台上的人生气了。我错了吗?也许吧。像我这样的人最不明白的是为什么会有追逐明星的形状。
一方面,我认为它是幼稚的,另一方面,我期待着更准确的说法。我很好奇。有一段时间我以为我应该找个偶像。毕竟,人们走到右边,想知道他们是否错了。已经过时了。让别人走你自己的路。对我来说,这只是一本书。谁是我的偶像?事实上,这是相当简单的。上个月,一部电影感动了我的男主角和女主角,成为我的偶像。这个月我听了一首好歌。我以为歌手是我的偶像。总之,我只想留下一个完整的,就像它完全生活在我的生活中一样。我还是很冷。
我仍然面临着一天的欢乐和悲伤。应该是初中的时候。我去学校的书店读书。我想读的书旁边还有另一本书。三茂的.撒哈拉故事。关于她。我以前一定听说过。我真的不喜欢那个化名。我不太想读她的书。但那天我随便挑了一篇文章,然后我失控了。我想买它,但它真的很贵。花了几天的时间放弃它,但我每天中午去书店看她的书。但我觉得值得。当我想到她的名字,她的三毛笔名时,我感到很舒服,有时我忍不住笑了起来。我只是想念她作为一个女人。作为一名教师,她像一个知心朋友一样尊重和交流。她是真正的正义,敢于爱和恨,有一种流浪的感觉。总之,我崇拜的性格和气质。
三茂在我眼里并不完美,虽然我会因为她的不完美而和别人争吵。例如,她的自杀诗人会让她美丽。宗教把它归咎于寻求另一种重生,但我很生气,因为她没有坚强的毅力。她很生气,因为她不是一个真正的战士,不敢面对悲惨的生活。
生气的时候,她不知道一个人的生活不仅仅是一个人,但我仍然喜欢她,因为她喜欢她,认为它的缺点不是可憎的,而是只有一个纠正的机会。三茂感染了我,她的错误教会了我。我觉得这是一个真正的偶像。偶像是什么?他们不需要完美。我们知道哪条路不能走。但这并不全是你和我如何判断的。
这是对的和错的,所以我认为希特勒也可以成为偶像。
我的偶像作文11
我和同学常常一起谈论自己所崇拜的明星偶像,却没有意识到这仅仅是一种盲目的追求。那些所谓的偶像真有值得崇拜的地方吗?其实,一些生活在我们身边的人,一些每天接触的人,才是你我心中真正的偶像。
我的母亲就是这样一个平凡的人。她就像清晨小草上的一颗露珠,从不惹人注意,在自己的岗位上兢兢业业地工作着。辛苦一天后,她拖着疲惫的身体回到家中,明明很劳累,却在家人面前表现出一副轻松的样子。而这一切,我曾经根本没有注意过。回到家的她,从烧菜、煮饭到料理家务,总是一肩扛。我一直认为这是应该的,就像每天最常见的一幕:吃完晚饭,我啃着水果离开餐桌,走向自己的房间,父亲拿起报纸坐到沙发上,只剩下母亲收拾桌子、洗碗。她那微弯的身影、蓬松的头发和水池里溅起的水珠,在灯光下渐渐凝固。这一幕每天都在发生,就像复印机中取出的`稿件,令人觉得千篇一律。我也把这当成一种习惯了,理由同样是一个词——应该。但是,什么才是“应该”呢?母亲也有她休息的权利,这个家是我们共有的。对于她如此艰辛的付出,我们竟给出了一个令人心寒的评价。母亲无怨无悔,为了家庭,为了事业,她毫无保留地付出着,犹如白云点缀下的蓝天,永远都没有尽头。此时此刻,我只奢望这份觉醒还不算太晚。
母亲虽然很辛苦,但对我的照顾依然是无微不至的,并且对我的学习一点儿也不放松,每天回到家母亲就会让我把家庭作业做好。当我不认真做时,母亲就会提醒我,用一些话来鞭策我。每当我因考出高分而高兴时,母亲就会提醒我不要骄傲。每当我因成绩不理想而沮丧时,母亲就会安慰我不要难过,继续努力。当我结束了一天的学习任务之后,母亲就会让我吃一些好吃的水果,给我讲一些她小时侯的故事,以此来告诉我知识的重要性,因此我能有现在的好成绩全依仗母亲的教导。
当小草上的露珠遇到灿烂的朝阳时,它将不再是被遗忘的角落,而是成为目光的焦点。偶像也正是如此,当发现他的不平凡之处时,再普通的人也会熠熠闪光。正如我的母亲,我对她不但有母女间温馨的亲情,还有一种深深的景仰,一种难以用语言描述的钦佩。我的母亲是平凡的,但是她因平凡而伟大,在别人的眼里,她是何等的普通,但是在我的眼里,母亲是多么伟大、崇高,我为我的母亲感到骄傲。
我的偶像作文12
一头飘逸卷曲的长发,一张白皙俊朗的脸。高耸的鼻梁,薄而性感的嘴唇,穿透力极强的歌喉,鬼魅般的舞姿,色彩单纯而有艳丽的服饰。男女不分,人鬼莫变,犹如一个精灵在舞台上飞舞。有人说,他是一个世纪的奇迹,一个令全世界无数歌迷难以理解的永恒主题。有人对他狂热地崇拜,将他视为王子,奉为神灵,赞誉他为舞台之魂;有人极端地厌恶他,将他贬为一个音乐垃圾,贬为不男不女的妖怪,嘲笑他是舞台上的小丑。但无论怎么,他在舞台上的举手投足都让人为之疯狂,都让许多人无法模仿。——这就是迈克儿·杰克逊。
前两天偶尔在图书馆看到一本专门介绍迈克儿·杰克逊的书,以上也是书序上的一段话。赶着看完了全书,我觉得迈克儿·杰克逊真的有令人疯狂的魅力。虽然我不是疯狂的追星一族,更不是杰克逊的忠实fans,但是他给我前所未有的感动,对音乐的执着,对舞蹈的感悟……也许只有他能跳出那独特的“太空舞步”,是努力造就他成为一个天王巨星。
迈克儿·杰克逊——这个从美国黑人贫民区里成长起来的超级巨星最好地释全了全世界黑人心中的一个“美国梦”,他奇迹般的演艺生涯更是创造了20世纪世界流行文化的神话。由黑到白,两个世界;天才鬼魅,一种化身。他奇异着装,女性化的浓妆艳抹,多次进行整容手术的传闻,皮肤由黑边白的神奇现象,使他的周身笼罩了一层神秘的色彩。有人说迈克儿。杰克逊是做了全身整容手术,使自己变成了白色,但是他自己并不承认,说是因为一种皮肤病。因为这样有很多人都骂他说他背叛自己的种族,其实黑或白,只是两种不同的颜色而已,他也从说过自己的'根在非洲,自己是黑人。全世界有很多人做各种各样的美容手术,为什么名人不能做呢?!我觉得真得没有必要拿这个说事儿。迈克儿。杰克逊爱美,决不允许自己身上有瑕疵,他为了美,鼻子,脸,下巴都做了美容手术,在报纸媒体上报道的有6次之多,具体内情也只有杰克逊自己知道。但是我觉得不论怎样,那都是他自己的选择,与别人无关,不应该有那么多人去指责他。在网上下了一些他的演唱会资料,虽然不是很懂歌曲的内涵,但是他在台上的激情足以感染每一个人,时儿奔放,时儿抒情,伴着沙哑却极具穿透力的嗓音,以及全世界歌迷为之疯狂的舞蹈,“歌王”称号当之无愧。
我的偶像作文13
我心中的偶像便是那著名的英雄保尔·柯察金,他是名著《钢铁是怎样炼成的》的主人公,这本书以保尔的一生为主线,讲述了一个优秀党员的事迹,这本书之所以能永垂不朽,能经久不衰,就是因为它讴歌了人们为了和平不断追求的信心与勇气,它让我们这些后人都为它的价值而喝彩!
提到这本书我们就不得不谈到本书的作者尼古拉·奥斯特洛夫斯基是俄罗斯人,一个普通的工人、红军战士、共青团基层干部。1904年出生在乌克兰。《钢铁是怎样炼成的》不是他的自传体小说,但是其中确实有大量情节取材于他的亲身经历。他同小说主人公保尔一样,年幼家贫失学,做过小工,参加红军大过仗,负过伤,后来也是双目失明,全身瘫痪。在身陷绝境的情况下,他不甘心于吃喝、呼吸、等死,于是拿起了唯一还能利用的武器——笔,不,这么说也不准确,因为后来他连笔也拿不动了,而是靠口述,请亲友笔录,历时三载,克服难以想象的困难,创作了这部不朽的杰作,实现了重返战斗岗位的理想。
《钢铁是怎样炼成的'》是人们爱不释手的读物,我在阅读这部作品时,常常被尼古拉那看似平淡而又充满内涵的语句激动得热泪盈眶。我一遍又一遍的阅读,不能干部市为了曲折的情节,急于了解事件是怎样发展的,结局又是如何。事件的发展与结局,我早已熟知。我一再地阅读这部作品,知识因为它引起了我强烈的共鸣,激烈地震撼着我的心灵,给我带来了无穷的精神力量。
半个多世纪以来,多少的年轻人受到它的教育和鼓舞。保尔·柯察金和我国的刘胡兰、董存瑞、黄继光、雷锋、焦裕禄等英雄一样,受到我们的崇敬与爱戴。他的名言:人最宝贵的是生命。生命每个人只有一次。人的一生干应当这样度过:回首往事,他不会因为虚度年华而悔恨,也不会因为卑鄙庸俗而羞愧;临终之际,他又说:“我的整个生命和全部的精力,都献给了世界上最壮丽的事业——为解放全人类而斗争。”这句话已被我作为我人生的座右铭。
的确,我们应该像保尔所说的那样,待到年龄已大时让我们回首往事,不因虚度年华而悔恨,不因碌碌无为而羞耻,如果做到了,我想那我们一定也成为了一名合格的英雄
不是要追星吗?那就把保尔作为你心中的偶像吧,只有这样的明星,才会让我们悟出人生的真谛,只有这样的明星才不会让你虚度年华,只有这样的明星才会让你向着目标奋勇冲击……
我的偶像作文14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偶像,我也不例外,我的偶像既不是科学家,也不是政治家,更不是领袖,我的偶像是一个明星,他叫易烊千玺。
他今年17岁,上高三,他笑起来嘴角会有一个浅浅的小梨涡。他三岁学舞蹈,五岁出道,十岁加入“飞旋少年”,后来退出“飞旋少年”,与王源、王俊凯两名“FF家族”成员组成“TFBOYS”,他会拉丁舞、街舞、民族舞、画画、唱歌、打鼓等才艺,他还是学霸呢,他考过全年级第一名,几乎每次都是全年级前十名。
有一次,他签约的公司为了省钱,演出回来时,给他定的飞机晚点,刚好那天他期末考试,结果,他刚到校门口,就听到广播里传出“考试最后十分钟”的提示音,他匆匆进了考场,当他准备答题的时候,离考试结束再剩下最后两分钟,他只用了一分钟浏览试卷,一分钟答题,结果得了50分,而卷面分数里,选择和填空加起来刚刚50分,他就是一个不折不扣的学霸!
最让我崇拜的是他的纯真,他身上有很多伤,本来就高三了,学业挺忙的`,可他为了保证演出效果,每天要练习舞蹈五个小时以上,要是换做其他人肯定坚持不下去,但是他可以。
每次记者或FANS问他累不累,他总是梨涡浅笑一下说:“习惯了”,在《快乐大本营》上,当何炅问他们:“你们谁是学霸”时,王源和王俊凯不约而同地说:“千玺、千玺是全年级第一,”千玺调整了一下话筒说:“只有一次而已”,多么乖的孩子呀!在《年代秀》上,欧弟让他们去演60年代的田地劳作戏,当时下面的李湘和于莎莎调侃:“谁演那个女的”?小凯选了军人,王源选了农民,只有千玺傻乎乎地站在那里,当了女农民,千玺真的好纯真!
还有一次,当大屏幕上播放他的起床视频时,他先是一呆,他没想到自己真的被录了下来,正如欧弟所说:“千玺是我见过最帅的起床气。他就像《开学第一课》里的一句话:你醒来的时候,问候你好,升起的阳光哼着歌谣,很阳光,很温暖。
这就是我的偶像,一个学霸、一个暖男、一个萌宝、一个独一无二的易烊千玺。
千玺勇敢飞,纸鹤永相随!
我的偶像作文15
周末书店。我穿梭于书架间,寻找《且介亭杂文集》。我的目光落在旁边的书架上,便走了过去。
身后有人叫我的名字,回头一看,是同学,她手中正拿着一本郭敬明的小说,看见我手中捧《鲁迅文集》,很是惊讶,又略带不屑“你还看这种冷冰冰的书?”
我楞住了。
环顾四周,大多数的人都在梁实秋、刘墉等人的闲适小说前流连,根本不在意那偌大的一个书架上的鲁迅作品。
难道先生的精神在科学技术高度发达的今天就不需要在弘杨了?难道他的“民族魂”仅仅是文学意义上的,可以轻轻地一笔带过?
不,不应该这样!他的作品也许不如梁实秋那样的闲适,周作人那般有趣,然而在六七十年前,假如人人都来闲适,都来寻找趣味——谁来斗争?难道就看者中国“国将不国”吗?
鲁迅先生是喜欢刚猛式的,然而荸荠当年的众多人人,他是最敏感地捕捉到了刚猛中那猛如风暴的力量。他从来不去“闲适”,比起那些“闲适”文人,他有着更大的真爱,只因天下人都在品味人生,而他却在洞察人生。
曾经有位同学问我的偶像是谁,我知道,他期待着从我嘴里听到某个“星”的名字——而我,平静的告诉她,是鲁迅先生,当时她一脸惊诧,还有鄙夷之色:我愤怒了,先生空谷足音般的`话语又在耳边回响“忘记我!”可是啊,先生,我们不能忘记!麻木的中国人被你用笔唤醒:今天生活安逸的人们,也改重读鲁迅!
读先生的文章仿佛有一种刻刀划过石板,犀利迅疾,石粒四处飞扬,偶来的一阵大风,又把历史洗澡得彻底的感觉。先生笔锋如刀,直劈封建精神文化。先生之言:凡是愚味麻木的国民,病死多少并不必以为不幸的。此言何曾偏激,行尸走肉的生与死又有什么区别呢?
其是先生的杂文,总觉得火气太盛,使人胸闷、心跳、激动。先生不能长寿可能也在于此。他是学医的,自然知道其中的厉害,却仍然废寝忘食地写,大约是抱着“我不下地狱谁下地狱”的念头。想到此,我不禁惭愧,这是何等的崇高啊!
真的希望,书店了鲁迅作品架前,人人如潮,先生不在寂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