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偶像作文
在日常学习、工作或生活中,大家或多或少都会接触过作文吧,作文一定要做到主题集中,围绕同一主题作深入阐述,切忌东拉西扯,主题涣散甚至无主题。你知道作文怎样才能写的好吗?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我的偶像作文,欢迎阅读与收藏。
我的偶像作文1
我问佛:何为偶像者?佛答曰:钦佩其品质,赞扬其德形,发之于心,不必强求。
——题记
那是冬季里的一天。
舅舅的头要拆纱布了,当了半个月“回民”,急着要去医院不可,我们便招呼了辆出租车,匆匆往医院赶去。
我看到了个与众不同的司机,没用手机放着流行音乐,没有不停看微信聊天。他开得很慢,透过窗户,可以清晰的看到街道旁那些所谓“大众偶像”的海报,我嗤之以鼻:自从我降生以来,除了鲁迅我便没有第二个偶像,人们追星,一追一片,真是奇葩。
旁边的一辆辆的电动三轮车从车旁缓缓驶过,突然又挡到了车的前面,他不得不一再放慢速度,这辆车在马路上,像一只蜗牛,被更多的蜗牛挡住了道路。
“你为什么不开快些呢?”舅舅问道,司机也不回头,“三天前看到一场车祸,谁还敢开快?!”一辆出租车从他窗外飞快地驶过,只留下一道模糊影子,像在嘲讽司机的愚蠢。
蜗牛爬过了长长的马路,我们终于到了医院,我也看到了他的面貌,是一张憨厚的面孔,憨豆,他像,宽厚,他有。舅舅是精明的人,“你要不在这儿等一会儿,二十分钟就回来了,到时候给你加十元。”司机很自然的笑笑,“不用了,反正我今晚也没啥事,等你会儿便是了。”
于是乎,我和舅舅很开心的甩掉了身后的飞舞的月光和灯光,踏入了医院的大门。舅舅或许是高兴过了头,医生给拆了线后,说有两针长得不是特别好,舅舅竟什么也没问就走出了检查室,走到楼梯口才想到应该好好问问伤口长得不好该怎么处理,但已经有些晚了,诊室已经又排了好几个人了,缝伤口的,看眼睛的,喉咙里扎鱼刺的……,末了,我们从门诊楼出来已是一小时后的'事了。
我们带着愧疚的心情走到了医院门口,看见了一辆出租车,走上前去,敲敲车窗,里面没人,那司机定是走了,我们心中稍稍感到了些释怀。路边还有一辆出租车,一个女人站在车窗旁和司机交谈着,不到一分钟便看她气冲冲地走了。车窗没关,一个司机正在低头看手机,“把我们送到……”“抱歉,我正在等人。”司机一抬头便撞上了我们的目光,我们便同时惊讶地叫了,
“哦,原来是你。”
“哈,你们终于来了。”
司机微笑着把车门打开,脸上依旧是宽厚的微笑,没有丝毫怪罪我们丢了他多少笔生意,我们却越发地窘迫,心中更多的是感动。
历史的车轮滚滚向前,许多词语已丢失了它本质的含义。有时,发天内心,感触良久便可称其为偶像,不因身份,不为地位,只因心中感触颇深。
他安然地把我们送到了家。看着我们下车,他笑了,我们也笑了……
我总感觉,第二个偶像似乎是找了,不是他本人,而是他的善良,和心中的诚与信。
我的偶像作文2
众多的艺术家中我最崇拜的人便是列奥纳多·达芬奇。他留下的手稿、图纸至今都对各个领域的研究有着深远的影响。
达芬奇是意大利文艺复兴时期的一位博学者,除了画家,他还是雕刻家、建筑师、音乐家、数学家、工程师、发明家、解剖学家、地质学家、制图师、植物学家、作家,是人文主义的代表人物,也是世界上最著名的画家之一。他与米开朗基罗和拉斐尔并称文艺复兴三杰。
达芬奇是一个神秘莫测、令人看不透的人物。他没有接受过任何的文化教育,可令人咂舌的是,他却是同时期艺术人物中天赋最高的一个,且迄今为止还没有人能像他一样同时精通多种领域。他最出名的、为公众所熟知的一面自然是绘画。代表作《蒙娜丽莎》一直是一个未解的谜。这幅画有一个特点——你总会觉得这位女子的眼睛一直在盯着你看,仿佛是有灵性的一般。千千万万的仿作总是模仿不出那样神秘、冷淡的风韵。这幅画是达芬奇受人委托而作,原型是威尼斯公爵夫人。完成后,因为太喜欢这幅作品,他并没有交予雇主,而是在当天连夜打包逃走,与仆人一起去了另外的城市。《蒙娜丽莎》绝对是他的名言“眼睛是心灵的窗户”的最好诠释。而画中的右手则被誉为“美术史上最美的一只手”。
除此之外,达芬奇在其他方面林林总总的贡献绝对不少于任何一位出色的科学家。是他首先质疑“地心说”,比哥白尼早了许多年。他可以用左手写反字。可惜的是,那些古老的泛黄的纸页只有极少一部分被保存下来,大多数都损坏严重。在残缺的手稿上,乐器、闹钟、自行车、照相机、温度计、烤肉机、纺织机、起重机、挖掘机……许多现代的物品纷纷出现,是当时的人们想都不敢想的。他曾向当时的政府提出建造飞行器,但是被拒绝了。如果他的设想与发明全都能加以实现的话,现代文明的进程起码要早上一百年。他设想用陶瓷、玻璃代替心脏,幻想在未来利用太阳能,还绘出过机器人图纸为了研究,他不顾社会人士的误入、轻蔑,解剖了二十多具尸体,对人体的.骨骼、肌肉有着精确的描绘。为了表示对他的崇敬和纪念,小行星3000被命名为“列奥纳多”。
“真理是时间的女儿”。达芬奇用自己一生的时间去诠释了一个又一个真理。他就如一颗璀璨的明星,如一轮燃烧的红日,照射科学发展的路程。他的思想永不陨落。我永远崇敬他。
我的偶像作文3
追溯历史,千千万万个文人墨客、英雄豪杰,他们或是统一全国,或是创学立派……从尝百草的炎帝,到仁义的孔子;从一统天下的秦始皇,到神机妙算的诸葛亮;从数学奇才的祖冲之,到豪迈的李白;从安石变法的王安石,到流落他乡的马致远;从虎门销烟的林则徐,到弃医从文的鲁迅……千千万万个文人墨客、英雄豪杰中,我最喜欢只有一人,那便是古代四大才女之一——李清照!
我喜欢李清照是因为她的诗令人迷恋,我迷恋她那赤胆忠心的爱国之情!
“生当做人杰,死亦为鬼雄”就充满了对国家的热爱。金兵入侵,声势浩大,遮天蔽日。赵明诚弃国家不顾,李清照却希望死守国土,怡然不惧金兵声势浩大,只恨自己女儿身,无法披战甲,骑战马,与金人一决雌雄,裹尸战场。这首诗同时也嘲讽了当时的南宋王朝和自己丈夫,弃国家不顾,投金人之下。“生应当做人中豪杰,死后也要做鬼中英雄”,这种豪情壮志如何不令人佩服?这一首《夏日绝句》借古讽今、抒发悲愤,可真谓一首语出惊人的诗啊!
这首诗深深影响着我,每当提到祖国,我就会想起这首诗,我愿意立大志,勤学习,报效国家。李清照的诗真令人迷恋,因为她的诗表现出了巾帼不让须眉的气势。
“争渡,争渡,惊起一滩鸥鹭”。夏日的傍晚,泛舟清溪,观赏藕花绽开、鸥鹭惊飞,这一个个画面在《如梦令》中得以展开,那美丽的画面涌现在眼前,真是令人心驰神往啊!“争渡,争渡,惊起一滩鸥鹭”连续两次争渡可见少女的焦急和迫切。
每当自己感慨绿水之美,不知如何表达时,便想起了“争渡,争渡,惊起一滩鸥鹭”。希望也能看到《如梦令》中描述的美。李清照的诗真令人迷恋,因为她的诗意境很美!
“寻寻觅觅,冷冷清清,凄凄惨惨戚戚”十四字如泣如诉,感人至深,形象地抒写了作者的`心情。之后的“点点滴滴”又前后照应。“春意看花难,西风留旧寒”写出了李清照南渡后国破家亡带给她的巨大打击。“只恐双溪打舴艋舟,载不动许多愁”深深体现了李清照凄惨漂泊的才女形象。如果王羲之写字入木三分,那么李清照写情就入词三分。
李清照的一生着实凄凉。前半生日子富裕,博览群书,嫁于赵明诚,迁至青州,后金人直攻青州,李清照无奈与丈夫南迁,写下《夏日绝句》以嘲讽她丈夫与南宋官员。然后赵明诚又死,李清照家亡,家中墨宝同时被盗,李清照便开始漂泊,再嫁张汝舟,婚姻并不幸福,数月后便又离异。李清照一生着实悲惨,我为她惋惜,也为她感叹,惋惜她不能生于一个和平年代,感叹她的诗篇优美。
我希望能像李清照一样充满爱国之情;我也希望能像李清照一样对文学执着;我更希望能像李清照一样可以寄情于词……
我的偶像作文4
他们犹如天空中璀璨的星星,闪烁着无限的光芒,照耀在我的心中。他们亦是我的信仰,给我无限希望!TFBOYS,永不变的十年之约!
还记得初次了解他们“小静,你的扇子上有三个男生欸!”“你不知道吗,他们是小鲜肉组合TFBOYS。上周上了快乐大本营,现在可火了!”我邪魅一笑,说道:“那你喜欢里面哪一个啊!”“如果非要选一个,那肯定是千玺,他会跳各种舞蹈,并且还是个学霸!年级第一呢!”
对于我来说,“千玺”是个复杂的名字,起初我以为他姓千,当我在微博搜到他们的时候,才知道他叫易烊千玺,是四个字的名字。起初我并不喜欢他们,但也不反感。我总认为他们是那种在这个年龄段谈谈恋爱,不务正业的,卖颜值,吸引一些花痴罢了。但当我真正了解他们时,我才知道他们真正的魅力所在。刚开始了解他们时,我看了他们的照片,开始三天,我完全分不清哪个是王俊凯,哪个是王源,哪个是易烊千玺。但之后,我分得很清楚了。
到了期末考试,同学都进入了紧张的'复习状态,我也不例外,但每天晚上总会抽5分钟去他们微博看一看,点个赞。渐渐的,我发现我喜欢上了这三个少年,喜欢上他们的努力,他们对梦想执着的精神,喜欢他们的勤奋努力,喜欢他们能吃苦的态度,喜欢他们跳舞跳舞跳得好,喜欢他们唱歌唱的好。而他们的长相,也成了我评价别人外貌的标准。终于到了暑假,我连忙看了他们的快乐大本营,我被他们满满的正能量给打动。我在QQ上建立了一个粉丝群,取名为凯源玺青春才艺团,把它变成了一个粉丝后援团,现在人不多,将近三百个人,但每个人都拥有共同语言,就是TFBOYS。有时候高兴,跟他们分享,伤心时,向他们倾诉,让我获得大大的温暖。
之后追星的日子里,我运用曾经学的一些音乐理论知识,尝试作曲,内容自然也是离不开TFBOYS的了。学习不努力时,就想想,TFBOYS比我更辛苦呢!千玺那么辛苦还年级第一呢!这立马成为我学习的动力。弹琴不努力时,就想想王源还在努力练琴呢!被父母家暴时,就想想王俊凯在十年宣传片里那压腿流泪的场景,比我疼多了。喜欢TFBOYS,真的让人改变很多。因为粉丝大多数都是青少年,成绩,作业和校园生活也成了我们聊天的话题,让我扩大了朋友圈。
有些人说追星不好,会使人缺乏主见,但我认为,追了星,我反倒有了许多主见,让我在饭圈的活动里,拥有很多的想法!如果有机会,我希望亲口对他们说谢谢。
十年后,他们依旧那样闪耀。站在更大的舞台上,尽情歌唱。而这努力的背后,少不了粉丝的支持,而在茫茫橙海之中,有一个四叶草一直在他们身边,那就是我。
我的偶像作文5
那年寒假,数学不好的我被妈妈报了补习班,我每天得一大早爬起来去上课。一个冷得出奇的早晨,我照例嘟嘟囔囔地从被窝里爬出来,又嘟嘟囔囔地上课去了。补习班在一个大厦里面,我在九楼上课,平时都坐电梯,可那天电梯不知道为什么人多得不得了,每一趟都挤得满满的,为了省时间,我只好去爬楼梯。
我爬着楼梯,正抱怨着楼高,累死人,楼下由远及近传来了一阵通通通的脚步声。我很吃惊,这么冷的天,谁这么有精力?不一会儿,那脚步就到了我身后。一回头,一身黄色的外衣、一个黄色的头盔映入眼帘,美团外卖的标识格外显眼。这位外卖小哥拎一个大袋子,里面正向外冒着热气,同样冒热气的还有他的头盔,弥漫着水雾,有些聚成了一溜儿淌了下来。小哥一抬头看见了我,问道:小朋友,2408室从这儿能走得通吗?我之前送过一次这里的外卖,那次没走通。我点了点对他说:走得通可是那在24楼啊,那么高,你为什么不坐电梯呢?小哥苦笑了一下:人实在是太多了,没办法。再说了,人家都是赶着上班上课的,我一个送外卖的也不方便跟他们一块儿挤。听了小哥的话,我一时语塞,不知道该说什么。到九楼了,我一个转身进了楼道,只听小哥在我身后喊:谢谢你噢小朋友!说完又通通通跑上去了,没给我答应的机会。我站在楼道里,回想着外卖小哥的话,顿时心生敬仰。
下了课,人依旧多,我只好又走楼梯回家。一踏进楼梯口,那通通的`声音又由远及近地响了起来,我伸头一看,原来又是那位外卖小哥在送外卖。这次他把外衣敞开了,里面的衬衣正冒着热气,头盔也因被汗打湿而脱下来拎在了手里,头发乱蓬蓬、湿漉漉的。小哥正从楼下奔上来,一抬头看见了我,笑着说:小朋友又是你呀!好巧!我也笑了,说:是呀叔叔,您还在送外卖呢?小哥忽然愣住了,停下了脚步,良久才说道:我是头一次被人叫叔叔我这才认真地端详起他来:脸上仍有青春的气息,看样子顶多二十出头吧,脸却被太阳晒得颜色很深,好像三四十岁的人;虽然如此,他的眼神却不乏青春的活力,一股为事业拼博的激情,盖住了他那有些黝黑的险,让他整个人都充满了积极向上的乐观精神。我有些尴尬地笑了,外卖小哥却一溜烟奔了上去,我只看到了他那宽阔的背影,闪着奋斗的光辉。
偶像不一定要像伟人那样名垂青史,平凡的为自己的青春挥洒汗水的人也是我们的偶像。
我的偶像作文6
在生活中,我崇拜的人很多,有视影里的人物,有歌手,有文学作品中的人物,还有身边的小人物……但我最崇拜的人是美国《时代周刊》的十大英雄偶像之一的海伦·凯勒。
大家都知道海伦·凯勒是美国著名作家和教育家。一八八二年,在她出生19个月后便因生了一场重病失去了听觉,视觉和说话的能力,她仅仅只享受了19个月的幸福生活。但是在如此恶劣的情况下,她,却创出了人间奇迹。1887年3月是海伦凯勒家里人为她请来了安妮·沙利文老师,这老师的教育方法很特别,他从不把海伦关在房间了进行死板的,注入式的课堂教育。是这位老师影响了海伦的一生,在生活中学习,使得海伦看到了生活的希望。从此她几乎把玩的时间倾注在了学习上,她像一块干燥的海绵吮吸着知识的甘露。她不仅可以用手势说话,后来还出了书,象正常人一样,甚至比正常人还要好。
海伦不但自己过着充实快乐的生活,她的一生更重要的意义在于,她让成千上万的聋盲人过上了幸福的生活。她从20多岁的时候起,就开始为贫苦的聋盲人奔走呼号,她不止一次的.访问欧亚非,为这些地区的盲人谋求福利。她四处奔走,发表演说,向人们证明聋盲人也会思维,也有思想,他们有权力接受教育。只要给他们机会,他们完全可以自食其力。海伦的世界里没有色彩,没有声响,她的一生却是流光溢彩,声韵悠扬的,她留给后人的更是无限的光明和动人的声响。
在海伦80岁生日这天,世界很多地方都举行了盛大的庆祝仪式。纽约的华克纳市长公开宣称:以后每年的6月27日都将作为海伦凯勒纪念日而被人们永远记住。许多人认为,已过了80岁生日的海伦,该躺在家里享享清福了。可事实并非如此,她每天起床以后,除了散步,吃饭大部分时间都坐在书房里工作。而且每月至少到纽约的盲人协会去一次,.许多亲友都劝他休养身体,海伦却说:不!我要一直到死为止,我都要不停的工作,这是上帝赋予我的任务,也是沙老师对我的期望。
海伦是一个奇迹,命运给予她的是不幸的,但她却不因此而曲服于命运,他凭着不屈不饶的斗争精神,奋勇与命运抗争,并最终冲破人生的黑暗和孤寂,赢得了光明与欢笑。我要学习海伦·凯勒的精神,乐于助人,艰苦奋斗,坚韧不拔,热爱生命,献身社会的高贵品质,是我最为崇拜的,也是我终身受用的!
我的偶像作文7
说些什么好呢,我之前一直游荡于二次元的世界中来着,对韩流啊、偶像啊之类的一点都不感兴趣,说实话,可能带有一点不屑的感觉吧。不过呢,通过我的舍友,认识了exo,然后慢慢就喜欢上了。最开始的时候,其实最关注的人不是韬哥的,可是不知不觉好像就被韬哥吸引,慢慢地喜欢上他,就再也放不下了,他就是这么个有魅力的人呢。
好像跑题了,说说韬哥给我的正能量吧。我这个人吧,很容易就变懒散了,做事做着做着就不积极,原来也就那么懒散下去,可是自从认识韬哥以后,每天看着他在努力,看着他的那么鼓励人心的微博签名,不自觉的就又积极起来。每次想要偷懒的时候就想想韬哥,他那么努力,我又怎么能放松呢,想要让别人知道他的粉丝也是足够优秀的,想要别人知道他是能给人带去许多许多的正能量,想让别人知道他是我的太阳,所以虽然会懒散,但总会马上变得积极起来。
从最开始喜欢,我就让我妈妈知道了黄子韬,会让她和我一起看视频,一起看韬哥的照片,也会讲韬哥的趣事、励志的事,妈妈每次听完、看完都会说这真的是一个不错的孩子,长得确实很帅啊,给她一种不一样的感觉,而且你不仅仅要欣赏他,也要好好跟人家学习才行。听妈妈这么说真的太骄傲,你看,我的偶像,连我妈妈都可以跟我一起喜欢呢。现在我在外地上大学,电视上的节目只能通过网络看直播,但我妈妈在家却会在电视机前守直播呢,连我的份一起,这样,我们俩的共同话题又多了不少,韬哥绝对让我和妈妈之间的亲密度又上升了一层,这也是正能量呀。
我不是一个容易感动的人,但是亲情和友情的事情总是能让我感动的流泪,看到韬哥那么在乎他家里的`每一个人,那么在乎他的朋友,我感动着也不自觉的对家里人对朋友更加的细心更加的在乎。黄子韬啊,他就是这么样的一个人,给大家带来这么多的正能量,保持着那颗纯白的真实的心,用真情对待所有的人,啊,就是这么喜欢他。
很多人说韬哥成熟了,不幼稚了,其实我真的是不喜欢这种说法。韬哥从没有幼稚过,我一直这么觉得,他不是一夜之间成熟了,他只是一夜之间把自己收敛起来,变得沉默。我觉得韬哥这样坚强而且富有正能量的人,怎么会幼稚呢。当初喜欢韬哥的时候,我还在想我喜欢他能有多长时间呢,毕竟我不是个有常性的人呢,可是到现在喜欢了有八个月了,所以,我可以很肯定的说,我的偶像就是黄子韬,我就是能一直一直喜欢他,喜欢他的所有,也谢谢他给了我这么多的正能量,谢谢他让我在如此美好的岁月遇见如此美好的人。
真的,谢谢你,黄子韬,我喜欢你。
我的偶像作文8
每当我把自己融进那和谐的音乐声里时,我发现,我有一种自豪感——因为我有一个偶像,令人敬佩的偶像,令人感动的偶像,令人回味的偶像。他就是权志龙。
他是国当红偶像实力组合BIGBANG的队长,也是韩国乐坛数一数二的Idol。拥有世界级Rap水平和出色的作词作曲才能。因准确把握时尚的天赋使他成为时尚潮流的领军人,其穿着、造型、表演总能引起轰动。个性风格独具,拥有很高的人气和影响力。
虽然是队长,但给人的感觉却像老小,嫩嫩的脸上总挂着无忧无虑的微笑。在私底下,总是调皮的与成员们嬉戏。练习的时候志龙却会认真起来,严肃地督促队员们和自己尽量做好每一件事。虽然在志龙的身上随时可以看到自然而散发出来的HIP-POP风,他和TOP代表的是亚洲顶级RAP水准,仿佛HIP-POP
已经成为了他身体的一部分,但是绝对找不到一般80后少年的娇纵浮躁,这个男孩在任何时候都是谦虚礼貌平和的,尽管经过了太多的磨难也一直坚持下去。
在BigBang的第一轮选拔中,权志龙就确定为BigBang的正式成员,这全部都取决于他个人的才华。我们可以看到Bigbang大部分歌曲都由他亲自创作,并且好评如潮。让人不禁赞叹这小小的身体里仿佛蕴含着无尽的能量,永远带给人们无限惊喜。
从他的歌里,我们可以听出他的人生。一幅幅画面出现在我眼前,或高兴,或悲伤,或快乐,或低落。不平凡的人生造就了这个有才华的人。
从他的歌里,我们可以听出他的执着。无论人生怎样跌宕起伏,他的歌里,总是透着一种坚强。他追求着一种境界,无论前方是美景,是荒野,是小溪,是巨浪,是稻香,还是枯田,他都微笑的走过,坚强的面对,一如既往的只给后面的人留下背影。
从他的歌里,我们可以听出他的精神。根本上,他能出名还是因为他的精神。他热爱着音乐,热爱着旋律,热爱着音符。他不在意别人的指点,戴着耳机,融进自己那个充满快乐的世界,用音符来诠释自己的.热爱。他已不是一个歌手,他做好了每一件平凡的事,由此变得不平凡,他是一个英雄。他用他的声音感染着每一个人,他用他的声音传播者每一种信念,他用他的声音诠释着每一分热爱,还用他的声音展示着一个独特的英雄。他是一个真英雄!
再把自己融进音乐中,发现自己身上又有了很多新东西。那是从志龙的歌中感悟到的人生和执着,还有那种无法命名的精神。
我的偶像作文9
她,长相平平,成绩平平,是个普普通通的姑娘。但她却有她独特的个性,她有阳关般的笑容。她就是我最好的朋友——小Q!
外号叫“Q”,她本人也确实挺“Q”。她就像这个英文字母一样可爱。她和班上的一个女同学“义结金兰”,准确来说应该是“兄弟”。她是“大哥”,女同学是“小弟”。她们俩,看了同一本漫画,一起想成为漫画里的主人公——土星人“十大坨”和“十二坨”……于是,小Q成了大哥“十大”,女同学成了小弟“十二”。她们俩的性格很像,有时会一起犯傻,为了一件事情绕了半天还没有反应回来。她们为了让“土星人家族”增添一个“成员”,常一起找人到处问,要不要一起当“土星人”?
她不仅可爱,还有不小的责任心。
刚开学的那几天,每个同学都很兴奋,我们寝室的话唠们更是控制不住自己的心思,一直说话到熄灯以后。她作为我们的寝室长,安静地躺在床上一句话也不说。直到宿管阿姨第三次敲门我们还不安静,她才说出第一句话:不要说话了。当时我们还有点儿不甘心,再说了最后几句。不过寝室长已经开口了,再说像是不把她放在眼里,不久后,还是安静了下来。
我问她,现在阿姨不会扣我们的分,说话也没事,为什么一定要守规矩?
她说,现在不会以后会,习惯了晚上说话,以后可没那么多分可以扣。
“你还真是寝室长呃……”
她愣了一会儿,然后和我一起“咯咯”地笑了起来。
她最大的特点就是她的笑。
她的笑如孩童一般天真,只充满快乐。笑时。两眼一眯,嘴角一弯,整齐的牙齿漏了出来,接着,便发出了清脆的“咯咯”声。她的笑很有感染力,如泉水一般悦耳清脆。我和她常常在晚自习前,一起在学校里散步聊天。每次谈到有趣的事情时,她的笑就不经意地流露出来。她的笑有时也像一味良药,能治愈身心,让一切不开心的情绪散尽。那次我和她提到我小学时的一段故事的时候,总觉得心上像擦过了一片羽毛一般难受。她冲我微微一笑,没有发出声音。她和我说,那些都是小学的事了,都过去了,别再去想,总会开心一点的.。她向来是大大咧咧的一个人,我也向来以为她不会顾及别人的感受。但是不是这样的,她会考虑别人的感受。她无声的笑,很美,像傍晚西面天空转瞬即逝的夕阳,却能让人将它的样子刻画在脑海,久久不忘。我被她的笑容陶醉了,心绪渐渐平静下来,是啊,都是过去的事了。
夕阳西下,西面的天空还残留着一点儿余温。岁月如海,友情如歌。她是我十三年来交到的唯一一个会倾听的朋友,她还有着孩童的纯真与无私。我和她的故事像一本没有结局的书,永远不会停止。她的模样可能会被时间过滤,会渐渐模糊,可是她的笑,永远在我的脑中,永远不会消失。
我的偶像作文10
晨光微熹,空气中氤氲着淡粉色的花香,把那层薄薄的如轻纱般的朦胧的雾也染成了樱花般的粉色,平静。
我踏着刚起床的睡眼惺忪,走到书架旁,抽出了一本书,牛皮的封面,没有多余的累赘,只有“边城”两个大字高贵地镀在上面,即使摆在书架地最中间,却同他的作者一般内涵和朴素。
头发温顺的贴在头顶上,鼻梁上总是架着一副金属框的眼睛,总是穿着一件着满补丁的大黑长袍,让人觉得执着又坚韧。但他笑着说话的样子清爽干净,眉目间是飞扬的书卷气,像鸟雀飞扬在仲春的花海,总能让人变得平静起来。这就是书的作者,也是我的偶像,沈从文先生。
喜欢沈从文先生的勤奋努力。先生只有小学毕业,追逐着梦想来到了北平城,渴望能去燕京大学(今北京大学)读书。北平城内,人来人往,车水马龙,有结伴而行的学生;有相互依偎的情侣;有谈笑风生的车夫只有从文先生一人,穿着那满是补丁的黑长袍,带着他的眼镜,唯一的身家只有那破旧的行李箱和那为了追逐梦想始终泛滥着热情的心。没有经济收入,他去燕京大学旁听;没有住所,就在大学边找了个小破屋子安顿了下来。那屋的窗子是碎裂的,夏天的晚上,蚊子钻着空子从外面飞进来,一面嗡嗡的吵闹着,一面摧残着先生的身体,将他钉的满身是包。北平的冬天总是下着雪的,凉飕飕的北风总是呼呼的'吹着,吹得人心刺腾腾的。但,先生总是穿着那黑长袍,一本书,一支笔,安静的学着,一学,学过了4个春夏秋冬。索性,时光不负赶路人,岁月不负有心人,渐渐,沈岳焕(沈从文原名)三个字越来越多的出现在了报纸作者栏上。文坛界都知道,有个叫沈岳焕的新星,将开启一个新的时代。正如我始终信仰的他的一句话:“谁见过人蓄养凤凰呢?谁能束缚月光呢?一颗流星自有他来去的方向,我有我的去处。”
记得曾经有一段时间,浑浑噩噩,虚度光阴,拿起一本书就困倦不已,一拿手机就精力旺盛,偶然接触了沈从文先生的作品,仅读了一页便是手不释卷,再之后拿一本书便可以在阳光下静坐一个下午,面对题目不再会烦躁,整个人也安静了下来。“从文先生总能让人跟自己共情。”我想着。
都说,一个时代能影响人的创作风格。在那个混乱的时代,有人为革命而战,有人花天酒地,有人在黑暗中踽踽,独自一人走了很久很久,索性,世间总有星辰开道,他始终保持着自已与生俱来的浪漫。翻开《边城》来,总能隐隐约约的看见凤凰古城的影子:沅江春水碧绿,撑船的少女笑容爽朗,建筑质朴古老,吊脚楼亘古不变,埋葬着几代人的喜怒哀乐。他在一个乱世,开创了文学史上最纯净的,关于爱与美的文风田园风。
这是改变我的人,是包含所有值得我崇敬品质的人,是我的偶像。
我的偶像作文11
在这个明月当空的夜晚,幽静的春风,轻浮的微云;我的偶像苏东坡仿佛就在眼前,只见他身穿大袍,捋着胡须,朝我缓缓走来;我一下愣住了,呆若木鸡;他却笑若春风,走到我面前,带着我一起,回到了北宋:
“人间有味是清欢”,清旷闲雅
我们来到了泗州南山,看那细雨绵绵,微风斜斜;正是冬末春初,略有寒气;他骑着马,悠闲自在地赶路前往;只见轻淡的炊烟,缓缓升起;稀疏的柳树,亭亭玉立;共同点缀着清静的海滩,正是“细雨斜风作晓寒,淡烟疏柳媚清滩”。此时是神宗元丰七年,苏东坡被调到了汝州,心情自然愉悦。刘靖叔出门迎接,送上美酒:牛角杯里,如白雪的泡沫,牛乳中的花;各式各样的野菜盛在碗里,苏东坡不禁感叹:“人间有味是清欢!”我不由得抬起头,惊叹:“先生,好词!人间的味道正是平常的愉悦呀!善哉!善哉!鄙人钦佩不已!真是我偶像的风范!”他却笑道:“不过是自感清旷闲雅罢了!”
“一点浩然气,千里快哉风”,奔放豪迈
正是元丰六年,我们来到了张怀民新建的快哉亭,看那落日绣在了窗帘上,亭下的水连着飘荡;亭里的窗上还有未干的红漆。我们卧在椅子上,都能眺望江南美景:无尽的江水如明镜,倒影着岸上的碧峰;忽然,江水翻滚冲上来,调皮地掀舞了在树上的.一群“白头翁”;夕阳淹没了大雁,苏东坡又浅吟:“堪笑兰台公子,未解庄生天籁,刚道有雌雄。”原来他是在笑宋玉,硬说风也有雌雄,不知道大自然。他又道:“一点浩然气,千里快哉风!”我又不禁赞叹“好极了!先生,您真是我的偶像呀!如此奔放豪迈的诗句,先生都能作出!”他却还是谦虚不受,让我更加敬佩了。
“诗酒趁年华”,豁达超脱
我们最后来到了超然台上,只觉春天仍未老去:风细细,柳斜斜;俯瞰密州城,见那百花齐放,一半的江水绕着密州,细雨淡雾却把家家户户隐去。正是熙宁九年,苏东坡从杭州被调到了密州,心里不免惆怅,又想起了家乡;可他神情自若,只对我说“休对故人思故国,且将新火试新茶。”又过了一会,他按着我的肩膀,徐徐的说:“孩子,你记住,‘诗酒趁年华’呀!珍惜你的大好青春,不要虚度了呀!”我急忙道:“先生的教诲,我必然放在心中!先生您的豁达超脱,也让我敬佩不已啊!”
忽然,我从梦中醒来,仍见一轮明月高挂夜空;苏东坡,我的偶像,你在我心中如明灯朗照,如青山不老;我仿佛追随着偶像您,大步走在人生的风雨中,高声长啸:莫听穿林打叶声,何妨吟啸且徐行;回首向来萧瑟处,归去,也无风雨也无晴。
我的偶像作文12
生活充满了各种机会,如果我们遇到人生的难题,仍然能拥有希望和梦想,一直努力的向前迈进,相信梦想总有实现的一天。“假如我是……”就是一个鼓励我向前迈进的力量,让我的明天充满无限的可能!
我热爱篮球运动,所以,假如我是“姚明”,我将会努力创下无数胜投的纪录,成为“不可能的纪录王”,创造“篮坛之光”。今年寒假我们到北京游玩,我就和叔叔、阿姨一起打篮球,当球投过来时,球速飞快、旋转变化如一颗魔球,但是我聚精会神、身手矫捷俐落,有如“泰山崩于前而面不改色”,我冷静且用力的挥棒,把球挥得好高好高、又深又远,居然是一支满分全垒打!大家对我赞赏有加、热烈鼓掌!我想也许我好好的努力,总有一天会像姚明一样,打进大联盟,站上世界的舞台!
我喜欢用画笔涂鸦,所以,假如我是一位“大画家”,我要学习“高更”到百花飘香的人间乐土,有“海上仙岛”之称的大溪地,寻找创作的灵感;我要学习对绘画有强烈热情的“梵谷”,不停不停的把心里的感觉画出来,像“星夜”这幅画,线条如漩涡般的星星和月亮在夜空中流动,似乎星星真的在画布发亮;我还要学习“莫内”追逐阳光,让光成为我画中的主角,画出令人百看不厌的睡莲和美丽的景色;最后,我更要学习不按牌理出牌的`“毕加索”,画出让人不可思议的艺术作品。当我吸收了这些世界闻名画家他们的技巧与优点,我相信我会创作出令人刮目相看、世界宇宙无敌的艺术作品。
我喜欢用小提琴拉奏美妙的旋律,所以,假如我是一位“音乐家”,我要像“莫札特”一样,从小展露我独一无二的音乐天份,环游世界各国巡迴演出,把美妙的音乐分享到每一个人的心理,传到每一个角落,让世界充满欢乐的音乐,如“欢乐颂”般,让人听了喜出望外,把所有的忧愁与感伤,都抛到九霄云外。不仅要会演奏,我还要创作各种乐曲,像是轻快悦耳的巴哈“小步舞曲”、振奋人心的海顿“惊愕交响曲”、悲伤感人的英国民谣“绿袖子”、和可爱活泼的“胡桃钳组曲”。相信如果我积极专注的学习音乐,未来我一定能成为无人不知、无人不晓的音乐达人呢!
虽然,我现在不是篮坛之光“姚明”,也不是鼎鼎大名的画家,更不是神童“莫札特”,但是我一定要加倍努力认真学习,把“假如”变成“真实”,创造一个热爱运动的音乐画家,相信我一定能实现梦想!
我的偶像作文13
每个人都有自己心目中的偶像,可能是诲人不倦的教师;可能是光芒显耀明星;也可能是坚强不倔的残疾人。我的偶像是生已育已的母亲。
在我印象当中,母亲是可以为了自己的孩子而低三下四;母亲是可以为了自己的孩子而放弃一切;母亲是可以为了自己的孩子而付出一切;母亲是为了自己的孩子而……
我的母亲为我做过很多令我感动的事,我印象最深刻的是在三年级的那个下雨天……
早上。
我看了看窗外,想到:很晴朗嘛。突然把我下了一跳,那是因为一直默默无闻的妈妈突然开口:“今天会下雨,你带把伞去。”一语未了,我反驳:“刚刚才看了窗外的天气,不是很晴朗嘛,喏。”说便,指向窗外,“就算下雨,也都有顺路的同学嘛!”母亲看我一副不在意的样子,摇摇头,便下去了。心想:大人就是喜欢胡搅蛮缠,乱说话!
下午。
在托管吃完饭,看看天空,还不是像早上那么晴朗嘛!哪会下雨!真是的。
放学。
下课铃即将响起之际,六月的天,孩子的脸,说变就变。刚刚还是晴空万里,一眨眼的功夫,就乌云密布,狂风大作,整个天空顿时黑了下来,好似“世界末日”一般。突然,一道闪电划过天空,映亮了半边天。紧接着,一声好似狮吼的“轰”响,豆粒大的雨点“啪啪啪”地落了下来。我顿时就想热锅上的'蚂蚁——团团转!那是因为唯一顺路的同学正好请假!而家人却在老家!只有母亲了,对!母亲!刚刚燃烧起的希望顿时没了,那是因为母亲上班的地方十分远!但我还是在教室焦急地等待着那个声影……过了十几分钟……过了几十分钟,我实在等不下去了,而且教室里也没几个人了,老师也要回家。于是对老师说:“老师,不如我去找找我家长,可能我家在一时半会找不到我们的教室。”“好的!”老师爽快地回答。
我在三楼二楼找了一番,还是没有看到那熟悉的身影,失望都快到绝望了!在一楼休息一番,继续找!绝不放弃!最后在楼梯口看见了母亲……
回家。
回家的路上。我靠在母亲的背后,一股冷意突然朝我脸袭击,我看了看,原来是母亲的背湿了!我想起了我那些过分的要求,再看看母亲,眼泪不仅涌出,抽咽着说:“妈……你的背……”“哦,没事,回去洗澡个澡就行了,你没淋到雨吧?”“没……没。”
翌日
第二天,真好是星期六,但母亲却要上班,因为昨天淋到雨而发烧,不得不请一天假休息……..
我的偶像不再是在银幕前魅力四射的演员,或是在舞台上载歌载舞的歌星,而是默默奉献,却又默默无闻的伟大人物——妈妈。
我的偶像作文14
“烈火张天照云海,周郎赤壁破曹公。”每个人都有自己所爱的偶像,或现代明星,或历史人物。而令我崇拜的莫过于东汉末的周瑜了。
周瑜字公瑾,庐江舒县人。古往今来,人们不断吟诵有关周郎的诗句。“东风不与周郎便,铜雀春深锁二乔。”“烈火西楚魏帝旗,周郎开国虎争时。交兵不假挥长剑,已破英雄百万师。”就连我们的伟大领袖毛主席,也把周郎比作青年团员,可见周瑜的能力是得到了肯定的,以致流传千古。
周郎事迹传千古
历史上,周瑜才华出众,懂音律,足智多谋。
最初,周瑜助孙策夺取江东,一边整顿军事,一边发现才能。他一投奔孙策就举荐了张昭张纮二人。使得后来江东群英荟萃。
公元208年,曹操挥师南下,周瑜果断地力抗曹兵,于赤壁展开激战。最后大获全胜。
之后,周瑜屡屡用计夺取南郡,击退曹仁。
公元210年,周瑜整兵进军西蜀,在出征前病倒于巴丘,英年早逝,年仅36岁。
周郎与我的故事
从小,我便喜欢读《三国演义》,并深深地爱上了这本书。不知是怎么回事,我不为赵云的龙胆所打动,也不青睐于关羽的义薄云天,又不向往于曹操的枭雄气概,却偏偏爱上了周瑜,是因为我和他的相像吗?
据《三国演义》里所述,周瑜足智多谋,而我也自认为是很拔尖的人,却又比不上一些人的拔尖,所以我十分青睐比不上诸葛亮而稍逊一筹的周瑜。
在书中,周瑜懂音律,有能力。而我当时也开始投入到音乐的学习中,在其他方面的能力也不可小觑。
可能大家会说我说这些太过骄傲,这不正是符合书中周瑜的骄傲性格吗?有些时候,我取得了一点成就就会沾沾自喜,认为自己是多么了不起啊!
在书中,周瑜度量小,不能容人。而我有时也会目中无人,或总嫉妒那些比我好的人,这是个大毛病!
在优点方面,我意识到,我确实比不上那个雄姿英发的周瑜;于缺点方面,我会慢慢改进,我希望今后大家可以从我身上看到一个截然不同的.公瑾。
周郎赞誉响天下
——孤非周公瑾,不帝矣。
——与周公瑾交,如饮醇醪,不觉自醉。
——会猎书来举国惊,只应周鲁不教迎。曹公一战奔波后,赤壁功传万古名。
——周瑜是个青年团员,当东吴的统帅,程普等老将不服,后来说服了,还是由了他,结果打了胜仗。
周郎,我的偶像
公瑾啊,你的足智多谋,打动着我的心。在我心中,世上岂还有比得上公瑾你的人呢?公瑾啊,你就是个神话,你就是个传奇,你用你的风姿,助我傲气当今……
我的偶像作文15
她,冯老师——一个朴素,善良的老师早已成为我的偶像。
五年级的我,除了体育和语文,别的科目老甩尾巴。在期中考试中,我的语文成绩进了前五名,胜利的喜悦并没有滋润着我,更多的是,质疑与嘲笑。
冯老师叫我去办公室,问我:“这次考试是你真实成绩吗?”显然,同学的“造假”传言,让她警觉了。
我什么也没说,还是望着她,心中无底气,其实我已经心乱如麻了。
“嗯,冯老师相信你,你的成绩是真的!再接再励!”一股暖流爬满全身,看着冯老师那双永远荡漾着涟渏的眼睛,我哭了,原来,被人信任的感觉如此之好。我问自己,你够资格享受这信任吗?
从此,我变了,不再自欺欺人了,一有时间便捧着语文书,认认真真地复习,“你要证明给他们看,你是最棒的。”这是我的切齿之言。
又一次模拟考试来了,我信心满满地走进考场,我不会让老师失望的。
成绩出来了,连我都难以置信,我居然考了第一名,冯老师十分激动,带头鼓掌起来,我,终于在大家羡慕的目光中,昂起了头。
下课时,原来的`‘第一’给了我一张纸条,上面写着:“你的确很了不起,但我们并不知道你的分数有没有水分,所以,如果你能在期末考试得第一的话,大家都认可你。”
我没有大意,每天都会复习得很晚,每个周末还去冯老师那,她会问我有什么没听懂,还会问那些调皮鬼有没有捉弄我。我十分感激她,可我一直没说出口。
终于到期末考试了,在进考场时,我十分紧张,“笃笃笃笃……”一串高跟鞋敲击地面的声音从考场外不远处响起。
“咔嚓——”——门被推开了,冯老师喘着气,对我们说:“考试之前深呼吸几下,就不会紧张了,学我做……”
还真的不紧张了呢,老师,你放心,我知道你的用意,我一定会考好的……
出了考场,体育老师跑了过来,说:“你们冯老师生病住院了,真搞不懂,她为什么要在考试前跑那么快。”
我没心情听他讲完了,问了他冯老师在哪个医院哪个病房后,就飞快地跑出去了。
到了老师的病床前,我真有想哭的感觉。冯老师连忙坐起身:“你怎么来了,考完了吗?你……”
我俯下身子,拼命地止住泪水,抹了把鼻涕,哽咽地说:“老师,谢谢您,其实那次考试……里面确实有水分。但是,后面的考试都是实打实的。”
冯老师微笑地看着我,轻轻地说:“我早就知道了……”
我一怔,泪水终于忍不住了。
冯老师啊,您的一次宽容,给了我痛心的自责,这无人知晓的自责,竟然点燃了我义无反顾的自立,才有了我最终真实的辉煌!您是我心中最有爱心的偶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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