偶像的作文优选(7篇)
在学习、工作或生活中,大家总少不了接触作文吧,写作文可以锻炼我们的独处习惯,让自己的心静下来,思考自己未来的方向。那么一般作文是怎么写的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偶像的作文7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偶像的作文 篇1
我和她,小学时是同学,初中成了同桌,我们,无话不谈。她既是我的朋友,也是我的偶像。
在小学,我刚认识她时,她就已经得了一种叫白癜风的病,这种病,会使人皮肤中的黑细胞缺失,因此,她的皮肤会一块一块的变白,这样的病,会使人自卑。刚认识她时,我看得出来,她有些自卑,而现在,她展现在我面前的是满满的自信。我知道,她从小学就在努力克服着她的`自卑,她努力提高自己的成绩,升华她的思想,直到现在,她克服了,就算在马路边有人一直盯着她看,她只会盯回去一眼,并不会为此感到如何。她这种努力克服的精神,是她成为我的偶像的原因之一。
初三时,我们要参加中考体育,她那又矮又胖的身子成了她跳远的缺点,但她并没有随遇而安,在放学后所有人都回家吃饭时,她就待在学校苦练,我听她自言自语道:“做不到70个深蹲就做蛙跳80个,做不到蛙跳80个就在操场跑10圈”直到完成了才能回家!“最终,她的体考分数比我还高。她的坚持不懈,是她成为我偶像的原因之一。
有一天上课,我的肚子突然痛了起来,她很担心,叫我趴着睡觉,那节课,她帮我记了所以笔记,重点,难点,易错点都记得清清楚楚,记得比她自己的笔记还整洁。放学后我肚子恢复时,她又耐心仔细地为我讲我没听的的内容,感觉比老师讲的还仔细。她的视人如己,是她成为我偶像的原因之一。
她的身上,还有如星星般数不尽的光辉,这些都是她成为我偶像的原因,她的一言一行,挥洒着正能量,我会把这些正能量的琼浆传播给其他人,因为,她是我的偶像。
偶像的作文 篇2
每个人有有自己喜爱的偶像,我也不例外。最近成都市TF家族新出道了三位不到18岁的人气偶像!
王俊凯,王源,易烊千玺三人组合了一个组合“TFboys”他们的'每一首歌我都喜欢听,他们的歌声里洋溢着童年的美好,童年的纯真!这个组合不管是在同龄人里,还是在大人们的眼里都十分受人喜爱。
王俊凯成绩好、自信、有礼貌,是个开朗的男孩。王源爱笑,爱唱歌,活泼可爱,口才好,幽默,谦虚,忍让,认真有担当。易烊千玺什么都精通,十分厉害,深受广告导演的喜爱!
我的偶像一直引领着我向前,他们自信乐观开朗。我的偶像是tfboys!
偶像的作文 篇3
你有自己的偶像吗?是谁呢?很多人在被问到偶像时,总会回答当下很火的几个明星。我以前的班级里总有几个女生在疯狂地追星,水杯、文具盒、笔、书签……全部都印有明星的照片。然而,我对那些明星从来就不感冒,对那些“追星族”嗤之以鼻。我也没崇拜过哪个明星。不过要真的说崇拜一个人的话,那我崇拜过一个古人——大诗人李白。肯定会有人对我的答案不以为然,不就是一个诗人吗?有什么好崇拜的?但我要告诉你,就是因为他是诗人,一个桀骜不驯,性格独特的诗人,所以我才崇拜他。
“李白斗酒诗百篇,长安市上酒家眠。天子呼来不上船,自称臣是酒中仙。”这首诗其实就是一个小故事,李白是多么爱喝酒啊!“古来圣贤皆寂寞,惟有饮者留其名。”“主人何为言少钱,径须沽取对君酌。”这两句诗也说明了这一点。我还崇拜他那不惧权贵的性格,相信有很多人听过力士脱靴的故事,在他被贬离开长安后还写了一首《梦游天姥吟留别》,其中有个经典名句,“安能摧眉折腰事权贵,使我不得开心颜!”这跟陶潜一样,“吾不能为五斗米折腰,拳拳事乡里小人!”试问,在那个时代,有谁做得到呢?
李白的诗也是我崇拜他的原因。“床前明月光,疑是地上霜。”这首连幼儿园的小朋友都耳熟能详的《静夜思》,有多么强烈的思乡之情!还会学到《古朗月行》,“小时不识月,呼作白玉盘。”充满了古人对月亮的憧憬和幻想。“飞流直下三千尺,疑是银河落九天。”《望庐山瀑布》又体现了祖国美丽的.风景。《黄鹤楼送孟浩然之广陵》是对友人的不舍,“故人西辞黄鹤楼,烟花三月下扬州。”还有那《赠汪伦》的“桃花潭水深千尺,不及汪伦送我情。”也是体现了友谊。这么多著名的诗,全部出自一人之手,怎能不令我崇拜?
这些诗都还是简单的诗。在我读五六年级时,开始接触复杂的长诗,而那里面也不乏李白的手笔。“凤凰台上凤凰游,凤去台空江自流。”这是李白为了表示对崔颢的敬仰而写的《登金陵凤凰台》。“行路难,行路难。多歧路,今安在?”《行路难》是诗人对未来的信心以及不气馁的精神。《蜀道难》中的“蜀道之难,难于上青天!”便是惊险万分的蜀道。还有一首我最喜欢的古诗——《将进酒》。“岑夫子,丹丘生,将进酒,杯莫停!”“五花马,千金裘,呼儿将出换美酒,与尔同销万古愁!”这是何等的豪气!
“白也诗无敌,飘然思不群。清新庾开府,俊逸鲍参军。”这是杜甫对李白的称赞。我始终会崇拜我的偶像,永远不变。不知道有没有人和我一样崇拜他呢?不管如何,这就是我的偶像,拥有“诗仙”称号的大诗人——李白!
偶像的作文 篇4
还记得跑男团中的陈赤赤吗?他自誉为天才,却总是在食物链底端的小军师,他聪明又可爱,常常引得观众大笑。
在《爱情公寓》中,还记得那个口头禅吗?好男人就是我,我就是曾小贤!这句自恋的开场白在不少观众的心里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他那夸张的表情和“脆弱”的心灵,让我们捧腹大笑!他那可爱的小眼睛让人看不出在他想什么,可爱的语言让人心生爱恋~他是洛澜的搭档,是胡一菲的好盟友,是关谷和吕子乔的'好兄弟,也是张伟的“好姐妹”。他是跑男团的天才,也是一个内心脆弱的天才。
陈赫是一个八零后演员,出生于福建长乐,毕业于上海戏剧学院。他是一个工作者,一个为娱乐贡献的工作者!
偶像的作文 篇5
“即使不被世界温柔以待,也要微笑着面对世界。”你说。台下唏嘘一片。
聚光灯打在你的脸上的时候,你深的邃眼睛盛着流转的泪花。深情地咬着每个字,一寸一寸地断热心肠,一步一步地升华自己。你的人生扉页写满了离人的哀伤,你的歌离住着一个呐喊的灵魂,在时光伤时光的麦田,释放自我。薛之谦,我的偶像。在屏幕上,你努力的表演着,把时光伤疤暴露在众人睽睽之下,别人血淋淋的撕开你的伤口,你却微笑着说“没关系。”你看似疯疯癫癫,惹得大家笑得人仰马翻,耻笑你没心没肺,殊不知,你的心也曾被千万支利箭刺穿。你像一个绅士,可所有的`人都看到你白衬衣上有一团血花。你轻描淡写地说“习惯了,习惯了。”
你很早就没有了母亲。生下你之后不久,母亲遗恨离去。你的祖母、你的父亲却从不肯在你面前掉一滴眼泪,而是为你系上领结,目送你消失在远方的地平线上。少年的你也曾迷茫, 也曾疯狂。你是一匹放荡不写的野马,驰聘在只属于你的疆场!生活给你布满了荆棘,给你制造了一切不幸,你还是选择自己的最初梦想——当一名歌手,无论付出多大代价。
十年磨一剑,年年皆血泪。你耗尽了自己青春所有的筹码,血迹斑斑地行走在这条路上。身披铠甲,手持宝剑,去面对一切妖魔鬼怪。n 是一名骑士,又是一名王子;你曾是一直丑小鸭,现在蜕变成一只白天鹅。
在你华丽的外表下,谁人曾见过你伤痕累累的躯体?所有的人担心你能否飞得更高时,谁曾见过你破茧成蝶的辛酸?
俊秀的脸,苍伤的疤。
我喜欢你,因为十年来,你初心不变,奋进不断,挑战不惧1
你是深情、脆弱而有坚强的马戏小丑,又是我的心空上那颗遥远而璀璨的星星!薛之谦,错过十年的我,想以自己不懈的努力和良好的成绩,陪你过完下一个十年。
可以吗?
偶像的作文 篇6
几乎每个人都有属于自己的偶像。对于零零后的年轻人,舞台上那耀眼的霓虹下,或帅气或靓丽的脸庞是一些人的偶像,或因前卫的装束成为一些人的偶像,或因叛逆的行为成为一些人的偶像。偶像是那样的有号召力,让身边的这些人义无反顾地追随和崇拜。
而我的偶像,是我的父亲。
记得从很小的时候开始,父亲便不在我的身边,但我的记忆中,从来没有消失过他的影子。父亲在外打工,支撑着我们这一个大家庭,我知道他很苦很累,但却从来没有听到他的任何怨言。每次见到父亲,总会感觉他比上一次见面时又老了几岁,头上又添了一些和他年龄不相称的白发。这是我见过的最“老气”的父亲,四十岁的年龄,五十岁的面容。一想到他的样子,都让我忍不住想落泪。
印象中最深刻的.就是上初中时送父亲去车站。车站离家很远,大约有十几里路,每次离家之前,父亲都是拒绝让我送的,因为父亲都是步行前往,不想让我跟着受累。他总是说,你要是去了,还得自己打车回来,还不如省下那钱买支钢笔……可随着年龄的增长,我越来越觉得,在那段去车站的路上,需要我陪父亲走一程。
父亲终究拗不过我的软磨硬泡,勉强答应了我一次。
凌晨四点钟,天还是黑的,为了赶车,必须要起床走了。我迷迷糊糊地跟在父亲的后面,看着父亲背着大包小包吃力地走着,想去帮他扛一个,却被他坚决地拒绝了,他故作轻松地说:“我不累。”父亲的话刚说完,我的泪水已经开始在眼眶里打转,是委屈?是内疚?是难过?连自己都说不清楚。
就这样一前一后悄悄地赶路,大约走出五六里,我渐渐跟不上父亲的脚步了。父亲停下来,转过身,问我要不要休息,我犹豫了一下,最终还是摇了摇头。终于到了一家早餐店,父亲为我买了肉饼和鸡蛋,自己却啃一块从家里带来的干饼。我终于没有忍住,不争气的眼泪落到了手里的肉饼上。
偶像车站上,父亲和我挥手告别,望着他渐渐远去的背影,我做出了一个大胆的决定:把父亲给我打车回家的10元钱揣进了兜里。我要沿着原路步行走回去,我不会迷路的,那条回家的路上,有父亲清晰的脚印。
偶像的作文 篇7
偶像,对我而言,是激励人生前进的一束光,照亮了前方被憧憬着的道路。我的偶像是陈平(陈懋平),或是说三毛了,不管她是何人,是我的偶像便对矣。
虽说三毛已去世,其精神,品格永驻我心中——对文学的热爱、对爱情的执着、对生活的热爱、对自然的向往。这都是如此的可贵。我看过她写的文章,清新而不柔媚,幽默而有分寸,文笔极好,意境极高,哲理极深。这正是我寻找并酷爱着的。
我爱她,爱她的品格。
三毛是天真而带有一丝倔强的。她厌恶恶浊世风,去了撒哈拉沙漠,正应如此,她才成了我的偶像:如陶渊明一般的高尚品质!大沙漠赐予了她豪爽的性格,写出的文章如天仙不经意间遗忘在人间的瑰宝,给予我以清爽的感受,宛如在海水里濯过,然后面对这世间。我感谢她对我的心灵的救助,让我热爱生活。
我爱她,爱她的心灵。
三毛的心如一颗晶莹的露珠,一览无遗,你能看透她的内心是悲伤或是喜悦,你能看出她对某物是爱或是恨。不像众多口是心非的作家,她是如此纯真。她的心苦,荷西(三毛的丈夫)的死,娘家的悲伤不舍,丈夫家岳父母的.咄咄逼人是她心酸万分,但她仍打起精神笑对世界。这是值得我学习的。
我爱她,爱她的爱国精神。
人们总以为三毛是卖国者,抛弃祖国去了非洲,只顾自己快活。其实不是,她在西班牙留学时一再地忍让同胞对自己的误解,为外国人侮辱中国的行为而怒;也曾为同胞在外国的不讲文明而羞(她认为中国人代表了中国的精神);她放弃利益回国教学,为中国的文化发展作出贡献。由此可见,她真的是非常爱国的。
受三毛影响,我的梦想便是成为一名作家,如三毛一般的作家。我希望我也能学着她,净化世人之心,使其不再蒙尘;弘扬中国文化精神,引导世界文化的主流,将人类文明牵引至最高潮。
我觉得,三毛并不是简简单单的一个作家而已,她代表了真诚、善良、天真、爱国等。上帝集了众多好品质与一个女子身上,想让她改变茫茫众生的品格、未来。但世事难料,她竟然就这么去了,带去了当时许多人的心,留下了数不尽的遗憾。
三毛啊!你将陪伴着我,走过这人生的漫漫长路;我将用一生来证明文化的价值。
三毛简介:
三毛,原名陈懋(mào)平,汉族,浙江舟山人,1943年三月二十六日出生于重庆黄角桠。“懋”是族谱上属她那一辈分的排行,“平”是取之她出生那年烽火连天,父亲期望这个世界再也没有战争,而给了这个孩子“和平” 的大使命。后来这个孩子开始学写字,她无论如何都学不会如何写那个“懋”字。每次写名字时,都自作主张把中间那个字跳掉,偏叫自己陈平。不但如此,还把“陈”的左耳搬到隔壁去成为右耳,这么弄下来,父亲只好投降,她给自己取了名字,当时才三岁。后来把她弟弟们的“懋”字也都拿掉了。
曾就读中国文化大学哲学系。肄业曾留学欧洲,婚后定居西属撒哈拉沙漠加纳利岛,并以当地的生活为背景,写出一连串脍炙人口的作品。1981年回台后,曾在文化大学任教,1984年辞去教职,而以写作、演讲为重心。1991年1月4日在医院去世,享年四十八岁。
她的足迹遍及世界各地,她的作品也在全球的华人社会广为流传,在大陆也有广大的读者,生平著作和译作十分丰富,共有二十四种。
三毛英文名叫ECHO,三毛本是笔名,从三毛的《闹学记》序中只提及“三毛”二字中暗藏一个易经的卦(可能为乾卦—见《我的快乐天堂》哈尔滨出版社)。但又是什么玄机,就不得而知了。但三毛本人又曾说过:起初起此名,是因为喜欢张乐平先生的三毛流浪记(后拜为干爹);另有一个原因就是说自己写的东西很一般,只值三毛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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