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我的朋友作文12篇
在平时的学习、工作或生活中,许多人都有过写作文的经历,对作文都不陌生吧,写作文是培养人们的观察力、联想力、想象力、思考力和记忆力的重要手段。你写作文时总是无从下笔?以下是小编整理的我的朋友作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我的朋友作文 篇1
大拇指的样子在五指中不是十分漂亮,但它的作用却十分大,可它在五指中是最特殊的,别的手指都有两个关节,而它只有一个关节。可是在五个手指之中,他却十分勤劳,总是那么的任劳任怨,也是最能吃苦的。例如:在用一直手端碗时,其它四个手指都只是在底下端着,但是如果没有大拇指在旁边扶着,这只碗无时不刻就会掉落下来,变得五马分尸
经常与大拇指合作的是食指。她不是窈窕淑女,而是年轻的小伙子,可他的工作却十分危险、辛苦。例如:当我们在写作业时,食指总会无时不刻、不离不弃的帮助着他。可遇到困难时每次都是他先去探险,也有很多东西都是他经常接触的;在刀伤、烫伤、轧伤、咬伤之中,基本上他都会受伤,他也是消受机会最多的'。
五指之中最吸引人的手指是中指。他居住于手指的中央,左右都有屏障,她的身材比其他的手指都好,而且身体也是最高的,无名指、食指贴身左右,仿佛就是左右邻居似的。每一次做事,名义上她都会参加,其实事实上他一点力也没有用。她因为身体最长,虽然他先接触到事物,可是她碰了之后就马上缩了回去,而不是一起干活。是让大拇指和食指去出力,他只是在一旁略为扶衬而已。
无名指和小指,体形虽然不是很高大,但样子很可爱,小巧。可是,他们的能力很单薄。无名指总是那么的秀丽或英俊,因为有很多人们都把戒指戴在无名指上,而不是戴在别的手指上。小手指的用处则更飘渺,只是用来掏掏耳朵,抹抹鼻涕而已。但有很多舞蹈队员跳某些舞时,都不是使用兰花指吗?而这两只手指正是这朵花中最秀丽,舞姿最美的手指吗?他们除了这些风光事外,就没什么可干了。
我们手上的五只手指,我觉得姿态与性格,没什么很大的差异,无爱憎在其中。手指团结一致,就如一群人团结一体一样,五只手指要是能够团结起来,变成一个结实无比的拳头,那每一根手指没有一只是没有用的,每一根手指都有巨大的力量,再也没有美丑、高矮,什么强弱之分,就可以打败更多的困难。
我的朋友作文 篇2
我的朋友是王志刚,他和我是一对最铁的伙伴,我们都很喜欢足球,一起报了足球班。
一次教练带我们去踢比赛。比赛一开始我就把球一脚开给了王志刚,他停住后,一个精巧的盘球,成功地过了一个人。这时对方的三名队员迎面扑来,他眼疾手快,一个长传,把球传给了我,我带了几步来了个大力冲射,球进啦!
这时,我发现王志刚正抚摸着膝盖。哦,原来他一不小心扭了一下。我连忙跑到场边拿了护膝,递给他。他问我:“你怎么知道我受伤了?”我笑着回答:“朋友之间总是有‘特异功能’的'!”……
哈!哈!王志刚是我最好的朋友!
我的朋友作文 篇3
我有一个好朋友,她的名字叫吴婷。她有一顶乌黑的头发,一双闪亮的眼睛,高高的鼻子和一张樱桃小嘴。还有一颗善良的心。
记得有一次,我和吴婷出去玩,上了一辆公共汽车。我们坐了一会,汽车上的座位和站的位置都满了。忽然有一个白发苍苍的老婆婆,吴婷看了一下,汽车上都没有位置了,她连忙叫那个老婆婆过来,没等老婆婆推辞,吴婷就扶老婆婆上座。老婆婆慈祥的对她说:“小女孩,谢谢你,你真是一个心地善良的小女孩啊!”“不用谢,这是少先队员应给做的。”吴婷说。过了一会儿,吴婷站在车厢里的'一个位置。我看见她的脚都站的酸了,就走过去对她说:“吴婷,我的位置让给你,你去坐一下吧!”“不用了。”她亲切的说。忽然,有一个年轻的小伙子跑过去,占了位子,吴婷对我说:“你看,你不去坐,位置都被人占去了。”吴婷连忙走过去,对那位年轻的小伙子说:“你怎么可以占别人的位子?”“那又怎样!”小伙子得意的说。经过了吴婷的一番“唠叨”小伙子立即把座位让给了我们。
吴婷,是我的朋友,也是我的“唠叨”老师!
我的朋友作文 篇4
因为有你们,平凡无趣的路上从此就多了很多不一样的风采,因为有你们,生活中的困难一下子就失去了所有的颜色,让我心里充满了战胜挫折的勇气,因为有你们,所有的`我开心的事都变成了应该分享给你们的事,因为有你们,所以更精彩……
莎莎和萍萍是在生活中最重要的朋友,有了她们每一天都是一部精彩的连环画。
每到周末,我们都会约上一个时间一起去广场的草地上玩,来到广场的我们玩起了“猫捉老鼠,红绿灯”等游戏。我的眼睛蒙上了布,因为我们在玩红绿灯呢。我有节奏地喊着“红灯……绿灯……”。“红灯!”我叫了一声。心想:我叫了红灯,她们都只能站在那儿不动,只要能摸到她们,我就赢了。我的手向前摸索着,脚一步一挪。突然,我的脚好像撞到了什么东西,我估计是莎莎,所以把手伸了出去。“砰!”我扑了个空,原来那只是一块大石头。
听到这声音,莎莎和萍萍赶忙跑过来。莎莎一边把我搀扶起来一边关切地问我:“你没事?痛不痛啊?我给你找创可贴吧。”说着,就翻起了自己的口袋和萍萍的口袋。结果在萍萍的口袋里找到了一个。莎莎用她稚嫩的手给我贴上。我能感到,她的温暖。萍萍摸着后脑勺说:“看,我的功劳最大,要是没有我的创可贴,你可怎么办哟。”“呵呵……”我和莎莎不约而同地笑了。
这就是我最好的朋友,我喜欢她们,她们在无时无刻帮助着我。
我的朋友作文 篇5
他有着一双灵动的大眼睛,两个瞳孔如黑玉一般嵌在中央,肉嘟嘟的小脸和时不时露出的灿烂微笑让人心生好感。
第一次与他相识是在小学刚入学不就,我被调到了他的前面。经过一段时间的观察,我发现他的饭永远都是一样的,我于是好奇地问他:“你为什么只吃这个呀?”“我有胃病,没办法。”他苦笑着摇摇头。“啊,原来是这样啊。”我不禁对他有些同情,在我眼中不能吃美食就失去了人生一大乐趣。于是我开始滔滔不绝地给他讲述我吃过的所有美食。而他也露出了向往的神色。
没过多久,我与他成为了十分要好的朋友。学习上他有难题问我,我有困难找他,我与他共同成长,相互促进。
有一次,我看到几个高年级学生在欺负同班同学,“初生牛犊不怕虎”的我上前与他们理论,结果可想而知,被当成猴子一样耍。看到这一幕的'他一脸焦急连忙去找老师寻求帮助,老师来了后,那些学生只好“夹着尾巴”逃走了。
事后他教训我:你这个莽夫,你这样很容易伤到自己的!我被训得满脸通红,无力反驳,但心里还是觉得暖暖的。
后来他因病住院,之后再也没有见过他,但是他永远是我的朋友,我最好的朋友。
我的朋友作文 篇6
我印象最深的朋友是小明。他为什么让我印象深呢?让我慢慢跟你说吧,因为他很鲁莽。
头发乌黑乌黑的,眼睛整天眨来眨去的,一副鬼机灵的样子。小明今年十岁了,他最大的特点就是喜欢动,总是闲不下来。他喜欢骑自行车,跑步,打跆拳,爬树等等,他的动作老是有些鲁莽,喜欢干刺激的事。为此,还闹出来不少“惊险”。
有一次,小明刚学会骑自行车,勉强学会了单丢把,就急着要试着双丢把。只见他以极快的速度骑着自行车冲向后院,我也骑着平衡车跟着他。过了十多秒钟,他看车子平稳了,双手松开了车把。谁知,他刚一松开车把,车就一下子撞到了灌木丛里了。要不是树枝把自行车卡住了,整个自行车都能冲到墙里面,这可把他吓坏了。幸好小明本人没事,真是有惊无险。不过我现在想起来,还是一身冷汗。
小明爬树也是“高手”。我们小区有一棵大树,有两个大枝杈,其中一个枝杈,被砍掉了,留下了一个缺口。那一次,小明三下五去二地就爬到了树的顶端。树顶的树枝细细的,他站到上面之后,摇摇欲坠。我喊他赶紧下来,可是他下不来了。幸好树不太高,在我的'呼救下,他爸爸最终把他救了下来。当小明下来的时候,我发现他的脸都变成白纸了。
小明还喜欢打跆拳。他学了将近三年的跆拳道,已经成为蓝带。那一次他们馆里发宣传单的时候,上面的第一张照片就是小明的,赢得了南阳踢王总决赛“王中王”争夺战的冠军的照片。神采奕奕的他捧着一个特制的镀金大奖杯。我夸他厉害时,他和我炫耀他的绝招踢。跳起来猛地一踢,谁知道用力过猛,一下子摔了个四脚朝天,逗得我哈哈大笑。
怎么样,小明是不是也令你感到鲁莽、搞笑呀?
我的朋友作文 篇7
一张国字脸,满头的乌发如钢针般坚硬,一双大眼睛闪烁着调皮与智慧的光芒,两片薄薄的嘴唇总是动个不停。他,就是我的朋友–魏泽炜。
每到上课的时候,他那“无敌”的说话才能便淋漓尽致地表现出来。瞧!他的动作多么滑稽–趴在桌子上,歪着头,正好藏在了他前面那位同学的身后,这才放心地为他周围的同学讲起笑话。等到老师讲完题后,他就马上闭嘴,生怕吐出一个字让老师发现,看着他那老鼠见了猫般的神情,我都有些想笑了。
虽然他有着不少的毛病,但是他的篮球技术,那可是没得说。
看,一场篮球赛正在激烈地进行着,双方的比分咬得紧紧的,球员们没一个敢掉以轻心的`。只剩最后30秒了,双方比分依然持平。只见这时,魏泽炜一个漂亮的进球,直奔对方篮下,一个假动作晃过对方一名防守队员,分球,向前飞跑,回传,运球,好极了,他边组织进攻,边运球传球,眼看已经攻到对方篮下,面对他的是一位防守高手,这时,他并不急于投篮,而是再次分球,就趁对方防守队员分神的一霎那,球又传了回来,只听“唰”的一声,球应声入篮。
这就是我的好朋友–魏泽炜,一个调皮捣蛋的学生和一位篮球健将。
我的朋友作文 篇8
我有两个好朋友,一个叫叶梓凡,一个叫崔子一,我们三人之间的称呼,叶梓凡称为朵朵又是面叶;而崔子一称为丫丫,又是鸭子;而我称为诺诺,又为锅巴。她们两个是我在小学认识的好朋友。
小学一年级时,因为我们都算是老师家的孩子,所以自然而然地走到了一起。一年级时,班上就形成了许多许多“小组”,比如有我跟着朵朵丫丫;刘泉茜以及张妙可和孟恩宇;巫科研和王可欣;和晓航,李岳辰……
后来的五年,我们三个形影不离:游行时在一起;去基地研学时,吃饭在一起;就连上厕所的时都是一起的。后来毕业时,你们三个的成绩也是连着的,我是第四名,丫丫是第五名,朵朵是第六名。毕业了,我们三个人一起单独坐公交车半个小时到新图书馆,一起度过了愉快的一天。后来我们也经常一起出去玩,而且我们三个都是在一个书法班的,每周都能见面。虽然我们三个在不同的`初中,但是我们的心依旧是连在一起的。我们每个月都会定时出来聚一聚,几乎每个月都会去趟新图书馆。
虽然我们在不同的学校,不同地方,但是我们的心终究是在一起。
我的朋友作文 篇9
在机器人兴趣班里我有一位爱钻研的朋友,他学习非常好,和他在一起时总会不经意地被他的认真钻研精神所感染,他一直是我向往的类型,我想要像他一样优秀。
首先是做题爱钻研。他如果有不会做的设计题就绝不会像其他同学那样选择放弃,总是在默默告诉自己,相信自己,我能行,然后就一直钻研。过了一会儿,他便兴奋地跳了起来,大喊道:“我做出来啦!做出来啦!”此时此刻他便会沉浸在做出来题的喜悦之中。
他拼装机器人更是爱钻研。有一次,课堂上互动比赛,我们俩一组拼完机器后,我便开始了编程,我编完以后发现程序与机器人的动作无法匹配。他看完之后便陷入了沉思,只见他眉头紧锁,一滴滴豆大的汗珠从额头上落了下来,在他的冥思苦想下终于发现了问题的根源,原来是因为机器少搭了一个小零件。于是我们两个赶紧修改了一下。最终我们赶在比赛结束前一秒修改完了拼装机器。真是有惊无险啊!
不要以为他只是一个爱学的“书呆子”,玩的时候他也很认真。记得有一次我们一起踢足球,我和我的同学一组,他的`伙伴们是另一组。由于我们这组实力“太强”的缘故。他们组连连败退。就在这时,胡跃琪和他们小声议论了几句便开始了游戏,我们看他们带着球往左侧好,我们赶紧包围了上去,突然他们一躲便把球传给了胡悦琪,只见他从右侧直接把球踢进了球门,我们却无可奈何,原来在他的指挥下,他们和我们玩起了声东击西,好一个“兵法”啊。
这就是我的好朋友——胡跃琪,一个爱专研,玩起来也不含糊的小帅哥!
我的朋友作文 篇10
书,是我最的伙伴;书,是我的"营养品"书,使我开阔视野;书使我们的未来更加美好。暑假到了,但很快就升5年级了。就是因为这样,爸爸经常给我买来了许多课外书。每当晚上,我便会和我的.朋友打招呼---书。
每次我看的时候至少会看3个小时以上,而有时还会看通宵呢!记得有一次,妈妈带我去书店看书,我拿起一本书,看了一会儿,我已经看得如痴如醉了。当时我好像进入了角色,而妈妈却在书店门口里等了整个下午……回到了家,我便从多重的书柜里抽出一本厚厚的书,躺在床上,再次看上瘾了……。时间一秒一秒地过去了,啊!现在已经十点多了。我急忙下来吃饭,洗澡。
爸爸看见了说:"我们这孩子,看书看到废寝忘食了!"我听见了,顿时脸好像爸爸那样喝醉了酒似的,全都红了!我爱看书!书是我最好的伙伴!
我的朋友作文 篇11
饭可以一日不吃,觉可以一日不睡,书不可以一日不读。毛泽东。这是我最喜欢的一句读书名言。
在我心里,书就是我的一位知心朋友,陪伴着我走过一道又一道的坎坷,在我心灰意冷时,激励我发愤图强;在我骄傲自大时,劝诫我不骄不躁。
阅读使我重拾信心。
回忆的窗慢慢打开了,思绪越飘越远。那是我七八岁的时候,逐渐开始正式学写作文,由于我的阅读量较少,写出的作文常常拖泥带水。每次作文发下来,别的同学上面都是一个令人垂涎三尺的大大的好,而我的作文上面则全是老师用红笔勾画的圈圈点点,最后老师给我的评语就占了我作文的三分之二。当时,我并不理解老师的良苦用心,觉得是老师的要求过于严格。接连的沉重的打击后,我万念俱灰。在一次下课后,老师叫住了我,我原本以为她要训斥我一顿,可是她什么也没说,只是递给我了一张折好的纸条,就走了。我打开纸条,里面就写了两个字阅读。字虽然很少,但是却深深地印在了我的脑海里。从那以后,我就去学校的图书室借书看,坚持每两周都要完成一个阅读任务。我的作文水平就渐渐提高了,我也重拾对写作的信心。后来,我又从阅读中接触到修辞手法,我就把它用在我的作文里,使我的作文更加生动形象。在不断的阅读下,我的写作水平蒸蒸日上,我也越来越自信。
阅读使我乐以忘忧。
徐徐秋风吹来,推开了我心底的那扇门。那一天秋高气爽,秋色宜人,我在公园读书。当我读到这本书的高潮时,不一会儿身心都陶醉在这字里行间,周围的一切都不再是公园的场景,而是书的'世界。我在书海里遨游,来到了北京故宫,看着眼前这雄伟壮丽,规模宏大的皇家建筑群,我叹为观止。画面一转,我来到了杭州西湖,不禁想起苏轼的一句诗欲把西湖比西子,淡妆浓抹总相宜。又瞧见西湖上亭亭玉立的荷花,我又想起欧阳修的一句诗荷花开后西湖好,载酒来时。真是如诗如画,美不胜收啊!我的整个身心都豁然开朗起来,忘却了现实生活中的那些烦恼不知不觉中,夜幕渐渐降临了,我从书的世界猛然跳回现实。我的脑海里一直回放着那些美景,真是令人流连忘返的美景啊!
阅读教会了我知识,阅读见证了我成长,阅读激励了我学习。我爱读书,从前爱,现在爱,以后也会一直坚持下去的。
我的朋友作文 篇12
我有一个好朋友。她有一个可爱的名字:马辉。我们是朋友。我们不是一个学校的。但是我们的友谊胜过同学之间的友谊。
马辉是一个胖乎乎的小天使。她的笑容很奇怪。她笑着,笑着,咯咯地笑着……总之。她的笑容在最后的三天三夜里无法完成,但是有一个笑容深深的刻在我的心里。你忘不了,也抹不掉。
有一次,我和马辉出去玩。在路上,我们快乐的心情需要一场比赛来衬托。这个游戏是——。“剪刀石头布!”我们齐声喊道。“呵呵,你出布,我出剪刀,你
来抓我吧!”马惠的声音,快乐中带只一丝害怕,害怕中带只一丝挑战。我暗暗一想:哼,我的速度可不是摆在那的.,在说了,马惠那么胖,跑得动吗。心里有一丝丝的自豪。当我准备抓她的时候,听见一声惨叫,原来是马惠太过于激动踩到了香蕉皮,和大地来了一个万分不愿意的拥抱。我霎时间呆了。我以为是哭声把我惊醒,可我想错了,马惠没有我想的那么脆弱,她自己站了起来,脸上全是尘土,马惠摸了一下脸,笑着说:“哈哈,抓不到我吧。”那种笑是挤出来的,是那么心酸,那么让人心疼。
在这里,我想为你鼓掌!
因为这一次,我变得坚强,不再那么哭哭啼啼,而是用笑去面对。我明白了一个道理:人生中不会有事事如意,总会有一些磕磕绊绊。如果遇到不愉快的事,哭是解决不了问题的,要用实际来解决,要用笑走完这遥远的一条“路”——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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