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春作文

时间:2023-09-12 14:54:04 青春 我要投稿

[荐]青春作文

  在日常生活或是工作学习中,大家都经常接触到作文吧,写作文是培养人们的观察力、联想力、想象力、思考力和记忆力的重要手段。那么,怎么去写作文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青春作文3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荐]青春作文

青春作文 篇1

  生活的剪刀,剪去浮华的外表,留下质朴的本色。

  ——题记

  学校里进行了入学考试,文冰淋除了英语成绩不理想其他科都是满分,成为了全校第一,开朗的她骄傲起来。

  冰淋骄傲的理由不仅是因为她是全校第一名,而是因为她有一头美丽,秀丽的长发。任何人的长发都无法和她与之其比。

  每次去养生馆护理时,老板娘总是献媚的说:“冰淋这发质是天下第一好,再加上这个长度,价值就高喽。”

  但就在开学后的第三天,方冢来了,打乱了冰淋的快乐和骄傲。方冢坐在冰林后边,冰淋的长发不断地以各种方式骚扰他。终于,她写了纸条给冰林。

  冰淋看了一眼条子后,立刻冲上讲台说:“给大家念个东东,‘我对你的情感,犹如你的一头长发,优质而绵长。”她一边念,一边瞄着脸色惨白的方冢,一片“嘘”声在教室内响起来。

  回到宿舍时,冰淋一脸幸灾乐祸的说:“他居然给我写条子,说我的`长发打扰了他,还说这么长的头发洗起来费洗衣粉,我晕,这简直就是对我头发的侮辱。所以我得给他一点颜色看看。”

  但冰淋的笑容很快就不自在了,月考的时候,姓方的居然排在她前面,而且英语和数学都是满分。冰琳的英语作文可从来没得过满分。他找出方冢的卷子,作文的大致内容是说:有一个从小在养老院长大的孩子,到中学时,经费紧张的养老院无力供他去上学,只是一所中学录取了他,免除一切学杂费用,条件是他必须考全校第三名。

  直觉让文冰淋明白了方冢为什么会有那么多笑话,比如洗头用洗衣粉、球鞋上有笨拙的布丁、手上总粘着白布……

  方冢的秘密还是暴露出来了,他利用周末给建筑工地打工时,不小心从脚手架上摔了下来,被送进了医院。班里组织了一次捐款,冰淋捐的最多……3580元,同学们都不觉得有什么好奇,因为文冰淋家有钱地球人都知道,倒是文冰淋剪掉了长发成了大多数女同学大跌眼镜的事,女同学们一个个做昏倒状。 没人知道,文冰淋的父亲的公司破产了。冰淋找到那个养生馆的老板娘。在“咔嚓”的剪刀声中,冰淋接过老板娘递给她的3650元钱,有冰凉的液体划过她的眼角。

  其实青春就是一把有点残忍但很真诚的小剪刀,问了爱心和追求,剪掉梦想和时尚。这很值得!

青春作文 篇2

  十六七岁的年纪,是迫不及待要远走高飞的。像一朵花苞苞,就要开了,就要开了,却总也不见开。光阴是缓慢的,缓慢得像教学楼后矮冬青树下,一只慢爬的蜗牛。早上走过时,看它在爬。中午去看,它还在爬,总也爬不到树枝上去。

  心是忧伤的。对着一枚叶,看着看着,便会落下泪来。清晨醒来,宿舍还是那个宿舍,教室还是那个教室,操场还是那个操场。教学楼前,一排法国梧桐树,撑着肥圆的叶,不知疲倦地绿着。校园的围墙上,爬满小朵的红和黄,是些野喇叭花,无比寂静地开着。围墙外,传来敲铁皮的声音。那是不远处的一家小店铺,专卖各种铁桶。赤膊的中年男人成日举着铁锤,敲啊敲,声音单调又寂寥。

  我时常望着教室的窗外,发呆。天上飘着淡的蓝,或淡的白。风吹得若有似无。我希望人生这惨淡的一页,能速速翻过去。是的,惨淡。那个时候,我进城念高中,穿着母亲纳的布鞋,背着母亲用格子头巾缝的书包,皮肤黝黑,沉默寡言,跟野地里的芨芨草似的,又卑微又渺小。城里的孩子多么不同,他们住黛瓦粉墙的四合院。他们穿时髦鲜艳的衣,从青石板铺就的小巷子里,呼啸而出。他们漂亮白净,神采飞扬,不识四时农作物,叫我们乡下来的孩子“泥腿子”。

  我的神经时时绷着,敏感着,怕被伤了,偏偏时时被伤着。他们一个不屑的眼神,一句轻视的话语,都足以让我手脚冰凉。我变得越发沉默,低着头走路,低着头做事,恨不得能把头埋到泥土里去。

  也总是要上他的课。彼时,他四五十岁,挺拔壮实。肤黑,黑得跟漆刷过似的。据说曾去西藏支教过几年。记得他初来上课时,刚一开口,全班都愣住了,他的声音与他的外表,实在不相称,他的声音尖,且细,跟女人似的。几秒钟后,全班哄堂大笑。城里的孩子尤其笑得厉害,他们兴奋地拍着桌子,哗啦啦,哗啦啦。他在前面怒,眼睛睃巡一遍教室,揪出后排一个张嘴在笑的男生,厉声道:你们这些乡下来的`,太没教养了!

  虽然他不是针对我,但这句话,却刺一样的,扎进我的心里面,再难拔去。再上他的课,我从不抬头听讲,兀自做自己的事。他上了一些课后,也终于发现我的“另类”,在课堂上当众点名批评,说出的话,如同蹦出的石子儿似的,咯得人生疼。我越发不喜欢他了。

  他后来不再过问我,甚至连作业都不批改我的。一次,他在班上闲话考大学的事,大家踊跃说着理想中的职业。有城里同学看我一眼,大笑着说,她将来适合去做厨师。一帮同学附和着笑。我看到他的眼光不经意地掠过我,又越过去,什么话也没说,一任课堂上笑声泛滥。

  就是从那一刻起,我在心里发着誓,我一定要考上,给看不起我的人狠狠一击,特别是他。凌晨三四点,我一个人就悄悄起了床,到教室里点灯读书。如此的日复一日,结果,高考时我考了高分,他任教的一门,我考了年级第一名。

  多年后,高中同学聚会,请来当年的老师,其中有他。他早已不复当年的挺拔,身子佝偻,双鬓染霜,苍老得厉害。这让我意外,想来他也不过六十来岁,何以会如此衰老?他在一帮同学的簇拥下,站到我跟前。同学让他猜:老师,她是哪个?他看定我,笑着摇摇头。同学提醒他:老师,她是当年我们班作文写得最好的那个,叫丁立梅啊。他看着我,还是抱歉地摇摇头,眼神天真。

  有同学悄悄对我耳语,老师失忆了。我一惊,突然想落泪。多年来,我极少回顾青春,以为那是我人生里的一道暗疮。可现在,我却多么愿意走回去,他还在讲台上挺拔着,我还在讲台下稚嫩着。教学楼前的梧桐树上,还有雀儿在跳得欢。

  青春原是一场花开,欢乐或疼痛,都是岁月的赠予。因为经历了,我们才得以成熟,所以,感谢。我上前挽起他,我说,老师,我们合个影吧。相机上,我的笑容,映着他的笑容,当年的天空,铺排在身后。

青春作文 篇3

  说到青春,便让我联想到飞扬的沙尘,以及西落的晚霞。满天金光下是不变的情绪满腹。

  或许是天生的不安分,我热衷于行走,置身到别致的风景线当中乐此不疲。那黄土坡上深情悠长的唢呐声,声声入耳,如同天籁。湛蓝透彻的天空中伴随着盘旋的飞鹰翱翔,我就看到了舞动的经幡阵阵……

  我喜欢夜,喜欢黑色,因为它充满了故事。如果愿意,我会把黑夜里所发生的每一个细节用画面定格且都保存下来。某天顿悟,带上心情,沿着岁月足迹,蜿蜒间竟发觉步入了日子深处,这不能不说是极为恐怖的一件事情。回头眺望的同时知道一个事实,原来我的青春已所剩无几。承接他年的一些人事,最不愿看到的是自己离家的距离越来越遥远。也许,流连于情感中的那些曾经应该告一段落了。也许,所谓的坚守和固执只不过是自己的无知和冷酷罢了。时至今日,此时此刻,面对亲人,面对余生,关于价值和信仰的问题,我想今后更为着重的应该是对自身的变化和对现实的认可与妥协。

  关于生活,素来都是以种低迷的姿态呈现。至少在我眼里是这样。它就好比是一部不断制造麻烦的机器,生产的过程中有生的希望,亦有死的勇气。

  人们常说一个人一种活法,是不是想说死法都一样?活着的时候各领****,各有不同;死了就都奔一个地方去了。人这一辈子没什么,其实很简单,也很短暂。开心过是一辈子,不开心过也是一辈子,何苦要昧着良心去选择不开心呢。这个世界太不正常了!对于一些沦为谷底的人来说,活着有时就是种折磨,是受罪。试问短短的`一辈子,又有几人能真正做到心无羁绊,开心到老直至死去的。

  纷纷扰扰,是是非非。人这一辈子谁不想拥有永驻的青春,谁又能阻止青春的流失。对于青春的溺爱,对于年轻的眷恋,莫过于对过去的思忆,对往事的追悔。相濡以沫,相忘于江湖。漏眼看红尘,烟雨诉迷离,阑珊深处万千人世又岂能如戏!

  至于说到感情,对于一个自以为是的男人来言,就算你不愿去承受生活的诸般无奈,但你却不能不承认自己情感上的失败。世间万物,最难道破,唯有情字。面对精神上的空虚,面对现实里的诱惑,如今社会想要得到一份真挚完美的情感那是举步维艰。所以大部分人彻底心死,毅然选择了背叛。有谁能相信,满口说过的地久天长,到头来却逃不过长夜的寂寞难耐;所有的真挚热情也不过是自欺欺人,温度的殆尽只在争来早与来迟。

  记不清何时起,已习惯在音乐声中模糊度过,呐喊的过程里,悲伤何其多。忆当年,那江南桥船上迷离的丝雨早已经模糊了你过往的年华。剥落的庭院,往事随惆怅一起埋葬在南墙下。孤灯盏影,你还要独坐多久?倚窗独望,身后是看不透的异地他乡。冷月江畔,不如琵琶一曲,风干的记忆是否就能够挽留你渐远的脚步……

  天不老,情难绝。若一份情感须用全部的青春做赌,或许你会考虑应承。假如爱的前提是漫无休止的等待,必须花上一辈子的时间乃至用生命来做交换,你还会答应如此之痛快吗?北国飞雪,肆意舞弄。梦船头,他乡桃花正红。物是人非事事休,敢问爱人你在哪里?如有来生,愿还做有缘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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