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春的作文

时间:2024-07-29 09:21:12 青春 我要投稿

青春的作文

  在日常的学习、工作、生活中,大家一定都接触过作文吧,借助作文人们可以实现文化交流的目的。那要怎么写好作文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青春的作文4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青春的作文

青春的作文 篇1

  青春的路上并非开满鲜花,而是铺满石砾的;并非是阳光常在,而是风雨同行的。那是跌撞后的成长,那是失败后的坚强。

  我的青春,我做主。

  青春,是责任。青春的路上,有了责任才能走得更加坚定,因为身上背负了责任。昭君带着两国千万平民百姓的安逸来到边塞,匈奴停兵共谋稳定。昭君,正因为她知道身上背负的责任重大,宁可远离家乡也不愿众生受战火之苦。中国飞天第一人杨利伟带着中华民族几千年的梦想,终于完成了国家、人民交给他的伟大使命,没有辜负众人的期望。正是因为责任,他成功遨游于浩瀚的宇宙,实现了中华民族五千年的飞行梦。青春,正是因为责任而闪耀。

  青春,是坚持。人生旅途苦苦前行,哪里没有挫折?而我们能做的就是坚持。坚持出成果,坚持出奇迹。如果司马迁在狱中不坚持写作,就不会有“无韵之离骚,史家之绝唱”的《史记》;如果曹雪芹没有“披沥十载,删减五次”的坚持精神,怎么会有字字看来都是血的《红楼梦》;如果没有贝多芬在双目失明的情况下坚持谱曲,那就不会有流传世界、震撼人心的《命运交响曲》。他们为之付出坚持,正因如此才有了今天这一个个奇迹啊!青春,因坚持而美丽。

  青春,是自信。一个人无论做任何事都要相信自己,这样才能到达成功的彼岸。没有自信,越王勾践怎能砍断吴王的金戈?没有自信,西秦如何东出函谷而一统天下?没有自信,百二秦关怎能更换上刘汉的旗号?没有自信,成吉思汗的铁骑又如何能踏上多瑙河的土地?英国前首相撒切尔夫人是一个充满自信的人,她曾经听到别人议论:“女人怎么能执政!”她立即说:“我不仅要当英国的第一个女议员,还要当英国第一位女首相!”这是何等的自信,何等的.气魄,他们凭借自信创造了辉煌。青春,因自信而独特。

  如果说人生是五彩缤纷的,那么青春必是其中最绚丽的一抹;如果人生是动静交融的,那么青春必是活力四射的一份。拥有青春应当好好利用,我有我的青春,我有我的梦想。

  我的青春,自然我做主!

青春的作文 篇2

  人,生而在世,万种活法。你选择的活法,代表着你甘愿变成什么样的人。在我看来,生而在世,必须奋斗,不要在该奋斗的年纪选择了安逸。因为只有奋斗,才能让你的青春精彩到极致

  一直以来,我都在重复着一成不变地生活,在岁月的年轮里麻木地运作着。当我终于陡然睁开眼时,我才意识到我已经是一个即将毕业即将踏上中考战场的初三学生了。教室的.最前方贴着一行字——穷则思变,差则思勤,笃志好学,有志竟成。我将它融汇成两个字:奋斗

  我后知后觉地回顾本学期,浮现在我眼前的是什么呢,是一节节我神游的课,一张张我胡乱应付的卷子,一个个我大意漏掉的知识点……这时候,我好像终于醒了,终于醒了。我初三了,还有多少时间可以给我挥霍呢?该改变了,该奋斗了。我妈妈曾经对我说过这样一句话:不要在该奋斗的年龄选择安逸。现在回想起来,真的感慨万千,我终于真正理解了这句话

  从此刻起,我要跟过去的自己说再见了。我要将“奋斗”两个字刻进我的生命里,并将付出行动。不放过任何一节课,不漏掉任何一张卷子,不浪费一点一滴时间。也许,我会厌倦这样由做不完的题拼凑起来的青春,但我清楚地知道,我不想做一个庸碌无为的人,不想要一个浑浑噩噩的人生,不想要一个毫无热血的青春

  我的初中生活即将落幕。一百多天,是那么漫长,又是那么短暂。“是时候奋斗了!”这个庄严的声音在我耳旁响起,穿越我的耳膜,渗透我的脑髓,流入每一滴血液里。是啊!我该奋斗了,该奋斗了

  不要在该奋斗的年纪选择安逸,要记住你希望造就的人生的样子,并时刻为之不懈努力,让你的青春精彩到极致。

青春的作文 篇3

  星星在闪烁着微弱的光,花儿在期待绽放,它们是在盼望自己最美的时代吗……

  初次遇见她们,是看见远处亲昵牵手的两人。阿惠与莹儿是那么要好,阳光照耀在两个人的身上,像是淡淡的金黄色光环。她们是那么融洽,皮肤白白嫩嫩的两个女孩儿是那么美,那么雅典。阿惠和莹儿时不时发出如银铃般清脆的笑声,悦耳,既动听。我打心底喜欢她们。

  我终于鼓足勇气与她们交友,阿惠与莹儿欣喜的欢迎,她们两个人的世界,随着我的踉踉跄跄及懵懵懂懂,横冲直撞进去了,从此,两闺蜜成了铁三角,夕阳拉长的背影又多了一个女孩儿,一个满不知所措的鲁莽女孩儿。

  墙角裂缝的花终于绽放了,如珍珠般圆润、透明、清晰的露水星星点点的粘在上面,粉嫩的花瓣柔软不己,花蕊羞答答的藏在丛中;天上的星星开始更加闪耀,众星簇拥着皎洁的明月。

  这,是幸福的预告吗?

  ……

  铁三角关系并非很“铁”,莹儿变了,疏远了我,强硬拉走了阿惠。当别人三五成群的聚在一起打打闹闹,校园总有角是我在孤寂的漫步。

  莹儿或许占据欲望很强吧,介意我的加入、介意有人与她共享一份友谊、介意三个人的友谊。我在心底默默的安慰自己,抹了抹眼角的泪,鼻子一酸,想哭。人家都说,三个人的友谊总有一个人是做陪衬的,可我不信。哪怕我们的关系再恶化,我也舍不得这一份七年的情谊啊。

  终究,我们是理解彼此的。那天,莹儿带着微红的眼睛找我,也就只有我。我们沉默着。终于,气氛被她打破了:“阿瓷,我,我要转学了。”我错愣的望着她。她不再意我的目光,扯出了一个微笑,说:“当我听到这个消息,我哭了好久。我舍不得大家,更舍不得你们。这几十天,我不明白自己为什么歧视你的加入,想方设法的不让你接近阿惠……”

  我们在那一天聊了好久,心中的大石头终于清空,铁三角,从归往日。

  花儿有些枯了,花香淡化了,花瓣儿硬了,叶子垂头丧气,花朵有气无力的'低下了头,失去了往日的神气,形成了天之壤别;星星的光芒渐渐暗淡。

  我有种不祥,要散了吗?

  ……

  终于,还是别了。

  莹儿转学后,我看了一下天空。星星不见了,月亮独自在天上,傲然。地下,花儿早己腐烂,枯枝败叶散落一地。我苦笑,抿了抿嘴。

  “花儿的一生和星星的一世只为了看见自己最美的时代,然后不惧死亡的调零吗?可笑至极呵。”

  ……

  改变想法的,是再次相遇。

  看见莹儿还是一如既往的出现在我与阿惠的面前,我们黏在一起了整整一个下午,还是依依不舍的分离了。

  我抱有了一丝期望等待星星与花儿。

  几朵花儿堕落了,墙角裂缝又苏展了嫩芽,又是一片生机;流星划过天际永眠于人间地下,又有新星接管轨迹。

  那一天,我明白了。

  花调零了有下一代接管,星星落在人间不用惧怕黑暗,还有新星明月撑天柱地。天下没有不散的宴席,有别有聚,而我的友谊更不会消散。虽与友人身处异地,但总会有一根隐形的线把我们牵连在一起。

  感谢我的青春里有星辰花海。

青春的作文 篇4

  为何寻梦难,只因梦易逝。青春何尝不是?当我懵懂无知的时候,它悄悄地向我走来,当我发现它的时候,它却要毫无眷恋的欲离我而去。我不知道青春笼罩的范围有多大,也不知道它停驻在我身边的时间会有多久……无奈之余,只好用破败的文字为青春写下一页繁华,仅供明天回忆。

  在我的记忆深处,存有一昔苍白的时光。在那寂寞深处,只留下一声长长的叹息。如果我没记错的话,我应该二十二岁了。我刚才用计算器算了一下,我已经来到这个世界上7916天16个小时零30分钟了,我不知道这个数字对来说是大是小?我只知道,我还没有结婚,我才二十出头,我还依然是个女孩,我还算年轻,不是吗?

  切斯特顿说过:人们在年轻的时候,谁也不知道自己年轻。我又何必极力维护这些个。只希望在流逝的岁月中,回首时,用陌上那一目无垠的浅白,替代天边那一抹迟暮的阴霾。宣纸染墨,浸透心怀,低头默念的,或许,只是那份期待。

  当冬日的那缕阳光爬上窗台映照我脸上的时候,我昂起头与和煦的阳光对视一笑,它调皮的向我眨着眼睛,此时,只能用文字,把感情渲染的百般迷离,到最后,终于连自己也悄然入戏,忘乎所以。

  云海沉浮,笔墨清浅,百年之后,或许纸上诗文未曾改变,或许仅是衰老了容颜,只恐自己珍重的那些惦恋,是否也会随之渐渐变淡,不比之前,不敌流年。我把一心的绵绵碎语蘸满笔尖,情不自禁的把自己镶嵌在这字里行间……

  是的,我还是那么喜欢听歌,还是那样喜欢哼歌,虽然连我自己都觉得很难听。我一般倾向于忧伤的曲调。这让我很费解,我自认为我本身并不内向,可是为何却对孤寂忧伤那么情有独钟?我喜欢身心沉浸在这种忧伤的氛围之中,我喜欢带着耳麦用心品味,我喜欢带着耳机在怡人的风景中闲荡……

  为此,我喜欢上了李清照。喜欢她的才气,喜欢她的惆怅,喜欢她的古代风韵。红颜无罪,只是太美。离别无泪,只是太悲。等待无悔,只是太累。谁在等待中老去,谁在彷徨中失落。一次次的悲,一次次的殇,满目的疮痍,却不知疲惫。

  伤感够了,所以我便喜欢上了马克·吐温的诙谐,他的好运气让我颇感风趣,他的百万英镑让我忍俊不禁,我真是不敢想象,和他接触的多了,我将会再多活多少年啊!

  话说回来,我这个人真的没有什么大的志向。无非希望以后可以好好地孝顺年长的那一辈人,特别是父母。我整天忙着筹划,虽然我现在几乎身无分文,但是我知道,只要想,一切都会有的。对,我是没有基础,可是我就喜欢这样。就像玩游戏一样,我喜欢从一级慢慢往上打,谁要是打到一半扔给我,谢谢您了,我还不想要呢?我不喜欢不劳而获,我更不喜欢受人恩赐。

  辽远的天空和新鲜的空气真是尘世间的灵丹妙药。我喜欢这青山绿水,喜欢漫步在草坪之上。当我俯身寻觅那曲径通幽小道,再抬头看时,只现漫天飞雪。原来我就是一只飘零的蝴蝶,在破茧而出的那一刻,轻轻的一瞥,我就恋上了自然。

  那瞬间的精彩,那难忘的片刻,让我习惯了拍摄。我喜欢拍照,不知道是为什么,只因为我喜欢。我想摄影是捕捉青春瞬间最好的工具,是纪录万物倩影的“恩人”。

  就这样,我漫无边际的走着,道路上的尘埃沾染了我白色的鞋子,我也不知道自己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喜欢穿白色的鞋子的。总之,从我记事的时候起,我就没有穿过别种颜色的鞋子了。在欧洲,在捷克,在布拉格人的心中,白色总是象征着友谊与爱情的纯洁无瑕。还有公正,纯洁、端庄、正直……其实这一切都和我无关,我喜欢只是因为我喜欢,仅此而已。

  其实我本身是不会十分的相信书中所说的话的,哪怕是名言、还有巫术,我都不相信。我找过算命先生算过命,虽然说得很好,我只是花钱买欢喜,我知道我的人生任何人都保证不了。可是,我始终都相信这本书《道德感应篇》,真不知道,我该不该看这样的书,对此,我深信不疑。善以福报,恶以祸报……

  人在旅行,我特别喜欢坐车,看着窗外的景色渐渐地消失在眼帘,脑海里遐思不断。幸而不晕车,否则我这一大爱好,非被抹杀不可。

  无聊之余,我就喜欢吃东西。所以也难怪我瘦不下来呢。不过还好,我也没有想过减肥,辣条真是和我有不解之缘。亲友朋友知道后,就送我这个……比起辣条,其实我更喜欢方便面,本来也喜欢菜煎饼的.,可是自我回家后,连吃了三个月的菜煎饼,现在看到菜煎饼就想吐。太悲哀了,不知道还要过多久,才能再次喜欢吃这个!

  我至今都无法明白的一件事就是,我小时候就整一个电视迷,怎么现在就不喜欢看电视了呢?我百思不得其解,最近我强迫我看几部电影吧,看的全都是韩国剧,而且经典的都老掉牙了,没有赚去我一滴眼泪,我真怀疑我是个铁石心肠的人。

  其实也不是啊,我很喜欢哭的。感动的、悲伤地……为一些虚无缥缈的东西感伤,为世风污浊感伤,为残花落叶感伤,为那骗死人不偿命的故事情节感伤……真差一点没赶上林黛玉。

  我很讨厌逛商店,每当站在店铺外面,还没有走进去的时候,我就有一种强烈的上当感。我不喜欢这种心情,我宁可利用这时间去爬山,去逗鱼……揽一缕清风,掬一捧香花,任其轻轻的飘洒。

  踏浮萍凝望,泪水结成了霜花,好似心头那一抹彷徨。我基本上没有用过化妆品,也就买过几包蛇油膏,它们可以抵御岁月的侵蚀吗?哦,你太笨了,别说这几包蛇油膏,就是再好的世间精华也挽留不住岁月韶华。

  我明白了,可是我还是想睡觉啊。这个冬季太冷,总是想要赖床的。可是想要青春多一点,就应该少睡一会。睡觉睡得太多了,还真是有点浪费生命。你也不想想,一旦旅途到了尽头,你还怕没有时间睡个足够?

  青春,终究会离我们而去,那一个个稚嫩的容颜,你现在还能记得多少?我害怕我经受不起岁月的洗礼,遗失了曾经的自己。

  多年以后,我会是谁,谁又会是我?

  唉……

  细烹一壶清茗,却只想重温久违的柔情。岁末的篝火,燃成了灰烬,宛如那条长街灯下曼舞的零星雪影。一直都在轻蔑浮影,奚落光阴,笃信着那些琐碎心语,期冀可以再续未了的剧情。

  留着吧,待到徘徊在青春的边缘之上,可以供我回首,回首,再回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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