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林县“税收带来上林美”摄影比赛征稿启事

时间:2021-08-17 16:11:51 启事 我要投稿

关于上林县“税收带来上林美”摄影比赛征稿启事

  2015年4月是全国第24个税收宣传月,为营造全社会依法治税协税护税的良好氛围,围绕今年“新常态,新税收”的税收宣传月主题,上林县国家税务局、上林县地方税务局和上林县摄影家协会决定联合举办全县范围内的税收主题摄影作品比赛活动。

关于上林县“税收带来上林美”摄影比赛征稿启事

  一、比赛主题

  税收带来上林美,见证美丽南宁后花园。

  二、征稿范围

  上林县范围内的广大纳税人、摄影爱好者和社会各届人士。

  三、征稿内容

  征集税收与社会、民生相关的主题摄影作品,尤其是税收带给上林县经济发展、社会变化有关的作品,要求贴近税收宣传月的主题。

  四、投稿要求

  (一) 作品可用纸质相片或电子文件投稿。黑白、彩色不限,单幅、组照均可(组照限3-5幅)。纸质相片规格为7英寸,作品背面粘贴注明作品标题、作者姓名、联系电话。组照作品,按顺序粘贴在一起。相片电子文件每张不少于1M。

  (二)谢绝提供电脑创意和改变原始影像的作品。(照片仅可作亮度、对比度、色饱和度的适度调整,不得作添加、大幅度改变色彩等技术处理)。获奖作者须向主办方提供该作品原始影像文件,对不能按规定时间提供原始影像文件的入选作者,视自动弃权。

  (三)每位参赛者每人限投8幅作品。

  五、征集时间

  本次征集活动从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开始,来稿截止时间为4月30日,截稿期限以邮戳或快递寄出时间为准。

  六、奖项设置

  本次摄影比赛对获奖作者颁发证书及奖金。共评选出获奖作品22幅。其中:

  一等奖2名(各奖励2000元);

  二等奖4名(各奖励1000元);

  三等奖6名(各奖励500元);

  优秀奖10名(各奖励200元)。

  获二等奖(含)以上的作者不得重复,同一作者获三等奖以下作品数量不限。如征集作品数量质量不足,奖励名额可空缺。

  七、投稿须知

  (一)参赛作品必须是参赛者本人的原创作品,参赛者为其合法使用者,如发现造假、抄袭、拷贝、冒用他人作品一律取消获奖资格。

  (二)投稿者应保证所投送的作品不侵犯第三方(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的任何权利。凡上述导致相关纠纷的,一切法律责任应由投稿者本人承担。

  (三)参赛者同意主办方将其获奖作品在本次比赛以及其他宣传活动中无偿使用,并同意主办方在公布和使用获奖作品前对其进行必要的修改和剪辑。

  八、作品评选

  参赛作品的评选由上林县摄影家协会、上林县国税局、上林县地税局相关人员组成。评选结果将于5月30日前在上林县相关媒体上公布。

  九、作品邮寄

  纸质作品,请邮寄到上林县国家税务局办公室,邮编530599,并在信封上注明“2015税宣摄影作品比赛”字样。联系人:辛桂权,联系电话:5228007;联系人:李建孟,联系电话:18070900868。电子稿件,请发送到slgs_bgs@163.com(上林县国税局办公室电子邮箱),邮件标题请注明“2015税宣摄影作品比赛”字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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